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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好淫-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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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武道才能证道得混元,太难了,而且说不定还有超越圣人的情况。不过现在都没有以力证道成圣的人,更别说超越圣人了,连鸿钧老祖也没有做到超越圣人。他以身融道,本就是天道的一部分。
天道无情,所以寂寞。圣人无敌,所以寂寞。正因拥有了本质,所以同时也达到了虚无。”
“所以说,圣人就是无所不能咯。”听了一大堆,秦云天倒是也知晓了不少。
“那是自然的,”看来对于这时候的秦云天还算比较满意,如花的语气也和善了不少,“不过在六圣之上的鸿钧老祖才是真正的厉害,古有先有鸿钧后有天之说,盘古在开天之前曾听鸿钧说道,后来开天,盘古一气化三清,才造就了之后的三清,也就是鸿钧的三大弟子。”
说着说着,好像突然发现了什么事情,如花哎呀一声惊呼,“糟糕差点忘了,你现在应该要去打心魔,先不和你说了,你专心对付心魔吧,有事情我会神识跟你联系。”
此时外面危机四起,连空气里面都弥漫着令人窒息的气息。
而地魂看到一旁的人魂已经发呆许久了,不由心生恼怒,一声怒喝:“丫的你干嘛!”
正好这个时候秦云天回过神来,却被突然一声大喝吓了一跳。
“马上就要和心魔干架了,亏你现在还能够走神。”对于人魂这个毫无紧张感的家伙,就连没心没肺的地魂都不得不甘拜下风,连这种气氛压抑的危机时刻,都还能发呆,实在是厉害,佩服佩服啊。
秦云天有些尴尬的挠挠头,刚刚自己的确没有在发愣,不过只是在学习新知识而已啊。
“好了你们两个,别闹了,我已经感觉到那个心魔的到来了。”这时候,天魂打断了两人,严肃的说道。本来禁闭的双眼此时也睁开,他睁眼的瞬间,金光爆射向天空,霎时闪耀了整片天空。
看到漫天的金光,地魂不甘示弱,闭上双眼也开始运气,一股阴邪的气息瞬间扩散开来。随即一睁眼,宛如红宝石一般精致雕刻的红色双瞳浮现,瞳孔里面似乎还有着复杂的纹路,像是一朵血色莲花般妖艳动人。
然后数道血红色的光芒直接冲上云霄,和金光分庭对抗,不久就占据了半边江山。一时间天空被分为了两半,一半金光耀眼,一般猩红刺眼。
看到天地二魂都这么牛逼,秦云天倒是有了些挫折感,明明都是一个人,这做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第九十四章 苦战心魔
天魂屏息凝神,极目望向远方,一对金色的眸子不停的闪烁。
突然,他冒出一句:“来了。”
话音一落,便见天地二魂纵身向后一跃,这一跳怕是有十来米的高度,两个人的身影在空中划出一条抛物线,然后缓缓落地。
啪――啪――两声同时响起,一左一右,天魂和地魂分别稳稳的站起来。
就在秦云天还在纳闷这两个家伙干嘛要乱跳的时候,难不成他们两个脑子抽风了现在想玩玩跳大神?忽然一阵狂风呼啸,一道黑色像是龙卷风的波动便朝着秦云天席卷而来,连带卷飞了地面上的风沙。
“卧槽!”在心里暗骂一声那两个家伙不仗义,这么危险都不提醒一下老子,赶忙提起一口灵气运在双腿,秦云天施展起幻影身法。
身法一出,仿佛瞬间出现了千万个幻影,都和秦云天一模一样,零零散散的分布在周围。可是这来势汹汹的龙卷风毫无阻碍,笔直的冲过来,像抛锚的大卡车横冲直撞,将一个个的幻影给抹灭掉。本来满地的身影,不过几秒钟就变成了虚无。
“呼呼――好险好险,差点点就挂仔了。”秦云天喘着粗气,看了看胸前被撕裂的衣服,一道血痕清晰可见,衣服上面的大洞就像是被一个巨大的力量给强行撕碎的样子,不由得一阵心惊。
刚刚的那一道龙卷风,完完全全就是贴着秦云天的胸口而过,那瞬间秦云天都可以感觉得到胸口被风刮得生疼,像是许多片刀刃聚在一起刮过一样,寒意逼人。
堪堪躲过一劫的秦云天,等缓过气来就破口大骂:“你们两个龟孙子,也不提醒一下我,要是我挂了你们也得跟着死。”
“啊咧啊咧,我还以为你知道,所以才没有提醒,毕竟像我这种天才,根本就不需要提醒,自己就可以感觉得到危险的靠近,然后闪开。”听到秦云天的话,地魂一摊手,像地痞一样无赖的说,那幅幸灾乐祸的表情像是再说,谁叫你这么笨。
“哼,”站在左边的天魂冷哼一声,看向秦云天的目光冰冷如同一把利剑,让秦云天的心顿时就凉了半截,“我已经说过‘来了’,没想到你反应还是这么的迟钝,待会你就给我躲在一边,别被心魔杀死了害得我也跟着陪葬!对付心魔我一个人就足够了。”
“你说这话我就不爱听了,”等天魂一说完,地魂就开始发起牢骚,“什么叫你一个人就足够了?告诉你,待会要是没有小爷,你绝对赢不了!”
“不爱听就别听,躲一边去,省得到时候妨碍我。”似乎对于地魂的狂妄自大,天魂很是不屑。不过他却忘了自己也是一样的嚣张。不过,他们两个确实是有狂的资本,不想秦云天这个人魂,现在就像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
看这个架势,恐怕心魔还没打败,这两个家伙就要先打起来了,秦云天赶忙当起和事佬,“呐,我说现在大敌当前,你们两个要打架等解决了心魔再打也不迟啊,我说的对吧?”
“打什么心魔,现在我非要和这个自视清高,目中无人的家伙分个高下。”说罢,撸起袖子地魂就是一副要开干的架子。
吼―――这时候一道震天的吼叫响起,打断了天地二魂的决斗。
闻声看去,一个巨大的身影出现在不远处。这个身影的出现直接就遮住了光线,乍一看约莫几百米高。
而从这个家伙的相貌来形容的话,应该可以用怪物来说。庞大的身躯像是又黑色的云朵来构成,黑乎乎的一大团,形成一个不规则的圆形。一只占据了差不多有三分之一身子的超大眼睛位于张上方,而眼睛的下面就是一个血盆大口,里面一排排尖锐的牙齿让人胆颤。
“我先去解决这个大家伙,待会再来教训你。”
天魂将手一挥,只见金光一闪而过,一把像是黄金打造的金色长剑便出现在他的手中。随后天魂把剑一挑,一道肉眼可见的金色剑气像高速压缩的空气弹朝着心魔射去。
“切。”地魂轻慢的回了一句,起身一跃,就跳到了几十米以上的高空,这时候一把血色的剑被地魂握在手里面,猩红的颜色宛若流淌的血液。地魂双手持剑,把血红的剑举过头顶,随着他身体的下落,剑身也跟着劈下,一道红色的剑气随即而落。浩大的声势,彷佛比拟开天之势。
咦?这两个家伙哪里来的剑?
“笨蛋。”听到秦云天的疑问,玉石里面的如花忍不住骂道,“明明都说了这里是你自己的小千世界,所以这里的一切都由你来掌控,心随意动,只要你想,就可以创造出你要的东西。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你所创造出来的东西也受到你本身实力的约束,实力不够有些东西是创造不出来的。”
“哦?这么好用?”这么新奇的东西,秦云天可还是第一次听说。
既然这么好用的话,要是我幻想一下少妇白洁,嘿嘿……哦不行不行,现在我还要对付心魔,这种事情待会再说。
甩开脑子里面的邪念,秦云天深吸一口气,清醒了一下神经,然后看向心魔。
天地二魂来势汹汹的攻击,金色与红色相交辉映,两道凶悍的剑气直逼心魔而去。
喳――呲――剑气切进心魔的身体,连天地二魂都没有料到这心魔会如此之弱,被两道剑气打中以后,心魔的身体就像是切豆腐一样被切成了三瓣,原本几百米高的身体顿时就被分解成了三份落在地上。
看到被这么轻轻松松就给解决了的心魔,地魂无趣的笑了笑,“还妄称什么心魔,原来也就是个渣渣嘛,一下子就搞翻了。”
远处那个被切成三瓣的心魔,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倒是也让秦云天悬着的心顿时放了下来。听如花说的那么神乎其技的,其实也不然嘛,小爷我都还没有出手,这个心魔就已经被解决了不是吗?
“桀桀,你们以为这样就完了?”正在秦云天三个魂高兴的时候,却突然传来一阵阵令人恶心的笑声,仿佛是来自地狱里面的声音,阴寒湿冷,让人毛骨悚然。
随后,地上三块心魔残体其中的两块,渐渐的缩小,变化。等这两块残体变换结束的时候,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因为在他们的面前,一个一模一样的地魂和天魂出现在了面前。
“啧啧,竟然和我长得一样啊,那么,来,咱俩练练?”对面的‘地魂’见到了秦云天这边的地魂以后,开口说道。
可以说,那个‘地魂’和这边的地魂完全就是同一个人一样,不仅连模样相同,就连说话的语气也是别无二差,完完全全就是一个模子里面刻出来的。
“切,冒牌货也敢跟我比试?”
对于这个突然冒出来的,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家伙,地魂打心底里面很不爽他,恨不得分分钟搞爆这个家伙。
下一秒,地魂拔剑而起,朝着对面的‘地魂’砍去。随后边见一道红光一闪而过,留下一道残影笔直的冲向‘地魂’。
见状,‘地魂’也是冷哼一声,一抬手,同样一把血红色的剑出现在手中。接着‘地魂’双腿一蹬地,整个人向上跳去,同样拔剑朝着眼前的地魂砍去。
嘭的一声,两把红得刺眼的剑刃相撞,发出清脆的碰击声。
两人一击之下,地魂惊讶的发现对面这个家伙居然和自己拼得势均力敌,两人的实力不相上下,在伯仲之间。
踏踏,两剑相撞之后,二人纷纷后退了数十步才堪堪止住强大的力量带来的冲击力。
“就说你是个垃圾,连这种冒牌货都解决不了。”
在一边观战的天魂看到被逼退了十来步的地魂,很是不屑的瞟了他一眼。随后,一声剑鸣,耀眼的金光闪现,天魂拿着手中的剑朝着对面的‘天魂’飞速窜去。
当的一声,对方的‘天魂’抬手一剑挡住了来势汹汹的一剑。随后他反手一转,倒握住剑柄,像是反手握住匕首一样刺向天魂的脖子。
天魂当然不会就这么被刺到,向后一仰,剑尖贴着天魂的鼻尖而过。在下坠的同时,天魂没有握剑的手单掌撑地,支撑起整着身子。以这只手掌为支点,天魂横腿扫去。定睛一看,这犀利的腿法不是别的,正是玄冥幻经里面的疾风腿。要是这这一下给踢中了,那么那个假冒的‘天魂’估计也就该说拜拜了。
但是那个‘天魂’好像也不是盖的,只见他单手成掌,五指弯曲成钩,丝丝白气从手上冒出,原本肉色的手瞬间就变成了苍白色。
看到这招秦云天当即就呆住了,要是正宗的天魂会这招也就算了,可是为什么这个假冒的家伙也会?而这正是玄阴爪。勾掌成爪的玄阴爪向下拍去,打在天魂势在必得的疾风腿上面。一掌一腿顿时相撞,瞬间就产生了巨大的冲击,震的两个天魂倒飞出去。
而此时,却没有人注意到,心魔剩下的最后一截已经悄无声息的消失在了原地。
第九十五章 绝仙剑
被之前威力巨大的冲击震飞出去好远,天魂在地上翻滚了数圈才稳住身子站起来,一身雪白的长衫此时满是灰尘,而梳理整齐的长发此时杂乱的散垂下来,束发的巾纶落在地上,此时天魂的模样就像个疯子一样。
“哟,之前还好意思说大话呢,怎么现在比我还要狼狈啊。”看到天魂这幅惨样,平日里素来就跟他不和的地魂当然免不了数落一番,好乘机占个便宜。
没想到的是,对面的那个‘地魂’居然也和真正的地魂一样,看到了远处被弹飞的‘天魂’,嬉笑着说道:“哟哟哟,平时你不是吹嘘厉害么,怎么现在就不行了?”
“少废话!”出乎意料的,两个天魂竟然同时开口,说出了一模一样的话。
看来,这个心魔不禁连招式模仿,还有性格甚至是说话的语气风格都模仿了。那么也就是说,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冒牌不冒牌,眼前的,就是真真正正的天魂和地魂,不过是有两个天魂和两个地魂罢了。
观察了许久的秦云天,目前得出了这么个结论。
“看来,你还挺聪明的嘛,都发现了这一点。”
突然出现在身后的一道声音,是如此的熟悉。
转身一看,一个长相完全就跟秦云天自己一模一样的人,正站在身后一脸戏谑的看着秦云天。
“你,”这种感觉就好像在照镜子一般,眼前是一个完全重合的人,秦云天惊讶得瞪大了眼睛,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这个家伙,又是什么时候冒出来的?
对了,忽然像起之前只有两块心魔残体发生了变化,那些现在站在面前的一定是那最后一快喽。想通了这一点,秦云天便不再觉得奇怪,他用手指着‘秦云天’说道:“你就是那第三块心魔的躯体。”
“别摆出这么一副明了的表情嘛,让人看了觉得很不舒服。”此时‘秦云天’缓缓走向真正的秦云天,顿时一股强大的威压扩散开来,就好像数倍的重力压在了秦云天的身上,让他觉得自己浑身上下的肌肉都变得沉重不已,动弹不得。
见到逐渐逼近的心魔,秦云天条件反射的就想要向后退去,无奈四肢就跟灌了铅一样,根本就不停使唤。
“动不了了吧,”眼前秦云天奋力想要挣脱控制,但是却又一点办法也没有的表情,让心魔很是愉悦,他伸出一只手缓慢的朝着秦云天探去,嘴里面吐出令人厌恶的语调:“接下来,我会一点一点的侵蚀,占据你的身体,直到我完完全全的抹杀掉你的神志,以后,我就是秦云天了。”
那一丝丝逼近的手,宛若恶魔的手一样,恐怖而狰狞,仿佛长满了鳞次栉比的鳞片一样,似乎,秦云天嗅到了一股极度危险的气味。
想要反抗,秦云天浑身上下没有一个地方是不想反抗的,可是身体却怎么也不停使唤,连动都动不了。
眼看那只手就在眼前了,‘秦云天’的脸上也挂起了一抹阴险的笑容,可是,任凭再怎么使劲,却还是连一丝都无法动弹。
“结束了。”
三个字,结束了。从‘秦云天’最里面说出来的话,只简简单单三字就让秦云天的心沉入谷底。因为,这个时候他完全无计可施,只能任人宰割。
奸笑着,心魔的手触到了秦云天的胸口。
噔,异变横生。
一道刺眼的光芒从秦云天的胸口闪出,这道光仿佛带着无比的锋芒,直接震开了心魔的手。
对了,有一样东西你这个心魔是模仿不料的,那便是如花!
“喏,这把剑现在先借给你用了,打残这个心魔哦。”
从脑海里面传来如花的声音,随后一把四尺(一尺约0。33米)长剑出现在了秦云天手中。小千世界里面,只要有足够的实力,那么所构想的东西就会出现,而现在的这一把剑,显然就是如花所虚构出来的。
剑身通体剔透,笔直而修长,宛若一个深闺的大家闺秀,足不出户而尽显小家碧玉的优美。翩翩剑刃如花,一朵朵翻飞在剑上,舞动一世的芳华。若是将这把剑看作是一个花瓶,仅仅作为观赏,那么可就要吃大亏了。
单单是手握着这把剑,秦云天就觉得无穷无尽的力量从剑里面涌入到自己的身体,一时间好像浑身都充满了力量,举手投足之间就有移山倒海的实力。两侧的剑翼寒光毕露,抬手轻抚,一条银光顺着剑尾缓缓爬上了剑尖。位于剑尖上面的一点剑光,光是看上一眼就可以让人眼睛被刺伤,不敢再看。
在剑脊之后,护手与剑刃之间,刻着两个上古时代的字迹:绝仙。一个“绝”子活灵活现,似乎凝聚了天地之间的精华,宛如无数把剑拼接在一起组成了这个“绝”,直勾勾的压在“仙”子的头顶,像是要灭绝了这个仙。这把剑,只为绝仙!
可惜的是,如花并没有说,而秦云天也不认得这两个字,只是觉得一股子杀气与煞气并存,形成了一片血海涌进了自己的脑袋,那“绝仙”二字,霸气无双。
绝仙,诛仙四剑之一。诛仙此剑有四名,一曰诛仙剑,二曰戮仙剑,三曰陷仙剑,四曰绝仙剑。据说此剑倒悬门上,发雷震动,剑光一晃,任从他是万劫神仙,难逃此难。昔曾有赞,赞此宝剑:“非铜非铁亦非钢,曾在须弭山下藏;不用阴阳颠倒炼,岂无水火淬锋芒?诛仙利,戮仙亡,陷仙到处起红光;绝仙变化无穷妙,大罗神仙血染裳。”
三千星变化万千,誓绝遍天下飞仙。
此剑,名曰绝仙。
仙剑在手,天下我有。手握着这把如花给的剑,秦云天只觉万千山河不过一纸书画,千里江山都可以被自己一剑劈成两半。那种天下舍我其谁,唯我独尊的气势充盈在秦云天周围。
看了一眼面前震惊的心魔,秦云天二话不说,只一剑挥去。
顿时剑出如浪,一道好似千层海浪的剑气,浩浩汤汤席卷而去,将地面冲出一条条裂痕。无穷尽的剑气层出不绝,一波又一波的袭去,刚刚躲过了一击,接着就是另外一击。
不过几个呼吸之间,心魔便是被数不尽的剑浪吞噬,浪尽,空无痕迹。
满地都是像被洪水暴虐而过的样子,遍地狼藉,地面如同老人干裂的皱纹,一条条纵横交错,交通阡陌,唯一不见的是,之前的心魔。好像,他就从此消失不见了,连一片丝缕都没有留下过,就像从来都没有出现在这里一般。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哈哈哈…。。。如有此剑,天下还有谁是我的对手?”狂笑不断,大笑响彻在这片空间里面。
秦云天持剑放声大笑,浑然不把在另一旁战斗的天地二魂放在眼里。
这种狂妄,根本就不是平日里面的秦云天。
先前绝仙剑一出,无双的剑气肆意,封存了千年的戾气直接侵蚀了秦云天,狂傲占据了他的理智。但是,秦云天本来就是一个心性极具冷静的人,应该可以勉勉强强的压制住这种冲劲,不被绝仙剑意所干扰。会变成这个样子,那么就只能说明心魔还没有死,他已经侵入到了秦云天的脑海里面,在左右影响着秦云天的神志,如果在清醒不过来,那么原来的秦云天就会被剑意和心魔所融合吞并,成为新的**的存在。
发现了秦云天的不对劲之后,如花立马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可是,现在的秦云天却依然没有丝毫察觉,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面。
第九十六章 虚实之间
“白痴!你给我清醒一下!”发觉了秦云天的异常以后,如花出言提醒道。
“清醒什么?”秦云天挥舞起绝仙剑,那股仿佛拥有一切的力量洋溢在手掌之间,秦云天笑道:“我有了这把剑,试问这世间何人能够阻我?哈哈,我要称霸这个世界!”
该死的,早知道就不把绝仙剑给这个笨蛋了!现在都已经有入魔的势头,到底要怎么办才能够唤起这个家伙的神志呢?
对了,虽然心魔和绝仙剑意引导了秦云天的思维,但是这里却存在着一个致命的缺陷,这也让如花找到了转机,“秦云天你给我听好喽,这里可是你的小千世界,所以这把剑你也带不出去,回到了现实你还是秦云天,没有什么绝世宝剑在手上。”
嗯?对啊,这里是我的小千世界,我所幻想的东西只能够在这里使用,所以怎么谈得上天下间谁能阻我这种二货的问题呢?看来我中二病又犯了不成?
被如花这么一提醒,秦云天倒是回过神来,逐渐的清醒了意识,摆脱了不知道藏在哪里的心魔和绝仙剑意的误导。
恢复清醒的秦云天想起刚刚说的那些自大的话语,有些不好意思的挠挠头,“不好意思啊如花,刚刚不知道怎么了脑子出了点问题,说些莫名其妙的话。”
“你也会害臊啊。”如花语气不善,满是对秦云天如此轻易就被夺取心神而不满。
被如花这么一说,秦云天更是觉得无地自容,自己刚刚到底是抽了什么风,竟然会说出那种嚣张的话,但是现在还不时谈笑的时候,咳嗽了两声,秦云天正色说道:“先不说这个,刚刚我忽然发现了心魔的位置,先去解决它。”
说罢,还不等如花回话,秦云天便是拿着剑向前跑去,对着一颗干枯已经死亡的枯木一剑劈下去。
剑锋一闪,这个枯树就被切成了两半。
被切成两半的数居然发出了像是人类一样的痛嚎,“你,是怎么发现我的?”
“切,”听到心魔惊讶的叫声,秦云天冷笑一声,“你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一股子难闻的恶臭,想要找到你太简单了。”
“消失吧。”话音一落,秦云天挥手落下,手中的绝仙剑顿时爆发出一阵剑意无双的剑气,如万千剑雨纷落而至,心魔当即就被绞杀成了碎渣。
在秦云天以为一切都结束的时候,却突然传来了心魔得意的奸笑:“你,中计了!”
随后,那些已经变成粉末的心魔像是被风吹散一样,漫天飘舞起来,围绕在秦云天周围,然后笼罩住秦云天的身体。
好黑,到处都是一片黑暗。睁开眼睛的秦云天,发现四周都是黑茫茫的一片,黯淡的视野里面什么都没有。
过了一会,眼睛似乎开始适应起这里的黑暗,瞳孔放大,渐渐看清了周围的环境。
这里,这里不是我家吗?
这个秦云天所说的家,并不是和小丫头在一起的那个家,而是,在京城的家,和秦云天的老爸秦轩老妈叶灵住在一起的家。
虽然有好多年没有回来了,但是秦云天依然清楚的记得这里的一砖一瓦,每一样东西都深深的像火烙印一样印在秦云天的脑海。
秦云天迷茫的看着四周,这个曾经熟悉无比却又那么陌生的家。
起身穿好衣服,秦云天推开门上面的木头削子。这是一扇木门,上面雕刻着精致的花纹,形成了上下左右对称的图案。
因为是木门,所以推开的时候,纵然秦云天的动作十分的轻微,但是却还是发出了些响声。
眼前,是那个而是曾经玩耍的庭院,宽敞的一个大院子,银白色的月光倾洒在地面,像是披上了一层雪白的薄纱,美轮美奂。风吹草动,院子墙边栽种的竹子摇曳着发出飒飒的声音。
空中的那一轮明月像是精心雕刻的玉盘,静静的挂在空中,仿佛,在等待着什么。
这是一个延续了京城古老传统的四合院,依东西向的胡同而坐北朝南,基本形制是分居四面的北房、南房)和东、西厢房,四周再围以高墙形成四合,开一个门。大门辟于宅院东南角“巽”位。房间总数北房3正2耳5间,东、西房各3间,南屋不算大门4间,连大门洞、垂花门共17间。四合院中间是庭院,院落宽敞,庭院中植树栽花,备缸饲养金鱼,是四合院布局的中心,也是人们穿行、采光、通风、纳凉、休息、家务劳动的场所。这座四合院采用了规模较大的五进院。
四合院,又称四合房,是神州的一种传统合院式建筑,其格局为一个院子四面建有房屋,通常由正房、东西厢房和倒座房组成,从四面将庭院合围在中间,故名四合院。四合院建筑的布局,是以南北纵轴对称布置和封闭**的院落为基本特征的。按其规模的大小,有最简单的一进院、二进院或沿着纵轴加多三进院、四进院或五进院。
四合院建筑,是神州古老、传统的文化象征。“四”代表东西南北四面,“合”是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口字形,这就是四合院的基本特征。四合院建筑之雅致,结构之巧,数量之众多,当推京城为最。北京的四合院,大大小小,星罗棋布,或处于繁华街面,或处于幽静深巷之中;大则占地几亩,小则不过数丈;或独家独户,或数户、十几户合居,形成了一个邻里邻外关系融洽的居住环境。就跟提到苏州说园林一样,提到京城的仿佛就是四合院。
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熟悉,秦云天抚摸着墙上的每一寸砖瓦,湿冷而坚硬的触感被指尖接触的时候,秦云天的手都在忍不住的颤抖,甚至是连墙角的那一点点青苔都是湿润得叫人欢喜。
这么多年了,又再一次回到了这里,可是,为什么呢?
沿着挺远走去,那一池碧水在月光下显得格外清澈。假山伫立在池中,仿佛连水里面的鱼都已经睡着了。
猛然间,秦云天发现了一个让他目瞪口呆的事情,水中的倒影,那个人,分明就是十几年前的自己,眉毛,眼睛,鼻子完全一模一样。
这是怎么回事?我,难道回到了十几年前?
“云天,这么晚了你还不睡觉,站在哪里干什么?”
突如其来的声音把秦云天吓了一跳,转过身子顺着那个声音看去,立马秦云天的眼睛就湿润了。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眼前的人,身着一袭飘然的白裙,一头墨色的长发在夜风中摆动,那双眸子,温润如水,她的永远都是那么的柔和。
“妈。”声音从干涩的喉咙里面发出来,感觉有些奇怪。可是,这个时候秦云天连说出这一个字都已经是十分的艰难了,几乎就是用牙齿硬生生挤出来的。
多年未见,却仍然挂念。只盼你一面,却风采不减似当年。
一阵风似的,秦云天奔跑着扑过去。就算表现得在怎么沉着冷静,但是眼前的人就是自己的妈啊,不管过了多久的时间,这份感情都不会改变的。
把秦云天抱在怀里面的叶灵柔和的抚摸着自己孩子的额头,带着对孩子无比的溺爱,仔细的梳理着他的头发,用那种温柔的目光看着秦云天,“唉,你这孩子怎么哭起来了,妈妈不是在这里嘛。”
“嗯。”
紧紧搂着妈妈的秦云天,享受着,那一份温暖。时别多年,再一次,又感受到了属于妈妈独特的爱,好温暖,像是被太阳和熙的包围起来,暖洋洋的。
这一刻,他什么都不想管,什么也不想问,只想这样静静得被妈妈抱着。无论,这到底是不是真的,就算是幻境也罢了,只要他秦云天愿意,只要他秦云天喜欢就好。
因为,不想再一次分离了。不关长多大了,在叶灵面前,秦云天永远都会是哪个长不大的孩子,在妈妈的呵护里面成长。
第九十七章 不会迷失
“云天,来尝尝我新学会的菜――糖酸笋。”
盘子被端到桌上,秦轩向自己的儿子介绍最新学会的一道菜。竹笋切成了节状,一节节的被红糖染过了颜色,经过酸醋的浇滤,成了似黑非黑的颜色,与白色的盘子产生了鲜明的对比。
吃起来的时候,那种属于竹笋的鲜嫩最先从口感上面传出来,像丝一般的柔滑,随后糖和醋的味道,甜和酸交错着混杂而来,最直接的刺激着味蕾,那种属于舌尖上的美味,在舌头上面爆炸开来的香,甜而不腻,酸而不厌,只吃一口就让人忘不了这种味道。
“儿子,觉得香的话就多吃点。”说着,叶灵夹住一筷子的糖酸笋放到秦云天的碗里面。
老爸做的饭菜,还是那么的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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