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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宗剑门-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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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心中疑惑,对容若问道:“什么是圣贤之瞳?”
第十四章 新的磨砺
  闻言,容若放下自他们开始吃饭时便一直放在手心玩耍的竹蜻蜓,看了眼沈云,笑道:“呵呵,看在跟班你这么好学的份上,就告诉你。要知道圣贤之瞳就要明白什么圣贤,将这两字拆开后,‘圣’代表的不是力量而是情操伟岸、德行高尚、学识渊博,‘贤’则是有才能德行的人,也就是圣贤的意思。而这样的人会有异于常人的天赋,更有异于坚毅,他们在某种意义上是完美的更是无缺的,而他们的能力也有可能继承到下一代,当然只有一小部分,大致上又可以分为圣贤之心、圣贤之手、圣贤之瞳,各有妙用。主要说下圣贤之瞳,瞳也就是眼睛,是心灵的门户,可以看见东西,分清颜色,明白是非美丑,而圣贤之瞳更能看见常人无法看见的事物,如阴阳两界、气血流通、风水气运、过去未来等等,而小黑这双圣贤之瞳应该是破惘,可以看见一切事物的本质,是非常高级的圣贤之瞳。”



  说完,容若长吁了口气,很可爱的吐了吐小舌头,那模样就像先生让学生背书,好不容易背下来后,暗自庆幸的样子,显然容若接触过很多常人不知道的东西,这使得她知识渊博。



  一旁的沈云很认真的听完,他思考自己目力能看清极远的事物算不算是圣贤之瞳,很快他便否认了,因为此瞳是能看见常人无法看见的事物,显然他没有。



  然而沈云并不沮丧,一切即为命运,有无代表不了什么,出发点的高低也无法决定什么,他相信坚持和努力才是最终的标榜。这时他看了眼正在努力扫荡残余食物的杜书香,不由鄙视这吃货,自语道:“哦,看来黑货还是个稀罕的宝贝。”



  三人坐位呈犄角,互相可视。容若从身旁草丛中采了几根嫩绿的长条草叶,小手飞舞地不断折叠草叶,很快便折出一只绿油油的蟋蟀,栩栩如生,很快又拿起了令一根开始继续编折,乐在其中。沈云则是呡着绿色果酒,欣赏着四周绿意,他并不嗜爱饮酒,但这果酒不紧好喝,有股淡淡的清香,还让他疲惫的身体得到舒缓,能消除疲劳,是以才不停于口,当疲惫渐渐退却,他浑身充满力量,手中的白瓷杯让他有种错觉只要稍一用就是握至粉碎,不由对这果酒情有独钟。而杜书香则吃饱喝足开始呼呼大睡,沉浸在梦乡中。



  是以,各做各事,享受着午间的宁静。



  约一个时辰,容若欢快地跑到板车那在躺椅上面绑着一把极大的黄色油布伞,便躺在椅子上对着沈云勾了勾手指,笑道:“呵呵,跟班休息够了吧,可以出发了。”



  见此情形,沈云暗骂其小恶魔,但并不十分抗拒,这是很好的历练方式,能让他体魄强健,意志坚定。他站了起来,低头看了眼还在呼呼大睡的杜书香,道:“那这黑货怎么办?”



  “呵呵,当然踹醒他呗。”



  闻言,沈云不由鄙视小恶魔用词的方式,但他很果断地对着杜书香的屁股用力踢下去,顿时一声惨叫划破宁静,让此地添了几分生气。



  不多时,杜书香很委屈得摸着屁股,哀怨得看着沈云,那样子像个小媳妇,让沈云一阵恶寒,这货不会有传说中的龙阳之好吧,顿时不动声色地与其拉开些距离。



  “小黑你是继续留在这里打劫为生吗?”容若道。



  杜书香搓着双手,不好意思道:“那……那个我一点都不想打劫,之前完全是饿糊涂了,才做了混账事,要是让我老爹知道一定会打死我的。”顿了下,道:“小仙子我原本准备去参军报效国家,可是我南北不分迷了路,现在身无分文,吃饭都没着落,那个你……你能带我一起走吗?当然,我不会白吃的,随便差遣。”



  容若小脸洋溢出甜美的微笑,大眼睛扑闪闪的,道:“可以啊,以后就是伙计。好了,准备正式出发,跟班过来拉车。小黑你也过来,把这根绳子系在板车后面,用手抓住,平常控制着和车一起走,当我说拉就要用力往后拉,哼,你们谁要是没用力就没饭吃。”



  当沈云看到容若的微笑便心中一凉,而听到她的话则是拔凉拔凉的,当真是不玩死人不休啊!



  不过对于磨砺沈云并不抗拒,他知道小恶魔行事虽然不合常理了点,但人还是不错的,不会真的累死他,事后还会有意想不到的好处,所以他很干脆地向车手走过去了。而杜书香则是去把开山斧捡起,然后跑到容若那接过绳子,之后绑在板车后面用手抓住,顺便把开山斧搁在板车上。



  容若小手一挥,颇有指点江山风范,大喊一声:“出发!”



  闻言,沈云拉起车手准备向树林出口行进,突然脚步一顿像后面有个大铁球阻碍,回头深深看了眼本能地拉了下绳子的杜书香,后者谄笑了两声,表示无意,是以,沈云一行向着广阔的未来踏出了第一步。



  一路上,树影渐渐稀薄,下午的烈阳火辣辣的灼人,相对于沈云和杜书香不断热汗涌出,容若却异常舒服有把大伞隔绝阳光,还有神奇的风扇带着阵阵清风,极为惬意。



  沈云踏着枯叶发出瑟瑟声,一步步前进,体魄上做出突破的他并不吃力,向着树林出口而去。不多时,便离开林间,外面的情形映入眼前。



  此处林间出口,一条黄泥小径交接于碎石铺垫而成的大道,南北相贯连绵不绝,眼界极为开阔。



  “走哪边?”沈云问道。



  闻言,容若从乾坤袋中取出一份地图,细看了些时间,后抬头,道:“南边一直走。啊……困死了,小黑等会在路上你看着办,想拉就拉,想放就放,怎么让跟班累怎么做,要是做的好晚饭给你双份,我先睡一会了。”



  听到容若的话,沈云额头黑线一条条冒出,可想而知他接下来会有多难走了,那黑货完全是个吃货,那么为了吃怎么想也会死命拉的。



  沈云毕竟也非常人,内心不禁对接下来的魔鬼训练充满渴望,因为最严苛也就代表着进步越大。



  然而果然与沈云预料的一般,短短的黄泥小道杜书香就拉了四次。在力量上即使有所进步的沈云也不如杜书香,他只是单手抓着绳子,便让沈云寸步难行,沈云用尽全力想要向前,直到面红耳赤、青筋直冒时,杜书香又放松绳子,结果沈云用力过头,然后不受控制的拉着板车极快地冲出一段距离,幸好还算四平八稳,不然要是将容若甩下去,那么后果不堪设想。



  而现在沈云也明白了容若的用力,这种训练不禁是单纯在力量上还有对力道的把握以及控制,念想到此的他忙控制心态,准备随时应对,与其周旋。



  此时沈云已然到了碎石大道,由于长期踩踏,碎石间的缝隙早已合拢,地面颇平,踏上去并不硌脚,于是他向着南方拉着板车急跑,并随时小心着后面黑货随时来一发。



  看了眼南方,大道像一条长蛇横卧其上,蜿蜒曲折,望不了尽头。沈云深吸一口气,严酷的磨砺才刚刚开始,他要坚持,这是修炼的地基对以后至关重要,不能懈怠。他不断调整步伐,调整呼吸,向着仿佛无边无际的南方跑去。



  就在这时候,杜书香在后面小声的嘿嘿阴笑,他在等沈云身心放开警惕直到忘记他时,再猛然拉绳,给予无解一击。
第十五章 丰德镇
  “公子,九州拍卖行明日就要举办一年一度的盛会了,到时凭公子的实力还不是想得什么得什么。”酒楼雅间,一位小厮样的黑脸壮汉对着锦衣公子谄媚道。



  这是很别致的雅间,墙壁上挂着名人字画,绘有水墨山水;而四角处摆放着鲜花盆景,弥漫出一阵阵馨香;整个空间内更是一尘不染,极为干净。整间雅间只有一张八仙桌上面布满了各式菜肴香气四溢、诱人口舌,桌子布置在窗前,可以一览无余看到远处崇山峻岭,很清新脱俗。



  不是常人可以消费得起的,这是怡香居的天字雅间,一桌就要千金。可想而知那锦衣公子的财力之巨,听到黑小厮的话,锦衣公子打开十二骨折扇,嚣张地大笑,完全不在乎可能打扰其他食客,他从袖中取出一个大金元宝,赏给黑小厮,笑道:“本公子看中的东西,哪个有能力抢,咱什么都嫌少就是这钱嫌太多了,哈哈!”说完,黑小厮跟其一同大笑。



  而锦衣公子身旁的绿衣少女却从开始到现在一直埋头对付桌上食物,见此丫头不附和他,锦衣公子用手中折扇轻轻敲了她额头,道:“死丫头属猪的吗?”



  绿衣少女微微抬头,斜视了下锦衣公子,淡淡道:“公子息怒,小翠知错了。”那样子哪有丫鬟的模样,完全像是敷衍,而这个绿衣少女竟然容若!



  原来这三人便是沈云、容若和杜书香,自林间出发到现在已然过去了半个月。而此处是丰德镇,他们在第十四天到达这里,原因便是那九州拍卖行,今次拍卖物中有一件容若很需要的东西,然而此次九州拍卖行却只为势力和熟客服务,不然任凭你财力忠厚也难进其门。



  丰德镇是个小镇,却因为享誉大陆的九州拍卖行比大城更为繁华,如今拍卖便在明天,此地更是随处可见带着护卫的富豪以及穿着门派服饰的各种势力人物,很是龙蛇混杂。



  当沈云一行刚到达这里,容若便直奔九州拍卖行,当了解到这次规矩时,便不断寻找可以混入的办法。很幸运的是看到一个公子哥,这本是很寻常的事,但这位公子哥却和沈云有几分相似,更巧的是他还有九州拍卖行贵宾卡。



  于是,容若很干脆的放倒这位公子哥,抢凭证后就把其挪移到离此处极远的地方,以防会突然出现捣乱。这么一来沈云便扮演起公子哥,杜书香则是小厮,而容若便是丫鬟,一起混在此处最好的酒楼,这本是公子哥该做的事,再正常不过了。



  “哈哈,本公子今日心情甚好,就不与你这小丫头计较了。”沈云当然不敢过分折腾容若,要是把这个小恶魔惹火了,后果很严重。



  看了眼入戏已深的杜书香,这货居然不然擦拭金元宝,偶尔甚至咬上两口,十足一副小厮样。沈云不由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扬起折扇对着其后脑就用力挥下,啪的一声,杜书香摸着后脑委屈得看着沈云,满脸不解。



  这近半个月来,朝夕相处,两人又都是年轻人很快摒弃之前不快,这使得双方关系颇好,偶尔开开玩笑,也是无事。



  “黑子走吧,同本公子带你出去见见世面。”沈云道。说完看了眼容若,有这尊大佛,他这公子演得浑身不自在,倒不如出去逛逛。



  杜书香看着满桌好菜很是不舍,当看到沈云再次扬起折扇,方才离坐,对着容若道:“小翠,我们走了。”



  闻言,容若头都没抬,挥了挥小手像赶苍蝇一样,看样子还在为沈云打她额头生气,顿时沈云颇为尴尬,幸好是雅间不然他这公子立马就穿帮了。



  此地不能待了,沈云带头走出雅间,而杜书香出门时还随手关上房门,当两人出来后,不由同时叹了口气,收拾心情,下楼去。



  “大爷息怒,小老头孙女不会陪酒,求大爷放……”话音未完,正在下楼两人便听到一声巨响,紧接着老者的沉闷声、少女的呜咽声还有一阵阵嘲讽的大笑声,这让沈云微微皱眉。



  “你这老头好不晓事,老子让你孙女陪酒是看得起你们,怕老子少了你们银子,非得让老子整治一番。”粗旷的声音从下方传来,心头一跳,沈云快步下楼。



  却见白发苍苍的老头伏在地上,枯瘦的身体不断颤抖,看来思路而一位明艳的少女不断哭喊想跑过去,但被少了一双眉毛的汉子握住手腕无法挣脱,其身旁的桌子上放着四把长刀,三位同伴长相都是凶神恶煞,不断嘿嘿直笑透着淫秽。



  而四周的食客却是很冷淡,自顾吃喝,完全无视少女求救声,沈云剑眉一挑,喝道:“小黑抄家伙。”



  闻言,杜书香傻眼了,他那把开山斧早被容若收到乾坤袋中保管,不过他随即抓了张长凳握在手里,道:“公子要干谁,小人保证打得他脑袋开花。”真是为难他了,这种情况还不忘了演戏。



  “本公子最不喜欢就是没有眉毛的畜牲,小黑你忘了吗?这种畜牲,那是见到一次打一次。”沈云目中无人,睥睨得扫视一周,淡淡道。



  无眉的汉子脸上闪出一丝阴鸷,瞧不出沈云底细,强忍着怒气,道:“阁下莫要多管找事,小心刀剑无眼为好。”



  沈云东张西望了下,故作不解,道:“小黑,本公子似乎听到那畜牲吠了下,你有听到吗?”



  杜书香和沈云一起待了半月,怎么会不知道他什么意思,道:“公子,确实吠了,不过太难听了,比狗都不如呢。”



  两人一唱一和,把无眉汉子气疯了,将手中少女甩向同伴,便握住一把长刀朝着沈云冲过去。



  “哇!畜牲居然想杀人了,小黑快打畜牲。”说完沈云便跑动起来,在大厅中躲避,有意无意的向着少女那边靠近,而杜书香表现的很紧张,抓着板凳的手也在微微颤抖,就是不去打无眉大汉,反而同样也缓慢地向着少女的地方移动。



  “柳儿,你看见了吧。不是叔叔不想帮,此地龙蛇混杂谁也不知道哪个就是高手,你看那使刀的汉子,步伐稳健,刀势凝练,那个年轻人恐怕要丢了性命了。”食客中有中年人对着少年训话。



  “哎!莫做出头鸟,要记住,这是能活命的准则。”有人道。



  在旁人看来沈云步伐虚脱,就像真正的公子哥,每每脚步踉跄间无意中躲避钢刀,看起来运气极好的样子,只是运气总有用完的时候,就是周围人看法。



  然而沈云不得不如此,他怕那群恶徒突然挟持少女,用来保命,那时会有变数,他不想遗憾终生,必须要小心。



  过了约三分之一柱香时,沈云还是咋咋呼呼地躲避钢刀攻击,让人感叹其运气好的吓人,甚至无眉大汉都内心怀疑,难道今天不宜出行,平常很干脆的一刀两断,怎么今日连个脚步虚浮的公子哥都砍不到。



  然而,沈云与杜书香终于渐渐完成合围,机会便是一瞬间,他们对望一眼,同时大喝,一时夺人心神。而无眉大汉的三个同伴这才发现了对方阴谋,同时连忙用手去握持桌上钢刀,但一切都晚了。
第十六章 这需要理由吗
  怡香居大厅很宽广,但摆放了十几张桌子后,能挪移的空地倒也有限。然而沈云那看似虚浮的步伐下,不但未曾撞到一张桌子,碰到一位食客,还能牵引无眉汉子跟随他的脚步,不会误伤他人,这让有见识的食客看出点门道,微微点头。



  绕了一个大圈,重回临近楼梯那个角落,正是无眉大汉所坐的那张桌子。这时,沈云与杜书香同时大喝,扰乱坐在桌前的三名大汉的心神,就在此时,沈云率先发难,旁人看到这一直勉强躲避的公子哥,突然侧身挥一道凌厉的鞭腿直驱那控制少女的短发汉子,嘭,猛烈地踢在其头部,发出一声酸牙的巨响。



  短发汉子突受重击,恍惚间失了神,不自觉的松开手,少女顿时重回自由,而同样靠近的杜书香则将手中长凳掷向另外两名企图握刀的汉子,在对方怒吼着去挡长凳之际,他果断拉住少女,迅速后侧,移至安全位置。



  事实上,这是对沈云绝对的信任,这种货色他必然能轻松解决。是以,杜书香喊道:“公子,干翻四只畜牲要多久?”



  闻言,沈云微笑着举起一根手指,极为埋汰人。那样子轻松写意,完全没把四人放在眼里,这让周围的看官都觉得托大,但也颇为好奇,这翩翩公子的自信来自何方?



  这近半月来,沈云一直进行着非人的训练,不断压榨到极致,再进行突破,筋骨极为硬实。他更是以惊人的毅力拉着板车徒步奔跑了十四天,板车越来越重,不时还要与杜书香拔河角力,无论身心都得到磨砺,体魄变得强健,耐力变得持久,甚至开始入门万象决,步入修仙的门槛。



  这修仙第一步就是要先迈入先天境,而当沈云了解到他已是先天境,可以直接修炼万象决时,不由对过去充满好奇,这也使得他失忆的事实让容若与杜书香知晓,不过两人颇以为常,并没有多纠结他为何失忆。那是因为,这两人同样不寻常,容若不必说,就是杜书香也有秘密。



  说到先天境,仙道的先天境便是根本,这与武道不同。仙道中,先天便是等同婴儿体魄,与天地沟通最好的体质,资质代表的是成就高低,而能否步入先天境则是代表着是否可以修仙,这种境界无关实力,是塑造纯净体魄,洗涤心灵,是基础。当然武道却是要在后天中磨砺成先天,这是化龙,与仙道中的先天有本质的区别。



  此时的沈云已然正式踏入培元境一层,虽然不能内视,但他体内却有一股股灵力流走,再则不断的磨砺体魄,现在的他已非吴下阿蒙,对于这种江湖庸手有资本藐视。



  “公子英武,只要一下就能解决畜牲,你们四只畜牲现在不逃更待何时?”杜书香继续埋汰四人。



  无眉汉子四人不由凝重,他们在刀尖打滚,是亡命之徒,每一次战斗都是搏命。而不懂得遇到敌手就该狮子搏兔,全力以赴,发出最猛烈的攻势,务求致命一击,早已死在别人刀下。



  他们不会轻敌,同样也不会看低自己,此时他们围绕着沈云不断游走,刀尖相向,渐渐成了合围,这是一种阵法,虽然简陋,但只要完成四方同时挥砍,就算挡住一人,也不得不死,取名为四方杀阵。



  沈云依旧微笑,好似弄花赏月的贵公子,这份气度,让人暗赞。但接下又使人颇为紧张,刀剑无眼,四把钢刀,寒光闪烁,就算不是神兵利器,要断人肢体也该极为轻松,眼看着这位公子便要喋血当场,有些人不忍观看撇过头去,有些人却带着戏谑准备看好戏。



  店里的伙计早就没影了,事实上沈云自下楼便不曾瞧见,当然谁也不会在乎这等小人物。而老掌柜还在擦拭着柜台,浑浊的老眼盯着一块发黄的油污,然后用力擦洗,与店内紧张的气氛格格不入,不免让人觉得老糊涂了。



  沈云还有闲情观察西周,他一点都不感到害怕,和杜书香那中挥舞开山斧的凌厉比起来这四个大汉就像小孩子一样,让他提不起兴致,觉得无聊。



  扫视四人,神色冷淡,他缓缓举起右手,这成了导火索,四名大汉迅速扬起钢刀,准备劈砍,甚至能感到即将飞舞的鲜血,这让他们兴奋。



  但没有。须臾间,他们眼前突然一片漆黑,完全不知发生什么,紧接着便失去了意识。



  那时,沈云突然化作陀螺,旋转中击出四拳,快若闪电,几乎同时击中四人,而击中位置也是同一点,人中!



  太快了,人中受到强劲的攻击,四人连反应的机会都没,便瞬间晕倒。



  周围一时寂静无声,诚然他们不是大人物,但见识还是有的,这位公子太强了,无论出手的速度还是准确度,都极为厉害,最让他们汗颜的是,此人还有一份他们欠缺的正义感。



  或许是为了掩饰尴尬,有人道:“柳儿,你要知道只有绝对实力时才能毫无顾忌的出手,这位年轻人就是榜样,切记!”这是方才训斥侄儿的中年人。



  “怪不得敢强出头,果然有一手。”同样有人附和。



  沈云笑了笑。这时,有人问:“这位公子就怕得罪这几人的后台,这样子有什么好处。”



  “好处?”闻言,沈云笑得更大声了。



  这需要好处吗?悲哀,冷漠的人怎么会明白,没有希望与目标的人又怎会懂得呢。什么是信念,什么是执着,人活一世为了什么,好处吗?当然不是,想帮就帮,看不顺眼就出头,知道道义明白本心,永远不要忘却。



  不置可否,沈云不愿搭理他,不在乎那人脸色的尴尬,道:“小黑去看看这几位畜牲有什么家底。”



  闻言,杜书香连忙跑过去,他的身份是小厮,他始终用心演绎,一阵翻弄,一堆银灿灿的元宝被掏了出来,道:“回公子只有百两银钱,还有一封书信。”



  “把银钱给掌柜结了对方饭钱,剩下的给那对爷孙,当做压惊费。信给我看看,是否写着不法勾当。”沈云随口间便把四位大汉的家底分了,若是四人此时清醒必然又会气晕,那是他们所有的家财。他接过信封,撕开一角,展开信纸,片刻后,脸上呈现怒气,将信纸撕成粉碎,更是将碎纸浸到茶杯中,成了纸糊,完全毁去。



  “多谢公子相救,小兰不知如何以报。”少女搀扶着老人走到沈云面前,盈盈一福道。那老人面颊有些红肿,显然是被那无眉汉子所打,此时他面露感觉,拱手道:“这位公子大恩,小老儿实在感激不尽,还赐我们银钱,我们爷孙愿意做牛做马报答。”



  沈云微微侧身,回了一礼,道:“老丈你们不必多礼,还是速速离开此地,拿着银钱回乡吧。”他知道老人发自真心感谢,那做牛做马却是客套话,他不用以此相胁,他不是这种人,只希望对方赶紧回乡,安分度日,免了一些是是非非。



  四周食客不禁羞愧,这公子高风亮节,却还以己度人,实在有些无地自容,个个都低着头。



  老人很感谢,对方并不要挟他,不是那种先帮忙后胁迫的人,拉着孙女真心一拜,便离开此地,有了这些银钱回家做买卖也不错。



  躬身回礼后,沈云便招呼杜书香离开,他们本来就是要准备出去逛逛,当出酒楼,便看见店伙计领着衙差前来,暗自一笑,这小鬼倒挺机灵了。



  接着来有人收拾残局,那四人看来免不了牢狱之灾了,果真是恶有恶报。



  这时,杜书香小心的靠过来,凑在沈云耳边,道:“那信里写得什么,沈老大告诉我吧。”



  闻言,沈云神秘一笑,这黑货挺机灵的,看出他那怒气是掩人耳目,撕碎信纸是毁灭内容,轻声道:“晚上告诉你。”然后,用力推开杜书香,大声道:“死奴才,离公子远点,一身臭味。”那样子飞扬跋扈,惹得周围行人一阵阵白眼甩来。



  让人称奇的是,这黑小厮不仅不恼还一脸谄媚,路上行人几乎同时闪现出两个字——贱货,不对,是两个贱货……
第十七章 布局
  明日皓空,层层云霞浮荡于蓝天间,清澈中透着宁静。璀璨的阳光从云隙洒落,明亮却不刺眼,照耀着大地,将丰德镇笼罩在一片金黄色中,格外生气。



  此地屋舍鳞次栉比,高墙深院,清幽小巷阡陌,大道纵横。不甚广阔的小镇,各式店铺林立,小贩摆着摊位吆喝不绝,行人穿插其中,甚是喧哗,这个小镇的繁华比之一般大城也不遑多让,让人目眩神迷。



  沈云与杜书香此时便是如此,琳琅满目的货品,让沈云如同土包子,又不得不装成见过世面的贵公子,就算稀罕物,他也扫过一眼,便露出不屑,后让黑小厮付账,拿到货物又随手丢掉,仿佛这东西不值一文,污了他手一般,一副十足的败家子。



  很好笑,沈云这般作为让这繁华的街道呈现出一种奇观,只要他出现的地方,不远处总有一堆人候在一旁,当他丢弃货物时,那群人便疯了一样冲过去哄抢,让人无语。



  带着一股洪流,四处游玩。沈云这败家子让后面的人又气又爱,气的是人比人气死人,这败家的公子出生在好家庭,就可以随意挥霍;爱的是其买的货品都不是便宜货,甚至还有些金银首饰,只要倒卖一番,有些便胜过一月辛苦工作,只盼着这位公子多买些多丢些,便可以多捡些。



  事实上此时沈云有苦自知,没错容若给了许多银钱挥霍,但也经不起这样奢侈,杜书香那张黑脸频频示意,他也知道再这样,恐怕他这贵公子要变成穷花子了。恰好经过一家赌坊,高两重,甚是豪华,名叫兴隆赌坊,便直接进入。



  无论何时代,赌这个字都是很吸引人的,特别是穷人和富人,穷人不必说希翼着一夜暴富,而对于富人则是消遣玩乐的不二法门。赌也最害人,前者会更穷,负债累累,最终为了翻本成了赌鬼,一世难翻身。富人呢?往往会倾家荡产,受不了打击,而寻个高楼一跳而下,徒让子孙受尽苦难。



  有些人不服,说赌不就是几率吗?运气吗?只要鸿运当头,必然能大杀四方,赢得满满银钱。不然,君不闻十赌九骗,也该知道出千吧,注了水银骰子在手法高明的人手里那是要几点便是几点。还有藏牌,宽大的衣袖中甚至可以藏一份完整的牌,而在不经意间,便能将一副烂牌瞬间换成通杀牌面,怎么赌?甚至还有在赌具上绘有无色记号,通过特定的液体或者透明器皿便可以知道你手中拿到的是什么牌面,林林总总难以尽言,所以这赌只可怡情,莫要沉迷其中,害人害己。



  沈云刚踏入其中,一股难言的浑浊气味便扑面而来,这让他微微皱眉。此赌坊颇大,赌具齐全,分两层楼,大厅招待的是寻常赌客,大多是些三教九流的人物,玩不起大的,又痴迷于此,混迹在一起吆喝着大、小,不断喊着通杀,大多想着捞上一笔,晚上可以喝喝小酒,逛逛窑子。但二楼则不同,档次不同,服务也不同,赌的规模也不同,是贵宾的场所。



  “哎呦,是爷啊!爷要怎么玩,小人可以帮你换筹码,可以帮你引荐同好,只要爷还在玩,便可以随意使唤小人,费用只需要一两银子。”当沈云进门,马上有个额头贴着狗皮膏药的青年迎来,满脸谄媚,一口一个爷,好像对沈云很熟络一般。



  沈云知道这不是赌坊请的人,但也是随赌应运的,他们有个名称叫马仔,意思是可以像马一样任劳任怨,这群人也是为生活奔波的小人物,却没有学好,倒也比某些伪君子可爱,至少为了生活颇为实诚,为了拉拢长久的客户树立不错的信誉品牌。



  沈云笑了笑,示意杜书香给其一两银子,道:“朋友贵姓?若是最好的地方,又该去哪?”顿了下,似笑非笑道:“本公子只喜欢最好的地方,最豪华的赌局。你有没有能力领我前去,若是满意还有赏,假如敢欺骗本公子,嘿嘿!”



  那马仔掂量着手中银子,面色数变,最后一咬牙,将银子重新递向沈云,恭敬道:“爷可以叫小人癞皮三,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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