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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探千王-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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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模作样,活该!”两个人生活在一起十几年,谁是什么样的性格会不知道吗?李茹男狠狠掐了一下春梅的胳膊笑着骂道。

    “嘻嘻,好,既然是人家的好心,那你就应该把汤喝掉了,浪费食粮是不道德的行为,你不是曾经这样教导过我们吗?来吧,我来喂你,早点把酒醒了,免得晚上回去被老爷训话。”两个人打打闹闹惯了,春梅也不生气,端起碗来劝道。

    “呃;不喝。”衡量着被老爸训话和醒酒汤难闻的味道,李茹男踌躇再三,最终还是摇了摇头。

    “”把老爷搬出来都不管用,这可怎么办呢?春梅犯了愁,人家父女亲情,训也不是真训,真正吃苦头的,还是自已这个贴身丫环,情急生智,眼珠一转想出了一条妙计。

    “嘿嘿,小姐,你不是想知道你在天香楼醉后睡着时发生了什么事吗?我可以告诉你,是天香楼发生了投毒案,江先生他们去警察局就是为了这件事。”嘿嘿一笑,春梅拉长声音说道。

    “啊?什么?又有案件了?!我怎么偏偏那个时间睡着了?快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李茹男的酒顿时惊醒大半,她一直想碰上几件真正意义上的案件,可开业这么多天,接到的总是什么找人寻物捉奸之类的小CASE,现在一听,一桩投毒大案就在自已身边发生,自已却一点也不知道,后悔得简直想要打自已的头。

    “嘻嘻,想听?真的想听?”春梅一脸坏笑的问道。

    “废话,快说。”李茹男急着催促道。

    “嘻嘻,那这碗醒酒汤呢?”指一指桌上的瓷碗,春梅就象绑票的强人那样得意地要挟着。

    “呃,好,算你狠,不过话说前边,要是你说的故事不够精彩的话,看我饶的了你!”好奇心终究战胜了对味道的反感,李茹男闭住气,以服中药汤般的悲壮把碗中的东西全都喝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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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 见面礼】………

    不能说醒酒汤没起作用,不其作用显然有限,至少李茹男回到家中的时候,没能逃过李存舟很少揉沙子的双眼。wWw.23uS.coM

    “站住。”李茹男想通过春梅的掩护偷偷绕过客厅溜回自已闺房的打算彻底失败,因为李存舟恰恰陪着一个人从后院走来。

    “呃,爸。”没有办法,李茹男停住脚步,怕被老爸发现自已喝酒,不敢抬头,低着脑袋小声叫道。

    李存舟皱了皱眉,虽然看不见女儿的脸,不过鼻子却能闻到淡淡的酒气,但此时有客人在旁,不便教训女儿,只好装做什么都没有发现。

    “你回来的正好,来,见过陈伯伯。”

    李茹男抬头偷眼观瞧,父亲身边站着的是一个五十来岁的老者,中等个儿,略略有些发福的身材,方面大耳,两只眼睛有些发黄,头上戴一顶深灰色的圆顶礼帽,身上穿一件土黄色的马褂,笑容可掬,此时正笑眯眯地上下打量着自已。

    “陈伯伯。”也不知这个老头儿是什么人,反正是长辈,叫一声也是应该的。

    “呵呵,好好,李兄,这就是令千金呀?呵呵,真是女大十八变,越变越好看,想当年我离开北平的时候,她还是个满院追着蝴蝶乱跑的小丫头,一晃十多年过去,都已经变成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啦。”姓陈的老者笑着夸奖道,眼里满是欣赏和喜爱,不知怎么回事儿,李茹男总觉得这个老头儿看自已的眼神不似是长辈看到后辈的样子,似乎中间夹杂着别的意思,让人感到很不舒服。

    “呵呵,陈兄你就别夸她了。一天到底总喜欢在外边跑,没点女孩儿家的文静样子,还不够让人操心的呢。”李存舟心里高兴,但嘴上却数落着女儿的不是,这是大多数父母的心态,别看他们说起自已的儿女时总是千般的不好,但你若是接口也数落下去,搞不好会得到一个大大的白眼儿。

    “呵呵,话可不是这么说,现在的年轻人喜欢自已创事业,不愿意靠家里人的帮助打天下,这也是好事儿嘛,当初你出来闯天下的时候,你的爹妈不也是气得直跺脚吗?儿孙自有儿孙福,咱们当父母的,还是看开一些比较好。”姓陈的老头笑着说道。

    咦,这个老头倒是挺开通的,不象老爸那样是个老顽固。听对方对自已不象一般大家闺秀那样呆在家里的事情持赞同态度,李茹男有了些好感。

    李存舟也不是真心说自已女儿的不是,姓陈的老头儿这样一说,他心里更是高兴,随口吩咐让李茹男到书房等着,自已则和姓陈的老头儿一路说笑,把对方送出大门外。

    “这个老头是什么人呀?”以老爸的身份,很少有人够资格让他亲自送出门外,李茹男有些好奇,小声向旁边的春梅问道。

    “小姐,我也是和你一起刚刚回来,你不知道,我怎么知道呢?”春梅答道。

    “废话,不知道还不快打听去!”李茹男骂道,这个小丫头,刚才利用自已的好奇心逼自已喝下那么难喝的东西,现在回到家里,再不好好治治,以后就更无法无天了!

    春梅何等机灵,知道小姐这是在秋后算账,嘻嘻一笑,脚底抹油,赶紧溜掉。

    老爸送人未归,春梅打听消息还得有一段时间,呆在院里也没意思,李茹男一个人来到书房。

    别看李存舟是一个大老粗,斗大的字认识不了一罗筐,可越是这样的人越怕别人说自已没文话,没学问,所以只要有条件,必定想方设法改变形象,希望摆脱那种暴发户的气质,也因此,他的书房布置的格外讲究,靠墙一排紫檀木的书架上整整齐齐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册,什么《左传》《春秋》;什么《史记》《论语》,密密匝匝,没有五百也有三百本儿,古人读书,所谓学富五车已经是很了不得的事儿,不过那时的书指的是竹简,改成用纸张抄写其实超不过十来本儿,如果这三五百本书真的都能读完,任谁大概都称得起是当代大儒吧?只是若那些人听到每次当李存舟捧起书本不超过五分钟肯定会去拜会周公,不知该怎么评价。靠窗处是一张红木的书案,书案很厚实,木板的厚度几乎可以当门板去用,上面摆着纸墨笔砚文房四宝,纸是宣纸,墨是徽墨,笔是湖笔,砚是端砚,论价格,四五十块大洋未必买的下来,论质量,那是一等一的好货,只可惜,这些东西通常情况下只是用来摆摆样子,拿出去比新旧,搞不好比杂货店里架价上的还要鲜亮一些。书案后则是一张太师椅,椅背宽而厚,颇为结实,李存舟买这张椅子的时候可是没少花心思,概因为早已料到坐在上边打瞌睡的时候比读书用功的时候多的多,所以把舒适放在第一位的。

    李存舟的书房李茹男经常来,她并不喜欢这里的那些线装古书,而是喜欢这里环境,宽敞明亮,环境优雅,旁边就是小花园,春夏之夜,点上一枝红蜡秉烛夜读,夜风吹过,那种感觉要多惬意有多惬意了。

    “咦?”眼光一扫,忽然发现除了文房四宝外,书案上还摆着一个黑漆小盒,小盒上描金绘凤煞是精致,一看就知出自巧匠之手,价格不菲。

    好奇好起,李茹男来到书案前,伸手把小盒拿起,掂掂份量,里边似乎还装有东西,翻过来仔细查看,盒子的一端凸起一块,似乎可以按下,于是轻轻一按,“啪”,一声轻响,盒盖弹开一条缝隙,接下来把盒盖打开,李茹男眼前一亮,一颗足有鸽子蛋大小的珍珠就摆在黑色天鹅绒衫垫上,光彩夺目,明艳照人。李茹男不是没有见过世面的人,珍奇异宝也见过不少,但她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大,如此圆,光泽如此柔和的珍珠,对珠宝钻石的喜爱是女人的天性,端详着这颗珍珠,李茹男是爱不择手。

    “呵呵,怎么样,喜欢吗?”

    不知什么时候,李存舟送完客人回来了,看到女儿正在把玩那颗珍珠便笑着问道。

    “嘻嘻,喜欢。老爸,你从哪里搞到这么好的东西?”李茹男开心地笑道,因为她知道,老爸以这样的口气说话时,就意味着这颗珍珠就是送给她的。

    “呵呵,什么哪里搞的。这就是刚才你见到的那位陈伯伯送你的见面礼。”李存舟笑道。

    “什么?他送的?我又不认识他,为什么送这么贵重的见面礼?”

    李茹男一愣,她对钱虽然没什么概念,不过也知道这样成色的珍珠绝对价值不菲,把这样的东西说送就送,里边肯定不仅是礼物这么简单。

    “呵呵,谁让我有一位人见人爱的女儿,他又有一个还没成家的儿子呢。”李存舟笑了起来。

    他是笑了,对面的李茹男脸色却阴了下来。



………【第一百一十章 心中有鬼】………

    “老爸,你这是什么意思?”李茹男本来很好的心情一下子全没了。23Us.com她是一个聪明人,怎么会听不出父亲话里话外的意思?而也正是因为心里明白所以才会不高兴。

    “呃;呵呵,怎么了?我说什么了吗?”看到女儿要耍小性子,李存舟赶紧改口,免得引火烧身。

    “好端端的,干嘛提人家的儿子还没成家的事?你是不是看我烦,想把我赶出家门儿?”李茹男却是不依不饶,非要讨个说法。

    “呃;嘿嘿,你想的太多了,你是我的心头肉,掌上明珠,我爱还爱不够,怎么会觉得你烦呢?我不过随口一说,你干嘛想那么多呢。”李存舟尴尬地讪笑答道,他虽是**魁首,一方霸主,说话言出法随,别人连个不字都不改说,却偏偏对这个宝贝女儿一点儿辙都没有。

    “骗人,你敢说你没有一点想法?!”把珠宝拿放在桌上,李茹男抓住李存舟胳膊逼问道。

    “这个嘛;嘿嘿,今天你回来的挺早呀。”知女莫若父,反过来说,知父莫若女也可以成立的,李存舟知道自已的心思瞒不住女儿,但又不想惹女儿不高兴,于是打起哈哈,想把话题岔开。

    “不许打岔,快说!”把李存舟推在椅子上,李茹男搂住他的脖子蛮横地撒娇叫道。

    “好啦,好啦,我说,我说。”拗不过女儿的死缠烂打,李存舟只好投降,李茹男这才把手松开,

    “呵呵,女儿,说实话,你也老大不小的了,二十好几,在乡下早就是几个孩子的娘了。”缓了口气,李存舟说道,这是他的真心话。可怜天下父母心,他虽是一代枭雄,却也一样有着普通人的七情六欲,正因为疼爱自已的女儿,所以才更希望她能找到一位如意郎君,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李茹男留过洋,受西方思想的影响很大,不想包办婚姻,想要自由恋爱,所谓儿大不由娘,李存舟知道管不了,只希望她能早点儿找到意中人,早点嫁出去,也好了自已一桩心事儿,可谁知李茹男回来以后一门心思只想着当侦探、完全没有谈情说爱的意思,眼见别人家和自已差不多年纪的人一个个都抱上了隔辈人,要说心里不急哪儿有可能。

    “又来,又来,我不是说过了吗,我的事儿您就不要管了。我都这么大人了,婚姻大事,我自已知道该怎么做。”李茹男不耐烦地叫了起来,怎么说她也是一个女孩子,性格再怎么开朗,谈论起这种事儿来还是会觉得不好意思。

    “真的知道该怎么做?”李存舟笑着问道。

    “当然啦,也不看看,我是谁的女儿。”李茹男做了个鬼脸调皮地答道。

    “呵呵,也是,我李存舟的闺女看上谁还不是谁的福气。对了,是不是已经有对上眼的了?什么时候把人带到家里,让老爸见个面?”半真半假,李存舟笑着问道。

    李茹男的脸腾的一下儿红了,“老爸,胡说什么呀你!再乱讲,我可真的不理你啦!”扬起粉拳在李存舟的肩膀上狠狠捶打起来。

    李存舟肩宽肉厚,李茹男的小拳头捶在身上其实和按摩没什么两样,舒坦着呢。

    “咦,不对呀,怎么脸红了?莫非你真的有了心上人?”外表粗鲁,并不等于没有心眼儿,以前父女俩也没少拿这种事儿斗趣,李茹男虽然同样撒娇耍横胡搅蛮缠地胡弄过去,却不会有这么大的反应,因为她知道自已只是打趣,并非强求,所以现在的脸红只能说明一点,就是她心里有了鬼,被自已无意间点破才慌了神。

    “啊!你还说!”李茹男又羞又急,她也搞不清楚自已怎么会突然心慌起来,莫非真象老爸说的那样,在不知不觉中有一个人已经闯进了自已的心底深处?不过现在不是反思自已的时候,先应付过老爸才是当务之急。

    又是一通拳头,这一次李茹男情急出手,力道比刚才可是大得多,连李存舟都感觉有点儿吃不消了,不过话虽如此,他心里其实更高兴,因为女儿越是如此反应,越是说明她心里有人。

    “呵呵,好好好好,不说了,不说了。”李存舟笑着连声告饶,他知道,依女儿的性格,现在这个时候是绝无可能问出答案,反正以后日子还长,有的是机会把事情搞清。

    见李存舟不再说这种羞人的事儿,李茹男这才停住手,可脸上的红云哪那么容易下去,红扑扑的,显出一份女孩儿家的娇柔。

    “呵呵,不说些,那就说说正事儿吧。再过两天就是你的生日了,我已经吩咐下去给你办一场生日宴会,等会儿你把要请的客人列个单子出来,明天我好派人把请帖送去。”把李茹男叫到书房要说的其实就是这件事儿,刚才光顾着和女儿打趣,差点儿把正事儿给耽误了。

    李茹男一愣,用奇怪地眼光上下打量起了老爸,似乎发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李存舟被盯毛了,低头左右看看,自已的穿着并没什么问题,摸摸脸,好象也没什么脏东西呀,“丫头,怎么了?不认识你老爸了?”

    伸手摸了摸老爸的额头,又回手摸了摸自已的脑门儿,李茹男一脸的不解,“,咦,没有发烧呀。”

    一句话说得李存舟是又气又乐,感情女儿这是在怀疑自已发神经了呀!

    “老爸,你不是一向不喜欢年轻人过生日吗?为什么今天改主意了?嗯,我嗅到了阴谋的味道!”端详着老爸的面孔,李茹男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最后下出了结论。

    “呃,是吗?我有说过不喜欢吗?”李存舟装傻反问——中国人过生日很有讲究,通常认为只有上了岁数的人才需要过生日,小孩子,除了满月百日时图个热闹,谁在意这个?而李茹男受西方文化影响,只把生日当成朋友聚会开心的一个由头。好在李家财大气粗,不在乎花钱,所以李存舟也任由着女儿去胡闹,而象现在这样主动张罗,还是第一次。



………【第一百一十一章 邀请】………

    行为反常,必有异动,装傻就能瞒得过李茹男吗?她可是以侦探为目标的时代青年,心眼儿多的很呢!

    “我请的客人都可以来吗?”李茹男怀疑地问道。wWw.23uS.coM

    “可以,当然可以啦。你个姑娘家家能有多少朋友,难道能多到连咱家的大厅都坐不下吗?”李存舟哈哈大笑——如果她的女儿朋友多到连他家的客厅都盛不下,他又何至于为女儿的终身大事儿劳神?

    “真的?嘻嘻对了,您让我把请客名单交给您去发,该不会是想借机加什么人进来吧?”听说自已可以请自已喜欢的客人来,李茹男心中大喜,但女孩子心细,转念一寻思,忽然发现了其中的问题。

    “呃,呵呵,你过生日,当爸的也开心是不是?你们年轻人在一起玩玩东东,我们几个老家伙找个理由凑在一起乐呵乐呵一下儿没问题吧?”李存舟笑道。

    之所以主动替女儿张罗过生日的事其实也是为了给女儿找婆家,他知道女儿反对包办婚姻,追求恋爱自由,自已若是大包大揽替她安排婚姻大事,肯定会引起女儿的反感,不仅不能成功,还会怄一肚子气,成了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他心里急,其实有比他还急的,所谓一家女百家求,李茹男要样有样,要文化有文化,更加上是北方**大佬的独生女儿,若是把这位千金聚到手,这辈子还有什么可愁的吗?所以自李茹男留学回来以后时不时总有人上门提亲,把自家的孩子向李存舟推荐。

    有人提亲,李存舟自然高兴,问题是女儿很不高兴,几次碰壁后,他知道用帮里那套作事的办法对女儿不灵,但心里却始终放不下,久历江湖,他见过了太多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生怕有人是冲着钱财势力接近自已的女儿,女儿读的书是多,接受的教育是高,可社会经验却少的可怜,想问题有时过于天真,真的放手让她自由恋爱,万一碰上另有目的的坏人怎么办?

    今天,以前的老朋友陈啸林登门拜访,又一次提起女儿的婚事,李存舟和陈啸林的关系不错,碍于情面,也不好当面拒绝,况且人家上门求亲也是出于好意,无故拒绝,未免太不近人情。陈啸林也是一个老江湖,察言观色,看出李存舟的为难,于是细加询问,这才明白原来老友是担心女儿不乐意,哈哈一笑之后提出一计——既然李茹男想要自由恋爱那就自由恋爱好了,当父母的不能直接干涉,还不能给双方创造认识交往的机会吗?随便找个由头,让两家的孩子在一起吃个饭,聊个天儿不就行了?双方互相看上了眼固然皆大欢喜,即使谈不到一起,那也是无伤大雅,谁也不丢面子。

    听了老友的建议,李存舟眼睛一亮,马上想起再过几天女儿的生日不正是一个绝好的机会吗?于是当即决定替女儿把生日聚会做大,把那些年纪相仿,家境相当的年轻人也找来凑凑热闹,说不定女儿就能看中哪个,了却自已一桩心事儿。

    现在,自已的盘算被女儿觉察,李存舟心里暗自打鼓,生怕女儿一发脾气,连生日也不过了。

    眼珠转了几转,李茹男也动起了心眼儿——老爸是一个很好面子的人,以前反对自已搞生日会除了老观念作怪外,还对自已请来作客的那些同学好友的身份很有意见,觉得那些人配不上自已,此时主动提出替自已办生日会虽说有私心在内,但主要目的也是为了自已好,况且就算老爸找一些富家子弟来参加,搭理不搭理他们也是自已的事儿,怎么说这也是正当的社交活动,多认识几个朋友也没什么不好的。

    “嗯,好,看在这次是您主动交代的份儿上,我就不计较了。”甜甜的一笑,李茹男表现的很大度。

    “咦?”这回轮到李存舟感到意外了。

    “咦什么?怎么了?”李茹男不解问道。

    “今天怎么这么痛快就答应了?心情很好?”李存舟端详着女儿还略带红晕的脸好奇地问道。

    “嘻嘻,您看出来了?对呀,我现在的心情可好呢。”

    顺势坐在老爸地腿上,李茹男开心地笑道,她不是一个心里藏得住事儿的人,有了高兴的事儿,一定要找到人和自已分享。

    “哦?因为什么这样开心呢?说出来让老爸也高兴高兴呀?”李存舟笑着问道。

    “嘻嘻,您知道吗,今天一天,我们侦探社连着破了两个案子,两个!”右手伸出两个手指,李茹男起劲儿地在老爸面前晃着,得意的样子,就好象刚刚考试拿了全班第一名的孩子在等待父母的夸讲。

    “两个案子,呵呵,不错呀。这次是帮谁找到走丢的小狗,还是发现哪家老爷包养的外室?”李存舟笑着打趣道——的确,以前贝克侦探事务所接到的任务大多属于此类性质,不过一天两件总比什么都没有强吧。

    “什么呀!老爸,你也太看不起人了吧?你女儿就那么没用吗?!”李茹男撅起了嘴,气鼓鼓地把脸扭向一边。

    “呃?不是吗?我说错了?呵呵,对不起,对不起,是我错怪了我的宝贝女儿了,我道歉,我赔礼,不生气了吧?”李存舟笑道,他晓得这是女儿在耍花枪,并非是真的在发小姐脾气。

    李茹男哼了一声,随后又露出了笑脸,“嘻,不和您一般见识。告诉您吧,今天这两件案子可不是那种鸡毛蒜皮的小案子,一件是酒楼投毒案,一件是预谋杀人案,怎么样,够不够份量?”

    “什么?快说说,怎么回事儿?”李存舟真的一惊,他是真没想到女儿能接手这样的大案,而且还能把案子破解。

    “嘻嘻,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心下得意,李茹男把自已知道的案情经过添油加醋地讲述一遍,情节曲折,表演生动,饶是李存舟见多识广,也不由得连连赞叹。

    “嗯,不错,不错,这位江大侦探还真有两下子,女儿,不如这次生日也把他请来让老爸见个面,认识一下?”听完女儿的讲述,李存舟对一天连破两件大案的江大侦探颇感兴趣,有心想要见上一面。

    “没问题,您就是不提,我也想请他参加呢。”李茹男高兴地答道。



………【第一百一十二章 赶稿】………

    北方的初秋天黑得很早,九点刚过已是银钩倒挂,繁星满天,街上,除了一个卖馄饨的挑子还在吆喝着招揽生意几乎连一个人影都没有,街边店铺差不多都已关门歇业,漆黑之中,却有淡黄色的灯光从一座二层小楼的一个窗口透出,显得是格外的醒目,假如视力足够好,依稀可以看到楼顶上挂着的招牌《燕京时报社》。wWw.23uS.coM

    这就是燕京时报社的所在地,而大半夜仍在办公室里挑灯工作的正是记者胡小燕。

    论规模,影响力,《燕京时报》在北平只属二流,有道是‘没伞的孩子跑得快’,正因为如此,所以报社的员工才更加努力。

    胡小燕是一个很有责任心的人,为了让报社经营的更好,尽快进入一流报社的行列,每天都是尽心努力地跑新闻,写稿件,希望抓到震憾性的独家新闻,让《燕京时报》在同业中打响字号。

    今天的运气不错,连着发生的两个案子自已都有亲身参与,特别第二个投毒案,那可是真正的独家,不会有任何一家报纸的记者会比自已了解的更多,更详细,所以胡小燕下定决心,一定要抓住这次机会写出一篇视角独到,内容详实,引起社会大众关注的文章。

    报社主编得知胡小燕跑到独家新闻也非常重视,特意指示责任编辑留下预先留下版面,只等胡小燕的这边稿件赶完,那边马上排版印刷,明天一早发行,抢在其他同业之前显显自已的实力。

    领导的重视,使得胡小燕身上的使命感更重,向主编汇报完自已今天一天的行程和收获以后,她便在自已的办公桌上奋笔疾书,埋头赶稿,为不耽误进度,她甚至连过了晚饭时间都没有留意。

    门被轻轻推开,一位年轻人从外边走了进来,二十五六岁的样子,脸上的皮肤很白皙,比起女人来也未必逊色多少,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厚厚的镜片后是一双略显狭长的眼睛,发型是三七开的分头,油光可鉴,梳理得是整整齐齐,一丝不乱,上穿一件雪白的尖领衬衫,下穿一条深灰色的西装吊带裤,手里端着一个白瓷茶杯,里边是冒着腾腾热气的黑褐色咖啡。

    这位年轻人名叫柳权宇,他是燕京时报的一名编辑,专门负责报纸社会新闻版面的编排,这次因胡小燕有重要稿件没有完成,所以他也得留下来加班。其实,除了这篇稿子以外,其他版面都已排好,字数方面的问题和胡小燕早以说好,多点少点,有经验的排版工自然会选择适当的字体以确保文章的完整,完全没必要让他留在这里盯着,但他还是主动留下了来,一方面固然是出于责任心,但另一方面也不是没有自已的私心在内。

    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看,胡小燕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漂亮女人,不仅年轻靓丽,而且有文化,有知识,有思想,在报社工作的人大多是站在时代前端的人,柳权宇也不例外,而对于这样的年轻人来说,胡小燕这样的年轻女性无疑是最佳的心仪目标。受新潮思想影响很深的年轻人不似过去的文人书生,追求的是自由恋爱,自已的幸福要靠自已把握,所以柳权宇毫不隐藏自已对胡小燕的爱慕之心,只要有机会就会表现出来,虽然胡小燕似乎并不领情,完全是以正常同事的态度应对,但柳权宇坚信,只要自已一直坚持追求下去,总有一天能够水到渠成,铁树开花,赢得美人芳心,所以,遇上胡小燕加夜班的机会他怎么能够放过?不要说胡小燕所赶稿件是自已负责的版块,就算不是,他也一样会找借口留下来相陪相伴。

    “怎么样?还差多少?”进到屋里,见胡小燕只是抬了下头又继续埋头写字,柳权宇轻手轻脚走到旁边问道。

    “差不多了,把结尾再修改一下儿就好了。”胡小燕答道。

    “哦,咖啡。”把饮料放在胡小燕案头,柳权宇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下,“噢,对了,你拍的照片已经洗出来了,看看,效果还满意吗?”他从衫衬口袋中取出一个信封递过去。

    “真的?呵,太好了,你已经看过了吧?拍的怎么样?”胡小燕忙接过来,一边掏相片一边问道——她是文字记者,摄影是进了报社以后才开始学习,初学乍练,技巧很不成熟,甚至曾经有过拍了半天照片,回来一看,却原来镜头盖儿没有打开的事情发生,至于拍了下巴没拍脑门儿,虚影之类的情况更是数不胜数,故此,她对自已拍的照片向来没有自信,而好的照片对文章而言就象是人的眼睛,如果辛辛苦苦写下的稿件却因照片的问题不能做到完美,那岂不是很大的遗憾?

    “呵,还好,有进步,至少有两张可以用。”柳权宇笑着说道——如果是别的记者,这样底片使用率他早就厉声训斥上了,但因为是胡小燕,所以即使是不应有的失误也会被当做工作中的花絮。

    “呃,这是在夸我吗?”胡小燕把脸一沉,不满地反问道。

    “呵,当然是了,总比一整卷底片一张没用上强吧?”柳权宇笑道。

    被揭了老底儿也没有办法,谁让那是事实呢?不过有两张照片可用总是好消息,胡小燕给了对方一个白眼,鼻中哼了一声,低下头忙着检查相片去了。

    柳权宇说的没错,洗出来的十几张照片果然是什么样子的都有,或许是拍照时过于心急想抢到最好的镜头,结果按下快门儿的瞬间手不够稳定,造成影像发虚,这样的成像质量如果印在报纸上,大概会有人以为见到鬼了吧?

    所说的两张可用照片是在贝克侦探事务所所拍,在那里不需要怕有人抢镜头,而且被拍摄的对象会很配合地摆出姿式,气定神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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