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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视苍穹-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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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就有一批不畏旅途风雪的人,冒着风雪浩浩荡荡进入府城,没有任何人畏惧风雪,每个人皆穿袭着锦,神气万分。一个个都像是贵官大员,当然也像是暴户,因为摆出的气势就明显地令人觉得粗俗不堪。

    同时,他们佩在身上的剑器兵刃,令普通旅客心惊胆跳,一看便知不是好路数,最好像避瘟神般远避为上,保持距离以策安全。

    人分两批,总数四十出头,男女俱全,乱七八糟。

    第一批领队落店的人,装束比较统一,清一色的土皮甲,外有棉袍罩身,头戴风帽,将自己护得严严实实。

    第二批到达的人中,装束就差点劲了。样式杂乱不说,而且外露的气势都不如头一批,很杂也很乱,他们那阴冷狞恶的面貌,令店伙心惊胆跳,一个个战战兢兢,不敢怠慢这些凶神恶煞。

    府城阿斯兰最有名气,规模最大的客店,在大西门内的南街,提起信阳老店,这条路上的旅客大都耳熟能详,知名度远及半个帝国,各个阶层的士绅百姓当中都是耳熟能详,有口皆碑。

    规规矩矩的客店,不敢过问暴客的事,两批旅客住入,明显的是同伙,因此特地替他们安排了一座独院,以免与其他的旅客生冲突。

    怕事,偏偏就有事生。(手机阅读第二批人二十余名男女,由三人领头,正由店伙领向独院。

    前面过道末端,施施然来了一位丰神绝世,穿了狐裘的书生,身后跟着一位书童伴当与一位健壮的随从,昂阔步迎面而来。

    走廊宽仅四尺,那容得下第三个人对进?

    书生对迎面而来的大群男女留了心,剑眉微挑,毫无让至一旁的意思,从中间昂然直闯了去。

    领路的两名店伙,肩上扛了旅客的几个行囊,一看书生不让路,心知不妙。“客官,公子爷。”一名店伙用近乎哀求的嗓音说:“对不起,借光,借光。”

    书生哼了一声,站住了,当路而立,有如临风玉树,气概风标蛮像一回事。

    有身分的人,对方必须卑谦地让路。公子爷是读书人,读书人就有特殊的身分,应该受到尊敬,走在街上,平民百姓就得让路。

    “滚到一边去,哼”书生冒火地叱喝,说的话半点也不斯文。

    两店伙的身后,跟着领头的那三个人,一女两男。女的年约三旬左右,青丝,粉腮,芙蓉面,水灵灵的桃花眼,顾盼间还真有那么一股子勾魂夺牌的魅力。身段妖娆,虽是棉服罩体,但仍然可以看得出来凹凸有致的曲线。

    走路是男先女后,女人的地位低人一等,而女人居然走在两位男爷们的前面,可知她的地位要比那两个男的要高。

    如果看不到背在背后那吓人的要命家伙,而是单看面相的话,就像是那家大户所包养起来的小妾外室一类的,可是听她那诱人的小红唇了说出的话来,就知道她不是什么善男信女了。泼得很!辣得极!

    “该死的东西。”女人怒火上冲,开口骂人而且抢前两步:“老娘要你生死两难,你……”

    “老大娘,我又怎么啦?”书生也虎目睁圆,气势更为汹汹:“要我生死两难,证明给我看,不要虚声恫吓,光说不练唬人。在下虽然出道没几天,多少曾经历过不少大风浪,你唬不倒我的,我等你。”

    喲嗬!不开眼的小辈竟然咄咄逼人,这让眼前这位一贯是高高在上的女人怎受得了?

    “出道没几天,那就让你回老家。”长有一双桃花眼的女人斗能默运,冷厉地向前接近。一手拨开挡路不知所措的店伙,脸上也不美了,也不媚了。那神情像要吃人,“免得闯出灭门大祸,连累你老爹老娘,老娘早些送你上路。”

    “哈哈,老虔婆,你可以放一百个心。”书生狂放地说,暗地里也神功默运:“雪狮子佣兵团欢迎暴客上门,驻地大门经常大开,家父家母随时欢迎上门送死的人,我落雪飞花剑同样能手托日月脚踏乾坤,滚你的?”

    雪狮子佣兵团?这个名号,令所有的人脸上变色。

    大陆三大佣兵团之一。团长暴雪狮子雷伽是位跺下脚,都会天动地遥的人物。趁桃花眼女人一怔之下,自称是落雪飞花剑的书生已先下手为强,马步半挫,无畏地一掌虚空拍出。

    相距文余,书生那么年轻,最多三十出头,谁也不会相信他能用掌风伤害丈余之外的人。

    斗能外放,如想于体外,须下二十年苦功。想伤人于八尺外,又得痛下苦功十年。

    有些人苦练了几十年岁月,能练至斗能在体内任意所至,已经是了不起的成就了,想于体外伤人,免谈?

    桃花眼女人可不认为眼前的年轻人是在唬人玩花招,雪狮子佣兵团已让她提高了警觉。

    一声厉叱,她也一掌迎出硬接。

    砰然一声气爆,冷流阴风呼啸着激射四散。

    书生样年轻人挫退半步,哼了一声。

    桃花眼女人也吃足了苦头,倒撞而回。

    跟在她身后的两人中那位年纪最大的相貌狞恶的男性随从,及时扶住了桃花眼女人。

    “暴雪寒流所御使的冰破手,这小辈确是暴雪佣兵团的人。”男随从看样子是个行家,语气隐现不安:“冰破手并非旷世无双的绝学,我要和他见个真章?”

    “你配?”年轻人修养不够,得理不饶人,狂傲面目令人反感:“我知道你们是谁了,血色桃花闫九娘以及从不离身两名桃花使者,几近一流高于,如此而已,你上。”

    男随从身后踱出另外一个獐头鼠目的中年人,穿了乌云豹裘,脸上挂着奸笑,及时拉住了盛怒的男随从。

    “小兄弟,你很了不起。”中年人上前阴笑,语气软中带硬:“也许你暴雪雷家的盖世奇学,的确可以威震大陆,所以你比一流高手高强,是特等的高手。”

    “你不服气?”

    “岂敢岂敢,只是……”

    “只是什么?”

    “小兄弟,你的修为身手即使冠盖天下,也不能永保自身的安全,甚至反而比别人死得更快更早。”

    “阁下……”

    “在下的意思,我不和你较量斗能术。”

    “那你……”

    “在下也姓闫,是桃花夫人的本家。”中年人拍拍手,然后两只手掌左右一摊,掌心赫然腾起两团颜色赤红的火球,“我的修为有限,也不登大雅之堂,但仍想用不入流的小手段陪你玩玩。”

    年轻人一怔,脸色渐变。脱口惊呼道:“你是术师?”

    “姓闫的,你的手从现在开始,不能再胡乱挥动了。”年轻人身后的随从冷冷地吐气开声。

    “咦?你……”闫姓中年人也脸色一变。

    “我是为你好。”随从说:“你的手一动,一定死,而且死得很快。”

    “你是……”

    “你该知道我这个人,虽然我很少离开驻地。”

    “哦!你是聂天彪,暴雪四卫之一。”闫姓中年人脸上有惊容,胆怯的神情相当明显。



………【第一百三十五章入店】………

    “对,暴雪四卫的老三聂天彪。”自称聂天彪的随从淡淡的一笑,但掩饰下去的杀意极为强烈,也十分明显,“五丈之内,我的手一动,你一定死?”

    “哼!你……”

    “你不要哼,你刚才手掌心腾出红炎的时候,已经死过一次了,不会有第二次侥幸。”聂天彪语气转厉:“其实,鄙家少东主并不在乎你,他对自己的剑术颇有研究,有信心在瞬间杀死一切对自己有威胁的人。而且,暴雪四卫的老四冰狼,目下在上房洗漱,你阁下的红炎,比冰狼的冰焰煞高明多少?”

    “好,算咱们栽了。”闫姓随从不得不示弱,承认自己不如人:“山不转路转,咱们后会有期。姓聂的,请记住,今天的事,挑衅的人,是贵佣兵团的这位少东主,一切后果由贵方负责。”

    “你这是在吓唬本人吗?”年轻人眼睛一厉,哼声叱问。

    “无所谓吓唬,闫某只是提醒你。”

    “哼,阁下……”

    “咱们另有一批先到的人,领队的人是血杀剑韩子林。也许韩领队算不了什么,他也奈何不了你们暴雪佣兵团,但另一些人,可没将暴雪的名号当一回事。”闫姓中年人口气逐渐转硬:“我闫某人也不是省油灯,更不是能打掉门牙和血吞的人,咱们走着瞧?”

    “血杀剑韩子林?”聂天彪眉头一皱,很明显的是吃了一惊:“城北王爷瑞王府的近卫统领?”

    “不错,咱们这些人,都是受瑞王府相邀,来参加佣兵大会的。”闫姓中年人有些得意的道出了实情,“要说瑞王殿下奈何不了你们暴雪佣兵团,那你一定疯了,要不就是大白痴。瑞王殿下伸一个指头,暴雪佣兵团将会在大陆消失,你不信是不是?”

    双方各在嘴皮子上逞能,僵住了无法下台,双方都有所顾忌,进退两难。

    “真有那么一天到来,天下英雄大会阿斯兰将为期不远。”聂天彪不愿输气示弱:“瑞王府不是金城汤池,高手刺客将入无人之境,先倒霉遭殃的人,毫无疑问将是你们这些惹来是非,把瑞王府牵扯进血腥杀戮里的闲散佣兵,我聂某人相信,到那时,你们将在大陆上寸步难行,不死不休。阁下,你最好识相些。”

    闫姓中年人冷笑道:“别吹牛了,阁下。贵团在大陆三大佣兵团中排名居末,凭贵团长暴雪狮子雷伽的声望,妄想号召天下群雄大会阿斯兰,那不啻于是痴人说梦。天下英雄又有几个肯不顾身家性命的?他们愿意替贵团造反谋逆?你算了吧?咱们后会有期?”二十余位男女皆怒目相向,恨恨地绕侧走了。

    年轻人仍想作,却被聂天彪用眼色阻止了。

    “少东主,不可鲁莽。”待桃花夫人一群人走后,聂天彪才低声说道:“少东主如想出人头地,扬名立万再振暴雪佣兵团的声威,不可迫不及待向强权挑战,那不会有好处的。必须等声威壮大之后,以强者的面目君临大陆,那时,那些强权就撼动不了你,你却可以利用他们增加你的声威了,切记小不可则乱大谋的古训。”

    “谢谢聂叔,小侄聆教了。”年轻人总算听得进逆耳忠言,而且机警聪明:“小侄认为,不必等声威壮大之后,就可以利用他们壮大自己,雷家的既有声望本来就够壮大,不是吗?”

    “贤侄好自为之。”

    “聂叔请放心,不会再蹈覆辙了。”(手机阅读一念之差,为本来就背景复杂的泛大陆佣兵大会掀起了血雨腥风,带来了难以想象的大风暴,名利二字害人不浅。

    暴雪佣兵团排名大陆三大佣兵团的榜尾,这与团长暴雪狮子雷伽的为人处世方法有关。

    这位雷大团长性情刚愎火暴,自负傲世,武断是非,剑下无敌,妄自尊大,人见人伯,声威够矣!

    但声望却每况愈下,令人害伯,却无法获得同行的尊敬。

    雷团长一直以名列三大佣兵团之末为耻,耿耿于心,无时不以提升至三大佣兵团之为念,一直就在建立声威上努力,可惜一直未能如愿。

    目下年近花甲,精力已不复当年,要想登上三大佣兵团之,这辈子恐难如愿以偿了。

    因此,他寄望在下一代子侄身上,这位长子有着落雪飞花剑之称的雷动天,就是他的希望所寄。

    因此,他把倚为长城的暴雪四卫,派出了来两名,陪伴儿子借助此次泛大陆佣兵大会的机会,试图打响暴雪的名号,扬名立万,并且满心的希望儿子能在此次各路精英云集的大会上,创出一番局面来,替暴雪佣兵团增威添光彩,以完成成为大陆三大佣兵团之的宿愿。

    但他却不知道,自己的儿子志大才琉,聪明过度,不走正道而走旁门。

    人算虎,虎亦算人,各展神通,各有打算。

    名利当头,当仁不让。

    世间有许多的聪明人,都为了当头的名利而计算他人,甚至丧心病狂,亦在所不惜。

    独立的客院里。那些受到瑞王府近卫统领亲自陪同的顶尖佣兵们,开了一次秘密会议,策定了计算人的阴谋诡计。

    不意的小小冲突,为大会开幕之初增添了无穷的变数,也许是天意劫数吧?反正在数者难逃。

    ……

    府城阿斯兰市面十分繁荣,城高地深易守难攻,除了西关之外,南北两关不论昼夜,市街热闹,人流滚滚,龙蛇各显神通。

    申时左右,天色尚早,通往城里的大官道最为明显,车马行人把路踏得成了暗,与两侧被冰封雪盖的大地不一样,天色一暗便成了一条黑色的巨蟒,南北尾似乎直通向天尽头。

    云沉风恶寒气彻骨,路上出现了一个孤零零的单骑旅客身影,胯下马很是结实雄壮,以坚定沉实的脚程,蹄声踏踏,一步步朝着城里的方向而行,似乎他一人一骑才是天底下唯一的生物。

    三片瓦皮风帽,放下掩耳仅露出双自,身材修伟,穿了一件及膝的翻毛兽皮大氅,马背上驮了一个走长途的旅行用背囊,腰间有成殓金钱的布襄和一把黑布包裹近二尺长,掌宽的家伙什。像剑却非剑,因为他要比单手剑宽,也比双手大剑短上两倍有余。

    露在外面的一双大眼愉在暮色暗沉中,似乎有隐约的精芒闪烁,像是暗夜中的猛兽眼睛。

    虽说不远就是府城,但在这种乱世当中,单人行旅走在这条大官道上赶夜路还是很危险。连年天灾不断,**连绵,亡命之徒日众,大白天一切祥和正常,可是到了晚上,聚结成小股强盗的所谓盗群在城外的田间村落附近出没无常。此时,正是亡命之徒们,流窜打劫的好时候,旅客碰上了,保证尸体深埋在野地荒泉之下,永远从世间消失无踪。

    他以沉稳的步伐,昂然向城里挺进,不理会天色,更不在乎天寒地冻的恶劣天气。

    他一双手也暴露在彻骨寒风中,与其他戴皮手套的旅客不同,手大指长,肤色在冷风中依然红润。

    申时末,才进到城里。进入宏盛老店的店门外广场,下马到了挂马栏,将缰绳交给接待的店伙。

    信手撩开遮头盖脸的风帽,露出了年轻英气的面庞,友善的冲店伙计打着招呼:“小二哥,此间还有上房吧?”

    年轻旅客一面解马包,一面解鞘袋向店伙问:“旅客真多,我不想睡大统铺。”

    “客官请放心。”

    店伙牵着坐骑客气地回答:“旅客是很多,但睡大统铺的苦哈哈多,住上房的却少,还有五六间上房呢!客官辛苦,从南面来?”

    “呵呵!小二哥怎知我打南面来的?”

    “客官的官话带有南方地面的口音。”

    “呵呵!猜对了。”年轻旅客一团和气:“其实咱们南方口音跟王都官话很近,相差的并不是太远,虽然有些土味儿腔尾,但也是各有不同韵味互不搭调,互相听起来也不怎么太吃力,因此两地的僻乡村老到了大城市,那股子土头土脑味,不仔细听还是听不出来的。”

    “话是这么说,但也有人说是愣头愣脑……”店伙突然觉失言,脸一红,伸伸舌头做鬼脸,牵了坐骑开溜。

    这位年轻旅客,似已表明是南面来的客人。

    其实用不着他自己有意无意地宣扬,店里的旅客流水簿上,必定登记他一切详细的旅行资料。

    落店或旅行,或者做小行商穿州过府,必须有两种合法证件:府城核的路引,类似于身份与旅行地区的通行证,和所携行囊物品的凭单,也就是货物另需关卡的税单。

    他在柜台上有登记的来处,只要有门路,想打听一个人的底细并无困难。

    柜台管事登记他的姓名是段一刀,行脚客商,二十三岁,姓名很普通,没留下多少印象,只是让人觉得这位行脚客商像佣兵更像是商人。

    落店后洗漱毕,天色也刚刚黑下来,离开晚饭还有段时间,感觉尚早,他穿了件天蓝色的抵脚棉袍,肋下夹了黑布包裹,也没戴风帽,顶风冒雪的就踱出了宏盛老店,在城里逛了一圈。

    城里确实城外热闹,街道宽阔商肆林立,市容整洁,来回过往的人流也是摩肩接踵。在城里穿街过巷的走了好长时间,近酉时初,才满脸失望之色的回到店里。一入店,就直接喊来了店伙计。



………【第一百三十六章打刀(一)】………

    “客官,您回来了,晚饭是送到房间,还是直接到大堂食用。”先前接待过段一刀的店伙计殷勤的招呼着,他对段一刀的印象特别好,因为眼前这位客官不像是最近这阵子住进店里的客人那样,一个个脸孔朝天,整天摆出一副天老大,他老二的德行。反倒是一点架子都没有,使人非常容易接近。

    “到大堂吧,哦,对了,小二哥,你知不知道城里那里有打铁作坊一类的所在。我有点事情要找他们帮忙料理一下。”

    “打铁作坊?是剑坊还是普通的铁器作坊,这里有很多呢……”店伙计一边引路,一边眉头微皱的解释道。还没等段一刀回话,就马上神秘兮兮的凑近段一刀的身前,笑嘻嘻的说道:“客爷,您老是想打造得手的兵刃,好过阵子参加咱们城里的佣兵大会吧?”顺手把搭在手臂间的白毛巾往脖子上一套,小绿豆眼儿上瞭,状似得意的瞟了段一刀一眼,便摇头晃脑,自信满满的吹嘘道:

    “我丁六子虽说头脑不见得有多好使,但这双眼睛可是利得很哩,我就说嘛,客爷您像佣兵多过像行脚客商,这不,露馅儿了吧?其实,话说回来,您呐,根本就没必要弄个假身份,要我的话,直接就用佣兵。佣兵多好啊!那派头!那威风!那才是男爷们该干的活计,那像是我呀,就一跑堂递水儿的……”

    “行了,行了,一人一个活法,赶紧告诉我哪有有打铁作坊就好了,哦,是剑坊……”这当口,店伙计已经引他来到了东窗下的一副座头。

    这时的大堂内已经坐了八成食客,虽说眼下外面还是寒风四凛,漫天的冒烟大雪,但这里却是热浪滚滚,酒菜香扑鼻。推杯换盏,吆喝喧闹的声音也是一阵赛过一阵,那副劲头,就是不用酒都可以驱寒了。

    “要说城里叫得上号的制剑作坊,只有城西关的蔡家。他们家打造出来的兵刃剑器,虽说不能名扬全大陆,但也是红透半边天了。客爷您明儿可以去他们家试试,不过……”

    “不过什么?”段一刀放下手中的茶碗,一杯热茶下肚,身上的寒意顿时消退了好多,眼见伙计话有迟疑,不由得好奇的问了一嘴。

    “嗯,具体情况小的也不大清楚,只是听说,您老就当小的我是闲唠,甭往心里去,事情是这样的……”伙计整理了一下语言,道出了具体的因由。

    ……

    蔡家不简单呐,造剑的作坊还要看人下菜碟,如果不是真有水平,就是自我清高,但前者的可能性比较大……算了,反正明天亲眼见识一下就知道了……

    躺在床上的段一刀,迷蒙着睡意越来越浓的双眼,脑袋里不住的转悠着晚饭时,店伙计说的那番话,想着想着就逐渐的睡着了。

    第二天一大早,段一刀用罢早饭,朝伙计详细打听了蔡家所在,就早早的着伙计从马棚里牵出自己的坐骑,跨马,顶着刺骨的寒风,冲着城西关扬蹄而去。

    这要说一座城市太大,着实不是什么好事。想找个地儿,费时费事不说,在这种大冷的天儿里,如果换了一个普通人,在半路上就得临时找地儿取暖,然后才能继续赶路。

    城西关距离段一刀所住的地儿足足横跨了七条大街,等他驰到蔡家府第的时候,已经时近正午了。

    踏踏……手勒缰绳,策马在目的地大门口转悠了好一会儿,越看越怀疑自己是不是找错地方了。矗立在眼前的这座府邸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打铁造剑的作坊该拥有的呀?

    那规模,那派头,那威势,估计连贵族府邸都未必能比他强到哪儿去。

    蔡府的宅第十分富丽堂皇,共有五进,加上东西院,和后面的花园,堂深奥广。大庭前面也有庭院,淡粉色的梅花点缀其间,再有就是繁花落尽而留下的大片花圃。却没有一棵杂树。花园散处在花径两侧,如果不是眼下时处冬季,而在春夏季节的话。这里所栽种的奇卉异草就会散着阵畔幽香。

    庭院前,是高大的门楼,门楼外台阶上,有一对高大的石狮子。

    平时,主人在这儿的时间并不多,大多时间在城外三十里的蔡家庄,那里是他们的本家,蔡府的当家是村主,也是里长,庄里的事他不能不管。主人如果不在,大门是经常关闭着的,客人皆从侧门出入。至于店中的掌柜和伙计,便得走东院侧门进入东院,主人在东院接见,表示亲信。客人不可以穿庭院进入大庭,大庭是主人起居的所在,除非是至亲好友,主人绝不在大庭款客。

    段一刀目光潴留在高悬在门额下,那块近两米长,**十公分宽,书写着“蔡府”两个大字的黑底儿描金嵌字门匾上,忽然咧嘴儿笑了笑。心里沉思,看来应该是真有些手段了,希望是不虚此行吧……

    甩蹬下马,将马匹栓在门侧的拴马桩上,登上台阶,手刚伸向门上的扣环,可小门已吱呀呀地开了,门内一名健仆低声叫:“老爷您回……呃,你是谁?找哪位?”看来应该是听见蹄声了。起初还以为是自家主人,可觉认错人之后,脸色立时就沉了下去。

    段一刀毫不在意,呵呵笑着说道:“抱歉,打扰了,在下有事求见贵主人,麻烦老哥给通禀一声,多谢。”

    “对不起,家主人不在,请贵客择日再来。”说完,扣着门闩的手就往回拽,要闭门拒客,可段一刀什么人呐。大冷天儿的,哥们我绕了大半个城区,才跑到这儿,你说不见就不见?

    脚尖前伸,一探,刚好卡在门缝间,“贵东主真的不在家?那么请问,目下管事的是那位?在下有要事相商,烦请帮忙”语气很是客气,但动作和眼神却是不容拒绝的意思,中年健仆有些愣神,也被段一刀直视的眼神盯得心里有些毛,颤,这人的眼神怎么这么厉害,都和老爷有的一比了,不对,比老爷还要厉害几分。(手机阅读下意识的赶紧接口道:“家主人在乡下,少爷和小姐前天来的。目下就他们管事……”健仆说到这里,懊悔的差点没扇自己两个大嘴巴。这人来意不明,怎么把底儿都给抖搂出来了,万一来人有恶意的话……想到这里,大冷天儿的,脑门子上的汗,噌地一下就冒了出来。

    “别担心,在下没有恶意的,就是想与贵东家谈笔生意,有做主的就好,头前带路吧。请。”

    吱嘎,门轴转动的声音顿起,两扇厚厚的包铁大门,被段一刀推开了,等健仆回过味来的时候,段一刀的人已经在门内,大院里了。

    “哎……哎,你等等,我带路……”说着,抢前几步,走在了头里。还不住的回头打量段一刀,嘴里嘀嘀咕咕的:“什么人呐这是,有这样硬闯的吗?真是的……”

    段一刀随健仆走向东院花庭,那儿是接待客人的地方,也是平时下人们汇报工作的地方,三名健仆和两名使女前后张罗。

    花庭中,少东蔡玉正安坐大环椅上,脸色有点不悦。

    这是一位年轻人,二十来岁的哥儿长得清秀俊逸,但细皮白肉象个大姑娘,身材不过七尺。与段一刀相比较,差得太远了,矮了一尺左右。

    堂下也站着一位年轻人,看样子,也就三十出头。个儿头挺高,身材魁梧,壮的象一头雄狮,赤红色的脸膛,棕色的浓眉斜插入鬓,同样棕色的眼球,顾盼之间,棱光四射,很有一番精悍的威势。

    当健仆领着段一刀走进厅内的时候,堂上的二人似乎在争吵些什么玩意。所以连进来外客都没注意到。

    此时的蔡玉清秀的五官现出不悦的神情,正斥问堂下那位年轻汉子:“克里师傅,听说白天里有麻烦?”

    “确是有麻烦,是一些佣兵团的手下……”

    “我知道了。克里师傅,你不该在那些玩命佣兵之前逞血气之勇,生意人怎可插手管这种人的闲事?”

    “禀少东主,行有行规,业有业主,店中如果任由他们生事,日后岂不更麻烦?”

    “目下已经够麻烦,你该让他们到外面解决,牵入了是非旋涡,咱们的店今后必将永无宁日,你……”

    挨训斥的年轻人看上去很有傲骨,听口气,少东主对今天的事十分不满,脸色也难看,他怎受得了?抢着说道:“少东主,小可维护店中的门面光彩,冒险挺身而出,保全了店中的声誉。少东主如果认为小可做得不该,小可五天之后,交完一批货品,立即卷包袱走路……”

    “克里师傅,我不是这个意思,你怎么……”

    “少东主请放心,小可既然招来了这档子事,决不使少东主的店受到任何干扰。明晚那些客人约小可商谈,小可一身当之。别小看了这些佣兵,他们也有他们的规矩,冤有头债有主小可一力承当,他们决不会找蔡家剑坊的麻烦。小可告辞,五天之后,恕小可不再前来府上辞行了,东主那儿,请代致意。’”说完,拱手一礼举步便走。

    蔡玉急忙站起说:“克里师傅,请稍安勿躁,请……”他无法挽留那位看上去傲骨满身的年轻人,他的话还没等说完呢,那位年轻人已经急步出庭,走了。等他出了庭,已经不见那位的踪迹。他站在庭口,怒形于色地自语:“这人好大的脾气,怪不得会被祠堂的人赶出来……”话未完,身后香风沁鼻。一个俏丽的少女出现在庭中。

    这少女好美,老天爷给了她经过着意雕琢的身材与五官,是那么完美,那么端丽,钻石般的大眼睛,瑶鼻樱唇,粉面桃腮放射出青春的红艳与光采。光可鉴人的青丝梳了一个三丫髻,每一丫皆佩以珠花环,耳垂下摇摆着一对红宝石耳坠儿,穿一身黛绿衫裙,窄袄袖子春衫外,是一袭时下最流行的银串流烟绵坎肩,长裙轻摆处,一双淡绿色小弓鞋若隐若现。

    天!小弓鞋尖端,怎么有半寸分明的尖玩意?那是一双要命的莲瓣儿,谁挨上一记,准得丢掉老命儿。不用问,这花朵般的妞儿,准是朵带刺的玫瑰,也可能是朵含有毒素的罂粟花。

    看年纪,她正是十五六岁的当时,正是女孩子的黄金时代,正是好做梦的花样年华。她左右,两名丫环左右扶持,袅袅娜娜走到庭中。

    所有的男仆,垂下头躬着身子急急出庭回避,十分狼狈。这妞儿出现得太突然,几乎没有让男仆回避的时间。由此可知,这位姑娘决不是斤斤计较礼俗的妞儿。



………【第一百三十七章打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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