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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破晓-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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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分,肯定又是一个让人头疼的“小邪神”。
崔方无跟了上来,在季啸风身边道:“这两个臭小子还在壹楼周围埋了火药,我都一一清理了。这聪明主意不知是你们拈商想的,还是我家亦笑出的?”
季啸风没好气道:“我倒希望不是拈商想的。”
话说出口,季啸风心里却有些没底。他儿子季拈商的最大特点,可就是喜欢“玩火”!
抬头,只见火牛已奔近。
火牛群惊涛骇浪一样嚣尘而来,蹄声在扬尘中滚滚轰鸣。季啸风身形一展,反而贴了上去,手腕一转,无双神刀凌空挥出,银光在空中溅起一道弧纹,激起滔然气浪,海潮般一波一波撞击上迎面冲来的巨大力量!凌厉的牛叫声震天震地地响起,跑在最前的火牛齐刷刷栽倒!紧跟其后的群牛继续不知所然狂奔而来,金属毫不留情地重重践踏在前面的牛身上!
崔方无一笑,双手一齐推出,只见一阵劲风袭去,前方火牛尽数倒地。
只用了不到十招,季拈商和崔亦笑的火牛大阵便被自家老爹破掉。
“臭小子,还不快滚出来?!”季啸风的无双神刀猛地飞出,一个青衣少年剑光一晃,贴着那刀光险险闪开。
季啸风却吹胡子瞪眼地在心里大骂:臭小子,你以为十二楼真的没有高手,收拾不了你们这两个小辈吗?要不是我和崔方无抢先拦住你们,你们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季啸风!你真要杀了我啊!”季拈商看着被自己险险躲过的无双神刀飞回季啸风手里,气得大喊。
他是帮他季啸风除掉对头诶,季啸风不但不表扬他,还破了他的火牛阵,用无双神刀砍他?
“我就是要杀了你这个混蛋小子!”季啸风哼了一声——免得被别人砍了还给我惹一身麻烦!
“混蛋小子还不是你生出来的!”这个死老头若不是他爹,他早就一剑捅过去了!
“拈商,亦笑,还不快过来。”崔方无倒是一脸自豪,笑眯眯地招呼两个人。
崔亦笑拉着季拈商走过去——他就知道他们平不了壹楼,这两个老家伙会插手,是他意料之中的事。
“火牛这招是谁想的?”崔方无立刻笑着问。
“我。”季拈商四下望了望,“还有我埋的炸药呢?”
“我拆了。”崔方无露出歉意的表情,然后小声说:“以后有的是机会!”
“崔方无!别教坏我儿子!”季啸风气得吹胡子。
季拈商却瘪瘪嘴,你还知道老子是你儿子啊,刚才谁拿着无双神刀砍我来着?
崔亦笑却淡淡笑道:“还好我早就料到爹和季伯伯会插手,留了一手。”
季啸风和崔方无同时一惊,猛地一回头,只听见“轰”地一声——崔亦笑偷偷埋的火药爆炸了,那火药埋的地方赫然是壹楼脚底下。
崔亦笑满意地看着整个壹楼倒下,那群武功烂到不行的老头子们仓皇逃出来,心情好到极点。
他也知道事情不能闹大,所以他这份火药的配方做了些修改,不会伤人性命,就算是那群三脚猫功夫的家伙也能逃得出来——不过就是模样难看了一点罢了。
管他怎样,他崔亦笑就是得先让自己心里舒坦了才行!知道两个老家伙肯定不会准他们动十二楼的人,但若只是毁个小楼,他爹还是会睁只眼闭只眼,然后护着他的。
“大哥,我们喝酒去吧。”崔亦笑对季拈商说。
“恩,好主意。”季拈商微微一笑。
至于收拾烂摊子这些麻烦事,两个老家伙会搞定的。
“爹你要酒吗?”崔亦笑问崔方无道。
“不了,免得有人不高兴。”崔方无笑眯眯地看着两个年轻人,接着几步走了过来。
“跌打酒倒是可以带点来,我想那群武功不怎么好的废柴用得到。”崔方无用极小的声音说,眼里满是兴灾乐祸。
季啸风看在眼里,只觉得头大:他一定不能让季拈商跟这个崔方无再接触!——只可惜,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件表明,季啸风似乎没有成功。
不到半年,他的混蛋儿子季拈商就被崔方无这老不休怂恿动,一举灭了九庄十二寨,从剑南道一路闹到了江南西道的洪州——江南十二楼的声讨信多得都够他季庄过冬了!
那一青一紫两道身影悠悠哉哉地离去,还唯恐天下不乱地大声交谈着:
“我们去西风老头那里看看三弟怎么样?”
“也好,我的火药还没用完,扔了实在有些浪费……”
……
和江南十二楼的那群人恶狠狠的眼神不一样,刚从倒掉的壹楼里跑出来的两个书童打扮的人,看着崔亦笑和季拈商的背影却露出了呆呆的表情。
“那个笑得像太阳一样的……是谁?”个头稍矮的一个问。
个子高的那一个缓缓答道:“……季拈商。”
第九章
沈怀弃喝了口豆浆,不禁称赞地抬了抬眉毛:这里的豆浆比益州城里的不知新鲜了多少倍。
把一个馒头捏成包子状,再把另一个馒头撕成一小团一小团的,沈怀弃的脸上写满了“无聊”两个字。
还有三天,时间过得还真是慢啊。
门外悄无声息地进了两个人来,直到其中一个拍了拍掌柜的肩,那掌柜的才发现有客人进来,于是连忙招呼道:“客官是要住店还是……”
“两坛酒,”其中一个裹着厚棉衣的男子声音很轻,像是一阵极柔的风,“只要两坛酒。”
另一个衣着华贵,一派贵公子模样。他放了一锭银子在柜上,微微点头道:“照他说的做。”
沈怀弃把撕成条的馒头放进嘴里,有些好奇地打量着二人。
已近四月天气,那人怎么穿得像过冬一般?莫非是身染了什么顽疾?
那两人在离沈怀弃不远的桌前坐下,贵公子模样那人说:“人在哪里?”
病人模样那人轻声答道:“他走了。”
“你怎么知道?”贵公子似乎很惊讶,“你已经见过他了?什么时候?”
“刚才路过那个铁匠铺,我看到里面那铁匠不是他。”病人说。
沈怀弃猛地抬头:铁匠铺?!
“怎么不早告诉我?那现在怎么办?”贵公子皱眉。
“回去等消息。”病人淡淡道。
“也只好如此了。”
沈怀弃立刻匆匆付了饭钱,扔下一桌子乱七八糟的馒头屑和半碗豆浆奔出门去。
他怎么那么笨?
梁门派游若专程来这个渡口小村,难道就是让她找个普普通通的铁匠打个东西而已?益州城里出名的、不出名的铁匠多如牛毛,为什么游若偏偏只找这一个?
还有游若与那铁匠的对话,铁匠拒绝为他打那东西时说的话……他早该有所发现的!
游若根本就不是要打什么东西,她就是专程来找那铁匠的!
到了铁匠铺,沈怀弃一阵苦笑:那铁匠果然不在了,在铺子里忙碌的是一个不大的少年——这几天在钟家村游荡的时候他也见过,只是个普通人家的小孩罢了。
“以前那铁匠,哪去了?”沈怀弃任抱有一丝侥幸地问。
“师傅走了,不回来了。”少年用手擦了把脸,立刻黑了一片,“你要打什么,我也可以的!”
“不了。”沈怀弃对那张脏兮兮的小脸友好地笑笑,转身离去。
心里有点失落,以为过五天就能再见到那人的,原来只是一场空等。
回到客栈,沈怀弃正好看到先前那贵公子在门口放掉了一只信鸽,一手正看着什么。
沈怀弃不动声色地进门,从柜台上提了壶酒坐下。
那贵公子随后也进了客栈,来到那病人模样的耳边轻声说:“梁门的人到了。”
若非沈怀弃十万个用心地去听,根本就听不清那贵公子的声音。
梁门?
“动身回扶城。”病人模样的人一笑,立刻站了起来。
沈怀弃闻言一惊:扶城?岭南苏家?
沈怀弃看着那两人的背影,心中一敲定:跟着他们!
见二人走出了一段距离,沈怀弃丢下钱,提上那坛还没来得及开封的酒跟了上去。
跟着那两人出了钟家村,沈怀弃小心翼翼地控制着和对方的距离。
那两个人看上去动作不快不慢,而移动的速度却是相当惊人。
沈怀弃能够控制着距离跟上,若是西风老头知道了,肯定会大大地得意一把。
突然,前面的两人又加快了速度,沈怀弃还没来得及反应,一眨眼,那两个身影便再也找不到。
背后一凉,沈怀弃猛地回头,却眼前一黑,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当沈怀弃睁开眼睛,只看到淡蓝色的绸子在头顶上摇晃。身子跟着那晃动的节奏颠簸着,沈怀弃立刻意识到自己是在马车上。
“醒了啊,不要命的家伙?”季拈商喝了一口酒。
那酒坛很眼熟,正是沈怀弃从客栈提走没来得及开封那个。
“大哥……二哥?”沈怀弃愣愣地看着马车里的两人。
崔亦笑抱着一只不大不小的白兔,戏谑地看着沈怀弃:“你倒是胆子不小,竟然跟踪起岭南苏家的两把鬼剪刀来了?”
“他们有提到梁门,而且又是苏家的人,我想可能和大哥有关……”沈怀弃急忙解释,然后却突然卡住:“鬼剪刀?他们就是鬼剪刀苏绝和苏上?”
“是啊,随便哪一只都能一只手剪了你的小命。”季拈商笑着说,把凤求凰递还到沈怀弃手里,“不过你若是使这把剑,或许还是有可能保得住性命——拿好了。”
“大哥你们救了我?”
“废话,晚一步带走你,你现在就已经是只鬼了,”崔亦笑摸摸那兔子的耳朵,淡淡扫了沈怀弃一眼,“他们早就发现你在跟踪了。”
说着,崔亦笑心中掂量道:若一定要和那两只鬼剪刀交手,恐怕要兄弟三人合力才拿得下。
沈怀弃顿时轻松地笑了,有他两个大哥在,那就不需要他去担心什么了。
“我们这是去哪?”沈怀弃掀开马车车窗的帘子望了望。
季拈商把酒坛子翻转过来倒了倒,说:“扶城,大概再过一天就到了。”
“一天?!”沈怀弃一愣,他到底睡了多久啊?要知道,从益州到扶城,就算是快马加鞭都要七天左右!
“是啊,”季拈商得意地笑笑,“我们很快吧?”
崔亦笑哼了一声。
——当然快,他们一路快马加鞭,已经累死了好几匹马了。
累死一批,他们就背着沈怀弃凭着轻功前行一阵,再买下一批注定要累死的马——真是想不快都不行!而且他崔亦笑肯掏钱买的马,那可都是千里挑一的。
“我……我睡了多久啊?”沈怀弃呆呆地问。
“中了我一针,你昏迷了四天。”崔亦笑说。
季拈商立刻笑道:“记得一年前我也中过一针,只昏了三天。”
崔亦笑扬唇讥讽地看着季拈商,似乎在说:有什么好得意的?
“怪不得……”沈怀弃露出恍然大悟的样子。
“怪不得什么?”季拈商问。
“怪不得我肚子那么饿……”似乎回应沈怀弃的话一般,“咕噜”的声音响得恰到好处。
崔亦笑向窗外看了一眼,说:“刚好这里有个小镇,我们就在这里落脚吧。”
季拈商灿烂一笑,摇了摇空掉的酒葫芦:“正合我意。”
让车夫将马车停在了这个小镇的客栈门前,季拈商下车后拍拍那匹幸运的马,说:“你的运气可比你的同类好很多。虽然跑了那么久,但至少没有被活活累死。”
崔亦笑订了三间上房,抱着那兔子点了一桌子菜,然后扔了锭银子给那店小二:“去买半斤牛肉来,要最新鲜的。”
“小店有牛肉,公子若是要……”
“那就弄半斤新鲜的来。”
季拈商连忙拉住匆匆忙忙的店小二,好心提醒道:“这位公子要的是生牛肉,从刚杀的牛身上割下来的那一种。”
“啊?是……是……”店小二一愣,但还是点着头跑到后院去了。
回头望了那三位公子一眼,店小二有些感叹:原来世上还有长得那么俊朗的人。
“要生牛肉做什么?”沈怀弃不解地问,手里抓着一只鸡腿狠狠咬了一口。
“喂兔子。”崔亦笑把怀里的兔子放到桌上,那兔子东嗅嗅西嗅嗅,红色的三瓣嘴动了几下。
似乎有些不满没有它可以吃的东西,于是那兔子索性一闭眼,假寐起来。
“兔子……是吃萝卜的吧?”沈怀弃睁圆了眼睛问。
季拈商一副“你还不了解你二哥”的表情道:“你二哥养的兔子,肯定不会吃萝卜。”
崔亦笑顺了顺那兔子的毛,嘴边的弧度有一丝得意的味道。
“客官,牛肉……”店小二用端上了仍然带着血迹的牛肉,立刻退到一边,而眼睛却好奇地张望着这位要生牛肉的俊公子——莫非他食生肉?
崔亦笑没有动,那白兔的眼睛却睁开了——红得像含了血的宝石。
兔子的口鼻快速地动着,很快身子转向了血腥味散发出来的方向。
抖了抖耳朵,白兔朝着牛肉蹦了过去。
下一刻,沈怀弃有些想吐——那只兔子,真的在吃那血乎乎的牛肉!
“你看够了没有?”呆在原地的店小二猛地回过神来,发现那个穿着紫衣的俊公子正看着自己。
他在笑,笑得那么好看,但是却让店小二不由得脚下一软,差点直接倒在地上。
“拿酒来。”崔亦笑说。
店小二惊恐地点点头,脚步不稳地冲到柜台前,也不知手里提了多少酒,总之一把拿来,全部都放到了那三人的桌上。
季拈商皱眉看着那只红眼的白兔,道:“亦笑,把它扔到桌子下面去,看着它我连喝酒的心情都没了。”
崔亦笑夹起一根青菜:“要扔你扔。”
季拈商的脸色很难看,他哪敢扔?这只吃肉的兔子可是会咬人的!
若他的主人不是崔亦笑,季拈商大可以一剑灭了这逆天道的兔子,但是他不敢——崔亦笑也是会“咬人”的,而且是“一咬”就“要命”。
他季拈商还没有想死到去惹这修罗不高兴,他也知道崔亦笑为了弄出一只吃肉的兔子花了多大的功夫。
沈怀弃的脸色比季拈商还难看,吃一顿饭,最终他吐了两回。
最后若不是季拈商看不下去了,带着他去了另一家酒店,他肯定会把心肝脾肺都吐出来。 。 想看书来
第十章
“二哥怎么会养个那么恐怖的东西?”终于好好地吃了一顿,沈怀弃心满意足地舒出一口气。
季拈商也不知道怎么回答,这兔子他早就在崔亦笑那里见识过,当时他也觉得崔亦笑养这东西让人实在无法理解。
但转念一想,如果有人告诉他——“崔亦笑养了只普普通通的兔子”,那他会觉得更加不能理解。
沈怀弃虽然吃得大饱,但没有一点要回客栈的念头。一想到那只兔子吃牛肉的样子,他怕他又要把刚吃的东西全部都吐出来。
“大哥,”沈怀弃用凤求凰推推季拈商,“我们去附近逛逛吧?”
“也好。”季拈商把银子放在桌上,领着沈怀弃出了酒店,四处溜达起来。
从益州所属的剑南道与岭南道毕竟是相隔了一个黔中道,风土人情、地域风貌迥乎不同。
一路看着小镇中那些岭南特有的风景,沈怀弃和季拈商不禁都有些新鲜。
突然,沈怀弃发现了一个奇怪的人——那人二十岁出头,黑肤方脸,面貌端正,隐隐透出些贵气。但他的穿着实在打眼,衣着华贵艳丽,装饰着野兽皮毛,帽子也毛绒绒的,煞是好看。
季拈商小声解释道:“他是吐蕃人,看样子还是个贵族。”
也难怪沈怀弃没见过,他一直都被西风老头“关”在北方,北方本来就难见到吐蕃人,再加上沈怀弃极少离开促织小居,因此不认得吐蕃人也就没什么奇怪了。
季拈商不禁恨恨地想,若沈怀弃当年没有被西风老头强行“要”走,三年前大闹剑南、山南西、黔中三道的他和崔亦笑,无疑会如虎添翼。
若他们三兄弟相互配合,再加上崔方无和季啸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看那江南十二楼的老顽固们还能不能轻易拦住他们!——不一举闹到吐蕃的逻些城去,他季拈商把脑袋狞下来给他们当凳子坐!
沈怀弃可不知道他大哥心里正涌起了对少年时代的无限怀念,他只是好奇地打量着那个吐蕃贵族,心里盘算着什么时候去弄一个兽皮做的帽子玩玩。
季拈商见时候不早,便对沈怀弃道:“我们回去吧,免得亦笑一个人无聊便突发奇想,弄出只吃人的兔子来。”
沈怀弃闻言立刻点头:“走吧。”
经过那吐蕃人身边,只听见那个贵族对身边汉人打扮的随从用极标准的蜀话道:“只有是姓沈的,都抓起,莫管那么多!”
沈怀弃一愣,季拈商还没来得及捂住沈怀弃的嘴,他这个没脑子的三弟已经不满地问道:“姓沈的和你有仇吗?”
那个吐蕃人看都不看他,皱眉道:“关你啥子事,未必你姓沈?”
季拈商拉过沈怀弃,抢着说:“我这个小弟只是好奇罢了,兄台不要见怪。”
吐蕃人看了季拈商一眼,立刻对这个一看便知是人中龙凤的人露出了欣赏的神色:“这位英雄,不晓得尊姓大名安?”
季拈商拱拱手:“季拈商。”
吐蕃人眼睛一亮:“你姓季?那你认不认得到一个叫季方楚的人?”
“季方楚?”季拈商摇摇头,“从未听过。”
吐蕃人立刻露出了失望的神色。
季拈商多管闲事的毛病顿时又犯了起来,看着那个吐蕃人问道:“你在找人?”
那吐蕃人点点头,然后突然一拱手说:“哎呀,我硬是失礼得很!在下涅丹巴,是吐蕃涅人。”
季拈商一听这吐蕃人有姓氏,便知道他果然是个贵族,于是笑笑说:“涅兄,幸会幸会!不知道涅兄到底要找什么人?”
涅丹巴倒是不打算隐瞒,老实回答说:“我奉命专门来找个叫沈无风的人,但是都找了大半个月了还是半个人都没找到。”
“才大半个月?但你的蜀话说得很地道啊!”季拈商露出惊讶的表情。
“我从小就学蜀话,也去过几次益州。”
季拈商“哦”了一声,立刻热情地说:“对了,你有没有要找的人的画像之类,我看看有印象没有。”
涅丹巴露出一阵苦笑:“我都不晓得那个沈无风长啥子样子!”
一旁本就对涅丹巴有些不满的沈怀弃插嘴道:“样子都不知道,那你一辈子也找不到……”
涅丹巴这才看了沈怀弃一眼,立刻赞赏道:“这位小兄弟也绝对不是普通人!”
沈怀弃奇怪道:“我不过是说了句是人都知道的实话,你就看出我不是普通人了?”
季拈商忍俊不禁,同时也对这个看人颇准的涅丹巴来了兴趣——只知道一个名字就满天下找人,他季拈商还是第一次遇到。
涅丹巴对沈怀弃笑道:“我是从你身上的锐气看出来的,普通人莫得你这种不一般的气质。”
季拈商冲沈怀弃打了个眼色,然后说:“这是我二弟怀弃。”
季拈商故意省掉了沈怀弃的姓,然后不等那涅丹巴说话便问道:“不知道涅兄弟打算怎么找那个沈无风?”
涅丹巴回答说:“我爹说过,沈无风一般都和两个人在一堆,一个叫季方楚,一个叫崔啸。他们几个都是沸头子,肯定有到处惹事,所以一问就会有人晓得……”
季拈商闻言一愣:沈无风,季方楚,崔啸?怎么和他们三兄弟一个姓?
“你要找的人,大概什么年纪?”季拈商不动声色地问。
“四十开外。”涅丹巴说。
季拈商刚放下心来,脑海里又突然一震:沈无风,季方楚,崔啸!
沈怀弃他爹的名字是沈楚,崔伯伯叫崔方无,他家那个老头子叫季啸风!——涅丹巴要找的人的名字,正是他们三兄弟的老爹的姓、名混合在一起组成的!
季拈商心中震惊异常,而脸上却依然是泰然的神色:“大唐地域广阔,涅兄又只知道个名字,这几个人可不好找啊。”
涅丹巴叹了一口气:“我也晓得不好找,莫得法撒。”
“我从小在剑南道这一带长大,从未听说过这几人的名号。涅兄何不去北方找找看?那边比南方繁华得多,若是打听起人来,得到消息的可能性也会大一些。”季拈商不动声色地给涅丹巴乱作引导。
涅丹巴感激一笑,说:“管他的,我爹认得到沈无风的样子,我找不到就喊他来一起找。”
季拈商也配合地露出微笑,说:“有人认得样子,那就方便多了……冒昧问一句,涅兄老远从吐蕃赶来找那个沈无风,到底所谓何事?”
涅丹巴抱歉地笑笑,拒绝道:“季兄弟,这个我说不得。”
涅丹巴没有编个理由敷衍季拈商,可见他是真心想和季拈商交个朋友。
季拈商见这个吐蕃人毫无心计,真诚老实,于是友好地笑笑,说:“我也只是好奇罢了,涅兄就当我没有问过。”
沈怀弃在一旁听着,也早已发现了这姓名中的蹊跷。见季拈商从涅丹巴那里再也问不出什么来,于是说道:“大哥,是时候回客栈了。”
季拈商配合地点头,对涅丹巴一笑,作别道:“涅兄,那我们就有缘再会了。”
涅丹巴的眼中露出些遗憾的意味,叹口气道:“我也要赶路切了,但愿以后和季兄弟遇得到。”
“告辞。”季拈商说完,和沈怀弃一道快步朝客栈走去。
季拈商正在把遇见涅丹巴的事告诉崔亦笑,沈怀弃则皱着眉头和那只逆天道的兔子眼对眼。
“这件事必须尽快通知那两个老头。”崔亦笑把兔子往沈怀弃身上一扔,提起笔就写起书信来。
正和兔子比眼力的沈怀弃还没反应过来,只见那两只红彤彤的眼睛突然朝自己撞过来,吓得往后一倒,直接从凳子上摔了下去!
接着怀里一暖,沈怀弃下意识一摸,赫然是那只毛绒绒的兔子!
“你要是敢把它扔出去,我马上就把你扔出去。”崔亦笑头也不抬地写着书信,语气轻描淡写却让人绝不敢怀疑其真实性。
沈怀弃进行了一半的“摔兔子”动作顿时僵在了空中,一下子扔也不是,抱也不是。
扫了一眼苦瓜着脸的沈怀弃,季拈商假装没有看到那求助的眼神——开什么玩笑,那兔子和他主人都是会咬人的,他哪敢帮?
崔亦笑把写好的信递给季拈商,三人之中只有季拈商能随时唤来季庄专门伺养的鹰来传信。
“什么时候我也得养只东西送信了……”崔亦笑自言自语道。
季拈商心头一跳:“你直接去我爹那要只好了,别去弄出些莫名其妙的东西……”
崔亦笑抬抬眉毛:“什么叫莫名其妙的东西?”
季拈商指着在地上僵了半天的沈怀弃:“怀弃手里那个。”
崔亦笑不慌不忙地从沈怀弃手里提过兔子,把沈怀弃拉了起来,说:“它还挺喜欢你的。”
“啊?”沈怀弃愣愣地问。
“如果是大哥碰它,早就被咬掉指头了。”崔亦笑顺顺兔子毛,沈怀弃却听得直冒冷汗。
季拈商也懒得围绕着一只披着兔子皮的怪物多扯,于是走出门外招鹰去了,害得沈怀弃只得陪着崔亦笑聊那兔子。
“二哥养这兔子做什么?”
“好玩。”
一阵沉默。
“二哥,这兔子有没有名字?”
“兔子。”
又一阵沉默。
“二哥,我们给这个兔子起个名字吧?”
“什么名字?”
“沈拈笑……”这是沈怀弃从涅丹巴所说的名字那里得的灵感,沈怀弃的沈,季拈商的拈,崔亦笑的笑。
“好……”
沈怀弃还没来得及为自己起的名字得到认同而高兴,只听见崔亦笑继续道:“就叫崔拈弃。”
他崔亦笑的兔子,自然是跟着他姓崔。
继续沉默。
“二哥……”
“亦笑,怀弃!”季拈商突然奔了进来,打断了沈怀弃,“快走,去扶城……”
“怎么了?”崔亦笑见季拈商已经开始收拾包袱,立刻皱眉问道。
“我被人追杀!”
“……啊?!”
第十一章
一路赶到扶城,他们三个竟然只花了六个时辰。
看着运来客栈门口那三匹倒地不起、口吐白沫的好马,一向出手大方的崔亦笑都觉得有些可惜——它们本可以不必丢掉小命的。
进了房间,任凭崔亦笑和沈怀弃怎么追问,季拈商都不肯说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哪怕崔亦笑眯起眼,一排银针扎到季拈商手臂上,季拈商也是呲牙咧嘴地露出一副打死也不开口的表情。
“不说也罢,到时候出了什么状况,你不要想我和怀弃帮你。”崔亦笑淡淡扔下一句,就抱着兔子回房间睡觉去了。
季拈商不肯说,他崔亦笑才懒得多管闲事,谁都知道他这个人只喜欢给别人带来麻烦,非常不喜欢别人给他带来麻烦。
沈怀弃还想追问,季拈商却下起了逐客令,连吼带哄地把沈怀弃推到了门口,然后一脚把他踢了出去。
第二天一早,三人分头行动去探查扶城的环境。
扶城是岭南道南部最繁华的地方,但这座城最出名的不是它的繁荣,而是它是由岭南苏家一手建成,一手扶持起来的。
苏家的苏园在扶城北边,被称为扶城的“城中之城”。从苏家这一令天下都为之惊叹的大手笔便能看出,苏家的财势达到了何种惊人的程度。
提到苏家,就不得不让人想到二十多年前苏家大小姐苏绾逼婚季庄,最后香消玉损的不幸之事。苏绾死后,剑南道季庄和苏家有过一段不快,从此便一直都彼此无视对方存在,不相往来。
好在一个是岭南道的土皇帝,一个是剑南道的太上皇,中间被黔中道隔开,闹过一阵之后,两大互相都扳不倒对方的巨头也就不再纠缠。
季拈商身为季庄少庄主,本应该对苏家的地盘有所顾忌。但偏偏他这个人从来就不知道收敛为何物,又整天担心天下不够乱,这次还是奉他老爹亲命来扶城查事,他不张扬一点简直对不起“季拈商”三个字。
走在东市,季拈商绝对充分表现出了他季拈商心中对“好管闲事”四个字的理解:故意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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