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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好淫-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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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觉得香的话就多吃点。”说着,叶灵夹住一筷子的糖酸笋放到秦云天的碗里面。

老爸做的饭菜,还是那么的好吃。

一家人在餐桌上面吃饭,有说有笑,好不热闹。

饭后秦轩在洗碗,而秦云天在看电视。叶灵正在给这个四岁的儿子削苹果皮,一条条的果皮掉在垃圾桶里面,然后一个光溜溜的苹果递在秦云天眼前。

这份安详,一直都是秦云天所喜欢,想要珍惜的。

等秦轩把碗洗完了,一家人出门散布,饭后走一走,活到九十九,老一辈的人一直都这么说着,而这个却也是一个锻炼长寿的好办法。

永定河畔,晚归的大雁在空中盘旋,一轮红日在天边染透了半边天色。永定河,京城地区最大河流,海河五大支流之一。上游源於山西省宁武县的桑乾河,在河北省怀来县纳源自内蒙古高原的洋河,流至官厅始名永定河,全长650公里,流域面积5。08平方公里。流经山西、河北两省和北京、天津两市入海河,注渤海。

在这里,传说唐僧取经就路过这里,以石景山上的晾经台和石景山曾称湿经山、石经山为依据。这些都是石景山最具代表性的讲述人是曹玉兴,由于老人现年已经95岁,十分年迈,要是在不抓紧记住这些民间的传说,那或许就会失传了。

傍晚的时候,暖风吹过还有些许的温热,走了一圈的秦云天一家打算回家。听秦轩两口子的谈论,原来秦轩是一家公司的经理,叶灵则是家庭主妇,而现在住的房子是祖上留下的。秦云天的父母,都是普普通通的,平平凡凡的老百姓。

或许,这里的确不是真实的世界。这是秦云天不想承认,也不愿意承认但是却又不得不承认的事实。但是,他依然愿意留在这里,哪怕永远的沉睡在这个梦里,永远都不要醒过来,那就好了。

走着走着,经过一条黑暗的小胡同。

“抓小偷啊!”

忽然从胡同的另一头传来一个女子的惊呼声,紧接着一个黑影飞速的奔过来,一把闪闪发亮的匕首在他的手里,仿佛在警告秦云天一家子不要多管闲事。

“爸,快帮忙啊。”眼看那个小偷越来越近,秦云天焦急的喊秦轩帮忙。

虽然帮助别人还是好事,可是这个时候还是保护自己的家人比较重要啊,这是身为一个男子的责任,秦轩必须对自己的妻儿负责。

语重心长的叹了口气,秦轩摸着儿子的头说道:“算了吧,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回家吧”

说着,秦轩就拉着秦云天和叶灵,打算让开这个歹徒。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句话好像一个巨大的铁锤,狠狠的敲在秦云天的心里。在秦云天的印象里面,秦轩一直是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从来都不会害怕任何的威胁。也因为如此,所以秦云天一直把秦轩当做是自己的偶像,一生想要去超越的目标。如果没有被自己的孩子当做是偶像的话,那么这个父亲就是一个失败的父亲。

“可是,为什么啊?”甩开秦轩的手,对于秦轩为什么会这么做,秦云天十分的不解。

“你不懂。”虽然被秦云天甩开了手臂,但是秦轩也没有生气,“作为这个家里面的撑梁柱,我很清楚我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这个时候,你和妈妈的安全才是最为重要的,所以,保护你们才应该放在第一位。毕竟,爸爸妈妈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啊。”

只是一瞬间的事情,那个持刀的小偷就已经来到了秦云天他们身旁。秦轩赶忙的把秦云天和叶灵拉到墙角给小偷让路。

“你不帮忙我自己来!”

挣脱开秦轩的手,秦云天向前探去,因为现在的他只是一个小孩子,根本就没有办法去抗衡一个成年人,所以只能智取。趁着小偷高速奔跑的时候,秦云天伸出了脚。

被绊住的小偷,下身停止了运动,而上半身因为具有着惯性向前扑去,所以重重的摔倒了地面上。

“好痛啊,你这个混小子!”吃痛的小腿慢慢的爬起来,亮出了手里面的到恶狠狠的看着秦云天,“看来你是非要多管闲事了。”

恼羞成怒的小偷,这个时候准备破罐子破摔了,你坏我的好事,大不了最后大家一起完蛋。随后,这个家伙举着刀就朝着秦云天捅过去。

现在的秦云天,根本就反应不过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逼近的刀,死亡尽在遥尺。

哧――利刃划过肌肤,鲜血涌溅出来,洒在地面上,也染红了叶灵一身纯净的白裙。

“啊―――――”见到鲜血的叶灵,首当其冲的尖叫出来。

“要伤害我儿子,你也得问问这个当老子的我答不答应啊。”看了一眼手那条长长的血痕,伤口约莫一厘米深,秦轩缓缓说道。

甩了一下手,秦轩没有多余的话语,趁现在小偷还在发呆的时候,冲上去就是一拳直冲小偷的面门。

回过神来的小偷来不及反应,就被这一击直拳打蒙了。

痛打落水狗,是人都知道这个道理。正好趁热打铁,乘胜追击,趁你病要你命,秦轩一把夺过小偷手里面的刀刃,然后一脚踹在小偷的肚子上面。

捂着肚子的小偷蹲在地上,却没有想到突然一个陶瓷的花瓶砸在了他的头顶。

咚的一声,小偷软绵绵的倒在了地上。

而这个时候,叶灵还拿着碎了半截的花盆。

“为什么,你不是说不会帮忙的吗?”明明之前秦轩都已经说了不会帮忙,可是这个时候为什么却又这么神勇的打到了小偷,虽然最后一下子是叶灵干的。

“因为,”背对着秦云天,只能够看到秦轩一个伟岸的背影。

“因为,你是我儿子啊。”

这一句话,是秦轩和叶灵同时说出口的,他们仿佛有着天生的默契,不约而同的说出了同一句话。

哪怕,我是弱小而胆怯的,我害怕黑夜的孤独,我害怕火焰的温度,我害怕利刃的接触,我害怕一切可以让人害怕的事物,但是只要是为了你,我可以不惧怕任何危险。

这是作为一个父亲与母亲的责任和承诺。

“哪怕,我是这个世界上面最最胆怯的人,但是如果有人要伤害我所珍视的人,那么,就先请跨过我的尸体。”

这时候,那个男人的背影,是如此的宏大,宽阔。仿佛,只要他站在面前,任何危机都可以被轻松解决。

哪怕,我是这个世界上面最最胆怯的人,但是如果有人要伤害我所珍视的人,那么,就先请跨过我的尸体。对了,这不就是我所要做的事情吗?秦轩的这一句话,点醒了秦云天,他的目的是要战胜心魔,然后变得更强大,然后,才可以保护那个少女啊。

原来如此,原来我,差点迷失在这个温暖的地方了吗?

想起来了,我一切都已经回想起来了。我来这里的目的,不是为了迷失在这个地方啊,我是来打败心魔的,我是来变得更加强大的!

想通了自己的目的以后,秦云天站起身子来,那个不足一米的身高,弱小的身体在夜晚的凉风中忍不住的发抖。

“谢谢你们,爸爸,妈妈。是你们让我记起了自己现在应该干什么,”说着,秦云天的身体发出了一阵耀眼的光芒,渐渐的,他的身体也开始变得透明起来。

这种莫名其妙的变化让秦轩和叶灵不解,还是叶灵最先开口:“你说什么奇怪的话,我们该回家了,云天。”

“抱歉了,其实我并不是你们的孩子。”明白了这一切之后,秦云天知道,心魔的诡计已经被自己给破掉了,所以很快就会从这里消失,“我来自另外的一个世界,在那里,我的父亲还有母亲,他们都是可以独当一面的大英雄,我以他们为骄傲。虽然只有短短的几天,但是和你们在一起我真的觉得很快乐,再见了,爸爸,妈妈。”

渐渐的,秦云天的身体变成了点点星光,消失在了这一片黑暗之中。

“我们,还会见到云天吗?”早就已经满脸泪花的叶灵,此时含泪的看着秦轩。

坚定的点点头,秦轩的目光看向远方,深邃的瞳孔里面满是毫不动摇的信念,“会的,一定会的,我相信有那么一天。”

消失在了虚空里面的秦云天,恍惚之间好像听到了心魔的怒吼:“怎么可能?这个幻境明明就是我模拟了你内心深处最为渴望的一切而创作的,你绝对会迷恋乃至迷失在这里,不能自拔。为什么你还可以清醒过来?打破我的幻境?”

“的确,”秦云天没有犹豫的承认了,“这里的一切都是我所期待的。我的父母都是普通人,我们一家可以开开心心的每天聚在一起吃饭,聊天。或许,之前的我真的会迷失自我的呆在那里吧。但是,爸爸的话告诉了我,我还有必须要保护的人,所以,我回来了。消失吧,心魔。我,已经不会在迷失了。”

“不可能的,不可能啊,你一个毛头小鬼竟然能够,不可能!!!不甘心,我会再回来的!”张牙舞爪的叫唤了半天,心魔还是带着无尽的不甘,消失在了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

回到了小千世界里面,秦云天看向远处,战斗已经结束了。现在所站在地上的,是真正的天地二魂,那种与生俱来的熟悉感是不会错的,因为他们是一体的。

“结束了?”秦云天问道。

“那是当然,也不看看小爷我是谁?”笑着朝秦云天竖起大拇指,地魂回答秦云天。虽然不知道秦云天经历了什么,但是地魂知道,心魔对于人魂的历练才是最厉害的,稍有不慎就会死亡,被心魔所占据。

而且,现在地魂可以明显的感觉到,秦云天变得不一样了。可是却有说不出来他到底是哪里变得不一样了,虽说还是那个秦云天无疑。却好像,多了一种莫名的自信,还有一股坚定不移的信念。

秦云天他,变得更加的耀眼了。这一回连地魂都不得不承认,现在的秦云天的确是变得光芒四射,那种信念的力量让地魂自己都觉得没有什么事情是秦云天办不到的。

天魂也发现了秦云天的变化,默默地点了点头,“剩下的就交给你了。”

说完话,天魂一闪就不见了身影。

“那么,我也先走了。”刚刚一说完,地魂就凑到秦云天耳边,用这种有基佬嫌疑的姿势说着,“想知道我们怎么赢的吗?说实话吧,有点作弊的嫌疑。因为对手熟悉自己的一招一式,连实力也是旗鼓相当,所以灵机一动我和天魂交换了对手。他打‘地魂’,我打‘天魂’。但是,我们两个都赢了,所以也不知道倒是是谁比较厉害。而且,我发现现在的你,有一种吸引人的味道。”

最后一句话,怎么听都觉得好像这个地魂要跟自己搞基,秦云天笑骂一声“滚”,随后一脚踹去。

“哈哈哈,不跟你玩了,我先走了,要记得早点和小丫头讨论一下关于人体构造的事情哦。”还没有等秦云天爆发,话音一落地魂就不见了,没有给秦云天留下打他的机会。

“还以为你会迷失在心魔的幻境里面呢,因为在那里面连我也不能和你神识对话。其实我也很担心你会不会永远的沉睡不醒。”等地魂一走,脑海里面就传来了如花的声音。

“怎么会的。”说实话,听到了如花这个漂亮的古装美女也十分的挂念自己,秦云天的虚荣心又一次小小的满足了一下,“我还有许多要保护的人呢,而且,我还想要把你救出来啊,像你这么漂亮的美女,拿来当小妾好了。”

“去死吧你!”嗔怒一声,如花便没有了声音。

玉石之中的仙境,木屋之中,如花后背紧紧的靠着门,自言自语的说着:“该死的,那个混蛋竟然对我说这么轻浮的话。可是,为什么我会有一种心脏砰砰直跳的感觉,而且我的脸好红好烫。天哪,如花,你不会是……”

再次回到秦云天这里,他已经走出了自己的小千世界。

睁开眼睛,看到的是小丫头交迫的眼神。

不等秦云天开口说话,一副可人的娇躯便紧紧的抱住了他。

“你都已经整整进入空无状态十天了,我真的好担心,担心你会……”说道这里,小丫头便是没有了后文。

十天?这么久啊,还以为就两三天呢。但是担心我什么?难道这个也会出什么问题不成,秦云天继续问道:“怎么?”

“你的样子,我猜应该是在和心魔战斗吧。当初我这个样子的时候就进行了五天,而普通人一天左右就会结束。我师傅说时间进行的越久的人越危险,但是相反他修行的潜质也就会越大。一天乃普通修仙人,两天乃上等资质,三天极品资质,五天就是天纵奇才,古今难有。”

“嘿嘿,”听到五天是天纵奇才,而小丫头刚刚就说她大战心魔的时候进行了五天,秦云天可是高兴的不得了啊,“这么说来丫头你可是天纵奇才呢,看来我是捡到宝了。不过,我这个十天又是什么?”

沉默了许久,小丫头才开口:“从来都没有听说过。”

哇哈哈哈哈,此时的秦云天已经在内心里面狂笑不止了,五天就是天纵奇才,小爷我足足十天,绝对是纵横古今的绝世天才。

看到秦云天又是这幅模样,小丫头忍不住泼他一盆冷水,“别得意,说不定物极必反,十天你就是一个绝世废物。”

“哟西,敢这么说你老公我,看来屁股又痒痒了,找打,秦家家法!”大喝一声,秦云天就已经淫笑着扑向了秦云天。

“呜呜,不要,我错了!”接着,就剩下满屋子的尖叫声,哭喊声,嬉笑打闹声。

……

“渡过心魔这一劫,整整用了十天。看来,这天下是要大乱了啊。九尾妖狐已经出世,天煞孤星与耀日浮光同在,乱世妖孽与救世圣主共存,这个少年,注定不会平凡了。这个时代,注定不会宁静了。”

万丈高空,一人悬浮于此。风吹衣决飘,这人一派仙风道骨伫立在云层之中,一身修长的道袍被吹的猎猎作响,白色的长发在风从凌乱,散却不失风度。仔细一看,竟然又是那个送秦云天《盗德经》的老道。

只见这老道放声一笑,一挥道袍,宽大的袖子扇开了身前的一片云彩,他便消失在云雾里面,只留下一道飘渺无际的声音,“之后发生在这对少男少女身上的事情,会更加的精彩,待我且来看看。”

(Ps:明天开学,所以今天把还剩下的三章发了。之后,为了保证思路的完整,所以暂时停更,再次恢复更新估计要等到明年一月左右放假吧。不过这期间我会写一些外传,敬请期待。)

第九十八章 天生的学神

“已知f(x)=sIN(wX+θ),而g(x)=log3x^2+x^3/x,则求f(x)+g(x的单调性和奇偶性以及值域,证明函数f(x)的最小周期为π。在x∈(0,2π)的范围内求出其最大值,并求出使其取得最大值时x的定义域的集合。

显而易见,这道题明显属于一个分段函数。所以我们不妨令u=x^2,将其带入原式,然后#$%***&……”

讲台上面,略微有些发胖却风采不减当年,依旧风神潇洒的谭老师滔滔不绝的讲解那让人绞尽脑汁都觉得头大的数学题。

纵使时间早就吹白了他的发,而他依然站在讲台上面谈吐优雅,举止风流不假。

正当所有的学生都在聚精会神的听课,生怕一个打盹就漏掉了一丝丝细节的时候,某个家伙早就不知道神游到了哪里去了。在高中的数学,一个学期要上两本必修,所以老师赶课都十分紧促,讲过的知识根本就不会再倒回来重新讲解。

徐志摩,笔名云中鹤。但是在笑傲江湖里面,四大恶人其中之一就叫做云中鹤。这个云中鹤是一个极度猥琐而且淫?荡的采花贼。其实在历史上面,徐志摩和金庸两个人还是亲戚,不仅如此金庸还得喊徐志摩一声表哥。

据说金庸与徐志摩一向不和,而且金庸很看不惯徐志摩的风流,从原配张幼仪,到康桥之恋的林徽因,再到最后泻下“肠断人琴感未消,此心久已寄云峤。年来更识荒寒味,写到湖山总寂寥。”的陆小曼。这三个女子无一不是人间绝色,都与徐志摩有过情感纠纷。或许就是看不起徐志摩的风流成性,所以在笑傲江湖里面云中鹤成了一个采花大盗。

可是,为什么我觉得是金爷爷他老人家嫉妒徐志摩坐酒拥歌,日夜有美人相伴的生活呢?

坐在教室里面,秦云天双眼放空的看着窗外,梢头那只麻雀叽叽喳喳叫个不停。虽身在教室,可是魂已不再。

这还都怪先前语文老师提到了徐志摩,然后这节数学课秦云天就开始了神游九天。从徐志摩爱恨纠缠恩恩怨怨的情感史,联想到了云中鹤,再而想起了另一个也与三个女人纠纷不断的人,戴望舒。最后思绪不断,脑洞大开的想起一辈子纵马花场的郁达夫。

不行不行,再这么想下去的话,估计连古人都要被我把祖宗十八代给翻一个遍了。摇摇脑袋,秦云天拍着自己的脸想要回过神来仔细听课。

刚刚一回神,秦云天朝着黑板望去,顿时就被那几乎写满的黑板吓了一跳。

我靠,至不至于啊。我不就发了一小小会的呆,为什么这个时候黑板都写了一大片?在秦云天还在惊讶的时候,谭老师却已经讲完了这道题。

轻咳了一声,谭老师环顾一眼四周,道:“还有没有哪个同学有什么问题?”

见过了几秒,没有人回答,于是他拿起黑板擦就准备擦黑板。

“等一等,”就在这时候,空荡的教室里面响起一个嘹亮的声音,略有些低沉却富有磁性。明显这一声让谭老师顿了一下,然后回过身子看是谁。

却见秦云天一下子从座位上面站起来,托着下巴装作十分深沉的样子,过了一会才见他缓缓开口,说出了一句很装刁的话:“我觉得这道题有更简便的办法。”

“哦?”听他这么一说,谭老师顿时来了兴趣。

高中其实不像是初中,你初中上课随便听下,然后初三疯狂刷题依旧可以考一个好成绩。毕竟初中的知识量太少太简单。而高中却有着繁杂而多变的知识,所以那些抱着和初中一样想法的人到了后来才发现刷题根本没有用,因为一点都不会。

就是因为题目太多太杂,所以谭老师一般讲课都不会怎么备课,都是一边讲一边做,由此可见他是有多么的厉害。所以今天他也是瞟了一眼题目,然后抬笔迅速开始解答。

自然,这样的话有时候却会用最为常规的方法而忽略的巧解这种情况。

在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了秦云天的身上后,秦云天才指着黑板,“我觉得从一开始就没有必要这么麻烦。如果直接把两个函数化简,分母代数化,运用升降率公式或者二倍角公式sIN^2=(1…cos2a)/2的话,可以得到f(x)+g(x)有……于是最后就可以直接得出结果。”(这里这道题完全是徒手乱编的,所以解题过程也是乱写的。所以最好不要在上课的时候装刁的说这么一句:“老师我觉得这道题可以有更简单的解法。”因为老师肯定是备课之后才来上课的。当然如果你是学霸或者学神的话自然可以这样。)啪――啪――啪。

语毕,全班愣了好几秒,然后忽然就响起雷鸣般轰动的掌声。

“厉害啊厉害,”听完秦云天的讲解,连谭老师都跟着全班为秦云天鼓起掌来,“好,说的太好了。没想到你小子刚刚走神那么厉害还能在一会神的几秒想出如此巧妙的解法。”

被发现刚刚走神的秦云天微微一愣,挠了一下脑袋,“原来你发现我走神了啊。”

“废话,”谭老师忽然有些哭笑不得的看着这个智商近妖的家伙,才无奈的笑骂一句,“你小子从上课到刚刚眼睛都一直看着窗外,我能不发现么。”

说着,谭老师又忽然正色道:“不过既然你这么厉害的话,那以后那天我要是喝酒给喝醉了,你就上讲台给我讲课好了。”

全班一听,顿时哄然一笑。原本一句玩笑话,在谭老师用这种正经严肃的语气说出来,实在是引人发笑。

“算了吧,”想到自己上讲台讲课,不给他们普及一点人类生理构造学和繁衍学的知识就不错了。秦云天讪讪一笑,“我还是坐在座位上面舒服点。”

说罢,秦云天自个又坐回位置上面,顿时引起全班一片嘘然。

于是秦云天上课走神的事情就这么被带了过去。而下课的时候,谭老师走到门口还不忘回头朝着秦云天说一句,我刚刚的话是认真的哦。这句话一说完他就走出了教室。然后在全班的笑声里面,秦云天黑着一张脸。

其实学神和学霸也是有区别的。首先,学霸是不断的刷题,然后考出一个傲人的成绩。而学神直接是连课都不听就能考出满分来。

就比如说分别打一个电话给学神和学霸问他们在干什么。

学霸说,我在刷题。刷什么?数学。

学神说,我在玩。玩什么?数学。

同样的一句话,就已经看出了学霸与学神之间最为本质的区别。

另外打一个例子,一次考试之后,学霸拿着自己九十八分的卷子看着学神说,“我考了九十八分,而你考了一百分。其实我们的差距并不是很大嘛。”

但是学神轻蔑的瞟了一眼学霸,“你考九十八分是你的实力。而我考一百分是因为这套卷子就只有一百分。”

如此简单粗暴的一句话,就已经让学霸自愧不如了。

而恰好,秦云天就属于这种学神。

“回家的路上我情不自禁摩擦摩擦在这光滑的地上摩擦月光下我看到自己的身影有时很远有时很近感到一种力量驱使我的脚步有了滑板鞋天黑都不怕一步两步一步两步一步一步是爪牙是魔鬼的步伐……”

回家的路上,秦云天情不自禁的哼起这首我的滑板鞋,其实真的唱的很难听,但是问题是它就是火了。与其听这首歌,到还不如听小苹果勒。

(Ps:本来是说一月份开始更新的,结果却没有想到学校一月三十号才放假。而且刚刚放假的时候我没有立即更新,而是先把小说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理清楚思绪。接着顺带看了几本网上人气比较高的都市修真小说。但是我都只看了几十章就看不下去了。因为我发现现在好多都市小说都有一个弊病,那就是校园生活泛滥,甚至一些大神也如此。

这么说倒不是我自己狂妄,而是太多的校园生活真的好吗?都市修真,重点在都市和修真,要是全部都是校园那么叫个屁的都市修真?我第一本看的都市修真是唐川大大写的《家里养个狐狸精》,这才叫都市修真,那些什么一进学校就给校花当保镖的剧情实在是烂透了。所以说,这本小说我不会去按照那些熟路数套的方式去写,一本让读者猜不出剧情的小说才是好小说,像是《龙族》那样。当然现在的我或许写不出江南那种神话,毕竟坑太多了也是麻烦的。不过我会尽我所能的写好这本小说。

最后说一下,因为太久没有写,所以刚刚坐在电脑前连怎么打字都回忆了好久,而且这章我自认为写得很烂,好多都有凑字数的嫌疑。怎么说呢,近来今天我会抓紧调整状态。因为,三月一号就开学,而我刚刚才回想起二月份只有二十八天的事实。)

第九十九章 用纸巾不一定是坏事

不知不觉间,貌似开学已经过了好久好久。路边两旁的树干上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涂上了一层防冻石灰,而树上原本翠绿的树叶,曾经在树枝上面吱吱呀呀的唱了一夏。它们曾随风摇曳,婀娜着身子,可现在也已经变得毫无生气,等待着死亡的到来。

在这个冷锋过境,寒潮来袭的时候,连街上的人都穿起了一件件厚实的棉衣。当然,依旧有些爱美的年轻少女,她们不顾严寒的穿起丝袜,走动在街道上面,展示着自己那动人的**。

就这样,花未央而仲夏凋,秋未落而冬萧条。冬天都已经来了,那期末考试还会远吗?

难得的又是一个周末。

温热的咖啡杯摆在桌子上面,里面浓稠的咖啡还冒着丝丝热气。端起杯子饮了一口,有些微微的苦涩,让秦云天轻蹙了一下眉头。

之前做英语阅读好像看到过,不同颜色的咖啡杯会使得咖啡的味道口感也略有些不同。没有记错的话,应该是2014年11月《味道》期刊上的一篇文章说到的,白色的被子另咖啡喝起来更苦,而蓝色的杯子则为最佳。

不巧的是,秦云天的这个杯子是白色的。

“果然应该卖蓝色的杯子呢,这么苦还是加点糖好了。”向来秦云天喝咖啡都不喜欢喝太苦的,有一点点苦就好。

咂了砸嘴,秦云天喊了一句:“丫头,帮我拿一点白糖来。”

不过这个时候的柳雨墨可没有时间理他。小丫头坐在沙发上面,一身毛茸茸的睡衣穿在身上,厚重的衣服非但没有让她看起来臃肿,反而更加凭添了些许邻家妹妹的可爱。她抱着一个和自己差不多大小的泰迪熊,下巴抵在上面任凭一头长发披落。

绰约多逸态,轻盈不自持。尝矜绝代色,复恃倾城姿。这大概也就是这般吧。

小丫头没有搭理秦云天,自己那对水灵灵的大眼睛眨都不眨的看着电视,不大一会才极不情愿的回答:“我正忙着呢,你自己去拿。”

嘿哟,这小妮子是要翻天啊,连我的话都敢不听了?

蹭的一下子,秦云天站起身来。把笔往桌子上面一丢,便朝着小丫头走过去。

看见走过来的秦云天面色发黑,浑身上下隐隐的散发出一股阴险的气息,顿时就让小丫头打了一个寒颤,一种危险来临的感觉顿时用上心头。

就像遇到危险的时候动物会本能的做出反应一样,小丫头蹬的一下子缩起来,把泰迪熊朝着秦云天一扔并且大喊着:“大坏蛋,你要干什么?”

“我?呵呵。”语气带着一些反问的感觉,然后秦云天呵呵一笑,把扔过来的泰迪熊放在了一边继续向前走去。

“我也不干什么,只是觉得三天不打你要上房揭瓦而已。现在胆子养肥了不是,请你帮我拿一点东西都不去,呵要跟我对着干不是?”一边说着,秦云天边扭动脖子,还捏了几下手指的关节,发出咔嚓咔嚓的响声。

看到秦云天那张似笑非笑,还伸出猩红的舌头添了一下嘴唇的脸,小丫头不由咽了口唾沫,然后朝着秦云天谄媚的笑着,“那,我现在去拿好不好?”

这模样,倒像是古代为了讨好君王而不断献媚的宫女,渴望那一天被看上之后就可以山鸡变凤凰,衣食无忧,吃喝不愁了。

“现在去拿啊?”秦云天抱着双臂,挑着眉毛看向小丫头。

见秦云天停在原地没有了动作,小丫头还以为是这个家伙突然善心大发准备放过自己,不过随之而来的一句话就让她坠入谷底。

“晚了。”话音还未落,之间一道身影如饿虎扑食一般一跃而起,不到一秒的时间在空中划过一条弧线的残影。

“啊————”一声尖叫响起。

啪――――“呃。”

话说刚刚秦云天忽然暴起,想要将小丫头扑到。结果忽然眼前一花,然后就感觉自己的脸好像被什么给撞了一下,再然后,秦云天闷哼一声就给躺地上了。

倒在地上的秦云天还有些茫然,完全没明白刚刚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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