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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将求妻-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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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无巧不巧的,今日他早来了一个时辰,窝在屋顶想等她睡着了再现身,却听见那老仆在劝嫁,还是劝她去给她那个什么表哥当妾室,公孙筠秀居然同意考虑,直听得陆惊雷火冒三丈,一个不留神,把脚下的瓦片都踏碎了。
  她把他们拜堂成亲的事当成了小儿扮家家酒不成?!什么叫“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作不得数”?!
  怒气再涌,陆惊雷抬起手来,公孙筠秀以为他又要拍她,惊得往后一跳,却被身后的凳子绊得往后一仰,撞到一旁一人高的花架。陆惊雷眼疾手快,一把拉住她,那架子却被撞翻在地。
  架上一大盆吊兰砸得咣当一响,泥倾盆碎,好好的植物摔得枝残叶败。
  公孙筠秀扭头看着,暗自期待这动静传到院外,引得人来。可想起程家上下对她回避的态度,又觉得希望渺茫,不由泄气。
  再回身,陆惊雷已经近在咫尺,呼吸全喷在她的头顶。
  “没长眼睛吗?瞎跳什么?”
  见她差点被砸出个好歹来,陆惊雷继续恶声恶气。右手揽着她,掌心贴着她的后背,感觉衣料下的身体分外单薄,他的手便不自觉地抚了抚。
  果然,瘦得骨头一棱一棱的。陆惊雷皱眉,寻思着回去以后要拜托豹婶把她养胖点才行。
  随着他的动作,公孙筠秀只觉寒意由背心传至四肢百骇,缩了缩脖子,她颤声道:“你走开……”
  声音太小,陆惊雷没听清,于是低下头,呼吸便移到公孙筠秀的耳衅。
  “什么?”
  被他的气息喷得把头一偏,公孙筠秀豁出力气,拔高了声音:“你走开!”
  “我不!”
  最见不得她这般嫌弃他的神态,陆惊雷恶意地将脸凑得更近。这些日子虽然常常来,但总是黑灯瞎火地看着她,都看不太真切。现在借着烛光,将她脸上所有细微末节都纳入眼底,竟是十分不错的慰藉。
  唯恐他再近一步,公孙筠秀不得不抬手抵住他的胸口。掌心都是他的体温,烫得她好似热锅上的蚂蚁。
  “你、你再这样……我要叫人了……”
  虚弱得不具任何意义的威胁,陆惊雷又怎会放在眼里?
  “我再怎样?”
  陆惊雷痞痞一笑,迅速而精准地啄了啄公孙筠秀的唇瓣,只觉温香软玉,一如他所念所想。
  纵是早有预感,公孙筠秀还是被他的孟浪吓得魂不附体。这里是程府,周妈妈距他们不过数步之遥,他怎敢如此胆大妄为?!
  “无耻!”
  羞怒至极,公孙筠秀本能地甩过去一耳光,却被反应奇快的陆惊雷半道截停。捉着她细瘦的腕子,他的神态越发轻挑起来。
  “亲一下就这么怕羞,回头洞房花烛还不得臊死你?”说着,陆惊雷握住她的小手,翻过来又是吧唧一口。                        
作者有话要说:  陆惊雷的定位,目前还在纯情少男的阶段。(嗯,摸胡子。)

  ☆、宁为玉碎

  “亲一下就这么怕羞,回头洞房花烛还不得臊死你?”说着,陆惊雷握住她的小手,翻过来又是吧唧一口。
  “谁要和你……”
  看着手背晶亮的湿渍,公孙筠秀一阵恶心。忘了顾忌周妈妈的性命,她拼了命又捶又打,妄图将他逼退。他却像逮着小野猫似的,一把将她圈住,任她又抓又挠,反正都是花拳绣腿,打在他身上皮不疼肉不痒。到最后,他甚至闷笑出声,眉眼弯弯,要多惬意有多惬意。
  公孙筠秀气结,只道这人没脸没皮真是入了境界,却不知陆惊雷只是见她此时生机勃勃,不再似之前那般病恹恹的,一高兴便忘了形。
  “乖,我看你也好得差不多了,跟我回祁山吧!”将公孙筠秀的小脸压在自己的颈边,他说出了胸中的期盼,一时间柔情四溢,遏止不住。
  可公孙筠秀却被吓得一脸惨白,无法同心。
  “你休想!”哪有离了狼窝还要再回去的道理?
  使出吃奶的力气,公孙筠秀终于与他隔开了寸许距离,咬牙切齿地说道:“除非我死了!”
  陆惊雷眉头一挑,敛去了笑容。黑洞洞的眸子直瞅着她,狠厉的神色,像是要在她脸上剜下块肉来。
  公孙筠秀昂着头,不容自己退却半分。秀气的小脸亮泽泛光,大有要杀要剐,悉听尊便的意思。
  “她的命你不在乎?”陆惊雷指了指仍然躺在地上的周妈妈。
  公孙筠秀咬牙。
  “程家人的命,你也不在乎?”陆惊雷继续加码。
  眼前闪过姨母慈爱的面庞,公孙筠秀终是忍不住嘴角轻抽,泄出一丝软弱。
  “你就不怕遭报应吗?”她问。
  陆惊雷再度挂起笑容,面上却霜色渐浓,“怕报应的人能当山贼?你说笑呢?”
  无法确定他是在虚张声势,还是真的狠辣至此。公孙筠秀噙着两泓泪水,倔强地不愿低头。
  陆惊雷将人放开,忽地后退一步。
  公孙筠秀正觉疑惑,就见他轻描淡写地扫了一眼周妈妈的方向,威胁之意昭然若揭。
  “不要!”
  终是服了软,公孙筠秀拖住他的手,螓首低垂。
  她的泪无声地落在他的黑色衣袖上,看不出什么痕迹,却刺得他心头一疼。知道自己的手段不够磊落,可他这不是没有其他法子吗?若都依着公孙筠秀的意愿,他只怕连她一个衣角都沾不着,早被放逐蛮荒,甚至拒到九天之外去了。
  “真不知道你在倔什么?安心跟着我吧,我一定会对你好的。”轻轻地抚了抚公孙筠秀的秀发,陆惊雷认真许下质朴的诺言。
  虽然他是作恶的山贼,却也是言出必行的男儿汉。他不会花言巧语,也不懂拢络芳心,只会凭着自己的直觉,固执地坚持着。他相信,真心这个玩意儿,假以时日公孙筠秀必能体会。人非草木,她总不能对他的情意视若无睹吧?
  骨子里,陆惊雷到底还是个大男人,怎么都不相信柔弱的公孙筠秀能从他手里翻出天去。
  也不知是认了命,还是太过挫败,公孙筠秀听完他的话,便像没了力气一般,缓缓地滑坐在地上。
  陆惊雷随着她一起矮下身子,眼中满是怜惜。电光石火间,公孙筠秀捡起地上一片花盆碎片,就往他的脖子上扎去。
  看清她的动作,陆惊雷不禁暗骂自己人头猪脑,好了伤疤忘了疼。公孙筠秀要真是个肯服软的,还能有前面那些折腾事儿?不过,任她动作再快,也快不过从小习武的陆惊雷。可转念之间,陆惊雷却决定按兵不动。他就不信,公孙筠秀一个闺阁小姐,就算胆儿再大,还能真把他杀了不成?
  果然,事到临头,公孙筠秀便怯了。真到了动手的时候,她才明白之前觉得自己杀了人也不会后悔的想法有多可笑。就算是取条畜牲的性命,那也是罪孽,更何况是要了断一个活生生的人。公孙筠秀生平连只蚂蚁都没捏死过,现在要她捅死陆惊雷,借她一副铁石心肠只怕都不能够。
  瓷片顶着他的脖子,却没有顶进去太深,若不是她实在手抖得厉害,这“武器”连陆惊雷的皮都擦不破。其实,她心里隐隐期望着陆惊雷能反击,最好是一怒之下取了她的性命,让她从此脱离苦海。可他却偏偏不动如山,满脸的不在乎,仿佛她的行为不过是幼儿的顽劣之举。
  不一刻,陆惊雷开口了,语带讥诮:“你就想拿这么个破玩意儿割断我的喉咙?要不要我借刀给你呀?”
  “兔子急了还咬人,你不要欺人太甚!”公孙筠秀终于掩不住怒意,恨恨地瞧着陆惊雷,恼这人总有办法逼出她最尖锐的一面。
  “你咬啊!爷就在这儿,不咬你是小狗!”说着,陆惊雷便笑了。他还真的挺愿意公孙筠秀来咬他的,打打闹闹怎么都比她之前自残伤身好,反正她也没有伤他的能耐。
  孰不知,他的笑容真真刺得公孙筠秀剧痛难忍。她不甘心,怎么就惹上了这么一尊瘟神?!拼不过,躲还不行吗?曾经关闭的黑色大门复又开启,公孙筠秀仿佛看到了门后的海阔天空,面色不由一黯。
  她死了,这世上的事便与她无关了。周妈妈或程家,连累也好,不连累也罢,她都管不着了。一了百了,再轻松不过。
  心念已动,公孙筠秀便不再迟疑。拿着瓷片的手转了个方向,就对着自己的脖子划过去,下手又狠又准,一丝余地都不肯留。
  见她突然来这一手,陆惊雷吓了个结实。但本能终究是本能,他还是比她快了一步。陆惊雷是什么人?他可是祁山上让人闻风丧胆的山贼头子,一身武艺虽非承袭名门,却也是腥风血雨里锤炼出来的。公孙筠秀就算再狠再绝,也不可能是他的对手。所以,他不过是反手一掰,那瓷片便易了主。公孙筠秀拼不过,争抢中滑破了手掌,痛得轻呼一声。
  鲜红的血液涌出来,陆惊雷看着竟比自己受伤还要心痛。气愤之下,抬手就要抽她一耳瓜子,可掌风都鼓起了她的碎发,却在最后一刻硬生生地刹住。
  哎,果然还是舍不得!他娘的!
  陆惊雷忍不住暗骂自己。
  可是,公孙筠秀对他的怜惜并不领情,只听她道:“你阻得了我一次,阻不了十次百次。陆惊雷,不怕告诉你,我公孙筠秀此生绝不可能与山贼为伍。我不能辱没了公孙家的名声,哪怕自我了断会违背我对娘亲立下的誓言,我也不会退缩。你要我从了你,就是要我死。”
  这是认识陆惊雷之后,公孙筠秀说得最长的一段话。一字一句,果断清晰。陆惊雷虽然被她文绉绉的说话方式绕得有点晕,但公孙筠秀的意思他还是听得十分明白。
  “你以为死了就能和我断干净了?”再没有嬉闹的心情,陆惊雷暴跳如雷。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公孙筠秀心意已决,此刻拥有前所未有的坚定。可她高估了自己,也低看了陆惊雷的恶劣程度。所以,陆惊雷的下一句话,又将她轻易推回了先前的地狱,甚至让她跌入了更黑暗的底层。
  “你信不信,你就算死在这里,我也要把你变成我的人!”
  “你……”
  “没错,你敢死,我就奸尸!”
  公孙筠秀错愕,还以为自己听错了。陆惊雷却狠狠地捏住她受伤的手掌,掌心传来的刺痛毫不吝啬地证明了她的清醒。
  陆惊雷冷笑着,俊脸有些扭曲,他说:“我不但要奸尸,还会将尸体带回祁风寨,埋在我陆家的坟地里。等我死后,就和你埋在一起,管你是人是鬼都要跟着我姓陆!”
  羞愤难当的公孙筠秀语尽词穷,只能死死地瞪着同样怒火中烧的陆惊雷,一时间火星四溅,硝烟弥漫。两人好像进了搏杀场的斗鸡,恨不能下一刻就将对方的脑门啄出个血窟窿。可心思如此,却谁也不见动作,仿佛要这般天长地久地僵持下去。
  公孙筠秀的心里,眼前人是魔鬼,是禽兽。他毁了她的人生,还要逼着她拍手称颂。可在陆惊雷心里,眼前人却是他的掌中宝、心头肉,话说得再狠,也不过是为了迫她妥协。总之,她不肯让,他便不退。如意算盘一直是这么打的,可为何此刻直面她眼中恨意,他竟有点招架不住。
  第一次,陆惊雷开始思考他与公孙筠秀未来的另一种可能。他们会不会就此一条道儿走到黑,谁也回不了头呢?越想越心惊,隐隐意识到可能的失败,陆惊雷压抑着甩头的冲动,决定继续将力气放在与公孙筠秀的视线角力中。
  半晌,就在他快要忍不住去细数公孙筠秀有几根眉毛的当口儿,不远处被打晕在地的周妈妈有了动静。
  就像得了台阶似的,他松了一口气,扯下挂在脖子上的遮脸巾子缠住公孙筠秀的伤口便松了手。站起身来,烦躁地将公孙筠秀的鲜血揩在自己的黑衣上,他走到门边。
  “我不逼你,你慢慢想明白吧。”不愿再看她的眼睛,陆惊雷转身,背对着她留下一句话:“三天后,我接你回祁风寨。”
  门扉开了又合,掀起一道冷风,激得公孙筠秀打了个寒噤。                        
作者有话要说:  @@;有点好奇大家是从哪里看到我的?因为笔名注册得早,文章发得晚,新人榜上都看不到,其他榜更不要说了。在晋江穿梭了一下,发现,大海捞珍也不过如此吧……我虽不是珍珠,但还是非常感谢大家捞到我,哈哈。

  ☆、可乘之机

  一夜无眠。
  第二天一大早,公孙筠秀便去向姨母辞了行。
  “堂叔在兴城做买卖,十分忙碌。堂婶生了孩子以后身子一直不大好,我想过去的照顾她,为堂叔分忧。”
  这理由说得十分牵强。堂婶身子抱恙是真,可公孙筠秀的堂叔公孙德还有两房小妾,照顾妻小的事哪里轮得到她?
  程夫人也不点破,只是说:“你去住些日子也好。等迟些时候,姨母再去看你。”
  公孙筠秀笑着点头,然后跪地行了个大礼,再从袖中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书信,交给了程夫人。
  “这是给清风表哥的,还请姨母代为转交。我与表哥的婚约,不过是娘亲当年与姨母的戏耍之言,娘亲从未当真,筠儿也是。要说的话,筠儿已在信中写明,只可惜表哥赠我的佛坠遗失在祁山上,无法原物奉还了。”公孙筠秀想起被陆惊雷拿走的那个佛坠,本已灰白的面色变得更加黯淡。
  没想到她如此决绝,程夫人先是一怔,回过神来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千言万语在触上外甥女倔强的眼神之后,都化为尴尬的沉默。
  公孙筠秀的想法很简单,既然决定离开,就不可以拖泥带水。留下这封诀别书,担了负情寡义的名声,对姨母、对清风表哥都好。
  陆惊雷仍在纠缠的事,她没打算告诉姨母。就连昨夜被打昏的周妈妈,公孙筠秀都没有实话实说。反正周妈妈没有看到陆惊雷,连自己是被人敲晕的都不太清楚,还以为是身体出了什么毛病。
  公孙筠秀藏好了陆惊雷留下的面巾,将手上的伤口彻底归罪于破碎的花盆。一切都很顺利,谁也没有发现祁山匪寇仍然对她心存觊觎。她要做的,就是迅速逃离这个地方,将陆惊雷彻底抛诸脑后。
  他定下三日之期,那这三日便是她的可乘之机。傻子才要留在这里坐以待毙。
  她想好了,先去堂叔那里避上一避,再托人回老家顺昌把遗失的田地契约补上,等来年佃农交了租子,她便有银两安置自己。到时候就算嫁不了人,她也不用担心自己会漂泊无依。
  至于陆惊雷那边,如果还有生机,她便好好活着;如果他仍是痴缠不休,大不了鱼死网破。有了这样的觉悟,公孙筠秀反倒没那么恐惧了。只是,一想到真要离开程家,她还是会有些惦念。
  她的清风表哥啊……
  脑中闪过那个已然模糊的身影,公孙筠秀听见自己心底传来一声酸楚的叹息。
  不顾程夫人与周妈妈的劝阻,公孙筠秀执意仓促起程。当日午时不到,便上了租来的马车。程夫人送到车前,拉住外甥女的手,几次张口,欲言又止,最后只是低声嘱咐了一句:“路上小心。”
  公孙筠秀红了眼框,却仍是挂着笑容,大礼拜别。
  本欲随行的周妈妈被公孙筠秀留在了程府。一来她年事已高,公孙筠秀不忍心看她随自己奔波。二来,周妈妈知道了她在祁风寨的事,加上昨晚陆惊雷夜闯,她虽人事不知,却全程都在场,这让公孙筠秀在面对她时,总有种奇怪的心虚感。
  知道自家小姐是个有主意的人,当初执意要遣散公孙家所有奴仆时就是这样,任谁相劝都无用,最后还是看在她一个老婆子孤苦无依,动了恻隐之心,才勉强将她留在身边。所以这回,周妈妈央求几次无果,也就放弃了。
  “小姐,您真的不打算嫁给程少爷了吗?”
  等公孙筠秀上车坐稳,周妈妈还是觉得不死心,便踮起脚,掀开车窗上的纱帘,最后确认一次小姐的心意。
  有人真心关心自己,公孙筠秀也不是不知感恩,于是柔声说道:“路是死的,人是活的,妈妈莫要担心我了。” 
  大不了自梳不嫁,或是入庵堂当个尼姑。
  公孙筠秀默默地发狠,却没有真的说出来。她心里也怕,害怕说出来就成了真的。她才十四岁,自然不会希望自己下半辈子凄凉至此。
  周妈妈点点头,略有些沮丧地放下帘子。
  车帘一落,车内的光线便暗了不少,公孙筠秀没入帘纱的浅影里,面容变得有几分模糊。
  “小姐,奴婢叫车夫起程了。”
  这时,随她一起上车的小丫鬟润莲开了口。程夫人实在不放心公孙筠秀孤身上路,便强行塞了她来伺候。除了润莲,还有两名仆役一路护送。
  “嗯。”
  公孙筠轻轻应了声,只觉满身疲累,半个字都不想再说。
  半个月后,公孙筠秀到达了兴城,但她并没有立刻去找堂叔的宅邸,而是先在客栈投宿,然后寻了借口,遣走了随行的仆役与车夫。若不是润莲死活不走,她连那个小丫鬟都不想留。
  第二天,她命润莲再找一辆马车,转道去了德安城。小丫鬟满心疑惑,公孙筠秀也只是敷衍说自己记糊涂了,堂叔已经举家搬迁至德安城。她当然不可能是真糊涂,这么做只是不想让陆惊雷有机会探得她的行踪。
  公孙筠秀的堂叔公孙德与程家来往不多,所以程夫人并不清楚他家在半年前已经搬去了德安,而周妈妈以前也不是近前伺候主子的,对公孙德的事也知之甚少。正因为如此,公孙筠秀才动了隐藏行踪的念头。
  之前陆惊雷以程家人的性命威胁公孙筠秀,公孙筠秀也是一下子慌了神,才被吓得半死。冷静之后细想,他本事再大,也只是见不得光的山贼而已,不可能堂而皇之地跑去程府作乱。何况程仕之已经入朝为官,程家岂是他那般宵小可以随意拿捏的。想透了这些,公孙筠秀的胆子便大了起来。
  这次去德安,公孙筠秀连程家人和周妈妈都瞒了,料那陆惊雷就算想法子打听,也打听不到什么。她只要一年半载的不与程家联系,日子一久,想他也就慢慢作罢了,总不可能卯足了劲缠她一生一世吧?
  公孙筠秀不断安慰自己,越想越觉得这是个万全之策,悬在心头的大石便跟着落了地。
  又过了五天,她终于抵达了位于北泽国东部的德安城。
  时值深秋,气候正是宜人。
  德安距北泽国都永邺不远,人口、面积仅次于永邺,是北泽的第二大城池。德安城里最热闹的地方,是城东一横一纵两条宽街。那里商铺云集,贸易繁荣,公孙筠秀的堂叔就将自家的琴阁开在了那条横街上。
  公孙筠秀乘坐的马车入了德安城,便融进了人潮里,慢悠悠地踢踏着往琴阁行去。
  丫鬟润莲时不进挑起帘子,好奇地张望,眼底是难掩的兴奋。公孙筠秀与她一般年纪,也是第一次来德安,却无她一半活泼。如此对比,只觉得都是被沧桑的心境拖累了,情绪也愈发低落起来。
  “又是那辆黑色马车!巩叔,他不会是跟着咱们的吧?”
  忽然,润莲指着不远处的一辆马车,询问赶车的车夫。大约是知道公孙筠秀在祁山被劫的事情,小丫头一路都非常警觉。
  公孙筠秀顺着她指的方向望过去,只看见驾车人山一样的背影,她觉得有几分眼熟,却又忘记在什么地方见过。
  “普通马车都是那个模样,你别疑神疑鬼的吓着小姐。”
  车夫不以为然,润莲却越琢磨越不安,“可是……”
  “没什么可是啦!如果真是盯上咱们的坏人,荒郊野外大把的机会他不动手,反而跟到满街是人的城里来,你当他傻啊?!”
  被驳得无话可说,润莲只得悻悻地放弃自己的推断,撅起的樱桃小嘴,一张俏脸写满了不服气。
  原本跟着担心的公孙筠秀也放下心来,随即又觉得好笑。“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大概就是如此了吧?
  公孙筠秀回到程家就一直在养病,程夫人想说等她康复了再叫人送信给公孙德报平安,这一等便等到了现在。而公孙筠秀此番前来投靠,更未事先说明。所以,当公孙德在铺子里见到侄女,那表情夸张得几乎跟见鬼无异。还好他存着理智,很快便镇定下来。
  浅淡了几句,公孙筠秀大致表达了求其收留的意愿,公孙德虽然疑惑颇多,但总算是笑着点了头。见堂叔并无嫌弃之相,公孙筠秀安了心,也有了打量琴阁的闲情。
  琴阁名曰“鸣琴”,两层楼宇的规模,满室琴瑟。公孙筠秀自幼习琴,看着很是喜爱,一扫之前的郁结之气。不过,琴阁到底不是休息的地方,也不方便谈话,公孙德交待了一下伙计,便将侄女送回了自己的宅子。因为下午还约了熟客,他不得不返回琴阁,留下公孙筠秀独自面对素未谋面的堂婶洪诗诗,以及李咏秋与白仙芝两位姨娘,生疏之下气氛略嫌尴尬。
  “瞧这丫头,长得真清秀,一点儿也不像咱北泽的姑娘。”二姨娘白仙芝最先开口。她进门最晚,也长得最为娇艳,一身石榴红裙,掐着纤细的腰肢,举手投足都是风情。
  公孙筠秀得了称赞,只是腼腆的笑着,并未搭话。她从前听娘亲说过,堂叔风流,堂婶却偏偏善妒,奈何一直无所出,不得已才为丈夫抬了两房小妾。现在她已诞下嫡子,多半不会再对侧室客气。公孙筠秀尚不知自己需要在堂叔家中打扰多久,不想先犯了她的忌讳。
  果然,见白仙芝上去套近乎,洪诗诗便忍不住拿话刺她:“个子小就不像北泽人了,你当北泽姑娘都跟你一样牛高马大呀?”
  白仙芝虽然体态窈窕,但个头却与公孙德不相上下。洪诗诗故意嘲讽,白仙芝吃了亏,却碍于身份发作不得,当即黑面。
  “姐姐说笑了,仙芝的身形哪里称得牛高马大?我才是正宗的牛高马大呢。姐姐身子弱,还是先回房休息吧,安顿筠秀的事有妹妹在,您就不用操心了。”
  这时,大姨娘李咏秋出声化解了僵局。她正怀有身孕,身形较其他两位圆润不少。
  在她温润和煦的笑容里,白仙芝顺势也堆出一个笑容:“秋姐姐说得对,先将小侄女安排妥当才是正事。”
  洪诗诗的不痛快都写在了脸上,却也没有再发作,只是拿腔拿调地吩咐了公孙筠秀一句:“你也先去歇歇,晚上等你堂叔回来,我们给你接风。”
  “谢堂婶。”
  公孙筠秀福身道谢,只觉额角隐隐作痛。                        
作者有话要说:  

  ☆、寄人篱下

  公孙德的家宅在城南的永道巷,比芮城的程府小了不少。一大家子加上仆役,如今又多了公孙筠秀和她的小丫鬟润莲,顿时变得满满当当。
  毕竟是寄人篱下,公孙筠秀不想显得太过娇气,本不愿再要贴身丫鬟。可润莲是姨母给的人,离了她便只能返回程家。那样一来,她隐瞒行踪的目的就达不到了。
  投靠堂叔的决定做得仓促,同时也十分无奈。毕竟除了姨母,他是她唯一有来往的亲人。如果她想在这里白吃白住,还要带着丫鬟润莲,堂叔就算面上应允了,心里也未必不会介怀。再加上他家人口众多,要是堂婶或姨娘有什么疙瘩,她的日子只怕不会太好过。
  想要避免芥蒂,最好的办法就是有所表示。所以,刚一落脚,公孙筠秀便急急忙忙地点算起身上的银钱来。
  一百两银票和五两左右的碎银子,以及几件做工精细却没什么份量的金银首饰是她全部的家底。这些都是程夫人给的,首饰公孙筠秀不会估价,但一百两足够寻常人家两三年的开销,可见姨母对她还是十分大方的。
  公孙筠秀本想将银票直接交给堂叔,但又寻思着回头找人补办遗失的那些田地契约会需要银子打点,犹豫再三,她决定找机会去钱庄把银票兑了,然后拿一半出来给堂叔堂婶买些礼物,剩下的一半则留在身上以备不时之需。
  好不容易定下了这送礼的主意,公孙筠秀又开始发愁该送些什么。五十两纹银不算少,只买一份礼的话,似乎显得不够贴心。若按人头算,一位堂叔三位婶婶再加上小堂弟,分一分礼金便薄了,多半买不了拿得出手的东西。
  越想越心烦,公孙筠秀忍不住捶了捶脑袋。
  寄居在堂叔家到底不是长久之计。就算他毫不嫌弃,自幼生长在单纯环境的公孙筠秀也对他家妻妾相争的复杂局面有些抵触。若不是身上的财物尽数被陆惊雷劫去,她真恨不能马上自立门户。
  想起娘亲曾经周到的安排,如今都成了沤浮泡影,她在感慨之余,能做的也只有强忍心酸而已。
  “小姐,晚上的接风宴穿这套可好?”
  丫鬟润莲不知公孙筠秀的心思,正拿着一身藕荷色的衣裳比在自己身上,积极地展示给她看。那是之前周妈妈找人为她新做的,公孙筠秀一次也没穿过。
  “我还在孝期,不能穿这些,换杏色那套吧。”
  周妈妈当时是想着她马上就要嫁给程仕之,才做了好几件俏丽的衣裳。现在看到,公孙筠秀只觉唏嘘。
  一听自家小姐不愿穿着,失望不禁爬满了润莲的脸庞。她拿着那衣裳久久不愿放下,十指忍不住在衣料上反复摩挲,喜爱之情不言自明。她与公孙筠秀一般身高,一样肤白,却眼如丹凤,唇若红樱,与那衣裳的颜色倒是极为相衬。
  没多想,公孙筠秀便说:“这件衣裳你拿去穿吧。”
  “真的吗?”润莲顿时两眼发光。
  “还有另几件艳色的,你都一并拿去吧。”见她开心,公孙筠秀的情绪也跟着松快起来,“我要守孝三年,这些暂时都用不上,放旧了可惜。”
  听她这么说,润莲也不再推辞,当即屈膝行礼,美滋滋地说:“谢谢小姐!”
  是夜,洪诗诗依言摆下家宴为公孙筠秀接风洗尘。
  席间公孙德喝了几盅,情绪高亢。不可避免地谈到祁山遇劫之事,只见他咬牙切齿,恨不能立马提刀杀进贼窝,将贼人统统大切八块。公孙筠秀却唯恐被问及祁风寨的经历,一晚上惴惴不安。
  二姨娘白仙芝最为好奇,三番两次地探问,不过都被大姨娘李咏秋给岔开了话题。洪诗诗倒是全无兴趣,整个过程都显得心不在焉,连丈夫的言谈都很少应和。
  之后,白仙芝不胜酒力却硬要与公孙德对饮,没多久便醉了,憨憨傻傻地缠住自己的丈夫不放。公孙德无法,只得先送她去休息。堂婶洪诗诗看不过眼,斥了一句“借酒装疯”便拂袖而去,留下挺着大肚的李咏秋独自撑场。李咏秋一边苦笑一边给公孙筠秀赔不是,公孙筠秀尴尬得不知如何回应,只得连连摆手说无妨。
  “好了,现在只剩我们两个,你也别拘束了。”看出她的紧张,李咏秋亲切地说:“刚才都没见你动几筷子,现在敞开来吃吧!瞧你这小脸瘦得,一定要好好补补才成。”
  说完,她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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