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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夜话-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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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华没有一般生意人的习气。说话生动,又善饮酒,与顾客相处,不论男女,十分相得。因骆华之加入后,经纪行生意蒸蒸日上起来。

李歌自然十分高兴,她在写字间增设一个秘密套房,外人完全看不出来,她和骆华一按书桌的一个按钮,墙壁上便有一扇门打开,通进一个小卧房,他们下班后便在里面肆意温存,直到夜晚,骆华才回去家里。

常来光顾的有一个富翁叫侯伯端,年已七十,但对股票投资依然有兴趣。他年纪老迈,说话慢吞吞的,出入数字常常计算错误,李歌公司的职员都不爱为他服务。

骆华却福至心灵,对他特别好,代他办理买卖股票手续。有时候,骆华自己买进了平价货,虽然市场上已涨了价,骆华依然照原价让给他。

侯伯端对他的所为非常赏识,认为他忠实,可以付托。一年后,侯伯端因心脏病逝世,在遗嘱中,声言将他遗产的一百万英镑全送给骆华,以嘉许这世界上极稀少的忠实人。骆华闻讯,几乎高兴得跳起来。

骆华做梦也想不到能得到那样多的财产。其他公司职员在眼红之余,现在才深深后悔,当时为什么不对那老人家好点,否则,今天这一百万镑遗产就会落在他们手上,而轮不到骆华了!

他们可不知道,骆华的好运气还不止于此。

侯伯端还有百分之九十的遗产,是留给他在乡下住的孙女云丽莎。云丽莎年方二九,对这一笔巨大的遗产,在惊喜之余,亦不知如何处置。

侯伯端在遗言中说:如公事不明,可就商律师。如私事不明,可商诸骆华,因为他是「老实人」,可以信托。

云丽莎初到伦敦,一切都不熟悉,「私事不明」,自然是请教骆华了。

骆华每天陪她出入律师楼,或是在伦敦各区游览,夜晚陪她到夜总会观光。耳鬓厮磨,自然感情日进。何况声色之娱,那个少女不动心?在沉醉之余,不久便发生了超友谊的关系。

云丽莎决定要把她的财产之三分一投资地产,三分一购买债券、股票,其余三分一开办糖果店,因为她爱吃糖果,而且对设计糖果花样和怎样吸引小孩有特别的心得。

她要求骆华做她的股东及总经理。骆华即将他的一百万镑财产,全部投入云丽莎公司,摇身一变,成为上流社会的大亨。

云丽莎曾要求嫁给骆华,但骆华自称不是她的好对象,他个性吊儿郎当,对女性又不专一,配不起她。云丽莎一笑置之,亦不勉强。

于是,骆华继续周旋于四女之间。艾花姐妹对他虽不无微言,但骆华这时已阔了,买了一幢新房子和两辆新汽车给她们,两姐妹一高兴,也就再无怨辞了。

骆华的艳事已掩饰不住了,上流社会的人都开始听到他的风流史。

太太小姐全对骆华开始注意起来。

大凡那些荡妇淫娃,最注意的就是以风流出名的男人。愈是有名的,她们愈想与之结交,不愿失之交臂。

由于这个原因,骆华在交际圈中,竟成了风头人物,许多风骚媚荡的妇人都争著要结识他。有的更不害臊地毛遂自荐,和他约订幽会之期。

骆华细细监选,只要认为合适的,倒也不客气「照单全收」。在这些日子中,他几乎每隔两三天就有一个新相好,真是忙得不亦乐乎。

这些新相好,有的是名流太太、富家千金;有的是交际花、名伶;有的是别人的外室、情妇。骆华特别预备了一个房间,把每个曾与他有一夕之缘的女人,都保留下一件「纪念品」。有的留下一条手帕,有的留下一枚戒指,有的留下一绺长发,有的留下情书,上面有唇膏印成的香吻,种种色色,不一而足。骆华没事之时,便流连在这小室中,细细回味,怡然自得。

每当这时侯,他会想:世界上哪个男人能及得上我?就算他贵为皇帝,他能得到这样多的女人的芳心吗?即使具有三宫六院,但那些女人并不是对他真心奉献。只有骆某,是每一个女人都心甘情愿地把娇躯送上来!

这样想著,他的虚荣心和好胜心得到极大的满足。

日子一天天过去,骆华的财富与日俱进,而他积累的关于女人方面的经验,也是丰富得可写成一本厚厚的书。

一晃眼竟将近十年了。骆华脑海中有时也浮起以前梦中所见的那女人的说话:「你会交上十年的好运,十年后……」她没有说十年后会怎样。

第一个结局另一个结局每想到此处,他不禁心惊,但一转念,又觉得那大无稽了,何必为梦境中的事而烦恼?

在这时侯,骆华认识了一个从意大利来的年轻美貌的交际花,名叫蒙丽,她生性淫荡,说是到伦敦游玩,其实就是到处勾搭。一来为了「掘金」,二来也为了她自己的兴趣。她对男人的「胃口」奇大,据说一天没有男人陪伴,也会辗转反侧,难以成眠。

骆华是伦敦社交界的名人,自然是她结交的对象之一。说也奇怪,骆华对漂亮女人本已见得多了,但这个蒙丽只对他轻轻抛了一个媚眼,便令他觉得心痒难搔,意乱情迷。

等到他和蒙丽有了进一步的交情后,他才知道蒙丽确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女子。她有一种骚态藏在骨子里,这是天生成的,学也学不来。只轻轻的「嗲」几句,便令男人心软神醉。和她亲热的时候,她是全心全意的在享受。在快乐的时候,她毫不掩饰地叫出来。男人最喜欢这种伴侣,她能令他为她鞠躬尽瘁而不自觉。

骆华对女人的经验已极其丰富,可是他从未见过这样令男人喜欢的女子。

骆华因为在女色方面亲近过多,他的精力其实已渐渐减退,对一般女人的兴趣,不复以前旺盛。然而,认识蒙丽后,却令他整个人改观,他又似小伙子一般,变得生龙活虎起来。

蒙丽的全身像是有魔术似的,男人和她任何的一部分接触,都会热血如沸。这也是骆华为她颠倒的原因。

蒙丽的需求极其惊人,有时整天晚上要骆华陪她不眠。不论骆华怎样疲乏,只要蒙丽的温柔的嘴唇,在他身上一亲,他立刻又觉得精神奕奕,忘记了一切。

然而人终不是铁打的。骆华和蒙丽同住了三个月,在这近乎疯狂的三个月中,他尝尽肉体上最大的快乐。但是这也是他最后一次享受了。

一天晚上,他忽觉天旋地转,昏倒在蒙丽的闺房中。经过医院急救,他才慢慢苏醒过来。

医生证明骆华因体力虚耗过甚,要在医院疗养一些时日。

可怕的是,当他一个月后从医院出来时,他发觉自己竟再也不能与女子亲近了。

本来,任何人的生理机能都会渐渐衰退的,这是自然的现象,没有什么可奇怪。然而一般人的衰退是缓慢的,某种生理机能到年老才消失,没有引起什么惊恐的感觉。骆华却因不自节制,任性过度,衰退猝然而来,这才令他心理上受到重大的打击。

他的女友们也是异常的失望。首先,蒙丽嘲笑他,离他而去,转和一个伦敦著名的花花公子相好。骆华感到既失意又羞惭。

按著,经纪行的李歌宣布和他脱离关系,因为她已与一位男经纪同居。

艾花,在骆华买给她的房子中,经常接待别的男人。艾露,驾著骆华买的跑车,每天在路旁咖啡座「猎艳」……以英俊男子为对象。

最后,他做生意的搭档……大股东云丽莎……也告诉他说,她已与一个名流之子订婚。那名流之子平日无所事事,只会打桌球,曾被骆华认为最没出息的一个人。所有的女友,一夜间都离他而去,令他怎不伤心、绝望!

其实这是因为他以前没有专心一意对她们,所以她们没有为他「从一而终」的义务。

那些社交团的荡妇淫娃们,个个奔走相告,说骆华已经无能为力,她们都不再来找他,偶然在社交场合碰头,她们还会对他说一两句揶揄的话。

骆华十分气苦,他大发雷霆,酗酒,打人。这成为他的三部曲,他打人,有时反被别人打得头青脸肿,有几次又被拉上警署,要劳友人担保释出。

在无处发泄之余,骆华爱上了赌博。在赌场上一掷千金,得到一刹那的刺激。他不但在轮盘上睹,还在黄金市场上睹,在商品期货市场上赌,每一输赢,常以数十万英镑上落计。

他本来缺乏学识,也欠缺投资的头脑,以前是李歌帮他,也藉著一点运气,现在没有李歌在旁,他等于是盲目投注。

于是,在期货市场上,他连续败北。偏偏又不肯认输,愈「赌」愈大,最后一次,因卖空大批可可,那知可可在一夜之间暴涨数倍,骆华把自己仅余的财产全部输光,还不够偿还所欠的数目。

还不了钱,他被控告而琅当入狱。

云丽莎总算顾全一点情义,把他担保出来,但从此之后,也就把他从公司股东名册中删除。他又成了一值不名一文的无业汉。

回首一算,刚好十年光阴,不多不少,骆华的梦应验了,他交了十年的好运,这十年的遭遇,好得完全出乎他的意外,但十年过后,他失去了一切,照样打回原形。

这彷佛是上帝给他开玩笑。当他身为自万富翁、事业全盛之时,有谁料到他还会有穷愁潦倒之一日?正如他当初以前是一名失业汉时,又有谁料到他会飞黄腾达一样。命运就是这样捉弄人的。

骆华细味这十年的经历,恍如一场春梦。如果他没有经历过那些繁荣的境况还好,他会一直平淡地生活到老。但已然经过那种豪华生活后,要他再回到往日的平淡,便觉得无法再忍受了。

每天,他在酒吧中灌醉自己,以麻痹他的神经,避免追亿。常常醉倒在街头,不省人事。

一个寒冷的雪夜里,他扶醉离开酒吧,跌倒在雪地上,再也没有醒来。

这个在生命中波折最大的人物,以此结束了他的一生。

骆华既担心梦境的预言成真,便把他的疑虑和一个朋友洪教授讨论。

洪教授研究的是东方哲学,他听了骆华的梦境,很感兴趣,笑道:「东方人有个说法,叫『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既然你担心你的好运气就快过完,何不自我约束一下,减少你的享受,多做善事散发金钱;也许这样能使你的福气延长。」

骆华不相信道:「这样做,你以为真的有效?」

「我不知道。」洪教授微笑说:「但我可保证,这样做是决无害处的。就算是无效,对你亦无损分毫;但假如有一分的效验,你岂非也有一分的受益?」

骆华想想,也不无道理。回去后便开始约束自己,减少不必要的奢侈,减少和无聊女人的约会,并拨出五万英镑,作慈善用途。

这一笔钱,他付出之后,也就不放在心上。可是三个月后,他收到从印度寄来的几个小孩的来信,那些小孩感谢他的捐款,使他们能够继续读书。

骆华看后,非常愉快。原来慈善机构把他的款项拨作国际用途,资助贫穷国家的小孩上学。骆华第一次感到做善事的快乐,他觉得,自己对这个世界也有所贡献。

不久,他陆续收到孟加拉、巴基斯坦等国小孩的来信,都是多谢他的捐助的。其中有个小女孩,在信内还附来一张照片,相貌聪明伶俐,十分可爱。

骆华忽然动了一个念头:何不到亚洲旅行一趟见见这些小孩?

于是,他把私人事务料理一下,便整装出发。,因为这一行,他避过了与意大利交际花蒙丽见面的机会,这是他生命最大的转捩点。他到了亚洲,在印巴等国旅行,看见当地穷人的苦况,想想自己的生活,与他们何啻天渊之别?他想,自己的生意非常赚钱,多做点善事也不要紧,于是他到处施舍,把金钱直接送给那些穷苦人家。这样做过之后,他觉得更加快乐。

骆华觉得,由于做了这些快意的事,整个人活得更有意义了。

以前,日子不论过得怎样风流快活,心里总是空荡荡的,彷佛什么都没有得到。现在不同,他觉得做人踏实得多。

他不再关心十年好运过完之后,会发生什么变化。他想,就是这样死了,也不再觉得有什么遗憾。

亚洲之行,使他的人生观起了很大的变化。他的思想到这时才趋成熟。

回到英国后,他本人积极参与慈善机构的工作,出钱出力,还鼓励他在上流阶层认识的朋友捐款。由他出面,自然人人乐意,捐助成绩不菲。

十年日子期满后,骆华什么变化也没有。一天夜里,他忽然梦到当年所见那个妇人,她笑盈盈地对他说:「奇怪,你这小子不知道做了什么事,居然逃过一场大劫。这个时候,本来你应该病倒在床上的,但你竟然避过。不过,你生命虽然保得,财产还是保不住的。如果你聪明的话,应该不将财产放在眼内。」

骆华醒来,刚才的话,句句如在耳边。

果然,不到一个月后,他的商业搭档云丽莎嫁了给一个公子哥儿。那男人获得云丽莎信任,利用公司资金大炒食糖和可可期货,那一年,可可的风暴是谁都知道的,无数人倾家荡产,他也不例外,亏蚀累累,最后令公司整家倒闭,法庭下令清盘。云丽莎后悔莫及,而骆华也受了池鱼之殃,连他的款项都蚀光了。

从这天起,他又回复了一个穷光蛋,但是他已经看开了,因为他自己做上一份有意义的工作,不要那些钱,也能养活自己。开始时虽有些不惯,但他并没有受到太大的打击。

他一直高高与兴的活著。

他开始了解:做善事能改变命运的说法绝不是迷信,因为它能实实际际地改变你的人生,令你从逆境中转变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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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夜话第一辑之八1原著:余过

法国人说的:食人部落

十多个大学生,租了一架「老爷」飞机,拟飞到印尼东部一些落后地区,去研究一些土人的生活。飞机飞行了两个小时后,天气转坏,风雨交加。飞机被迫紧急降落,降落的地点正是食人部落聚居之处…… ========================================法国女孩子露樱,随父母在印尼居住已有了一年多,她父亲是法国驻印尼的大使。

露樱对东方地域的民族,一向是富于魅力的。藉这适当的机会,她进入椰加达一所大学,研读东方语文学。

这个夏天,她们系里十多个同学和一位教授,租了一架飞机,拟飞到东部一些落后地区,去研究一些土人的生活。

为了安全起见,他们还带了几枝枪械,以防万一。

旅行的首段路途是愉快的,他们飞到东部一个村落,受到当地村长的热烈欢迎,设一顿乡间的盛宴欺待他们。

村长见他们总共是九女四男,个个女子都仅二九年华,散发著青春气息,逗人喜爱。笑道:「如果你们不说是学生,我以为你们是时装表演团哩。」

露樱和同学们笑个不停,的确,她们学校内最美丽的姑娘都在这一系里。像她和莉莉,在学校中都有校花之称。她是欧洲美人,莉莉则是东方美人。

其她如珊珊、梅儿、巧玉,都是出色的女郎。

四个男子中,一个是机师狄能,也是法国人,曾在越南打过仗。一个是近六十岁的丁教授。另两个是系里学生费强和东柯。

在村里逗留了两天,他们继续向更荒僻的地方飞去。村长警告他们,有一个地方,是原始森林区域,其中还有十分落后的食人部落,叫他们千万不要闯入该区。

飞机飞行了两个钟头后,天气转恶,风雨交加。他们所乘的飞机,本是架「老爷机」,陈旧不堪,要是在先进国家,早就弃而不用了。不过在印尼,任何尚有一点利用价值的废物,都不会抛弃。这时稍经风雨侵袭,狄能即发现有些机件出了毛病,不过他极力保持镇定,只把丁教授叫过来。

「恐怕没有选择的余地,我们非降落不可。」狄能道。

「这地方能降落吗?」丁教授问。

「那不远处像是一块草原,或许可以应付。」

狄能的观察不错,片刻间,那草原已在目,虽然野草颇长,但总算是一块较平坦的地方,可以利用。

狄能把飞机缓缓下降,机内的女学生们都惊异道:「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已到目的地了吗?」「这地方好荒凉啊!」「只怕还有老虎哩。」

丁教授向大家解释了一下,并安慰大家,不要惊慌。

飞机在狄能的高度技术控制下,降落得相当理想,只颠簸了一阵,便停定在一丛乱草中,但机尾却损坏了。

这时风雨没有刚才那样厉害,大家冒著雨下来向机身观看了一会,都摇头叹息。这样的飞机实在太老爷了。

狄能摇摇头道:「本来也许还有一丝修理的希望,现在更难啦。」

「女孩子们,我们在那些大树附近把营帐扎起来。」丁教授吩咐道。

女学生们七手八脚,有的搬营帐,有的搬工具。男士则用刀子把过长的野草割去,空出一块地方来,把营帐升起。

漂亮的姑娘们早已淋得全身湿透,这时有一个地方避雨,都松了一口气。

「唉,我们连一个更衣室都没有!」莉莉叹口气。

「暂时用几条大毛巾挂起来,搭一个临时的。」露樱道。

女孩子们嘻嘻哈哈,搭了一个小更衣室。在这种环境下,由于人多,有男有女,大家还不觉得太恐惧,在一片忙乱中,反而感到一种新鲜的刺激。

「今晚我们吃什么?」

「自然是吃罐头了。」

忙乱了一番之后,时间已不早。

两个男学生,费强和东柯,在附近发现了一条小河。

「有一条小河,在树林内,离这里不到一百公尺,谁需要洗澡可以到那里去。」费强兴奋地叫道。

「洗澡倒不必,我们去洗个脸。」莉莉向露樱建议。

「好的,我们大家一起去。」巧玉也道:「现在已经没有雨了。」

「不过,要当心,」丁教授道:「叫费强带备枪陪你们。」

「不必了,让我携枪,我会开枪的。」巧玉道。

「怕我看见你们春光外泄,是不是?」费强打趣道。

「去你的,狗嘴长不出象牙!」莉莉啐他一口。

「去吧,我们大家一起去吧。」九个女学生,有七个同意一起去河边。

莉莉和露樱领先走著,那树林好深,稍为走进一点,便有种阴森的感觉,四处有莫名其妙的叫声,不知是虫鸣还是鸟叫。

体质较弱的梅儿首先停下了脚步道:「我有点怕,我不去了。」

「怕什么,」巧玉把手中枪一扬道:「有我保护你,何必担心?再说,这里有七个人,你怕野兽还是怕鬼?」

梅儿吞吞吐吐道:「我讲不出来,反正我有种第六感觉,觉得这森林有些不妥。」

「别迷信了,来吧。」莉莉走回去,搀著她的胳臂,一同前往。不一会使听见水声淙淙,好一条清澈的小河,河水深约数尺,女孩子们蹲下来,有的洗险,有的洗脚。

「啊,我忍不住要洗个澡,你们替我把风,不要让男人走近来,好不好?」莉莉道,一面已脱下衣裳,露出半裸的动人身材。

「让男人来了也不怕,你不是正想展露你的漂亮体态吗?」

「我的体态只留给我未来的丈夫,不是随便让人欣赏。」莉莉说完,已脱得赤条条地,跳下河中。另两个女同学也跟著跳了下去。

女孩子们在水中嬉戏,乐而忘返,持枪警戒的巧玉,忽然发现天快要完全黑下来,急叫道:「喂,快穿衣啦,天快要黑了。」

莉莉等这才起身穿衣,东一个,西一个,在树后悉悉索索穿衣。昏暗中,大家的视线渐模糊了。

露樱带来一个手电筒,开亮了,催促大家快一点。

忽然,在树丛后,一个女孩子尖叫起来,声音凄厉。

「是谁?发生了什么事?」巧玉急问。

露樱也加了一句:「是谁?快做声呀!」

可是那树后寂然,无人应声。

「大家快聚拢来,看人数有没有缺少?」巧玉叫道。

女孩子纷纷走到巧玉身边,发觉少了一人,她是三个在水中裸泳的学生之一,名叫杜媚。

「杜媚,你在哪里?」巧玉大声叫。

「声音在那边发出,我们过去看看。」露樱建议。

她用手电筒向前照著,巧玉则紧紧持枪对著前方,六个人战战兢兢走过去,但到了那树后,却没有发现什么人影。

在手电筒的照射下,莉莉发现一小滩血迹。「这是什么?」

「是血!」女孩子们齐声道。

「也许是野兽!」

「也许是食人族!」

「我们快回去告诉丁教授,不要站在这里,我好怕!」

女孩子们七嘴八舌,巧玉也有点心慌意乱,不知如何是好。

胆小的梅儿掩脸哭泣道:「我不管你们,我要回去了。」

她匆匆向营地跑去,忽地「拍」的一声,她踏中了什么机关,一条绳子扣住她的脚,把她倒吊起来,而一枝长矛则随机关射出,直插进她的心脏,把她钉在一棵大树上。

女孩子们用手电筒向前一照,发现她那恐怖的死状,个个惊得目瞪口呆。

见了梅儿惨死的景象,有两个女孩子吓得搂抱在一块,痛哭失声。露樱比较镇定,道:「这地方危险,我们快回去!但要一步一步走,不要乱跑!」

她们好不容易走回营里,这一段路对她们来说,像走了一年。

七个女孩子出去,只有五个女孩子回来。她们围著丁教授哭诉事件发生的经过。

丁教授紧皱眉头,道:「我早料到这地方危险,可是飞机已损坏,不降落可不行!」

「我们该怎么办?」露樱问。

「大家留驻在这营中,不要出去,一切留待天亮再说。」

费强和东柯深感内疚,因为小河是他们首先发现的。如果他们不通知女同学,杜媚等就不会遭遇此次危难。两人暗自商量,意欲出去寻找杜媚。

丁教授看穿他们的心事,说道:「你们两个不许卤莽,夜晚的森林是非常危险的,何况这可能是传说中食人部落盘据的地方,你们出去乱闯,只有增加无谓的牺牲!」顿了一顿,说道:「现在我们分批睡眠,轮流守夜。」

女孩子听说是在食人族的范围中,有的暗暗担心,有的放声大哭,珊珊钻进露樱的被窝中,要和她同睡。

一夜总算宁静地过去。翌晨天一亮,费强就嚷著要找杜媚,狄能发给他们一人一把枪,叫他们沿路小心,如果发现有危险,即速归队。

费强、东柯二人小心翼翼,首先走去小河旁边女孩子们出浴的地方观察,沿途并没有见到梅儿倒吊在半空的尸身,他们很诧异。也许土人把尸体收去了,也许……他们抱著万一的希望……梅儿并没有死,是昨夜女孩子们一种视觉上的错误而已。

梅儿既无踪迹,他们在那小河旁边观察。东柯很快发觉一对女装鞋子,整齐地摆在树旁,「看,那也许是杜媚的鞋子。」

「杜媚,杜媚!」费强试叫两声,看有没有回应。

「只有鞋子,不见人,凶多吉少!」东柯道。

他们把鞋子收拾起来,继续往前察看。前面都是树林,不过依稀能辨认有人走过的痕迹。

他们走不多久,又见了一块浅蓝色的衣裳碎片。

「这很明显地看出,杜媚是给缚走了,也许她还生存。」费强道。

「不过你没有注意到,杜媚昨天穿的是黄衣,不是蓝衣!」东柯非常冷静地说。

「呵,真有你的。我倒不曾留意这一点。」费强惭愧地道。

「你在记忆中搜索一下,这种颜色的衣裳,昨天是穿在那个女孩子的身上?」

「是梅儿!」费强略经思索后便说。

「可是梅儿据说已经死了,死了的尸体还有谁移动?」

「希望梅儿她没有死去。」费强说道。

他们两人继续前进,一先一后,保持著数步的距离,警觉地注意周围的变化。

*************

杜媚遭遇到她有生以来最大的惊恐。

那天晚上,当她从河上泳罢起来,躲在树丛中穿衣的时候,忽然有人用力将她搂祝那只手又大又粗,她在昏暗中抬头一看,只见一个与鬼怪无异的野人,丑陋无比,两只眼睛在夜中闪闪发亮,牙齿在不断互相磨擦,彷佛要吃掉她。她尖叫一声,吓昏过去。

在迷迷糊糊中,她觉得被人抬起来,一直向前走,走了很久,到达一个地方,把她狠狠的抛在地上,抛得她骨头生疼,这才苏醒了,当她见到面前被数十个丑陋的土人包围时,几乎又再昏厥过去。

土人在起著争论,吵个不停。那个最初把她劫来的汉子,声势汹汹,好像要吃掉她。他忽然走上来,把杜媚的衣裳撕开。

杜媚赤裸在土人面前,火把之下,羞不自禁。但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她虽听不懂他们的语言,可是从丑汉那种凶恶的表情和手势中猜出,他们想把她烹而吃之,吓得她缩作一团。

那年纪较大的可能是族中长老,他反对他们烹吃杜媚,表示另有用途。他指一指远处的火山,口中模仿火山爆发之声,又指一指杜媚,认为此女应将之祭神,以祈求火山不要为祸。

长老指一指另一方,以手向嘴巴运送几次,表示那边一个是可吃的。杜媚向那一方望去,才发觉他们抬回来的是梅儿的尸体。她见了梅儿的惨状,更觉悲伤,暗暗饮泣。

那些土人最后被长老说服了,他们离开了杜媚,去把梅儿的衣裳剥去,在她全身涂上配料,然后生起一个火堆,把那人体放在火上烧烤,杜媚看得作呕。

不一会,长老带了两三个人来,把杜媚缚在一根柱子上。她不知要受到什么样的折磨,放声哭泣和不断求情,但都无济于事。

土人把她连柱子一齐抬起,带到一座用木头搭的两层高的楼子,再把柱子竖在楼顶之上,缚牢了,于是杜媚被高高挂起,在强烈夜风之中,令她觉得又冷、又怕,她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而那捆缚的绳子却是既紧且实,深深嵌入她的肌肉内,一动也不能动。

她的视线能直望到火堆上,梅儿的尸体已烧成焦黑了。有人呼叫一声,召集族人,约六七十人一拥而出,有男有女也有儿童,齐集在火堆旁,一见在烧烤著的人体,都露出馋涎欲滴的神态。

在长老的率领下,他们全体朝著杜媚下跪,对她俯拜,口中念念有辞,杜媚慢慢了解到,土人大概是把她当作祭品,泪水成串成串流下来。

仪式已过,由长老把火上的人体一边一边撕开,抛给几组人,每一组人,又在争夺抢吃,最后自然人人都分到一点。

被缚在柱上的杜媚,眼见土人分食梅儿肢体的情形,只觉一阵阵作呕。土人的妇人小孩分得一块两块骨头,也吃得津津有味。接著他们便围著火堆跳起舞来,状貌十分愉快。

一直到午夜过后,他们又向火山跪拜了一会,喃喃祷告完毕,便各自回到屋内睡眠。

火熄了,人声也静了,转眼间万籁俱寂。杜媚身上的绳索蚀得她痛入心脾,她整个身体像是给分割开数块的模样。脑海中想起温暖的家庭、慈祥的父母,泪加泉涌,哽咽不已。

这痛苦的时刻显得特别漫长,一直熬到天色微明,杜媚的头脑已昏昏沉沉,几乎要失去知觉了。但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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