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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间烟火-唐十六-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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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时,一位侍女敲了敲门,走了进来。
将李贺杰与夏晟睿的诗作收走后,又告知他们在此处静候,便扭着腰出去了。
尽管是女表现得进退有度,行止得体,但在见到他们三人是,眼中的讶色却是掩不住的。
原本空无一人的包间中凭空多出了三个大活人,换了谁只怕都是要吓一跳的,侍女如此的反应反倒是有些与众不同了,但这也恰恰说明了牡丹舫御下有方。
如此又坐了许久,期间李贺杰看到楼下大厅里倒真有几个衣着光鲜的公子哥儿,因为做不出诗来,被客客气气的给请出去了。
其他几个包间是个什么情况他不知道,大部分都像三公主那般表演一结束就将窗户给关起来了,只有三个包间与他们一样还开着窗。
不过他估计即使包间里的人作不出诗来,也不会受到如楼下那些人那般的对待的。牡丹舫当众赶人的做法肯定得罪了不少人,若连上头的人也得罪了,没了庇佑,那便真的没有开下去的必要了。
又过了一会儿,估计是诗稿都审阅完了,老鸨又施施然地重新站到了舞台上,大声宣布道:“今年牡丹舫的花魁之名由明月摘得。”
她话音才落,底下就爆出一阵叫好声,看来明月当选花魁也是众望所向,实至名归。
“看过各位的诗赋,奴家知道大家均是才气横溢之辈。但是今日能独占花魁之人,恐怕大家都猜不到。此人才名不显,但他这首长诗做得却是真真好,把诸位都给比下去了。”
众人听了无不唏嘘,虽说老鸨昔年也是诗艺色艺双绝,但年纪大了也可能有看走眼的时候。
“诸位稍安勿躁,听我讲诗作给大家念来。”
老鸨酝酿了下情绪,然后开口吟道:“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
老鸨竟是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就将整首诗都给背了下来,信口念来却是情深意切,坐上众人无不色变。等她念完,喝彩之声四起,毫不下于方才明月的剑舞所博得的喝彩。
“这是何人所作,果然神来之笔!”
“由此人独占花魁,我等心服口服。”
“若是可以,能不能麻烦妈妈引见一下,鄙人颇为仰慕此人才学。”
“哈哈,范公子,才子向来佳人配,你去凑什么热闹!莫要坏了别人的好事啊!”那位公子的话立刻遭来了他人调笑,闹了个大红脸。
老鸨颇为无奈的一笑,“此人姓李,名贺杰,说句实在话,这位李贺杰李公子我此前真的没听说过人,也没有见过。”
话虽如此,不过他家都相信用不了多久,这位李公子就会因为他今日的大作扬名全国了。
随着老鸨话音一落,楼上许多包间的窗户突然间又打开了,数道探寻的目光朝着李贺杰他们这边望来,对面三公主的目光更毫不掩饰地带着一股冲天怒气。
与此同时,李贺杰他们包间的门又一次被敲响了,这次的来的不是侍女,而是方才给明月伴奏的那位粉红姑娘。
粉红姑娘恭恭敬敬地站在门外,细声软语地问道:“请问三位公子中那一位是李贺杰李公子?”
李贺杰一脸正经地走上前去,“我就是。”
“明月在望月阁等您,请随我来。”
李贺杰回头对着夏晟睿得意地一笑,快步跟了上去。
…………
跟着粉红姑娘走过了几个颇为隐秘的走道,一部向上的木梯出现在他们面前。
李贺杰不由惊叹牡丹舫设计的巧妙,想不到上面竟还藏了一层,若是没人带路还真不好找。
楼上是一个小阁楼,粉红姑娘将人带到,向着他一欠身,识趣地下楼去了。
李贺杰饶有兴致地看了看门上挂着的漆金匾额,正是“望月阁”三字,下意识地勾起了嘴角,不假思索地推门进去。
说来他这个以非正当手段上船的人非但没有被牡丹舫的人赶下去,反而被盛情相邀到此处,还能与花魁来个零距离接触,的确叫人既羡慕又嫉妒。从侧面也反映出了有才学的人所能享受到的特殊对待,当然,前提是没有人发现他的作品是剽窃来的。
望月阁地方不大,但内部装饰的相当别致。
其左右垂着绣帘帷幔,地上铺着柔软的绒毯,正中一张绘着仕女图的屏风将房间分成内外两半。外间置着一张圆桌,桌上有一壶酒,两个酒盏,以及几碟下酒的点心。
屏风上搭着的一套白色丝绸衫,但显然不是明月刚才表演剑舞时穿的那一套。屏风后面水声汩汩,摇曳的烛光将明月纤柔的身影掩映在屏风上,与上面画着的美人合到一处。
他方才出了一身香汗,此时显然正在沐浴。只是选在这个时候把李贺杰叫来,看似有意又似乎无意,似是似非,叫人孰难忍受。光是听着水声,就不禁心旌摇曳。
李贺杰深吸一口气,默默运行着九转紫金诀好让自己平静下来,但还是不由自主地朝着屏风走了两步。
“外面可是李贺杰李公子?”明月的声音浸了水一般的柔软。
“正是。”
“奴家这就出来。烦请公子在外头稍作歇息。”明月说着从水中站起身来,水珠顺着他身体好看的曲线滑落,滴滴答答地落回浴桶里,好听的紧。
那屏风本就是一层绷紧了的轻纱,李贺杰自认不是什么正人君子,凝了凝神,将视线透过细小的纱孔,不动声色地欣赏起春色来。
无奈明月是背对着他的,但光是那一个背影,也不是**这一个词就能够形容的了。
不一会儿,明月擦干了身子,披了衣服从屏风后面出来站定,对着李贺杰浅浅一笑,似乎对面前这人颇为满意的样子。
他们本就一个风神俊秀,一个如花似玉,倒是登对的很。
明月五官精美好比白玉雕像,一颦一笑间,就似活色生香。
李贺杰看得眼睛都不由得直了,但灵台之中却有一个声音却在提醒着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眼看着明月噙着笑向着他走来,却突然踩到了裙角,身子一偏,往边上扑去。他想也不想地就伸手去接,然后与明月抱了个满怀,终于知道是哪里不对劲了。
“你是个男的。”李贺杰放开他。
“奴家也没说自己是女的啊。”明月乌黑的眼珠里闪着狡黠的光芒,“不过奴家想不通,李公子怎么就这么快就发现了呢?”
“我有经验。”李贺杰想了想,又补充道:“那个……你没胸。”
明月面上一窘,随即又笑了,“公子好手段。”
即使明月笑得再好看,李贺杰只要一想到他是男的,就觉得浑身不自在。“我不喜欢男人,我先走了。”
“李公子这话就错了,奴家就算是男人,照样可以把你伺候得舒舒服服。”
李贺杰避开他伸过来抓自己的手,“不需要。你也没必要这样糟践自己。”
想到夏晟睿,他的心里就舒服了一些,觉得就算要喜欢男人,也应该是夏晟睿或者唐少逸那样的。
明月手僵在半空中,好言挽留道:“李公子,不若先喝一杯,听奴家弹首曲子再走罢。”
李贺杰稍微放柔了语气,但依然拒绝了他:“我真要走了,我朋友还在等我。”
明月心知这人是留不住了,便紧抿了嘴巴不再多言。只是看着李贺杰如此干脆的拂袖而去,面上现出一丝不甘来。
…………
李贺杰下了楼左转,就看见夏晟睿和唐少逸两人做贼一般地一路嗅过来,显然有很大的可能是来听墙角的。
夏晟睿见了他,愣了一下,而后略带酸意地嘲讽道:“想不到李公子如此迅速就办完事了啊。”
李贺杰斜了他一眼,“呿!真晦气,竟然是个男妖精。”
他的话顿时惹来了夏晟睿和唐少逸的幸灾乐祸,尤其是夏晟睿,笑得那叫一个欢。
而就在几人说话之时,楼上却传来了明月空灵的歌声,和着悠扬的古琴,唱的正是某人剽窃的那首《春江花月夜》。
歌声中隐隐透着一股凄凉之意,听在耳中,心神也不禁有些受其影响,李贺杰看着夏晟睿的笑脸,突然觉得有些心烦意乱。
小村无名今嫁女,一家欢乐一家愁
当天夜里,李贺杰三人出了牡丹舫,雇了艘小船连夜向下游行去。
一路顺水顺风,小船行得飞快。
李贺杰自然不知道他的花名第二天便在五福镇上传扬开了,一传十,十传百,不出半月,他就成了家喻户晓的人物。当然,这有些夸张,主要还是因为他剽窃来的那首千古名诗。
说来也巧,李贺杰当时并没有写下诗名,但是后来却有人给诗给诗加了个题目,也叫做《春江花月夜》。
不过,李贺杰将这首诗默出来的时候是五月十五,算算时间已经是茂月国夏季,这春江指的明显就不是原意中春天的长江了,而是从五福镇中流过的福春江。
福春江算是茂月国的内河,东西走向,上接五福镇,下连岚春城。
三日之后,李贺杰一行人在岚春渡上了岸。
岚春城繁华不输五福镇,地处平原,周围大大小小的村镇不计其数,一年四季雨水充沛,素有鱼米之乡之称。
由岚春城往北去一百余里有一座小镇,小镇北望有一高山形似铜铃,名曰铜铃山,小镇也因此山而得名。
相较于李夏二人奉师命前去的御灵宗以及唐少逸要去送信的天算门,亦或是是三人有意去往的蓬莱山庄,铜铃镇距离五福山算是最近的了。因为受了金一鸣的嘱托,他们这才有了铜铃山此行。
在岚春城的马市买了三匹青骢马,便直接御马出了城,向铜铃镇赶去。李贺杰的穿越人生终于在第一次坐船之后,又经历了第一次的骑马,相信今后还会有更多的第一次。
策马奔驰看起来潇洒,但是做起来却没那么容易了。李贺杰凭着过人的身手,上马以及骑马都不是问题,问题是他的姿势还是有些不得章法,凭空消耗了大量体力。
夏晟睿最终还是没忍住,上了他的马,手把手带着他溜了一圈,终于教会了他正确的姿势。当然,这期间他也没少吃某人豆腐,就那一前一后的坐着,别提有多暧昧了,也只有李贺杰才会不这么觉得。
这只是在去铜铃镇路上发生的一小段插曲。
说来这段路景色宜人,但是并不好走,一路颠簸,不过总算是平安到了镇上。看来当年金一鸣只身上五福山求仙缘,还真是吃了不少苦头。
铜铃山上无法跑马,三人只得把马寄存到镇上。
翻过山,向下一望,山腰处一座小村赫然在目。
粗粗一数,小村只有十一二户人家的样子,但今日的小村中人影攒动,似有什么喜事。
等他们施展身法靠近了村子,便听到一阵欢天喜地的乐器声。
这喜庆的乐声虽与前世的大不相同,但就凭乐声中透露出来的那股欢喜劲儿,李贺杰也能猜个**不离十了。他不由自主地循着乐声走去,心下好奇这是谁家在办什么喜事。
已经见识到了李贺杰喜欢凑热闹的个性,夏唐二人只得无奈地跟上。
毫不费力地找到村口,只见村口一间土石垒成的简陋小屋,门窗之上都贴上了一个大大的红色“囍”字。
屋前此时聚集了二三十人,估计整个村子的村民都在这儿了。他们或蹲或站,指指点点地高声谈论着,并且毫不掩饰脸上的羡慕。
几个不更事的孩童,围绕着大人嬉戏笑闹着。
不过最吸引他们目光的却是屋门前那一小队身着红装的乐手,吹吹打打的,好不热闹。
“楼家丫头好福气,怪不得等了这么多年不嫁。”
“是啊,以后楼老头也算是半个镇里人了。”
“听说他们家会搬去镇上住?”
“那是自然……”
“咦?你们几位是什么人?也是镇上来的?”李贺杰他们一靠近,便有人发现了他们。
村子本就不大,是不是村子里的人一眼便知。这几个年轻人脸生得很,但各个衣着光鲜,面容俊秀,气度也颇为不凡,村妇见了,立刻堆起了满满的笑容,说话的口气也显得客气非常。
“正是。”唐少逸顺水推舟道,“请问这个村子里有一户姓金的人家么?”
村妇笑脸明显变得有些不如先前那般自然,“你说金正家啊……”
“还请大姐告知哪一间是金家的屋子。”
“最里头那间便是了。”几人顺着村妇的手指望去,但也清楚地瞧见了村妇面上的同情与疑惑。
“是来找金家的?不可能吧,他们家还认识镇上的人?”
近处几人听了,立刻凑到一块儿,小声交谈起来,偶尔还会偷偷地朝李贺杰他们瞥上几眼。
“金家这几年是越来越不行了,本来好好的一户人家。”其中一个中年人摇头叹气道。
“是啊。金刘氏好像又病倒了。”
“估计是楼家嫁女的缘故。”
“怪不得今天没见他们家的人过来。是不是楼家的人忘了请他们了?”
“别瞎说,老楼去叫了,但是他们不肯来。再说翠儿这丫头也耽误不起了,要是也像金家的丫头那般……”
正在这时,远处突然传来一声大喊:“花轿到了!新郎来接新娘了!”
随着这一声大喊,村民们一阵骚动,又热烈地议论起楼家以及镇上的那户铁匠来。
村外黄泥路上,一顶简陋却明显被精心装扮过的红色花轿正缓缓向这边过来,前面一个身穿红色礼服的三十来岁的壮硕大汉,脸上长着大把络腮胡子,却掩藏不住他的春风得意。
少时,花轿来到楼家门前停住,立即有人扯了嗓子开始叫门。
“新娘子快出来哟!”
“新郎到门口喽!新娘快开门哟!”
…………
气氛上来了,不少大人孩子也跟着一起叫嚷。
大概过了半盏茶的功夫,楼家的大门终于被叫开了,同样身着礼服的新娘由喜娘掺扶着从屋子里走了出来。她们身后还有一男一女两个中年人,满面笑容地与乡亲们打着招呼,想来就是新娘的父母了。
新娘看起来十七八岁的样子,头上红盖头盖得并不怎么严实,时而被风微微吹起,露出尖尖的下巴。
李贺杰他们看得就更要清楚一些,只是美人看多了之后,这位新娘在他们眼里算不上漂亮,顶多只能说是清秀罢了。
新娘脸上一片绯红,不知是羞的,还是被红盖头给映的。终于在一片催促声中坐上了花轿。
“起轿喽!”轿夫一声高喝,猛地将花轿抬了起来。
新郎又跟岳父岳母说了几句话,便赶紧跟上花轿,向着来时的方向渐行渐远。
随着迎亲队伍的远去,鼓乐之声也渐渐消失在了山林之中。
李贺杰又使劲地看了一眼远方的树林,一脸意犹未尽地转过身,朝着方才村妇所指的地方走去。
…………
金家的屋子在这无名山村中算是大了,但是却有些破败,与喜气洋洋的楼家比起来,显得有些暮气沉沉。
屋前的小院里,一位看起来三十几许的村妇正在晒衣服,只是淡淡地看了他们一眼,又继续忙活了。
“请问这里是金家么?”李贺杰问道。
村妇本以为这几个年轻公子只是路过,没想到竟然是来找他们家的,但一时间又想不起家里何时认识了这样的人,不禁面露诧异,点头道:“你们找我们家有什么事?”
“你是一鸣师兄的母亲吧?”李贺杰一边说一边上下打量着村妇,心里想着金大娘保养得还算不错。
村妇愣了一下,随即惊呼道“一鸣?!你是说小弟?”
李贺杰一听,就知道自己认错人了,赶紧道歉:“原来你是一鸣师兄的姐姐,刚才……实在是抱歉。”
金一鸣的姐姐并不在意,跑过来拉住李贺杰的手就热情地把人往屋里带,“太好了,小弟走了这些年,总算是有消息了。你们几个进来喝口水歇一歇罢,给我说说小弟的事。对了,我去把母亲叫起来,你们稍等一下。屋子里有些脏,我……”
她双手在衣摆上擦了又擦,一时间有些语无伦次起来。
李贺杰笑了笑,毫不在意地在坐到了板凳上。金一鸣的姐姐比金一鸣大不了几岁,应该才二十出头的样子,但却被他当做了金一鸣的母亲,刚刚还在感叹人家保养得好,现在又不得不感慨生活催人老。
有些好笑又无奈地与夏晟睿对了一眼,看来金一鸣家的境况真的很糟糕。
不一会儿,金水仙扶着金刘氏从里间出来了。
金刘氏的头发已经几乎全白,即使有女儿扶着,走起路来还是颤颤巍巍。她脸上没有一点儿血色,病容枯槁,看来病得不轻。
唐少逸赶紧站起来,一起帮着把老人家扶到桌前坐好。“大娘病得这么重,何必还要出来,理应我们进去看您的。”
“这怎么行!”金刘氏说着,重重地喘了几口气,“水仙说你们有一鸣的消息?唉,老妇这身子是一日不如一日,但始终不敢就这么去了。只是拖累了水仙啊。”
“娘,您别这么说,是女儿自愿照顾你的。”金水仙说着眼睛一红。
金刘氏摸了摸女儿的手,叹了口气,虽然靠对儿子的思念支撑着身子,但这些年没有女儿尽心照顾的话,她恐怕也早就撒手人寰了。
“伯母,您别担心,一鸣师兄很受门中长老的器重,应该过段时间就会回来看您了。”李贺杰开解道,但是他也不知道金一鸣什么时候下山,这过段时间也许一过就是几年甚至几十年,也可能只是几个月。
他们这些修士的寿元随着境界的提高而延长,不是普通人可以比拟的。几百年后,曾经的亲朋好友早已入土为安,而活着的自己却要独自承受那一份孤独。
所以说,他们等得,但别人未必。
李贺杰恍然间明白了些什么,但似乎又有些不明白……
白菜青盐糙米饭,泥巴荷叶裹野鸡
金刘氏听闻儿子受到器重,露出一丝欣慰的笑容来,至于后半句,里面的潜台词她也听懂了,只不过如今好不容易有了儿子的消息,她也就不会去计较那么多。“你们跟他是一起的吧。”
李贺杰点点头。
“你们是什么门派啊?”
“十方崖。”
金刘氏摇了摇头,“老妇没出过远门,没听过这个门派。只知道镇上面有个青铜帮。”
李贺杰心中略一思量,道:“我们门派比较避世,但传授的都是真才实学。”
也不知金刘氏听没听进去,只见她稀里糊涂地又点了点头,“一鸣八年前突然跟他爹说要出去闯荡,他那时候才刚过十岁,还不过是个小孩子,我们又哪里放得下心。哪想这孩子第二天就不见了踪影。”
金刘氏说道此处,掏出一块洗的发白的布条擦了擦眼角。李贺杰这才注意到,老人家虽然病重,但整个人看上去却很干净,平添了几分精神。这也全赖了金水仙的悉心照料。
“后来听人说在镇上的青铜帮看到了一鸣,我跟他爹就准备去找他回来,哪里想到人还没找着,青铜帮就没了。”
青铜帮是被邻镇的红湖帮给吞并了的,金刘氏对事情的内幕不清楚,也不懂,只知道儿子随着青铜帮一道从镇上消失了,从此就再无音讯。她跟金正两人日日盼,夜夜盼,只盼家里唯一的儿子能够早日回家。
金一鸣在青铜帮被灭帮的那天晚上就逃出了铜铃镇,红湖帮看他只是个娃娃,也没有为难他。后来兜兜转转的上了十方崖,已经是两年之后的事了,其中的艰难困苦,也只有金一鸣自己知道。但是他却不知道,他这一走,会让家里如此的担心。
“我跟他爹年纪都大了,活不了几年了,就盼着他能娶个贤良的媳妇儿,平平安安地过日子。”山村里的日子虽然穷困了些,但也安稳宁静,不用整日担惊受怕。
金刘氏叹了口气,继续道:“村口老楼家闺女如今也嫁人了,翠翠这姑娘是和一鸣一起大起来的,说好了要嫁给一鸣,但是一鸣一去不回,翠翠她也已经十八岁了,不能再等下去了……我们一鸣耽误了她这么些年,我们也过意不去。”
金刘氏说到此处,面带歉疚地看了眼金水仙。
金水仙泣声道:“娘,女儿是心甘情愿照顾您和爹爹的。女儿这辈子就不嫁了。”
这里的姑娘尤其是农村的,一般十五六岁就嫁人了,甚至还有更早的。楼翠翠等了金一鸣将近三年,也算得上是痴情了,只是终究抵不过家人的催促和时间的摧残。
红颜弹指老,像金水仙这样的,就更是高龄了,只怕她想嫁也没人肯娶。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子一旦出嫁,就没法时时刻刻侍奉在父母身侧。父亲年迈,母亲身体不好,弟弟又离家未归,金水仙诚然孝顺,但其中也颇有些迫不得已的味道。
“伯母,您别担心,我们门派里好多漂亮的师妹都喜欢金师兄。”
金刘氏听了,突然眼前一亮,“这位小娘子,你觉得我们家一鸣怎么样?”
李贺杰囧然,边上夏晟睿和唐少逸也忍不住嘴角抽搐了一下。敢情说了好半天的话,人家把他当姑娘呢。
金水仙连忙赔礼道:“小公子莫怪,我娘从去年开始眼睛和耳朵都不太好使了。”
她转而又对金刘氏道:“娘,这位是公子,是个男的。”
金刘氏疑惑着喃喃:“男的?怎么比老楼家翠儿还好看。”
李贺杰尴尬,“对了,金师兄托我们带来的东西,还有一封家书。”
他把事先就从储物袋中拿出来的包袱从背上解下,放到桌上。
包袱里无非是些金银之物,虽然不多,但也足够这样的人家过几辈子的了。下山时金一鸣把包袱交给自己时的小心劲儿,三人已然理解。
黄白之物他们修士视之如粪土,可对于普通人家而言,却是离了它不行的。金刘氏身带重病,看病买药也需要花去大把银钱,当然,这一点金一鸣事前并未预知。
金刘氏颤抖着接过家书,如此薄薄的一张纸,在她眼中却是要比桌子上那些金锭银锭来得更加的宝贵。
她盯着信看了许久,轻手抚了又抚,而后小心地交到金水仙手中。
金水仙看了看,又把信交到李贺杰手中,赧然道:“我们娘俩不识字,麻烦小公子念与我们听了。”
李贺杰心中一动,模仿着金一鸣的口气读起信来。之后又给娘俩讲了些金一鸣修炼生活中的琐事,叫她们听得津津有味。
讲到蛋炒饭的时候,金水仙突然站起身来,“哎呀,都到正午了,我都忘了还要做饭。几位小公子留下来一起吃饭吧,我们还想再多听一些小弟的事情。”
“水仙,去把鸡杀了,好招待几位小公子。”金刘氏深吸一口气,对女儿吩咐道。
金水仙正欲往厨房去,忽听得母亲如此吩咐,不由停住了脚步,为难道:“娘,好不容易楼家送来一只母鸡,还等着下蛋给您补身子呢,怎么能杀了?”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听话。”金刘氏眉头一皱,脸上的皱纹也深深地挤到一块儿,“几位小公子大老远的给我们送来一鸣的消息,理应好好招待。若是今日不杀,我改天就还给楼家去。”
“可是……”金水仙虽然感激李贺杰他们专程跑来他们这个名不见经传的破落山村,但她却更关心自己母亲的身体,还想劝说几句,却被金刘氏一个眼神给堵了回来。
李贺杰见状,赶紧站起身,“伯母,您太客气了。那只鸡是给您补身子用的,我们怎么好意思吃。您的好意我们心领了,但您若是执意要杀鸡,我们现在就走。”
夏唐二人也作势站了起来。
金水仙朝他们投去感激的一眼,但心里又怕他们真就这么走了,就不能听到小弟的那些趣事了。
金刘氏看着他们,突然猛烈地咳嗽起来。
金水仙赶紧跑过去,轻轻拍抚母亲的脊背,嘴里不停询问着她是否好过一些了,但金刘氏却是一言不发。
“伯母,其实我们之前在山里抓到了一只野鸡,中午吃野鸡就可以了。午饭由我来做,看我给你们露一手。”李贺杰捋了捋袖子,又对边上夏唐二人低语了几句。
“你们是客人,怎么好意思让你下厨。水仙,不要怠慢了客人。”
“水仙姐,你照顾伯母,午饭交给我就成了。”李贺杰对着母女俩真诚的一笑,“我最拿的出手的就是烧饭做菜,金师兄也很喜欢吃我做的东西。”
母女俩终于被说动了,同时也有些期待起他的手艺来。
“水仙姐,厨房在哪边?”
“在后院,我带你去吧。”
“不用了,你陪着伯母。少逸他略通医术,正好可以给伯母查看一下病情,但有些事可能还是要问你才清楚的。”
“那我就真不带你过去了。厨房里的菜是今早摘来的,我都洗干净了。”金水仙难得的露出一丝笑容,显得年轻了不少,眉眼间依稀能够找到与金一鸣相似的地方。
听唐少逸竟然会医术,她整个人都显得有些激动起来,但是金刘氏的眼神却依旧黯然。
在金刘氏眼里,唐少逸太过年轻了,她的病连镇上的老郎中看了都直摇脑袋,更何况这几个跟自家儿子差不多年纪的娃娃。不过金水仙却不这么认为,但凡有能将母亲的病治好的可能,她都不会放弃。
村子地处偏僻,镇上的郎中医术其实并没有多么高明,但是诊金极其高昂;偶尔经过的游方郎中却是因为村子实在难找,从不会进村来的。所以他们这些穷苦人家,家里面一旦有人生病,要么拖着等病自己好,要么就只有等死了,几乎没有什么盼头。
…………
李贺杰绕到后院,看着简陋的厨房,不禁皱起了眉头。
这地方说是厨房,实在有些勉强了,不过是靠在屋子后墙上搭出来的一个小台子,上面是一口大锅,下面是生火的,有点类似土灶。
台面上放着的蔬菜倒是水灵灵的,但那锅勺都是使用了太久已经破损了的。
至于野鸡,他自然是胡诌出来的,但凭他如今的身手,抓一只野鸡并不用费他多少力气。不过一盏茶的功夫,他便提着一只肥硕的野鸡从山林里回到了后院,而且野鸡已经退了毛,除去了内脏,里外用山泉洗了个干净。
他先生火煮上了饭,趁着煮饭的空当,又将野鸡进行了粗略的腌制,但是酱油、黄酒、盐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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