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清穿之惟有清风-第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很是和气地道,“哎,小家伙,走错了,这里不是你耍的地方,快出去吧。”
风华正四处打量着这个活生生的古色古香的小当铺,听见当铺伙计的话,见他并不像电视上常演的势利,弯了弯粉红的小嘴,“我是来当东西的,死当。”
那当铺伙计愣了愣,虽然平时也不乏小孩拿着东西来当铺,但看着风华的气度相貌,明显是有钱人家的小孩,这样的人家,就算要当东西,那也是奴仆出面才对,何况还是死当。
当铺伙计仔细打量着风华,他从小在小镇上长大,对小镇上的居民不说了如指掌,也没有不熟悉的,可这个小孩,看着眼生啊。
想了想,他走到柜台后,趴在柜台上,笑眯眯地冲还不到柜台高的风华道,“小家伙是外地来的吧?我以前没见过你。”
被人这样俯视的感觉可真不怎样!!
不过也没办法,谁叫她现在的小身板实在太悲催,风华抿了抿嘴,并不回答他的话,而是把小盒子放到他面前,扬扬下巴,示意他打开。
当铺伙计狐疑地打开了面前这个朴素的小盒子,顿时被一阵宝光闪花了眼,待眼睛适应了珍珠的光华,发现盒中足有二十颗一模一样大小浑圆的珍珠,忍不住惊叫一声,“这这,这可是极品东珠……”
风华点点头,见这当铺伙计神态不对劲,为了让这笔财富合法化,风华还编了个小故事,煞有介事地道,“这是我随父亲做生意收来的,只是我们在路上惨遭劫匪,家父和随身家丁拖住劫匪,把我藏匿了起来,我流落到此地,也不知道父亲他们怎么样了,”说着,眼眶红了,大眼睛里慢慢充盈了泪水,欲掉不掉,看上去可怜兮兮的,“所以我想把这些死当了,先换些银钱,就在这里住下来,等我家人找来再说。”
这番话漏洞百出,若换成一个成年人说,当铺伙计见多识广,未必会相信,可换成一个还不及柜台高的小孩,这番漏洞恰恰说明是出自孩子之口,而不是事先编好的谎话,何况风华故意做出可怜巴巴的样子,湿漉漉的大眼睛就那样怯生生地盯着当铺伙计,倒是惹得对方心里一热,升起一丝心疼之意,反倒安慰起风华。
“恩,有你这么孝顺聪明的孩子,相信你父亲定能逢凶化吉,你要留在咱们小镇上等人的想法也不错,不过最好还是让人给你家里送封信,也免得家人着急啊。”
风华垂下了头,胖乎乎的小手揉搓着衣角,一副不安的样子,低声道,“我没有家人了,我只有父亲。”
那当铺伙计一听,更是同情,因这珍珠宝贵,当铺伙计也不敢擅自估价,便请了掌柜掌眼,并下定决心要为这可怜孩子多争取点银钱,于是为风华说了不少好话。
那当铺掌柜窝在这小镇上,虽说有南北客商往来,到底不如大城镇繁华,等闲也碰不到什么好货,忽然之间得了这一匣极品珍珠,高兴之余,又唯恐风华反悔,也就没有如惯常那样压价,倒是给了双方都满意的价钱,总共一千六百两,虽然远不及那二十颗珍珠的价值,可这也是小当铺能拿出来的资金极限了。
风华要了一千两银票,五百五十两银锭,四十五两碎银,另外五两全部换了铜钱。
因当铺伙计热心,风华要给他一两碎银答谢,那当铺伙计却告诉风华小小年纪不要露财,免得招来祸事,无论如何也不肯收她银钱,还给风华介绍了镇上一些信誉良好的客栈饭馆,方便风华暂住下来,倒让风华感慨遇到了好人。
☆、第五章 落户安居
风华根据当铺伙计的指点,找到了一家看着干净整洁的客栈,一出手便付了半个月的房钱,这里住宿,却不像现代那样非得掏出身份证才行,否则风华的计划可没那么容易实现。
那客栈掌柜已有五十多岁,经营客栈数十年,他还真没见过一个小孩独身住店的,眼前这位粉嘟嘟的小客人,看着比自家孙子还小几岁,穿着打扮也平常得紧,可只是那么淡淡地扫他一眼,也没见疾言厉色,他居然连问都不敢问什么,直接就收下了订金,他不由得在心里暗叹,这富贵人家的小孩果然不一样,气势不凡,自家那个还在玩泥巴的孙子,也就只有继承他这小客栈的命。
风华终于迈出了这第一步,在客栈居住的日子里,她没有乱跑,平时都呆在房里,三餐在隔壁的饭馆解决,一边细细地收集着一切信息,一边规划着自己未来的生活。
这里虽然只是远离大都市的小镇,可给她的感觉很不错,背靠高山峻岭,山间云遮雾绕,十分优美,山下的小镇一色的黛瓦白墙,古意盎然,民风也相当淳朴,加上交通不便,田地较少,没有什么过大的地方势力在这里盘踞,居民们很能自给自足,日子过得悠闲安然,很适合居住。
期间,风华让客栈的小伙计帮忙找来了布店的裁缝,量做了几套中档的衣裳,等衣服都做好了,风华一大早便出了房门,找到窝在柜台里点算酒坛的掌柜,这几天的观察,她心里也有了数,这家客栈能成为小镇上信誉最好的客栈,跟掌柜的朴实厚道也有些关系,这样的人,倒也适合打交道。
“掌柜大爷?”
风华趴在柜台上叫着掌柜,那掌柜抬头一看居然是风华,顿时受宠若惊地站了起来,搓搓手,下意识地绽开一个职业性的热情笑容,“哎,这位小公子,找小老儿有事?”
风华眨眨眼,一改这些日子的面无表情,露出浅浅的笑容,“我姓风,掌柜大爷可以直接叫我风华,我这儿有件事想托掌柜大爷帮个忙,听说您家祖祖辈辈都住在这镇上,想来这件事也只有托掌柜大爷了。”
掌柜一听忙道,“风小公子请开口,小老儿对这小镇还算熟悉,跟这小镇有关的事,小老儿能尽力一定尽力。”
风华笑道,“是这样的,我很喜欢小镇,想在这里买个院子住下来,不知道哪里能买到附带店面的院子?如果能顺便在这里办下户籍就更好了。”
掌柜想不到竟是这样的事,愣了愣,“房子倒是有几处,家里的孩子出外经商发了财,想把老人接出去享福,这房子自然要卖,只是这户籍,却有些难办。”
风华早就想好了说辞,当下道,“我只是想留在此处等候家父,原先的路牌都在父亲身上,我没有户籍总是不安心,想来镇上总有新增人口或者外出不归的人,不知道掌柜大爷能否帮忙?”
掌柜犹豫了一下,别人都巴不得往大地方跑,像风华这种要在小镇上定居的情况还从未有过,本该警惕的,但是看风华娇嫩尊贵,谈吐斯文有礼,且毫不掩饰自己的纯正京师口音,又实在不像歹人,万一人家有难言之隐呢?
“这样吧,我先去问问镇长。”
“那就有劳掌柜大爷了,这是五十两银子,有需要打点的地方,您尽可使用,若是有剩余,就算是我请掌柜大爷喝杯茶润喉,若能成,风华另有谢礼。”
事实上,风华这几日在饭馆里吃饭,也搜集到了一些有用的信息,比如说镇上哪几处房子待售,哪些好哪些差;再比如说镇上各家势力分布情况,谁是镇上说得上话的人物;还有历年来有没有外来人口,又是如何定居下来的等等。
风华请了掌柜帮忙,也因这里没有房屋中介,她一个小娃儿出头谁会搭理?只能找本地的老人出面。
那五十两银子,却是经过风华深思熟虑才托给掌柜,一方面就当做房屋中介的报酬付给掌柜,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摆出利益,她可打听清楚了这个镇上的整体消费水平,五十两银子怕是相当于客栈一年的毛收入,便是不去想人情人心,光是为了这份额外收入,她相信掌柜也会认真帮她的。
当天下午,客栈掌柜便帮风华联系上了镇长,那镇长听说只是一个孤身小孩子,想在此处买房安居,心中也不大当回事,虽说户籍管理得严,但他们这里毕竟天高皇帝远,衙门里的小官小吏十年八年都不见得查一次户籍,按上一两个根本不是问题,只是他当然也不会什么好处都不拿就同意,等掌柜奉上了四十两银子,镇长笑着捋了捋胡须,便让掌柜早点带风华来办户籍。
风华也想不到事情这么顺利,当然趁热打铁,立刻就在掌柜带领下去见了镇长,顺便提了四色礼物奉上,那镇长见风华虽小小年纪,却谈吐从容老练,行事圆滑周到,尤其是签名时那一笔草体,端凝严谨,笔锋凌厉,极是不俗,心中暗自惊诧,也不敢怠慢,于是两边皆大欢喜。
掌柜不好意思地要把剩下的十两还给风华,风华当然不可能要,又另补了十两当做谢礼,掌柜面红耳赤地收下了,随后两天为风华打听合适的房屋更是细心了。
在客栈住到十四日上,风华终于瞧中了一处翻盖没两年的店铺,据说这店铺刚盖好时,这户人家的儿子便在城里讨了一房媳妇,因他们夫妻俩一直都在大户人家做工,现在媳妇生了孩子没人照顾,就商量着把老夫妻俩接到了城里,这里的房子干脆卖了,凑钱在城里再买个小院子。
这店铺却是镇南第一家,一边隔着条三尺通道临着第二家店铺,另一边却临着山脚,一条狭窄的石条小道蜿蜒着向山顶盘桓,通常只有小镇居民打柴或者孩子们淘气上山摘果子吃才走,一般正式上山礼佛都是走另一边大道的,因此位置虽偏僻又不至于脱离人群。
这条街上的店铺连同后面的院子都是砖瓦结构,很有山西民居的特色,一条狭道把店铺和院子隔开。
店铺有两层,透着木头清香的崭新店门和窗户,一楼地面铺着磨平的山石,呈现灰白色,墙壁青砖垒就,墙角生着几蓬暗绿的青苔,里面空间不大,四十多平米,什么都没有,紧靠右侧是一条狭窄的木楼梯,通向二楼,踩上去咯吱咯吱地响,二楼却是铺着木地板,比一楼矮了三分之一,斜斜的屋顶,窗户也缩小了一半,很难透进阳光。
穿过三米多的狭道,现出一个四四方方的院子,一条笔直的青砖路,中央是一口布满潮湿青苔、显然出水的井,青砖路围绕着水井分成两股又合拢,再通向正屋,把院子分成了两半,两半都是泥地,没有一丝绿色,再过去便是青砖砌的院墙,足有三米高,西墙外就是郁郁葱葱的山峰。
正面有四间屋,宽敞的堂屋,堂屋东边一间,以及大小相同的西边两间,都是青石地面,青砖墙壁,镶着不大的木窗,屋前围着一条原木长廊,屋檐雕镂精美,看着十分秀气精致,倒不像外面看着那么质朴,屋里只有几件旧桌椅旧床。
除了四间正屋,靠着西厢的院墙拐角,单独用粗糙的木头围了一个简陋的小间,也不知是做什么的。
总体来说,风华是十分满意的,再加上已经把户籍拿到手,彻底解决了自己的隐患,风华心头大定,也不讨价还价,很痛快地付了一百八十两银子,在老夫妻俩惊喜的目光中收好地契房契,又去衙门里重新登记,更换了屋主名字,风华在这个陌生的年代终于有了落脚之地,真正安顿下来。
☆、第六章 小动土木
风华买下房子后,并没有立即住进去,那狭小得晒不到太阳的窗户,那整面的暗沉墙壁,都不是她喜欢的,也许以她的性格,她不会一直住在这里,她已经在这里得到了可以行走天下的自由身份,但无论她将来走到哪里,这里无疑是不同的,是她为自己准备的休憩隐居的小窝。
她通过客栈掌柜找了当地的工匠,根据自己的设计,对自己的房子进行了一番改造。
很快地,风华的店铺就在一镇子居民好奇的目光中动工了。
一楼地面不动,店门由一块块的门板式改成了推拉式,看着简洁大方,店门后便是一个一米高的书桌式柜台,半弧形,又敲掉四米宽两米高的临街墙壁,用粗大的圆形雕花清漆木柱支撑,木柱两边是巨大的木窗,不再是那种中规中矩的方正格子,而是呈几何状错落有致的格子,蒙着细密的纱网,晴天时阳光可以毫无阻隔地透进来,雨天时只需放下窗户上方卷成卷轴状的透明油布,便能遮风挡雨,很是方便。
其他三面墙壁保留了从地面到墙上一米的青砖模样,上面全部用白石灰抹平,显得洁白而亮堂,靠着墙壁却是三面崭新的巨大书架,中间错落地放着几套桌椅。
楼梯重新刷了漆,二楼同样改造了墙壁和窗户,将墙壁涂一半留一半,窗户宽度拓展到原来的三倍,光线一下子好了起来,二楼上同样有着靠墙的书架,几套桌椅。
店铺和小院之间的狭道,她装了一扇门,平时都是锁着,小院里面,风华还来不及改造那□的土地,只等日后有了闲暇时间再慢慢丰富。
正屋里,她全部换成了原色木地板,反正这里最不缺的就是木材,家具全部是可拆卸的组合家具,堂屋还是按照这里的规矩改的,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这是为了防止有客人来看出端倪。
而东厢和靠着堂屋的西边第一间书房,墙壁都先涂了白石灰,又用了柔软厚密布满暗花的墙纸,东厢她自己的卧室甚至还悬有图案繁复华美的墙毯,当然这些都来自于她的收藏,没有暴露在众人眼中。
西厢的最后一间,被隔成了两小间,一小间改成洗澡间,门开在屋内,另一间改成厨房,门改在西墙角,至于西墙角那个简陋的小间(后来风华才知道那居然是厕所╭(╯^╰)╮),风华把它挪到了靠近店铺的前面院墙处,盖了个两平米见方的小间,一面临墙,只在里面砌了一个斜坡的蹲位,斜坡后方,却是在整个店铺小院外面,靠着山脚,挖了一个大坑,盖着木板。
风华在客栈足足住了一个半月后,一切终于就绪,快快乐乐地搬入了她在清朝的第一个家。
但是光这样还是不够的,人是群居动物,她是耐得住寂寞,并不代表她喜欢离群索居的生活,她需要融入到人群中,成为社会的一份子。
接下来,风华自个儿做了个木底黑字的简单匾额,在店铺门头挂上了——租书屋。
在她穿越之前,曾收集了所有她在现代能收集到的书籍,再加上她母亲曾经的收藏,可以说是填补了八仙飞升后的空白,而书室又有自动整理的功能,所以当风华在书室角落的一个柜子(相当于一个小型图书馆了)里发现,书室把她重复搜集的书都堆放在了这个柜子里,其中以中国古代文论史书诗赋典籍为主,风华便萌发了一个念头——出租书籍,也幸亏当初为了保证书室书籍的统一性,风华卯足了劲,收藏的古典图书全部是繁体竖排版,也只有那些现代书籍以及外国著作不同罢了。
通过这些日子的观察,她发现这个小镇上只有一家书局,是镇长家开的,以卖书为主,兼卖文房四宝,以及一些字画帖子之类,然而书籍价格过高,极普通的一本书,动辄几两银子,家境稍差的读书人根本买不起,更别提十年寒窗需读的书量,这才有了贫寒士子抄书之事,因而镇上那书局的生意也很一般,不过维持日常生计罢了。
风华很有自知之明,她不是做生意的料,尤其这里还是重农抑商的古代,在什么都不懂的情况下,她绝不会轻易涉及商贾之事,免得不小心栽了跟头都不知道。
如果是做书籍方面的生意就不一样了,一来起码称得上一个“雅”字,于名声上无碍,二来她重复的书有四书五经,也有唐诗宋词,文论典籍,多数倒都是于科考士子有益的,对她自己而言也是无本买卖,资源再利用罢了。
风华不想和镇长家的书局抢生意,也不想杀鸡取卵,于是想到了一个后世有而现在没有的经营书籍的方式——租赁!
在一个晴空朗朗的黄道吉日,风华的租书屋开张了。
风华请了镇长,客栈掌柜,当铺伙计林三,以及街坊邻居,热热闹闹地在饭馆摆下了丰盛的宴席,因这三个人都见识过风华的本事,没把风华当做寻常不懂事的稚龄孩童,其他街坊邻居也有样学样,就此,风华在小镇上扎下了根。
敞亮的店面,优惠的价格,丰富齐全的书籍,悠然自在的环境,短短一个月,租书屋就吸引了方圆数十里的读书人,尤其是家境贫寒的士子们。
在这里,租一天书极是便宜,不过五个铜子,而且带回去也好,在店里看也好,风华都不禁止,甚至抄书也无所谓,只是她的租书屋里只有书和桌椅,要想抄书,却得自备笔墨纸砚。
对于家境贫寒的读书人来说,只要字写小点,密点,抄一本书的费用,连租金,纸张,笔,墨加在一起,比买一本便宜不少,况且抄一遍书,还相当于复习一遍,这么一算,大部分贫寒士子选择了奋笔抄书,风华的书,也得以供应给绵绵不断的士子们。
风华的生意,也带动了周边的一些小生意,比如茶水摊子,比如卖大饼的,比如卖果子的,比如……
随着自家生意的蒸蒸日上,这些摊主无不笑得合不拢嘴,极热情地欢迎了风华这个外来邻居,而这里面,数镇长的心情最为复杂!
他一向自诩是个有眼光的人,风华虽然年纪小,他却从没有看轻。
当他得知风华要开一家租书屋后,心里是不快的——以风华的聪明,必然事先了解到镇上唯一的书局是自家开的,而风华仍然不管不顾地开租书屋,分明是不把他放在眼里!
因此,风华请他去做客时,他私心里是不愿意去的。
然而现在,镇长很庆幸自己去了。
自家书局的生意,不但没有因为新开的租书屋而冷淡,反而因为租书屋里允许士子们抄书的规定,大批地卖出文房四宝,尤其是最低档的纸张,墨条,简直是供不应求,短短一个月,收益是那些书籍和上好文房的数倍,是以前每个月收益的两三倍!!
这个风华,果然不是普通人啊!
☆、第七章 时光飞逝
终于在这里站稳了脚跟,风华便把视线转回了随身洞府。
随身洞府,灵魂绑定,哪怕她死了投胎了这个还是她的,没有比这更好的退路了,因此风华从一开始就没有陷入到初来乍到的惊慌失措中,反而很快便拾回了冷静,在最短的时间里为自己弄到了安居定业的身份。
当初在现代时,风华没有时间对随身洞府改造,弄来的东西都乱糟糟地堆在了仓库里,现在终于有了时间,在初步的安顿以后,风华接着要做的自然是利用随身洞府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
洞府里的木屋是一栋精致的两层小楼,摆设得古色古香,宽大的窗户,舒适的木质地板,很有唐风,睡觉没有床,只有比木板地面略高的榻,风华买了床垫直接放在榻上,倒也便宜。
从内心来说,在房屋方面,风华更喜欢典雅明快的简欧风格,或者温馨舒适的田园风格,中国古典的建筑风格普遍稍显晦暗深重,但盖房不是她的强项,在这个不可能暴露给别人知道的私密空间里,风华无法凭自己一个人盖出满意的房子,于是只能将木屋尽量布置得舒适满意。
很久以后,风华才知道,只要她的修炼达到了一定境界,洞府里的一切就会随着“升级”,山峦土地湖水迷你海药田炼丹房五行泉都会自主拓展,而仓库、书室、宝库、木屋却只要她以意念控制,就能变化成她想要变成的任何样子,此是后话。
风华将仓库分成了几大区域,成熟的果蔬粮食作物和种子,食物和日用品,常用和不常用的,还有那辆奢华的、也许能用上的马车,都要分门别类地放好。
木屋前的土地自然不能浪费,风华同样划出了区域,种上蔬菜,稻、麦、玉米,调味香料等,又在山边分别种下各类果树林,以及咖啡树,可可树,这些活很累,以风华常年挖土钻洞的经历,都有些不堪承受劳动的强度。
好在这里的作物成熟期极短,模糊了气温和地域的限制,种完以后,短短三天就看到枝干上挂满累累果实,你挨着我我挨着你,生长得热热闹闹的,结出的果实品种丰富,既美味至极又充满了能量。让风华很有成就感。
风华又搬出一套煤气灶放在厨房,日常的吃食,几乎都从随身洞府里供应,为了掩人耳目,她也移栽了一部分蔬菜稻谷果树种在了小院里,至于肉类蛋类,她嫌弃在洞府里养家禽家畜太脏,觉得外面买的味道也挺不错,而迷你海的海产也丰富到足够解决风华肚里的馋虫,暂时是不会动饲养动物的念头了。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来到了康熙三十七年。
每晚风华都是在洞府木屋的柔软大床上睡的,睡前喝一杯金泉水调和的牛奶,效果极是不凡,不止变漂亮了,身体素质也越来越好,思维越来越敏捷清晰,连记忆都提高到了近乎过目不忘的地步,一本书只要逐字逐句看两三遍,风华便能牢牢记住并消化理解,再也不会忘记,这让风华对把书室的书全部看完充满了信心。
人小也有小的好处,底子清透,身体柔韧,练那八仙留下的玉简中功法时,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不过练了一年多,风华便感觉到丹田里的灵气已经浓厚得开始往经脉里充盈,身体变得异常轻捷,轻轻松松便能跃上三米多的院墙,力气也变大了许多,再辅以她原先的身手,已足够她自保了。
如今的风华,才满十岁,个头却已经窜到一米五以上,保守估计这辈子也肯定比上辈子高,原本便俊秀飞扬的容貌更是灵秀绝伦,光光的头型更显出了那份纯净,丝毫没有影响到整体的美丽精致度,白嫩细腻的肌肤,温润软滑得仿佛滴得出蜜奶一般,猫儿眼不再滚圆,眼尾逐渐拉长加深,从稚气可爱渐渐转向神秘深邃,眼中蕴含的流光却越发璀璨慑人,整个人便如一尊完美无瑕的羊脂白玉娃娃,令人一看之下,几乎移不开眼。
过于出色的容貌本不宜显露,但是风华毕竟是以男孩子身份示人,为了让自己的生活能够更加平静顺遂,她在镇长的推荐下,去年参加了县府院三场童试,居然让她过了,不过她暂时也不打算考乡试,因此也没有去上县学,捧了个名次不高不低的秀才功名回了镇上,一下子赢得了小镇以及小镇周边居民的敬重和肯定——九岁的小秀才,那是神童啊,他们镇上出了个神童,这简直和他们家出了个神童一样让人激动!!!
到底民风淳朴,虽然引起的风波也持续了两个多月,但等第二个八卦出现后,风华的身影便又从大家的眼里淡了下去,便是有那么几个调皮捣蛋的半大少年,谁好意思去为难一个独自生活的小孩子?况且人家还是神童秀才,他们都不好意思在风华面前露头!!
风华的日常生活一如既往地低调而有规律,早上五点起床,在洞府进行两小时冥想,练一小时功夫,然后洗漱换衣,吃早饭,打开店门放一干士子和她雇佣的小伙计进来,她自己也坐在书桌式柜台后看书,偶尔给借她身后书架上孤本的士子登记一下,这些孤本不允许带回家,只能在店里看。
中午十二点半,做午饭,吃午饭,给看店的小伙计送饭,再回来休息四十五分钟,起来,洗漱,回店里,继续看书,偶尔翻译一些欧洲著作,当做孤本给士子们阅读,也算是帮助他们拓展视野。
因天气犹寒,租书屋傍晚五点关门,由小伙计楼上楼下打扫收拾一遍。
吃完晚饭,风华闪进洞府,先查看一遍土地上的作物情况,洞府里的作物虽然成熟得快,但只要留在枝杆上,那就会永远保持最成熟的那一刻,不像药田,永远不停止地生长,那地里的新鲜人参是一个赛一个年份悠久,灵芝都放出七彩流光了,好在风华不指望用这些作物换钱,自然也无所谓。
不过尽管如此,风华还是抓紧时间收了一茬一茬的蔬果作物,反正她有一个可以永保新鲜、空间足有一个小型城市大的仓库,仓库装得越满,她越有安全感,人一辈子无外乎衣食无忧,只有彻底解决这个问题,才能获得心灵和思想的相对自由,将来不论她走到哪里,装满的仓库都是她坚实的后盾。
狠狠劳作一番后,风华开始了一天中时间最长的修炼,有时候是半夜,有时候是一夜,端看悟到什么,刚开始那个月,风华几乎每次从冥想中清醒,身体都会布满一层黑黑的污垢,腥臭难闻,好在这污垢日渐减少,一直到过年前,她的身体才算真正排干净,从此修炼更是进步神速,就跟坐直升飞机一样,当然还不到航空飞机那么夸张。
每隔十日,风华会给小伙计放一天假,她自个则在每月底结完帐后休息一天,所谓劳逸结合,怎么也不能影响她还在发展中的小身板生长发育啊!
☆、第八章 雏凤清音
三十七年元宵节过后,小镇上突然热闹起来,镇长指挥着镇上青壮年男丁街头镇尾地清扫地面,妇女们清扫自家,沿街的商铺纷纷挂上了过年都舍不得挂的崭新红灯笼,客栈的掌柜神经质地一遍遍擦拭那铮亮的桌椅楼梯,不懂事的小娃们都被家长们套上了新衣裳,剃干净了小脑门上毛茸茸的短发,整个镇上的气氛变得极其古怪,绷得人心也跟着紧张起来。
风华毕竟是刚来小镇不久,不明所以地看着大家忙忙碌碌,傻乎乎地看了两天,她邻居看不下去了,老太太郑重地前来嘱咐她,要把家里打扫干净,并且这段时间最好待在家里,千万不要乱跑——显然,小镇上的人对这种突如其来的忙碌已经习以为常,只剩下风华一头雾水。
不过风华也没有疑惑太久,不断有一些身着清朝贵族特有服饰的大人物乘着装饰华美的马车穿过小镇,陆续上山;一支支真正的军队开进了小镇,在不远处的一片空旷地带驻扎下来;最后,当一架明黄色的銮车前呼后拥地出现在小镇尽头后,风华终于囧囧有神地明白了。
五台山,菩萨顶,三十七年——
康熙驻跸五台山菩萨顶!!
她现在的家,可不就在五台山下的无名小镇么?
以风华的兴趣,自然不会放过近距离观察康熙大帝的机会,无奈到了这里才知道社会的等级到底有多严,他们这些原住民根本不允许出门,康熙大帝的御驾过处,家家户户紧闭门户,街上连流浪的猫狗都捕杀得干干净净,她若有异动,肯定会被当做反贼刺客处理,风华自认为还没活够,可不想去捋虎须!
等康熙等一众满清贵胄都上了五台山,小镇上一下子热闹起来,因为人口增多,客栈,饭馆,酒楼,茶楼也都生意火爆起来,一楼大部分还是本地人,而二楼基本上就被那些远道而来的贵客给包圆了,毕竟天天在山上吃斋茹素谁也受不了。
整个镇上,大概也只有风华的租书屋还维持着往日的水平,客人不多也不少,至于租书屋对面的饭馆,因为靠五台山最近,家常菜做得很有水准,生意更是好得不得了,二楼的几间包厢,都被贵客包了下来,掌柜乐得一张胖脸都快挤成一朵硕大的菊花。
照例是中午吃饭时,山上下来了一行人,领头的是位二十岁出头的年轻公子,周身都萦绕着深海冰山的寒气,跟在他身后的是位笑容灿烂的阳光少年,容貌与前面的公子略有些相似�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