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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古传奇·武侠版 2009年第23期-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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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喜在脑子里想象着花玉香的模样,然后一刀一刀地往那人影上招呼。嗨地一刀,砍她膀子;嗨地又一刀,斩她大腿;嗨地再一刀,剜她眼睛。来来回回反反复复只是三刀,丁喜在他的想象之中无数次将那美丽的影子斩得四分五裂。 
  丁喜虽然不识几个大字,但他爱听说书。《封神榜》、《三国演义》、《水浒传》都听得滚瓜烂熟。从这些书里他得出一个结论,像妲己、貂蝉这样的红颜是男人不能够招惹的,但凡碰见了轻则丧命,重则亡国。他不明白,这样浅显的道理,为什么方飞玉就不懂呢? 
  想到烦躁处,丁喜“嗨”地又一挥刀,把一只悠然飞过的绿头苍蝇的肚肠剜出来。丁喜吐出一口气,就像剜出了一只噬咬他心肝的虫子,整个人都畅快起来。 
  顾道人提着裤子从茅房出来,看丁喜在茅房后面的空地上练刀,觉得奇怪,就问:“你咋在这儿练刀?”丁喜抹一把脸上的汗,讪讪地无言以对。他总不能告诉顾道人,只有在茅房边上,他才能够把盘绕在鼻腔中花玉香那如兰似麝的体香驱除。于是他只好说:“习惯了。” 
  顾道人这才看见一地的苍蝇尸体,数一数。有三十六只绿头的,七十二只黑头的。于是顾道人就笑,捂着嘴言不由衷地笑:“你这个练刀方法蛮特别的。好玩!好玩!” 
  丁喜心中生出个坚定的想法:好好练刀,把花玉香的注意力吸引过来,别让那狐狸精似的女人天天缠着方飞玉不放。飞玉明白过来的时候,他们已经成为了江湖中人。不过他们并不后悔,顾道人每个月都会给他们开二两银子的饷钱,这活计比顶着毒日头在黄土地里刨食要轻松得多。再者说。都是风华正茂的少年郎,有谁不想为将来打拼出一番天地。老人们都说富贵险中求,这话还是蛮在理的。更何况,七路香坛中还有个比花花解语,比玉玉生香的花玉香。 
  高平镇人大多没读过书,形容一个女人漂亮,翻来覆去也不过就几句“像是画里走出来的仙女”之类朴实寡淡的夸奖。但当花玉香来到高平镇时,所有人都公认,这是个比仙女还要疼许的姑娘。 
  高平镇的乡间俚语,形容一个女人漂亮,只说她长得极“疼许”。花玉香就是这么一个“疼许”到耀眼的女人。 
  其实公正地说,花玉香并不太符合高平镇人评判“美丽女人”的标准。她的屁股不够大,胸部也不够突出,这样的体形无疑不利于生养。但她的皮肤却极白,比供在佛龛上的瓷观音还白,在阳光下看来甚至像冰一样透明,她的眼又极大,眸中蕴满甜美笑意,更是让人一见之下忍不住从心底里甜起来。更怪的是她从不施脂粉,身上却自然而然地散发出一股清香,如兰似桂,清雅怡人。 
  最主要的是花玉香并不似顾道人那般傲气十足,无论对谁都客客气气未语先笑。纵是有镇子里的调皮小孩惹恼了她,她也不过轻嗔薄怒地跺跺脚,说:“再这样,我恼你哟。” 
  说来也奇怪,就是这样轻轻的嗔怪,却能令最调皮的孩子乖乖认错。大约是花玉香颊上的红霞太过迷人,连孩子们也被这美震慑了吧。 
  “这不是我们能碰触的女子,或许连多看她一眼,都会带来灾祸。”丁喜对自己、也对方飞玉这么说。说这话的时候他的表情很严肃,可是方飞玉却不严肃,只是数着丁喜脸上的麻子贼兮兮地笑。笑完了方飞玉就一拳擂在丁喜的肩膀上,说:“好你个丁麻皮哟……” 
  丁喜脸上繁若星辰的白麻子,是他孩童时一场天花遗留下的痕迹。他又生得小鼻小眼小耳朵,当然,同时也是个小心小眼小格局的人,所以若是别的人叫他丁麻波,丁喜就会很生气,没准儿还会趁夜偷摸拿石头砸人家屋顶。但方飞玉这么叫他,丁喜却一点脾气也没有。从小到大,丁喜与方飞玉是同穿一条裤衩长大的,两个人要好得跟亲兄弟似的。 
  “你别招惹她!”丁喜的嘴角抿成一条固执的直线,“那女人是祸水,你看不出来,我看得出来!”方飞玉笑得更大声了,一边笑一边用手抚着自己上唇刚刚长出的绒毛。于是丁喜的目光变得阴郁起来。方飞玉不耐烦了,挥挥手像赶苍蝇似的:“知道了知道了,我心里有数着呢。” 
  方飞玉往花玉香那儿跑得太勤了,而且有愈来愈勤的趋势,丁喜心中就有了一点怪怪的不舒服。方飞玉是香主,往花玉香那儿跑得勤是应该的,他们有很多的正事大事要商量,丁喜没有任何理由阻挡他,再说也阻挡不了。而花玉香似乎也对方飞玉另眼相看,一见到他就像春风拂过面颊,笑容如花儿般灿烂盛放。 
  丁喜试图把心上那点怪怪的不舒服抹去,但越抹心思就越重。这心思没法和旁人说道,丁喜只好拔出他那把重八斤四两的厚背大砍刀,轻轻摩挲着那寒光闪闪的刀锋。 
  漂亮女人就是这样,她们在哪里出现,就会让哪里的男人心肝痒痒,像是爬进了小虫。只不过有的男人轻轻挥指一弹,就会把小虫弹掉,而有的男人越弹,虫子就钻得越深,让人从里到外地痒起来。 
  丁喜无疑就属于后者。当他感到全身发痒的时候,只好到茅房后面的空地上练刀,练的是残缺的五虎断门刀。其实丁喜翻来覆去也就三式:力劈华山、横扫千军、黑虎掏心。 
  丁喜在脑子里想象着花玉香的模样,然后一刀一刀地往那人影上招呼。嗨地一刀,砍她膀子;嗨地又一刀,斩她大腿;嗨地再一刀,剜她眼睛。来来回回反反复复只是三刀,丁喜在他的想象之中无数次将那美丽的影子斩得四分五裂。 
  丁喜虽然不识几个大字,但他爱听说书。《封神榜》、《三国演义》、《水浒传》都听得滚瓜烂熟。从这些书里他得出一个结论,像妲己、貂蝉这样的红颜是男人不能够招惹的。但凡碰见了轻则丧命,重则亡国。他不明白,这样浅显的道理,为什么方飞玉就不懂呢? 
  想到烦躁处,丁喜“嗨”地又一挥刀,把一只悠然飞过的绿头苍蝇的肚肠剜出来。丁喜吐出一口气,就像剜出了一只噬咬他心肝的虫子,整个人都畅快起来。 
  顾道人提着裤子从茅房出来,看丁喜在茅房后面的空地上练刀,觉得奇怪,就问:“你昨在这儿练刀?”丁喜抹一把脸上的汗,讪讪地无言以对。他总不能告诉顾道人,只有在茅房边上,他才能够把盘绕在鼻腔中花玉香那如兰似麝的体香驱除。于是他只好说:“习惯了。” 
  顾道人这才看见一地的苍蝇尸体,数一数,有三十六只绿头的,七十二只黑头的。于是顾道人就笑,捂着嘴言不由衷地笑:“你这个练刀方法蛮特别的,好玩!好玩!” 
  丁喜心中生出个坚定的想法:好好练刀,把花玉香的注意力吸引过来。别让那狐狸精似的女人天天缠着方飞玉不放。 
   
  02 
   
  二月二,龙抬头。 
  刀盟盟主张轻狂差人传下话来:该让孩儿们见见血了。于是顾道人立刻就忙碌起来。 
  顾道人揣摩着,张轻狂用意有三:一是练兵;二是示威;三是试探剑冢的实力。顾道人对着地图看了三天三夜,最终把打击对象选择为刚与剑冢结盟的六分剑派。 
  一只只探马来回穿梭,一名名斥候反复侦察,一面面令旗自顾道人手中发出。很快,顾道人就摸清了六分剑派的底细,以千钧之势发动迅雷不及掩耳的攻击。 
  担任主攻的,当然是独尊堡内堂的精锐弟子。七路香坛的主要任务则是在半渡滩埋伏起来,堵死六分剑派漏网之鱼的退路。按顾道人的布署,七路香坛分为两队,一队由花玉香和方飞玉带领,扼守滩涂正面迎击;一队由顾道人和丁喜率领,隐身西山,在关键时刻从斜刺里杀出。 
  丁喜对这样的分派有点儿不太满意,顾道人就拍拍丁喜的肩膀,意味深长地说:“我之所以这样安排,是因为我将你视作心腹。” 
  丁喜一听这话,心中怪怪的念头立刻消失了,往手里啐了口唾沫,搓一搓,拔出长刀伏下身子,耐心地等待着六分剑派的溃兵。 
  没过几个时辰,六分剑派的漏网之鱼们便三三两两、游魂似的从东山上转下来,一个个神色疲惫,身上血迹斑斑,麻木不仁地走着。当发现最后的生路也被堵死时,这些眼看着伸一根手指就能戳倒的溃兵,却爆发出了最后的勇气。 
  冲呀!杀呀!打倒了这些挡路狗,才能搏得一条生路! 
  七路香坛的子弟,一时气为之夺,纵然人数比对方多了数倍,又是休憩已久的生力之军,依然被打得节节败退,刹那间已有数人被刺翻,滩涂防线眼看即将崩溃,连方飞玉与花玉香身上都挂了好几处彩。丁喜看得目睚欲裂,长身欲起,却被顾道人的大手死死压住肩膀。 
  “还不到时候。”顾道人淡淡地说,面上无喜无悲,目光冷酷无情。仿佛在滩涂上拼死厮杀的不是鲜活的生命,而是一只只争斗的蝼蚁。 
  “死人了!死了很多很多人!是我们的人!”丁喜揪住顾道人的衣领结结巴巴地说。顾道人微微一笑,掸掸领子上的尘土:“想要在江湖上出人头地,就必须手辣心狠。不但对敌人要手辣,对自己人也要心狠。这样别人才会怕你,这样别人才会不敢惹你。你明白么?” 
  丁喜呆了,他愣愣地看着神态自若的顾道人,半晌说不出话来。顾道人扫了他一眼,冷笑着摇摇头,慢条斯理道:“时候到了,出击吧!” 
  鸣……牛角声声,埋伏四起,刀光如雪,气势胜虹。 
  丁喜冲锋在最前头,将砍膀子、斩大腿、剜眼睛三式反复使用。他的刀法不似旁人那般大开大阖、气魄慑人,反而小里小气、古怪刁钻。手背一转,刀锋就从敌人铠甲的缝隙、铁盾遮挡不住的空当刺入要害。也正因为这样,他杀死杀伤的敌人反而最多,别人才砍倒一个,他已刺翻了好几人。他的刀法简练而有效率。连顾道人远远望见,也不禁惊叹一声果然是刀如其人。 
  六分剑派的余孽,原本就是仗着一股血气之勇作最后的搏杀。此刻伏兵一出,人人丧胆,争先恐后地四散推挤奔逃,不少人还不及被敌人的长刀砍中,就倒毙在自己人的脚下。血流成了一道道小溪,顺着滩涂的石缝,涔涔流入河中。偌大的河滩之上,尸体已堆积累累。 
  一个满脸沟壑纵横的老人,看着身边亲朋子侄一个个倒地,大滴的眼泪从浑浊的老眼中涌将出来,腿一软,跪在花玉香面前:“姑娘,放我一条生路吧。”花玉香手中双刀一滞,再砍不下去。那老者把头在石头上碰得嘣嘣响,沙哑地号啕起来:“姑娘,饶了我吧,我不想死啊!” 
  方飞玉恰从旁边经过,想也不想一刀斩去。只听“当”的一声,花玉香架住了他的刀。那老者抬起头,深深望了花玉香一眼,又连叩几个响头,如丧家之犬般从花玉香身边蹿过。刀光又是一闪,一柄八斤四两的厚背长刀,从老者后心没人,带着巨大的惯性,将他钉在地下。 
  花玉香霍然回首,丁喜冷着脸拍拍手,从地上捡起一把刀,再度杀人敌群之中。这一幕,全被西山上的顾道人收入眼内。 
   
  03 
   
  外敌既除,当诛内贼。战场还未来得及清扫,方飞玉便被人缚了押至顾道人面前。 
  “说!为什么要放走六分剑派的人?你是不是剑盟的奸细?” 
  “我不是奸细,我也没放走他!他死了,被丁喜杀死了!” 
  “不是奸细就是叛徒,否则那一刀你为什么不砍下去?” 
  “我砍了,可被花玉香挡住了。” 
  “胡说八道!”顾道人冷笑着说,“分明是你故意纵敌!” 
  顾道人并没有杀死方飞玉,他只斩下了方飞玉的右手,又打折了他的右脚,又在方飞玉俊俏的脸上划了四七二十八刀。顾道人说,念你是初犯,我罚你戴着重枷游街十日,你服是不服? 
  有罚自然也就有赏。丁喜因为杀敌最多,被升为香主。他当上香主的第一个任务,就是每日里挎着长刀,押解着方飞玉游街示众。 
  丁喜鲜衣怒马地行在前面,方飞玉戴着镣铐拖着残腿一瘸一拐地在后面跟着,花玉香则亦步亦趋地跟在方飞玉身后。偶尔扭头看见花玉香,方飞玉原本没有一丝神采的眼中进出森寒的光。 
  丁喜从方飞玉的目光中读出了仇恨。他伸出舌头品品仇恨的滋味,觉得就像掺了太多水的米酒,寡淡而无味,就又“呸”地一下吐了出来。 
  走得久了,汗水从额头上流下来眯了眼。丁喜回头一望,恍惚觉得跟在他身后游街的不是方飞玉,而是那个叫做花玉香的女人。 
  丁喜和方飞玉都不知道,在顾道人宣布了对方飞玉的判决之后不久,他和花玉香之间曾经有一次充满着刀光剑影的对话。 
  “人是我放走的,不关方飞玉的事。你要打要罚,就打我罚我好了,何必冤枉好人!”花玉香的大眼睛里噙着泪水,胸膛不住起伏,愤怒到了极点。顾道人故意眨眨眼,拖长了声音说:“啊,你说那件事啊。没什么,举手之劳而已,你不用谢我。” 
  花玉香是个娴淑的女人,不能像乡下婆姨那般脱下鞋子,用鞋底抽仇人的脸,但她刚才险些就那么做了。她深吸口气,竭力抑住心头的怒火:“你不能够一手遮天的,我会把这事儿一五一十地告诉盟主。你虽然是刀盟的长老,但你别忘了,我是盟主的入室弟子。” 
  顾道人怪有趣地看着她:“你是盟主的入室弟子,那你告诉我,盟主究竟都教了你什么武功?断肠刀?还是他压箱底的别离斩?”顾道人讪笑着拈起花玉香的几缕青丝,自顾自说道,“不,他不可能教你。因为他怕你练了之后腰身会变粗、皮肤会变黑,那样你就不漂亮不迷人了。你是个聪明的姑娘,难道你就没仔细想想,盟主为什么要收你为入室弟子?是因为你天资聪颖?又或者你的运气比别人都要好?不,都不是!你之所以能成为盟主的弟子,只是因为你有一张漂亮的脸蛋。” 
  花玉香慢慢地往后退,顾道人步步紧逼,把花玉香逼到墙角让她退无可退。 
  “还记得你大师姐吗?那是个多么娴静的女子。她十六岁就被张轻狂嫁给了老盟主,做了第十九房小妾。没半年,她就被老盟主的妻妾们给逼疯了。而张轻狂却在她死去的三日之后被提拔为刀盟的副盟主。” 
  “还有你的二师姐,你还记得她抚的琴有多动听吗?可惜啊,这么个才女,最终却嫁给了大字不识一个的丐帮长老,成了一个乞丐婆。张轻狂能与丐帮结盟,借丐帮之力逼死老盟主,她可是立下了汗马功劳。” 
  “而现在,盟主又把你送到了我的身边,你说,他这番举动是什么意思呢?”顾道人冰冷的气息,喷吐在花玉香如花般盛开的脸颊上。花玉香再也忍耐不住,一把将他推开,捂着耳朵往屋外逃。逃出几步,却还是听到顾道人意味深长地说:“小姑娘,要听话……” 
  一晃十天过去,方飞玉不再游街,丁喜就向顾道人建议:既然方飞玉和花玉香那么黏糊,干脆把花玉香嫁给他得了,让他俩凑成一挑。 
  顾道人摸着下巴斜眼看着丁喜,问:“这样漂亮的丫头,你就舍得把她推给一个残废?” 
  丁喜脸上就挂上三分不屑三分鄙夷三分痛恨还有一分说不清、道不明的神情,往地上啐了一口:“这样的祸水,谁沾了谁倒霉一辈子,有什么舍不得的。” 
  “你舍得,我可舍不得。” 
  丁喜一听顾道人这么说,仰起头,脸上显出乡农式的狡猾,反问:“你现在那么忙,娶她合适么?” 
  顾道人听了大笑,边笑边使劲拍打着丁喜的肩膀,末了却叹口气:“可惜,你的气量太小眼界太窄目光太浅。不然,必成大器。”顾道人说完上下打量着丁喜,想了许久,一挥手道,“罢了,我让你一步!” 
  方飞玉和花玉香的婚礼办得极冷清,没有吹吹打打的鼓乐,也没有噼里啪啦的鞭炮,只是一顶红呢小轿将花玉香抬进了方飞玉的房间,这礼也就算成了。高平镇的混混儿想要卧在墙根听房,结果全被丁喜拿刀背砍走了。 
  丁喜不知道,他的好心却办成了他一辈子心头最大的恨事。后来的情景,是丁喜综合听到的传言想象出来的,作不得准: 
  那天晚上方飞玉烫了壶酒,怔怔地看着坐在炕沿上,盖着大红盖头,怯生生的花玉香。方飞玉一直没有说话,只一口接一口地喝酒,心里的仇恨就像花儿一样一瓣一瓣地张开。 
  喝完了酒,他冷笑着离开了新房,到磨坊里寻了块磨盘,用仅余的左手细心地把磨盘绑到自己身上。做完这一切之后,他又负着百多斤重的磨盘一瘸一拐地走了一里多地,跳进了茅坑里。 
  方飞玉是存心不想让任何人找到他的尸体,如果不是几天后有个老头恰好在那里掏粪,或许他的尸体就会和粪便一起腐烂掉,唯余下白生生的骨架。 
  人死债销,一了百了。丁喜叹口气,自己掏钱为方飞玉办了场极体面极风光的葬礼。不过高平镇的人私下议论,觉得丁喜还是抠门小气,他也不找个风水先生为自己的好兄弟寻个风水宝穴,就这么随随便便地将方飞玉葬在了茅房后的空地上。 
  又过了个把月,丁喜央媒人为他说了一门亲。那姑娘叫翠兰,脸盘大,身子也壮实,是高平镇人嘴里说的那种“会干活的”。丁喜问她你喜欢我不,翠兰说喜欢。丁喜又问你喜欢我啥,翠兰说我就喜欢你小心眼。小心眼的人都会算计,跟着你吃不了别人的亏。丁喜笑笑,就把这门婚事给定下来了。 
  结婚之后,丁喜还常常去茅房后的空地上练刀。有时白天去,有时晚上去,有时白天晚上都去,像着了疯魔似的。他的刀法越来越显得小里小气小格局,八斤四两的厚背大砍刀,在他手里使唤出来,比峨眉刺分水针还要刁钻小巧。他往往站着半天不出刀,但一刀刺出,刀尖上就整齐地串起一百零八只苍蝇的右翅。丁喜只削苍蝇的右翅,有时候也砍下苍蝇右半边的三只腿,但从不砍苍蝇的左腿左翅。 
  累了,丁喜就坐在方飞玉的坟前,拍拍坟头上的土坷垃,说:“兄弟,我早告诉过你,那女人是祸水,你偏就不信。这下子,你该信了吧。” 
  有人眼馋方飞玉遗下的那三间瓦房,就暗中撺掇丁喜说:“方飞玉又没碰过姓花的女人一个指头,凭什么她就能住在方飞玉的屋子里。不如把她赶走,那三问大瓦房我们哥几个……”那人话没说完,丁喜一个大巴掌掮过去,把那人掮得如同陀螺一样旋转。 
  不提丁喜心中那团纠结复杂到连他自己都弄不清的乱麻,这些日子以来,顾道人是越来越忙了,忙得差不多是脚不沾地。七路香坛的事情,他都甩手让丁喜去管,每日里总有些用斗笠遮住头脸的人进出他的房间,他们关上门一谈就是一整天。有时候,顾道人还会神秘地失踪几天,再出现在高平镇时,那副疲惫的样子,就像刚刚才赶了几千里的路。 
  那一天,丁喜正在练刀,忽然听见有人叫他。丁喜回过头一看,原来是大忙人顾道人。 
  顾道人今天看起来却很悠闲。他穿着一套全新的衣裳,从内衣到袜子全是白的。雪一样白。他的头发还有点湿漉漉的,似乎刚洗过澡,胡子和指甲也精心地修剪过,使他看起来年轻十岁都不止。 
  丁喜笑了:“今天打扮得那么齐整,要去当新郎吗?” 
  顾道人也笑着回答:“今天我要去杀人,当然得打扮得整齐一点以示尊重。” 
  丁喜“哦”了一声。顾道人感到奇怪:“你就不想问问我要杀的是什么人?”丁喜挠挠头:“你要杀的,自然是你想杀的人喽。” 
  顾道人怔了怔,笑得前仰后合:“想不到啊想不到。高平镇中竟然有你这样一个妙人。我这韬光养晦之计,不但骗过了张轻狂,还能挖掘出你这样一个妙人,算得上是意外收获了。” 
  顾道人寻了块石头坐下,就絮絮叨叨地说起来。他说张轻狂依靠丐帮之势,逼死老盟主篡位自立,人人得而诛之。他又说张轻狂此人狼子野心,甫一登上大位,便与剑冢开战。此人不除,江湖中难有宁日。他还说张轻狂嫉贤妒能,肆意打压刀盟中的老弟兄,排挤元老,反把那些只会拍马的奸妄小人提拔上高位,当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顾道人的神色依然自若,动作依旧洒脱。但不知怎地,丁喜却老是觉得,顾道人像一只在鸡圈外徘徊的狐狸,既不舍得肥美的鸡肉,又顾虑着猎人锋利的刀枪。 
  顾道人说着,丁喜也就听着,时不时点点头,小声小气地发出一两句“嗯”或“啊”的叹词。顾道人初时声音还有些低沉,到了后来情绪愈来愈激昂:“如今刀盟之内人心思变,大刀堂、小刀堂、飞刀堂、断刀堂等四堂已表示将全力坚持我的锄奸行动,唯有朴刀堂及弯刀堂还站在张轻狂那贼子一边,实力对比我已占优势。加上张轻狂倚为靠山的丐帮八袋长老朱停亭已在丐帮内部争斗中失势,张轻狂外援断绝。如今大势在我。大义在我,你说我此时出兵,会不会一呼百应从者云集,将张轻狂那奸贼以及他的党羽一网打尽?” 
  说完,顾道人就满怀希望地看着丁喜。丁喜涨红了脸,使劲挠头,挠得头皮屑满天纷飞:“既然有那么多人的希望都寄托在你身上,你想退也退不出来。不赢都不行了。”顾道人眼睛猛地一亮,又眯起来。良久。吐出一口长气,笑得分外畅快:“不错不错,如今这情势正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这种时候,再去忧心成败,徒扰心神耳,浑没半分益处。倒不如横下心沉下气。一股作气干到底!” 
  说完,顾道人再看向丁喜的目光中,就多了几分欣赏。顾道人伸出两个指头,说:“我给你两个选择。一是随我杀上独尊堡,铲除张轻狂这个武林败类;二是留守高平镇,防范李惊鸿趁乱突袭刀盟。 
  若你选择第一条路,自然凶险无比,但报酬也同样异常丰厚。事成我就封你做朴刀堂堂主,从此叱咤江湖位高权重,你一声呼喝就有百千人同时应诺。若是事败……哼哼,那就什么也别说了,大家伙一同命赴黄泉就是了。” 
  “如果我选择第二条路呢?”丁喜小心翼翼地问。 
  “你若选择第二条路……”顾道人背着手玩味地看着丁喜,缓缓道:“独尊堡内乱一起,李惊鸿必会得到消息。但他不晓得独尊堡上是何形势,必会先派少量兵力试探攻击,你要击退他们并不难。这样一来,你与独尊堡的内乱再无任何干系,无论最后谁胜谁败,你都能立下一点小小的功劳。” 
  丁喜沉默着,从地上捡起一颗不知何时遗落的麦穗,捻碎了壳丢到嘴里慢慢嚼着,缓缓说道:“我舍不得高平镇。” 
  顾道人冷笑:“小心小眼小气度,我早知你会选第二条路,你的生存范围也仅限于高平镇。罢了,我把我的大弟子‘铁面血刀’何勾魂留下帮你的忙,你以后就老老实实地做一辈子七路香坛的香主吧。” 
   
  04 
   
  那天晚上,火光映红了大半个天空。虽然相隔很远,但独尊堡上传来的喊杀声,以及人濒死时发出的惨叫声,还是不时传入高平镇人的耳朵里,吓得胆小的把被子蒙住头,搂着老婆孩子瑟瑟抖了一夜。 
  李惊鸿麾下的红衣剑队,骑着快马像龙卷风一样卷过来。但在离着高平镇外十里的地方,红衣剑队勒住了缰绳,再没往前一步。 
  第二天,消息传来。那个像狮子一样雄健的张轻狂死了,他的脑袋被顾道人砍下,并被挂在高高的旗杆上。顾道人也似乎真的遗忘了丁喜这个曾被他亲口夸赞的“妙人”,只派了个人送来封骈四俪六的信,把丁喜坚守高平镇,吓退红衣剑队的功劳轻描淡写地夸了几句,然后又扔下一包银子,说是给七路香坛所有弟兄们的赏钱。 
  据说,在独尊堡内流血并没有停止,每一天都有所谓的“张氏余孽”被人斩杀。头颅被挂在高高的旗杆上随风晃悠。然而在高平镇,日子还是如清溪般流淌,江湖中的血腥杀戳,并没有给他们带去一丝波澜。 
  对于丁喜来说,这样平淡的日子是他所喜欢的。然而对于铁面血刀何勾魂来说,这种日子枯燥得令他恨不得扒开胸膛对天长号。 
  何勾魂的“面”真的很“铁”,因为曾经有人在他脸上砍了一刀,给他留下了一道从额头划过鼻梁直到下巴的疤痕,但那人的刀也因此而崩断。而何勾魂手里的银刀。也的确是勾过不少人的魂,染过不少人的血。他生平有三大爱好:好酒、好马、好杀戳。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骑着快马一阵风般闯入仇人家里,用银刀割开仇人的脖子,让激射而出的鲜血落到酒中,然后一仰脖将和着血的酒一饮而尽。对于何勾魂来说,所谓天堂就是能够让他骑最烈的马,喝最好的酒,杀最难杀的人的地方。而平庸乏味的高平镇,对他来说无疑就像是一个地狱。 
  顾道人临行前有吩咐,不准对高平镇的人“乱来”,不准招惹丁喜。这话就像紧箍咒,牢牢钳住了何勾魂不断膨胀的杀性,他只好天天以酒为伴。 
  “丁麻皮。”有时候何勾魂喝醉了,就会毫不客气地对丁喜说,“我想杀人。你去找个人来让我杀杀。” 
  起初丁喜装作没听见,待何勾魂叫喧得越来越大声了,他就走到何勾魂面前,定定地看着他的眼睛说:“不要叫我丁麻皮。我这人小气、记仇,会恨你一辈子的。” 
  何勾魂很生气,刚想拔出刀,突然记起顾道人的叮嘱,于是气就泄了。拖着他的血刀,抱着酒坛子。摇摇晃晃地去了。 
  顾道人赏下的那包银子本来没有花玉香的份儿,但丁喜力排众议,他说不管怎样,花玉香也曾经是七路香坛的人。别的不说,她一个寡妇人家,日子本来就够难的,乡里乡亲的,我们不帮衬她谁帮衬她。 
  旁人早看出来,已经结了婚的丁喜现在看花玉香眼神分外不同,虽然从未和她说过话,但一提起她的名字声音也变得轻柔许多。丁喜是香主,大家伙又都知道他心眼小,没必要为这点小事让他记恨,于是就纷纷点头赞同了。丁喜就捧着银子,来到花玉香的家。 
  荡漾在屋子里的方飞玉的气息早已消失,只是整间屋子看起来更加地破败了。花玉香正在烧饭,这对她来说是比挥舞双刀刺穿春风中的柳絮还要困难的事。她娇嫩的双手已被木刺扎了好几个泡,脸也被熏得黑一块白一块,然而灶里还是只冒青烟不冒火。丁喜沉着脸不说话,把银子往灶上一搁,用肩膀把她顶开,三下两下地就把火生起来了。 
  花玉香倚在墙边默默看着,直到丁喜转身出门时,她才轻轻地咕哝一句:“我好悔。”丁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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