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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穿今之星缘-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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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2011。8。7完结
总点击数:66418  总书评数:243        当前被收藏数:1065        文章积分:10;317;669 

 文案:

当单纯小书生误入现代声色娱乐圈,当纯真小正太错遇腹黑英俊天王,那么故事将。。。。。。

香榭丽舍城市花园别墅,辰风盯着一身青布长衫的慕清远一脸的冰冷。
“你知道,私闯民宅可是要被抓去坐牢的。”
慕清远望着眼前这个半…裸着上身的英俊男子,眼神慌乱,手足无措。
“公,公子请恕罪,学生无意冒犯,还望公子见谅。”



此文狗血小白天雷滚滚,还望亲们自己带避雷针啊!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娱乐圈

搜索关键字:主角:辰风,慕清远 ┃ 配角:许文卿,莫小菊,林汝南,小川 ┃ 其它:古穿今,娱乐圈,公子请自重
 
 

1

1、公子请见谅 。。。 
 
 
  对于辰风来说,最好的休息方法便是把自己整个人都扔在浴缸里,让适度的温水将自己完完全全的包裹住,洗去一整天的疲惫,洗净满身的铅华。也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可以全身心的放松下来。
  辰风的住所在市中心的香榭丽舍城市花园别墅,这个创下最高价位过亿的超奢华独栋别墅区。辰风爱极了它的大隐隐于市,市中心众星环绕的地理位置,养尊处优,贵气十足。纯中式的建筑形态,庭院深深,芳草萋萋,大红灯笼悬挂于廊前,映照着满庭芳华,华丽而喜庆。
  鸟语花香、曲径通幽的小区环境,极具私密性与浪漫气息,适合为爱而生的所有人,尤其是像他这种不可以被世人打扰,而又不愿远离尘世的人。只是,身边缺一个共偕白头的良伴。
  辰风自嘲的摇摇头,难得有一个休息日,何苦想这些不着边际的事。对少年成名的他来说,或许孤孤单单的走完这一生,便是他的宿命。他的唇角挂着凉薄的笑,眯起眼睛望着落地窗外斜斜透过窗帘照过来的阳光,满足的呻吟了一声。
  很难得的,光茫万丈的辰风,竟然也有如此慵懒妩媚的一面。不知他那多到连他自己都数不过来的粉丝看到这一幕会爆发出怎样的尖叫。
  不知不觉间,他在水中迷迷糊糊的就睡着了,还做了一个惬意的梦。梦里有凄凄的芳草,幽深的庭院,满眼的火树银花,还有一个面容清雅,有着温婉微笑的脸孔。
  景象却又陡然一转,变成了清清落落的农家小院。像是刚刚下过雨后的天气,天空湛蓝如洗,一条虹如链,斜斜的坠在了苍蓝色的天边。他握着一个清清俊俊的后生的手,嘴里不住着说着些什么。
  他说:“清远,你会一直陪着我对不对?”
  他说:“清远,让我照顾你好不好?”
  他说:“清远,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额头一跳,醒来后却把做的梦忘的一干二净。辰风摇摇头,或许是太久没有女人了,怎么会做这种乱七八遭的梦?
  水的温度已经有些微冷,他从水中站起身,随手拿了一条白色浴巾,裹在了身上。当他转过身,门却“吱丫”一声,意外的跌进一个人。仓皇的眼神正一眨不眨的望着他,睛睛里写满了慌乱与无措。
  辰风却没有任何慌乱,他冷冷的打量着眼前这个人,唇角挂着凉薄的微笑。
  香榭丽舍二十四小时保安,别说是可疑人物,连只可疑的鸟都不会轻易飞进来。现在的狗仔真是神通广大。
  “你知道,私闯民宅,可是要抓去坐牢的,乖乖把底片交出来吧!告诉我你都拍到了什么。”
  辰风的口气淡漠蔬离却透着几分诱哄,没有在闪光灯前那种洋溢的洒脱。或许这才是真正的他。
  来人穿着一身青布衣衫,虽然没有十足的英俊,可是单单是那一张温润的脸,便让人见过第一眼便不会再忘记。更可疑的是他的头上挽着发髻,用一根桃木簪把头发束住,由于方才的慌乱有几缕发丝乱了方寸,斜斜的搭在额畔,更趁得他整张脸越发的温和。
  这人的穿衣打扮,倒像是刚从某个片场回来未来得及卸妆的书生。只听眼前这个从天而降的可疑书生吞吞吐吐的说道:“公,公子,学生不是有意冒犯。学生,学生只是,只是,学生也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辰风的脸上透着玩味,他蹲下来把玩着书生长长的头发,放在鼻端嗅了嗅,有一股淡淡的槐香。恰逢五月,院中槐花开得正盛。书生的眼神闪躲着,不敢直视辰风半…裸着的上身。
  他一边把玩着那一缕黑发,一边口气淡漠的继续对书生说道:“你不肯交是吗?恰好今天我心情好,就让我慢慢搜吧!不知道你穿的衣服多不多,需要我脱几次才能脱得干净呢?”说完他用鼻腔哼笑一声,那缕黑发从他手中散落。
  书生一听口气有些急了:“公子家里是丢了东西么?学生刚刚进来,未曾动过任何东西,公子请一定相信学生。”
  一口一个公子,一口一个学生,在排戏么?辰风冷哼一声,我倒要看你还能装到几时。呆会把你的妆给你一层一层剥掉,看你还能有什么话说。
  辰风淡淡的笑了笑,刘海上依旧有水滴沿着英俊的侧脸蜿蜒而下,滑过倾长的脖颈,在锁骨的凹陷处停留了下来。
  “你的意思是说,你是清白的?”
  书生茫然的点点头,他只知道自己为了躲开东主家长公子的纠缠,一不小心跌入一个谷中,却不曾想这谷中竟然住着这样一户人家。他绝无冒犯之意,竟然还是不小心撞到了人家洗澡。好在不是位姑娘,否则他还真是百口莫辩了。
  “那你怎样,才能证明你的清白呢?”辰风抱臂,低头望着依旧伏在地上的书生,雪白的浴巾堪堪裹住下…身,裸…露出细窄的腰身,以及比例完美的肩背。
  “学生愿以夫子的名义起誓,绝非宵小之徒。”
  辰风眼含笑意:“是么?”
  “是的。”
  “可是,我不信。”
  书生沉默了片刻:“那公子,你怎样才肯相信学生?”
  辰风来回走了两步,神态悠闲自诺:“很简单,脱光你的衣服,没发现东西的话,就可以证明你的清白了。”说这话的时候,他的唇角依旧挂着薄情的笑,那是等待谎言被揭穿的期待。
  “这。”书生迟疑了。虽然两人同为男子,但是在一个陌生人面前脱光衣服,想到这里,他羞耻的红了脸颊。
  “如果你不脱,我就叫外面的保安帮你动手了。到时候你的下场可就不好说了,你知道我辰风的为人,媒体记者对我,一向不敢有任何越轨。你,是闯进来的第一个。说你来你应该感觉到荣幸,你说是不是?”
  辰风的一番言论,听得书生有些摸不着头脑。但他还是能大致听明白,如果他不说,会让别人来帮他脱。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都是男子,有什么可担心的。
  像是做了莫大的决定,书生重重的点点头:“好吧!我脱。”
  他从地上爬了起来,青布长衫虽然破旧,却干净整洁的有些过分。细长的手指划过脖颈,将一粒粒盘扣次弟解开,青衫滑落,露出里面雪白的亵衣。只是稍稍愣了片刻,他手上的动作继续进行。是他有错在先,家主已经给足他颜面不让家丁动手了,何苦还要自讨没趣。只是二十年来,从未在任何人面前有过一丝失仪,今日却要裸呈在眼前这个男人面前,而且对方也是刚刚洗完澡,半…裸着身子。想到这里,书生的脸更红了几分。
  雪白的亵衣滑落到棕色高档抛光地板上,书生白晰中透着微红的身子便展露在了辰风面前。他脱了衣服的样子比穿着衣服好看,辰风的脑子里突然冒出这样一个想法。
  竟然没有相机,相机再小,总不能含在嘴里吧!他看了看那一头被高高挽起的黑发,弩了弩嘴道:“假发也一起摘下来吧!”
  “假发?”书生有些不解,可他还是抬起手拔下了桃木簪,一头青丝就像瀑布一样顺着肩背散了下来,一直垂到腰季。刚刚还是温温润润的一张脸,头发散下来以后,竟然染上了几丝风情,尤其是那如水的一双眼睛,清亮到好似能看到轻轻荡起的微波。
  他的头发竟然是真的?怎么会?除了任川那个异类,谁还会留这样一头长发,而且比起任川那一头像水草一样蓬乱的头发,这一头直顺的青丝,让他觉得到顺眼一些。
  “你叫什么?”辰风淡漠的问,不带任何表情。
  “学生慕清远。”他抬手一揖,谦恭有礼,真真就是那温润谦和,饱读诗书的书生。
  “从哪里来?”
  “溪河镇,槐乡村。”
  难怪在他的发间,都能闻到一丝丝淡淡的槐香。
  “我问的是朝代。”
  “公子真爱说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学生饱读圣贤书,亦是为了效忠我大华朝。朝代,自然是华朝了。”书生的眼睛里仿似益满了阳光,他心里想的是什么?是不是十年寒窗苦读后的一朝中第,锦衣华服,效忠朝庭?
  华朝,闻所未闻的朝代。




2

2、公子说的是 。。。 
 
 
  辰风,华宇娱乐旗下第一员虎将;华语流行音乐教父。用华宇娱乐总裁任川的话来说,他是华语流行乐坛的一朵奇葩,在华宇,辰风排第一,他任川只能排第二。
  圈内人对辰风有些敬畏,他的音乐无可挑剔,他的生活无可挑剔,他的容貌无可挑剔。正因为如此,他的整个人给人的感觉有些不真实。太过完美的人,往往是最不完美的。所以,在他的脸上最时常看到的表情便是落寞,与那事不关已的寡淡微笑。
  什么银幕上的绝代风华,什么镁光灯前的嫡神上仙,什么荧屏里的英俊伯爵。用任川的话来说,那都是骗人的。
  辰风这个人,没有一个人能唤来他的真心,也从来没有一个人能真正走进他的心里。这就是为什么他从来不与人传绯闻,从来没有过恋情曝光的原因了。至于那些供他发泻肉欲的女人,都是公司为他安排。
  其实说来也不是很确切,他的朋友算来也只有任川一个,好吧,林汝南勉强算一个。但是没有任川来得亲蜜此,所以,那些八卦娱乐周刑苦于找不到他的任何花边新闻,就把着他与任川的关系不放手。一个捕风捉影的耳语都能让他们长篇大论的写上几千字,连载十几期周刑,且期期销售火爆。
  没办法,只有在这个圈子最顶端的人,只要稍稍有一点风吹草动,就会有万万人趋之若鹜的关注着。
  所以,他唯一的亲蜜好友任川,现在是他的绯闻恋人。
  虽然只是捕风捉影。
  而慕清远,他却是一个与辰风完全不同的人。清远生活的小乡村,一到五月,就会漫山开遍槐花。槐香整整弥漫整个五月,拢在整个山头,连吸口气都是沁人心脾的舒畅。
  这个时节,他都会与同窗好友许文卿,约上十三月的绿牡丹去后山的寺庙里饮槐蜜茶,咏槐景。高冠蛾带出身书香世家的许文卿会将他吟出的诗用苍劲的笔触龙飞凤舞的从纸上写出来,然后再慨叹一声:“清远的文采,愚兄真是自愧不如。”
  而清远则摇摇头,微微一笑说道:“哪里哪里,文卿的字才叫清远佩服。其色;其形;其浓淡枯湿;其断连辗转;粗细藏露皆变数无穷气象万千,朴实无华而兼纳乾坤。文卿,这几日又没少秉烛攻书吧?”
  许文卿摇摇手,竟然羞红了玉似的俊颜。只是文卿这个人,冷冷清清的,倒是有几分跟眼前这位公子神似。慕清远如是想着。
  而绿牡丹则会柔柔的嗔怒两句:“两个大男人,奉承来奉承去,也不害臊。”
  然后两人脸便如日暮西山时那红彤彤的霞,映得满树槐花都染上了艳色。
  绿牡丹原名莫小菊,是京城名伶,十三月的当家花旦。一副好嗓子,一曲镜花水月唱得百转千回,让人听了忍不住柔肠百结。向来与二人交好,每次路过槐乡,都会特特的跑来会上一会。
  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发现自己走丢了,清远轻声叹了口气,将思绪拉回现实。
  突觉身上一凉,一个冰冷的手掌覆上他的肩膀。辰风捡起地上的青布长衫,帮清远披在肩膀上,而后又帮他拢了拢额前散落的碎发。
  清远陡然一惊,拱了拱手道:“多谢公子。”
  多谢?辰风笑了笑,我逼你脱光了衣服,你竟然还要谢我?还真是个书呆子。
  “家里还有什么人吗?”
  清远满眼的谦恭温和,回道:“我自幼父母早亡,没有亲人在了。”
  无牵无挂,正合他意。
  “既然这样,你就先留下来吧!我让人把隔壁的房间收拾一下,你先暂住在这里。”
  如果是旁人,受辰天王之邀住在他家里,那是多么无上的荣宠。要知道,就连任川那个脸皮厚到像城墙一样的人都没有得到过这种待遇。
  清远犹豫着:“这。”
  辰风见他迟疑,又接着说道:“不瞒你说,我丢的那样东西价值连城。虽然没从你身上搜出来,但是你也脱不了嫌疑,你说对不对?”说着,他向清远逼近了一步,在他耳边轻轻吹了一口气。清远稍稍抬了抬头,正对上他那双含满笑意的桃花眼。
  “这。”
  “当然,你不想留在这里也可以,这样的话我就只有报官了。要知道,现在入室抢劫的罪可不小,判个十年八年的都不在话下,如果你肯乖乖的留在这里做工还清我丢的东西,我大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但是如果你执意要走,我就只好拿法律说话了。”
  的确,什么银幕上的绝代风华,什么镁光灯前的嫡神上仙,什么荧屏里的英俊伯爵。看来确实都是骗人的。堂堂华语音乐教父,娱乐圈众星捧月的辰天王,竟然用如此卑鄙下流的方式强迫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留在他的狼窝。
  书生摸了摸鼻子,温润的脸上有几分为难,却还是点头答应了:“好吧!公子说要我怎样补偿?只要别误了明年的秋试,只要公子说什么,学生一定办到。”小书生竟然还想着秋试,能不能回得去还是个问题,辰风如是想着。
  整日无聊烦闷的生活让辰风觉得有些无聊,于是他突然生出逗逗这个书呆子的想法。
  辰风的眼睛里露出促狭的笑意,反问道:“是吗?”
  书生点点头:“是的。”
  辰风又往前走了一步,猛然环住书生的窄腰:“如果我说,我要的是你呢?”
  饱读圣贤书的温润书生乱了方寸,嗅着他身上直逼过来的莫名香气,一阵慌乱,却又觉得这气息如此怡人。那是辰风洗澡后喷的范思哲男士香水,他最喜欢的一款,叫清水。清清淡淡的,倒是有些像眼前这个清清淡淡的小书生。
  清远用力推着辰风:“公子,您请自重。”心里扑通扑通跳乱了节拍,却在推他的时候,抚摸到那腰间冷硬的力道。他细窄的腰身触感极好,然而辰风却觉得,眼前这个小书生软软的细腰摸上去才更有手感。
  “我只是跟你开个玩笑,看看把你吓的。”
  辰风笑了笑,放开清远的腰。
  “再说,如果只要你一次,就与我丢失的东西抵消了,那我不是亏大发了?”说完他还放肆的笑了两声。
  眼前这个英俊的男人,为什么说起这些放肆话来如此没有顾忌。难道他不知道非礼勿言吗?而且,他刚刚说的,好像他是怡红院里的小倌。这,这,他是不是应该恼怒?轻轻叹一口气,罢了罢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一连串的变故,让慕清远有些措手不及,这会他才有心思看一看这围的摆设。这时辰风已经拉开落地窗,阳光洒满了整个浴室,浴缸里清澈见底的水,摇碎了半池金黄。
  地上铺着叫不上名字来的砖块,光滑的可以照见脚底下自己的影子。墙上一整面镜子,竟然占据了整个墙面。从灯饰,家具,摆设,都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难不成,到了龙王爷的水晶宫了?看刚刚那人的神态,还真像个仙人,他长的,真好看。书生心里这样想,耳根却悄悄的红了。
  他转过身问辰风:“敢问公子,这是什么地方?”
  辰风扭过脸:“别公子长公子短的了,叫我辰风就可以了。”
  书生唯唯诺诺:“是,辰风公子。”
  好吧,辰风不再与他计较,由他去叫。
  “这里是我家。”
  “我知道这里是公子的家,可是,这个地方叫什么名字?”
  辰风微微笑了笑:“这个地方的名字啊!好吧,我就说一次,你记好了。以后迷路了就跟人说,你是这里的人,让他们把你送过来。这里的名字是‘香榭丽舍城市花园一号院’。记住了?是一号院。”他有意无意的把一号院重复了一下,呵呵,一号,这代表着什么呢?
  “香榭丽舍城市花园一号院。”书生重复了一遍,然后点点头:“是,学生记住了。”
  “还有,以后跟别人说话的时候也别学生学生的,就说我就可以了。”
  “学~~呃,我记住了。”
  转过身,辰风突然觉得心情大好,昨夜一直写不下去的曲子今天竟然觉得灵感像泄洪一样,想栏都栏不住。于是把书生扔在这里,自己一个人跑去了书房。
  可怜清远一个人,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好好的一个将要进京赶考的举子,就这样莫名奇妙的穿越到了现代,在辰风面前如一张白纸的他,不知道将会遇到怎样离奇的经历。
  本来以他的才学,明年秋试说不定还能取个进士,好一些得个榜眼探花的也未可知。没想到却横生枝节错入现代娱乐圈这个鱼龙混杂之地,小书生的前途,一片五光十色啊!
  辰风写完曲子出来的时候,清远依旧一脸茫然的站在那里,坐也不是,站也不是。
  “怎么了?觉得我这里太寒酸,配不上饱读诗书的大才子?”
  清远一脸窘迫:“不,不,不是的。学生,我,我只是,只是不知道该坐在哪里。”
  辰风笑了笑,走上前去牵住他的手,指腹还忍不住在那滑腻的肌肤上轻轻摩挲了两下,将他牵到沙发前坐下:“这叫沙发,以后坐在这里。”
  清远看着新鲜,这叫沙发的物什,有些像他前次去文卿家里看到的卧踏。文卿还邀他一起躺了半刻,不过这个沙发,可比那个卧踏舒服多了。
  
   

作者有话要说:二更,喜欢的亲们一定记得来留言,希望得到大家的支持。大家的评论就是寻欢更新的动力,谢谢大家了。




3

3、公子我从命 。。。 
 
 
  手机空灵的铃音传来,清远惊的急忙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而对面坐着的辰风却不慌不忙的接起电话,看了一眼来电显示后,唇角闪现了一抹慵懒的笑意。
  “亲爱的,一夜不见,你想我了么?”任川说话,永远一副花花公子的调调。辰风甚至可以想到,他在电话那端满含深情手捧心口的样子。
  “小川,最近你太空虚了,是不是该找个地方抚慰一下你那饥渴的小菊花?”也只有在任川面前,辰风才会把话说得这么肆无忌惮。
  “香蕉你个芭拉,一点幽默感都没有。我真搞不懂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不长眼的人喜欢你这个异类。别忘了,现在我们可是绯闻恋人,你最好对我好一点,否则小心我把我们的关系捅出去。到时候别说你华语流行音乐教父,神仙都救不了你。”这绝对是赤…裸裸的威胁。谁都知道任川和辰风是最好的朋友,他们根本不可能在一起。至于杂志上所写的,无非是满足一下那些腐女宅男们的憶想罢了,两个外形上如此完美的男人,大家很乐意看到他们断在一起。
  只可惜,每次他们两个深情对望超过两秒钟后,都会不约而同的吐起来。
  有时候,太过臭味相投的人,往往擦不出任何火花。用任川的话来说,就算擦破了皮,也擦不出火花来,只会擦出一股子焦碳味儿。
  “打电话来不会是只想告诉我你很空虚需要抚慰吧?”辰风有些不耐烦,难得的一个休息日,不希望有人来打扰他。虽然已经被打扰了,但是莫名奇妙的,他并不觉得小书生的莫名闯入是对他的打扰。
  “当然不是啦!新找的助理已经到岗了,她叫Banana,怎么样,很可爱的名字吧?人长的更可爱哦。相信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那头的任川说的眉飞色舞,辰风却觉得有些排斥。冷冷清清的说道:“不用了,帮我推掉吧!”然后抬眼望了一眼有些局促不安的小书生:“我自己已经找到助理了。”
  电话那端的任川有些惊讶:“喂阿辰,这些琐事你从来都不会自己处理的。今天这是怎么了?肯低下你高贵的头颅了?”
  辰风的眼睛里露出连他自己都不易觉察的笑意:“当然不是,是因为老天爷直接送到我房里一个,既然送都送来了,我只好接受上帝的美意了。”
  “呃!能说出这种话的是阿辰么?你被鬼上身了吧?”
  辰风不再说什么,直接挂断了电话。电话那端的任川也不气恼,他了解辰风的个性,一向自我的很,不会给任何人留面子。任川轻轻勾了勾唇角,花花公子一般的俊脸上写满了各种风流韵事。
  辰风的脸,是绝无仅有的英俊。而任川的脸,却可以用漂亮来形容,虽然漂亮,却不阴柔。一脸的年少轻狂。用辰风的话来说,他任川的命是这个圈子里最好的。他可以不用奋斗,整个亚州区最大最具影响力的娱乐公司都是他的。原因是,这个娱乐公司的总裁是他爹。
  而辰风则不一样,他的身世好似一个迷,他也从来没有对任何人提起过。也有人说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辰风这么一个人,完全是华宇打造出来的,什么华语音乐教父,完全是华宇幕后那个实力庞大的团队堆积起来的。
  面对这些传闻,那张英俊的仿佛不是凡尘所有的面孔只是凉薄的一笑,不做任何评论。然而就是这个贻害众生的笑,让数以继亿的华人义无反顾的跟随他,相信他,维护他。
  完全是因为这张世间绝无仅有的一张俊脸。
  任川有时候会盯着这张脸看半天,然后幽幽的说上一句:“阿辰,你全面整容了吧?我从不相信这世上有人会长成像你这个样子。”
  辰风会冷哼一声,然后思绪飘渺的回道:“如果你知道我母亲是谁,就不会觉得我是整容的了。”
  这个时候任川会显得有些兴奋:“你从来不会提起你的父母,我真的很好奇耶~”
  寡淡的微笑会再次出现在这张冰冷英俊的脸上:“没什么好提的。”
  是啊,没什么好提的,连自己亲生儿子都不要的女人,有什么值得提起的。
  “你叫慕清远?”
  小书生点点头,怯生生的看了一眼辰风,那表情,有点像刚读初中的学生。也对,他也的确还是个学生。古人应该比现代人成熟的晚一些吧!
  辰风打量着清远,他有着两弯如含黛远山般的眉,俏挺的鼻,以及水粉色的唇。有点像晚春初熟的樱桃,让人见了忍不住想吃一口。
  “以后你就做我的助理吧!”
  助理,这个陌生的词汇。读尽圣贤书,小书生绞尽脑汁也想不明白助理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辰风像是看透了他的心思,解释道:“助理就是把我的事当作你自己的事来做,寸步不离的跟有我身边,我有什么需求你立即满足。我的生活起居你要全面负责。”辰风贴近清远:“你做得到么?”
  这到底是助理还是保姆?而且,还是有什么需要都要立即满足。呃,如果,是那方面的需求,是不是也要满足呢?
  单纯善良的小书生却盈盈的笑了:“这又有何难,父母病重的时候,都是我在身边侍候着。公子若是不嫌弃学生粗笨,学生很愿意为什么效劳。只是,秋试时间一到,公子请务必送我回槐乡。”
  听到秋试之后,辰风的脸上萧然一阵冷气:“怎么,你还怕我把你人扣在这里不成?”
  小书生立即站起身来鞠躬抱拳的:“学生不是那个意思,公子请勿生气。学生,学生只是和文卿约好,一朝中第,共同孝忠朝庭。到时候,我们就可以和牡丹时常的聚一聚,也难为他柔弱的身子,每次都跑到槐乡看我们。”
  这个文卿是谁?牡丹又是谁?看似一脸老实的小书生,杂七杂八的交情还不少。辰风的眼睛里冷气更重了些。
  “作为助理,心里只能有老板,不许想着其他任何人。”说完他冷哼一声,甩下在一边眼角兀自含笑的小书生,甩手进房去了。
  小书生的眼中写进了一点错愕,呆愣愣着望着辰风甩给他一个英挺的背影。荧屏上那个酷酷的,帅气的,高傲的华语流行音乐教父,新一代百花奖影帝,竟然会对一个陌生闯入者使小性子,还真是耐人寻味。
  辰风的卧室简单而随意,不似任川,他的卧室的主墙面上永远会有一张他本人自认为最为得意的经典海报。而且他卧室的床是圆形的,用任川的话来说,他可以坐在中间,周围围着的全都是为他倾心的各色美人。一如他花花公子的性子,他说这话的时候唇角含笑,似勾满了他所有的风流韵事,一双上挑的桃花眼里也仿佛写满了风花雪月。
  
  虽然辰风的房间简单,但是他对床的要求却是没有最大只有更大,他卧室里的那张床比市面上最大的king…size还要大出一个多来。好在他的主卧室足够大,他的一张床就差不多有别人的一个卧室这么大了。一梦醒来,已经是凌晨十二点,辰风拿起手机看了看,一条未读短信是任川发来的,说是不要误了明天的百花奖的颁奖典礼。
  辰风把手机扔到一边,侧头望了望客厅,昏黄的灯光一直亮着,不知道那个小书生怎么样了。
  随意抓起一件睡衣裹了裹,赤着脚朝客厅走去。地毯柔软的触感从脚底传来,这是他亲自挑选的地毯,雪白的关绒,没有一丝杂色。可想而知,辰风的洁癖有多么的严重。
  
  日光灯下,小书生将青布衣衫铺在地毯上,只着了亵衣趴在上面,蜷缩成了一团。辰风眉头一皱,就算没帮他安排房间也不用直接睡在地上吧!好在地毯够厚,否则这春意犹凉的季节,还不把这个清清瘦瘦的身子冻坏了。
  
  辰风走到清远身边蹲下,清远又把身子缩了缩,长长的睫毛在日光灯下投下一段剪影。闪着七彩的光,一杨颤一颤。再往下看,是水红色的唇,在微动的鼻息下紧抿着。
  
  他睡的可真香。辰风轻笑,平日里一惯冰冷的脸上难得绽了丝丝暖意。做梦了吧!看他那酣甜的样子,还是个美梦,不会是春梦吧?辰风的心情大好,解□上的睡衣盖在清远身上,手指不经意碰触到他的唇。触感柔软,还带着丝丝水渍。
  
  真是没出息,这么大了还流口水。
  
  辰风端详着日光灯下清远唇角那丝淡淡的水渍,突然觉得像做贼一样心虚起来。深更半夜不睡觉,跑来欣赏睡梦中的小书生。自嘲的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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