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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明天来临-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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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问吴掌柜愿不愿意让小环回来帮忙,吴掌柜想想,说她当时走的那么狼狈,如今再回来,恐怕要被其他姐们瞧不起,不过她在这里一直做得很好,如果她愿意回来也是可以的。

    我先让人带了书信给小环,先问问她现在的情况。不久她便回信,说欠下地债快要还清了,不久就可以回来,心中又托我问吴掌柜,想回来后回绣庄。

    真的没过多久,小环就回来了,吴掌柜又是怜她,又是气她,脸上整整冷了一日才吐出一句话。小环欢天喜地的谢了吴掌柜,第二天就来了竹庄。

    吴掌柜为她着想,将许多重要的东西都交给她来做,虽然累些,可是大家看着掌柜都这样重用她,也都不敢多她小觑。

    年底,吴掌柜将一年地账本交到我手上,整整比去年多赚了一倍。

    我把账本交给浩谦,浩谦看了很是惊讶:“只知道你做的不错,没想到竟然赚了这么多,看来女人是不能小瞧的。”

    “准备的怎么样了?”

    “什么准备?”

    “你不是要去西域吗?”

    “哦,过了年就走。说说想要什么,我回来带给你?”

    “那我地好好想想,我回去列个清单给你。”

    “不用,你尽管说来,我记得住。”

    “那我就开口了。第一我要和田羊脂血玉镯子一对,第二,我要酒泉地夜光杯一双,然后什么西域四宝了,天山雪莲了,什么象牙枕,犀角梳,什么宝石的都来点。”

    浩谦无奈摇摇头:“说你识货,你还知道和田羊脂玉,酒泉夜光杯,可是象牙枕是个什么东西,象牙的枕头?”

    我信口胡说,被人识破,不由笑出声:“我不管是什么东西,你既然说给我带礼物,就必须带回来。”

    “带回来?不如你和我同去,想要什么自己挑不是更好?”

    他是无心一句话,我心里却开始打算,个梦想。可是想了像还是不现实。现在的西域,虽说很多地方已经被唐朝控制,对商人有很多方便,可是我一个女人跟着她们毕竟是不方便,再说那里气候无常,有时还会碰到盗贼,我手无缚鸡之力,去了不是给人添乱么。

    看我地表情变了几变,浩谦问道:“怎么?还真的想去?”

    我撇撇嘴:“想一想还不行?”

    这个想法也只能是想一想了。

    没过几天,浩谦来找曹先生一起去赛马,铭儿知道表叔也要去,更高兴了,拉着浩谦说自己现在骑马都能怎样怎样。

    浩谦抱起铭儿放到马背上,小马也长高了不少,可是铭儿一点也不害怕,正如他自己所说,自己骑在马上已经可以慢跑了。

    “铭儿,把你娘也带出去,教教她怎么样?”

    “行啊,你也要学的。”两位这么好地老师,当然还是学学。



………【第七十四章 艳遇】………

    先生想了想,还是没让铭儿自己骑小马,城里人多,人难免出事故,只牵了两匹马,把铭儿放在马背上,三个人晃晃悠悠走到城外。

    太牛气虽然有些冷,浩谦和曹先生兴致却高,而且技术都很好,一到草场就跑了几圈。

    我和铭儿本来打算看谁更快一些,可惜两人都没有斗志,和平结束。

    浩谦过来对我说:“怎么样,要不要试试?”

    “当然了,今天来了就是要骑马的。”

    我爬上马背,心里有一点紧张,可是之前有过驾车的经历,也不是十分害怕,心里告诉自己,大胆放松就可以了。

    浩谦絮絮叨叨讲着手抓紧,身子放松,加紧马肚子……

    我懒得听他继续说,一拍马屁股,马儿直接冲出去,只听得浩谦在后面急得喊叫:“抓紧点……”

    马儿跑的并不快,我骑得也算稳当,得意洋洋的。不多时,身后也传来马蹄声,我回头看到是曹先生。

    “曹先生,我还成吧。”

    “小心点。”

    “我知道。”

    曹先生陪我跑了两圈,回到原地,铭儿使劲地给我鼓掌:“娘,你真棒。”

    “那当然!”

    浩谦皱着眉毛:“有你这样的吗?万一出了事情怎么办?”

    我也有点不好意思:“下次不会了。”

    “你最好不要再有下次!”

    浩谦怒气冲冲,还教训起人来了,我不去理会他,他也不理我。

    曹先生又带着铭儿小跑几圈,看见我们两个一个看东一个看西,加上天气有些冷,怕铭儿跑多了受风寒,于是只好提议回去。

    浩谦也不理我,独自过来抱了铭儿,两个人先骑了一匹马走了。

    我在后面大叫:“喂。郑浩谦!”他只是不理我。

    只剩下我和曹先生,怎么办?天都晚了,只能同乘一骑了。

    曹先生坐在我身后,一只手抓着缰绳,两个人这样近的接触,让我很别扭。身体坐的僵直,我也能感到身后的曹先生也好不了多少。

    马儿轻轻地小跑,曹先生身上散着淡淡的皂荚味。清清爽爽的,淡淡的呼吸有一下没一下的吹在我的后颈,暖暖的,痒痒地。我极不自然的挪动了一下身体,却明显感到身后的曹先生手臂伸的直直的,我立刻不敢再动。

    好容易到了城门外,看见浩谦和铭儿也在城门前等着我们。我跳下马,没有去看一眼曹先生就走过去。

    “铭儿,到娘这儿来。”

    铭儿过来,我领着铭儿的手:“我们回家去。”然后也不去看浩谦。径直往家走。

    第二天去了绣庄,小环和吴掌柜两个人在算着什么,我过去一问。刚才接了一比大买卖。正核对清单呢。我前后转了两圈。就出了竹庄。

    我想去浩谦那里,毕竟昨天是我不对在先。应该由我道歉,可是平时随意惯了,要去正式道歉心里还有点不情愿,转念又想想上次我说错话,他都没有跟我计较,这次还是要表明我的态度比较好。

    走进浩谦办公的小院,扶着楼梯上了楼,吸一口气,给自己鼓点气,挑起帘子就进去。

    一进去我就傻眼了,愣了一瞬,转身就出来。

    我也不知道该羞还是该笑,浩谦站在窗前,舒云一手环着浩谦地脖子,一首捧着浩谦的脸,正在做着某种交换呼吸的亲密动作。

    这夫妻两人真是的,这算是怎么回事?

    也不知那两人看见我没有,反正我赶紧下了楼,并不是没见过,电影电视剧里这

    太平常,看地多了甚至让人乏味,可的真人版的,而悉的两个人,确实让人难为情,不由倒吸一口气。逃跑地速度就像是我做错什么事一样。

    刚一下楼,就碰上要上楼的顾阶。

    “王姑娘,这么着急去哪儿?”

    “嘘!”我想想楼上的人,示意他噤声,抓了他进了玉器坊。

    “王姑娘,出了何事?公子可是在楼上?”顾阶一脸不解。

    “啊……呃……那个,顾公子帮我挑一块玉吧,我不懂这个。”

    顾阶看我有些不对,也没有深问:“王姑娘要挑什么?”

    “啊……那个……什么都行。”

    顾阶笑笑:“姑娘不说要什么我怎么帮你选?”

    “不是的,我就随便看看地……”我一回头,看见浩谦的身影就要绕出来,连忙对顾阶道:“顾公子,我还有事先走一步了。”然后又回头嘱咐:“别和浩谦说见到我。”

    我惊慌逃窜,回到绣庄,吴掌柜看我慌慌张张的,看看外面问道:“你这是干嘛去了?喘成这个样子?后面有贼追你?”

    “外面没谁吧。”

    “真地遇上贼了?不过外面没人啊,你躲谁呢?”

    “没有就好,没有就好。”

    我拍拍心口,刚刚坐下准备休息,就看见浩谦一个大步走进来。我像个弹簧一样,直接弹起来,冲到后院,进了吴掌柜地房间,转身就要关上门,谁料我还是晚了一步。

    他用力推开房门,我不由倒退两步,这个人不是来找我算账地吧,老帐新帐一起算?

    “你,你要干嘛?”

    他冷冷地道。“我要干嘛?你说我要干嘛?”

    “我怎么知道你要干嘛。”

    “你不知道?你上我哪儿干嘛去了?”

    我看着他现在冰冷的脸,想起刚才被我看到地那副样子,实在觉得好笑,只好偏过头咬着嘴唇,不让自己笑出来。

    “我问你话呢。”

    “我没去你哪儿,你看错人了。”

    浩谦靠近我:“是吗?难道真是我看错了?”

    “很有可能啊。”我将谎言进行到底。

    “那你见我跑什么?”

    看来这个人今天是非要让我把话说明了。

    “我是……”又不是我被人发现了,我为什么要怕你,我吸口气:“是啊,我是去你那里了,怎么了?我是看见一些什么,怎么了?”

    浩谦这才笑笑,在一旁坐下:“你去找我干什么?”

    “不干什么,闲着没事串门不行。”

    “就是串门?”

    “还有……跟你道个歉。”我的声音含含糊糊,不想让他听得太清楚。

    “道歉不要那么小声。”

    我瞪他一眼,看他直直盯着我,脸上有些发热,又忍不住想笑。

    浩谦又站起来朝我走来,我下意识往后退了退。

    浩谦温和笑笑:“看在你今天还算诚实坦白,我决定了一件事。”

    我一脸警惕:“什么事?”

    浩谦抓起我的手腕:“和我一起去西域。”

    我等着着眼睛盯着他,嘴巴张着说不出话来。浩谦用手拍了一下我的头:“好好学骑马,不然在大漠里,可没人管你。”说完人已经出了屋门,留下一个脑筋还转不过来的我。



………【第七十五章 暖玉】………

    此后,每天拉着曹先生和铭儿在城外练习,水平发展月后,已经得到曹先生的认可,顺带着,铭儿也越来越好,自己也可以骑着马小跑了。

    我和浩谦还都没有和赵老爷提起我要去西域的事情,我知道他和我一样找不到合适的借口。这件事,如果可以去的自然好,如果去不了也是情况使然。

    一直拖到出发前几天,我才决定将这件事提前告诉赵老爷。

    走到赵老爷的书房外,却听到浩谦在里面,我不由的站住脚。

    “姨丈,浩儿有件事要跟您商量。此次和商队一同去西域,我像让静姝一同去。”

    片刻后,赵老爷问道:“为何?”

    “浩儿虽然帮您打理生意已有几年时间,但浩儿不敢忘记根本,静姝如今虽然面上是在帮我管理绣庄,其实浩儿已放手让她独自经营,从账务到里里外外,我都不曾插手,静姝却做的比任何时候都好,绣庄如今的利润和前景比任何时候都更好些,我想趁着这次的机会,让她也了解一些商队的情况,毕竟这是赵家生意的柱子,以后也好和我相互帮衬。”

    这是他的借口还是他的心里话?他是在多赵老爷说这份产业他并不贪图,拉我出去西域锻炼一下,回来和他一起经营,可是我算是什么人?我虽然是铭儿的娘,可是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我一直不让浩谦把绣庄给我的原因是,我不想白白受别人的好处,我不想白吃白住,所以就当是在绣庄打工,自己养活自己。

    “浩儿,休说这样的话,姨丈能将这么大的家业全部托付与你,我对你的信任还用怀疑吗?”

    “姨丈对浩儿信任,浩儿心里自是明白,只是浩儿身边也的确缺少一个帮手。静姝虽然是女子,但却是最好的人选。”

    “你问过静姝?她也是这样想的?”

    “还没有,不过我想她应该不会拒绝。”

    赵老爷一声叹息:“你们年轻人的事情还是自己决定地好,如果要去,你我就不必多说,静姝一个女孩子要多加保重。”

    “是,浩儿知道。”

    浩谦走出书房,看到门外的我。微微一笑便走出去,我跟在后面。

    “你都听到了?”

    “你心里就是这样想的?”

    “是啊。”我看着他,他的眼睛一如既往的坦荡。

    我本想责怪他没有提前和我商量过,不过转念一想又笑笑:“算了。能去就是好的。”

    浩谦和煦的笑笑,阳光下,两旁越发显得俊美,难怪舒云会在那种地方情不自禁……想着我又忍不住笑起来。

    “笑什么?”

    我赶紧打住。定定神问道:“浩谦,你为什么不去科举,要来经商?”

    浩谦叹口气:“人各有志。”

    “你志在商场?”

    “不可以?”

    “不诚实。”我边说边往前走了几步。

    “静姝!”

    “干嘛?”

    “你不愿帮赵家打理生意,是不想和赵家的钱有瓜葛?你想嫁人?”

    我回头冷冷地瞪着他。如果世界上还有第二个赵逸,我就嫁。

    “世上没有相同的两个人,但是会有相同的两颗心。”

    我一怔。两颗相同的心!

    要走了。我每天尽量地多和铭儿在一起。听他读书,看他和曹先生练剑。

    曹先生对铭儿真的很好。虽然有些严厉,可是并不缺乏关爱。曹先生不是个爱讲话的人,可是对铭儿却极有耐心,讲解一些问题的时候更是一遍一遍不厌其烦,我有时在一遍偷偷看,都难以相信这样一个大男人心思竟是如此周到细致,铭儿跟着他,不似过去

    知疯玩,变得有些沉稳。

    曹先生和铭儿在竹林里练完拳脚,漫步出来。

    “曹先生。”

    曹先生已经习惯我在这里偷偷看他们,倒也没有惊讶。

    “曹先生,铭儿进来可有进步?”

    “铭儿悟性极高,姑娘请放心。”

    “铭儿跟着你,我当然是放心地,所以我不再的这段日子,还请曹先生多加费心教导。”

    “姑娘要去哪里?”

    我一愣:“哦,是我忘记告诉先生,我过几天要和商队一同去西域。”

    曹先生很是意外:“姑娘要去西域?”

    我点点头,曹先生眉头皱起:“西域乃是苦寒之地,风沙极大,大漠中时常会有盗匪出没,姑娘还是三思后行。”

    我听得出他的关切,露出一个安慰的笑容:“这我都知道,可是机会太难得,不去地话我可能会后悔。”

    曹先生看出我心意已定,道了声:“那姑娘自己保重。”

    当晚,梳洗好准备休息,听到曹先生在敲门,我将他让进来。

    曹先生没有坐,直接说道:“姑娘既是去西域,不知这本书可有研读过?”

    我接过曹先生手上的书一看,是一本《大唐西域记》。这是玄奘法师西去印度回来后写下的。

    “此书将西域地风土民俗详尽记载,姑娘看了也许能多些了解。”

    其实这书我早已看过,还是和逸一起看地,很多我看不懂地句子,逸一句句翻译成白话给我听,那时候我就跟逸说,以后要是可以,就一起去西域,他也是很向往,说一定要去。

    “姑娘。”

    “啊?我会好好看的。”我只顾自己沉浸在回想中,差点忘记曹先生。

    “姑娘不会武艺,这个袖箭可用来防身。”

    袖箭?我只听说过。我伸出胳膊,曹先生替我固定在手腕上。

    “袖箭最多只能连射七箭,需要时,只要拨动这个机括就可。”

    我见这个东西小巧精致,而且像是全新地,不会是曹先生特意做的吧。心里十分感激,正要道谢,曹先生又取出一个碧绿的玉,样子十分简单,不大的一个圆圆的薄片,上面有一个小孔,穿过一根红色的丝绳,一面刻着大概是狼的图案,翻过去,刻着一个曹字。

    “这个……”这东西刻着他的姓氏,我不知他是何意。

    他微低着头,没有看我,默默道:“这个……这个东西曾陪着我度过许多劫难,姑娘可挂在腰间,回来还给一行便是。”

    曹先生说话的语气始终淡淡的,但我怎能不感动。可是面对着垂目的曹先生,我却觉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谢字只在心里回旋,说不出口。

    大概觉得我一直在看他,他终于抬起眼睛与我对视,我急忙闪开。

    “我不习惯在腰上挂饰物,不如就挂在脖子上好了。”

    曹先生看我将玉挂好,放进衣物里面,玉贴在胸口,透出一片凉意,我才突然反应过来,这上面刻着他的姓,我挂在胸口,是不是不太合适。

    脸突然变得很烧,我没敢去看他,手指捏着颈子里的丝绳,不知是该当面取出来还是继续这样带着。

    我该怎么说?别让他误会什么才好。

    “天不早了,姑娘早些休息。”

    没等我说话,曹先生身影就消失在门外。



………【第七十六章 妖精】………

    发的那天天气很好,虽然还有点春寒,不过已经的阳

    商队一行有一百人,我一身男子装束混在其中倒也不很显眼。领头的是以为姓黄的大哥,四十岁的年纪,留着胡子,但指挥起人马来,粗中有细,井井有条。他手下有两个副手,一个姓刘,一个行任,也都是经常出入西域的人,而且这两位最大的优点就是能懂得西域几国的语言。

    我的身份也只有几个负责的人知道,其他人都以为我的浩谦家的亲戚,带出来见见世面的,所以对我也都很友善。

    西出长安,第一段路程,是要从长安到达沙洲,也就是敦煌。虽然马背上都拖着沉重的货物,可的行进的速度并不慢。

    整日在马背上的颠簸可一点也不轻松,头几日,浑身酸痛,有时就干脆趴在马背上,后来慢慢适应了,便好一些。

    晚上休息,常常是荒无人烟的山区,我们会找一个位置比较好的地方,搭起帐篷,夜里还有人轮流巡夜,照管货物,如果有野兽什么的,守夜的人会叫大家一起将野兽制住,第二天又多了一份美餐。

    我的帐篷每晚就搭在浩谦的紧旁边,有时一边聊天一边就进入梦乡。

    一路上,因为比较累,我再也没有犯过失眠的毛病。看来失眠也是个富贵病,人要是累了,真是头挨着枕头就能睡着,每天四体不勤。无事伤春悲秋,活该我睡不着觉。

    眼看快到沙洲了,浩谦问我,想不想出去玩一玩?

    “可以吗?可是这么多……”

    “别说那么多,你只说想不想去?”

    我点点头:“当然想了。”

    浩谦一笑,叫来黄大哥:“我跟静姝先走一步,咱们到沙洲城会和。”

    浩谦用鞭子在我的马屁股上用力一抽,我“啊!”地一声,马儿就飞奔出去。就听见他在后面得意地笑着。

    两匹马儿并肩快跑。驰骋的感觉犹如飞翔。

    我喊道:“浩谦,我们去哪里?”

    “你知道‘月泉晓彻’和‘沙岭晴明’吗?”

    “鸣沙山和月牙泉?”

    “是啊。”

    我心里一高兴,“驾!”,后面的浩谦也加快了马速:“静姝。你比我跑的快吗?”

    风声在耳边呼呼响:“咱们比比?”

    马儿越跑越快,身后的沙漠上,留下两排马蹄印,一片扬起是沙尘。一串动人的笑声。

    “浩谦这里就是了?”

    “这里就是了。”

    美丽的月牙泉,神奇的鸣沙山。

    马儿在泉水边吃着水草,山上流沙犹如一幅幅织锦,风吹过。若有笛声响起。

    流沙柔软,被太阳晒的热热地,我们两个爬到山上。浩谦抓起一把沙子冲我扬起。一阵蛙叫般的鸣响。我也毫不客气回敬一把沙。然后顺着流沙急速下滑。

    也需的因为刚才的颠簸,我地发簪掉落。头发完全打散,想伸手去捡,可身体滑的太快,已经来不及,我回头看着也在下滑的浩谦,他顺手捡起,冲我摇摇手。

    月牙泉水清凉,我以水为镜,我背对着浩谦绾头发,风从背后吹来,总有几绺发丝被吹散,左右抓了几次,总不能完全握在手中。

    “唉,没见过这么笨的女人。”声音风一般掠过耳畔,头顶掳过浩谦地手指,他的衣袖轻轻摆动,轻抚过我的侧脸,我不自觉垂下双手。

    他三两下就打好了我的发髻,我回头看他:“咦?你经常给舒云梳头吗?好熟练啊。”

    浩谦脸一沉:“我是个大男人,也就会给你这种假女人梳个男人地发髻。”

    “哦。我原来梳的是男子的发髻,差点忘记了。”我眨眨眼睛“那你不给舒云梳头地?”

    “你很无聊啊。”说完瞪了我一眼,自己转身又上山了。

    谁无聊啊,我跑过去,猛地在他背后一推,料想着他摔倒地样子,不禁先发出笑声。谁料我自己出卖了自己,浩谦身子轻轻一闪,我就扑到在地。

    “静姝,你怎么摔倒了?”语气格外地关切。

    脸贴着砂子,觉得自己很失败,于是耍赖,闭着眼睛一动不动的趴着。

    我感觉他在像看一条死狗一般看了我半天:“你再不起来我自己去莫高窟了。”说完就要走,我猛地伸出胳膊,拽到他地脚腕,某人如我一般趴在地上。

    轮到我大笑了,赶紧爬起来跑开。可还没笑过三声,浩谦就追上来,我头顶一松,刚才绾好的头发又落下来,而我的发簪已经插在他的头上。

    “有本事自己想办法!”

    我气结,又没有办法,只好披头散发的瞻仰了伟大的莫高窟。

    上学时就一直想来看看的地方,终于让我见到了。

    千年多后,这里经过西方所谓考古学家的瓜分,许多的壁画已经基本看不到了,而我有幸能亲眼目睹,是幸运吗?

    我用话搜触摸着栩栩如生的壁画,如同对待珍宝般,恨不能将这些东西都装进眼睛里。

    “静姝,你信佛?”

    “怎么了?”我应着他,目光不曾离开这些宝物。

    “看着你好虔诚。”

    “这都是无价之宝。”我转过身对着他:“也无许现在还不是,可是千年之后,你知道莫高窟会是什么样子?”

    “要是能经历千年,那这一定是个宝。”

    “何止是个宝,那就是珍珠中最亮的一颗夜明珠。它经过一千多年的积累、沉淀,花了多少人的心血,经历了多少风霜,也许已经不是你我现在看到的模样,但是依然光芒四射。还有这鸣沙山、月牙泉,一千多年,也许两千年后他们还都在……”

    浩谦凝神看着我:“说的好像你跨越了一千年的时间一样。”

    我心里一跳,赶紧掩饰道:“我要真跨越一千年,你还不当我是个妖精?”

    “不会的,你本来就是妖精。”

    我两手合十,对着佛像道:“佛祖,我不是妖精,我的发簪是被他抢走的。”



………【第七十七章 大漠】………

    骑马赶到沙洲城外,我伸手向浩谦要我的发簪:“总不能让我这样进城吧!”

    他竟然挑着眉毛看着我,一副你奈我何的样子。

    我跳下马,走到他旁边,狠狠抓着他的胳膊,用力扯下一条布来,然后把他的胳膊又甩掉。整个过程,他没有做出丝毫挣扎,任我宰割。我把头发拧了一个发髻,用布条缠好,牵着马儿进了城,城里早有黄大哥留下接应我们的人。

    进了城,说明今天不用再睡帐篷,可以住店。

    客栈很简陋,很像新龙门客栈的样子,虽然老板不是一个叫做金香玉的女人,可是认得黄大哥,因为每次从这里经过,黄大哥总会带着商队在这里投宿,所以对我们也格外照顾。

    我一个人住一间屋子感觉真是好,让人送了一大桶热水,好好泡个澡,洗去身上的沙尘。

    刚整理好自己,浩就听到有人敲门,我开了门,浩谦的头发湿湿的站在门口。

    “有事?”

    他的头似摇非摇。

    “那你是来还东西的?”

    他眼睛看看我的头顶,仍然是那一条破布,然后又摇摇头。

    “没事我要睡觉了。”说完我就关了门,浩谦一手撑住门,一脸讨好的笑容。

    “静姝。”

    “干嘛?”

    浩谦另一只手从背后伸出,上面挂着两件衣服。正是今天穿过的:“帮帮忙吧。”

    我瞪着眼睛盯着他,真是地,居然让我给他洗衣服。浩谦闪进来,把衣服塞到我手上:“听说你最贤惠,这样一个小小的忙对你来说一定不算什么。”

    不算什么,除了铭儿,我还没有给谁洗过衣服呢。

    浩谦拉着我坐下,“你看,你的头发髻又没有打好。还得我给你帮忙。”

    随手扯下我头上的布条,拿着梳子,帮我梳起来。

    刚洗完澡,头发还是湿的。梳了两下,浩谦又从旁边拿过一条半干的手巾,在我头发上揉搓。“你看你,头发还没有擦干就绾起来。”

    这种绾发梳头的活让他来做似乎太不对劲了。我夺下手巾,后退两步:“不必讨好,我自己来就行,你放下衣服。可以回去睡觉了。”

    他又看看我的头发,眼神中带着一丝留恋,“那多谢了。我明早来取。”然后转身去睡觉了。

    他莫非对头发有什么特殊的感情。今天就两次摆弄我地头发。这种习惯么。就比如有很多小孩子睡觉前一定要摸着妈妈的手或者头发才能入睡,他这么大的人难道还改不掉?以前也没发现啊。那舒云不在。他这些天是怎么睡着的?

    我拍拍自己地脸,回回神,想什么呢!

    我抖开他的衣服,看着袖子上残缺的一块,找来针线,仔细补好,直到看不出有明显的痕迹,然后洗好。值得庆幸地是只是两件外袍,没有他的内衣。

    第二天早起后,大家伙准备了大量的食物和水,下一步就要出阳关,沿着塔克拉玛干沙漠的南缘去善,然后是楼兰、于阗、莎车、疏勒,也就是我们行程地最西边。从疏勒返回,则要走另外一条,大致的沿着沙漠的北边缘从疏勒到姑墨、龟兹、焉耆、高昌、伊吾,返回瓜洲,进嘉关,回长安。

    其实这个时候已近有很多翻阅葱岭,到中亚、西亚。甚至到达欧洲地商队,只是我们这次并没有计划要走那么远。

    听黄大哥说那些地方他过去是去过地,从咸海,里海,过碎叶、阿斯特拉罕到了君士但丁堡,也就是后来地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

    这样一个荒无人烟地地方,漫漫黄沙,若是没有像黄大哥这样熟悉地理位置,多次出大漠的人做向导,想要走出去,简直是比登天还难。就算带上足够的食物和水,在这里不辨方向,迟早也要完蛋,

    出阳关时,黄大哥就给商队就换了好多骆驼,驼铃叮叮当当的,在黄沙之中显得十分悦耳。炎炎烈日烤的我皮肤发疼,看看黄大哥他们,好像丝毫不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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