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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儿名叫玛琪-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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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在不喝粥可要凉了。”
端着勺子的手已经出现在眼前了,我的视线突然开始模糊。
我一直不知道当初为什么再痛苦也要挣扎着活下去,即使双手沾满血腥。
也许就是因为放不开吧。
和你如此相似的她,……夏日。
修养了几天,我的伤势也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所受的伤都是早些时候索斯的杀手造成的,虽然当时很严重,但经过治疗,没有留下什么大碍。
再次见到索斯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毕竟是他让克劳斯把我丢到那里去的。其实我很疑惑,如果他要杀我直接找克劳斯或者托里来做就好,又何必多此一举呢?
其实我总共也只见过索斯一次,这是第二次,他就像是一个神秘的老人整天呆在黑暗的角落里默默地观察着众人。只是我没有想到再次见到他居然是这个模样。
作为一个念能力者,寿命是极长的,活个百来岁根本是小意思,从许多人口中我得知这个支撑了巴蒂斯家族足有百年的老头子已经一百八十多岁了,这还是八年前我初次见到他时的年龄。
可是再见到的他已经不复当年的风采了。
疲惫的容颜,动不动就容易失神的状态很清楚地显示了他的衰老。虽然这个人间接害我和卡莱分离,使我不得不背负大量的人命,可是同样的,没有他我早已不可能活到现在,更别提见到玛莎。
见他现在是如此的衰老说没有什么感触肯定是假的。
从他弱冠之年支撑起整个摇摇欲坠的家族到现在的议会第一世家,这样的一代枭雄也逃不出英雄迟暮的命运……
突然可以理解世界上为什么有“永生”这个词了,也许就的因为有人无法承受自己就这样慢慢失去活力衰老下去啊!
由于索斯精力有限,大部分的时间都是由他的管家路特和我说话的。尽管带着金丝边的眼镜,但他给我的感觉就好像是一把出鞘的宝剑,太过锋芒毕露。
和路特的谈话也没什么实质内容,无非就是安抚下我罢了。毕竟我活着回来了——当初索斯的命令里就有着这么一条,只要我活着回来就既往不咎。
在走出房间的时候路特给了我一个任务,索斯已经睡着了。
躺在垃圾堆上仰望着星空——这还是在流星街外养成的。
宁谧的天幕上缀满了宝石般的星子,一样的星空,却在不一样的地点,不一样的世界。
也许,在这一片茫茫星空中的某一个角落,就有我原来的世界。
可是,再也回不去了……
虽然此刻已经打消了回去的念头,但习惯还是保留下来了。
脑海里翻腾着路特告诉我的任务,代替蒂奇诺到外面参加一个慈善捐款。慈善捐款只是一个幌子,事实上路特也会去,这不过只是一个和外面世界的黑社会接头的幌子。
可是到外面去……意味着可以离开流星街。
会是索斯的又一个阴谋么?
接下来的日子里离开和留下一直在我的脑海里纠缠不清,离开的诱惑就仿佛美丽而又致命的毒药一般腐蚀着我原本就不怎么坚定的心。
离开这里。
离开这个鬼地方。
不用再杀人,也不用担心被杀。
只要离开了,躲得远远的不被发现。
有一个声音不停地在召唤着我,令我整夜整夜地无法入睡。
虽然有风险,可是只要控制得好……
“吱呀——”门被打开了,我躺在床上,眼睛却睁得雪亮。熟悉的脚步声,是玛莎。
明天就是任务的时间,这么晚了,她来干什么?
“你醒着啊。”看见黑夜中睁开着的眼睛,玛莎没有任何害怕,但人却只是站在门口。
“有事么?”我眨了眨眼,语气柔和,“已经那么晚了。”
“那个……”
“恩?”
“没,没什么,我只是来看看你睡了没?我去睡了,你一早点睡吧。”
“恩。”
离开前的夜晚的插曲令我打消了离开的念头,虽然自由的诱惑依旧在我的脑海里盘旋,但是我想到了玛莎。如果我走了,她怎么办?
在巴蒂斯家族根本没有任何说话权力的她逃脱不了政治婚姻的命运,她是个好姑娘,应该得到幸福。虽然我暂时无法改变她的命运,但是不用几年也许……
所以我不能离开。
流星街被一片荒漠所包围,我们离开是用瞬移的方式,那是一个人的念能力,只是才带走我和路特就已经虚脱到死,剩下的人不知道是用什么方法离开的。但至少我和路特到达友客鑫的时候他们就已经等在那里了。
住在老字号的白鸟酒店,路特他们很快就没了踪影,只剩下我和其他几个保镖呆在酒店,因为我现在是蒂奇诺的替身,自然需要保镖。
友客鑫是个大城市,至少我知道每年都会有大型的拍卖会和地下拍卖会在这里举行,虽然现在不是拍卖会开始的时间,我还是很希望可以到处看看的,毕竟这算是我第一次看到这个世界上的大城市。
夜晚的灯光比天上的星光还要缭乱,路特还没有回来,我便打算在居住的酒店四处逛逛。半天的时间里我想明白一件事,如果不感兴趣那才叫奇怪呢!
保镖们果然没有拦下我,只派了一个最厉害的跟在我身后。
下了楼,也没有在意别人对我这身贫民打扮还住在这样高级的五星级酒店的好奇目光,径直走了出去。
我突然想通了这个任务的意图之一——试探。
毕竟我一直以来的表现都不像是一个生长在流星街的人,面对陌生的,从没有来过的外界,我的反应就是最直接的证据。
忽视保镖的保护和监视,我只是在街上到处晃,没有掩饰眼中的好奇——其实这个反应是真的,虽然我知道绝大多数流星街没有的东西,但友客鑫对我来说也是一个令我好奇的地方,猎人世界里的大都市。
只需要顺应本心便好。
外出X流浪汉X酒
干净的空气。
即使是这样的一个大都市,满是汽车尾气的空气也令我觉得干净。
……流星街根本没有办法比。
我有机会生活在这里么?
这个念头顿时不可阻止地浮上心头。
……住在这里,每日都可以自由呼吸这样干净的空气。
也许正是在这个念头的作用下,我居然在慈善捐款的宴会上鬼使神差地控制住了一个人,来参加的大多都是有钱人,控制一个人替我在这座城市里买间房子应该很容易。
只是用的是夏空的名义。
时间已经久到差不多快要忘记自己的本名了。
世界上没有一个叫做夏空的人了,只有一个叫做艾夏的傻瓜。
自己就像傻瓜一样,一只手无法放开,一只手却想要离开。
矛盾的傻瓜。
酒精和香水的味道在这个华丽的房间里弥漫着,其实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宴会。
钱,事先路特已经捐出了。
此刻他的人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他肯定是去和某些人接头了。
这是流星街的生存方式——黑帮假借倾倒垃圾之名,暗中向流星街提供武器和贵重金属等,而流星街则提供人才作为回报。
很划算的交易,毕竟人……是流星街最有价值的特产呢。
各种种族的人在这儿,反而倒是最齐全的。
在房间里端着杯子的客人或者侍从或者保镖都弱小得可怜,每个人脸上却洋溢着愉悦的笑容。身边的几个保镖的眼神都有些不屑,我想他们可能会幻想着杀掉这里所有的人需要多少时间呢?
这是强者对于弱者的不屑。
因为弱者的命运是掌握在强者手里的。
我突然有些不耐烦这样的气氛,转而走向阳台。
宴会是在白鸟酒店的二十一层召开的,从阳台往下看是一地的星光。
那种好像站在云端般的感受却无理由地令我觉得不舒服。
不是恐高,
而是惶恐。
不是站在了高处就可以以为自己是神明。
不是俯视了别人就可以以为自己高人一等。
这是一件可怕的事情,无约束的心会把人带的很远很远,再也回不到地面。
再回头看看那些正觥筹交错的富豪们,那些华丽的珠宝散发出的夺目光芒纠缠在一起,晃得人眼睛痛。
音乐在耳边想起,突然无止境地怀念五岁前的家。
碧苍的山脉,湛蓝的青天,可以看到飞鸟在自由翱翔。
舒适的小屋,慈祥的双亲,可以感觉到家的温馨。
我以为自己不会再去回忆那个的。
那双红色眼睛给我的震撼远远大于那段乡村生活的惬意。
……相对于以前的世界和流星街,我真的快要忘记那五年无忧无虑的生活了。
那双红眼睛也早已淡忘了。
我这一世的母亲,留给我的仅有那一抹触目惊心的血红。
……那不是我想要的。
和一干保镖打了招呼,我独自一人走出了宴会。虽然知道他们肯定会跟在后面,但我还是很想要试着一个人继续昨晚的旅程。
不走灯火通明的大道,那热闹不属于我。
穿过昏暗路灯照耀下的小巷,面前就是一个不大的公园。树影婆娑,灯光是属于城市的慵懒,始终不肯把光线撒满整个公园,只有几处的光晕给人淡淡的温暖。
公园里很安静,现在已经是八九点了,散步的人也差不多都回家了,尤其现在已经是夏秋之交,早晚是格外冷的。
拢了拢有些单薄的外套,路特是建议我穿西装的,可是被我拒绝了,那样会让我觉得自己变得像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
所以我只找了件运动衫穿在身上,白色的,有些薄,此刻的夜风一吹倒有些冷飕飕的。
路灯边上还可以看得出围了几只飞蛾,那是本能的渴望光明的生物。
即使只是飞蛾扑火?
在一条长椅上坐下,正对面是一个喷水池,只是此刻已经不再喷水,水池的中央是一座雕塑。一个尿尿的小P孩。
是不是和原来那个世界里小男孩用尿灭了火的故事一样的人物呢?
“什么人!”灌木丛的一阵作响令我不禁警觉起来,若干保镖也跳了出来,紧张地盯着树丛,生怕里面跳出来一个大怪兽。
一个毛茸茸的脑袋从树丛里钻了出来,随后响起的便是一个懒散的声音,“啊,啊,别紧张,我不是坏人啊,再说这里可是我今晚的住处。”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出现了一个毛茸茸的脑袋到一个全身破破烂烂的男人的转变。
看样子是个流浪汉,但他身上却没有臭哄哄的气味。
“你刚才一直在这里?”不自觉地戒备起来。如果是的话,那他该有多强?
连我都没有发现到他,虽然这其中也有我神志恍惚的缘故,可他的强大已经不容置疑了。
“啊……恩?”他抬起了头,似乎不是很明白我的意思,杂乱的黑色卷发鸟窝一般地顶在头上,半张脸也被头发遮住让人看不清楚眼睛,胡须扎拉的倒还不算长,只是整个人就给人一种颓废慵懒的形象。
不需要他的回答了,因为即使他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也无法用『圆』感知到他。
男人拨开额前的乱发,露出一双和人的气质一样慵懒的眼睛,整张脸看起来就像是刚睡醒。挠了挠头,似乎是发现了我的戒备,声音有些无辜,“我没有恶意的。”后来似乎还怕我不相信似的又加了一句“真的。”
打算动手的保镖们却被我拦住了。
我在心底里大笑起来。
自以为已经很强,却只不过是个井底之蛙而已。
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我还远远不够看啊……
“少主。”保镖甲提醒我不要放走他,却被另一个保镖拉住,看来他们也发现了这个流浪汉的不寻常。
男人的眼神是清澈的。
其实我不懂怎么看人,但是他给我的感觉就是如此,清澈的,有故事的人。
“我们走吧。”不是敌人也不是对手。
“少年人,年纪轻轻就这么悲观可不好。”
肩膀不知道什么时候被按住,暗中使力却挣脱不开,保镖们顿时怒目而视。
似乎是被这样的气氛吓到,虽然我知道这不可能,流浪汉松开了手,但我的白衣服已经在肩膀上留下了一个黑乎乎的手印,他显得很是尴尬,“啊,啊,我不是故意的……只是想开导开导你……”
多管闲事的人。
我顿时在心中给这个家伙下了定义。
生气倒是没有的。
“我没事,你们先退下吧。”看着保镖们都回到暗处,我再度在长椅上坐下,露出一个看上去无害的笑容,“你想对我说些什么呢?”
从他突然按住我肩膀却没让任何人发现的实力就可以看出他比我们强,而我也不想在其他人面前暴露我的能力,那还不如静观其变。
有的时候,光棍也是一种境界。(参考《卡徒》章节标题)
“诶?”他有些惊讶我的干脆,不过很快也恢复如常,当下也好不客气地在长椅上一屁股坐下,“哈哈,你,不错啊!”说着这样的话,他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瓶酒来,酒精的味道有些刺鼻,并不是什么好酒,他也不在意,拔开塞子,咕噜咕噜就喝起来。
“其实也没什么事情啦,谁叫你那几个保镖都那么凶神恶煞呢,我可是和平主义者,暴力的不对的,没办法之下只好这么做啦。”他倒是很爽快,在我还没有开口问的时候就把留下我的原因说了出来,配上他一副流浪汉的样子,令我有些哭笑不得。
我倒不会还以为他是流浪汉了,顶多只是个流浪者。
也许是初次离开流星街,对外界的向往总是让我走神,明明知道这很危险,身边坐着的也是个敌友不明的人,但我却忍不住老是去想未来的生活。
难道我要一辈子呆在流星街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
可以感觉到暗处那些保镖们的怒意,但男人却仿佛丝毫未察觉,依旧喝着他那瓶看上去有些像二锅头的酒。
也许是我的注视太过直接,突然酒瓶就在我眼前放大了。
“少年人,想喝的话就直说,我可没那么吝啬。”
刺鼻的味道突然让我想起了小时候曾经偷喝外公的白酒,似乎也是这种奇怪的气味。配上对方诚挚的笑脸,冲动之下,酒瓶就到了我的手上。
果然是劣质的烧酒……
只是;不讨厌。
那种火烧火燎的刺激着食道的液体。
在巴蒂斯家族接受教育的时候也有品酒的课程,但那都是高级的红酒或者别的什么好酒,这样的劣酒反而更给我酒的感觉。
几口下肚,身体慢慢有了暖意,却没有以前偷喝外公的酒时醉醺醺的感觉。
似乎酒量好了不少。
“呵,还挺能喝的。”接过只剩半瓶不到的酒,男人也咧开嘴笑了,“少年人,你还没成年吧,不怕回去你家大人罚你?”
“嘿嘿,要罚也是罚你,酒可是你主动给我的。”
“臭小子,你找打!”
嘴上是那么说,却没有动手,看来也是个粗中有细的人。
见我没有说话,只是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有些气短。
“哼,算你厉害,别以为我就不敢打你,哪天你一落单,看我不揍得你连你妈也认不出来(这不是口误,而是口误引发的一个话梗)!”有些不服气的表情倒是很好笑。
我一把从他手里夺过酒瓶,也不管干不干净就这么和他你一口我一口地喝了起来。
不远处的白鸟酒店里,宴会正在举行。
可在我眼里,还不如此刻陪这个陌生人喝酒来得痛快。
回到酒店的时候,路特还是没有回来,洗完了澡,我便躺在了床上。
这个时候才可以很清楚地感觉到流浪汉的强大。
我不能确定他接近我是不是有什么目的,但是至少我可以趁机了解他的实力。
说到这里就不能不提我的念能力了。
念能力X时代X反叛的人
在学会发的时候我就偷偷做过水见式,流星街的人一般是不太注意念的系别的,开发出来的能力也是稀奇古怪的,虽然也有方式测试自己的念系,不过又有多少人在意呢?
能力,只要足以帮助自己活下来就可以了。
我是特质系的。
杯子是从桃子地方要来的,半透明塑料杯,马马虎虎凑合了,叶子是庭院里种的石榴树上摘的。
……克劳斯居然还有闲情逸致种这玩意儿,现在怕是枯得差不多了。毕竟流星街这地方,土壤贫瘠,雨水又少得可怜。
看到杯子里的水面突然冒出一股喷泉顶起了叶子,我脑门上立刻出现了无数黑线。
……它当自己是抹香鲸啊!
特质系果然是个令人讨厌的系别,我几乎不知道该怎么创造自己的念技了。
想想算了,船到桥头自然直。
一拖就拖了一年。
俗话说贪心的人总是要付出后果的。
既然无法根据念系来创造技能,那只有从别的方面下手了。在偷偷观察了几个人的念能力后,我更加摇摆不定了。各个系都有各个系的优缺点。
贪心的后果是,某天晚上梦到了夏日。
BT看着盗版的《全职猎人》狂笑着“想要的就抢过来好了……”
这是一件令我后悔万分的事情,导致后来我的念能力居然是做盗版……= =|||
能力一,无声的读卡器,接触对方的念,就能知道对方的念能力基本情况。时间越长越为详细,但会消耗自己的念,条件是接触时不能发出声音。
以我的念量,最多也只能连续读取三个人的念,再多就嗝屁了。
能力二,念力拷贝,在得知对方念能力的情况下复制对方的念,知道得越详细效果越好。条件是接触对方身体10秒以上。
虽然这个能力看上去很牛B,但电脑复制完文件还要用粘贴呢!
没有后续能力,完全就是个鸡肋。
能力三,残缺的盗版货,把复制下来的念能力以磁盘的形式具现化出来,使用时直接碰触身体,磁盘就会进入身体,每次无法同时使用两种能力。
别以为这个能力就怎么好了,残缺的盗版货,既然是盗版,又怎么会是好货。
按照正规的说法就是具现化出的磁盘无法完全容纳复制的能力,导致使用时会出现缺陷。而且我居然完全无法决定缺陷到底是什么,只有使用了才知道。
事实上也就是使用时老出状况,不是这个威力不足,或者那个少了个功能,那还好。如果是什么使用在自己身上的能力,比如变身什么的,只能使出,收不回来了,那你的一辈子就等着哭吧!
最多运气好的时候,具现出的能力少的是条件和制约,不过这几率简直比跳楼被砸中还要少。
……好吧,我承认,这种可能性还是有的,毕竟我就是这样穿过来的。
能力四,一次性磁盘,具现化出的磁盘完整容纳了复制下的能力,使用时可以完美重现对方的念能力,条件是只能使用一次。如果是由别人使用了磁盘,就再也无法具现化出该能力的磁盘了。
敢情只是借来用用,使用完了就还回去了,如果给了别人使用,就是在无授权情况下用于商业盈利范围,就是有了前科,别再想借了。
这都是什么能力啊!
索斯并不知道我的能力。
我在人前一直使用的是强化系的能力,毕竟强化系的能力不复杂,具现化出来磁盘不太会出大状况。
所以在流浪汉按住我的肩膀的时候我就开始读取他的能力了。
流浪汉很明显是念能力者,由于接触的时间过短,在说这样的强者也不会随意让别人触碰自己的,所以我没有机会完全读出他的念能力,更别提复制了。
但仅仅只是那一小小的管中窥豹,也可以感觉到他的强大了。
放出系的念能力者,擅长远攻,具体能力不知,但念量足足是我的两倍。
我自诩在那么危险的流星街挣扎着活下来,念量几乎是呈几何增长的,可是他……
虽然胡须扎拉,满头乱发,但他的年纪不会超过四十。
他的一举一动都看不出来任何高手风范,除了那清澈的眼神根本就看不出他身上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他说他是猎人,目前正在追捕一个念能力者。
……猎人啊。
我在床上打了一个滚。
落地窗外可以看到满地的星光。
现在是1965年。
世纪末的时候,这个世界的故事才会真正开始。
也许那个时候,我已经是垂暮。
也好也好。
我所知道只是夏日的口述——一个倒霉孩子找爸爸要奶粉钱的故事。
几乎可以忽略了。
虽然还想推测出些什么,但这样不自觉地走神还不如睡觉。
第二天的时候,路特还是没有回来。
我打算再度上街,却被保镖拦住了,我知道是昨晚那家伙带给他们的压力。
分开的时候我们谁都没有自报家门,像是约好了一样。
我知道瞒不过他,我身上的血腥味。
也许他只是来排除下我的可能性的。
嘴边勾起一丝微笑。
既然不能出去,那就不出去好了。
打开电视,也亏得这里是五星级酒店,有电视机这玩意儿。
彩色电视机也才刚兴起没多久,里面放的只是一些新闻或者早期制作的电影,完全不能和后世的电视节目相提并论。
其实这个世界和原来那个世界还是很相似的,至少历史进程就差不了多少。
看惯了原本丰富多彩的娱乐的我对这台电视机一点兴趣都没有。
突然生出“啊,这就算穿越者的悲哀……”的这种感觉。
原本忙碌的生活突然空闲下来,居然有了些不习惯的感觉。
可又慢慢生出些新鲜感。
不需要时刻担心。
就这么成“大”字陷在柔软的床上,胡思乱想着一切不属于我的东西,渐渐也有了久违的熟悉。曾经的生活已经离我远去了。
现在的我,只是艾夏。
习武的时候,路特回来了。似乎是出了什么事情,他的神色不怎么好。
虽然我们有见过流星街和黑道的交易,但肯定其中有什么不顺利的事情。
也没有收拾什么东西,我们几个就这么匆匆赶了回去,却没有想到流星街里发生的事情也给了我们一个大大的惊喜。
——托里反叛了。
托里的反叛对我来说并不是件什么大惊小怪的事情。
那个人我只见过几面,但我知道不少有关他的事情。
索斯有很多见不得光的东西都是由他来做的。虽然这里是流星街,不折手段都是被允许的,但人之所以创造了“脸面”两个字还是有原因的。
身为议会第一长老的索斯自然也有很多事情不可告人。即使他掌握了议会的权力也一样,流星街虽然是个混乱的地方,也还是有它存在的规矩的,虽然很多人都不去理会他,但为了保证议会的统治,在表面上议会成员还是要装装样子的。
我不知道托里的身世,但他的偏激早已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然而,对克劳斯来说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打击。虽然两人平时遇上总免不了要打起来,但这并不影响他们两人的感情。据玛莎说,两人曾经是在同一个聚落里长大的,然后又一起学习念,一起对敌,也相互欠了对方好几条名,相对与其他人,总是更加信任对方一点的。
可是托里居然反叛了。
虽然克劳斯什么也没有说,但所有人都能感觉到他的失落。
因为克劳斯是不可能背叛索斯的。
流星街这个地方的亲情友情爱情虽然少见,但一旦决定了,就是一辈子的事情。
因为少,所以更加珍贵。
我们不会拒绝任何东西,所以也别从我们手上夺走什么。
现在的克劳斯虽然看上去和平时一样笑嘻嘻没个正经,但可以预计,他和托里必将是不死不休的局面。
不过那是以后的事情了。
在回来的时候,由于路特的心神不定,也没有发现我的小动作——复制了那个瞬移的能力。
虽然打定主意不离开,但向往外面世界的心思还是存下了,要不然我怎么会控制人在友客鑫买房子。
也许,也许有一天……
可以带着玛莎一起离开,当我的实力足够强大的时候。
那个流浪汉的存在给了我很大的动力,变强。当初想要变强的心再度回到了心底,为了自己,也为了保护我在意的人。
十年X动乱X离开和留下
1957年的秋天,我坐在垃圾堆上看星星。
1967年的秋天,我还是坐在垃圾堆上看星星。
只是,我已经不在是十年前的那个孩子。
十年的时间,那个在垃圾山上的坚持已经在风声里渐渐模糊,我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苍白感。
我已经十六岁了。
在流星街,十六岁就代表着成年,可我却依旧觉得自己还像个小孩子,动不动就回忆过去,玛莎说,这更像老头子会做的事,我只是笑笑,不予作答。
人总是善变的动物,我曾经许下的诺言而今已不完整,作为蒂奇诺的替身,原以为只是替死而已,可每次在玛莎希冀的目光下,我还是选择了反击。
那个紫发的女孩总让我不自觉把对夏日的感情寄托到她身上,如果我死了,她怎么办?
玛莎虽然是蒂奇诺的表姐,却也是寄居在这里的,她的母亲嫁入了议会的其他贵族家,和丈夫双双死于家族倾轧,由于她正巧在外公索斯家才得意幸免于难。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索斯对于这个外孙女也不是很关心,只不过是蒂奇诺缺少个玩伴才让她住过来作个伴的。
所以才会有玛莎现在这样的性格吧。
孤傲冷漠,也只有在我面前才会像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
既然出了手,想要放手又谈何容易。
就算你不想杀了对方,可他又怎么会放过你。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当年,我还没有足够强大的力量来保护想要保护的人,拒绝不想做的事。
现在,虽然我已经拥有了强大的力量,可是,斩草除根却成了习惯。
即使我不会对无关的人动手,但我知道,底线已经断了。
我的手上还是沾上了别人的鲜血,这是无法否认的事实。
曾经,我还会为一个死去的生命感慨。
现在我只会想他是否完全死透,如果没有,就补上一刀。
习惯真是种可怕的东西,如果是几十年前,有人对我说,你会成为一个杀人犯,我一定会狠狠扇他一大耳刮子。
可现在,死在我手里的人已经超过了三位数,正在朝四位数迈进。
虽然死在我手上的人的脸却早已模糊不清,覆着着念的五指如无物般穿透对方的身体的恶心感觉仍印象深刻。
那种温热的液体留在皮肤上的触感……
即使洗上一千遍一万遍也洗不干净了。
可是我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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