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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时空之静数春日-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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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哥”也问过我关于我的身世。但我没告诉他实话。
  我不能说真话,又不想编谎话。不是因为编个谎话有多难。而是这让我想起了浩。我至今没懂他为什么早知道我对他说的身世是假的也不揭穿我,而且直到后来还一直唤我“静儿”。这年头厉害的人多了去了,起码我认识的都是大人物。说不定“哥哥”早就知道我的身份了。所以,既然谎话都是会被识破的,我何必费心思去编呢。
  我跟哥哥“说”:我叫忘昔。
  是的,从今以后我叫忘昔。忘掉过往,忘掉以前不快乐的一切。哑巴也好丑八怪也罢,不是有句话说:活着比一切都好嘛,事实既定,我就算对自己的样貌声音耿耿于怀,也不代表嗓子和容貌会变好。还不如把一切忘光光,只记住最快乐的,然后重新活出个不一样的自己。
  脸上和头上的伤疤是愈合得最快的,没几天就结痂了,拆了绷带。
  绷带刚拆完的时候,“哥哥”的脸比平时还黑上一倍,像抹了炉渣灰一样。眉头也是皱着的。
  我记得,某次噩梦惊醒,吓了一身冷汗,还扯裂了胸口的伤口,血把衣服染了一大片。就那次,“哥哥”看到我胸口那一大朵红花时皱了下眉,然后给我重新包扎、换衣服、输真气时都是臭着脸皱着眉的。我那时就知道自己错了,不该夜里做噩梦,不该吵醒他麻烦他招惹他打搅他……
  除了那次外,“哥哥”没再有过板脸外的别的表情。这次拆绷带倒是引发了他的第二次皱眉了。
  第二天李大妈过来照顾我,平常看惯了我木乃伊装扮的她,今天却看到了一副很吓人的面孔——满脸都是结着痂的伤口,像黑色的毛毛虫一样爬满整张脸。尽管我知道“哥哥”肯定给李大妈打过预防针了,但还是看到李大妈倒吸了口气。
  我虽然没照过镜子,但是我猜也猜得出自己现在的样子是极其恐怖的。不然“哥哥”不会皱眉,李大妈不会倒吸气。
  我吸了下鼻子,不让眼泪掉下来。却不想扯到了胸口的伤,一疼,眼泪忍不住就簌簌掉落了。
  李大妈忙说:“姑娘不哭不哭,这脸,你哥哥肯定会给你治好的。就算治不好,你哥哥这么疼你,也肯定会为你找户好人家的……”
  一听到大妈这么说,眼泪就自己止住了。自然,不是因为我抱着幻想——哥哥能给我治好,若是哥哥能治好,他就不会皱眉了。也不是因为我兴奋她说的哥哥会为我找户好人家。且不说我哥哥会不会为我找好人家,就算真找了,我也担心自己的陋颜把那好人家吓死,那多罪过。所以,我猜,这眼泪,多半是因为被李大妈的话语给晕得憋回去的。

  生活无童话4

  又过了将近十天,结痂的地方开始发痒,可怜我这个没有手抓的人,只能狂在枕头上甩头,借机来减轻痒痒的症状。
  睡觉前“哥哥”会给我涂上一些凉凉的药膏,然后就不会痒了。我狂瞪“哥哥”:这么好的东西怎么不早点拿出来?!
  他无视我的瞪眼。收好药膏,洗了手来给我做按摩。他现在每晚给我换完药后都会给我的手做按摩,估计是怕肌肉筋骨之类的萎缩吧。
  在我快睡着的时候他才开口,声音很轻:“那药膏用多了不好。”
  我勉强睁开眼看了他一眼,然后就睡着了。
  再过了些日子,脸上的结痂全掉了,露出了一条条粉粉嫩嫩的肉疤。哥哥没再皱眉,李大妈的免疫力也强了很多,没有倒吸气。但我还是能从李大妈害怕的眼神中知道自己现在有多恐怖。
  之后又过了将近一个月,手上的夹板拿掉,只是每天还需要敷药。手勉强可以活动。但是太久不用,总是脑子里想让自己干什么,手却不听使唤。
  李大妈按照哥哥的吩咐,每天给我的手做“复健”;哥哥晚上也会给我做。所以没多久后,我就能自己双手捧着碗喝水了。只是杯子啊筷子啊勺子啊这些细小的物品还是驾驭不到。
  胸口的伤也换了另一种药来敷,哥哥说那里愈合得很不好,可能是因为多次撕裂。我没想那么多,只要不再痛就阿弥陀佛了。但是我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真有其事。我总觉得胸口的伤口整天都会痛。告诉哥哥,哥哥也没什么反应,只是不再从我的头顶给我输真气,而是从左手。
  所以,如果有外人来,会看到这么一幅“感人”的画面:帅哥坐在床边,紧紧握着床上女子的手,神情专注,女子也会看着男子,四目相对的一刻,迸发出灿烂的火花。
  当然,这些都是我臆想的。动作是那样没错,但是哥哥从来都是闭着眼睛的。起初的一两次我还会看看他,看看输真气会不会如小说里说的元气大伤然后吐血什么的,却总会听到哥哥冷冷地说“睡觉”,像是对犯人下达命令。我总是朝他努努嘴然后乖乖地睡觉,然后心里偷笑:哥哥可能是被我看得不好意思了吧。O(∩_∩)o……
  又过了一个多月,在哥哥和李大妈的寸步不离无微不至的照料下,我终于恢复“自由身”了!全身的绷带都拆掉了,不用再做木乃伊。
  手也被复健得差不多了,现在都能拿筷子勺子自己吃饭了,只是重的东西还不能提,不然就会痛。
  脚就在他们的帮助下慢慢复健。拆绷带的那天我兴奋得自己跳下床,结果太久不用力,脚站不稳,差点就和土地公公KISS了。哥哥一手把我捞住,拎回床上。的确是捞和拎,没错。他是单手拦腰接住我的,完全不是抱,也不是搂,只是捞;然后一手抓着我的手臂就把我提到床上了。很多时候,我真的很不明白,哥哥看上去明明跟颜凛差不多身材,怎么在他跟前,我就像没重量一样呢?
  某天,当李大妈回家,哥哥回来了并在厨房捣鼓着晚饭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去照了一下镜子。自从手能动之后我就想拿个镜子照照了,丑妇终须见家翁,更何况这是我自己的脸,我总得自己面对。只是一直找不到机会。因为不敢在哥哥和李大妈面前做这事,我怕难堪,也怕他们难堪。所以我想自己偷偷照一下,神不知鬼不觉,然后当没事发生。
  我得学会面对,这是我以后的样子,我得勇敢,我得坚强。我在心里暗暗说着。拿着铜镜的手却在发抖。
  不是我不够勇敢,只是生活太残酷。这是后来我对这一幕的总结。
  两手握着铜镜慢慢举起,就像铜镜有千百斤重。深呼吸一口气,紧闭的眼睛慢慢睁开。
  如果我不是自己握着镜子,而是在看河里的倒影或什么的,我绝对会以为看见水怪。镜中的人,对不起,我真的没办法称之为女子。镜中的人,脸上是沟壑一样深深浅浅的伤疤,纵横着整张脸。看得出,严重的地方肉疤特别长特别突起;也有很轻的伤疤,没有肉疤,只是一道比肉色深的疤痕的颜色。
  可是,镜中人最恐怖的不是这里。最恐怖的是她的头部,从额头到头顶很大一块都没了皮没了头发,取而代之的是一块大大的肉疤。很恐怖,真的很恐怖。
  我想到自己丑,没想到自己丑得这么彻底;我想到自己恐怖,没想到这个样子,看到后连让自己活下去的勇气都没有。
  我没有把镜子扔地上,没有做出过分被刺激的事情。我只是把镜子放回原位,然后爬上床,用被子盖住自己,蜷缩在角落抽泣。哑巴的唯一好处就是,哭的时候没声音,然后浑身无处发泄的情绪就会让全身不住发抖。我用力抱紧自己,抱得越紧就抖得越厉害。
  眼泪不断浸湿衣服浸湿被褥,不断砸落在心底。我不是丑八怪,我不要做这样的丑八怪!!……
  在我哭岔气的时候,一只大手隔着被子轻轻放在我背上。“你又何必呢。”哥哥说着,缓缓给我输着真气。良久后,他又说:“哭完了就出来吃饭吧。”
  我依旧抱着自己靠坐在床角,依旧用被子严严实实地盖着自己。
  我不想出来,我就想做个鸵鸟,把自己埋到沙里,别人看不见我我也看不见别人。我这个鬼样子,连自己看了都觉得恐怖得无法接受,我要怎么面对别人。我这个鬼样子,我都怕哥哥对着我吃饭会吃不下。我这个鬼样子,我想,唯一有用的就是,可以去拍励志片,让家长看到了跟自己的孩子说,你看,别人长成这样都有勇气活下去,你凭什么要死要活的……
  哥哥一直坐在我身边,没有说话。
  很晚了,他才掀开我的被子,拿毛巾给我擦脸。我接过毛巾捂住脸,又嚎啕大哭起来。
  为什么要把我弄成这样人不人鬼不鬼的样子?为什么这样都还要我活下去?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为什么?为什么?!
  
  这一章……哎……写得偶都心里难受……不说了……

  有你的幸福1

  从小到大都是被人说长得漂亮的,就算穿越过来后比这里的大美人逊色,但好歹是个中上等的货。所以说,今天不知明天事。谁会想到,自己闭眼睁眼间就会变成了一个,人见人躲开花见花开败的人……
  一连好多天,我都整天整夜地用被子把自己包起来。我不见天日,天日亦不待见我。
  就算是吃饭的时候,我也是一样把自己包起来,抓起碗就躲进被子转身背对着李大妈或者哥哥。不用夹菜,也不用看着。就是躲在被子里三两口把饭扒完。
  李大妈起先还会劝我不要因为赌气饿坏肚子。后来见没什么效果,就预先把菜夹好放我碗里。哥哥则没说过什么,他从不会说劝我或者什么的,每天和我说的话都不会超过六个字——“喝药”、“吃饭”、“睡觉”。
  我觉得自己现在超像废人。每天窝在床上,吃了睡睡了吃。从来都是衣冠不整、颓败不堪的死样子。
  然后某一天,哥哥终于忍不住。
  他一把揭开我的被子,“窝够了吧?”声音是前所未有的严厉,“救你不是为了让你在这里等死。明天起李大妈就不会过来了,你白吃住了我半年,以后家里的事就你来拾掇。”说完扔给我一套衣裙,“穿上它。”
  哥哥说得没错,既然我死不去,就注定我得活着。与其选择窝囊地活着,还不如做个鲜活的人。
  我轻轻扬开那衣裙,眼泪就不听使唤地掉下来了。怪物,就算穿仙子的衣服,她还是怪物,这是本质的问题。
  我放下衣服,想说我还是穿男装吧。话到口边,才想起自己除了是个丑八怪,还是个哑巴,真是不折不扣的一个怪物。我努力用唇语说着,可是口唇却在哆嗦。最后我指了指哥哥的衣服。
  哥哥转过身,“还是穿这件吧。”
  我穿好衣服,走到梳妆台前坐下。梳妆台的大镜子已经拆掉了,剩下一面小小的镜子。估计怕镜子太大,一照到我就会吓坏人。我拿起梳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梳着头,然后用一根木簪子松松绾了个髻子。
  哥哥过来给我一湿毛巾。我拿着轻轻擦着脸。他松开我的发髻,重新替我梳头,没照镜子,但我也感觉得到,哥哥用旁边的头发给我遮住了头上那大大的疤痕。然后他给我绾了个简单的发髻。
  哥哥领我参观宅子,告诉我厨房在哪水井在哪他的房间在哪……以后我就要负责煮饭洗衣服收拾房子……从此以后,我便是这里的管家。
  虽然穿过来后我的角色从来都是大富大贵,但是我并不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主儿。所以做家务对林静如来说,是小case。但对施娉婷来说,不对,是对忘昔来说,却是很艰难的一件事。
  身体始终没以前好使,刚开始时打水都不够力气,把绳子勒在手臂上,咬着牙把水扯上来。绳子把手勒得青一块紫一块,而且毕竟骨头刚断过,所以手会很痛,骨头里的痛。加上洗衣服的是冷水。别人可能觉得大热天的,井水冰冰凉凉挺舒服。可是却不了解,我这个刚刚骨折复元的人,手一到水中便是彻骨的冰。没事,咬牙再咬牙就过去了。
  可是当晚就被哥哥发现我手上勒出的淤痕。他没说话,只是默默给我上药,默默给我输真气。从拆绷带起他就没在给我输真气了,今晚不知道怎么了。
  第二天起床,哥哥已经出去了。还做了早餐。我吃过早餐去后院洗衣服,才发现那水井旁多了一个滑轮结构的东西。高中学过,有了这滑轮,取水就不费力了。
  呵呵,哥哥是个实干型的人,他虽不说什么,其实心里还是对我很好的。
  ……
  很困很困……明天还要6点起床……疯了……明天白天不更……唯有半夜传一章……

  有你的幸福2

  这样的日子并不难过。人充实了,便没时间胡思乱想了。
  家里就两个人,屋子也不大,每天就洗两个人的衣服、煮一顿晚饭,这样就一天了。哥哥每天都会把自己的房间收拾好才出门,呃,或者说,房间根本没乱过。所以我基本上都是起床收拾下自己的房间,隔天把整个屋子打扫一下就好了。早餐都是哥哥做的,基本上我起床吃了早餐,就到晚餐都不会饿,所以午饭也理所当然地省下了。
  有时候李大妈会过来看看有没有要帮忙的。然后看到家里这么整洁,就会笑着赞我能干,当然免不了会说句好话,诸如:以后谁家男子娶着姑娘真是好福气。我只是淡淡笑着。她有时也会给我讲讲外面的事,她看不懂唇语,所以从来都只是她在讲,我静静听着,淡淡笑着。其实,我们都只是需要有个人陪伴而已,聊天并不是重点。
  哥哥每天都会回来吃晚饭,却不像我卧床的那段日子一样太阳将下山就回来,现在有时会晚点回来。可是我似乎习惯了宫里晚上很早吃饭,所以我总是习惯性地很早准备晚饭。所以很多时候我做完饭都得等哥哥好一阵子。坐在门槛上看日落晚霞看半天,菜凉了就去热一下,也不会觉得无聊。
  吃饭时哥哥说,原以为我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没想到我煮的东西还不错。我斜了他一眼,继续吃饭。这样说,都不知道是在赞我还是在踩我。
  见我不理他,他又说:“明天早点起床,和你出去走走。”
  这次停下来的人是我,继续吃饭的是他。
  去哪?我“问”。
  他很牛,不用抬头都知道我“说”啥。“那时候你昏迷,衣服都是我随便买的。现在看来太大了,穿着也不方便,明天出去再做几套。”
  这就是哥哥的说话方式,从来都不是问你要不要去,而是陈述给你知道:明天你得去做啥啥啥。
  不去。我忍着心里的不舒服,“说”了句。我这个怪物,自己都能把自己吓着的,出门绝对吓坏别人。我不会出去害人,也不想出去被别人当大猩猩看。
  “你准备窝在屋子里一辈子吗?”哥哥抬眼看向我,表情是,严肃,还有……生气?!
  我不敢“出声”。
  从小到大最怕惹别人生气,我宁愿别人惹我生气……所以当年第一次听到曹老大的那句“宁我负人;休教人负我”时我震惊了好久,然后就深谙一个道理:我永远都成不了大英雄。因为我是“宁天下人负我,休教我负人”的人。
  晚饭后哥哥给了我一包药,叫我用煮出来的水洗头。
  呵呵,我想,应该是生发的药吧,这年头还真有生发的药?!真像卖广告……如果试过有效的话,我就把秘方记录下来,然后当家传之宝,那N百年N千年之后,我的子孙就能靠这个申请个专利,那就发财了……
  水是煮了,头是洗了,有没效就不知道了。
  有时候我觉得,人最大的好处就是看不见自己,这样就不用老惦记着自己有多丑。
  第二天我终是跟着哥哥出去了。只是因为他一大早就把我拽了起来……
  我穿着白色半旧的衣裙,戴着面纱,跟着哥哥出去。这是我半年来,也是我来这里后第一次踏出这个家门,可是新鲜的一切并不让我期待,只是让我畏惧。
  哥哥之前不想让我戴面纱,戴了面纱,他就看不到我“说话”了。只是,如果没必要,我也不想戴。我掀开面纱,“说”:我不会跟丢的。
  出门后哥哥和我并排着走。我一直低着头,走自己的路,周围的一切与我无关。
  哥哥轻轻拉起我的手腕,“女孩子不是都喜欢逛街的吗?出来了就开心点嘛。”这是我认识哥哥这么久来他说话最,最温柔的一次。貌似,他终于发现我是个女孩子。
  我任由哥哥轻拉着走,略略抬头,熟悉的叫卖声、嬉闹声传入耳中。原州不是京城,可跟京城一样,繁华热闹。无论是街道设置茶楼酒肆店铺位置,还是小贩卖的物品和叫卖方式,都与京城无异。晃眼会以为自己还是在京城,身边,是爱我的颜凛,疼我的二哥,或是宠我的浩……
  哥哥拉着我走进一家布庄。
  老板说,咱们原首布庄是原州最好的布庄,原州府出的那几位娘娘,进京时所穿的衣服都是出自咱们布庄呢!
  哥哥说,我妹妹想做几套衣服。
  老板谄媚地端出一匹一匹的布料。我看着眼前花花绿绿的布料,心里刺着痛。不知是被色彩艳丽的布料刺痛的,还是被老板的话刺激的。
  哥哥见我发呆,碰了碰我。我抬头看他。然后摇了摇头。
  他给我挑了一匹粉色一匹橘红的布。然后就有裁缝前来替我量身。我像个木偶般被他们摆弄着,直到哥哥拉着我出布庄,我都始终没给任何人任何反应。
  尽管戴着面纱,哥哥似乎还是知道我不开心。他轻轻摇摇我的手,问:“想吃糖葫芦吗?”如果不是我郁闷着而分了心,我绝对会为哥哥这么的不冷酷而惊讶半天。
  我看着不远处卖的一大捆糖葫芦,眨了下眼睛。其实我不知道自己想不想吃。但是哥哥以为我眨眼睛就是说想,他就拉着我过去了。
  我拿着哥哥给的糖葫芦,看着,却没吃。吃糖葫芦就得揭开面纱了……
  哥哥知道我的顾虑,“回家吃吧。”说完就拉着我往家走去。
  回家。我也是个有家的人么?做了施娉婷三年半,我从来都不知道哪里才是我的家。以前以为誉王府是,以为施府是,以为皇宫是,结果我从来都只是过客。现在哥哥说,那里是我们的家,真的是我的家吗?
  途中路过一个衙门公布栏,上面贴着大大小小的消息。其中有一张皇榜,黄澄澄的特别明显。我的步子不自觉地就朝那里去。
  皇榜上只著寥寥数字——若寻到此女子,重赏万金。字的下面,是一幅大大的人物画,占了皇榜的整个篇幅。
  画中女子朝我淡淡笑着,没有倾国倾城之貌,可是笑容很亲切。我没有表情,看着她,却移不开视线。
  画中的施娉婷看着画外的忘昔笑,画外的忘昔望着画中的施娉婷哭。
  皇榜中所寻之人站在皇榜前,却没一人发现,画里画外实为同一人。
  最近我总是在想,当初究竟是什么原因,让我那般不顾一切逃离皇宫、离开颜凛?可是想了好多天,依然没想出个所以然。
  人有时候就是这么奇怪,很多事情,做过了错过了,才知道后悔。但是当你去想当初有什么非做这件事不可的理由的时候,你又找不出来。其实,很多时候,都是我们自己跟自己赌气,至于这么做有没有意义,自己都不知道。
  就像我离开皇宫,可能就是因为当初的一口气,至于是气什么,不知道。只知道当时头脑充血,逞强斗气,于是,就义无反顾地这么做了。
  可是,做了不等于是对了,做了不等于不会后悔。可是,连3岁小孩子都知道,这世界上没有后悔药。
  接过哥哥递来的手帕,擦干了泪,装作不在乎地扭头走人。
  这个世界,只剩忘昔……
  快到家的时候,看到几步远的一个小孩子把糖葫芦掉地上了,扯着他娘的衣角哭闹着。
  我走过去,把自己的糖葫芦递给他,面纱下是淡淡的笑容。
  小男孩愣了一下,看看我,又看看他妈妈,然后伸手拿了我递给他的糖葫芦,破涕为笑。“谢谢姐姐!”
  直起身的那刻面纱莫名其妙掉了。
  “啪”的一声,小男孩手中的糖葫芦掉到地上。他大哭着躲到娘亲身后喊“妖怪”。他的娘亲则一脸煞白。
  周围闻声的人朝这边看来。继而是一片倒吸气的声音……
  深深浅浅的沟壑爬满我的脸,没人看得出我的表情。只有我知道,自己心里的伤疤其实比脸上还多。
  哥哥吼了一声“看什么看?!”然后走过来,牵起我的手,大步走离人们的视线。

  有你的幸福3

  早就知道被人看到我的样子,会是这种效果。可是,心还是不可抑制地难受。
  “我知道该拿出勇气面对未来,也许我不敢面对的只是自己。”
  回家后我和哥哥都没说起街上的事,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我挽起衣袖去准备午饭,哥哥说“我来吧”,我点点头,转身去后院洗衣服。
  午饭吃得很安静。平常吃饭时我们话也不多,一顿饭下来就两三句,可是今天却一句都没。
  接下来整个下午我都把自己关在房里。不是躲着哭,也不是自寻短见,只是早上看皇榜的时候突然想起自己出宫时带的凛的玉佩和情侣石,醒来后一直都没看到过。可是我翻箱倒柜找了一个下午,把房间弄得跟七国打仗一样乱,都还是没见到它们的踪影。
  是哥哥拿了吗?貌似不可能。虽然说那玉和黑曜石都是极珍贵的石头,但是哥哥要是有心要拿那石头就不会救我了,我死了那石头就绝对是他的了。
  那么的话,石头们,丢了?要是丢了的话,我宁愿是哥哥拿了。在哥哥那里起码那也算在我附近。可是丢了就没了。
  找石头找到忘记时间,哥哥来敲我房门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已经酉时。
  哥哥说,今晚出去吃吧。
  我抬头对上他没有感情色彩的眼,“问”:你救我时有没见过我的石头?
  “什么石头?”
  我摇了摇头。果然不在哥哥那里。
  我身边,连唯一有颜凛气息的东西都没了。
  哥哥带我出去原州府最大的酒楼吃饭。我没问为什么,问不问结果都是一样。
  饭是在一个雅阁里面吃的,这样就不怕我摘下面纱吓坏别人。原州府最大的酒楼也就这样,没有特别的菜式,也没有特别的好吃。
  哥哥笑着说我嘴刁。
  这是我第一次见哥哥笑。很神奇,天天见哥哥,却从来没觉得他特别帅,只能说挺好看。可是,这个不是特别帅的哥哥一笑起来就像换了个人,就像个大明星,一笑就会让人心甘情愿迷上他。
  我瞪圆了眼睛看了他半天。身体像被电了一下下,跟第一次看见哥哥的情形一样。
  后来的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世界上,有种感觉叫做,一见钟情。
  其实哥哥笑起来挺好看的,没必要整天板着个脸。我看他“说”。
  “忘昔也整天板着脸啊。”
  我笑起来不好看。我“说”完低下头,不想让哥哥看到我眼底的悲哀。
  “怎么会,善良的人都不会丑。”哥哥边说边给我夹菜,“多吃鱼,对身体有益。”
  我没再“说话”,默默吃着他给我夹的菜。我不善良,我害过别人。上天是公平的,害人终于是会害到自己身上的。
  饭后哥哥问我有没有想去的地方。我点点头,然后径直朝目的地去了。
  原州的夜晚也是很热闹的,到处都是人。我装作没看见满大街的人,也装作没被满大街的人看见,急急走到衙门的公布栏处,一把扯下那张皇榜。
  我不知道有没人看到我这疯狂的行为,不知道别人看到了会怎么想。我也不想去管。站在公布栏前细细把皇榜叠好,收入怀中。
  “不想被衙差捉回去就快点走吧,还愣着不动。”哥哥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我转过身,看到哥哥站着离我几步远的地方,看着我,表情平静,眼神深邃。似乎一点都不惊讶我做这么出格的事情。也不问我为什么要扯掉皇榜,为什么要收起来。
  他不问,我自然也乐得不用说了,不用伤脑筋死细胞编借口。
  撕掉皇榜是犯法的,反应过来后,我招呼着哥哥快点走。一直到看不见那公布栏才慢下脚步。
  哥哥一副无奈的样子,递给我帕子,叫我擦擦汗。嘴角弯弯的。今晚的哥哥肯定吃错药了,居然一晚内笑了两次!
  我摇摇头,掏出自己的手帕擦汗。我身体不好,平常都不会觉得天气热,现在一疾步走起来,出汗了才想起现在已经是六月天了。
  之后我和哥哥肩并肩走在路上,逛着夜市。
  其实我对逛街不感兴趣,以前就会喜欢看看小饰品胭脂水粉还有些小玩意儿,但是现在,长成这样,胭脂水粉用不着,饰品再好看也没用,也就剩了;而自从出宫之后人就长了几十岁,自然是对小玩意儿不再感兴趣了。
  而哥哥,我看他也没心逛夜市。因为他一直是直视的,从不看别的东西,仿佛只是要把大街走完,并不是逛。
  虽然不敢兴趣,但是我还是会边走边看,不过都是走马观花,不会停下来。
  经过一家乐器店的时候,里面传出了音乐声。我鬼使神差地停下了脚步——因为里面传出的音乐。
  哥哥见我停下,也停了下来。我看着店铺,他看着我。
  乐器店嘛,传出音乐有啥好奇怪的?的确不奇怪,奇怪的是那音乐很熟悉,虽然我一时间想不起来。
  哥哥率先走进了乐器店,然后把我也拖进去。奇怪,明明是我对这里感兴趣,怎么老大你反客为主了?!
  店里有一女子在抚琴,店员老板等等都聚精会神地听着,表情既惊讶又享受。所以没人发现店里突然进来了两个人。
  哥哥的眼神闪了下,我知道,他也有点惊讶。意料之中。因为,进来看到抚琴的女子后,我终于想起这熟悉的音乐——《迷恋》,就是当年我还在誉王府时教给惜水的歌。而在乐器店里抚琴的女子,就是惜水。
  当年惜水是京城一青楼的头牌,现在却不知道为什么出现在原州。时隔三年,异地重新见到故人,我认得她,她却不认识我了。
  一曲终了,她抬头,笑着跟老板说这个琴并没有老板说的那么好。目光飘过我们这边,眯了下眼。
  老板这才发现店里还有其他顾客,连忙打发店员来招呼我们:“你愣着做什么,还不赶快招呼客观?!”然后他自己就亲自招呼惜水,“这位姑娘,这把琴怎么会不好呢,刚才你弹得多好啊,余音绕梁三日,听得我们意犹未尽啊!……”那话要多好听有多好听。
  我没理会店员天花龙凤地赞着店里的琴,自己看自己的。我不会看琴的好坏,但是穿过来后弹的这么多琴,全都是上好的,所以琴一上手,感觉跟以前的琴差不多的就自然是好的。
  哥哥看了惜水一眼,过来找我。我正一把一把琴地试着。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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