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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才子-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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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廷陈兄的文章自然是极好的,更难得才思敏捷,不过片刻功夫,扬扬千言,文不加点。即便是魏晋时的曹子建七步成诗也不过如此。”吴节慢慢站起身来,淡淡道:“若能将廷陈兄比下去,却是人生一大快意之事。”说完,不理林廷陈铁青的脸,吴节朝陆炜一施礼:“二老爷,晚生吴节近日有些倦怠,懒得写字,也拟如林兄一样出口成章。”
“哦,你也要当庭朗诵,好,念吧。”陆炜也不在意,刚才林廷陈的文章已然写得极好,估计也没人能将他比下去。
吴节也学着林廷陈的样子,清了清嗓子,朗声道:“节闻天下谈士相聚而言曰,生不用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陆杭州。何令人之景慕一至于此。岂不以周公之风,躬吐握之事,使海内豪俊,奔走而归之,一登龙门,则身价十倍。”
没错,正是李白的《与韩荆州书》。陆炳,祖籍浙江平湖。平湖县城隶属杭州府管辖,因此,陆炳又被人称之为陆杭州。
以地名为后缀是古代的一种尊称,以示其人身份的尊贵。比如后来的张居正就被人称之为张江陵、袁世凯是河南烁城人,世人以袁项称之。
吴节略微修改了一下这篇文ujj,将陆炳的名字套了上去。
:懒得分不同时间更新,一并发出来。!。
第一百零二章陆家继承人
先前。
就在林廷陈摇头晃脑朗诵所作的文章时,在大厅堂后面的一间小书屋内,有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正一脸色懊恼地站在格架前看着厅堂里的一切。
厅堂和书屋之间有花格相隔,蒙着一层白色细纱,上面绣着清雅的李花,有几只mi蜂正在花丛中飞舞。风一吹,白纱轻轻漂动,绣在上面的花儿和蜂儿仿佛是活过来一样。
因为有这层白纱阻隔,外间的景物尽收眼底。
这一男一女都十五六岁年纪,男的那个生得颇为结实,胖乎乎的脸蛋看起来甚是可爱。只不过,他双目尽是桀骜不驯,典型的青春叛逆期青年。
如果不是有些胖,这人倒长得很是帅气。
至于另外一个小姑娘,却有些瘦小,皮肤是那种明朝人少见的小麦色,显得活力四射。小鼻子小嘴,鼻子两侧还生了几点可爱的雀斑。
二人都将脑袋朝前探去,看着外面的情形,低声耳语。
小妹,爹爹什么时候才走啊?”小胖子有些郁闷:“不就是一只蝈蝈儿吗,跑了哥再给你抓一只就是了,非要翻箱倒柜地寻。”
“嘘,二哥你小声点,让爹爹听到就麻烦了。我那只铁头大将军可已经替我赢了一百多两银子,这么厉害的蝈蝈儿,你从哪里去寻?”
小丫头气得鼻子一耸,鼻翼两侧的雀斑俏皮地动了起来“先前就怪你,非要看。现在好了,跑了吧?我不管,必须给我找回来。
否则得陪,也不需太多,一千两。“赔,我呸。小妹,你这是狮子大张口啊!罢罢罢,我还是继续找吧,反正就在这间屋里,跑不远。不过,得等爹爹离开再说。”
胖子看了看外面一脸〖兴〗奋的林廷陈,心中恼火:“这厮废话实在太多,讨厌得很,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弄好?我还要去找陆轩那鸟人的不自在呢,已经约了几个小厮去堵他的路,抓住了先一通狠揍再说。”
小丫叉听胖子这么一说,立即〖兴〗奋起来,声音变大:“啊,你要打架啊,记得动手的时候带上我,好久没看到流血事件了”
“别,小声点。”小胖车惊得脸色一变,连忙将手指竖在嘴chun上。
小丫头吐了吐舌头,声音小了下去:“二哥,你好大胆子,居然要和大哥打架,若让爹爹和爷爷知道,仔细被他们裢掉一层皮。老大这人就喜欢在背后打小报告,你动了他,绝对会被告黑状。”
“他敢,陆轩那小子他娘的就是讨厌,一副正人君子模样,见了我就板着脸教训。什么玩意儿,真当他是府中的长孙啊。”小胖哼了一声,心中也是犹豫,真找人堵大哥的路,以那家伙的性格,肯定会去告状的,到时候吃亏的还是自己。
“怎么,怕了?”小丫头见二哥迟疑,眼见着看不成热闹,心中大觉失望。
“怕什么怕,今天估计是不成的,爹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
或许等下我就没兴趣了呢!我说,你那未来的夫婿,那个什么林廷陈怎么这么鸠噪,念的什么文,还摇头晃脑了。我这爆脾气,弄毛了咱,连他一起打。”小胖子看了看外面神情亢奋的林廷陈,捏紧了拳头。
“什么呀,什么未来的夫婿。”小丫头脸色难看起来:“胖半,再废话我揍你哦,赔我蝈蝈儿。”
没错,这二人就是陆府第三代的大房嫡系孙陆畅,和嫡孙女陆爽。
按照朝廷的规矩,陆家前两辈的当家人去世之后,立嫡不立长,陆畅将承袭爵位,是陆家第一继承人。
陆炳本是侯爵,〖真〗实的历史上,他去世之后,又被追赠为忠诚伯,谧武惠。
俗话说,君子之泽,三世而宰。任何一个大家族,无论家规如何森严,到第三代时,总会出些纨绔子弟。
更何况,陆家已经富贵了五六代,乃是明朝有名的望族豪门。
这兄妹二人早年生活在湖北,没人管束,地方上又畏惧陆家的权势,更是养成了天不怕地不怕的脾气。这次来北京,依旧改不了从前那飞扬跳脱的性子。
最近,三小姐陆爽新得了一只蝈蝈儿,整日与人赌斗,很是赢了不少钱。二少爷陆畅见猎心喜,想从妹妹这里将这只铁头大将军借去威风两天。却不想,那虫子很不老实,刚一过手,就从笼子里跳了出来,跑得无影无踪。
正寻找时,陆二老爷过来了,正好将他们堵在书屋里。
“呵呵。”陆畅一笑,低声说:“小妹,你若不满意这门亲事,放心好了,交给哥哥去办。哥找人把这小子打跑。”
“算了,打了也没用,毕竟是爷爷定下的,我能有什么办法。”陆爽难得地有些忧郁起来:“林廷陈这人怎么说呢,才学是有的,游起话来也不讨厌…就是无趣得紧。…,
毕竟是望族子弟,骨子里透着一股大气,说起自己未来的亲事,陆爽毫无忸怩神色,就好象在说一个与自己无关之事。
“随便你。”陆畅也不把这事放在心上,只哼了一声:“不行了,老子看林廷陈就是不顺眼。好好儿的考试,他钻出来做什么,还当这爹爹的面念了文章,这不是显摆吗?装,装。真以为他是比肩张白龟的大才子,依我看来,根本就是狗屁不通。小妹,你读的书多,你来说说,是不是这样。”
“也不是啊,林廷陈这篇文章写得很好啊。”陆爽慢慢解释道:“骈俪文讲究文辞优美,对仗工整,极尽典雅之为能事,最最考量一个人的才气。
像这封自荐信吧,一般人写了,大多会说一些套话大话,或者放低身子,谄词卑言。这其中度却不好把握,很容易就过尤不极,反让人反感。这篇文章却一味玩弄辞藻,偏偏有写得韵味十足,且不让人反感。寻常人急切之下,要想写出这样的文章,委实不易。”陆畅平日在学堂里混天度日,根本就没心思读书,对陆爽的话听得似懂非懂,当下就连连摆手:“别说了,听不明白。小妹你读书多,你说好,那就是真的好。如果真喜欢林廷陈的文章,明日去学堂的时候,我命那小子再写篇给你就是了。”
“写什么写,这种空洞无物的东西,我才不稀得读呢!”
“那是,什么诗词歌赋的,鬼才去看。”陆畅用肘拐了拐小妹:“最近市井里出了本新书,叫什么《石点头》,好看得很,要不要?”
“啊,有新书看了,快快弄来。”小姑娘大为惊喜。
“就知道你喜欢,上次我买给你的那本《醉醒石》如何?”“那书也不错啊。”
“那么,蝈蝈的事”小胖子嘿嘿地小…声笑着:“你也知道,这种书若让娘看到了,就是一桩祸事。到时候,只怕连我都要受到牵连。”他不失时机地开出条件。
“有话本看,谁还玩蝈蝈,罢了,这事就这么着。”陆爽很大方地说:“不就是一只虫儿,花点钱,什么样的买不到。”
陆爽偷偷地松了一口气。
这个时候,林廷陈的文章总算读完了。
对于陆家的第三代嫡系子弟来说,厅堂里的比试没有任何意思。
功臣勋贵之家,要想出人头地,有的是门路和法子。
明朝政治有一个潜规则,文官主政,勋贵掌军。
勋贵子弟一生下来,天生就处一个极高的起点。等到年龄一到,就会安排到各大强力部门锻炼能力。等到继承爵位,就会顺利成章的成为朝廷重臣。
因此,他们完全没必要如普通人那般十年寒窗,通过科举改娈自己命运。
不过,这一潜规则在土木堡之变之后发生了极大变化。随着大量功臣贵族的阵亡,文官掌军逐渐成为主流。
这是,这个变化在嘉靖年间还不那么明显。
就陆畅这些贵族少年眼中,生活依旧是那么美好。华衣、美食、蟋蟀、怒马、话本小说以及开始流行的昆曲才是生命中最重要的最有趣味的事物。
因此,无论是林廷陈的文章写得好也罢,歹也罢。甚至他主动挑衅吴节,以至引起吴节奋起反击也罢,对陆家兄妹来说,都没有任何意思。
因为在书屋里躲了半天,二人都觉得无聊,就去书架上抽书来读。
无奈全是经史子集等正经文字,翻了几本,又都无奈地放了回去。
陆爽看了半天,这才挑了一本陈寿写的《三国志》出来。相比之下,这书还有些情节,有一定的可读性。
正在这个时候,吴节清朗的声音传来:“节闻天下谈士相聚而言曰,生不用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陆杭州。何令人之景慕一至于此。岂不以周公之风,躬吐握之事,使海内豪俊,奔走而归之,一登龙门,则身价十倍。”
小姑娘心中突然一笑:“此人倒会说话,都把爷爷比成周公了,也不怕脸红。”不过,这人的文字倒也有些的味,就停了手,鼻细聆听。
“所以龙蟠凤逸之士,皆yu收名定价于君侯。君侯不以富贵而骄之、寒贱而忽之,则三千之中有毛遂,使节得颖脱而出,即其人焉。”陆爽听得忍无可忍,忍不住冷笑着对陆畅道:“二哥,这就是一个马屁精,自大得很。什么则三千之中有毛遂,使节得颖脱而出,即其人焉?”“怎么了,这句有什么问题,我听不太懂。”!。
第一百零三章这不公平
陆爽解释道:“外面那人这句话的意思是说,那么你众多的宾客中便会出现毛遂那样的奇才。假使我能有机会显lu才干,我就是那样的人啊。”
陆畅:“这人倒是自大得很,这样的人咱们这些年见得多了。贪恋我家权势,以大言动人,妄图一登龙门,没意思得很。”确实,兄妹二人本是贵人子弟,什么样的人物没见过,这其中也有不少才华出众之人。可在他们眼中,所谓才学不过是蝇蝇逐利之徒用来打动陆家,谋取富贵的敲门砖。
一旦见了爷爷,还不是一副奴颜卑躯形状。
所以,陆爽虽然觉得吴节非常有才,却没什么了不起。
陆爽一边翻着《三国志》,一边道:“二哥,听着吧,接下来外面那叫什么吴节的肯定会自吹自擂,说他是个什么什么样的人,有什么本事。”果然,外面的吴节继续念道:“节,巴蜀布衣,流落京华,十五好剑术,偏干诸侯:十六成文章,历抵卿相。虽长不满九尺,而心雄万夫。王公大人,许与气义。此畴曩心迹,安敢不尽于君侯哉?”句末这一个“哉”字拖得老长,声音洪亮得仿佛要穿云裂石,一派豪迈奔放。
即便心中不屑,陆爽还是留了神。
不得不承认,这篇文章写得极好。
“小妹。”
“别说话,听着。”陆爽打断了陆畅。
在大花厅之中,当吴节这两段文章一念出来,气氛顿时就变了。
先前林廷陈那篇文章写得如锦绣一般花团锦簇,众人只觉得眼前缤纷缭乱,只觉得其好,可后来回过头一想却发现其实也没写什么。
但吴节一出手,就是铿锵有力的文字,一声多,一字字自抵人心,文字婉转生色情绪起伏动荡,词句高低错落,如奔泻的天河,自从上而下,无可阻挡。
没有经过唐诗、宋词的洗礼,这个时空的明朝以文为贵。根子里还是两汉散文的底子,讲究的是义和理。至科举大兴,八股文的格式更是将人性束缚到极处。
写起文章来一动笔,就先给自己加了个限制,格式为先。文章的可读性,或者说美学价值都不是太强。
有心卖弄文彩的,笔下也是汉朝司马相如那一套,一意堆砌华丽的文字。
如吴节这种干净有力,以气韵动人的文章,却是凤毛麟角难得见到。
吴节将身体ting得更直,声音更加洪亮,甚至舞动了长袖。
歌以咏之,鼻以蹈之。
“人非尧舜,谁能尽善?白读猷筹画安能自矜?至于制作,积成卷轴,则yu尘秽视听。恐雕虫小技不合大人。若赐观刍荛,请给纸墨,兼之书人,然后退扫闲轩,缮写呈上。庶青萍、结绿,长价于薛、卞之门。幸惟下流,大开奖饰惟君侯图之。”
至此,一篇《与韩荆州书》背完。
吴节长揖到地。
瞬间众人只觉得有烈风通过悠长的洞穴,回音清越将身体吹遍了。
一股钻的疼痛自背心扩散开来,整个身体的筋腱都在肩胂处凝成两点,然后破蛹而出,化作长长羽翼,托举着失去重量的自己,高升飞翔。
直到那高不可及的穹顶。
这是“炉火照天地,银星乱紫烟”、“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小“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唐诗阔大,唐风浩瀚,这是诗仙李白的位面。
文章一开头,吴节虽然对陆家大大恭维了一番,低眉领首,如尘世间竞逐利禄之莘。可到中途却是一转,猛地昂起了骄傲的头颅,宛若高贵的王侯。
是的,李白就是诗中王侯。
这不是文章,这是诗。
林廷陈双手痉挛地狞在一起,嘴chun发白:“这是灵感,只是灵感,这个吴节怎么这么多灵感?”他还是以为这不过是灵感所致,却不想,为什么灵感总会降临到吴节头上。
这不公平,不公平啊!
“啪!”陆爽手中的书掉到了地上。
口中默默念叨着吴节刚才这篇文章,只觉得一身的血液都快沸腾了。
她以前只喜看话本小说,觉得文字的作用主要是用来说事。故事好看就行,至于文字辞藻什么的,只要能将故事说清楚就可以了。
可今天却突然发觉,文字本身也是有魔力的。在高人手中,那些简单的文字一旦组合起来,却焕发出一种夺目的光彩,但到深处,让人如中梦魇,再无法呼吸。
陆炜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起来,实际上,吴节这种文章好象天生就该站起来,随着那起落跌宕的韵律,大开大合的气势,奔走长啸,傲笑烟云。
“好!”长长地唏嘘,这一刻,他也只能说出这个字来。
“好一篇自荐书,这样的文章一出,我能不将你留下吗?”他看了看众人:“你们觉得还用再比试下去吗?”众生都ji动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同时摆头,说不出一句话来。
吴节也是偷偷地松了一口气,还好,这篇文章我都能背诵。实际上,李白这篇散文已经收录进了语文课本,想不到这么多年过去了,还一字不差地记得。
“好,吴节,你就留在我陆家族学读书吧。”陆炜深深地看了吴节一眼,点了点头。就站起身来,走出花厅。
等陆二老爷离区,程管家上前叮嘱吴节:“吴公子,陆家族学早已经开课,明日还请到陆府来见我。老朽带你去书院入读。”就同吴节约定了见面时间和见面地点。
吴节微微一笑,又朝众人拱了拱手,就转身告辞,留下一地呆若木鸡的书生。
出了陆府,聚集在门外的读书人都已经散去,街道空旷,热风扑面,顿时出了一身汗水,人如墨身于桑拿〖房〗中。
心xiong却为之一振,仿佛前几日的担忧和娄迫都顺着汗水泻将出来。
老实说,能够在陆家读书也不错,一个月有五两银子可拿,再不用为未来的生计发愁。
只要一到明年春闱,得了进士功名,苦日子就算是熬过去了。
今天莫名其妙地进了陆家族学读书,若不去吧,以陆家的权势,我吴节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秀才,自是无力反抗。
可我吴节在四川好歹也是个名士,如今却要去书院做学生,说出去,好象不太好听。
再说,等下该怎么向蛾子解释呢,也不知道她是怎么看这件事的?
先前出门的时候,蛾子还说过让他好好在家里温习功课,准备参加九月份的乡试,不要到处乱跑。
可从明日起,每天都要去陆家族学报到,也不知道她同意不同意。
吴节心中也是忐忑。
第一百零四章多读点书总是好的
回到家中,就听到伙房里有人说话,听声音是连老三父女和蛾子,人都齐了。
不得不说,连老三的女儿虽然身体实在弱,可做的菜鲜得要把人舌头咬下来。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菜肴的香味,似乎是清蒸肉丸子。
抬头看去,却见连老三将一串铜钱放在蛾子面前的桌上,也不说话,只呵呵地笑着。
而正在烧火的连桂枝则微笑着道:“蛾子姐,你就收下吧,大家都是一家人,往日间若不是公子出钱买药,我早就病的死好几回了。如今,公子有了难处,正该同舟共济。”
“对,我们现在是一家人了。”连老三说:“蛾子大姐你就收下吧。不过是暂时困难些,以公子的才学,总有拨得云开见月明的那天。就别推辞了,免得公子知道了,心中担忧。”
蛾子摇头:“怎好使你们的钱,这都是连叔在码头上一个麻包一个麻包扛来的血汗。放心好了,家里还有些钱,少不了吃喝”,“蛾子姐……”连老三的女儿眼圈一红:“我们父女欠公子实在太多了。”
“难得你们有这份心。”蛾子这才叹息一声,将那串钱收进袖中。
听到他们说话,吴节这才明白蛾子真的是有些替家中的生计担心了。自从买了房子之后,手头也没剩几两银子。节省点用,也能熬到会试。不过,女人嘛,手头窘迫,总会有不安全的感觉,古今皆是如此。
不过,通过这一席话,吴节算是听出来,他们都把这里当成了家,都把彼此当成了真正的一家人。这种感觉让人非常温馨,在现代社会,吴节孤儿一个,已经很多年没有享受过这种家庭的温暖。感慨的同时,也感觉到肩上的责任。
如果说穿越到古代有什么收获的话,这才是真正值得珍惜的东西。
调整好心情,吴节笑眯眯的推开门:“好香,饭做好了吧?桂枝的手艺是越来越好了。”
他夸张地抽着鼻子。
“公子回来了,饭菜这就做好。”桂枝yu站起身来,吴节一把按在她肩膀上:“别起来,你坐着歇一会儿。在北京你还过得习惯吧,身子可觉得好些了?”
“回公子的话,和四川也没什么不同,就是天气干些,桂枝有的时候感觉喘不上气来。”连老三连忙回话。
“哦,这样啊,药还是得吃。桂枝的药钱你也放心。明日我叫蛾子去寻个大夫过来,给她号号脉。从四川来北京,寻常人还好,就怕桂枝有些不服水土。”连老三女儿最近确实好了许多,可一个月还是得吃二三两银子的药。
连老三心中感动:“公子恩德,小人是一辈子都还不清的。听蛾子大姐说,家里也不富余,就……就停一阵子吧。
“怎么能停?”还没等吴节说话,蛾子惊叫:“桂枝眼见着一天天好起来,这一停药,若再病倒,以前花了那么多功夫调养,岂不白费了?”
吴节一笑:“是啊,你们也不用担心钱的事情,我今日谋了个差使,一个月有五两银子入帐,些须药钱,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五两银子。”蛾子眼睛一亮。
京城的物价虽高,可古人的开销小,五两银子除了桂枝的药钱,足够一家五口过得很好了。
不像现代社会,又是房屋按揭,又是交通费、电话费、娱乐费、人情往来、水电气宽带,每天眼晴一睁就得花钱。
反正是天一黑就áng睡觉,出门安步以当车。水,院子里就有一口井,还有片小菜园子。
五两白银,相当于后世六七千块人民币,养活一家人足够了。
这么说虽然俗气,君子不言利,却是现实问题。
看到蛾子眼中的欢喜,吴节也觉得心情一畅。
蛾子:“可是万大人帮找的差事?”本文字由启航更新组歹匕亓申提供“不是,这种小事怎么可去找人帮忙,我们已经给人家添很多麻烦了。”
看到蛾子眼中疑huo,吴节又回答道:“是去一豪门大族的族学读书。”
“去读书,哪家贵人?只听说去上学要交学费,公子去读书人家反倒给一大笔钱,这倒奇了。”
连老三父女二人也大为不解。
吴节这才将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一同他们说得清楚。
“陆府,这可是一件喜事。”蛾子高兴地笑了起来:“阿弥陀佛,这可是公子你的大造化啊!”
吴节见蛾子如此高兴,笑着mo了mo她的手:“怎么高兴成这样,不过是五两银子而已。”
“你真当我那么爱钱。”蛾子横了吴节一眼,没好气地说:“这件事有两桩好处,首先,陆府如此富贵,族学的老师肯定是了不得的。公子虽然才华出众,可蛾子总有些担心。你想啊,你从前在南京的时候病成那样,脑子也糊涂。一回成都,却像是突然换了一个人似的。书也会读了,文章也会写了。可蛾子总担心你有一天会突然变回去,如果能够进学堂读书,就算变回去了,读上两年,再用点心,总归会学点什么。”
吴节:“放心好了,我的呆病早就好完全了,不会变回去的。你所说的第二桩好处,不会是可以借这个机会攀附权贵吧?”他笑嘻嘻地逗着这个小丫头。
“倒不是,我家公子什么人呀,你可是四川第一才子,需要攀附什么权贵。一旦你在科举场上功成名就,就只有别人攀附你的份儿。我觉得吧,唐小姐如今陷在陆府,虽然万大人说没人会去找她的麻烦。可蛾子总觉得不甚放心。如果有公子在那里护着,别人也不敢欺负她。如果有机会,公子还能救她出来呢!”
听蛾子提到唐小姐,吴节心中有些难过:“是啊,作为一个男人,总要不计代价保护自己女人的,如此说来,陆家还不得不去了。”豪门望族,形形色色人龙蛇混杂,唐宓在那里过得如何,会有人欺负她吗?
还有,蛾子刚才所说的也有一分道理。我吴节虽然可以靠着抄袭在科举场上大发神威,却没有系统学过国学,自身素养依旧不足。如果能进学堂接受正规教育,也是一个机遇。
有名师指点,总好过自学成材。
多读点书,总是好的。
后来,吴节才知道,自己这个决定是如此的正确,也在陆家学堂里学到了许多非常使用的知识。!。
第一百零五章陆炳
陆府。
夜已经深了,书〖房〗中点了十几根蜡烛还是显得暗。
一个瘦得只剩半口气的老人瘫坐在胡床上,用疲倦的目光看着外面黑沉沉的屋宇。
已经到了灭灯的时候,不断有管家、用人小快步地在房屋之间穿棱,低声喊:“封门,灭灯啦,封门灭灯啦!”
大户人家,一入夜各院都要定时关门灭灯。倒不是花不起那点灯油钱,主要是为了防止走水。
至于封门,则是防盗。
作为海内第一望族,当朝第一权贵之家。左都督陆炳府面积之大,超过普通人的想象。
这座宅子占地约三百来亩,有大大小小四十多个院子,分别居住着远近疏亲不等的族人。加上奴仆、用人,大宅门里住着二三百人,已是一个的小社会了。
据说,这只是陆炳个两个儿子为了方便上朝处理公务在城中的住所,在城外,还有大小不等的十数座庄园。而那些庄园又有着不同的功能,消暑纳凉的夏季别墅:喂养马匹牲口的山地草场:种植时鲜果蔬的普通农庄林林总总,各色人等,加一起,上千号人。
要供养如此之多的人口,每日花消就是一座金山银海。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书〖房〗中这个瘦得根一条藤一般的老人…一大明锦衣卫都指挥使左都督,太子太保,陆炳。
作为嘉靖皇帝的发小玩伴,又立有护驾这功,终其一生,他都是荣宠不绝。
可是,纵有千年铁门槛,终须一个土馊头,大限一到,任何人都逃不掉。
陆炳也不能例外。
今年的他才五十出头,可生命之火好象已经燃尽。
从下午起,他就这么恹恹地依娄在胡床上,也不同人说话,就这么呆呆地看着窗外,似乎在思索着什么。
“父亲大人,父亲大人,你就吃一点吧。”陆府的二老爷陆炜在太常寺当差,事务清闲,一个月三十天,倒有二十天呆在府中,不像在南镇抚司做千户的陆大老爷,平日间根本就看不到人。
正因为得闲,陆炜整日shi奉在老父身边,细心照料起陆炳的饮食。
说着话,陆炜就舀起一勺青菜白粥,朝父亲嘴里喂去。
陆炳却突然猛地回过头来,眼睛里竟闪烁着两到如同实质的绿光:“拿开!”
究竟是做了几十年的锦衣卫,这一刻威势毕lu。即便是做儿子的,陆炜心中还是打了一个突,右手不为人知地颤抖起来。
“父亲,你还没用晚饭,这么下去可不行,好歹也要吃点。否则,坏了身子,做儿子的,做儿子的……”陆炜看着瘦骨嶙峋的父亲,鼻子猛地一酸,突然忘记了害怕。
看到儿子真情流lu,陆炳的目光柔和起来:“老二,把白粥撤下去吧。吃了一个月白米青菜,人都吃绿了。想我陆炳,自在痛快了一辈子,临到老了,却要受这等折磨。去,弄一份红烧肉来受用1多放些辣子和花椒,味厚实些。”
陆炜大惊,连忙跪到地上,哀声道:“父亲大人,太医院的郎中说了,你不能粘荤腥,否则,否则……”
“嘿嘿,太医院的药方当得准吗。那些人啊,我最最清楚,一遇到病人,首先想的是该开什么样的药才吃不死人,而不是怎么把病治好。左一个小柴胡,右一味甘草,就那么把你给吊住。起来吧,跪什么跪,我还没撕。等到闭眼蹬tui的时候再跪也不迟。算了,红烧肉我也不吃了,免得你又说许多没用的话,我也落个清净。”
听老父亲不再说要吃荤腥,陆二老爷擦了擦眼角,站起来,喂了陆炳几口稀饭。就道:“虽说太医院的方子和国子监的文章一样不靠谱,可王蓝田太医和父亲你自来相熟,谅来他也不会胡乱糊弄。王太医说了,父亲气血亏虚,可内火却极旺盛。寻常人若是气血两虚,得大补。而父亲你却要反其道行之,不能沾任何荤腥,如此养上几年,或许会慢慢恢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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