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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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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十点,叶轩情没有回酒店,而是独自去了酒店附近的酒吧。
坐在门口的位置,远远地看着看起来是亚洲籍的驻唱女歌手在台上弹着吉他,唱着他听不懂的法语歌。
酒吧里除了他,应该只有那位女歌手才是亚洲籍了,两人不期然对视了一眼,他明显地看到女歌手的眼神亮了亮,脸上也露出笑容。周围很多人都是热热闹闹的,但他独坐在角落里气压很低。
“Hey;boy!”有穿着热辣的外国妹子主动走过来跟他打招呼,叶轩情只是淡淡看人家一眼,又低下头去喝自己的酒。妹子见他对自己爱理不理,便放弃了,回到舞池继续同其他男人跳舞。
坐了半个小时左右,驻唱歌手换人了,女歌手抱着吉他站起来,同来换班的男生笑着说说话,然后收拾了自己脚下的东西走进后。台。
换上来的这个小伙子是个外国人,眼窝深陷,鼻梁挺直,嘴唇微薄,看起来阳光有活力。
背靠在沙发上,微醺的他几乎将自己陷进柔软的沙发里,不一会儿就感觉到有人坐到了他身旁。
“Hello;areyouAsian?(你好,你是亚洲人吗?)”
他睁开眼睛,是之前在台上唱歌的那个女歌手,他回道:“Yes;Chinese。(是,我是中国人。)”
女歌手更惊讶,用中文说道:“我也是!”
宋代诗人洪迈说,旧传有诗四句夸人得意者云:“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挂名时。”
他们虽说不上是故知,但总也算是“老乡见老乡”吧。
叶轩情笑了笑:“喝点什么?我请你。”
“Beer!”
叶轩情挑眉,啤酒?但还是招来服务生给她要了一大杯啤酒。
“你喜欢喝这个?”叶轩情见她一喝一大口,眉毛都不皱一下,还是忍不住发了问,在他看来,啤酒这种饮品看着就很难受,喝起来就更难受了。
“还不错啊!给一样的钱啤酒可以多喝一些。”女歌手俏皮地眨眨眼,“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叶轩情想了想:“你叫我Peter吧。”
“你好,Peter;我叫薄荷!”薄荷拿起啤酒杯跟他象征性的地碰了碰,然后一饮而尽,熟练地吩咐服务员加酒。
“在这里留学?”看起来应该还是学生的年纪,普瓦捷的话,他听说过一个普瓦捷管理学院挺出名的。
薄荷笑了:“只是在这里旅游,我在巴黎高等商学院留学。我喜欢到处跑,再过三天我就要奔向下一个地方了。”
叶轩情毫不掩饰他的惊讶:“这么大的一个城市,逛得完吗?”
薄荷把随身带的吉他往沙发里面推了推,免得掉下来,回答:“不用逛完,我只是喜欢到处走一走而已,要是每座城市都大大小小的地方都逛完的话,我想我要花很多年在法国这一个国家了。”
“倒也是。”叶轩情笑了,“每天都走不一样的地方,看不一样的人,这种感觉一定很棒吧。”他想到了这五年来一直行走在不同地方的柳御莞,可能她们都是带着一样的心情来看这个世界。
薄荷又喝了一半的啤酒,说道:“大部分时候是很棒的,除了有时候会遇到一些心怀不轨的人,或者是有时候吃饭后才发现钱包被人偷了,再或者是看上了很喜欢的东西,但是买了之后才知道被人卖了高价等等。”
这些事别说国外了,国内也很常见。
“不过对我来说无所谓,打架我不怕,小偷我遇到过,被我打惨了,东西买贵了就更不怕了,我家最不缺的就是钱,何况我自己也会赚钱。”
叶轩情朝她竖起大拇指,这样的女孩儿走哪儿都不怕吃亏,现在他更相信柳御莞是很安全的了。
“大家都是出来讨生活的,我在这个人这里买东西买贵了,那就说明我一定会在其他地方赚回来。而卖东西这个人一定就会在另一个地方栽跟头。我不相信上帝,我信神,神在清醒的情况下是公平对待所有人的。”
柳御莞是个什么都不相信的人,她甚至不相信她自己。
“你来这里是做什么的?”
“为了找一个人。”
“嗦噶——女的。”
“聪明。”
“看来是没找到。”
“对,她藏得太深了,什么线索都没留。”
“要是真躲你的话,怎么会留线索。”
“嗯,她说不要找。”
“那你还找?”
“她从来不听我的话,我为什么要听她的话。”
“真是个别扭的男人。”
“呵呵,你说话还真是委婉,她都直接说我幼稚的。”
薄荷一口喝尽啤酒,表情认真:“你很喜欢她?誓不找到不罢休?”
叶轩情刚才又喝了酒已经醉了,眼前有些模糊,点了点头。
“叶先生,你未免太执着。”
叶轩情听到她说出自己的姓,还来不及问她是怎么知道的,薄荷又说:“看在你那么傻但是那么漂亮的份上,我就帮你这一回吧。”
What?
“那个……你怎么知道我姓叶?”他的思维还停留在上个问题。
薄荷麻利地抽出他的钱包喊来服务员付了帐,然后把钱包丢回给他:“下次不要在陌生人面前喝醉,没那酒量就别买醉。博特朗格是国内数一数二的贵族学院,我去玩过,听说过你的鼎鼎大名。”
叶轩情正要抬头说一说她,明明比自己小却反过来教训自己,但是实在是不胜酒力,眼一翻,昏睡过去了。
迷蒙中感觉有人叹了口气,然后是自己的身体被搬动的感觉。梦中似乎听到谁说了句:“柳御莞,对不住了哈,你还是早点出现吧,不然这笨蛋以后没那么好的运气次次都遇到我哦!”
是谁?!竟敢骂他笨蛋!
这笨蛋都没想到,之前薄荷还装作不认识他来着。
宿醉的代价就是早上起来口干舌燥加头疼,喝了口温水缓一缓,叶轩情发现自己还穿着昨天的衬衫和裤子,于是在洗了个澡之后他收拾东西准备回米卢斯了。
路过前台时,忍不住去问了问前台小姐:“昨晚,我是自己回来的?”简直不敢相信。
前台小姐抿着嘴笑:“是一位小姐把您送回来的,送到之后就走了。”
原来是薄荷送他回来的,那么好心?
“她有留下什么话给我吗?”
“没有,先生。”
拖着行李,他去了昨晚的酒吧,找了一圈都没有发现薄荷,于是找来老板问,老板说昨晚结了工资就走了。叶轩情想他记得昨晚她说过她在巴黎高等商学院留学,有必要的话就去那里找她!
这个笨蛋,竟然没怀疑下薄荷是不是随口说的。
回到米卢斯。
“怎么样,有进展吗?”柳芸急切地问。
“没有。”叶轩情摇摇头,也是一脸沮丧,“那个女店主只说她的确来过,音乐盒也是柳御莞亲手做的,但在这之后就没有联系了,更别说她现在身在何处这种事。”下意识地没有说出薄荷这个小插曲。
柳芸失望地叹气。
“女店主说,那是她见过的最精致的木制的音乐盒,还说她是个帅气逼人又彬彬有礼的绅士。而且,看起来,她很喜欢孩子。”
喜欢孩子……柳芸迟疑地说:“那她会不会因为我生了孩子寄信回来给我?”
叶轩情眼睛一亮:“有可能。”
于是他收回了之前想好了的辞行之词,准备在这里多留几天,看看会不会有什么消息。
话音刚落,门口传来“叮咚——”一声。
柳芸几步走过去打开门,门外是个送快递的小伙子,见了这么漂亮的女人直乐:“您好!请问您是柳芸女士吗?您的快递,请签收!”
柳芸点头签了字,接过不大不小的快递盒子,在发件人信息处一看,竟然是个不认识的男人的名字——“罗比”。亚当斯顿拿来剪刀拆开,里面竟然是一串用贝壳制成的风铃整个风铃除了用来衔接的细麻绳之外就只有大大小小的纯白的贝壳,最上面的用来悬挂每一根麻绳的贝壳呈扁平状,而下面垂下来的贝壳几乎都是螺旋状的。
“真好看。”柳芸忍不住赞叹。
风铃拿起来之后底下有张卡片现出来,亚当斯顿拿起来,翻开,操着中文念道:“苦尽甘来,恭喜……柳、御、莞!”
叶轩情首先激动地抢过来,上面真是她的字迹!
苦尽甘来,恭喜。——柳御莞
他们都不约而同地暂时忽略了为什么发件人是一个叫“罗比”的人这件事。
亚当斯顿:“这封快递没有发件地址。”
柳芸:“这个叫‘罗比’的有可能是假名。”
亚当斯顿:“这家快递是全球快递,所以那女人有可能离这里有半个地球那么远。”
柳芸:“要不然,问问刚才送快递的那个人?”
说了这半天终于有办法了,叶轩情迅速追出去,还好那人还没走远,但是等到叶轩情快跑近了的时候,那小伙子一跃上了快递车子,并且很快启动开走。
虽然车子越开越远,但是这么不容易得来的机会,叶轩情怎么可能轻易放弃。默默记下车牌号,当即转身跑回去,亚当斯顿从楼上扔下一把车钥匙,叶轩情眼疾手快地接住,直冲进车库,开着亚当斯顿的车就追了出去。
亚当斯顿的车子配置不仅齐全,还挺高档,可能是柳芸建议的,车里竟然有追踪功能的仪器。
点开路况直播,输入快递车的车牌号,马上就找到了那辆车的具体位置。
一路飞车过去,终于在红灯面前拦住了送快递的小伙子。
奇怪,刚刚亮起的绿灯怎么会马上又变回红灯呢?看了看一旁的人行道是绿灯,真是奇了怪了!司机摸摸脑袋。
叶轩情也发现了这个时机,脑海中突然就浮现出薄荷的那句话“看在你那么傻但是那么漂亮的份上,我就帮你这一回吧。”但是又马上否定,明明还是个学生,怎么会动得了法国的交通系统,一定是人家的系统出错。
虽然这么说服着自己,但是潜意识里还是觉得一定跟薄荷有关。
开车的另一个小伙子不理解地看着这个狂追他们车的男人,看着他气喘吁吁地要求他们下车,心想,这男人是疯了吗?难道是想抢快递!赶紧准备好向总部报告。
而站在快递车子面前挡路的叶轩情气喘如牛,国内还有大量工作正等着他批示,他老爹也在催他,心里则在想,去他的工作吧!自己老爹还年轻,让他先操心着。自己赶紧给他把儿媳妇找到才是正经!
“啊切——”远在国内的叶太太没由来地打了个喷嚏,“C市这天气啊,还真是阴冷得很,大夏天的也下大雨。”
旁边的叶父默默喝了口热茶,嘀咕着:“这小子跑了好几天了,也不知道回来,不就是朋友生了个孩子,看一看、送点东西就早点回来吧!真是……”
“你看儿子的朋友都生孩子了,咱儿子连个女朋友都还没有,真是让人着急!”
“急什么,好的总是在后面,咱儿子这是眼界高,才不像别人家的孩子一样随意。别什么歪瓜裂枣都往家里带。”
叶太太“切”了一声:“我看那个田因愔就挺好的,长得标致,又听话,哎,她哥哥还是一天公司的总经理!”
叶父点点头:“那个一天公司最近几年风头正盛,早些年我就说那是支潜力股,果然现在发展得挺好。”
叶太太对他自己夸自己的行为不屑一顾,又听见自己丈夫说:“不过田因愔这个孩子吧,就是缺点大家风范,之前啊,我看那一天公司的总经理就不错,人漂亮、有能力,处事杀伐果断,以后那俩人一定能互相扶持。可惜啊,早些年就说出去旅游了,现在也没点消息,总经理的位置也拱手让人了。”
“不好不好!”叶太太皱眉道,“那个女人太强势了,轩儿性子比较冷淡,以后咱儿子一定会被吃得死死的。不好不好。”
这个柳御莞她也知道,轩儿的毕业会上来过,人确实是很漂亮,身材也很高挑,但根据她的了解,这个这么年轻就做了总经理的极有能力的女人是很强势的。
她绝对不会让自己的宝贝儿子落入另外一个女人的掌握之中!


第十九章
叶轩情一个人坐在机舱里,闭目养神。一个黑衣男人急匆匆地走近他,俯下身,毕恭毕敬地道:“老板,查到了。”
“讲。”叶轩情仍闭着眼。
“是在美托夫斯拉?多尔斯曼小镇,不很出名,但这个这个小镇是以两个人的名字命名的,嗯……据说有段故事在里面。”
上个世纪,那个平凡的小镇出了一个力大无穷的男人,名叫多尔斯曼,传说他无畏无惧,连山上的老虎、海里的鲨鱼都怕他。他有一个青梅竹马,名叫美托夫斯拉,两人私定了终身。美托夫斯拉喜好花草,多尔斯曼就每天替她翻土、浇水。美托夫斯拉是孤儿,多尔斯曼的父母很喜欢这个温柔善良又美丽的女子,便同意两人在一起。
该国内战爆发,原本处于偏远的小镇的多尔斯曼被国王派出去作战,孤身作战,于是他提出条件:军队永远不得踏足小镇,他要小镇永远保留着他离开时的模样。国王欣然同意。
美托夫斯拉从此开始了一日又一日的无尽等待,国王胜利地保住了自己的王位,但她却听到了多尔斯曼战死的消息。
她整日以泪洗面,她种植的花朵也渐渐枯萎。
某日,国王下令将这个小镇改成武器试验地。美托夫斯拉站出来指责他背信弃义,小镇的其他人也说国王的不是。但国王听不进去,一概忽视,并将带头“诽谤国王”的美托夫斯拉捆在一片花田中央。
心如死灰的美托夫斯拉唱起了谁也没听过的歌谣,一时间蜜蜂不知从何处尽数飞来,对在场的人进行了无差别攻击。眼见许多士兵都被蜇得疼痛难忍,而他自己也难以幸免,国王赶紧命人立刻当场杀死她。
美托夫斯拉仰望着天空,对于蜜蜂的攻击仿佛毫无知觉。有一个士兵冲上前用长剑狠狠刺穿她的腹部,她也只是闷哼一声,不再作任何反应,失去了痛觉一般。
鲜血从她被贯穿的位置汩汩流出,一直流,好像流不尽,这一大片花田整个被染成血红色,国王与士兵们就站在她的鲜血上面,竟有些不知所措。
蜜蜂们也不再进行攻击,而是逃一般迅速飞得远远地,直到再也看不见。花田里的花诡异地呈现出“复活”的姿态:花瓣一瓣一瓣地绽开,而令人瞠目结舌的是花朵绽放以后里面露出的不是花蕊,而是婴儿的脸。
无数的花朵里面都呈现出同一张婴儿脸,而这无数的婴儿脸在同一时刻“唰——”地睁开眼,大张着嘴巴。
有几个人这才想起美托夫斯拉是怀着孩子的,怀着多尔斯曼的孩子,而那一剑恰好贯穿了她的腹部!好几个月了,估计孩子已经在肚子里成形了,只是美托夫斯拉平时总穿着宽松的白麻裙,也不怎么出门很多人都没看出来。
后来发生了什么没有人记得,因为国王和他带来的士兵全死了,在场的目睹了全过程的人也齐齐失去了记忆。那片传说中的花田也随着老人们的记忆消失了。
后来做了国王的人也没再敢踏足这个令前任国王诡异消失的小镇,由于是他们两人救了这个小镇,所以从此以后就改名叫美托夫斯拉?多尔斯曼小镇了。
“好了,起飞吧。”
身处高空,叶轩情偏了头看窗外,只有一片白雾,陷入沉思。
至死不渝、不顾一切……这就是你要的吗?
下了飞机,他独自一人提着行李去坐长途大巴,颠簸了两天才到达一个极小的市区,夜色已深,他决定找个旅馆住一晚。
打开手机地图导航,找到了离公交车总站最近的一个小旅馆住下了。
这个小市区小得跟乡下差不多了,尤其是这个旅馆,充分表现了农村应有的风范——当叶轩情打开房门时这样想到。
房门一开:墙是灰的,床是乱的,凳子是瘸的,桌子是没有的。
仔细看看:灯是不亮的,床单是有污渍的,浴室是通风的……
所幸窗子是好的,到了睡觉的时候窗子、门一关就没事了。叶轩情安慰自己。但是有洁癖的他实在受不了自己在这样的环境下入睡,于是叫来服务员换了干净床单之后,又拖着疲惫的身体开始了大扫除。
等到窗明几净可以用来形容这个房间时,他终于松了一口气,拿出自带的睡袍进了浴室(通风的洞已被容易心理害羞的某人用杂志糊上了)。
系好睡袍的带子,叶轩情从浴室走出来站到看起来还不错的电视机前,拿起遥控板打开之后,却发现……只有一个频道!其他的都是麻点!
手里的遥控板紧了又紧,叶轩情深吸一口气练了一分钟忍功,终于决定放弃对这个房间的期待,打开自己电脑,连好宽带上网。
打开邮箱,除了秘书发给他的之外,竟然还有几封邮件。有维杰的、司徒星的、田因愔的,还有一封未知名的。
他一封一封点开看。
先处理了秘书发来的邮件,然后看了看维杰跟司徒星的,无非就是问他现在到哪儿了,有什么情况没。他给两人回了一样的,说自己到了其所属的市区,明天即将去码头,预计两天内到达。田因愔的则是关心他一路上安全不安全、累不累,他叹了口气,想了想回复:路上很安全,现在正准备休息,你好好工作。
最后一封无名氏,点开内容很奇怪:
我想了想,还是算成你欠我一个人情吧,做了无偿的事我心里过不去。好歹也算是那么大一个忙,算是个人情不过分吧。
句子最后用的是句号,根本没有询问的意思啊!
虽然内容很奇怪,也没有提到什么信息,但是一想就明白这是那天遇到的那个薄荷给他发的邮件。看来追快递车那次还真是她帮的忙,他梦里的那句说要帮他的话也是真的。
真是个奇怪的女生,之前还说只是帮他一下,结果现在又说要有偿,不过也无所谓,一个小女生能有多大的事拜托他,一笑置之。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搭上了公交车,然后再转另一路公交,在四个小时的昏昏欲睡之后终于到达某小镇,由于交通工具的限制,他决定步行去目的地。
到达码头的时候刚到晚饭时间,他一路走一路打听那个美托夫斯拉?多尔斯曼小镇,但好像都没人听得懂英文,还是之前的公交车司机说的让他来这个码头问,他才来的。
一踏上码头,基本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他身上了。
叶轩情一身笔挺的黑色西装,挎着黑色高级鳄鱼包,并且连头发和眼珠都是纯黑的。
虽然长年在海边劳作,这里的人都不怎么白,但他这身打扮一看就是个异类,渔人和船夫都停下手中的事,看他的动静。他心中暗汗,这下倒好,省得他挨个挨个去问了。
叶轩情清了清嗓子,希望这里面有人听得懂英文:“大家好,我是从中国来的,到这里找一个人,请问有没有人知道美托夫斯拉?多尔斯曼小镇怎么走?”
回应他的是一片令人尴尬的寂静,甚至能想象到几只乌鸦“啊啊”叫着从他头顶飞过。
叶轩情突然羡慕起柳御莞会好几种外语的能力,这女人走得也太彻底了,五年都没个消息,这第一个传回来的消息竟然还不是给他的!气。
寂静过后,人们开始用他听不懂的语言互相窃窃私语,他基本可以猜出内容,不外乎是“这个奇怪的男人在说什么”、“这是从哪儿来的怪男人”。
要不要打电话找个翻译来好了,正要掏出手机就从不远处传来一个声音。
“Hey;guy!(嘿,小子!)”一个皮肤黑黝黝、身材健硕的汉子朝他走过来。
这一声来得太及时,他几乎想泪奔,终于有会英文的人了!天知道他这一路语言不通有多么艰难!
“小伙子,那个小镇是不接纳外人的。”
“嗯?”外人,难道柳御莞就不是外人了吗?
“具体的待会儿再说吧,你看天都这么黑了,还是先去我家呆一晚上明天再走也不迟。”汉子走过来揽了他的肩膀,他看见周围的一些跟这个汉子打扮差不多的人都露出了嫉妒而又虎视眈眈的目光。
“嘿,这可不是像你这种有钱人随便可以来的地方,赶快跟我走吧,不然等他们都扑上来可就来不及了。”汉子靠近他的耳朵小声说,“因为这里就我们会英文,所以你成了我们的客人,你不快点作出决定的话,他们是不会甘心的。”
汉子旁边站着一个皮肤深麦色的看起来18、19岁的女孩,估计是这个汉子的女儿,她也会说英文,粉面含春地说:“你好,请相信我们。”
虽然说在异地不要随便相信陌生人,但是很显然他已经被这里的人盯上了,即便面前这两个人是别有用心,至少他们之间还可以进行沟通交流。
“OK。”沉吟一会儿,叶轩情决定跟他们走。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转身时似乎看到那个女孩笑了。
汉子的家离码头不算很远,十分钟左右就到了,毫不意外,那是个茅草屋,看起来弱不禁风,但走进去之后感觉还挺结实,虽然各样东西都比较简陋且一点都不现代化,但还将就算是齐全。
“请坐。”
汉子请叶轩情在一进门的椅子上坐着,然后招呼自己女儿开始收拾收拾做饭。
汉子从门口取下几条风干了的鱼干,提到水缸旁边洗干净,而女孩直接进了厨房,生了火之后趁锅还没烧热把厨具洗洗刷刷。等锅一热就把汉子递进来的鱼干放进锅里,把水焙干,然后铲起鱼,放油,再放鱼。最后放一些盐、几个干辣椒,汉子就把这盘他们常吃的菜端上了桌。
在女孩炸鱼干的时候,汉子把需要用到的菜都洗了,有的还切了,接下来的事就由女孩独自完成,汉子出了厨房。
叶轩情在汉子的招呼下坐到桌边,两人说起话来。
“看长相,你应该是亚洲人吧?”汉子问,其实之前叶轩情说话的时候他没怎么听清,只隐隐约约听到“美托夫斯拉”什么的,应该是在找人引路。直觉告诉他这个人一定是个金主,所以管他要干什么答应下来再说。
“嗯,中国人。”叶轩情淡淡道。
“中国啊,这个我知道,听说是个遍地黄金的地方,不过这辈子我是攒不到钱走出这个穷地方了。”
这都什么年代了,还保留着几个世纪以前对中国的认识,叶轩情一笑置之:“怎么会走不出去?”
汉子喝了口烈酒:“我老婆好多年前就是病死的,为了治她的病,家里穷得连饭都吃不上,她死了之后我就带麦思到这里来找活儿做了。”
麦思是那个女孩儿的名字。
“做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有点积蓄,你看她的年纪又该操心嫁人的事了,虽说我们穷,但嫁妆还是要出的。这里全是些穷到来卖命的人,想要让她嫁给家世好一些的人还真是难啊!”
说着,目光状似不经意地瞥了瞥叶轩情。
叶轩情很明白他的意思,却装作没听懂,说道:“这次带路需要多钱,你说吧,我不会少了你们的。”
汉子一哽。
“就当添了她的嫁妆钱。”叶轩情成功地看到了汉子无奈的表情。
这时麦思从厨房出来,手里端着两盘半热的菜,估计刚才两人的对话她听的很清楚,上了桌也不说话,只剩汉子一个人在不停地说话,叶轩情偶尔接一两句。
“你之前为什么说那个镇子不接纳外人?”叶轩情关心地说。
“从这里到那里,必须经过一片海,海上的雾从来不散,外面的人想要进去是不可能的,就算是跟着他们的船走也会迷失在海上。”
“为什么?”
“那是美托夫斯拉下的咒语,没人解得开。”麦思突然开了口。
叶轩情侧头去看了她一眼,麦思的确长得还不错,看起来还很勤快又能干的样子。
叶轩情问汉子:“完全与世隔绝?”既然进去那么难,里面的人也不接受外人,柳御莞是怎么做的?这女人,总是能做到很多人难以想象的事。
“倒也不是完全与世隔绝,每个月他们都有一部分人出来换些货物。”
“那他们这个月什么时候出来?”
“他们一周前就来过了,要等下个月了。”回答的还是麦思。
叶轩情笑了笑:“所以你们能不能带我进去?”不论以何种方式,既然她能进去,他也一定可以!
汉子抬起头打量他一番,这个男人有时候还真是聪明、淡然得不讨喜,但还是实话说道:“偏偏我和我女儿就可以成功进去。”
“哦?”这样的话,说不定柳御莞也是找的他们。
“因为我们不是外人。”汉子脸上带着骄傲的神色,“虽然听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但我的祖先和多尔斯曼家确实是同宗。”
原来如此。
汉子“嘿嘿”笑了两声,说:“我可以让我的女儿带你去。”他指指麦思。
叶轩情暗汗,麦思眼中的小火苗他不是看不见,要是带着桃花去找柳御莞,事情肯定会更糟糕的吧……
只得撒谎道:“不好意思,我是去找我未婚妻的。她五年前就跑掉了,现在她就在美托夫斯拉,你们以前有没有带过其他人去那里?”为了达到目的,撒谎算什么,何况他本来就是存了要娶她回去的心思,说是未婚妻,应该也没什么……吧……
汉子表情一僵,麦思也垂了眼帘,但她很快抬起头:“你未婚妻为什么要躲你五年?”
叶轩情笑了笑:“我未婚妻是个很不听话的女人,而我总是忽略她的感受,结果因为另外一个女生,我们有了口角之争,然后她就赌气离开了。我找了她五年,终于得知她在美托夫斯拉?多尔斯曼小镇,我一定不会放弃。”
“我们从来没有带人去过,说不定你的未婚妻不在那里。”麦思不再说话。
既然不是他们带进去的,那她到底是怎么进去的?
他的眼神很坚定,汉子败下阵来,叹了口气,说:“好吧好吧,我带你过去,不过报酬可是很高的!”
叶轩情笑了。
第二天一大早就从码头出发了,在船上,叶轩情赶紧打开电脑跟柳芸联系,因为男人说这海过了一半之后就不会再有通讯信号了,在美托夫斯拉传话基本靠走和信鸽。
“我已经在去往小镇的海上了,之后就没办法再跟你们联系了,那里没信号。”
柳芸在视频那边说:“你就这样什么都不准备就去找她?可能,她有别的男人了?毕竟这么久了。”
叶轩情默了一瞬:“不会的。”
“怎么不会?女装的御不会缺追求者的。而且能够拖住一个女人那么久的,除了回忆就只有家庭了。”
“没准儿人家连孩子都有了。”亚当斯顿雪上加霜。
“不可能。”她那么爱他,怎么会……怎么会吭都不吭一声就这样放手……
“别不可能啊,现在好多外国男人可比你好多了,多金帅气不说,还温柔体贴。”柳芸毫不留情地打击他。
眼见亚当斯顿在旁边兀自笑得开怀,叶轩情忍不住开口:“打住,你看看你家亚当斯顿是这样的吗?”亚当斯顿果然黑了脸。
多金?当初司徒御、柳御莞的身价应该是比他高吧。帅气?他叶轩情在她眼里不过是好看而已。温柔体贴?那从来都是她对他。
“反正那以后再也不许给她摆脸色,否则……我诅咒你娶不到她!”柳芸对于叶轩情其实有着深深的怨气,因为御对他看得很重,而他却那么不懂得珍惜。她为御感到伤心和不平,但御会有她自己的选择,无论如何,她是站在御那边的。
信号快断了,叶轩情无奈地切断了通信。
汉子在前面扯着嗓子跟他聊起来了:“哎!小伙子,你未婚妻是五年前就到那里去了的?”他和柳芸通话是用的中文,汉子听不懂。
“应该不是,不过也有很久了,而且再也没有联系过。”
“会不会是去世了?一个女孩子单枪匹马地在外头闯可不安全啊!”
“没有,前几天她还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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