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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捕 泼墨桃花-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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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且,去大师兄那边,了解一下他那边发生了什么,回来告诉世叔也好。 


                  铁手跃跃欲试的想着。 


                  两天前追命飞鸽传书说要出外散心然后就没了影,冷血到底有没有跟在大师兄身边,也没个确凿消息,世叔虽然跟铁手说无情的私家事最好不要多管,但怎么能不管?那个人虽然坚强却也极脆弱,总是让铁手存着保护之心的! 



                  一旦有了“想见他”的念头,便根深蒂固,愈发强烈——我想见他,就算再被他赶回来也罢,只要见他一面,当面的问他——至于要问他什么,铁手一时也思绪如同乱麻一般。便不再多想,掉转马头,朝诸葛小花的营帐奔去。 



                  “哦,你想去见无情?”帐中,诸葛小花气定神闲收着一卷书笺,似乎毫不惊奇的平淡的说道,“探子来报,无情在申时之后,便以王府少主身份回了穆王府,现在,应该正在三同城内。” 



                  “穆王府少主?”铁手愣了愣,“大师兄他……他为什么会变成穆王府少主?” 


                  “二十年前的太子,也就是现在的穆王,当年被废之日,太子的绣女甄秀衣,曾经从宫中抱出过一个婴儿,”诸葛慢慢说来,“甄秀衣与那个婴儿,被当时的殿前指挥成亭田遇上,他挂冠弃位,改名为盛鼎天,以江湖人自居,不问朝政,只求全身。”他眨眨眼睛,“我在数年之后,才探得那婴儿身上有一个关乎天下存亡的大秘密,却只知一斑不得全貌,我匆忙赶去成家时,正赶上无名杀手杀完成亭田全家后在放火毁宅,我在庄外的悬崖边遇见余儿——这后面的事情,你也是知道的。” 



                  所谓后面的事情,就是当年六岁稚龄的无情被人挑断双腿脚筋后又一掌击在胸口,在悬崖边奄奄一息,幸得诸葛神侯所救,总算保住了性命,却落下终身残废和一身内伤。从此改名“盛崖余”,由诸葛先生抚养成人。 



                  铁手急忙问道:“那大师兄到底是成家后人,还是穆王之子?成家被灭门的原因便是因为——那个关乎天下存亡的大秘密?”他想了想后说,“是不是就是容隐提过的什么婴儿小鞋?” 



                  诸葛端起茶杯喝了口水,才慢慢说,“你不是决定要去问他?若你想去便去吧……我之前让金银剑那帮孩子办了件事情,现在你过去,也正巧是时候。” 



                  “金银剑?”铁手不懂,“他们四个小孩子能干嘛?” 


                  “呵呵,”诸葛笑得纯良,“不过是让他们送燕窝去给他。”他又喝了口水,“然后,我跟他们说,务必见上余儿一面,若小凌不在余儿身边,问个安就回开封;若小凌在余儿身边,就一齐向余儿刺上一剑再回开封。” 



                  铁手闻言稍惊:“刺上一剑?世叔!” 


                  “那四个孩子哪会真下手?就算他们真的刺了,他们岂能伤得到余儿?”诸葛笑眯眯的说,“我只是想试试小凌的反应罢了。” 


                  若是真的想试冷血的反应也就罢了,铁手心里说道,冷血天生敏锐,反应能力异于常人,这还用得着试?甩甩头,他决定不去猜世叔的真正用意,那就跟猜大师兄的心思一样,是浪费时间的事。 



                  “那世叔,我走了。”铁手抱拳致意,转身走了几步,又走回来,从屋角拿起鼓囊囊的一包东西,询问般看向诸葛。 


                  “呵呵,去吧去吧。”诸葛笑着点头,挥手说道。待铁手出了营帐,他又摇头苦笑,自言自语道,“连小夏也这般沉不住气……余儿啊,我怕我是帮不了你了。” 



                  饶是你多聪明,人总是没有办法同时思考这两件事情: 


                  一是爱恋。 


                  一是生死。 


                  总而言之,你好自为之吧。 


                  冷血在急奔。 


                  他的目的地是城外禁军大营。 


                  忽的,他身后多了一个人。冷血皱眉,他讨厌被人窥猎,于是在下一个路口,他忽的停步抽剑,反身便是一剑向来人头顶砍来——容隐真想不到这个人竟然说砍就砍,不得不从袖中滑出一把软剑,如蛇般缠上剑尖,再忽的剑身一震,把冷血的招式挡了回去。冷血一击不中,不退而进,手腕一转,向容隐小腹横剑砍去。容隐轻功了得,不慌不忙,足尖轻点向后一步,挥动软剑,只与冷血剑尖稍触即避,并不断向后迈步。 



                  三十招后,冷血停下,容隐也即收势站立,“你武功高过我。”冷血说道。“但我未必会输给你,”他把剑插回腰带上,骄傲的说,“你不想跟我打,我还懒得跟你打。” 



                  “冷捕头言重了,”容隐已经收了软剑,方巾儒服,风度翩翩,“在下只是想与你同去拜会诸葛先生。” 


                  “你自己去。”冷血直接说,“我讨厌跟外人搅合在一起。” 


                  “我怎么是外人,”容隐摇头笑说,“我是你大师兄的手下,况且,我想去拜会诸葛先生的原因,跟你是一样的。”他正色道,“冷捕头可知,少主幼年即遭不幸,而这不幸,与诸葛小花有着莫大的关系,你难道不想为你家大师兄找出真凶,一报血仇吗?” 



                  冷血迟疑了一下,摇头,“我信得过世叔。他绝不会害我大师兄。” 


                  “他是不会害你大师兄,但他身为枢密大臣,总有理由要对付穆王世子。”容隐冷冷道,“二十年前,就是他门客成亭田从皇宫中偷出世子。成亭田家的灭门惨案后,他把世子当作成家后人抚养,明知他双腿残废身怀内伤,竟然还让他当了捕快!时时过着刀尖上舔血的日子,这难道是他存着好心?” 



                  冷血不语,心里却是知道,那个人虽然坚强却也有着脆弱的一面,比任何人都不适合当捕快,却因着那份倔强,比任何人当得都称职。但若是真的视为己出,世叔大可以让无情留在神捕府内出谋划策,何必让他四处劳苦呢。 



                  “再有,他明知世子与穆王府有莫大关系,却还着他来查这一起案子,”容隐冷笑,“若不是我事出有因,亲自去客栈会会四大名捕之首的无情,世子就要死于我的部众之手。” 



                  冷血皱眉,“这只是巧合。” 


                  “那为穆王府祝寿的禁卫精兵呢?”容隐道,“我前一刻才知道原来王爷的独子尚在人世,后一刻便接到禁卫军来我三同贺寿的圣旨——冷捕头还认为,这是巧合?” 



                  冷血深吸一口气,双手抱胸,“你想怎么样?” 


                  “也不想怎么样,只是望冷捕头念着世子的安危,让我跟你同去拜会诸葛先生罢了。”容隐一笑,“只是,我在明,你在暗。” 


                  冷血冷冷的说,“什么意思?” 


                  “让我去问问诸葛小花到底所来何事,而你,”容隐慢条斯理的说,“只需要藏起来听就行了。” 


                  冷血没有说话,没有表情,而是忽然拔剑,对容隐刺去!容隐纵身跃起,手掌翻出一股罡气,“咚”的一声,那气流竟震得冷血的剑一声轻响,冷血只觉得虎口发麻,手中长剑也几乎脱手而出。 



                  “果然是一以贯之。”冷血缓缓转身,笔挺的身子似经得起任何打击,淡淡地说道,“好,你去问,我来听。” 


                  他收剑,不再说话,抬头只觉落日从容,日光惆怅不去,却不得不去。 


                  夕阳旁边的云霞色彩变化极多,一会儿百合色,一会儿金黄色,一会儿半紫半黄,一会儿半灰半红,只要你一眨眼,它又变成了紫檀色了,真是色彩缤纷,变幻无穷。 


                  于是追命心在目酣神醉之中,躺在翩翩轻舟之上,游在湖光山影之间,半眯着眼睛看着夕阳姹紫嫣红,又想起另一首好诗—— 

                  “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 


                  他仰头又灌下一口烈酒,抬手随意擦了把洒在脸上的酒液,也不知道是酒飞入眼还是夕阳炽灸,总觉得眼角火辣辣热得难受。 


                  “老人家,”他揉着眼喊道,“船可已出了三同州?” 


                  “是啊,”船尾摇橹的老汉朗声说道,“午后就已经离了三同管辖了。” 


                  从三同城镇出来,追命给铁手送了封信说要南下查案,便包下了这艘船顺流而下,船家是个六旬老翁,带着十五、六岁的孙女儿打鱼行船,反正追命只要离开那个是非之地就行,船摇得快慢是不管的。这两日,追命过得也真是快乐,行得悠哉游哉,风光万紫千红,偶尔“作”首好诗,还能时常在随意靠岸之地找到美酒、顺便逗弄逗弄乡野少女——实在是让他心花怒放,满面春风。 



                  ——若没有心头那时不时浮起的回忆就好了。 


                  唉。 


                  回忆加上一点凄然,就带点了病态的美艳,不可方物,一如夕照残阳。 


                  “崔大爷,”正在掌舵的渔家少女抿嘴笑道,“我家爷爷说,你虽然言语乖张,却真是个痴情汉子。”老汉重重咳嗽了两声,少女却笑得更大声,这几日相处,她知道追命虽然面形粗陋,为人却极和善,倒不惧他。 



                  “听你这一路喝酒吟诗,离三同城越远,念她的心事却也越重,可是不是?”少女一边熟练的掌舵领航一边说道,“飘絮应知难为素,雁羽自惭不如轻。漫舞凌风悄入世,三九梨花点落樱——这诗写的就是你的心上人,可是不是?” 



                  “噢?嘿嘿,”追命晒笑赞道,“我念的含糊,难为你倒记住了。” 


                  少女噗嗤一笑,“你下了船即嬉笑讪谩,处处留情,上了船又苦苦的念着人家,三番五次的念着这诗,我听了两日,也就记住了。” 


                  追命不好意思的“呵呵”两声,喝酒吟诗本是他心头最好,不过,酒是真的,诗是充的——唯独这一首,倒真是他自己写的。自己的得意之作自然反复多念几次,说者无心,听者却察觉得到。 



                  “那小红儿,”追命老不正经的半眯着眼睛瞅人家大姑娘,“你倒说说看,我这诗写的是个什么人?” 


                  “崔大爷真爱说笑,我们粗鄙人家,哪里懂得这些雅致,”渔家少女爽朗的笑着,却又顺口答道,“是个白衣冷美人儿吧。” 


                  追命惊讶的瞪圆眼睛,少女又发出一阵银铃般的笑声,“这是我乱猜的!你这首诗还是个谜语,说的是种花,此花每年皆绽,不是真正的花,却比真正的花生得清俏,得之不易——是雪花不是?”她得意的说,“雪花本素,清冷秀丽,可见是个爱穿白衣的冷美人儿,可是不是?” 



                  追命哈哈大笑,拿起酒葫芦晃一晃:“正是,花之质,月之芒,雪之魂,玉之魄——我的歪诗说不出他一成的好啊。” 


                  “怪不得,这样的美人儿,所以你会吟‘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的怨诗呢!喜欢她的人,不止你一个,可是不是?” 


                  追命歪头挑挑眉,“小红儿,你听得够细,也懂得挺多啊。” 


                  渔家女黝黑的面孔泛了红,不再言语。那摇橹的老翁倒笑呵呵的接话道:“那是因为她未来婆家是个耕读之家,那家少爷的诗文经常被人传抄,小红儿为着未来夫婿,特意去找教书先生学了些文章……” 



                  “爷爷!这种事情你也乱说给人听!”少女嗔怪道,脸已经胀得通红了。 


                  “呃,你说起崔大爷说得大大咧咧、头头是道,就不许别人来说你了?”她家爷爷与追命一同大笑起来。 


                  “那不同,我的夫婿,我自然要懂得他,哪能让他天花乱坠的说上一堆话就被哄了的!”少女红着脸却理直气壮地说道,引得两个男人更大声的笑起来。 



                  笑该笑,追命笑着笑着却是慢慢的敛了笑容——天花乱坠的说上一堆话就被哄了…… 


                  他嚯的站了起来,“该死的!还是被他支开了!”他摸出一锭碎银子抛在船头,旋风般一踩船身,脚尖几点水面飞上岸,几个起落,身影便消失在暮霭间。

                  第二十章 

                  雨又下起来了。 

                  虽说春无三日晴,但这三同的天气跟京城实在是相差甚远。近傍晚时还是云彩万千,暮光艳丽,太阳刚落山,倾盆大雨又铺天盖地的落了下来。一天之内,由雨转晴,由晴入雨,不过片刻之间,冷血在雨幕中如同伏兽,雨点大大小小的落在他面前的水洼里。 


                  他好像看得有些走神,眼睛望着水洼,但眼神却是涣散的像在看空气,不过他的心情倒是极好的。他出生于山林野穴内,成长于猛禽野兽间,他知道,如果需要收声敛气埋伏很长一段时间,就一定要保持欢快舒坦的心境,想的事情越愉快,越能不死不休的潜伏下去。 


                  所以他在想无情。 

                  对于吮着狼乳长大,眼中偶尔会绿光一闪的冷血来说,想着无情,就会觉得很舒服,很清静,很有安全感,很有一种千言万语说不出,此时无声胜有声的感觉。 


                  当然他也会偶尔想想其他两个师兄或者是世叔的。 

                  那是在想到无情身上偶尔会有酒味,或是师兄昨天又被世叔扯着下了半夜棋的时候,他便会冷冷的撇撇嘴,重新想回他的正事上去。 

                  于是冷血定定神,看着面前的水洼被雨点打起一个个小小的涟漪。 

                  容隐与他商定,他只需要在帐外设伏,等着接应容隐即可,他想问的事情,自然在容隐与世叔交谈之后就会知道。 

                  冷血根本没打算听他的。 

                  他不信任他。 

                  天上地下,他宁可去信一棵树、一条河、一座山,也鲜少愿意相信一个人。 

                  他相信的人,本来也是数得出来的。三个师兄,一个世叔。但自从那一夜之后,冷血的心已经慢慢起了变化——他有了选择,选择要对无情信任更多一些。无论无情心里想的是什么,总是自愿委身于他了。每当想到这事,冷血心头就会暖暖的很快活——我不信他,还能信谁? 


                  无情说,世叔要阻杀他。 

                  无情又说,这是世叔为人臣子的本份。 

                  无情还说,他认为冷血是自己的人,而不是世叔的人。 

                  冷血听他的。这没什么好犹豫的。所以他一开始来就没准备再就这两件事情去找世叔“问清楚”。所以他也不需要容隐的配合。 

                  他过来,就是为了不再与世叔去尽那“臣子的本份”,那个人比他自己的性命更甚,他是绝不容许任何人去伤害他的。 

                  任何人。 

                  ——营地正中的营帐忽然亮了起来,已经是掌灯时分,接着便听到校尉大声的传呼口令,撤岗的撤岗,换哨的换哨。冷血看着诸葛小花营帐中的人慢慢走空,就在这一大堆人的热闹中,悄无声息的潜了进去。 


                  “哦,是小凌回来了。” 

                  诸葛小花换了儒衫,正在那里挑着灯芯,他营帐的门帘只是被风雨拂动似的轻轻摇了摇,他便了然的笑着招呼道,那种笑,是对着自己的孩子才会见到的笑意。 


                  冷血浑身滴水的站在那儿,拱手,半弯腰,眼中充满了敬意:“世叔。” 

                  看着冷血脚跟旁滴水而成的一小滩水洼,诸葛微微皱了眉,“你来了很久了。” 

                  冷血点头,“我是跟穆王府容隐一起来的。他说要去看看禁军的营地,入了营就跟我分开了。” 

                  诸葛道,“既然来了,怎么不早进来?” 

                  冷血摇头,“我不想让别人看见我。”他向前走了一步,说道,“世叔,让我请辞。我要离开神侯府。” 

                  诸葛惊讶的挑起眉,“离开??” 

                  冷血道,“大师兄说世叔为着朝廷要与他为敌,所以我回来辞别世叔。”说着他便直直跪下,磕了三个头,动作坚决而迅速,容不得诸葛先生不受,“世叔救我养我教我,于我有恩,万死难报。但冷凌弃此生唯爱盛崖余,世叔身边还有二师兄、三师兄他们帮手,大师兄唯有我一个。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弃他不管的。” 


                  诸葛苦笑道:“你这孩子——”他犹豫了一下,伸手扶起冷血,“你先起来。”他慈爱的看着冷血微微泛红的眼圈,“我知道你最离不得余儿,余儿也一向在意你。但余儿那个性格,你说要护他,他倒会当你是侮辱他。你又何苦痴缠呢?” 


                  诸葛小花的话点亮了冷血眼中的光,“大师兄在意我……是大师兄要我留在他身边!所以那晚他才——”他突然好像想通了什么事情一样,开心的笑起来,他神情一向冷峻,可是这一笑,却似云开见月,仿佛把他整个脸容熔化了重新再塑。“大师兄要我留在他身边!”他重复了一遍,“一定是这样没错。所以他让我得偿所愿,所以他不赶我走,反而要我事事都听他的。” 


                  他斩钉截铁的这样说,倒让诸葛神侯皱起了眉头:“余儿他……”难道,这中间有了什么变化,无情改变了心意? 

                  诸葛正我有些疑惑了,他膝下无子,自收养了无情之后,一直视同己出,倾囊而授。无情这孩子也真争气,年龄不大行事却颇有气质,坚持不懈,锲而不舍。诸葛一直认为自己是懂得他的——早在看到泼墨桃花图的那一刻,诸葛便知道,该来的终究是来了,无情的身世一事,迟早是要找上门来的。但诸葛对无情有信心,他坚信哪怕关乎到无情的至情至亲,他也照样能站得不偏不倚,为着正义!为着公理! 


                  三同州发生的这案子,他放心交给无情来主办,之后的破谜阵、解画谜、只身进入穆王府与容隐周旋、将铁手他们几个支回来协助诸葛领兵,一切行事,都似乎在诸葛与无情的预料之中,师徒二人虽无事先商议,配合却极有默契,这也让诸葛更加欣慰。 


                  无情是不是穆王之子,其实并不重要,穆王府突然有了动静,要惊动江湖中人,要谋划九州八府之兵,要惊动朝廷,这实在不是什么好苗头。新君刚立,刚刚在诸葛一党人的帮助下想要重振朝纲,阵脚未稳。此时穆王府若想借着二十年前的什么大内密诏兴风作浪,确实是个好时机。 


                  诸葛不信无情会不知道这些——三同州地博人广,财大气粗,牵一发动全身,随便生个什么乱子就会惊动大宋全境。眼下蜀境刚平,北人窥视,大宋经不起折腾,大宋国民更经不起折腾。所以他在无情临时前与他说了那番话,叮嘱他要“弃私”而后行。 


                  难道竟是我错?亲情不可没,他虽名为无情,却是难舍亲人?真的要为穆王府的利益行事? 

                  诸葛神侯一时无语,冷血已经从身上取了平乱玦交给他,诚恳地说道,“世叔,冷血已经用不上这个。您给我说过的道理,我似懂非懂。您也说过,我杀戮太重,不像个捕快。这天下,唯有大师兄一个人是我在意的。我为着他拜入自在门下,为着他开心去查案追捕,想要保护他才把自己练强。你们计谋的事情,我不在乎,我却是要爱他一辈子的。” 


                  因为追命的突然离去——诸葛神侯到现在也没弄清楚为什么一向洒脱看得开的三徒弟会中途离开——他身边仅剩铁手一人,行事不便,便让金银四童去伪刺无情,他相信无情深知他心意,定会激了冷血回来,这样他便可以说服冷血留下帮他办些事情。 


                  但没想到激了冷血回来,竟然是收回这平乱玦,诸葛思绪万千,三个徒儿对无情用情皆深,他是知道的。只是,余儿到底做了什么,让冷血更加死心塌地了? 


                  他那些说服的话还没想出来,冷血已经拜完、辞完、准备起身走人了。 

                  诸葛叹着气接过他的玉玦,冷血笑笑,“世叔,你若再派人去伤害大师兄,”他拍拍腰上的剑,“可要提防我的剑了。” 

                  诸葛摇头道,“你的毛病,就是血太热了。”他拿着上面刻有“冷”字的玉玦,轻轻摩挲几下,心中闪过一丝不详的预感,但说不上是为着谁,是为了无情?为了冷血?还是为了他自己? 


                  “小凌,”诸葛叫住欲离去的冷血,“你大师兄这个人的毛病,”他迟疑着说,“就是太重情重义,只不过外表爱装出一副冷漠态度,越是对他自己在意的人,他也越……,唉。说太懂你也不明白,你只要记得,小心别让他伤了!” 


                  冷血笑道,“我知道!世叔!我绝不会让他被伤着,因为——”我实在太爱他。冷血留了半截话没说,掀帘离去了。 

                  诸葛深深叹了一口气,向着暗处说,“情深不寿,过刚易折,容总管刚才可都见着了。” 

                  容隐走出来,笑道,“多谢诸葛神侯赐教,这道理,我二十年前就知道了。”他盯着诸葛手中的平乱玦,“你的三个徒儿收得倒不错,一个沉稳,一个洒脱,一个热情。我可真奇怪,你怎么会看不出他们几个的心思,却又任由他们一往情深,怎的不骂几句行事乖张、异想天开、败德违纲、颠龙倒凤什么的呢?”他嘿嘿的笑着,“或者干脆把他们四个分别隔开好了嘛,天人永离,这情自然也就散了——你当年不就是这样对付我的?” 


                  诸葛看着容隐说道:“我当年的办法不是一点用处都没有吗?”他笑笑,“若有用,今天我们怎么会是对手?”他将那块平乱玦用力握住,“这五块平乱玦,还是你从先帝那儿讨来的,现下,我竟然要用来对付你——世事沧桑,变化无端。” 


                  “从先帝那儿讨来,本来是为了助穆王登基后抑裁奸恶,既然登基作皇帝的人不是他,那我也懒得管这个天下。”容隐冷清清的笑说,“师弟这些年倒是忙得很,忙着帮先帝废储君,又忙着帮太后立幼君,收徒弟,教义子,当过权,掌着势,连我三同都耳闻诸葛神侯的名头。” 


                  “容总管有话还请直说。”诸葛叹道。“你我相识多年,还有什么事情不能敞开了说的。” 

                  “你明明知道甄秀衣抱走的是穆王爷的独子!太后的小鞋诏上,写的是本应立穆王,但因眼疾改立端王,若端王登基后无为,即由穆王世子继位。世子关系非同小可,岂是一对江湖夫妻护得了的?”容隐道。“为什么还任由成、甄二人改名换姓,大隐于江湖之中!” 


                  “那我可不可以问问容总管,为何太后的小鞋诏,秘传到穆王手中不过一个时辰,就有杀手死士闯入宫中,巧的是,当日当值的羽林卫竟反应奇钝,任由那伙人在穆王宫殿内大肆杀戮一柱香的时间,才姗姗来迟?”诸葛道。 


                  见容隐默而不语,诸葛继续说,“那小鞋诏的内容,究竟是谁泄露出去的?文武双全的容宰折,平日在宫中与穆王形影不离,那日却偏偏不在。若非穆王近卫拼死保护,拖了杀机,我怕世子等不到六年后的盛家庄,就已经一命归西了。” 


                  容隐冷哼一声,“你说我是穆王身边的奸佞?为着那个狗屁皇帝,将小鞋诏的秘密说出去,害得穆王妻离子散,连夜出京,偏安封地?” 

                  诸葛道,“若非当年抱走世子的,是你结义兄弟成亭田,你怕是不肯罢休吧。”他摇摇头,“你不为君、不为民,只为着一己私欲恣意枉为,你将君臣朝纲当成了什么?你将天下苍生当成了什么?可怜甄姑娘临危受命,穆王还要她带着世子去找你,所幸成亭田先遇上了她。容总管的好计谋,若死士得手,世子死;若不得手,穆王必定会觉得宫中不再安全,而将世子送至你这个最忠心、最有本事的宰执手中,世子照样是活不了的。” 


                  “至爱无恨。长情无怨。大义无悔。”容隐道。“我在他身边准备了那么久,怎么能因为一个稚子就前功尽弃!” 

                  “哼,什么大义!”诸葛怒道,“你抗旨违命,私结营党,惊闯禁宫,刺杀储君,简直是大逆不道,与天道为敌!” 

                  容隐原本怒火中烧,忽的又一笑,闲闲的说,“你说的倒是痛快,可你说的多半是没用的废话。你把世子带在身边这么多年,灌输着你的仁义道德,可也真费心。如今世子还不是憎了你的虚伪无为,要与我一起来看看这天下到底有多难到手——以我在三同二十年的经营,能不能跟你那个朝廷斗一斗。” 


                  “你所学在我之上,不会看不出来。以余儿的身体,若肩负家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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