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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话八戒-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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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当时卵二姐就瞪大了眼睛,倒吸了一口冷气。
没有妖精比猪刚鬣更男人的了。
于是卵二姐对自己的容貌从心底产生了一种强烈的不自信的感觉。男人无法对女人动心的理由似乎很简单,起码卵二姐是这么认为的,无非是男人太监或者女人太丑。
“你说我美吗?”卵二姐在一次新浴之后,披着薄如蝉翼的纱巾,妖娆的胴体柔软的像一滩水沾染在猪刚鬣的身上。
“好吃!”猪刚鬣坐在石桌边,一伸手就将一大块屁股塞进了嘴里,他的眼睛盯着石桌上盛着一只烤鸡的盘子。
“我身材好吗?”卵二姐的眼睛眯起来,仰头看着猪刚鬣,一头乌黑的秀发,瀑布般的倾泻下来。
“要是清蒸的可能更还吃!”猪刚鬣嘴里发出“吧嗒”“吧嗒”的吃肉的声音。
“好吃,为什么不我吃了——”卵二姐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腻歪的不行,仿佛身上没有了力气一样,整个身子都挂在猪刚鬣的身上,雪白的肌肤泛起一层粉红。
好烫!卵二姐感觉自己的身子好像着了火。
“妖精不吃妖精!”
“噗通!”卵二姐无力的跌倒在地上。她确实感觉到心里有一团火在燃烧,是怒火。
“哐当!”洞府里发出了单调的声音。石桌上的盘子和鸡肉落在地上,卵二姐愤愤的掀了桌子,然后气冲冲的进了洞府里的房间。
猪刚鬣看着妖娆的身姿走进了房中,不由叹气,伸手捡起了地上的烤鸡,用袖子擦了擦,一口咬下了一只翅膀。
“其实,我只想做个简单点的妖精。”猪刚鬣一边嚼着,一边好似叹气的说了一句,但是这句话偏偏就送进了洞府里,钻进了卵二姐的心中。
简单点的妖精?卵二姐有些迷糊,难道现在做妖精的都挺复杂吗?难道现在妖精打家劫舍,收点过路过桥费不是一种简单的不再简单的生活?几乎不用操心,也不用讲理,全凭武力就行了。
“该死的猪精,糟糠的夯货!”卵二姐心里没来由的一阵烦闷,低声的啐了一口在地上,明明是头猪精,偏生没有做妖精的自觉性。
是的,猪刚鬣没有做妖精的自觉性。什么才算是妖精呢?好色?暴力?抢劫?吃人?这些好像猪刚鬣一点都没有沾染上。
“我想种地!”猪刚鬣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嘴角歪了歪,带着笑意。
“什么?”卵二姐听了,几乎怀疑自己的听觉除了问题。然后她就冲出了房间,叉着腰站在了猪刚鬣面前。
“我说,我想种地!”猪刚鬣笑起来的时候,露出两颗獠牙。这句话从一个妖精口中说出来挺惊世骇俗的了。
第七十三章 高老庄
第七十三章高老庄
“不行!”卵二姐几乎没有思考就跳起了脚。一个只会种地的妖精,绝对是不称职的妖精,一个不吃人的妖精绝对会让其它妖精笑话的。
“你必须要吃人!”卵二姐说这话的时候几乎是咬牙切齿。
吃人对于妖精来说几乎是一件日常事务。这是妖精的本质决定的。
福陵山过往的人不多,因为这里吃人的妖精不多。卵二姐本来是不吃人的,但是为了培养猪刚鬣,使他在妖精界混出名,她决定开始吃人。
猪刚鬣没有种成地,因为他正在山岗上守着不远处的那处路口。看着是否有人从这条路上经过。因为今天必须要抓一个人交给卵二姐,这是卵二姐的命令。
猪刚鬣靠着树干,打着瞌睡。阳光很暖和,透过树叶照在身上,有种懒洋洋的感觉。微风过处,他一只常常的耳朵轻轻的煽动了一下。
是人的气味和声音。
猪刚鬣一骨碌爬起来,望向了路口。没错,有人。
一个背影佝偻的老人,蹒跚的横着路口,往山上爬来,他的腰间别着一把斧子。一个年老的樵夫,他喘息着停了下来,然后抡起斧子,砍柴,就在猪刚鬣的不远处。
“哗啦!”一声,一捆砍好的柴,落在老人的面前。
“拿走吧!”老人抬头的时候,就看到了一张猪脸,嘴巴微微的一裂,露出两颗獠牙。
“妖怪——”老人的斧子落在地上,即便是佝偻的身子,也居然跑得飞快,转眼就不见了踪迹。
猪刚鬣的微笑凝固在脸上,不禁叹了口气。捡起地上的斧子,斑驳的斧子,并不锋利,但是却刺伤了他的心。他不过想要帮帮这个老人。
猪刚鬣又靠着树干坐下来,不觉有些好笑。没想到自己又干回老本行了。做人的时候做山贼打劫抢钱抢人,没想到错投了猪胎,成了妖精还是得打劫抢人,只不过这回可能还要吃人。但是自己真的可以吃人吗?
日头渐渐的上来,猪刚鬣发出了鼾声,惊飞了附近的几只鸟雀。
路口缓缓的爬上来一个人影,在阳光下显得有些迷糊。
“该死的天气,大热天的,怎么就使唤我出来,不就是往王庄送点玉米面?想我一个高级家丁,怎么就干这种事?随便拍个初级家丁去就好了!也不知道老爷怎么想的。”年轻人满脸都是汗,背后的竹篓里装着一小袋玉米面。
年轻人挪着到一颗大树下,一屁股做了下来。
“累死了!”他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用衣袖抹了一把脸上的汗。
“贵姓?”忽然一个声音在身边响起。
“高!”年轻人本能的回答,“高才,不知兄弟如何称呼?”说着就扭转了一下头,他的身旁时一位身材魁梧的大汉,浓眉大眼,虎背熊腰,穿着一身葛布汗衫。
“姓朱,朱刚烈!”大汉紧挨着高才坐下来,从腰间摸出一个葫芦,张口就灌了一口水,然后抹了抹嘴,递给高才,“喝点?”
高才点了点头,接过来,也不客气,一扬脖子就灌了一大气。
“听说这带有妖怪,你竟然敢一个人跑上山来?”朱刚烈结果葫芦,看了高才一眼。
高才笑道:“兄弟有所不知。这里确实有妖怪不错,但是据说这福陵山的妖怪是个女的,心底挺好的,这里过往的人没有一个被她抓的。最多就是隔不久,庄子里就会派人到这里献上一些猪牛羊鸡鸭鱼之类的东西。倒是相安无事!”
“妖精哪有不吃人的?”朱刚烈很显然不相信。
“嗤——”高才很显然不屑朱刚烈的话,“不吃人的妖怪才是好妖怪,妖怪也要分好坏的。不然这福陵山附近哪会有这么多庄子?”
这是实话,福陵山附近是人烟最多的地方。朱刚烈微笑着点了点头,长长地出了一口气,然后站起来拍了拍高才的肩膀,“既然如此,就赶快走吧,别耽搁了!”
猪刚鬣看着高才的身影消失在路口,这才眯起眼睛看了看头顶的阳光,很亮很耀眼。
“你果然不是做妖怪的料!”他的身后一声幽幽的叹息,“现在我真怀疑你说的话是不是真的了。”
“那句话?”猪刚鬣憨笑着,一回头就看到了卵二姐凝眉下的眼睛。
“你是个神仙!”
“早该相信的。”猪刚鬣还是憨憨的笑,“如果因为说真话的人长得像妖怪就不相信他的话,其实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
“好吧!”卵二姐像是下了很大的决心,“既然你想做个农夫,那么我就答应你了。”这对卵二姐来说是个艰难的决定。因为这样做了,从此之后就要过上妖不妖,人不人的生活了。但是谁能预测得到这种生活到底会让一个妖精变成什么样呢?人妖?
卵二姐带着很纠结的心情答应了,因为她知道自己勉强不了这头猪精去吃人。不吃人的妖精能在妖精界立足吗?
这点卵二姐想不到,也不想去想。这头猪精已经是自己的夫君了,那么就只能夫为妻纲了。
猪刚鬣很显然对卵二姐的这个决定很满意,当天晚上就这鸡屁股喝了一点酒。对着挽着发髻,贴着花的卵二姐。
酒是色之媒,茶为花博士。这句话说的很对。猪刚鬣现在就有点醉了,他的醉意浓浓的化在眼睛里。
眼睛里有一位绝色的女子,白色的衣裙,就像一尘不染的白云,就在自己触手可及的地方。
“织女?”猪刚鬣的嘴里很显然吐露出来的是一个女人的名字。
“嫦娥?”他摇晃着脑袋,挣扎的起身了。
“雪儿——”他要将眼前的那团白云搂进怀里,步履酿跄。
白云轻轻巧巧的飘飞,躲过了伸出的手。然后又停在眼前。
“织女?”猪刚鬣再也撑不住,在白云前,“噗通”一声倒了下去。
一切都是朦胧的,猪刚鬣的手触摸着一片片柔腻的肌肤,仿佛就在白色的云端里呼吸着。他的手在山岚起伏的地方探索,吮吸着清晨露水一样的甘醇。
黑发在空中飞散开,就像散开的心绪。
山洞的绣榻上,猪刚鬣鼾声如雷,他仰天躺着,在沉沉的睡梦中,发出一阵一阵的鼾声,伴随着他凸起很高的肚子起伏在空气中。
“冤家!”
他的身旁,一只玉臂婉转支撑起雪白的上身,轻纱掩映着起伏的山岚,一根玉葱般的手指在猪刚鬣的肚皮上轻轻的滑动。
“唉——”是一声长长的叹息,仿佛整个心都要从樱桃一般的嘴里吐了出来,忧愁的眼神,还有隐藏的笑意,在手指的滑动中仿佛要融入那肥硕的体内。
卵二姐站在洞外,外面已是星月当空。
“呵——呵——”猪刚鬣像是猛然从梦中惊醒,上半身直直的就竖起来了。是的,只是一个梦,梦里的人绝不会出现在自己面前的。
他向洞口走去,看到一个月光下白色的影子,一霎的错觉,让他几乎叫出了一个心底最深处的名字。
“你醒了?”白色身影并没有转身,“昨晚你叫了一个人的名字365次。”
第七十四章 神仙?
第七十四章神仙?
猪刚鬣瞪大了眼睛看着她,张了张嘴,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是个叫雪儿的。”卵二姐叹了口气,“我想应该是个绝顶漂亮的女孩子吧!”
猪刚鬣点了点头,他无法否认。
“你还叫了一个人的名字730次,是一位叫嫦娥的。”卵二姐忽然笑了,“是月宫里的那个女人吗?”
猪刚鬣长大了嘴巴,瞪大了眼,条件反射一般点了点头。
“昨晚你还叫了一个女人的名字。”
“谁……谁啊?”猪刚鬣犹犹豫豫的说。
“织女。”卵二姐勉强笑了笑,“但是你只叫了她两次。”
“真的?”
“是真的,然后你就再也没有叫出任何人的名字了!”卵二姐回过头,忽然冲着他嫣然一笑,“我猜,在你心中最重要的那个应该是织女吧。”
猪刚鬣“呵呵”的咧开嘴:“你觉得我可能和她们有关系吗?”
卵二姐凝神看了看猪刚鬣,然后点点头道:“很显然,没有关系。”没有关系吗?卵二姐不能回答自己的心,女人总是最敏感的,哪怕是个女妖精。
“明天我赔你去种地。”卵二姐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就转身进了洞府,看也没有看一眼猪刚鬣,她的心底有种难以言表的感觉。
月华如水,照在她身后被风撩起的白纱巾上,让猪刚鬣仿佛有了一种错觉,月下的女子,月下如水一样的女子,仿佛就像心中的影子一样。
他抬头看了看月亮,鼻孔里发出很响亮的鼻息声,然后转身进了洞,看了看躺在床上的白衣的女子,在地上躺了下来。刚躺下的时候,风中仿佛还有叹息的声音,幽幽的,就像一根钢丝弦,轻轻的将自己的心刺痛了一下,又倏地游离开了。
福陵山有很多未开垦的荒地。因为此前根本不可能有妖精肯放下打劫、吃人的买卖去种地,但是自从猪刚鬣来了之后,荒地就变成了良田和菜地。
尽管日头正盛,猪刚鬣抬起头的时候,一滴汗珠在额头滑成一条溪水,淌进了他的嘴角,他伸出舌头,在嘴角一卷,汗滴消失。咸咸的味道。
他的钉耙终于有了另一种用途——耙地。这或许是当初王母和碧水都没有预料到的结果。神兵利器并不一定要去杀人,杀人的并不一定都是神兵利器。
一阵风吹过,满山的金黄麦子在风中起伏成浪,浪中的另一头,一位头扎碎花布头巾的女子,穿着棉布的碎花布衣裳,挎着篮子,弯着腰在麦田里拾起一支支稻穗。
猪刚鬣咧开嘴,笑得“呵呵”有声。然后他抬头看了看天空,白云一朵一朵,在阳光下,安详而轻盈。
“爱情是什么?”猪刚鬣不想思考这个问题了,这样的日子过得安逸而有舒适,白云尽管招手可来,但是人已经不是以前的人了。
“老猪!”那边的麦浪中,传来了亲切而又满足的声音,“我回家做饭去了,今天我到附近的高老庄换了几斤老酒。”
福陵山在已经不收附近的庄子的贡品了。这是猪刚鬣要求的,卵二姐也附议的规矩。
卵二姐从来没有像这一年来快活过。她微笑着,快乐的在洞府的石桌上摆上了碗筷,还有一壶酒,然后在一个杯子里斟满了酒。
她几乎有了一种错觉,仿佛就像人间的普通女人一样,等着劳作的丈夫回家,然后快乐的吃一顿饭,然后两人在夕阳里坐在田埂上聊天。
是的,这几乎是错觉,感觉到自己根本就不是一个妖精,而是人世间普普通通的一个女人,一种平凡的幸福,就像不断流的溪水在心中流淌。
原来妖精还可以这样生活。这是卵二姐一年之前绝对没有想到的。还有更让卵二姐从心底感到高兴的,就是猪精晚上叫那些女人名字的次数越来越少了。
总有一天,要让他的嘴里叫出来的是自己的名字,而且只有自己的名字,而且次数要一万次。卵二姐从心底涌起一股自信。
她坐在洞府前的一块石头上,一手支在自己的膝盖上,手掌托着自己的下巴,傻傻的笑了。一个女妖精的幸福观其实比人的更简单。
她为未来设计想的出神,以至于丝毫没有察觉到周围。
“好香啊!”一个声音忽然从她的侧面传来,带着猥亵的笑。
“是好香,好香,是18年的女儿红的香气。”另外一个声音吧嗒了一下。
卵二姐回头时,就看到了两个人,一个胖乎乎的穿着邋遢僧袍的和尚和一个穿着同样邋遢道袍的干瘦的道士。
“女施主有礼了!”胖和尚向卵二姐打了一个稽首,然后眼睛不时的瞟了瞟洞府内。
卵二姐站起身,很平静的朝着两个人福了一福,“两位出家人可有事?”
那道士哈哈笑道:“当然有事,我是白眉道长,这位是菩提大师,我们都是神仙。”那胖和尚连忙点了点头。
“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卵二姐心里一紧,纤纤玉手拽成了一个拳头。
“刚才我们在这里看到妖气冲天,就知道这里有妖怪!”瘦道士捋了捋胡须,摇头晃脑的说。
“我们当神仙的职责就是降妖伏魔!”胖和尚道。
卵二姐忽然嫣然一笑道:“那你们找到了妖怪了吗?”
“找到了!”胖和尚和瘦道士齐声道,“就是你!”
“那你想把我怎么办?”卵二姐脸上似笑非笑,但是她已经将无形的凤凰刺化形在手中。她隐隐的感觉到这两个人确实就是神仙,而且修为不低。
“为什么不请我们进去喝一杯?”胖和尚好像忍不住了酒香的诱惑。
“你们到底想要干什么?”卵二姐的戒备心越来越浓。
“我们不过想要喝几杯女儿红。”瘦道士笑道,“虽然我们也降妖伏魔,但是从来没有想过要降服一个不吃人只种地的妖精。”
卵二姐紧紧的盯着他们,终于说了一句:“进去吧!”
酒,是人间的极品。哪怕是神仙喝了,也忍不住赞不绝口。
“好酒!”胖和尚喝了一大杯,仿佛叹息一般的说了一句。
“可惜还比不上桂花酒!”瘦道士忍不住也叹息了一声,“可惜再也喝不到桂花酒了。”
“你喝过桂花酒?”胖和尚忍不住了。
“当然,那年我去月宫做客,吴刚请我喝的,就一杯,那人也忒小气了一点。”瘦道士大笑,“不过快要成为绝品的酒,喝一点酒少了一点,吝惜一点也是对的。”
“桂花酒?”卵二姐终于忍不住插言了,“还有比女儿红更好喝的酒?”这个疑问并不能怪卵二姐见识短浅,因为终日在福陵山中为妖,她确实没有喝过比女儿红更好喝的酒了,她以为女儿红就是天上人间的极品。
“哈哈,桂花酒岂是女儿红可以比拟的?”胖和尚大笑,“就算桂花酒的出处,也远远比这女儿红传奇的多!”
一种酒居然还有一个传奇。
卵二姐的好奇心被强烈的勾引起来了。特别是胖和尚说桂花酒的传奇,就是一个爱情故事的时候。
爱情故事,哪怕是对女妖精,也有着致命的诱惑。人间、仙界、妖界的雌性都不例外。
“那还得从天上的一个神仙说起,他叫天蓬……”胖和尚慢悠悠的说。
第七十五章 偶遇
第七十五章偶遇
卵二姐坐在石桌前已经很久了,桌上只剩下了一些鸡骨头还有已经喝干了的酒。菩提大师和白眉道长醉醺醺的走了,他们走了之后,留下了一些故事——关于桂花酒的故事。
桂花酒的故事其实不是讲酒的故事,而是讲的神仙和人的故事。卵二姐坐着一动不动,就像是一尊雕像,因为她知道了故事的主角。
原来他真的是个神仙。
原来他真的是个盖世的英雄。
原来他真的是个知性知情的人。
原来他并不是生来就是做妖精的。
小麦成熟的芳香似乎弥漫在福陵山的每一个角落。卵二姐终于站起来,远远的眺望着,阳光渐渐的斜照在她的身上,让她的碎花头巾在风中扬起了一角。她能够看到他,他在麦田里憨厚的身影。
这无关视力,只在心里。
他也能感觉到她,这无关牵挂,只在习惯。
是的,现在猪刚鬣已经习惯了,习惯在夕阳快要到来的时候,去洞府的石桌上,温一壶酒,就这肥嫩的蒸鸡或者烤鸡将自己喝得半熏半醉;习惯了那白玉一般的素手为自己调羹的感觉;习惯了坐在自己对面的小妇人一般的女子,默默的凝视自己,对自己微笑。
猪刚鬣眯起眼睛,穿梭在麦田里。麦田的香味扑面而来,仿佛淹没着自己所有的阴翳的心,以至于他的嘴里还哼着小曲,一路轻快的就走过了麦田梗。
他扛着钉耙,仿佛就是一个晚归的农夫。
“我回来了!”猪刚鬣到了洞口。
但是洞府里很静,静得让猪刚鬣的心没来由的一阵慌乱。他轻轻的走进去了,洞府里干净的一尘不染,也空无一人。
洞府里熟悉的味道中夹杂着一丝曾经忘却了很久的气息——神仙。是的,这里有神仙来过了。
猪刚鬣的手猛然一紧,手中的钉耙蓦然浸出一层冷莹的光。他狂风一般的卷出了洞府,跳上了云层。整个福陵山都在他的视觉笼罩之中,但是他却没有看到那熟悉的碎花布的头巾和衣裳。
“神仙?”猪刚鬣颓然的从云端跌落下来,他静静的坐在洞口。努力的想要回忆起这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的神仙的气息。
没有了卵二姐的洞府,显得冷清了很多。冷得猪刚鬣都不想一个人呆在里面。没有了卵二姐的福陵山,却还是福陵山,只是那麦田即便是在夜里,也还有麦花香。
猪刚鬣终究没有想起,他只能试试运气,看看卵二姐是不是会回来。
月亮升起来的时候,猪刚鬣没有等来拿熟悉的身影。他呆呆的看着月,仿佛那里有一双冷清的眸子在看着他,映照着他的心。
月升月落,猪刚鬣终于失望了。
七天七夜的等待,仿佛让他再次经历了生与死的考验一样。
第八天的早上,猪刚鬣照样拿起了钉耙,往麦田走去。卵二姐已经不会回来了,这点猪刚鬣心里已经很肯定了,但是他也知道,卵二姐会没事的,因为在第七天的晚上,他终于记起了那曾经熟悉,现在让他陌生的神仙的气息是谁了——菩提大师。只要是他,卵二姐就会没事。
没有卵二姐的生活,有些冷清,但是猪刚鬣以前也是一个人,只是少了一些曾经熟悉的感觉。
小麦熟了,满山陇上一片金黄。
猪刚鬣已经准备好了五大车小麦,每辆车都堆满了用麻袋扎好装的满满的小麦。他要去附近的高老庄换一些女儿红,这些事平常都是卵二姐做的。他要将这些酒埋藏起来,等着卵二姐回来。
他坚信她会回来。
通往高老庄的路被猪刚鬣平常就修整得比较整齐了。高老庄就在道路尽处不远的地方,绿柳红花,在秋日的暖阳中,几缕炊烟在风中歪歪斜斜的飘荡,就像是喝醉了酒的醉汉。
“小姐,你慢点!”一声清脆的声音在秋风中格外的明晰。
风中还有一串铃铛的飞扬的笑声,红色的枫叶在飞扬的发丝边,轻轻的偷去了一抹清香——少女的清香。
白色衣裙,翠绿荷边,红色枫叶,蓝色天空,蝴蝶纸鸢……
“小姐,我们回去吧,晚了当心老爷骂人!”翠绿荷边的少女停下来,喘着气,弯着腰,带着笑的脸上,透出一丝担忧。
“小荷,我都不怕,你怕什么?”白色衣裙的少女停了下来,丝线在手中优雅的划着圈,纸鸢在天空中就像翩然的活着的有了灵魂的蝴蝶。
“小姐——”小荷拉长了声音,显得很委屈,“到时候,老爷也只会骂我的,每次都是我受罪,你倒是玩痛快了。”
“好啦,好啦!”白衣裙的少女很显然没有尽兴,但是她还是开始收线了,白皙的手,在白纱的袖间,悠扬的扬起,收拢。
翩飞的蝴蝶,在空中婉转而下。
“有人来了!小姐。”小荷忽然惶急起来,快躲一躲。
白衣裙少女下意识转过头,就看到了远处一个人高大的身影,也有些急了,素手轻扬,线收的急了,那蝴蝶在空中忽转了一个圈,挂在了高大的树梢上。
“糟了!”白衣裙少女跺了跺脚,顾不得陌生的男人就出现在自己的面前了。她仰着头撇着嘴,恨恨的看着树梢上的蝴蝶。
“小姐,要我帮忙吗?”一个沉沉的声音在旁边传来。
“你帮我拿下来吧!”白衣裙少女跺了跺脚,斜着眼睛看了看那个男人。憨厚的脸平静的像一湖水。
高大的男人,身手却很敏捷,他几乎只用了两个起纵,就到了树顶,很轻巧的取下了纸鸢,纸鸢在他的手里,高高的举起,和他一起从树上跃下来,就像蝴蝶在空中翩然起舞一样。
“谢谢你!”白衣裙少女脸上微微泛出粉色。
“走吧,小姐,快点!”小荷拉着少女,飞快的往来时的路上飞跑。就像她手上的蝴蝶一样,翩然的,就像风中舞动。
“那个男人好奇怪!”小荷埋怨着。
“不奇怪啊?”少女轻笑着。
“你见过可以拉五辆装满小麦的大车的人吗?”小荷心有余悸。
“他刚才拉着五辆大车?”少女笑着,一个拉五辆大车的人,真的很奇怪,不过奇怪的人总是诱惑着人想要去了解。
但是……但是这个人我认识吗?为什么会有一种相识了很久的感觉,就像很自然而然的叫他爬树取纸鸢一样。
这个人我认识吗?男人拉车的手同样也颤抖了一下。
这种感觉让他不由的从内心深处泛起了多少年的回忆。
她一定是自己熟悉的某个人。
嫦娥?雪儿?织女?男人的心随着手,轻轻的颤抖起来。
第七十六章 招亲
第七十六章招亲
高翠兰就像手中的蝴蝶一样,翩然的飞翔在秋风中,还有她一路遗落的银铃般的笑声。她是高老庄的老庄主的女儿,就像所有的千金小姐一样,她的美丽就像飘忽的捉摸不定的风。
“胡闹!”庄子里的堂屋里传来了苍老的怒气匆匆的声音,“那有大户人家的女儿到处乱跑?完全没有一点大家闺秀的样子。”
高翠兰俏皮的吐了吐丁香小舌,朝着小荷做了一个鬼脸,轻轻的提起裙子,从偏门往自己的闺房而去。
“站住!”仿佛具有定身法的声音威严的从身后传来。
“爹爹!”高翠兰一脸的委屈,娇俏的鼻子发出轻轻的啜泣声。
高太公看着高翠兰怯怯的摸样,不禁叹气摇头。尽管知道女儿是故意装出这幅摸样,但是总是狠不下心来罚她。
“回房去,将女儿经抄写五遍!”高太公摇摇头,转身对小荷呵斥道,“小姐再出去,打断你的腿!”说吧便拂袖而去,只剩下委委屈屈的小荷,将调皮的吐舌头的高翠兰拉进了房间内。
高老庄在秋天的暮色中,显得有些苍茫,黄叶、碧水、秋风、枯枝……仿佛就像一幅水彩,还有在天空呼啸而过鹧鸪的声音。
高翠兰百无聊赖的托着香腮,静静的看着窗外,她的心随着窗外的那篇秋叶,飘荡起来,洁白的纸在桌子上,被风卷起,沾染了墨迹。
“那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这个问题在高翠兰安静下来的时候,就像潮水一样涌了上来。
“奇怪的感觉!”高翠兰的心仿佛被猫爪捞了一样,她很想回到庄子里,去看看那个男人,为什么会给自己这样的感觉。
“小荷!”高翠兰悄悄的唤了一声。
门外传来一个哭丧着的声音:“小姐,千万别求我,再让你出去,老爷非打断我的腿不可了!”
“就这一次!”
“小姐,你哪一回不是这么说的?”
……
猪刚鬣是第一次来高老庄,因此他也是第一次见到高太公——一个看似慈祥和蔼的老头子。
高太公也是第一次见到一个可以独自拉着五辆装满小麦大车的汉子——一个貌似忠厚的年轻的大汉。
“好小伙,你叫什么名字?”高太公看着猪刚鬣微微的笑起来,这是一个力大无穷的忠厚的小伙子。
“朱刚烈!”大汉很恭敬的拱手行礼。
这还是一个懂礼的小伙子。
“家住哪儿?”
“福陵山西。”
“家里有几口人?高堂还在否?”
“家里就只得我一人,无兄弟姊妹,父母早已过世。”
“家里种了多少地?”
“不多,只够养家糊口!”朱刚烈保持着一贯的恭敬,没有丝毫的厌烦。
“嗯,果然是个勤俭的小伙子,难为你了!”高太公捋须而笑,看的朱刚烈左眼皮不由的跳了几下。左跳欢喜,右跳财。难道今天我有喜事?朱刚烈暗想。
“贤侄原来辛苦,不如就在庄内盘桓几日,需要换什么日常杂用之物,只管告诉我,我自会安排人去做,若是准备妥当,然后再送贤侄上路如何?”高太公着看着朱刚烈,微笑一直挂在嘴角。
“恭敬不如从命!”朱刚烈恭敬的行了礼。然后高太公让高才带他下去安排。
“是个好小伙!”高太公看着谨守礼仪的朱刚烈,不由点头而笑。这是他今天的第十次不由自主的笑出来了。他自认为自己六十岁的眼光,看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是绝对不会走眼的。
三天的时间不长也不短。至少在猪刚鬣的整个人生之中,只不过是短的可以忽略不计的时间。但是这段时间却又很长,长的他等不到那个他在路上遇到的看上去很熟悉的少女,还有她银铃一般的声音和白云一般的裙子。
朱刚烈三天的时间里做了很多事。因为他不想让自己闲着,闲着的话,他就要不由自主的想那白云的裙子,还有在麦田中扬起的碎花的头巾。
在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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