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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修-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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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隼吹摹�

    …………………………

    朗朗的读书声,让刘喜确定自己真的是在一个读书人的家中,太好了!那读书声中还是小孩子发出的,更好了!刘喜没想到自己会这么的幸运,下定决心,一定要好好的利用这里的条件,把最困难的一关在这里给解决掉。

    一天之后,刘喜就在床上躺不下去了,做出一副体力慢慢在恢复的模样,在院子中转悠:看着屋门前的门脸上有着像对联的东西,这是方体字,真是个好消息;而在清晰听着课堂中的声音后,刘喜又发现其读法也是一字一音串接起来的,不是像英语那样的绕口打结着拼出。

    因为鸡同鸭讲都不懂对方的意思,刘喜用手势比划一番后,还是让林景程明白自己想找本书看看。这个要求并不为难,很快他就让下人拿了七八本书过来。

    果然是都方体字!与地球上的繁体字极为相似;有笔画的模样,而且这字还是用毛笔写出来的;从上到下从右到左的方式排列;……。

    要不是这天上完全不同的太阳,刘喜真的会把这里当做地球上的古代!抬头看看太阳,刘喜低下后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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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识字】………

    “大个子,今天的收获怎么样?哇,你真够厉害的,竟然又打到了头飞狐!”林浩文蹦蹦跳跳的跑进来,再看到了地上的猎物后惊叫了出来。。26dd

    刘喜微笑看着这有点婴儿肥的小家伙,从桌上拿起四根已经处理干净的牙齿,递给他,用很缓慢的语速说道:“给,拿去,玩。”

    飞狐是这个世界的特有动物,至少刘喜在地球上没有听说过,飞狐也是狐狸的一种,但它的速度,就要比一般的狐狸快的多,很少有猎人能够猎到它。而像飞一样奔跑的狐狸就是它名字的解释。刘喜要不是有枪,也不可能逮的住它。

    “太好了!谢谢你大个子。”爱不释手的接过去,上次大个子打到的一头飞狐,就因为自己来的太晚而被林浩伟把飞狐牙给拿走,被他在自己面前炫耀了好久,这次终于自己也能有了。

    玩了一会,林浩文才想起自己过来干什么的,“大个子,我爷爷叫你过去一趟。”

    “好!我忙完,就,立刻,过去!”

    刘喜很用力的说着,但还是有些咬字不清,不过林浩文也和他混的熟了能够明白,点点头,“你知道就行了,我还要找林浩伟去,先走了。”一说完人就跑出了屋子。

    刘喜把飞狐挂在了小院中的一根柱子上,小心的剥掉皮,再给撑开晾着,这飞狐皮可值钱的很,也是最大的价值所在;至于飞狐的肉,没有狐狸特有的那种骚味,滋味鲜美无比,留下了只大腿后,其他的分成了两份,都包起来放在篮子里。

    关好门,刘喜提着篮子出来,与周边所有认识的人都热情的打着招呼。先是到了老李头家,放下一半肉后离开,接着刘喜就直奔林景程老大夫家而去。

    来到林家庄已经有四个月,这四个月刘喜过的是极为的充实,到现今为止,刘喜不但已在林家庄落下脚扎下根,这里的语言,文字,也都弄懂了七七八八,虽然在说这个方面还是有些不够利索,但这无伤大雅,起码交流是没有任何问题了。

    最开始是在林景程家暂住,于第二天,刘喜就用手势表示了想要学习的愿望,林景程没有拒绝,允许他在教授学生时呆在一旁旁听。这一旁听,就是两个月。

    同样是由笔画组成的方块字,同样从右到左用毛笔书写,更让他惊讶的是,这里也有千字文、百家姓等一样模式的、用来启蒙的书籍,天啦,这与地球的古代竟是如此的相似。而随着了解的一步步加深,刘喜越发感觉到与汉字的共通之处,仿佛自己在这学习的不过是中国某个地方的难懂方言,就如同北方人到了南方,学习闽南语、粤语似的。而有了这么多的相似之处,刘喜识字认字的水平自然能快速增长。

    不过,光是旁听着识字认字,是无法让刘喜知道怎么发音、怎么让读音与字词对照起来,这时那三个小孩子就起到作用了,先是用手势交流,再是用书本上的字读出来让刘喜来认,最开始确实非常困难,但抵不住刘喜狂热的学习劲头,而这三个孩子也觉得这是件很好玩的事,所以一边教的快一边学的也不慢,不久就让刘喜真正撬开了语言这扇大门。

    大门是进了,离登堂入室还很早,而因在林景程的家中住了两个月,虽然林景程从未说什么,但刘喜的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了。老李头也算是个热心人,忙前忙后着帮助刘喜找到了一处住所,刘喜也进入森林里打了些猎物回来,以这猎物当做了房租。

    刘喜的猎人做的极为成功,现在林家庄的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刚来林家庄的人是个最好的猎人,就是村子里上十个猎人绑在一块,还未必能赶得上他。而刘喜也利用自己猎人的身份在林家庄买下了一间居所。

    用一天的时间打猎,接下来的几天必定会到林景程那学习,现在四个月过去了,这里的启蒙书籍,刘喜都能看懂,并且朗读出来,能够如此快速的学会这里的语言与文字,不说林景程很惊异了,其实就是刘喜自己,也很诧异自己的表现,奇异空间给予刘喜的不仅仅是排毒洗髓,就连脑子也灵活聪明了许多,这个意外的惊喜让刘喜很多次都有着重新回到大学的冲动。

    来到了林景程的家,把篮子都给了下人拿走,整理了下身上的衣服后,才恭敬的敲响书房的门。

    “小喜,来了啊,”抬头看了眼刘喜后,林景程又俯下头继续之前的小抄,“坐吧,等我一下,马上就好。”

    “是,林老。”刘喜应了声后在书桌前笔挺的坐下。

    在能够说出这里的语言之后,刘喜就做了回忆状、“想起”了自己的名字,姓刘,名喜。至于‘字’什么,就说了还没想起来。永远都不要忘了自己的姓氏,这是刘喜很小的时候爷爷在耳边念叨的,而名‘喜’,其实叫‘喜’这个名,听起来似乎有点俗气,但因为这同样是爷爷给取的,爷爷就是希望自己的孙子一辈子欢欢喜喜。而在所有敬重的人中,刘喜对爷爷的感情是最深的,不要说爷爷给取的名字似乎有些俗气,就是难听,刘喜也从来都没想过要改变。而这种执着,也在他装失忆的时候也不愿意暂时的放下。

    林景程写完最后的几个字,擦完手后与刘喜说道:“这两天想起来什么没有?”

    “还没,我,只要,多想,就,头疼。”刘喜一脸苦笑说道,还揉了揉头。

    理解的点点头,这是失心疯典型的症状,“不要着急,慢慢来,说不定哪天就自行恢复了。”宽慰了刘喜一句后林景程又说道:“对了,你再把上次的字写两个,我翻阅下典籍再帮你查查。”

    没有终日防备的道理,有一次和三个小孩锻炼说话时,刘喜不自觉的就爆出了一句中文出来,而在小孩的咋呼下,很快也被林景程知道,他立刻就问刘喜能否写出来。刘喜为了预防以后还会有这样不自觉的行为发生,就说这是自己脑子里突然蹦出来的,也能写出!接着,刘喜就用毛笔写了几个正楷的繁体字出来。

    刘喜从小在爷爷的关照下练习过毛笔,虽然说不上很好,但也有个几年的功力,而这一写出来,不但更加证明了刘喜确实是失去了记忆,也解释了之前刘喜既听不懂又不会说的特别之处——外国人嘛,自然不懂了。

    “好的,林老。”刘喜上前在书桌上写下十多个繁体汉字,“这是,我,这些天,回忆的。是这样,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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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广平大陆】………

    林景程坐下揣摩刘喜留下的几个字去了,而刘喜自己,则在书房后侧的书架上拿下两本书,到旁边的课堂,也就是林景程给三个孙子辈教授学问的地方,坐下后开始研读。收藏*顶点~小说~网

    四个月时间里刘喜主要是看启蒙性质的书籍和练习读写,而就在前不久,因为林景程已认定刘喜是其他国家的人后,也允许刘喜在他的书房中找些地理方面的书籍来做回忆之用。就是通过这些书籍,刘喜才知道这个世界的一些情况。

    首先,所处的是一块大陆,这个已经有了共同的认识,而且还有名字,叫做广平大陆;广平大陆范围极广,大到目前刘喜无法知晓到底有多大;大陆的国家至少有几十,具体的数目,目前同样也无法知晓;刘喜所在的是景泰国,在大陆上只是个中型国家,景泰国有二十二郡,面积五百万平方公里(在知道了这里的度量衡之后,刘喜换算过来的,这里主要用的是顷这个面积计量),人口五千万,郡下为县,县下为镇,林家庄之上是双集镇,属于项县管辖,而项县之上,就是十二郡之一的吴郡;景泰国周边接壤的国家有三个,两个一样的中型国家,人口也都在四千到六千万之间,一个大型的帝国,人口较多,地域更大,人口不会少于一亿,……。

    能够得出这些简单的信息,还是靠着刘喜自行在地理书籍中收集整理的缘故。利用这书籍中寥寥的几张地图,加上自己的臆测,才能有个比较直观上的大略认识。这种情况其实想想也就知道很正常,只要翻开地球封建时代的史书,对地图都是严格保密的,虽然这里不是地球,可也是外星人的封建时代,他们同样知道地图的重要性,怎么可能去到处的流传。而林景程能够得到这几本地理书、能够得到几张简略地图,还得多亏他有着个秀才的身份才有了机会来收集。

    几十个国家,就算只有三十个吧,每个也都只有景泰国这样大,那么加起来……,刘喜只是用最粗略的方法算了算,发现光是这样来计算,广平大陆就能比的上地球陆地的总面积!而这还远远的没有计算结束,在地理书籍上,刘喜很明显的就发现,大陆的山脉众多!而景泰国在计算国土面积之时,也都不会把国内的那种高大山脉给算进去!

    只看看刘喜整理出来的景泰国地图就知道了,一米见方的地图中,计算进国土面积的还不到一半,其他都是圈定排除在外的山脉;而在边境处,几乎全部都是以山脉所在来定的!就以林家庄所处的雾项山来说吧,它就是景泰国的南部边境,而林家庄,就是属于边境上的小村庄。

    雾项山属于龙项山脉,龙项山脉到底延绵了几千还是上万里刘喜无法搞清楚;幅员辽阔到刘喜把其他三个国家的简图都加上去,也同样计算不出来它的大小。甚至连这山脉的名字,还是从景泰国挨着的大帝国那知晓的。雾项山,不过是山脉中的一支小脉。

    众多的山脉,加起来明显要比所有国家的国土面积加起来大的多,那这样来看的话,这广平大陆,起码也能相当于整个地球的总面积了!

    一得出这个结论,刘喜当场就被惊出了身冷汗。难道这个世界没有海洋都是陆地?!如果是这种情况,为什么会有着共识,都称呼为广平大陆呢?!既然大陆有名字,那么是不是说明还有其他的大陆?!而要是还有其他的地方,那么这个星球,它到底有多大!

    关于星球多大的问题,刘喜暂时没有办法去考证,而从整理地图、整理地理知识中,刘喜知道这个世界肯定要比地球的古代更大更复杂!

    下午的时候,刘喜没有等着在林景程这吃饭,而是来到了村长那。

    因为有林景程的担保——这小子确实有病,还不轻,但现在已经没有什么影响,不但会说会听,身体还好的很;加上村长,也就是刘喜的小同窗林浩伟的老爹林哲耀,这些天的亲自观察,遂决定给刘喜发一张身份证,哦,这里不这样叫,叫做文书告身,不过和身份证差不多用途。

    从这里,刘喜就发现,之前的担心有些过度了,这里对身份管理并不严格,村长一直怀疑担心的不是刘喜的来历,而是刘喜有没有正常人的能力。也就是说,只要刘喜证明了他是个正常人,那么就可以随时的给予他身份证。

    因为林景程认定了刘喜不是景泰国而是别国的人,让刘喜一直都提心吊胆,谁知道这里对别国人会怎么样。可没有想到这里根本就不太在乎。只要刘喜有留下来的念头,村长就敢给他文书。似乎能够多刘喜这样的一个人,对村长也是会有点好处的!?

    这让刘喜想到了唐代,那时不就是不拒绝外来人吗?国家的安定与强大,才是敢这样做的基础,想到了自己做出的那份地图,刘喜好像有些明白了点。拿到文书告身很简单,村长早就写好盖完章了,刘喜交了一两银子后,就成为了光荣的景泰国——林家庄的一员了。

    从村长那出来后刘喜回到自己的家中,这栋用卖掉飞狐皮后买下的小房子。房子只是很普通的木屋,共有四间,外带一个小院子。

    飞狐皮很值钱,之前打到的那条,刘喜就是卖给了村长,卖了十五两银子。景泰国里施行的是钱币制度,这点上要比地球古代来的高超。铜钱币,有大钱中钱小钱之分,十个兑换高阶的一枚,这点很好了解;大钱之上,就是银币了,银币只有一种,那就是一两重一枚,所以说飞狐皮卖了十五两银子并没错,十五两就是十五枚银币;银币之上,就是金币了,不知道这里的金矿是不是比较多的缘故,同样的是十枚兑换一枚足一两的金币。

    物价稳定,特别是银币金币非常值钱。从刘喜买下的这个房子只花掉六两银子就能看出来。

    卖给村长的第一张飞狐皮肯定是卖亏了,不过村长打着给他母亲做个护膝的名头,加上当时文书告身还没有拿到,刘喜只有便宜点卖出,不过这第二张就不同了,谅他也没有这么厚的脸皮,而借着这个卖皮子的机会,刘喜也想到双集镇去看看。

    双集镇是周围近百村落的中心,刘喜想了解这个世界,总不能一直在林家庄呆着吧,四个月的学习之下,刘喜觉得到了该迈出第二步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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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进城】………

    身穿一套短装,和汉朝的短打有些相似,这是景泰国平民的常服;头上绑了块头巾,这个就有点不伦不类了,不过没办法,四个月的时间还不够刘喜长出长头发来;脚上是一双用野猪皮制作的厚实皮靴,遮住了半条小腿,这是经常进山的猎人所穿的,也叫猎靴,经踹耐磨外带一点防护的功能,靴子里刘喜插了把匕首,是一把原装的海豹格斗刀;而从“苏醒”后就从来不离身的五四手枪,自然很稳妥的别在腰间,腰间不是这里常用的布带,那玩意刘喜可用不习惯,而是自己用皮子做的一条十厘米宽的皮带,既能放枪还能放弹匣,非常的方便。收藏*顶点~小说~网

    一个包袱背在肩上,里面就是飞狐皮了,虽然还没有硝制好,不过这并不影响价格,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刚刚剥离下来的,买了后自行硝制会更加的保险;手提一根铁叉,出门在外,总是要带点防身的东西,而铁叉,甚至要比腰刀更实用——主要是刘喜不懂刀法玩不转,还不如一寸长一寸强来的直接。

    林家庄到双集镇有近七十里的路程,属于离的最远的村庄之一。刘喜没有拉帮结伙的约人一同去,路线他早就熟悉了:沿着正对村外的那条路一直走,有岔道的地方就直接走宽阔的,一准能到!

    轻装上阵,刘喜走的很快,按说出了林家庄后,沿途应该为丘陵地带,但这里的丘陵可要比地球上的夸张点,除了在高度上要比雾项山里的山峰矮点外,仍是连成一片、高低起伏的小号山峦。绿树成荫自然是不用说,很多时候刘喜都非常羡慕这边的森林覆盖率,要是地球上也是这样那可不得了。

    沿途经过了一个和林家庄差不多大的村落,这是大湾村,之前刘喜已经从来过双集镇的人那了解过,刘喜没有进去,绕过后接着赶路。

    终于见到城了!刘喜沿着越来越宽阔的道路、在又绕过一个大山包后,一座古代城池出现在了他的眼前。这是座标准的四方城池,坐落在四周都是山包,中间是一块小平原的上面,城外的平原都是农田,供给着这座城池。

    随着距离的拉近,刘喜也开始打量这个世界见到的第一座城池:这座城并不算大,从刘喜所在的这一面来看,两边距离也就在一里半左右;也不算雄伟,用城门处站立的人来做参照,高只有四到五米,有城门,有城洞,但是没有城楼;联想一下双集镇的位置,虽然在边境,但那边境并没有太多危险,就能明白这样的城池已经是很不错了。城墙用石头与大块的青砖垒筑,并不宽,也就四米的样子;城门是木质包铁,没有千斤闸,……。

    “喂!那小子。”刘喜不知不觉打量着就到了城门处,城门是有卫兵的,板着脸扯着嗓子对刘喜叫了一声。

    两枚小钱,在卫兵的注视下丢进了半人高的木盒子里。入城费,双集镇的人不用交,刘喜一副乡下人没见过世面的模样,就是想逃这钱都逃不掉。当然,刘喜也没有想过要逃这钱,早就在林家庄换好了零钱的,就是怕惹上什么麻烦。

    终于进入了双集镇了,多条道路成十字状把城镇分割成小块,房屋也是很有序的排列,而且大都是砖石构造。刘喜按照从左到右的顺序,开始逛游起来。

    行政区,商业区,休闲区,市集区,住宅区,贫民区……。刘喜如同穿越时间回到了地球古代,兴致勃勃的用了几个小时,硬是把整个城市逛了个遍。

    找了处小店,刘喜坐下吃了些小吃:喝豆浆,吃一份硬馍就浓汤。吃食和羊肉泡馍差不多,而豆浆嘛,也和刘喜以前喝的一个味道。其实这个世界的饮食也确实和地球上差不太多,很多次刘喜都有着回到了地球的错觉。

    吃饱喝足,刘喜来到了之前去过了的商业区,本来像皮子这类东西是应该到市集去出售的,但飞狐皮不同,它比较高档,刘喜就想来这相对高档的商业区碰碰运气。

    连续走进了几家占地挺大的门面后,刘喜知道卖给村长的那张皮子亏大了,这里报价最少的也要比村长给的价钱高出五两。经过货比三家后,刘喜返回到其中一家,详细谈了下后就直接出手。三十二两,三个金币外加两个银币。

    找到客栈,这是林家庄的人经常来落脚的一家熟店。不但便宜还挺安全,不过刘喜可没有用两个小钱去挤大通铺的习惯,他不差钱,用两个中钱住进了个单间。

    第二天一早,刘喜吃完早饭后就开始了购物。昨天只是踩点,今天才是重点。

    首先是到书店,书店也扎堆,一条街上有个七八家。刘喜穿着短装猎靴还包着头巾到书店,确实有些让人侧目,不过这里的氛围还算比较好,并没有什么腐儒上前来念叨几句。刘喜买书没有什么目标性,他想要了解的实在太多了。

    经史子集,每个书店都有,而且还是里面最多的,刘喜觉得可以看一看,从这些书里面可以了解这里的文化,本来刘喜是想各样都拿上一本的,但发现实在是太多,不但本国的有,就是其他国家的经典著作,也能时不时的看到。想了想,也就有选择性、有代表性的拿了些。

    其他的就是杂书了,冠以“杂”,就是除开了读书人必须的经典著作之外的,都称为杂书,按说这个范围很大很广,但在书店中卖的却很少,只有寥寥几本,也还是些医疗、养生之类的,看来这里读书人的地位是很高的,杂书都不能上台面。刘喜每样都拿了一本,看一看也没有什么坏处嘛。

    书籍的价格真的不便宜,一共32本,刘喜花了一银币六个大钱,平均每本都要五个中钱。没钱不读书啊!刘喜用包袱把这厚厚的一捆书包好后感慨。

    在书店外的小巷子里,还有不少小摊子,这里也是卖书的,不过这里的书却和书店里恰恰相反,以杂书为主,基本上没有圣贤书。

    神仙鬼怪,野史猎奇、小说画片等等全都有,刘喜看了下做工,比较粗劣,而看看印刷,就以刘喜的识字水平,竟然也能在里面找到些错字。这就相当于地球上的盗版吧?不过这里的盗版还是有点规矩,圣贤书竟然不敢盗!有点意思。

    这里的书价格很便宜,刘喜又花了五个大钱,打包走了上百本,这些书也是很有必要看看的,说不定就能从里面找出些感兴趣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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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买刀】………

    地理方面的书籍果然很少,而且都还比不上林景程家中的那些,刘喜只是翻看了下也没买。一百多本书也挺多的,刘喜回到客栈放下后再出来,直接来到了出售兵器的店铺处。

    铁叉,刘喜摆在明面上的武器,是从村里一个猎户处转让而来,刘喜用它补刀掩饰枪口痕迹时很好用。而听那个猎人说,他的铁叉很普通,新的也才两个大钱。

    这就让刘喜有些惊讶了,铁叉的锋利度就不说了,只说它的硬度,刘喜用自己的匕首试验过,把一处刀锋给磨钝了点才在铁叉上面削掉块铁片,这根本就不像是普通的货色。要知道刘喜的匕首是原装的格斗刀,高等级的高碳钢,花了他两千多大元才买到的,砍铁钉都能一刀斩断而不伤刀锋。

    前面是门面,后面则打铁,穿行在小巷子时刘喜听到了声音,这里的铁匠铺好像都是这样的模式。来到那猎人说的王记兵器铺,在最外围摆放着的就有刘喜一直用的那种铁叉,还真是普通货色?为了确定,刘喜拿起一杆看了下标号,没错,一模一样。

    看了下这一排的铁器的标价,都是两个大钱。连价钱也一样。刘喜放下后走进店里。

    林林总总,从外到内按照价格从低到高排列,不过这种明码标价的都是些生活用品,铁叉虽然可以当做武器,但它在这里的定位,也最多是猎人用的工具罢了,而走到了柜台前,刘喜才看到单独摆放的一些武器。

    刀枪剑戟,斧钺钩叉,这里全都有,甚至刘喜还看到了一把长有三米的大关刀。这个世界对武器的管理远没有地球古代时那样的严格,从昨天进城之后,刘喜就看到了不少的人背着长剑、跨着腰刀。当然,也不是什么管理都没有,比如长形兵器,刘喜看到的就比较少,主要是城卫军在携带。要不是刘喜当时拿着的是柄铁叉,也一定会被城卫军拦住查询。除了长形兵器有限制外,弓箭,特别是强弩之类的玩意,管制就非常严格,这点上和地球古代差不多。

    “那把,刀!”刘喜用手指了指摆放在木架上的刀,对柜台前的伙计说道。

    这柄刀是大砍刀模样,刀宽两寸,刀长三尺,挥动一下,寒光闪闪,抚摸下刀口,开了锋,非常锋利,捏住刀刃使劲,坚实的硬度没有让刘喜失望,“多少钱?”

    “这柄刀是王和师傅精心打造的,……”伙计本来看刘喜的穿着只是个猎户,虽然把刀拿过来,但并没有想着能够卖出去,听到刘喜询问,精神大振。

    刘喜打断他,没有给他发挥的机会,又问道,“多少钱?!

    “呃,四枚银币!”伙计被噎了一下,还是很快报出了价格。

    这价钱不便宜,够买几十杆铁叉了,果然是穷文富武。不过一分钱一分货,刘喜觉得这把刀还算值这个价钱。“可以,试刀吗?”

    “当然可以,您这边请。”

    试刀也是那个猎人告诉刘喜的,这里的兵器店都属于老店,非常注重声誉,只要提出了试刀的要求,都会给予满足。

    兵器铺后面有好几进,最里面才是打铁的,而靠近铺面的这一小进,是专门用来让客人试刀的,在院落里摆放了很多木棍与铁条之类的东西。

    伙计带着刘喜站到一根木柱前,刘喜挥刀直接斩断,嗯,很顺手;接着伙计又指了下旁边的铁条、这和两根细钢筋绑起来差不多粗细的铁制品前,刘喜仍是一刀过去,有点刺耳的声音发出,铁条应声而断,先看铁条切面,很平滑,刘喜不放心,在铁条上捏了捏,证实了没有作假;再看了下刀口,除了刀面上有些划痕外,没有什么磨损。

    这还只是精品,就能有这么犀利,刘喜抚摸着刀面想到,而这种精品应该可以量产,那么,应该也有极品,极品能够达到什么程度呢?刘喜很有兴趣,转头对伙计问道:“还有,更好,的吗?”

    “您,您对这把刀不满意?”

    “还行,不过,我想,要,更好的!”刘喜见这伙计有些犹豫,知道他怀疑自己的付款能力,掏出了枚银币丢过去,“赏你的!”

    “啊?!谢谢爷!”一愣之下后大喜,赶紧收了起来,态度也立马好的许多,“确实有更好的,那是我们王大师傅精心打造的,不过这价钱,有些高,需要两个金币。”

    “去拿吧!”刘喜挥挥手示意。

    两个金币是什么概念,刘喜租住的客房是两个中钱一天,那么两个金币能够住上一千天;刘喜在林家庄的房子,两个金币能买下好几套!虽然所在的林家庄很偏僻,但也能反映出金币的价值。

    刀鞘制作的很漂亮,不过这不是刘喜关注的,拿在手上掂了掂重量,明显要比第一把重出不少;一出鞘,刀锋冷冽,瑟瑟生寒。挥动几下找找手感,破风声响起。

    四根铁条,一挥而断,刀面仍然是光滑如镜。“好刀!”刘喜颤抖的说道。而在看到旁边还堆了些兵器,问了伙计,知道这也是用来试验的,其中里面就有一杆铁叉,刘喜拿出看看,就是两个大钱的那种。

    运足了力气,刘喜硬是没有听到什么声音,一下斩断了三根叉子中的一根,刘喜仔细抚摸了刀面刃口后,实在是太满意了。直接握在手上就到柜台前把金币交付。

    毫无疑问,这把刀要比自己从地球带来的任何一把都要好!虽然带来的刀具中不乏高碳钢、花纹钢之类的刃材所制作,但它们都不敢保证在如此激烈的劈砍中没有损坏。越锋利的刀在砍击硬物时越容易损坏,但这一条定律在这里,在这把刀上,仿佛被颠覆了。

    这里的铁肯定有着很特殊的地方!刘喜立刻就想明白了其中的道理,要说工艺,刘喜可以肯定手上的这把腰刀比不上从地球带过来的,但是这也架不住材料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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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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