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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穿今之星缘-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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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辰风端详着日光灯下清远唇角那丝淡淡的水渍,突然觉得像做贼一样心虚起来。深更半夜不睡觉,跑来欣赏睡梦中的小书生。自嘲的笑了笑,我一定是疯了。
  但是他却鬼使神差的,用他自己都惊叹的速度弯身在那水色潋滟的唇上一啄。然后逃也似的奔回自己的卧室。直到重新躺回那张大床上,心脏还依旧在咚咚的跳个不停。
  
  这不像他,真的不像他。 

作者有话要说:作者想说:这篇文一天最多更一章,如果还有显示更新的话应该属于改错字或修bug等伪更。。。希望们的理解。。。。




4

4、公子的助理 。。。 
 
 
  慵懒中透着沙哑的嗓音自听筒中传来:“喂,任川。”呃,看样子是刚睡醒。
  
  听得任川心潮澎湃:“啧啧,不是我说,就你这个声音放到夜店,保管一夜能炒到几百万。比你当明星有前途哦~”说完还淫…笑一声。
  
  这边的辰风看样子是完全醒了:“怎么,昨天晚上欲求不满?小心索求无度,谁都知道你任川身子单薄,为了后半生的性福,我建议你还是节制一点的好。”
  
  任川听得一阵唏嘘,堂堂华语流行音乐教父,竟然如此牙尖嘴利:“阿辰,你知道我的手机可是有录音功能的,小心明天各大网站都是你透着慵懒嗓音充满诱惑的叫…床声。”
  预料中,任川下一秒听到了是一阵嘟嘟的忙音,然后他手指优雅的在屏幕上打下一行字。
  下午的百花奖颁奖典礼,呵呵,这个才是打电话的真正用意。
  辰风盯着屏幕看了半天后,从通讯录里调出一个手机号播了出去。电话响了两声后被接了起来:“阿辰,我的大少爷,什么事。”汤米明显精神焕发的声音,肯定又是在星期八公园晨练。这是这个老妖精几十年来如一日所做的唯一一件坚持下来的事情。
  呃,如果不包括照顾辰风的话。
  今年,汤米已经光荣的的度过了第三个本命年,享年三十七岁。进入华宇整整十七年,带过大大小小不下百名艺人,而他在辰风身上的投入却是最多的。用他的话来说,辰风就像他亲手雕琢出来的艺术品,他要倾尽一生的心力去追随他。
  只不过,辰风的才华来源于他自己,绝对和这个奔四的人还依旧装可爱的千年老妖没有任何关系。
  此时的他正穿着一身运动装在星期八公园打太极,和一堆老头老太太在一起,身材并不高大的他有点像初中生。
  “汤米,帮我准备一套晚礼服,要浅茶色。”辰风磁性十足的嗓音从电话那端传来,听的汤米酥了一把老骨头。汤米对辰风有一种护犊的心态,在他的心目中,谁都比不过他的辰风。相信这是圈内所有经纪人中最忠诚的一个。
  “哎呀,知道了我的大公子,都帮你准备好了,晚上的颁奖典礼绝对不会出任何差错的。你就放心好了。在这之前你先好好休息一下,养精蓄锐,晚上好以最美的状态把那些庸脂俗粉的眼睛闪瞎哦。”说完他还闷骚的笑了笑,绝对对得起他老妖精的称号。
  “我不是说我,礼服是帮别人准备的。”
  别人?“难道还有别人和你一起参加颁奖典礼吗?人怎么没听说?”
  “任川没跟你说么?我新找的一个助理,今天晚上会和我一起去。”
  汤米低头沉思,助理?让他堂堂经纪人去帮助理找礼服?好吧!谁让他是辰风,只要他辰风一句话,让他汤米吃屎他都干。
  “哦,那他的size是多少啊?”
  辰风低头想了想:“比我小一个码就好了。”说完他挂断了电话,在落地窗前来回走了两圈,松松的睡衣慵懒的挂在身上,胸前粉色的两点若隐若现。
  他推开客厅的门,想看看小书生醒了没有,却发现一个忙碌的身影在客厅里来来回回。清远拿着抹布,将整个客厅大大小小的角落全部都控拭得一干二净,虽然这个房间会有工人定时来清洁,可是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不染纤尘过。
  再看看沙发上小书生叠得整整齐齐的那件青色长衫,他可以看得出,清远也是个极爱干净的人。比自己有过之而无不及。清远看到辰风走了过来,他从忙碌中抬起头,一擦额头上的汗:“公子,您醒了。呃,那个,本来我想帮您弄点吃的,可是,我没找到在哪里生火。所以,所以。”
  生火?差点忘了,他生活的那个年代,做饭应该是需要生火的。
  清远想再说些什么,对上辰风清清落落的那张俊脸,就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辰风向前走了两步,看着他满头大汗的样子说道:“天气这么热,怎么不开空调呢?”说着他拿起摇控器轻轻一按,一阵清凉舒爽的风便迎面吹来。
  真是太神奇了,清远由衷的赞叹。
  “公子,这是什么法器?怎么吹出的风这般清爽?”
  辰风不理会他,自顾自走到冰箱前,伸手拿了一杯鲜奶喝了一口。又拿了一杯,递给小书生。
  小书生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两只手愣愣的伸在那里。
  “你不吃东西就没有力气干活,没有力气干活,怎么赔偿我的损失?”说着拿那双含着冷气的凤眼扫了一眼清远。
  清远立即接过那杯鲜奶,直觉得公子的眼睛比那能吹冷风的法器来得更加冷些。
  “今天晚上,有个宴会。去了以后你只管跟着一个穿黑白两色大约矮你半个头的男人就可以了,什么也别说,什么也别做。多学多看少说话,以后就知道该怎么做了。”这是在关心他么?一个古人突然穿越来现代,融入自然是最困难的事情,他不似现代人的头脑,精明懂变通。这个书呆子,肯定很难融入到现代这个纷纷杂杂的社会当中去。
  书生点着头,唯唯诺诺。
  “公子,你教我用厨房里的那些炊具吧!我看你厨房里什么都不缺,只是都闻不到任何油烟气,整日吃这些东西,身体会吃不消的。”小书生说的诚肯,辰风却冷冷淡淡,自顾自喝着牛奶。不答一句话。
  清远只是低着头,偶尔不经意撇见他松松垮垮的睡衣下精瘦的腰身,脸上会不自觉的飞出两片红云。
  “吃完饭会有人送礼服来给你,试试看合不合身。”说着,门外的门铃声就响了起来。
  真不愧是华宇的金牌经纪人,办事效率快到没话说。
  门刚打开,他那招牌式的声音就传了进来:“嗨辰公子,看我帮你准备的礼服怎么样?今天晚上我一定会让你艳惊四座的。呃,还有那个小助理的,比你小一个size的浅茶色礼貌。一起让他来试试吧!”汤米怀里抱着一堆的衣服,人还门进门就开始喋喋不休。当他抬起头时,却愣住了。一个身材修长的长发美人羞涩的站在客厅里,长发及腰,肤白如玉,尤其是那唇色,竟然像是透着潋滟的粉色。
  “阿,阿辰,金,金屋藏娇?”汤米张口结舌,从不传绯闻、恋情的辰风,竟然金屋藏娇?一堆礼服,掉了个满地。
  辰风喜欢在试装前将自己全身洗干净,不允许身上有一丝污渍沾染新衣,当然,不干净的衣服他绝对不会碰一下。
  擦试着湿渌渌的头发,辰风冷然的撇了一眼汤米。汤米心里一哆嗦,立即将满地的衣服捡了起来:“呃,不好意思阿辰,我现在马上拿去干洗。放心,不会误了晚上的典礼。”
  
  辰风摆摆手:“不用了,这地上比你的脸都还要干净。”是的,从来没有过的干净。他心里忍不住一暖,心情也跟着好了起来。脸上划过一丝笑意,息数落进汤米的眼中。
  
  他竟然笑,是真的恋爱了吗?
  辰风自汤米怀里拿过那件浅茶色晚礼服递给清远,冷冷的声调说道:“拿去试一下,不合适立即让他们去改。”
  
  汤米愣住了,立即嚷嚷道:“喂阿辰,这衣服是男式的,你们想玩反串吗?早说我给你准备一件旗袍好了。”汤米脸上促狭着笑着,一面YY着辰风穿上旗袍的样子。真是风情万种,闭月羞花,沉鱼落雁,倾国倾城。
  
  但当他听到辰风说的下一句话时却愣住了:“他本来就是男的。”
  
  呃,男的。
  
  汤米望着羞涩站在那里的小书生,他本来觉得这个世界上最英俊的男人是辰风,最漂亮的男人是任川,眼前这个人,是不是可以用最清秀来形容?尤其是那双水色潋滟的唇,含黛远山似的眉,细瓷瓶似的肤质。是的,清秀佳人在他面前,一个个粗鄙的像粗使丫寰。
  
  汤米围着清远转了两圈:“阿辰,他,真的是男的?”
  
  辰风没有回答汤米的问题,只是冷冷的对小书生说道:“还不快去换衣服?”
  清远轻轻一揖,接过衣服便往内室走去。关上门,客厅里隐隐传来辰风与汤米的谈话声。
  
  “刚刚那是你新找来的助理?”
  
  “不是都跟你说过了么?”
  
  “啧啧,可惜了。”
  
  “哦?怎么说?”
  
  汤米讨好的笑了笑:“我不是那个意思阿辰,只要是你喜欢的人我什么时候反对过?我只是觉得,这样一张脸,做助理是可惜了点啦!”
  
  辰风冷哼一声:“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是现在时机还未成熟,时机到了,我自然会让他签约华宇。”
  
  汤米的眼中满是红心:“那,到时候~~~”
  
  “放眼整个华宇,还有哪个经纪人比得过你?再说,交给别人我也不放心。”
  
  




5

5、公子这是哪? 。。。 
 
 
  汤米了然的眼睛里闪着暖昧,伸出一根手指点了点辰风的肩:“哦~不知道这位小助理,跟我们的辰天王有什么关系呢?竟然让我们天塌下来都莫不关心的辰天王如此用心。”
  
  辰风低头想了想,说道:“就当是朋友好了。”
  
  “别人不知道你,我还不知道吗?你可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我了解你比了解我自己还多。就连任川那个家伙你都没说出过一句朋友,一个刚认识没多久的人你就说是朋友?恐怕没这么简单吧!”
  
  辰风不再说话,一般他不想说话的时候,就是不高兴的时候。汤米心中有数,辰天王的私事,不喜欢别人过问太多。
  
  “呃,哈。其实呢,有什么嘛,你说是不是?天塌下来我都能帮你撑住,放心去搞啦!”汤米挤了挤眼睛,一副小人相。
  辰风冷冷的一眼扫过去,汤米立即噤声。
  
  这时,清远已经换好了衣服,修身茶色休闲晚礼服,趁的他的脸越发的清俊。只是,□依旧穿着雪白的亵裤。清远尴尬的说道:“呃,似乎有点短。”
  这个地方的人穿衣服真是莫名奇妙,上衣这么短,而且还尽是些奇形怪状的衣服。没有衣襟的下摆,还真有些不习惯。
  
  汤米满脸讨好的表情凑了上来:“没关系没关系,这次我帮阿辰订做的衣服不少,先拿两条仔裤给你穿好了。反正他也不喜欢。你的腿形和阿辰还挺契合的,长度也刚刚好。”长度刚刚好,嗯,是不是说做某些事的时候会很方便呢?
  汤米讨好的回过头:“你说是不是啊阿辰。”
  辰风眉头微皱,像是在思索着什么,几秒钟后,他转身走进了他的私人衣间,那里一整间衣柜都是他个人的衣服。
  当他出来的时候,手里已经多了一条茶色英伦风休闲长裤。刻意低调的颜色,正好配那件浅茶色晚礼服。
  汤米又开始不淡定了:“嘿阿辰,你的衣服从来不让任何人碰一下,竟然会主动拿出来给他穿。呃,对了,还没请教贵名啊?”
  清远礼貌一揖:“在下慕清远,槐乡人士。”
  “哦,清远,槐乡,幸会幸会,在下姓汤名米,因家境贫赛故而父母给取了这么一个名字。”汤米是出名的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听到别人拽词,他绝对会比别人拽得更多。
  清远一阵错愕,旋即会心一笑,是了,许多家境贫寒的孩子都会取类似的名字,说是求什么得什么。小书生忍不住心内升起一阵怜悯:“汤兄,家境贫寒算不得什么,只要意志坚强,相信总有一天你会出人头地的。”
  “好了汤米,准备一下,下午的颁奖典礼上再说你的废话。”辰风怕他们再说下去,小书生的身份肯定就会遭到汤米的质疑。汤米是线条粗,可他并不笨。要知道一个来自古代的人,那会引起怎样的轩然大波。
  汤米这才想起来,该让辰风把颁奖典礼的礼服试一下。
  辰风的礼服是他一向钟爱的黑色,深沉而庄重,只是太过死寂。如果不是因为参加这种颁奖仪式,他也不会选择把礼服做的这样正式考究。百花奖是略逊于百年电影节的一个奖项,会选出一位影帝和一位影后。影帝无任何悬念,众所周知,辰风当仁不让。影后的名额却迟迟没有确定,三位曾经封后的一姐对垒,似乎都有把握,又似乎都差那么一步。她们的想法都是想同的,差的那一步,就是如果没有另外两个人同自己争就完美了。
  影视一姐安东丽,她演偶像剧出道,出道以来顺风顺水,没有大红大紫却也从未销声匿迹。直到去年与老牌影旁苏里奥合作出演了谍战大片《谍战风云》,全…裸出镜一脱而火。陆娜则是歌手出身,到现在为止还保持着一年一张专辑的记录,每张专辑总有那么一两首歌能够登上各大媒体的MP3排行榜,可是她那三十挂零的年龄,却让许多年轻人再也热络不起来。Rosita则是这两年刚刚红起来的新秀,模特出身的Rosita不但拥有魔鬼般的身材天使般的脸孔,更重要的是她有一个像李刚那样的老爸。这也是她在毫无任何资历的情况下得以出演与辰风合作的贺岁古装大片《永安》的原因。
  猩红的地毯,闪烁的镁光灯,优雅高贵的晚礼服,格调高雅的音乐。每一届的百花奖,都是影视圈最为隆重的盛典。颁奖典礼在红馆举行,红馆是圈内举行各种盛典,开幕仪式,或举办演唱会的最佳场所。可容纳几万人的礼堂,以及最完善的配套设施,和世界顶级的舞台。这也导致了它昂贵的日租费用,所以能在红馆举办演唱会的艺人,他的身价必须在亿元以上。
  辰风每年的新专辑演唱会都是在红馆举行,对于华宇来说,辰风就是想到月球上去举行演唱会,任川也会想尽办法做到。
  这边,安东丽已经穿了一袭淡蓝色礼服缓缓走上了红毯,与之一共到场的还有乐坛不老的霸主陆娜。所谓狭路相逢勇者胜,不过公众场合,两人虽然眼神间炮火连天风雷涌动,表面却是风平浪静岁月静好。两人先热情的拥抱了一下,安东丽还亲热的握了握陆娜的手。
  作为前辈,陆娜也表现出极好的修养。只是安东丽近日绯闻缠身,她与昔日〈谍战〉的搭挡楚铭的艳照门事件正传得沸沸扬扬。这边刚走过红毯,那边一群记者就围了上去。陆娜兴灾乐祸的撇了她一眼,自顾自的回坐位子上端端正正的坐好。
  当一辆红色保时捷从远处缓缓驶过来的时候,所有的媒体记者便全部都围了上来。就连那边扯着安东丽绯闻不放手的八卦记者也都转移阵地转向这边。能拿到辰天王的一手新闻,当然比爆几个小明星的花边绯闻更赚眼球。
  
  清远战战兢兢的望着四面八方的闪光灯,如潮的记者一拥而上,将清远和辰风围在了中间。各种问题扑面问了过来。
  
  “辰天王,可以说一下关于第十辑的消息么?”
  
  “听说第十辑内容华美,大气,深沉。请问您这次专辑的主题是什么?”
  
  人群越围越紧,辰风紧抿着唇,显然十分不耐烦。转过身,清远瑟缩在后面,已然被如潮的娱记隔到了几米开外。辰风眉头紧皱,环顾四周,汤米竟然也不在身边。他转过身朝初尘走去,一群记者都惊住了,红毯上,哪有人往回走的?不是最忌讳的就是这个么?
  
  然而辰风哪里在乎什么忌讳不忌讳,上前走了几步,拉起清远的手就朝嘉宾席走去。这时候,闪光灯连成了一片,镜头纷纷对准了辰风与清远拉在一起的手。
  
  一姐陆娜睁圆了眼睛:“小辰这是在搞什么鬼?”
  
  连成一片的闪光灯,连成一片的按快门的声音,再加上一入场便激起阵阵尖叫的歌迷,就连嘉宾席竟然也跟着骚动起来。清远的眼中闪着恐慌,这,这是什么地方?他们都是些什么人?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槐乡呢?文卿呢?小菊呢?私塾先生的戒尺呢?
  
  可怜的小书生只敢瑟缩在辰风边上的椅子里,怯怯的望着周围从前连做梦都没见过的场景。
  
  然后听到高高的台子上有一对穿著暴露的男女很兴奋的喊辰风的名字,辰风举止优雅的站起身,在一阵阵刺痛耳膜的尖叫声中向高台走了过去。
  
  之后的什么祝贺,什么感激,什么影帝,他完全没听到心里。只觉得脑中一片空白,只希望这是一场梦,明天就可以醒过来。
  
  可惜,这不是一场梦。明天他一早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依旧躺在那张比文卿家的卧踏还要软的大床上。
  
  朦胧中他听到一个声音:“阿辰,总之你不可以让他住在你这里。昨天的事所有的媒体报纸头版头条都报道了,说什么百花影帝辰风与男助理暧昧不清。你不知道这对你的声誉影响很大吗?”
  
  这貌似是汤兄的声音吧?他是在说我么?难道,我住在这里给公子造成什么不便了?
  
  “不是说让你去处理了么?”
  
  “我知道,我也在处理。关键的消息都已经封闭了,可是昨天那可是百花奖颁奖现场耶~现场直播的记者这么多,消息早就传出去了。总之歌迷那边你自己去安抚,不是我说你阿辰,公共场合总要注意一下言行举止啊!”
  
  “清远不可以搬出去住,这样会很危险的。”
  
  “危险?虽然他看上去文文弱弱的,可是一个成年的大男人,有什么危险的。”
  
  “他,不是这里人。”
  
  “外地的?外地的怎么了嘛~Z市多数都是外地人,不都过得很滋润么?”
  
  “我说的不是这里人,指的不是地点,而是时空。”
  
  汤米呵呵的笑了:“阿辰,你不会也看穿越小说吧?他不是这个时空的,难道还是穿越来的?呃~~~?”汤米好像突然回忆起第一天见初尘时的样子,以及他一头纤长柔顺的及腰长发。天,天哪,他不可能真的是穿越来的吧?
  
  “他突然出现在我的房间里,他告诉我说不小心跌进来的。可是你想想,我住在三楼,他从哪里跌进来?”
  
  “那他有可能是偷偷潜进来的狗仔啊。”
  
  “我开始也怀疑,还脱光了他的衣服搜查,没发现任何东西。而且他穿的衣服,脖子上的挂饰,都不像是我们这个朝代有的。如果是演员我一眼就能看穿,试问谁的演技能好到连我都骗过?”那倒是,辰风的演技,可谓出神入化。
   

作者有话要说:修文ing,为亲们带来的不便还望亲们见谅。。。其实某欢更吐血,存了几万字的稿,全部都得推翻重写。。。郁闷ing。。。不过为了亲们能看到好一点的故事,几万字,扔了也值了。。。




6

6、公子我穿了? 。。。 
 
 
  “哎呀!人家不管啦!总之小助理不可以和你一起住在这里,你知道人家培育你出来耗费了多少心力么?人家可不想眼睁睁看着自己辛勤培育出来的劳动成果毁于一旦。”汤米扭脸,嘴厥的老高。
  
  辰风一阵恶寒,这个老男人想装可爱装到什么时候啊?虽然他圆嘟嘟笑起来有酒窝的脸看起来的确很可爱,但是一个快要奔四的人了,整天人家人家的,不嫌牙疼么?(人物原型可参照快乐大本营何老师~~碎碎念:何老师啊何老师,原谅某欢对您的不敬)
  
  辰风望着他沉默了片刻,然后低声说道:“好吧!”
  
  汤米:“Yes。”
  
  “明天我和他一起搬出去住。”转身,甩开大眼瞪小眼的汤米。
  
  推开门,却看见披头散发的小书生呆呆的望着门,失魂落魄的站在那里。
  
  “你是不是听到什么了?”
  
  小书生点点头,又摇摇头:“公子,是不是我住在这里会给您造成麻烦?”
  
  辰风望着他,上前走了一步:“安心住在这里,别乱想。”看样子他是知道自己已经回不去了,眼中写满了失落。
  
  “公子,我还回得去么?”
  
  还回得去么?这个问题辰风也不好回答,关于时空穿梭的问题,谁又能说得清呢。
  
  这个时候,他又突然收到任川的短信提醒,下午有一个访谈类节目的录制,名叫《小星有约》,新专辑录制大即,多露几次面对增加人气有好处。
  
  显然,辰风对这些娱乐节目的录制并不感兴趣,只是因为《小星有约》的当家主持任小星是任川的胞妹,任川求了他很久他才勉强答应。
  
  短信上还说绝对不会提起昨天百花奖典礼上的事来,让他放心大胆的去。
  
  辰风转过头却看到小书生一脸的担忧害怕,他走上前拍了拍他的肩:“别担心,有我在,在哪里都是一样的。”
  
  小书生抬起头,水波潋滟的眼睛里泛着水色:“公子,你是好人。”
  
  呃,好人,这个论断下得过早。在以后的日子里,单纯无知的小书生越来越觉得,这个好人实在好得有点,呃,特别。
  
  不知道是出于何意,辰风竟然把他拥入怀里抱了抱,推到床边坐了下来,然后蹲下语重心长的对他说:“乖乖在这里等我,我两个小时候就回来。”
  
  小书生一脸疑惑的望着他。
  
  “哦,是一个时辰。这一个时辰你可以看看书,书架上有杂志。我回来之前不许到处乱跑,因为这个时代不比你们那个时代,很不安全的。”
  
  小书生懵懂的点点头:“公子安心去便是,学生自会等公子回来。”
  
  辰风轻轻在他脸上抚了一下,就招呼着汤米去了《小星有约》录影棚。
  
  辰风走后,清远便站起身,去了辰风所说的书房。书房里的书还真是多,而且每一本都装订的十分精美,比起他那时候的竹简来不知道方便了多了。他随手在书架了拿了薄薄的杂志,看封面时愣了一下。
  
  咦,这不是那位公子么?他怎么会被印到书上了呢?清远仔细的审视着那张俊美的脸,只见杂志下方标注着一行小字:亚州流行音乐教父辰风。
  
  清远不知道什么是流行音乐教父,只知道封面上这个男人,让他想起深宫高墙中那个整日吹着一支玉笛的文姬。世人皆说文姬是倾王身边的佞臣,以色侍君,祸乱朝纲。但是他却是极喜欢文姬的,因为偌大个皇宫,只有文姬肯在莲池里摘下一朵莲花来逗他。
  
  清远自嘲的笑了笑,亡国之后,还想这些来做什么。其实他本不愿做那东殿里的倾渊太子,还不如在槐乡的日子过得逍遥自在。如今又莫名奇妙来了这里,可怜的小书生,也算是命途多舛了。如果不是脖子上挂着的专属于前朝太子的羊脂玉板指,他甚至不记得他曾经是倾国的太子。因为彼时实在太小,小到文姬抱着他将他举过头顶时,觉得太高太高,吓得他差点哭起来。
  
  将那本杂志放下,清远又摸出另外一本书。对他来说,简体的中文简直就像火星文,所以也只能是看看图画而已。
  
  然而拿到这本书后他却呆住了,只见两个身穿古装的美人,衣襟半敞着抱在一起,两人竟然在交合,而且敞开的衣襟处平平如也,两个都是男人?
  
  清远扔掉杂志,满脸的赤红。春宫图这种书他也是看过的,只是一般不都是画的男女之事么?怎么两个男人也可以~~
  
  他赶紧将书放下,慌乱之中竟然将书扔到了地上,敞开的扉页上印的图更加不堪入目。清远刚想退出去,却撞到一赌肉墙上,辰风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了。
  
  “公,公子,你,你不是出门了么?”
  
  “哦,我忘记带手机,回来拿一下。你在看什么书?”
  
  清远眼神闪躲:“没,没什么。”
  
  “没什么?”辰风越过他看了一眼散落在地上的书,竟然是一姐陆娜前几天来这里时留下来的那本高H耽美漫画。辰风的唇角勾了勾:“原来你喜欢看这种书哦~那我改天让汤米买些回来好了。”
  
  清远立即摇手:“不,不,不是的。公子莫要误会。学生只是无意间看到,真的,真的不是有意的。”
  
  辰风好笑的望着他一脸急迫的表情,竟然一把揽过他,湿热的唇就这样印了上去。小书生还来不及闪躲,唇舌就被撬开,还恶意的吸吮着。
  
  清远瞪大眼睛惊恐的望着辰风:“公,公子,你,你这是做什么?我,我~~”
  
  “哦。”辰风回答的理直气壮:“这个世界上很多东西和你原来的那个世界都不一样,许多礼节上的东西你都需要慢慢学。我只是在为你示范其中一种而已。”
  
  呃,礼节。堂堂辰天王,把接吻说成是礼节。
  
  更可悲的是,我们单纯的小书生竟然相信了。
  
  “呃,哦,原来如些。多谢公子教诲,学生记住了。”
  
  辰风一想不对,又补充道:“不过,这个礼节不可以乱用。不熟的人如果用的话别人会生气,所以,除了我之外,不要用这种礼节同任何人打招呼。否则别人会不高兴的。记住了吗?”
  
  小书生点点头:“是,是,公子教训的是。”
  
  辰风伸出摸了摸清远的发顶,并从头顶上一直抚下来。他的发质极好,顺滑的没有任何阻力。倒是可以考虑让他做一个洗发水代言。像这种新人,还是有许多化妆品公司乐意请他们做代言的。一方面价钱低,另一方面小明星号召力不强,大明星耍大牌不好请。
  
  所以像这种潜力大而又有些姿色的新人偶尔会成为化妆品代言的抢手货。
  
  不过,以清远现在的情况,还不适合出来工作。至少让他熟悉一下这个世界,否则连语言沟通都有困难,到时候怎么做广告呢?
  
  想到这里,辰风生起一个给他请个家庭教师的想法。如果不是汤米的超级夺命call,估计辰风连下午有通告的事都忘得一干二净。
  
  我们的辰大美人,也太心急了。
  
  下午的小星有约录得也算顺利,虽然辰风从来不屑于参加任何娱乐频道的八卦访谈节目。不过今天他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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