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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暮色之城-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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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辰霜
第一章
不是前言的前言
我的故事很长很长。
就像我的血液,已经在我的身体里流淌了二十多年。
我想,它们不应该被叫作现在的故事——
它们,发生在我死掉之后。
第一章
“这……这是哪里?”我睁开眼睛,朦胧地看到一团团雾气。我再睁大点眼睛,就看得出来这不是雾气,这是……
我渐呕的反应给我一个明确的答案,是烟!整个屋子都是烟!
我是个信耶稣基督的姑娘,所以我在心里强烈地问候基督他妈玛丽亚。
“你醒啦?”一个阳刚又磁性的声音由这个房间里某一个角落传入我的耳朵。
喔,玛丽亚,这是我最喜欢的声音类型。
我别过头,脖子传来点酸痛,我本能地皱皱眉头。
“啊,还是很痛嘛。”还是那个声音。
“哈哈,那家伙还真是猛,头一次见她昏迷那么久咧!突然就倒下去了……啊,胡!自摸,缺一门。”有人跟他搭话。
接着,一屋子人都在轰笑,又骂骂咧咧地掏钱。
好吧,我必须看看是谁允许这么多人一下子涌入我的房间——我这个信奉基督的、寂寞、孤独、一身骄傲,并且喜欢安静的,女孩子的房间!
我猛地坐起身子,环目四顾,刚刚准备挥舞的双爪就耷拉下去。
我否认我被震到了。
凹凸不平的阳灰地面,满地烟头烟盒,还有其他垃圾堆里常见的东西:纸、易拉罐,等等。
屋子里摆着两张桌子,四个人围着其中一张打麻将——
这不是我的房间。
我那个一百一十平宽敞明亮的小高层呢?我那个可以完整看到落日的落地窗呢?我……我的家呢??(虽然是租的……)
我的目光对准我听到的第一个声音,果然和他的声音一样,阳刚,粗壮有力。唯一不同的是他没有磁到我。
他太壮了,脸上还有一道疤——在左侧脸上,顺着眼角划到嘴角。
我打个激灵。
我确定,我不认识他,还有跟他打麻将的另外三个人。
“这是哪里?”我问他,“你们是谁?”
“啊,哈哈,被打胡涂了吗?”他笑看我一眼,深深吸一口烟,再徐徐吐出来,顺便打出一张三条。
“我不认识你们……”一看这帮人就是恶势力代表。我这个人嘛,碰到恶势力一般都是退缩+讨好+姑息态度,然后顺便开溜。凭我天马行空的想像力,与在靠谱不靠谱间徘徊的逻辑思维下,我隐约得出一条非常有可能的现状,那就是:我,马梦昂,被人绑架了!
那个人眯起眼睛,唇角勾起一抹笑意,瞄我一眼,就不再说话了。
我又看看另外三个人,只有一个摇头叹气的,其他人都专注于自己手中的牌。
忽然又想起一件事,我赶紧坐起来,把自己上下看了个遍。嗯,衣服都在,而且身体各个部位,除了脖子都没有疼痛感——心中大石悄然落地……
我穿好我的鞋子,跳下床,目光移到了出口。那个斑驳的老式木门。
如果我悄悄地走过去,假装去厕所,然后出其不易挑犄角旮旯的地方开溜,他们会不会找到我呢?
找到了之后,会不会迎来一顿毒打呢?
我在心中盘算一会儿,终于表出决心,既然命运是一定的——我打心眼儿里认为我是被绑架了——那就不如去搏一搏,说不定就能逃出升天。
我放轻脚步,缓慢前行。
出乎意料的顺利,我很轻易就走到门前。
而正当我要拉开门走出去的一刻,那个男人说话了。
他说,“秋瑶啊,外面热,你打算去哪里?”
我一怔,一抬头,再一回头,准备好的去厕所的蹩脚谎言还没有来得及说出,自己的脸就对上门畔墙上的境子。
那个男人又叫了一声“秋瑶”,却如同一记闷雷直直打入心窝。
镜子里,不是我的脸。
在我的目光与镜子里的人恢复同等焦距时,有一股力量仿佛在我的身体里汹涌,身前身后事,如激流奔马,尽涌上来——
我,马梦昂,已经死了。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能够把死前那一瞬间的事情记得那么清楚。
是我自高空坠落。
坠向一片大海。
为了寻死。
但在海底气闷的时候,却又忍不住想要游上来。但我的脚被水草缠住,一直挣扎,直到失去意识,失到死亡。
镜子里的那个人在我的视线里越来越清晰,神情忧愁迷惑,然后随我一起苦笑。
我重生了。
我听说,如果一个人在真正死亡的前一刻,已经失去的意识还有生的意愿,那么上帝就会给她一次重生的机会,并保存所有前世的回忆。
生前,我是一个孤儿。在孤儿院里长大。
走出来之后,就一直给报社做自由撰稿人,写些骗人眼泪的故事满足生活。
我没有父母,没有亲人。
在故事里,我总是喜欢写些诸如寂寞、孤独的字眼。
它们不是谎言,它们都是真的。
但这样一个人,为什么还盼望着继续她的生命呢?
哦,我记起来了。因为我在死前心里一直还有他的笑脸。
他和我一起长大,他叫作华震。
我想,或许是因为平日里问候基督他妈的次数太多,他脸上挂不住,给我一个新的身份,再见华震。
而目下的问题是,我是谁?
那个刀疤男走过来,带着一身我讨厌的烟味,他用力拍我的肩膀,哈哈大笑,“啊,秋瑶,天热就不要出门了嘛。”
“恩?”
“恩……既然你醒了,小伤也算不得什么,顾少爷那里正缺人,和我们一起去嘛。”
“……啊,好。不过,我好像失忆了。”好吧我承认,这是一个十分恶心的桥段,但在满足上帝他老人家的意愿之前,我必需得活下去。
我可不想被这帮人以借尸还魂、事实谋杀之名先奸后杀,哪怕先杀不奸呢?
都不好。
还得劳烦上帝老头儿再麻烦一回。
损人不利己,我不干这事儿。
“你是谁?”趁他愣神的当儿,我又给他来一记。
“一……一条。”他反射性地说,又摸摸后脑,掏出一支烟点上,一边拿打火机点火,一边不停的上下晃脑袋,老半天那支烟都没点着。最后还是我把火机抢过来替他点着的。
“不是……啊,那个不是。”他嘬口烟,抬眼的时候把抬头纹露出来,“你还真失忆啦?”
我神情严肃地点头,“虽然我也不想,我是不是被人打了脑袋?”
“没错。”一条若有所思,“咱们跟河西那票人干架的时候……也不可能这么严重啊……”
一条困惑完毕,脸上戾气登起,青筋乱暴,吓我一哆嗦。我赶紧摆手,说别别,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你还是跟我讲讲过去的事儿吧。
一条深深看我一眼,那张不知道溅了多少人血的脸上露出同情和怜惜。
不过还是把我看得一阵呕。混着烟味儿。
从一条的讲述里,我把这位秋瑶——也就是现在的我——了解了个大概。和我的人生有点相似,也是孤儿,不过没进过孤儿院。从小混迹社会,吃喝抽赌带打架,没她不会的。
我对现在自己的评价就精简多了,俩字儿:流氓!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我漂亮啦!比我前世漂亮多了。
一条讲完之后递给我支烟,为了表达部分真实性,我还是咬牙切齿的抽了。跟他一起叹会儿气,我告诉他这事先别告诉别人,等我缓缓。
然后我们站起来,他冲着后面几个改斗地主的仨人一挥手,“兄弟们,抄家伙!”
我一个踉跄,心中呐喊一声“啥?”
那仨人手脚利索地从桌子下面拿出一个大包袱,在桌上摊开,砍刀、球棒、铁棍,看得我手都软了。
一条大步流星地走过去,“接好!”,扔给我一柄砍刀。接着又在我惨绿的脸色下从里面掏出把手枪别在腰间。
“咱们走!”
“去哪儿?”
“工地!”一条已经带他们走到门口,回过头来冲我一乐,“砍人去!”
第二章
我的心情诡异又复杂,忐忑又混沌——就在我握刀的那一刻。我知道这种莫明其妙的心情并非如奇幻小说里描写的觉醒先兆。
我没觉醒。
我懵了。
这股懵劲儿跟我上了一辆面包车,尾随一路,直到下车。
我不得不感叹:重生也不见得是件好事。我溶入到另外一个人的生活里,所以注定这个人之前的生活惯性必将跟我形影不离很长一段时间。
我没说是永远,因为我怕。
打小我嘴就贱。
还好,下车让阳光一晒,抬起眼来又一刺,虽然有点难受,但清醒不少。
我们是在一栋拆迁工地大门处下的车,旁边还停着两辆,门口围着一圈穿各式流氓服装,叼着烟头的青年,手里都拿着家伙。我一翻白眼——这个白眼翻向上帝。
一条领头站在大门口前,神情彪野凶悍,那帮我眼中的社会渣子们齐刷刷肃立,不动如山。随后一起弯腰,大吼一声:
“条哥!”
一条皱眉点头,没放个屁。不过我这个娇小的身躯与尚且稚嫩的心灵被再次深切地震到。
条哥?皮条哥?阿门……
“条哥。”我屁颠颠地跟在一条后面。
“……啊,请你叫我一条。”他走在前面,头也没回。不过我隐约感到他的眼皮在跳。
“刚才真帅!”
“……”
“这是哪?”
“……”
“你是救世主吗?”
“咳。”一条摸摸鼻子,放缓脚步,我乖乖地跟上去,于是我俩一起走在众流氓之前。我回头看了一眼,眼前一黑。因为我突然想到电视里常演的黑社会老大带老婆游街……
“呆会儿……砍人吗?”我下意识地握紧手里的大砍刀。
“哈哈,啊!砍!”
“那我以前是不是也砍人?”
“逢人必砍。”一条眼睛耷拉下去,撇出无奈的唇角。我心中盘算一阵,说不得,一会儿真打起来得砍砍人。坏人做到底,送你上西天!
约摸走了一半的路程,我问起流氓头子一条我们的老东家顾少爷的问题。结果我的问题刚刚出口,凶牙利齿的一条哥变成连窝边草都吃的一条兔。表情尊敬不语,一如……一如哀悼。
“那是个什么人物?”出于对一条沉默本能的好奇,我问。
“大人物。”
“混哪片儿的?”
“河东。”
“河东哪一片?”
“……整个河东!”
我一拍脑门,心叹一声乖乖。河东……多半个城市啊!
“到了!”一条忽然站定,我多迈出两步,不用回头就能感受到身后那些扎人的目光,又慌忙往后退,接着装作毫不惊慌地游目四顾。
这是一片刚刚拆过不久的废墟,到处是堆起的土堆,半块半块的砖头。地上还有一处小沼泽似的泥潭,没有水笼头的水管汪汪往外涌水。
不过在这片废虚的中央——也就是距我们不远的地方,突兀地杵着几户人家,在砖墙上巨大红色“拆”字中屹立不倒,笑对狼藉。
我知道他们是干啥的。
他们,就是传说中的钉子户!
想通此点,我本来有点惊慌的心情(也许还有点跃跃欲试,我也搞不清楚)稍稍平定下去。
钉子户嘛,哪儿拆迁哪儿有,拼了一张脸不要,也要多换间新房!
对付这帮人,多的是口水战,有几下拳脚往来也属正常,真要闹到砍人的份上,还真没听说过。
一句话:小争端,不砍人。
一条高高扬手,最后面就有个十七八岁的孩子,跺着小碎步,双手举一个扩音器跑过来。
一条往嘴里叼上支烟,那个孩子给他点着之后退下去。一条往前走了几步,单手叉腰,作准备气吞山河状:
“群众们!该是你们撤退的时候了!”顿了顿,又说,“如果不选择妥协,后果将是你们所不能承受的!”
我心里一阵恶寒,悄悄问刚才给他点烟的孩子,“这都谁教的?”
“瑶姐你不知道哇!”他也抹了把冷汗,“前几天晚上挑灯写的底搞,又花了好几天背熟的……”
“不能承受之重,不能承受之重啊!你们……”
我不知道一条究竟有写多少字,要念多长时间,但我估计钉子户们早就准备好出战。所以一条的战前震慑还没有完全发挥它的效力,呼啦啦一群人就从房子里涌了出来。
粗略一数,十多个。人数基本持平,战力还有待观察。
武器也很原始,多数为短兵——菜刀、擀面杖之类,少数装备长柄武器——例如少林棍。也可能是拖把的木杆。
其中走出一个人来跟一条交涉,谈的是什么我不大听得入耳,因为我又开始慌了。
还不是和刚刚雷同的慌,这次我可以认定是跃跃欲试。
怎么会呢?我疑问重重。按说看到这个场景,我不穿尿不湿来已经够对得起诸位了,但此时心里竟会真的有操刀砍人的欲望。
难道是曾经这个身体的性格?
心中的寒意渐渐蔓延,又微不可察地消退。
我握了握刀。管他呢,现在我要弄清状况。我不再是个虔诚的基督徒(如果那算虔诚的话),我要逐渐转变成一个抄起屠刀,立即砍耶稣的悍妇!
一条与敌人的头人开始有摩擦了,语气由针锋相对到尖锐,再到怒不可揭,到骂街。
“我可告诉你,别看你们人多,我们个个都不怕死!”遭到一条的怒骂,敌人说。
“去你妈的,啊?还跟我墨迹,说搬还是不搬?”
“你逼不了我们,你也没跟我谈话的条件。你们的头儿是谁?叫他过来跟我谈。”他抬起手,拿菜刀指着一条,“再警告你一次,别他妈骂人!”
“……”
敌人冷笑一声,菜刀也不收回来。我看得心中有气,尤其是这人的长相,五观充满向外的张力,典型的十三不靠。嘴大眼大鼻子小,脸上团团都是肉。老年人还好,可以归咎于年老色衰,但关键是他才三十出头。这就太不对了,太恶心人了。
“小子!这就吓着啦?去,把你们头叫来吧,不答应我们的条件,死活别想让我们搬走!”十三不靠歪着脑袋,哼唧哼唧,还挖鼻孔。
他一定没感受到身边的空气变冷了。虽然我也没感受到……
但我知道一条要发威了。
“搬不搬,最后问你一次。”一条的声音冷静沉稳。就像我刚刚苏醒之时,第一次听见他的声音。
“他妈的……”十三不靠扬起菜刀,作势欲砍。一条立刻把他手抓住,另一只手伸向腰间。
最后,是黑洞洞的枪口顶住十三不靠的脑门。
“搬,还是不搬?”
我站在一条身后,看不到他此时的表情。但我看到的是十三不靠那张脸。五官瞬间聚合,像变戏法一样,肥肉一颤一颤,半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看得出他想往后面退,但手被一条死死抓住,想动也动不了。
接着一条的手忽然松开,十三不靠轰然倒地。一条的枪声也随之响起,打向天空。
十三不靠“嗷”一嗓子,泪尿齐流,连跑都不会了。
奇怪的是……我竟然没有被吓到!
我越来越搞不清楚自己是怎么回事了,只是看着一条扬在半空里的那只手,和手里黑色的手枪。
一条的手从天空降落,枪口从对面被吓傻的人的脸上一个个掠过,最后依然指到地上那个拉尿的十三不靠。
“搬?”
十三不靠没摇头,也没点头。我心中火气上涌,真想过去踹他一脚。
“问你呢!”我实在忍不住,走过去蹲在地上,揪住他的衣领。心里的火气越来越大,让我也越来越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
他看着我,神光涣散。像个业已死去的尸体。
“说话。”我抽他一巴掌。
还是不说话。
我把他拽起来,托着这团肥肉走向那个因为水管溢水泞成的小泥潭边,一脚把他踹下去。等他在泥里挣扎一会儿恢复意识,又用刀架住他的脖子。
我不清楚我说什么才好,所以学着一条说,“搬不搬?!”
十三不靠看见是我,怔了怔,估计因为我是个姑娘,所以又往水里吐了口泥水混在一起的唾沫。
“不搬!妈的,爷们不搬!”又举起手,对后面的住户说,“你们搬不搬?!”
“不搬!”叫声震天。
不搬不搬的声音在这片废墟里久久不绝于耳。
“是不是……”我说,把刀从十三不靠的脖子上架开,放到自己的手心里,“因为我是个女人?”
“……”他看着我,也许是因为不知道如何回答,也许是因为轻蔑,所以动动唇角,没有回答。
“那我让你看看。”我站起来,心里毛燥极了,一心只想着找个出口发泄。
我高高扬起砍刀。
刀刃在烈日下晒出一个闪亮的圆点,刺痛我的双眼。我把眼睛闭上,又猛然睁起,一刀划下去。
温热的血溅到我的脸上。
凄厉的惨叫亦响在耳旁。
我的手顿住了。
十三不靠的胸前往外涌着鲜血。他抱着身子,蜷缩在泥土里打滚。火日毒辣,空气灼热万分。
我缓缓站起来,耳朵里吹进的,都是眼前这个男人惨叫之后的咬牙坚忍。
一股忽然到来的疑问充满我的脑海。我开始迷惑。
我是谁?
我是秋瑶。
不,我是马梦昂。
……我究竟是谁?
生平第一次看到他人流那么多的血。我在恐惧。
我是马梦昂。但,现在,我是秋瑶。
我再也拿不住那柄忽然变得厚重无比的砍刀,任它“呛啷”一声摔落在地。
转身,回头。我看到的是惊呆的众人。其中包括一条。
他们都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神色看我。
我的目光又飘向远处,一辆黑色奔驰600正缓缓驶来。它停到距我们不远的地方。
司机的位置走下来一个人,打开后面车门。
一个穿白色衬衫的男子从车中走下。我看不清他的脸,他也没有看向我们。
他的目光迎着太阳,抬起手臂遮住前额。不知何时吹起的微风撩起他的刘海。
这样的姿势,像是飞翔。
第三章
直到手肘传来一条的温度,我的目光才从突然到来的奔驰男身上移开。
“……啊,你。”一条轻轻咳嗽。
大概是汗水的缘故,我的视线总是算不上清楚。就连近在眼前的一条也模模糊糊,一点儿都不真切,像作梦一样。
要不是他脸上那道人见人瞅,谁瞅谁忘不了的大疤,我还真摸不准自己是否能把他认出来。
“恩?”我说。
一条尴尬地笑笑,朝我举起大拇指。
说实话,刚刚才是我重获新生的第一次砍人——加上前生也是第一次,前一分来钟还能淡定点,现在就馁了。
我把头低下来,才发现握刀的那只手在轻微,但频率很高的打颤。地上的刀面还有血迹残存,我心里一阵泛呕。
“不舒服的话,就去后面休息吧,剩下的我来。”一条用只有我们俩能听到的声音说,“你干的很好。”
我像个傻瓜似的点头,原地不动。一条走过我,把枪重新别回腰间,背着双手面对众钉子户,环环审视。
本来喧嚣的拆迁工地刹时一片死寂。
新来的奔驰男也朝我们走过来。
白色衬衫被阳光映得仿若幻像,散色微弱的光晕。一步一步,不紧不慢地走,姿势慵懒。那只挡在前额的手掌还是没有收下来。
我只能看到他的嘴唇与下巴。
线条很柔和,像他走路的姿势一样柔和。
他一直在微笑,头转向我的时候,似乎笑得更开心。
身后忽然传来小声而嘶哑的呻吟。我心里某个尖锐的地方忽然被轻轻触动了,然后闭上眼睛,很慢很慢的回过头去。
睁开眼时,一片片暗红色映满我的双眼。
这……是我做的吗?!我的脚底发虚。那些戾气虽然业已逝去,但依旧流入我的回忆。
那是颠狂。
我想,是秋瑶本来所有的颠狂。
摸摸心跳,我叹息一声。戏假情真,这回戏做得很足。估计有这么一回,就算以后再有人质疑我的身份,都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危险。
毕竟,一个女孩儿在光天化日下砍人,这太有震慑力了。
奔驰男已经走得很近了,给一条点烟的孩子眼尖,看到了他,低低地在人群里不知道说了什么,然后他们很自然地分列两边,脑袋微微下垂,恭顺无比。
我稍稍舒口气,终于可以不被人当作视线焦点了。
这时,奔驰男从人岔开的过道里越众而出。
他的手已经放下来,露出一张俊秀的脸。
很黑,但细长的眉毛像一轮弯月弯下去,鼻梁稍微有些翘,嘴唇也轮廓分明。嘴角是向上翘的,所以让我错觉到他是在微笑。
当接触到那一双眼睛时,我倒抽一口凉气。
好吧,虽然有些丢人,我还是要在这里写下来。我,一个非博爱、非兼爱女,被他的眼睛电到了!
我从来没有见识过这么特别的眼睛!
像他的眉毛一样又细又长,睫毛几乎能够把双眼盖上,这之后,是深遂的暗,以及暗处偶尔闪过的流光。
似乎一条也感受到身后的异样,回过头来,看到站在众人之前的奔驰男,双眉挑了挑,喜悦的神色一闪即逝,随即恭敬地鞠躬。
看到这阵仗,我赶紧灰溜溜地跑回去,站到最后耷拉着脑袋,大气也不敢喘一口。
眼角的余光却一直瞥着这个男人,心中泛起老大问号。
他是谁?
比一条还要大的BOSS是肯定的,但究竟大多少级就不能肯定了。
应该是我刚才砍十三不靠那一刀效力出众,一条很容易就说服他们搬走。条件是一套房,加2万元现金。
“好,先这样。明天开始搬迁,房子已经给你们准备好啦!都回去收拾吧!”一条挥挥手,原钉子户们绝尘而去,作鸟兽散。
等一条走回来面对奔驰男的时候,冲他笑了笑,“顾少爷”。
顾少爷?原来他就是顾少爷!怪不得这么出类拔粹。我恍然大悟,不过依旧沉浸在他那双眼睛的回忆里。
实在是……太销魂了!
顾少爷笑着轻拍几下手掌,走过一条,看着这片废墟,“只是路过,看到你们的车停在这里,就进来看看。恩……”他顿了顿,笑眯眯地回过头来,手指指向那个倒在泥潭里的半死人,“谁去把他送去医院?会死掉的。这个被女人砍过的男人。”
很快就有几个人乐颠颠地跑过去了,顾少爷又看向我。嘴角下向歪了歪,随之翘起,像刚刚一条那样竖起大拇指,“很棒。”
“啊!哈哈!”我故作镇定,但自己都听得出来这笑声很白痴……
“真的。”他摇摇头,“我语出真诚。”
“……”
“……少爷在夸你啊!”一条见我不语,好意提醒。
“多谢!”我把头垂得更低了。
“早先就听说过秋瑶的名声,今天第一次见,还真是跟传说里一样彪悍。”
“呃……”
“不用对我拘束,”顾少爷笑着对我摆手,踱着步子朝我走来,与我错身而过的时候,右手拍到我的左肩,“好好干!”
“恩!”果然,我对帅哥的抵御能力还是不如我自吹的那么好啊……小半句鼓励就让我随风飘荡找不着北了。
“少爷慢走!”大家一起鞠躬送行,我的反应今天总是慢半拍,也许是因为还不太适应现在生活的缘故,所有人都抬起身子来的时候我才鞠下去,于是,我又成为了视线焦点……
晚上,一条掏钱,开了一场小小的庆功宴。在河东一家四川饭店。
我不能吃辣,也弄不清楚在他们眼中我是不是能吃辣,所以干脆就说肚子疼不吃。要是有人问我为什么肚子疼?我就会大声告诉他,我来事了!
所幸,没人这么问。
原来写小说的时候,我就总听人说,最能喝的不是机关干部,是社会渣子,俗称流氓。因为干部们喝得有分寸,流氓就是傻喝了,这样才能证明自己实在。
所谓不怕愣的不怕狠的,就怕不要命的。
我第一次见识到什么叫喝酒不要命(如今的第一次太多太多了,不便一一列举。但我保证,我真正的第一次还保留着。原来保留着,如今就算再不济,心里上也还是保留着)。
一条走进饭店,老板点头哈腰叫他条哥。一条倒不摆谱,但说出来的话却把我直接撂倒——“菜随便,先来十箱啤酒。”
我数了数,十个人,也就是一人一箱啤酒……这十个人算上我,也就是说,我也得跟着来一箱。
妈的。我第一次在心里咒骂这个给我好感最多的一条。
死去!拉皮条去!精尽人亡去!
要不是当着人多,以及为自身安全计,我真想啐他一口老年痰!
这一晚我数不清自己究竟喝进多少——因为我连怎么回的家都忘了。
第二天醒来,脑袋还隐隐发痛,难受得要命。屋子很敞亮,落地窗,窗帘没有拉上,初起的朝阳直打进来,让我有了回家的错觉。
不过屋子里的摆设让我还能晓得这不是我家,是宾馆。
我走到窗前,深深吸进一口气,企图让脑袋不再那么痛了,但毫无效果。
“啊,起得真早。”身后忽然传来一条的声音。
我猛地回过头,看见他正光着上身从洗手间走出来,叼一柄一次性牙刷,嘴边满满都是牙膏沫。
“你还没死?”我顺嘴就往外说,看来诅咒的心情并没随着酒醉就消失掉。我就是这么怨念的人!
“啊……啊?”
“你干吗带我来这儿?”我总算抓住关键性问题,开口就质问他。但我没想到猛男一条立马脸就红了,我隐隐觉得事态不对,赶紧追问,“你都干了啥?!!!”
“别,秋瑶你别误会。”一条慌忙摆手,“不是我愿意带你来的。”
“你还开始挑事儿了!!!”那句不自愿扎得我耳朵生疼!
“啊啊,不……”一条把老脸涨得通红,“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是我那些兄弟们……恩,对,是他们啊!硬说你醉了,让我陪你睡。”
“那你陪我睡了嘛!!!!”
一条一摊手,苦笑道,“你看,是两个单人床。”
“喔……”我心里一阵舒坦,“成,你进去接着洗吧,我看看风景。”
“这有啥好看的。”
“我原来的家……哦不,我住宾馆的时候就爱看这个。”我赶紧改口。一条奇怪地嘟囔几句就又进去了。
我原来的家?
我望着落地窗下穿流而过的行人,视线慢慢上移,直到被太阳映得稍微发白的天空。
那……已经不是我的家了。
是在河东的快出市区的小区里,直接租了五年期的,现在还有两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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