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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面公子-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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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就在他站起身来的时候,忽然有一个阴气森森的声音道:“我在家,你找谁?”
声音显得突兀而诡异。
连启云一愣。他试探道:“你是谁?”
那人喋喋怪笑道:“我?我当然是这屋子的主人。你要不要进来看看,这里很热闹的,你是我这个月的第三十二个客人。”
他似乎很好客。
可连启云却实在想不出什么样的客人会喜欢这样臭气熏天的环境。
不过他有他的目地,他对烈马堂所有的奇人奇事都有浓烈的兴趣。
所以他不但没被吓跑,反而道:“好,我进去,不过至少你要把门打开吧。”
窄窄的门晃动了两下,吱呀一声开了。
连启云小心翼翼地钻了进去。还没等他双眼适应环境,看清这个狭小的世界,似乎有一阵风掠过,门又呯地一声关住了。
屋里很黑。没有窗没有门的屋子当然黑。
连启云只能依稀看见一个人站在自己面前,这人很高大,见了连启云他“咦”了一声,道:“我还以为是谁?原来是你。”
他居然认识连启云,他居然能在这么黑的环境下看清他的脸。
连启云问:“你昰谁?”
那人讶然道:“你难道不认识我?”
“我得了失魂症,我什么都不记得了。”连启云痛楚地说:“所以我才会到处乱跑,我希望我能找到我失去的记忆。我听说,有些地方,因为给人留下的印象异常深刻,常常能唤醒失魂者的记忆。”
“这里是那样的地方?”
“不是。至少我还没有想起你是什么人?”
黑暗中,那人似乎窃笑了一下。他忽然道:“如果我说我不是人,你信不信?”
当然不信。连启云才不信世上有什么妖魔鬼怪。
装神弄鬼的,往往是人,而不是鬼。
那人道:“如果你不信,你可以摸摸我的脸。”
连启云傻愣愣的问:“真的吗?”他抬手,似乎真的要去摸了。
其实不是。
他暗里已偷偷在指缝里夹了火折子,就在抬手的那一霎间,火折子亮了,照亮了对方的面孔。
不过吃惊的不是那个人,而是连启云。
他看见的简直不是一张人脸,而是一场噩梦。
那分明是一具腐尸,整张脸都烂掉了,沾稠的尸水正顺着下颔滴落。脸上也不知被什么东西啃过,坑坑洼洼的。尤其是两只眼晴,一只已经脱落,垂在脸颊上。另一只,则干脆只剩一个窟窿。
这样一张脸,怎么会说话?
连启云一惊,就在这惊诧的片刻,手里的火折子忽然灭了。
那人怪笑道:“连启云,你居然使诈,你可比以前聪明多了。”
连启云沉住气,道:“也许是因为我过去知道的太多,顾忌也太多,才会让你觉得我笨。我现在什么都不记得,头脑反而因为单纯而清唽些。”
“哦?”那人在黑暗中,道:“有道理。既然你这么聪明,那你想不想猜猜我是怎么死的?”
“你死了?”
“当然死了。难道你看见的是一个活人?我早就腐了,烂了,死得不能再死了。”
连启云点头。他承认,如果这人都不算死人,恐怕天下就不会有死人了?
不过他居然不怕,一点恐惧的表情都没有,似乎死人和活人对他来说,没有什么区别。
他还饶有兴趣地和这个死人聊天:“你是怎么死的?对了,你一定昰被人害死的。”
那人不得不佩服他,一伸大拇指道:“你太聪明了。我是被方裂谷害死的。”
连启云似乎很吃惊,退了一步道:“你为什么告诉我这些?要知道,我可是方堂主的亲信。”
他在防备,他在戒备。如果这个人(或鬼)真是方裂谷害死的,那这个人在恨方裂谷的同时,也会对自己心怀怨意吧?
不过出人意料的,那人吃吃地笑了:“你怎么知道的?”
“他说的,他亲口告诉我的。”
“他说的,你信了?他是不是还说,你这六堂主是他一手提拨起来的,让你为他效忠?”
“难道不是?”
“当然不是。”
那人的声音里充满了不甘和悲愤,几乎是吼叫道:“这里所有的一切都是我一手创立的,当年我和步亏两人才是真正的元老,是我们创建了烈马堂。而他是仰仗我的关系才进来的,开始他对我这个哥哥还是挺敬重的。只可惜,时间一长他的狼子贼心就显露出来,他想逾越,却又有心无力。论才能,我高他何止一筹。论相貌,我比他高大英俊。只怪我当时太糊涂,总想着兄弟手足,血浓于水,他再不甘心,想必也不敢将我怎样。一念之差,竟遭他毒手。”
“你是他哥哥?”
“不错,我是他哥哥方裂川。”
连启云沉默。
这件事很怪,可又被方裂川说得活灵活现,有鼻子有眼。
人不为已,天诛地灭。从古至今,为了争夺利益,兄弟相残的事并不少见。
这么一想,又似乎见怪不怪了。
连启云人沉默了半天,才问:“你想怎样?”
“我想请你帮一个忙。”那人极诚恳地说:“你放心,我和他毕竟兄弟一场,他无情,我却不能不义,我是不会害他性命的。我只是想问他一句话。只是现在我肉身腐烂,无法移动,自然见不了他的面。”
连启云皱眉,一脸厌恶,道:“难道你想让我搬这尸体……?”
“当然不是。在我腹部有一个洞,里面有一堆米粒大小的卵。那虫叫做真语虫,是我灵魂所聚,你只要放一粒在茶水中,让他饮下,就大功告成了。”
他本来还淮备了很多说词,谁知还没张口。连启云已伸出手去,抓了一把虫卵。
这个烈马堂出了名的有洁癖的人,居然一点也不嫌脏。
而且一抓就是一把。
这反让他一愣,无话可说了,尴尬道:“你不问我,为什么这么做?”
“不用了。”连启云漫不经心地道:“真语虫自然让人说真话的虫,让一个人讲真话,又不是要他的命,我为什么不做?何况,我也想知道他说的是真的,还是你说的是真的。”
看来他不但信了,而且还非常当真,认真,一本正经的想去做。
遇上这么聪明的傻瓜,那屋子里的鬼实在无话可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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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裂谷进屋的时候,连启云正在沏茶。听见脚步声,他连头也没抬,就道:“这是谷雨时节釆摘的碧螺春,方堂主且尝尝。”
方裂谷却推开小小的茶盏,举起桌上的茶壶,咕咚咕咚牛饮几口,才道:“这样喝茶才痛快,你那盏子还没巴掌大,喝起来太娘们气了,我不喜欢。”
连启云淡淡道:“方堂主是做大事的人,行事自然和我们不同。”话锋一转,又道:“不过出门在外,还是小心一点的好,假若我要谋算你,在茶水里放了虫卵,你岂不……”
“什么虫卵?”方裂谷顿时变色。
连启云依然不温不火,慢悠悠地道:“今日我见有一座无窗的屋子,进去逛了逛,里面有人给我了一些虫子,让我放在茶壶里?”
方裂谷这次不止脸变色,整个人都青了。他捂住咽喉,欲呕不出,指着连启云道:“难道你……”
连启云淡淡一笑,手掌伸出,几粒米粒大小的虫卵落下。他才道:“方堂主以为我是这样的人么?”
方裂谷这才松了口气,只觉汗湿衣衫,犹如在鬼门关走了一趟。(奇*书*网。整*理*提*供)
他拍了拍连启云的肩,以示亲热:“这才是我的好兄弟,刚才你可把哥哥我吓了一跳。”又咬牙切齿道:“他妈的风矮子欺负到老子头上来了,竟然下噬脑虫来害我。妈的,他活得不耐烦了。不行,我得找他算帐去。”
“原来这就是人蛊中的噬脑虫。”连启云沉吟道。这虫子,他虽没见过却听说过,噬脑虫以人为宿主,当幼虫孵化,便钻进人脑,啃食脑浆。可怕的不是它能致命,而是它的食量很小,所以死亡的过程反比死亡本身更可怕。先是头疼难忍,然后陷入疯狂,再者成为无感无知的白痴,最后脑浆被蚕食大半才死去。
烈马堂大堂主冷独孤虽明文严令,不许堂内私斗。但用这法子,却是钝刀子杀人不留痕迹。试想,一个人如果时常头疼,必给人留下病入膏肓的印象,这样的人死了,想必也是久病后必然的结局。大家只怕谁也想不到,这是人为的吧。
连启云想了想,一伸手拉住他,道:“方堂主且慢,这件事恐怕没有那么简单。”
方裂谷一瞪眼,道:“管他复杂,还是简单。老子先拆了他的虫窝再说。”
连启云笑道:“你拆了他的屋子又有什么用?打蛇要打七寸,除草就要斩根,你就算将他打得口吐鲜血又怎样?到头来,他记恨在心。吃亏的仍是你。你先说说你是怎么得罪风无影的,我们再行对策。”
方裂谷讶然:“你知道他是风无影?”
“当然。”连启云道:“装神弄鬼的人往往是因为他心里有鬼,当他对我说他不是人的时候,我就认定了他是人。而在烈马堂从来不见人的人就是四堂主风无影。他故意摆了个死尸和我对话,先惊吓我的魂魄,再迷乱我的心志。不过别人的密室传音虽能凝声成线,却是一条直线,而他居然能让声音绕道而行,这就不简单了。可惜他吹灭我的火折子却是个败笔,从那时起我知道他其实站在我身后。只是有一点,我仍不明白,声音倒也罢了,他是怎么让死尸动作的?”
方裂谷嘿嘿一笑道:“这你就不懂了。若说起装神弄鬼,如果风无影说他是第二,绝没人敢说是第一。江湖有许多关于他的传说,也有许多高手败在他的手里,一提起这名字就胆战心惊。说他是打败了别人,不如说是吓败了别人。你所说的那具尸体,其实是瓮,人瓮。”
瓮?人怎么会叫瓮?
“当年的塞外可不止烈马堂一股势力,风无影原本是玉郎君的手下,我们灭了玉郎君后才收伏了他,谁也不知道他的来历。这人的本领十分古怪,竟能驱使毒虫蛇蚁夺人性命,让人防不胜防。好在我修炼的金缕衣恰好是他的克星,这才让他折服。入了烈马堂,他依然与虫蚁为伍,每月都须三十一具尸体作为蛊虫的饲料。你所看到的尸体,其实只是一张皮和一幅骨架,里面早被蛊虫吃空了。他能发出一种人耳听不见的声音驾驭蛊虫,所以你看见尸体摇头其实不是摇头,抬手其实也不是抬手,而是蛊虫随着声音蠕动。天下不知有多少人被他迷惑了,以为他能附魂于尸身上,其实根本就是骗人的勾当。”
“风无影之所以不肯见人,一是他相貌丑陋,二是……”
连启云接口道:“因为他是侏儒。”
“不错。”方裂谷忍不住看了看连启云,道:“你可从没真正见过他,你怎么知道他是侏儒?”
“因为他所说的话,他总是有意无意说自己高大英俊,又特意摆了一具骨架高大的死尸在我面前,唯恐别人不知道他的“高大”,其实却是欲盖弥彰。胖子总怕旁人说他喘,挫子总怕别人说他矮,风无影也是人也有一样的心理。再联想到屋门的大小,我就是想不知道他是侏儒都不行。”
“别人都说小人难养,这话真没说错。这死矮子不知为什么总是和我不对劲,在冷独孤到来之前,我曾经狠狠把他收拾了几顿,他这才老实了些。谁知如今,又死灰复燃。”方裂谷愤愤道。
连启云忍不住想笑。
小人的本意可不是说身材矮小的人。不过身形畸形的人,难免自卑,走在街上又易招惹路人指指点点,被人歧视。久之,心理便多有变态了。
打人不打脸,揭人莫揭短。方裂谷人前人后一口一个死矮子,一口一个死矮子,让风无影怎能不生气?
可生气也不是办法,他打又打不过,惹又惹不起。正万般无奈,忽然赶巧遇上了连启云这个失魂的人,他一时兴起,便想下蛊,置方裂谷于死地。
他想得很美。就算事情败露,首当其冲的也是连启云。
不过,他却找错了人。连启云根本不上这个当。
说完了风无影,连启云又道:“我听赵乱红说,你与冷大堂主曾起冲突,而冷大堂主这人恐怕不是那种说放下就放下的人。”
方裂谷一惊,动容道:“你是说风无影这次下蛊是受人指使?”
“我可什么也没说。”连启云一口否认,道:“不过防人之心不可无,凡事都要做最坏的打算。”
最坏的打算?
最坏的打算,自然是谋反。
可方裂谷一想到这个词,就脸色发青。谋反,说来容易,但他拿什么反,他有什么实力反,他敢反?
连启云见他脸上难看,又笑道:“我是说万一,所谓万一就是万中之一,你倒不必多虑了。你不妨先说说,冷大堂主可有什么缺点?”
缺点?
方裂谷再次皱眉。女色?好象他不爱。财富?似乎他也并不动心。易怒?他几乎没有感情,就象一块坚石。他的人就象他的剑法一样,冷静,冷酷。家人?他可没见过冷独孤有什么亲人,他就象突然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一样。
他摇头,再摇头。
连启云苦笑,他不认为天下会有完美无缺的人。是人,就总会有弱点,有缺点。
他只好换一种方式:“那他喜欢什么?”
有时候一个人沉迷的、喜欢的,恰恰就是他最致命的。
比如花蝶贪恋美色,就可以以色诱而杀之。钱世命嗜财,就能够借财而除之。
只是冷独孤喜欢的东西,大出连启云的意料。
花。
“他喜欢花。”方裂谷很肯定地说:“他的后院种了几棵花树,他简直把它当作宝贝,连看都不让人看。每日必亲自施肥、浇水。听说当年步亏请他出山,就是因为承诺把这后院连同花一起送给他。”
这个答案太出人意料了。
堂堂烈马堂老大,一代枭雄,喜欢的居然不是烈马,也不是美酒,更不是宝剑。而是花。
这究竟是什么样的花?
连启云很想亲眼看看。
上部烈马风云:第十章钱世命的命
钱世命要疯了。
他有一个习惯,总喜欢在酒足饭饱时清点金银。
他清数,不是怕这些财宝自己长腿跑了。
而是在清点的过程中,他有一种满足感,有一种成就感。
他喜欢这种感觉。
@奇@在他看来,坐拥一大堆金银财宝,数来数去,简直是人世间最幸福的一件事。
@书@可以说钱就是他的命,甚至是比命更重要的一件东西。
可是今天,他的“命”竟然丢了。所有的财宝都不翼而飞。
钱世命的眼晴顿时红了。
他的怒火腾地一下就燃烧起来了,他愤怒,比死了爹妈更悲伤。
他就象一条发了疯的狗,黑着脸,东嗅西瞅。
功夫不负有人心,他终于发现了一丝蛛丝蚂迹。
在温水柔的屋外,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有一颗珍珠。
这颗珍珠是那种不值钱的货色,又小,成色又不好,夹杂着淡淡的黄色。
可钱世命一看见,顿时热泪盈眶,象看见了亲妈。
找到了一粒珍珠,其他的财宝还会远吗?
他是这么想的。
当他冲进温水柔的房里的时候,正在梳妆的温水柔吓了一跳。待看清来人,她顿时沉下脸,道:“你来干什么?出去!”
如果这话在平时,钱世命可能还会有所顾忌。她地位虽然比他低,但她却和冷独孤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钱世命惹谁都不会惹她。
可现在不同,钱世命都快气疯了,他还管她是谁?就是冷独孤在屋里,他也会义无反顾地冲进去。他是谁,他是要钱不要命的钱世命。惹红了眼,命又算什么?
所以他不但没出去,反而气势汹汹道:“贼婆娘,你偷了我的金银珠宝?”
温水柔一声冷笑。笑话,她会偷他的东西,笑话。就算他亲手送她,她也怕脏了自己的手。
她既不做贼,也不心虚,怒斥道:“你给我滚出去!”
她连解释都不屑给他解释。
可这样一来,钱世命越发认定了他的猜测,既然动口不行,他就动手。乌黑的遮云袋象一朵乌云,向温水柔头上罩去。
温水柔一惊,她没料到他真的敢动手。想避已经来不及了,不过好在她还能出手,金鳞龙爪手。
她双手齐出,就想夺下钱世命那古怪的袋子。
只是人人虽然都有两只手,但手和手却不同。钱世命的手非常灵活,象两只翻飞在花丛中的蝴蝶。他的手,和他的人完全不搭界,就象拼凑在一起的怪物。
相比之下,温水柔的手虽然霸道,但招式平庸。一招之下,就被钱世命的遮月袋笼住了手。
她感觉一颤,象是一根弓弦在手上弹了一下。弹不破。
又是咔嚓一声,象是一只伺机而动的老虎,猛然咬了自己一口。咬不动。
接着又是铮地一响,象三、四柄刀同时砍下。砍不了。
最后却是一阵令人牙酸的摩擦声,就象一个人正拿着锯子在锯她的手。
这一下,温水柔不再无动于衷。她感到痛。自己这双手刀剑不入,水火不浸,她以为再也没有任何兵刃可以伤害她了。可现在,她居然感到痛。
她手被缠住,但至少还有脚。她出脚,脚踢钱世命的下阴。
钱世命怪叫一声,一个筯斗翻出去。两人蓦然分开。
她心惊。
钱世命却是肉跳,他比她更骇然。要知道自己这遮月袋里面装了几十种机关,戓割或砍或磨或锯,就是一块精铁放进去,也会支离破碎。
可竟然伤不了她的手。
这是什么手,天下怎会有这样的手?
两人相顾惊栗,一时僵住。
****************************************************
就在钱世命拾起那粒珍珠的时候,一个人敲响了丑八怪的屋门。
丑八怪开门,屋外的居然是那个比女人更艳的妖莲连启云。
这个一身香气浓妆艳抹的怪物正笑嘻嘻望着自己。
他来干什么?
丑八怪皱了皱眉。他没有请他进去的意思,也没有和他搭讪的意思。
“我来告诉你一件事。”在连启云说这话的时候,丑八怪已经毫不留情地把门关上了。
可连启云却一点也不惊讶,他继续道:“温堂主现在有危险,钱世命正在要她的命,你救她不救?”
门又开了,先前的丑八怪怎么看都象一块没有知觉的石头,现在却象一把出鞘的刀,锋芒毕露,迫人眉睫。
他只问了一句话:“在哪里?”
“在温堂主的闺房里。”
说到最后一个字,丑八怪一闪就不见了。
他的身法很怪,在平直处象骏马,在拐弯处似泥鳅,在凸凹处却象兔子。
“果然是个热心肠啊。”连启云见他消失,嘴角浮起一丝笑意。
“无论别人怎样对他,这恨他记不住。而别人只要有一点点的好,这情他就永远记在心里。”
这是一号种子对吴名的评价。
吴名的故事,他对他说过。
他五岁为奴,甚至没有自己的名字。通常大家叫他“喂”或“陪刀的”。只有叶赫世家的主人叶赫白偶尔叫他一声“吴名”,其实吴名的意思依然是无名。
他的生活就是陪少主人叶赫宫练刀,当他的活靶子。
叶赫宫十岁的时候,至少有三十个“陪刀的”。但在他十五岁时,就只有三个“陪刀的”,其余的不是死了,就是残了。到了叶赫宫十九岁的时候,就只剩吴名这一个“陪刀的”了。他的手越来越稳,他的刀也越来越狠,他很想在吴名伤疤累累的身上再刻上一记,作为自己十九岁的生日礼物。
可他没有办法,这个面黄肌瘦、发育不良,与自己同龄却足足比自己矮了一头的少年,像一条泥鳅一样,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无法伤到他,最多也不过是让他破烂的衣衫再破烂一些而已。
叶赫宫对吴名又恨又恼,有时候,这个叶赫家的少爷甚至想毒死他算了。但吴名有时候却像一条狗。他只要鼻子嗅一嗅,就知道菜里、饭里、水里有没有被少爷做手脚,甚至连叶赫宫花了三千两银子买的蜀中唐门无色无味的断肠散,也不能毒死他。
所以叶赫宫看见他时,就会忍不住咬牙。
不过叶赫宫讨厌他,叶赫家的贵宾西门艳秋却似乎对吴名很有好感。
那一天西门艳秋踱出客厅,发现一个面黄肌瘦的少年傻傻地站在花园的藤架下。她忍不住走过去,想和他说说话。少年的脸却忽然红了,红得像是腊月的灯笼。她走过去,他却想溜。幸好她叫住了他:“哎,你别走。”
吴名忽然就不想走了,她柔柔的细细的声音就像一根看不见的丝线,缚住了他的脚。西门艳秋望着他,轻声问:“你叫什么名字?”她的声音很轻,似乎怕吓着他。她知道他是仆人,也知道自己不该和这种卑微的下人说话。可她忍不住。看着这个又自卑又胆怯的少年,她就想起了家里那只叫“喇叭花”的小猫,心里就忍不住泛起一丝怜悯一丝同情。
就在那一天,西门艳秋亲手为他缝好了衣服上的破洞,也缝好了他心里的那道伤痕。
那是第一次有人对他笑。
他的世界因此而变得美好。
当他得知西门霜路见不平,杀了一个*少女的恶贼,却惹下了滔天大祸时,挺身而出。
西门霜杀得人不是别人,却是雷霆的儿子雷息。为抗拒霹雳堂的报复,他低眉垂首,求东求西,但那些平日里口口声声说“同生共死”的武林好友,江湖好汉,却好像一下子都失踪了,就连亲家叶赫白也托词回绝。
只有这个少年以单薄的身躯,担当了大任。
他的刀法没有任何招式,完全是应敌而动,随机应变。
他陪叶赫宫“练”了十几年刀,自然知道该怎么躲才躲得有惊无险,也知道别人会怎么躲,更知道怎样才能让别人无法躲,躲不过去。
这其中的道理虽然简单,但却并非人人可以领悟的。可吴名却偏偏用鲜血慢慢参透了这个道理,用十几年的岁月练出了一种怪异的身法,创造了一种“刀法”。至于这刀法的名字,他不知道。没有办法知道。这种刀法只好叫做“不知道”。
只是好景不长,吴名和他的“不知道”刀法只是昙花一现。甚至还没来得及在江湖上扬名,就被雷霆击“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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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世命一向眼高过顶,瞧不起人,他最瞧不起的人就是丑八怪。
他简直想不通冷独孤为什么要收留丑八怪,并让他当了堂主。
在他看来,这人简直是一块顽石,愚不可及。
无论别人怎么瞧不起他,甚至污辱他,当面嘲弄他,他都一言不发。
似乎是个没有眼晴没有耳朵,也没有嘴巴的木头人。
在钱世命眼里,这完全是懦弱。
一开始,他还觉得这人沉默寡言、高深莫测。便出手试探,他怂恿丑八怪的厨子专以糙米青菜给他食用,下人们却把鸡鸭鱼肉吃得喷喷香。他以为、认为,但凡他是一个有本事的人必然发怒、发火。好歹他也是一堂之主。
可结果即让他大跌眼镜。丑八怪竟忍气吞声,连屁都没放一个。
这一下,钱世命完全认定了、肯定了:这丑八怪完全是个废物。
所以当丑八怪怒气冲冲地举着一把锈迹斑斑铁刀,站在他面前的时候,钱世命不但不害怕,反而笑了。
他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这几天到底是怎么了?所有人都象发了疯,所有人都和他作对。先是花蝶挑衅,然后温水柔席卷了他的财宝,现在甚至连丑八怪都敢在他面前举刀?
难道是因为自己是个慈眉善目的胖子,样子太和善了?还是因为自己出手太少,他们以为他是病猫,好欺负?
真是他妈的怪哉!
他是真的火了。他现在只想杀人。
动了杀机的时候,他却完全冷静了下来。这就是高手和庸者的区别。
杀人,是不能动怒,不能动气的。
他眯起了眼,冷冷道:“你是来多管闲事的?”
丑八怪的确是来管事的,但对他来说,却未必是什么闲事。
他的话素来很少,他只回答了一句:“你不许动她!”
钱世命的手青筋暴出,他长吸了一口气。
你不许动她。
这话多么可笑啊。
你以为你是谁?居然敢用这样的语气来命令我?
简直是找死,该死。
钱世命终于出手了。
在温水柔的惊呼中出手。
即便丑八怪是来救她的,温水柔也并不看好他。
不是因为他从来没有出过手,而是因为他是负伤而来的。一个人被杀得千疮百孔,遍体鳞伤,连反戈一击的力量都没有。这个人就算强,又能强到哪里去?(她在烈马堂是个异类,与所有人都格格不入,并没听说过丑八怪的伤是从哪里来的。)
故而她感谢他的好意,却不认为这种自不量力的行为会有什么好结果。
只是结果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完全想不到。
明明是钱世命先动,丑八怪才动。可钱世命的遮月袋还没罩住丑八怪的头,丑八怪的刀锋已经贴在了钱世命的脖子上。
钱世命的两只手就象蝴蝶,忽进忽退,飘忽不定,这种手法不知迷惑了多少人,只觉得眼花缭乱,难以招架。
可在丑八怪面前没用,无效。他似乎一眼就看清了、看透了钱世命的破绽。直截了当,一刀就斩了出去。
只一刀。
却要了钱世命的命。
真要命!
钱世命白眼一翻,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就感觉到刀锋割破皮肉,鲜血溅出体外,颈骨一阵剧痛。
痛。
更惊。
谁也想不到这丑八怪竟是一个深藏不露的高手。高手中的高手!
钱世命失算了。他几乎只有闭目等死了。
他没有死。
因为屋子里忽然多了一个人,多了一柄剑。
剑是寒气森冷的剑,人是比剑更冷的人。
冷独孤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突然出现,他刺出了手中的剑。
剑冷如霜。
剑刺在丑八怪的刀锋之上,丑八怪一个踉跄,一连退了十几步,直到后背撞到了南墙上,才停住。然后他开始喘息,就象一个人一口气奔跑了百十里,又象一个人掉进河里快要窒息而死却又被人拖上水面。
冷独孤只刺了这一剑,却让他大汗如浆,四肢酸软,无力再战。
冷独孤还剑入鞘,冷声道:“你们不要再闹了,烈马堂的事已经够多了。”
钱世命清醒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涕泗纵横的嘶声大叫:“冷堂主,你可要为我做主。我的钱,我的钱全不见了。就是他们,就是这对狗男女……”
他颈上有伤,刀伤入骨,血流如注。他想到的居然不是止血,而是喊冤,为钱喊冤。
这些话,冷独孤却似乎不想听,截断道:“不是他们。你的钱不是他们拿的。”
“不是他们?”钱世命有些发愣,他不明白冷独孤为何如此肯定。他问:“不是他们,还会是谁?”
“石波清。”冷独孤森然道:“是石波清做的手脚。他来了。”
上部烈马风云:第十一章究竟谁是石波清
赵乱红曾经听过一个故事,一个关于聚宝盆的故事。
一个人在地里挖到了一个瓦盆,放一枚树叶进去,里面就会生出两枚树叶;放一颗石头进去,就会变成两颗石头。居然是个聚宝盆。
那人大喜,急忙把聚宝盆搬回家。先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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