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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氏孤儿-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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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鹊心中暗喜,至少这样才像个孩子的样子。他蹲下来,抚摸着倾之的肩膀,柔声道:“倾之,我知道你懂很多,可我并不喜欢你少年老成,如果你不在我面前装模作样,我就考虑收你为徒。”

倾之吸了一下鼻子,鼻音很重,“真的?”眼睛已蒙了水雾。

“当然。”颜鹊捏一下倾之的脸,只是那小脸都已经皮包骨头了。拍拍倾之,颜鹊道:“好了,天晚了,睡吧。”

倾之点了点头,甫一起身却又“碰”一声重重跪倒——那双腿早就又冷又僵,使不上力气了。倾之忍着双膝疼痛,没啃一声,但蓄积在眼眶中的泪水却一下子迸了出来,砸在地上。

颜鹊又心疼,又懊恼,紧紧皱起了眉头,索性把倾之抱到床上,一边按摩,一边埋怨,“你看,又来了,疼就喊,难过就哭,都憋着,不怕憋出毛病来!”

倾之咬咬嘴唇,甚是委屈,“我答应过哥哥,再不哭了。”

颜鹊翻下白眼,没好气道:“那是对别人,对师父用得着吗!”。

倾之抹抹眼泪,“师父的意思是对别人还是可以‘装模作样’的?”

颜鹊哄他道:“当然,虽然你还小,但师父的徒弟可不能被别人欺负了去。”后一句他没有说出——你大哥也曾经说过,他的弟弟,不能被别人欺负了去。

“嗯。”倾之顺从地点了点头。

颜鹊给倾之盖好了被子,瞧见倾之巴巴地望着他,不肯闭眼,忽然明白:这孩子恐怕这一年多没能睡个安稳觉了吧。于是他也上了床,跟倾之挤在一起,缕缕他的头发,安慰道:“睡吧。”

倾之这才闭了眼,不几时便睡得十分安稳。

颜鹊却是毫无睡意,如豆灯光在雨夜中飘摇不定。

……

三年前,颜鹊受花少钧之托,将花璟安、花倾之带出锦官城,最后却只将弟弟安全送到别枝山。后来他听说商雪谣殉情,便又将花窈莹也送了过去。

他找到一个名叫杜宇的铁匠,那人先前在王宫铸剑,据说是锦都最年轻的铸剑师,锦都灭国,他不愿为黑甲军打造兵器,就回老家干起了打铁的老本行。颜鹊请杜宇将百花杀和细君重新熔铸,得一剑“破晓”,一匕“将黎”——破晓无坚不摧,剑柄中更藏着一把削金断玉的短匕,既可防身,又可偷袭,便是将黎。

颜鹊将剑留给卓然,便启程回了凤都。在劝说姐姐白凤未果后,他决定保护姐姐,不离左右。可就在钰京将破之日,姐姐白凤却突然告诉他一个天大的秘密,他的二姐青羽其实并没有死,而是人在海都。颜鹊得知,欣喜难耐,即刻跨马往海都而去,行不到半,却听到大姐惨死的噩耗。

没有人知道那场火因何而起,但颜鹊知道,一定是商晟!

颜鹊调转马头,杀回钰京,计划在登基大典上行刺商晟,却没想到商晟防备之周密,韩嚭背叛之卑劣,几乎使他命丧帝都。颜鹊拼死逃出钰京后听说宫里传出消息说刺客已经正法,他不禁苦笑,商晟要的就是众人的畏惧,刺客真死假死又有什么区别,只是他,颜鹊,是真的死了,世上再无颜鹊此人!

剑伤很深,他花了半年时间将养才得痊愈,随后便赶往海都,至少他还有一个亲人,二姐青羽。可待他来到海都,见到的却只是一座落满海棠的孤坟——青羽送走女儿后郁郁寡欢,身体每况愈下,最后在得知姐姐白凤被杀,凤都灭国,弟弟颜鹊行刺失败,重伤身亡后终于一病不起,撒手人寰。

颜鹊悲恨交加,大病一场,这一病倒是让他想明白了许多事情。从前他活得潇洒,全是因为有姐姐白凤为他遮风挡雨,许他天真,许他清高,可如今姐姐走了,他才发现,这世上本就充斥着丑陋与罪恶,只不过从前姐姐不让他看到罢了。

商晟称帝,凤都亡国,海都削王,花少钧的预言,全部实现。

从今往后,他要抛了那些不切实际的年少幻想,一心报仇。可行刺失败的教训让他知道,仅凭他一人之力,是杀不了商晟的,而与商晟血仇不共戴天的花倾之就成了他最好的帮手。现在,他收他为徒,将来,他帮他复仇!

不知倾之梦见了什么,眼角淌下一串泪珠儿,颜鹊抬手为他拭去,轻轻道:“明日我们就启程离开锦都,你跟着师父游历天下,我们一起去找窈莹……”

风雨渐止,明天,会是个好天气吧。

杀破狼

【章二】杀破狼

次日倾之醒来不见颜鹊,只见枕边放着个包袱,里面有几套干净衣裳,包袱底下压着封信,嘱咐他留在木屋不要离开。倾之换了衣服起床,掀开锅盖,里面的粥和包子还都是热的,他估摸着颜鹊刚走不久,一时半刻不会回来,便将包子揣在怀里,上了山。

登上一座小山头,倾之跳上一块大石,打了声呼哨。林中生风,草木惊悚,枝枝叶叶耸耸肩膀,甩掉浑身雨露,像刚出水的野兽,抖擞皮毛。不一时,掺伴血风,三只成年体型的野狼从灌木丛中窜出,排成半月形,将倾之包围。

倾之从大石上跳下来,一只毛色略浅的狼一招饿狼扑食朝倾之扑了过去,倾之一个闪身,那狼“砰”一声狠狠撞在石头上,呜呜哀嚎。对此,它的两个同伴倒是显得格外漠然,静静蹲在原地,一动不动。

见那狼疼得龇牙咧嘴,倾之摇摇头,蹲下身来轻轻揉着它撞晕了脑袋,手指挑着狼头一撮长毛,嘴角微微弯起,“都多少次了,怎么就不长记性呢。”

那狼体型虽已长成,却其实是才一岁多点的小狼,小狼被倾之柔柔抚摸,似听懂了他的安慰,愈发撒娇,用脑袋蹭着倾之的腿,蹭着蹭着就蹭到了倾之的胸,长长的鼻子拱来供去——早闻到倾之怀里包子的味道。

倾之识破小狼的“诡计”,便站起身来,急得小狼在他腿边又跳又转,抬起了前抓巴着倾之的衣服往上凑。倾之将那个不安分的长鼻子摁下去,令道:“贪狼,回去。”

贪狼闻令,委屈的在倾之腿边转了两圈,悻悻的耷拉着脑袋,回到原处。

蹲在中间的狼体型最大,毛色灰黑,威风凛凛,是三匹狼中的老大,名唤“七杀”。七杀右边是最爱粘着倾之的“贪狼”,它体型最小,白色长毛中透出短短的黑色杂毛,是头小母狼。七杀之左,是一只独眼的狼,残目上斜着一道深可见骨的伤疤,是在山中与其他野兽争食时受的伤,尚还健全的那只冰蓝色的眸子总是冷冷的,令人误解为孤傲和不合群,而它不过是小心翼翼地保护自己罢了,它的名字,叫“破军”。

七杀龇着带血的利齿,身前是一只断了气的野兔。贪狼归队后,七杀叼起兔子,缓缓走到倾之面前,将兔子放在倾之脚边,像对待王上一样恭敬。

倾之轻抓七杀的后颈,夸奖它道:“好样的。”

七杀虽还是那副威严高贵的“正经”模样,却显然一脸受用,破军漠然视之,一旁的贪狼却是嫉妒得就差两眼冒火,哀怨地舔着自己的爪子,自怜自伤——它根本是错投了狼胎,该是只狐狸才对!

“过来。”倾之召唤破军和贪狼。

两只小狼乖乖上前,贪狼一脸兴奋,又扒又蹦,破军还是冷冷淡淡的样子。倾之从怀里掏出肉包子,扔在地上,招呼三头小狼:“吃吧。”

贪狼第一个扑上去,破军用鼻子嗅了嗅,也叼了一只,七杀蹲在倾之脚边,看着同伴吃食,并不上前。四个包子很快被两只小狼一扫而空,星点肉末也没剩下,这点东西对已长到成狼体型的它们实在连塞牙缝都嫌不够。

倾之拎起野兔,扔向十步之外,这次七杀反应最快,如箭离弦,破军,贪狼也不甘示弱,冲上去撕咬起来,一只肥硕的兔子顷刻之间如风卷残云,只剩白骨。

倾之坐靠巨石,静静地看它们狼吞虎咽,嘴角的笑容有些淡淡的感伤。

自从他杀了母狼,又得知窈莹其实是受了母狼的关照,就对这三只刚刚断奶的幼狼心怀歉意。虽然他禁了窈莹的足,绝不许妹妹再靠近狼窝半步,他自己却是上树掏鸟,下套逮兔,思量着一来可以改善一下兄妹俩的伙食,二来可以喂养小狼。但他不擅处理野味,窈莹每次吃多少,如例就会吐多少,他见妹妹那张哭得皱巴巴的小脸,“谈肉色变”,就再不忍心来拿自己的厨艺“荼毒”妹妹了,索性全便宜了三只狼崽,如此饥一顿,饱一顿,总算在它们学会捕食之前没有饿死。

三只小狼收拾完了兔子,蹭回到倾之身边,贪狼如常惬意的霸占了倾之的怀抱,七杀趴在倾之脚边,慵懒而高贵,破军蹲在倾之身旁,警戒着四周——任何时候,它都对周围的微毫变化充满警惕,或许是因为那只瞎掉的眼。

倾之抱起贪狼,抵着它皮毛蓬松的后颈,轻声道:“我要走了,以后你们要好好照顾自己……”

七杀忽的从地上站起来,浑身长毛一抖,破军扭头望着倾之,眼眸冰蓝。狼是一种极有灵性的动物,或许它们听不懂人的言语,但却懂得人的感情。

倾之起身放下贪狼,亲昵地拍拍它的头,微微一笑:“走吧。”他转身离去,并没有使用平素命令它们离开的指令。

只有贪狼没有感觉到异样,雀跃地跳来跳去,黑白两色错落抖擞;七杀、破军目送倾之远去,林风吹过,梳理着它们粗硬的皮毛。

中午时分,颜鹊带了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一起回来。少年一见倾之,便撩起衣襟,单膝跪地,口唤“公子”。倾之一愣,却是不认得面前之人了。

颜鹊将少年扶起,倾之仔细打量,那少年剑眉星目,鼻正口端,肤色黝黑中泛着红润,头发整整齐齐的梳着,整个人干净而温暖。

少年上前问道:“小公子不认得我了吗?”

倾之此刻倒觉得他的样子确实与一位故人相似,就是他父亲的侍卫,子车灭。

“你是……行已?”——子车行已,子车灭次子。

“公子还记得我?”行已甚是激动。

倾之却转问颜鹊:“师父,这是怎么回事!”是质问,而非疑问。

这是什么口气?颜鹊眉毛一挑,心道:公子脾气!

颜鹊大略解释说:“我去见了子车灭,本只是探访故人,顺便打听一下锦都近况,结果他听说我收了你做徒弟,要带你游历天下,便死活要我也收了他的儿子做徒弟,一起动身。”言语里多少有那么点不情不愿——想他堂堂凤都殿下,虽凤都灭国,可好歹也是一等一的剑客,这徒弟收的也着实随便了些。

行已从旁补充道:“是啊,家父知道小公子尚在人世,总算天佑锦都,花氏有后,”他对颜鹊歉意地笑笑,“虽说名义上是拜殿下为师,”又转对倾之道,“但其实行已是为照顾公子而来的。”

颜鹊抱臂点头,心道:行已这孩子倒是懂事,不像花倾之,目无尊长!

倾之却对颜鹊道:“师父,请你把行已送回去。”

“为什么?!”颜鹊、行已异口同声。

倾之对行已道:“你回去告诉子车伯父,有师父保护我,不会有半点闪失。锦都已亡,我也不再是什么‘公子’,从今往后一切都靠自己,不需要别人照顾。”他又对颜鹊道:“师父,我也不希望行已因为我,小小年纪便与家人分离,我既知思念亲人的滋味,就不能让别人父子兄弟天各一方。”倾之稚嫩的脸上,神情异常坚定。

颜鹊叹了口气,不知如何劝说,他独来独往惯了,确实不知道该怎么照顾孩子,所以子车灭提出要自己的小儿子陪伴倾之的时候,颜鹊并未顾及行已不过是个十五岁的少年,也还十分需要父母兄长的照顾,就痛快的答应了子车灭,可见他想得竟还不如倾之周到。

行已却道:“公子大恩,行已铭感五内,但跟随公子既是家父的意思,也是行已自己的意思,能跟随颜鹊殿下周游天下,行已何其有幸!”

倾之却摇头,“周游天下固然诱人,但你可知前路有多艰险?”此“路”双关,既是游历之路,也是复仇之路。

行已目光炯炯,“公子,锦都之仇不是公子一人之仇,商晟穷凶极恶,黑甲军丧尽天良,凡我锦都有识之士,热血儿郎,无不以复国为己任,然而如今敌强我弱,又兼大家各自为战,是以无法形成有效的反抗,而公子就是锦都的希望!”行已激动道,“难道公子以为行已跟随公子只是希冀锦都之外的山水吗?这天底下还有哪山哪水能美过我们锦都?行已跟随公子,为的是报仇雪恨,又怎么会舍不得离开家人,畏惧前路艰险?”

“请公子留下行已!”行已“扑通”一声双膝跪地,膝下瓦砾棱角尖锐。

这一跪,颜鹊惊,倾之惊。

倾之动容,跪在行已对面,唤一声“行已哥哥”,两人抱头痛哭。

颜鹊旁观,心道:昨夜还说再不哭了,这眼泪却说来就来,孩子就是孩子。

行已也已眼泪纵横:国破家败,情何以堪?

倾之扶起行已,行已摸一把眼泪,笑道:“公子留下行已就好,只是那声‘哥哥’行已可当不起,家父跟随先王十数年,行已愿效仿家父,做公子身边的‘子车侍卫’,此愿足以。”

倾之不反驳,却哽咽问道:“你知道我哥哥死了吗?”

行已轻叹,“大公子之事,我已知道。”

“我不想要侍卫,我只想要个哥哥……”干瘦的脸上唯独那双眼睛饱满湿润。

行已望着倾之,后者双颊的泪痕似划过夜空的流星,流星本无情,却无端地让人痛彻心扉,可他怎么能承受的起公子这声“哥哥”?

一旁的颜鹊上来打破尴尬,拍拍两人的肩,笑道:“好了,我们一行在外要掩藏身份,我是你们的师父,你们师兄师弟,自然应该兄弟相称。”

倾之感激地看一眼颜鹊,带着眼泪咧开个灿烂的笑容,也不管行已是不是同意,便喊了声“大哥”。

不论是颜鹊的理,还是倾之的情,行已都无法回绝,但是看着倾之,他心里还真是欢喜能有这么个弟弟呢。

行已笑着点了点头,与倾之抱在一起。

颜鹊仰天一叹:璟安,若你能见到今日情景,也该欣慰吧……

三人收拾行囊上路,颜鹊化名“赵却”;子车行已,去姓留名,唤“行已”;花倾之,易姓更名,唤“赵青”。

登高望远,俯瞰锦都,国破山河在,江山静好,万古壮丽,只是人已换,世已变,不见了昔日繁华,只剩耳畔妇啼孺泣,秋风萧瑟。

倾之、行已遥望故国家园,神色肃然,颜鹊何尝不思念凤都,思念彤梧,年少时总思远游,如今想回,却是回不去了。

“走吧。”颜鹊拍拍两个孩子,头前走了。

倾之、行已对视一眼,心中默契:终一日他们要重建锦都,此心天地可鉴!

“嗷喔——”狼嚎凄凄更添了秋的悲壮。

有野兽!颜鹊神情一凛,行已拔剑出鞘,随时应战。

倾之忙拦下颜鹊,行已,道:“别慌,是我的朋友。”

七杀、破军、贪狼奔跑着扑向倾之,倾之抱着贪狼,抚摸七杀、破军,难舍道:“你们是来给我送行的吗?”

贪狼两只前爪直巴着倾之的衣襟,几乎要将他的衣服撕裂,若换了平时,倾之肯定一把将这淘气的家伙推开,可此时他却想这样的时光能再多一刻。

“青儿。”颜鹊仍不放心,毕竟兽性无常。

倾之回头道:“师父,我没事,你和大哥先走,我随后跟上。”

颜鹊皱了皱眉头,没有说话,转身离去,或许对这个小徒弟,他只能信任。

行已跟上颜鹊,却又不住回望倾之,担忧道:“师父,这行吗?”

颜鹊头也不回。

“七杀、破军、贪狼。”倾之一一唤着它们的名字。

“我会记得,失去窈莹的日子,是你们陪我度过……”

“我会记得,你们永远是我的朋友……”

“……”

倾之起身离开,走了几步,回头见它们依然站在原地,他低叹一声,右手向前由内向外缓缓平滑——这是命令“离开”的动作,只是他做得要比平日慢得多。

三只小狼望着倾之,倒退几步,忽而转身狂奔,如风似雷。

倾之见小狼离开,长长叹了口气,身后传来颜鹊的声音,“毕竟是野兽,以后还是小心的好。”

倾之心知颜鹊不会走远,也不觉吃惊,只叹息道:“我将妹妹留在山上,狼没有吃她,我将妹妹带到山下,她却被人拐走,从那时候我就知道,其实比狼更可怕的,是人!”

这番话令颜鹊、行已颇有感悟,一时无语,最后颜鹊打破沉默,笑倾之道:“它们该不会知道是你杀了母狼吧?”——只是这个笑话实在不够高明罢了。

倾之转身望着颜鹊淡淡一笑:“狼没有人那么复杂。”

颜鹊似乎从倾之脸上看到了花少钧那云淡风轻的笑,深觉可恶!

行已听得一头雾水,不知道师父和倾之谈论什么,更不知道师父为什么忽而不悦,静默一会儿,问道:“师父,我们去哪儿?”。

“玄都,丈雪城。”颜鹊扬长而去。

行已心笑,师父也是个怪脾气,不去理会他,只对倾之道:“二弟,包袱我来背吧。”——倾之背上的破晓几乎和他差不多高,分量可想而知。

倾之一笑:“大哥怕我背不动锦都山河?”说完追颜鹊去了。

行已兀自笑笑,大步跟上。

……

天色将暮,七杀、破军、贪狼,三个苍凉的身影傲立山岗,仰天长啸。

玄都

【章三】玄都

初到玄都,是在十二月,大雪纷飞。

三人停在一家小店门口,跺了跺靴底的雪,颜鹊站在檐下回眼一望:好一场大雪,鹅毛横飞,忽东忽西。

行已挑开苇编的帘子,轻声道:“师父请。”

颜鹊、倾之与行已先后进了大堂。听有来人,谈笑畅饮的食客不约而同望向门口,看是不是相熟的朋友,好邀来共饮,却见来的是三个陌生人,他们狐帽貂裘,浑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脸来,一看就知道是不习惯北方酷寒的外乡人——其实这天气在玄都,还不到最冷的时候。

三人中,年长者三十上下,凤目狭长,白面有须,年少者,男的十四五岁,面带微笑,温文尔雅,女的十岁左右,粉腮丹唇,顾盼生辉,食客们不禁心中惊讶:这样打扮如此模样的人,在北方,尤其是北方边陲,并不多见。

大堂中间的架子上,一只整鹿烤至金黄油亮,炭火微微,鹿香沁心。颜鹊扫一眼堂中,见满满都是食客,唯独没有店家,不由蹙眉。

正在翻动烤鹿的汉子似是看出来人的疑惑,笑道:“外乡人吧?随便坐,咱们这里穷乡僻壤,大冬天的,没有别的,只有鹿肉。”

他哈哈一笑,晃了晃手中的刀子,“吃肉就自己拿了刀子割,”又用刀子指着墙角,“那里有酒,喝酒自取,走时把钱扔在桌上就行了。”末了又不忘补充道,“那酒烈得很,不知道你们喝不喝得惯,不过这样的天气,最暖身子了。”说完他割下大块鹿肉,回到自己的座位上,仰头灌了碗酒,大口吃肉。

倾之与行已对视一眼:如此稀奇的规矩真是闻所未闻。

颜鹊心道:早听说玄都民风一淳,二悍,却想不到竟是如此质朴可爱。他大步走在前头,笑道:“我看窗边不错,正好赏雪。”

倾之、行已随师父捡了靠窗的位置,透过苇帘的缝隙可以看见屋外白茫茫天地一色。疾风暴雪,如壮士执戟,歌舞破阵,长歌壮烈。

桌上粗瓷碗盘筷子酱料一应俱全,只是没有刀子——玄都尚武,冬天更常有野兽出没,是以男人出门,没有不带上一把刀子防身的,所以店里也就省了这个麻烦,只是这却难为了外乡人。

三人跪坐一桌,大眼瞪小眼,最后颜鹊自嘲大笑:“鹿是好鹿,可惜没有割肉的刀子,如何入口?”

行已微微皱了眉头,肚子着实饿得紧了,更何况美味在旁,香气诱人。

旁边的食客们听颜鹊这个外乡人,倒不似传说中南人的矫情挑剔,自我解嘲的话甚是洒脱豪气,也不由大笑起来。

有人大声道:“可以去后面管主人家借一把,你们南边来的人不会随身带着这玩意儿吧,哈哈。”他晃了晃手中带豁口的刀子,叉了块肉,塞进嘴里,连筷子也不用——虽是好心建议,却多少有些嘲笑南人勇武不足。

倾之不服,握起破晓,拔出将黎,“谁说我们无刀?”

行已道好:谁知将黎出鞘竟是为了割肉,好个风雅!

颜鹊大笑:倘能以此刀割肉啖鹿,而非饮血杀人,这天下,就太平了!

堂中食客却吃了两惊,一惊是颜鹊三人进来的时候貂裘裹身,大家不曾注意这些南人居然还带了兵刃,二惊是那说话的孩子虽然还没有变声,嗓音稚嫩,但却听得出不是女孩儿——不知是谁家的孩子,生的如此细嫩,似个女娃,但说出来的话却很是气魄。

行已割了三盘鹿肉,最多的端给颜鹊,最少的留给倾之,倾之感激地看一眼大哥,就这交换眼色的空当,颜鹊以绝不逊于出剑的速度将两人的盘子对调,一脸微笑道:“青儿,多吃肉才能长得结识。”

倾之的脸顿时垮了下来,萎靡不振,行已看着倾之,爱莫能助,只能夹起鹿肉,闻了一闻,劝倾之道:“二弟,这鹿肉很香。”

倾之苦着脸,哀求地看向师父,颜鹊低头吃肉,不搭理他,只对行已叨叨道:“行已,取些酒来,你也尝尝,也算是男子汉了,吃烤肉,喝烈酒,别叫人家小瞧了去,青儿就算了,他还小。”

倾之偷瞪一眼颜鹊,磨磨蹭蹭地用筷子拨捡鹿肉,毫无食欲——卓然死后,他带着窈莹逃难入山,过了年余饥饱无定的日子,师父嫌他瘦弱,一路上每到一处都要点了大鱼大肉给徒弟“补身体”,头两回他还因为年余未沾油水,觉得甚是甘美,可接下来就是遭罪了。他年纪小,本就饭量不大,偏爱清淡口味,哪里经得起师父这个“填”法?

行已一边给颜鹊倒酒,一边偷瞧着倾之满脸苦大仇深,虽说是苦闷,可肉嘟嘟、粉嫩嫩的小脸也着实可人喜爱,不由心生感佩:师父的法子果见成效。行已心不在焉,酒溢了出来也不知道,直到颜鹊喝他“满了满了”,他才恍然回神。

倾之看着淌了一桌子的水酒和素来从容潇洒的师父大声呼喝,却是乐了,笑起来眼睛就眯成了月牙儿,嵌在又粉又嫩的脸上,就是个坏心眼儿的笑,也令人不忍责备。他夹了块鹿肉,沾了酱料,放进嘴里,细嚼,下咽,果然美味,不由又夹起一块,香气窜入五脏六五,回味无穷,不知不觉,竟将盘子清了底。不好意思把盘子推给行已,忽闪着眼睛朝大哥微笑。

还要?行已吃惊不已。

“嗯。”倾之点点头,茸茸的狐尾圈着他胖胖的小脸,甚是喜人。

颜鹊见难得倾之胃口这么好,他自己吃了一盘也觉不够尽兴,便对行已道:“我也再来一盘。”

倾之望着窗外:屋外大雪漫天,屋内鹿肉飘香,男人们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这就是母亲故事里玄都的冬天吗?好美……

行已一边吃肉,一边与旁边的汉子搭讪,问道:“大叔,这里离公主山远吗?”

倾之立刻转过头来,全神贯注。

那汉子一愣,问道:“你们要去公主山?”

行已笑道:“我们初来玄都,听说那里很有名气。”

“那山原不叫‘公主山’,而是叫‘撷苍山’,我们玄都的公主,就是嫁去锦都的那位,后来听说锦都王谋反被杀,公主也自杀了,传说公主死后被葬在撷苍山,所以民间又叫‘公主山’,不过也只是传言罢了,谁知道呢。”汉子喝了口酒,摇摇头,似极惋惜。

颜鹊担忧的看向倾之,后者倒是不露声色。

“那里风景可好?”行已又问。

汉子道:“听说三四年前突发了雪崩,把进山的路堵了,现在进不去了。”

旁边一人插话道:“我们这儿在玄都边境,隔公主山那还远着呢,你们去不去丈雪城?公主山离丈雪城不远,北去五百里就到。”

“自然是要到丈雪城一游的,”行已笑道,又问,“这雪这么大,天黑之前,我们还能赶到下一个歇脚的地方吗?”

“能。”那人道,“这雪下不了一时半刻,等你们吃饱喝足它就差不多停了。一路朝东,离这儿不远有个大镇子,不到半天脚程。镇上有大客栈,还有马市骡市,雇辆车马,能走得快些。”

颜鹊眼神示意“可以了”,行已谢过各位,食客们又各自喝酒吃肉,谈论起今年兽皮的价钱、狩猎的打算,豪爽粗犷的谈笑声和薪柴轻爆的声音混在一起。

风雪夜归,来到镇上的时候,天已黑了,三人投了一家客栈,暂且歇脚。

颜鹊收拾包袱的时候,手指忽触到一块冷冰冰的铁牌,心猛地一沉。

“嗖”一声背后偷袭,倾之反手接住,皱一下眉,问道:“师父,这是什么?”

颜鹊见倾之如此机警灵活,心下高兴,他懒懒一笑,踢了靴子,翻身躺倒在床上,头朝里道:“我也不知道,你父亲让我给你的,拿好就是了。”——颜鹊知道,不到万不得已,倾之定也不愿意承商晟这份“情”。

倾之也不多问,既然是父亲留下的东西,他便贴身放了。寒铁,黑色的,坚硬的,冰冷冰冷,可想到覆在那上面的曾经是父亲温暖的掌心,胸口便热了。

颜鹊揪了被子,打个哈欠道:“你们两个早些睡,明日赶早启程,别迟了。给我把门关上门。”行已耸耸肩,小声道:“走吧。”携了倾之出门。

颜鹊听见门被掩上,腾地坐了起来,望着门口发呆。不知怎的,他就是没有勇气在倾之面前谈起花少钧,莫名其妙,又不是他害死了花少钧,颜鹊心中愤然。

倾之、行已回到自己的房间,也早早睡了。一夜风雪,次日醒来天已放晴,三人买了马匹,路上不做流连,直奔丈雪城,撷苍山。

倾之骑术并不精湛,他离开王宫时年纪尚小,以后三年躲避战祸追捕,也没有机会习练骑术,此去丈雪城,覆雪之下道路崎岖,坑洼不平,倾之控马不能得心应手,以致坐骑频频失蹄,几次将他重重摔下马背,甚至远远抛出。

雪地骑马,行已本就小心翼翼,眼看着倾之状况颦出,更是心惊肉跳,握缰绳的手心都已能攥出水来。

又一次落马。

颜鹊勒住缰绳喝止坐骑,行已打马从后面跟上,看着倾之从雪地里爬起来,心疼道:“师父,让倾之跟我乘一匹马吧。”

颜鹊回头瞥一眼倾之,沉着脸色严厉道:“男孩子,摔打摔打怕什么!”那语气,分明也是警告行已“不许求情”!

行已微微吃惊,他还是第一次见师父如此板着脸孔,不苟言笑。

倾之也不求情,爬起来拍拍身上的雪,将那匹闹别扭的马儿抚慰了一番,又翻身上马,紧握缰绳嵌入皮肉,打马疾驰,马蹄扬起雪花,飞白一片……

撷苍山。

天空湛蓝,白雪似银,绝迹飞鸟,渺无云踪。入山的唯一通道被冰雪掩埋,如一张巨大的屏障,也似一座白色坟茔。

山风凛冽,将树、将人、将马,雕成冰塑。

行已迟疑了一下,问道:“师父,王妃真的被葬在这座山里吗?”

遥望皑皑白雪,颜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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