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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修-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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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一杆长枪一支手枪,多个弹匣;步枪子弹是一箱,里面有两个密封的铁盒子,一个盒子中有30包,每包25发,共计1500发;手枪子弹有2盒,每盒70,共计140发。而在刘喜问到价钱时,苏老摆了摆手,“别跟老子提钱,这些玩意还是田鸡以前偷偷丢给我的,你给田鸡的那破村子做了那么多事,拿他点东西是大大方方。”接着是一副不耐烦的样子,“走吧走吧,这地方你忘记就行,以后要是还想要点什么,那就到店子里去,我会给你准备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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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再入】………
回到田家台的刘喜先到了田双虎家,把他带上后一同到自己的家里。
“田伯,这些东西都是您当年给苏老的?”从车上把见不得光的东西都拿进屋后,刘喜问道。
“是他说的吧?老成这德行了,嘴巴怎么还这么长。”
“真的是您当年送的?”刘喜很惊愕,这种枪与单打一属于两种性质,单打一只属于猎枪,被告发了也没多大的事,收缴就完了;可这两支就不同了,是正宗的军用产品,杀伤力巨大,被告发了麻烦大的很。
“都是当年的一些破事,没什么可提的。”田双虎没有否认,只是嘀咕了一句。
“田伯,您该不是一直都在做黑枪生意吧?”刘喜对这话题很感兴趣,追问道。
“放屁,也就老鼠这个不成器的家伙才会捣鼓这些,小子我告诉你,没事尽量不要找他,这老鼠名声不好。”田双虎告诫了刘喜一声,拿起冲锋枪,又摆弄了下手枪,“还好,没有用那些中看不中用的东西来糊弄你!我们当年就是用的这个。”田双虎把枪放下,满意的点了点头,似乎对苏老保养枪械的功夫比较满意。
“对了,他没有乱收你钱吧?”田双虎想到后问道。
“没有,苏老根本就不准我提钱。不过我在送他回店子时丢下一万才走。”拿了这么多东西,不给钱实在是说不过去,而且这些东西即使有钱都没处买的,一万块,只是个心意。
接下来,在刘喜的要求下,田双虎给他讲了苏老以前的事,不过田双虎与苏老一直都搅合在一块,听了苏老的事,那田双虎的经历也就同样清楚了:一起上的小学初中,之后去当兵,当了三年后又一同进了军工厂,做的就是制造枪支的活,五年后,又一同退役回家。这时两人分开了,田双虎回到村子,而苏老则留在了县城,这时正是动乱的打、砸、抢年代,他不但是骨干,还担任了枪支修复的工作,……。苏老这辈子最是爱枪,在动乱的年代,枪支管理不严格,不但自己收集,就是田双虎在村子的民兵取消之后,还给他送去了一些。
真是一部传奇啊,谁会想到,这长相猥琐的老头,经他手的枪支何止上万,也是现在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声了,以前蒙山的鼠爷也是响当当的招牌。
…………………………
因为网线接通,刘喜终于能够上网了,一人计短二人计长,刘喜非常隐晦的在一些网站上发了些帖子:“如果你单独一人到了异界,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将怎样融入进去并开始新的生活”“可以自如的穿梭异界,但在异界既不懂语言也不会文字,怎么立足。”……。
这样的帖子没有人会注意,玄幻,科幻的东西多了去了,穿越已经成为了一种时尚。
“无聊。”……“发癔症了?!”……“楼主穿越了,鉴定完毕!”……“扛着大炮去屠杀,杀杀杀杀杀杀杀!”……。
除了这些无聊的口水回复外,刘喜仔细筛选后还是得到了不少的启示,当然,这些凭空想象的启示是否真的有用,还需要刘喜去亲自的验证。
接下来的时间里,刘喜非常忙碌。
首先是把这里的家给布置起来。刘喜算了个账,如果重新购买家用电器、生活物件,花费很大,并且还会浪费,远不如从锦城那边给搬过来。想到就做,在把违禁物品都搬进了奇异空间后,刘喜连夜赶回了锦城。
用以前的手机号给父母各发了条短信报了下平安,刘喜又把手机号取下换成新的。租房子那定的是一年时间,现在还没有一个月,这是刘喜之前考虑不周详犯下的小错,不过也没事,房东不愿意退,刘喜降了点价,把这房子给转租出去。
各种生活用品,刘喜采购了一堆,这里的物品种类齐全可不是蒙山能够比的,反正是包车,一次都带过去也能省事。
这次到锦城刘喜还需要买一个大件,那就是充气艇,在专营店里化了一万三千元后拿下全套,包括3。5匹的马达,支架,外机等等。刘喜不是没想过买艘大家伙,比如快艇什么的,但那价钱实在是太贵,而且也不好弄进去。只有以后再想这好事了。
跟着搬家的大卡车回到了蒙山,刘喜到布店把前几天定下的两匹布拿走,到邮局把在淘宝上买的十多件包裹也顺便的带回去。
卡车开到了马庄村,卸下后转运,用四辆三轮车与自己的皮卡来进行转运,来回搬了三趟后,终于安全的抵达新家。
田家台村子共有三十一户人家,能够动的都跑过来帮忙,搬完后刘喜想了想,又出去买了点东西,还顺便让那些三轮车给送过来。每家送上一大袋大米,两三块一斤的一桶酒,再加上一大包廉价的零嘴,花费加起来不超过两百,但这对村子里的人就是无比的惊喜了。刘喜深深知道关系的重要性,想要在田家台立足,想要在这里很好的生活下去,搞好邻里关系是非常重要的。
把新家整理了一番,这里比城市最大的优势就是地方大,住起来也更加的爽快。院子里也布置了一番,上百的花盆一溜的摆放着,不过这规模怎么看都不像是苗圃,顶多算是个花坛。
到新世界的山谷中移植了十来株野花过来,这些野花可能在新世界中很普通,但在地球这边,刘喜自我感觉,还是比较新奇的。问了下田双虎,他说在山上似乎也没有看到这些。
每天抽出雷打不动的八个小时来锻炼身体,身上的黑垢已经越来越少,刘喜想着加快一点,彻底的让它给消失;而且身体素质更好了也是件极好的好事,森林中太危险,能够多一分保障就能多一分机会。
充气艇也搬过去并组装好,在离山谷有二十公里的地段,那里的河道变的宽阔起来,正好能够开始行船。这里刘喜还建了个简陋的码头,河边处也学着建造了间原木木屋,这些建造工作刘喜都用锻炼的时间来进行,既锻炼了身体又干了活,一举两得。
虽然这河流到平缓处要经过四道滑坡与一道瀑布,但这充气艇本身并不重,刘喜一把扛起来一点都不费力。而采用了行船的方式,刘喜有信心在一天的时间,从这码头处抵达那间废弃的木屋处。
新修建的木屋投入了使用,里面的物品也准备充足,再次告诉了田双虎自己要进山,并且时间会很久后,准备就绪的刘喜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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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布置】………
刘喜买的充气艇只是中低档,号称可以载重450公斤。刘喜可不敢却测试它的载重极限,一次平铺着放置两百来公斤的物品,再加上自己体重八十公斤,共计为三百公斤后就开始起航。
由于是顺水,刘喜的马达开的很小,不过速度还不慢,每次的滑坡与瀑布处需要自己动手搬动是有些麻烦,但刘喜的强壮身体摆在那,来回的两躺、一次搬货一次搬船就能给搞定。一天,甚较真的算起来还没有一天,只有八个小时,刘喜就到了废弃木屋处。
废弃木屋暂时住一下可以,但时间长了的话还是有不便,谁知道这里会不会突然有人过来,以防万一,刘喜必须在这周边处建造个隐蔽的安置地点。
建造木屋的活计刘喜已算是比较熟悉,往森林中走上一大段,找到一处相对较高并且树木稀少的位置后,刘喜就开始砍树、锯木头,这次随船带过来的物品中大多是建造用工具,比如电锯、电钻、爪钉等等,以求用最快的速度完成这安置地点的工作。
需要用到电,物品中就有一台专门的马达,虽然充气艇上的马达也有能人可以改装后使用,但刘喜没有这个本事,也担心弄坏后更加的麻烦,是以特别又配置了一台。而电锯,那种像电锯惊魂中的那种,其实应该叫做油锯,烧油的,这次的物品中柴油也是专门的装了一大桶过来。
至于这新世界中电量会以极快的速度消散掉这个问题,刘喜并不担心,只是电量消失而已,自己又不用蓄电池,马达开动时就开始了工作,根本就不给它消散的时间。充气艇能够开到这里来,也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个问题。
森林中最不缺的就是木头,而刘喜唯一需要烦恼的是,怎样找到合乎要求的。这里大部分的树是一人合抱的大树,很显然这不符合要求,刘喜的力气是大,但他也扛不动这么粗的大家伙啊。所以他只能找那种二十到三十厘米粗细的才行。
虽然有要求的限制,但刘喜多走了走,在犀利无比的电锯之下,还是很快的就伐倒了近百棵长的挺直的树木;去除掉上面的枝桠,把这些都一一的拖到高地处;然后,从中选出一些最粗的,把它们给截成长度近四米的模样,接着,灌入柴油后开动了电机,用圆形的电锯来进行修整,一些剖开两半,一些拉成长长短短、近十厘米的厚实木板。这样一来,几百根木屋材料就出来了。
木料必须厚实,这里的森林太危险,没有一定的厚度,在里面休息仍然会提心吊胆。
在选定的地方,标注出个方形,每条边标出三个点,就在这共计八个点上,挖出深度超过一米的四个深坑,这是地基,把最粗的八根长木头埋进去,压实压紧。在两两对角都用木版暂时的拉住固定住;接下来就是上木板了,从低到高,一层层的垒起来,为了这次的工作,刘喜准备的爪钉与三寸多长的钉子一大把。到了顶上,再次用最长的木板拉住八根地基木,使得它们更加的稳定。屋顶是做的个三角形,这里的雨水应该不小,看河床都看的出来,那么防雨就必须考虑进去。
用了整整三天的时间,一间面积有二十平方的大单间木屋就建成了。外墙上用了没有剥离树皮的薄板进行贴附,顶上还特别用树枝与茅草堵漏,远远看去,很容易和周边的环境混在一块,极为的隐秘;进入内部,地面处是地板,墙体是平滑木墙,除了必须的一扇门外,还有着六个窗户,两个在墙壁处,四个在尖角的房顶上,只要用根木棍挑一下就能轻松关上打开。房间中的摆设不多,四个大木架子左右摆着,中间是张大桌子与两个凳子,后面则是一张床,全部是原木锯出来拼装而成,简陋是肯定的,但也有种古朴里还璞归真的味道。
因为根本就没有时间等着木材自行干燥,那么以后木屋的问题肯定会不少,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刘喜必须先有个落角的地方。至于以后会出现的问题,到时候在说吧。
把门关上后,刘喜把房顶上的四个窗户给打开来散发湿气。他本人就又扛着充气艇,逆水着朝着上游开去。
虽然是逆水,但减轻了负重并开动了马达后的充气艇速度也并不慢,竟然只用了七个来小时,就赶回了第一栋木屋处。
这栋木屋的规模没有第二栋的大,它主要不是住人而是当做仓库来使用。因此绝大部分是用的是原木垒起来的,看上去比第一栋似乎更坚固些。
来回的又跑了三趟,刘喜总算是把仓库里的东西都搬到了新木屋处,这一来一回就是两天时间,毕竟晚上刘喜还不敢行船,花了这六天后,刘喜把充气艇放好又在新木屋处休息了一天,才开始了接近外星人的最后布置。
拿出一张纸,上面是注意事项:
头发,刘喜拿出打火机,对着镜子非常小心的烧灼。这很有必要,外星人都是用发髻别住的一头长发,自己就算是想留出长头发出来,在时间上也来不及了,那么就得制造出一种头发被烧的模样出来。放下打火机,刘喜看了看,跟狗啃了似的!嗯,效果很好!
一件长衫,一条长裤,还有就是一条内裤。这些都是刘喜自己做的。缝纫机从淘宝上订购,布,蒙山这里有棉布卖,刘喜费了好大的劲才买到了手工布,这可比机制的布贵好几倍!只有这内裤,刘喜无法从数码相机中找到样本,而自己穿习惯的又肯定不行,那么只有发挥自己的想象,做了一条以前大老爷们穿的大裤衩出来。别说,还真是不习惯。
衣物是必须的,不可能光着**冲过去吧,想想都觉得丢人。
鞋子,照片中倒是能见到,大多为布鞋,还有些身份高的似乎是皮质的,可这些个样式,刘喜是从来没有见过的,难道自己再做一双鞋子出来?得了吧,刘喜为做出套衣服都用了好久,前前后后还作废了四五套,现在让他做鞋子,他可不认为自己有做鞋匠的天赋。打赤脚吧,反正距离近。刘喜看了看自己娇嫩的大脚,咬着牙暗道。
接下来就是自残了。刘喜一看到这一项就有些郁闷:这是哪个家伙的建议啊,说什么装成落难之人必须得有伤,为接下来的失忆做好准备;脖子处还得出现看的到的伤口,以掩饰无法说话沟通的境况。
刘喜把小刀在脖子处比划再三,实在是下不了手,这个地方太危险了,真要割的狠了,说不定就挂在这了。
最后刘喜还是没有在脖子处下刀子,用长衫下摆撕下条布,上面浸上手指头放出来的一点点血,把布条系在脖子上就完事了。
零零碎碎的注意事项,有的可行有的放弃,到了最后一条,刘喜看了后就把纸条给丢开,把衣服换上,在树林里跑动起来,勾挂中,一套上好的衣服立马变的狼狈了,再到河里打了个滚,爬起来全身都揉搓些泥巴……。就顶着这样子,刘喜靠近了那村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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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失心疯】………
林家庄位于雾项山外围,是众多外围村落中普普通通的一个,就是连这名字,也是迁徙过来时村长姓林,才把它叫做林家庄。收藏*顶点~小说~网I。cOM
“老李头,又出去啊,还是放不下田里的那几棵苗?我看你还不如搬到田里住着算了。”傍晚的时候,吃过了晚饭村里人都在自家门口纳凉,有和老李头相熟的庄户人,看到他后就打趣道。
知道什么,懒得和你们这些人说道。老李头没有理他们,装作没听到般自走自路。
家中的负担又重了!老二也到了要成亲的年龄,这都得靠那几亩地!今年还想着多收点,能攒一点是一点,总要给老二制上一份家当啊!老李头想着自己的心事,来到了田间。
这有六亩半呢!真大,也真肥!每次看到连成一块的这片好田,老李头的心情就会立马变好。
以后要跟着老大过,那么屋就得留给老大,老二嘛,坡上的那五亩旱地就得给他了。这里,还是得分给老二一两亩,但是要给他说清楚,这是祖业!都是祖上辛辛苦苦一点一点积攒淘换来的,一定不能拿去卖,就是拿去换也不行!
老李头围着自己的好田转悠了一圈,看到所有的禾苗都长势良好,才心满意足的返回,而就在这时,他听到旁边的林子口发出一阵响声,看了看,似乎有一大块布。走过去后老李头骇然的发现,这竟然是一个人!一个倒在地上的人。
这可把老李头吓的不轻,慌张了一会后才想起该看看这人怎么样了,把这人翻过来,发现这是个年轻的后生,不知道遭了什么灾,不但衣服破的不成样子,就是头发,也被烧的只剩下点短茬。
老李头把手放到这后生的鼻子处,有气!赶紧的,老李头也没有多想,朝着村子里跑去。
“不是说遇见落难的人都会救上一救吗?怎么这老头却跑了?”这落难之人,当然就是化妆自虐之后的刘喜,他听着脚步声的离去有些郁闷,不过想了想又明白了,应该是叫人去了吧?!这老头似乎有两个儿子。嗯,肯定是这样!
老李头果真是去叫人,不过和刘喜想的有些出入的是,他不是只叫了自己的两个儿子过来,而是一大堆的人。
七手八脚下,刘喜被放在一个人的背上,众人簇拥着进了村子。
背着进了间屋,放下后有人把刘喜的衣服都脱掉,还拿毛巾来擦拭,这时听不懂的声音越发的大了。而过了会,众人嘈杂的声音突然变小,似乎有个德高望重的人过来。他先把刘喜的眼皮子掰开看了看,又拿起刘喜的手腕号了号脉,说了几句之后就离开。
医生?没想到这个村子里竟然还有医生,这倒是有些出乎意料。
听不懂的嘈杂声音又出现了,还有人走到刘喜的旁边用个木质的玩意撬开嘴,灌了些流质东西,刘喜品了品,是食物,不过既不像大米也不像面粉,挺糙的。
接下来声音慢慢的变小,听着脚步声,刘喜知道大部分人已经离开。今天必须在这里睡了,正好,忙了这么多天就没有睡几个好觉。
一夜无话,只有两人来了好几次,把一只粗糙的手放在额头查看刘喜的状况,刘喜一直等到再没有人进来后,才迷迷糊糊的睡了几个小时。
在醒来时刘喜刚想睁眼起床,马上就反应过来一动不动,过了会,感觉真没人后才慢慢的把眼睁开。
木屋,这里的木头还真是不值钱,又是一间用全木头做的房子。虽然木屋与房子里的摆设都较为陈旧简陋,但在手艺上,还是要比刘喜这生手做的好,起码不会用拼凑的方法来做床和桌椅。屋里的摆设不多,只有些必须的家具,在墙角处有些农具与两口大缸;身上盖着的是一床薄被,手指捏了捏,里面估计是棉花,外面的被面,似乎是麻,怪不得有着扎呢,刘喜最大的怨念还是头下面的枕头,这也太高了吧,睡了一觉后脖子酸痛的要命。刘喜就这样时刻听着外面的动静,一边慢慢转动头来到处打量。
从窗户处可以知道天还没亮,等吧,等到天亮了再说。无聊中刘喜只有把这房间里的东西一遍一遍的看过再看过。
有人来了,刘喜现在的听力还真不是盖的,提前就把眼睛给闭上。
门推开,三个人走进来。熟悉的脚步声让刘喜知道是昨天救自己的父子三人。那只粗糙的手又放在了额头上一会,小声的说了点什么,接着就是昨天给自己喂吃的家伙,也就是老头的其中一个儿子,给自己又灌下去点米汤类的食物。老头的这个儿子以前肯定没有侍候过人,刘喜都快烫的跳起来。
该是醒来的时候了。再不醒来,被这样的灌汤方式多来上几次,没病也得躺上几天了。
呛了口米汤,刘喜咳嗽了两声。能够感觉到房间里的这父子三人都屏住了呼吸,刘喜身体一抖,眼睛慢慢的睁开来。似乎才发现了自己来到了个陌生的地方,刘喜拖着“衰弱”的身体与父子三人拉开了距离,用惊异无比有十分迷茫的眼神看着他们。
老李头很欣慰自己救回来的人醒过来,关切的问了两句,把自己在哪里救的他,还把自己与儿子都介绍了一下,但很快,老李头就发现,这人好像有些不对,眼神很迷茫,自己说什么他都似乎听不懂,最后这人还使劲的敲着自己的脑袋,剧烈的疼痛让他最后又昏迷了过去。
没过多久,全村绝大部分的人都知道,老李头在自己的田坎处救回了一个人,而这个人伤到了脑袋,现在是不会听也不会说,似乎是个傻子。
“他这是得了失心疯。这种病还是我在当学徒时听师傅提过,一直没有见到,没想到今天真的见到了这样的病人。”给刘喜看过一次病的老年大夫在又一次检查了刘喜的身体后,抚着半尺长的白胡子说道。
按说像林家庄这样的小地方是不会有什么大夫跑来的,不过这名大夫不同,他原本就是林家庄的人,在外多年后回到家乡,却不过村民的请求,时不时的就帮助村里的人看看病,也算是福泽乡邻吧。
“林老,这个,这个失心疯,它会不会传染啊?”老李头一听到这个病名,就心中一跳,好像很吓人啊。
“失心疯说白了就是忘记了以前的事,当然不会传染了。”林老看了他一眼,让老李头讪讪的。
“哦,是这样啊,”老李头松了口气后又问道:“林老,这病好不好治,麻不麻烦啊?!”
“失心疯根本就没有什么有效的治疗法子,现在我能想到的唯一办法,就是等他慢慢的自己想起来!”
“这,这可怎么办啊,那……。”老李头傻眼了,左右为难中愣在了那。
林老摇摇头,知道老李头在想什么,自古有云:长贫难顾!更别说是萍水相逢的交情了,老李头能在见人危难的时候伸手相救,已经很不错了。“算了,你把他送到我那去吧,正好我也想见识见识这失心疯到底有些什么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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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老大夫】………
失忆,在所有穿越文中被用烂了的手法,刘喜也无法免俗的选择了一次,其实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两眼一抹黑,什么都不知道,刘喜不用这招还真是不行。难道用帖子上一个灌水的家伙说的办法:找个靠近人的地方躲起来,多听听,多揣摩,没多久就把语言学会后再出去。
这才是馊点子!妈的,趴在树林里偷听,再到人家的屋檐下听墙根,能够学的会才怪了。一不小心还会被发现,那可是会被当做贼来打的!
刘喜之前的安排是这样的,装作落难失忆之人被救后进入村落;利用同情心,首先和这家人搞好关系;接着就是立足下来,获得一个能够在村子里住下来的机会;再次就是展示出自己在打猎上的本事,获得村子里人的好感;……最后是在耳濡目染之下,用几个月的时间来学会这里的语言。
接下来发生的事与刘喜设想有些出入,老李头竟然没有让自己在他家住下,而是让他的两个儿子扶着自己,跟着给自己看病的那老大夫,来到了村子的中心位置的石头房子处。应该是让自己住到医馆去!刘喜暗自想到,也没有其他的动作,老老实实的跟着。
嗯?看差了。这里的房子并不是都用石头垒起来的,外面的一圈围墙倒是石头,而里面的房屋,却是用的青砖,都会用砖了?那说明这里的文明要比自己以为的高上一点。
进门是个院子,右首一面是围墙,另外三面是房屋,布局有点像是四合院;房子不算大,但布置的很不错,院子靠边处有一从绿竹,挨着的是一个小水池,里面还有一小座假山;进门处的房屋两间,没有什么装饰,而其他两面都是三间,从门脸与窗户的大小来看,分别为书房,大厅,居室等等,刘喜大致能够猜出一二。
这里不是医馆!而是老大夫的住处,没想到这老头还挺雅致的,不但是个大夫还很可能是个读书人。刘喜心中大喜,强忍着不露出来。
老大夫指了下进门处的一间简陋房子,老李头的两个儿子赶紧的把刘喜扶了进去。
…………………………
林景程今年七十有八,身康体健,四年前想着要叶落归根,硬是没有理会三个儿子两个女儿的极力劝说,执意的从项县搬回了家乡林家庄来。跟着林景程一同过来的只有一个最小的孙子和两个下人。
给林家庄的这些乡亲们看看病,对林景程这当了几十年医馆坐堂的老大夫来说,没有任何的困难,而他自己也很享受这种无私回报乡邻的事情。这也是林景程回来四年后身体竟然越发变好了缘故,心态好,身体自然会慢慢变好了。
挥挥手让老李头的两个儿子离开,林景程指着刘喜所在的房间对一个下人交代了两句,之后他走进入书房旁的房间。房间里有着三个坐在书桌上的小孩,都坐的笔直工整,一副专心只读圣贤书的模样。三个小孩中一个是林景程最小的孙子林浩文,另外两个中一个是村正的儿子林浩伟,另一个名叫马泽,也就他的穿着较差,是林家庄庄户人家的孩子,林景程见他好学聪明,遂让他与其他两个孩子一起来学习。
看看病,教授教授稚子,林景程晚年生活过的很是惬意。
扫了三个小孩一眼,多年练就的眼神一下就看出了点问题。拿起戒尺在桌子上敲了敲,让三人把之前出去时布置的功课背诵一下,只有马泽能够结结巴巴背诵出来,另外两个,开了个头就进行不下去了。
一通圣人之言教育之后,戒尺打在林浩文与林浩伟的手上。之后才拿起桌子上的书,自己读一遍,三个孩子跟一遍。
一个时辰就这样过去,林景程放下书,说了下学之后,三个小孩恭敬的鞠躬感谢。
“爷爷,之前您带过来的那人,就是老李头救回来的那个傻子?!我怎么看他不怎么像啊?”下学后其他两人回家,而林景程的孙子林浩文则忍不住好奇的问道。
“什么傻子傻子的,口出污言非君子所为!他这是失心疯,也就是忘记了以前的事了。”下学之后,林景程倒是不那么严肃了,训斥了一句后还是给自己的孙子解释了一下。
林浩文的表现与上学时很是不同,“哇,把以前的事都忘记了,那他现在还会说话吗?我听林浩伟说,这个人不但听不懂也不会讲话呢,是不是真的啊,爷爷!”
‘是有些奇怪,按说不会有这么严重啊,难道?’林景程想到了一个可能,不过这还需要证实。板起脸对孙子说道:“这不是你需要关心的事,今天的作业快去做吧,要是明天我又发现你偷懒,那就不是打三下了,最少六下!”
对自己的这个孙子,林景程也是有些无奈,太贪玩了!与马泽根本就没法比,不过和林浩伟一块,还是自己的孙子强点,想到了这,林经纬又有了点欣慰。
失心疯,对林景程来说,确实是没有任何的好办法,说是见识一下其中的症状,也是个托词,他想的是让这年轻的后生在自己这养好伤后再考虑其他。从见到这后生的第一面,林景程就知道,他绝对不是普通的出身,不管从面相还是神态来看,其出身都应该比较高——贫苦人家是养不出来的。
…………………………
朗朗的读书声,让刘喜确定自己真的是在一个读书人的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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