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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同往事-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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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建设大都立下汗马功劳的人除了刘秉忠外,还有负责修筑宫城的顺天府官张柔、张宏略父子,负责修筑大城的千户王庆端,以及曲阳县的石工杨琼和阿拉伯人黑迭儿。
  看来,忽必烈当年建都城并不搞种族歧视那一套,只要是人才,不论来自何方,也不管姓汉还是姓蒙,全打收条。
  1271年,根据刘秉忠的上奏,忽必烈取《易经》“大哉乾元”以示天的功能开始,成为创造万物的根源,建国号为“元”。他的年号“至元”,也是根据刘秉忠的奏请,取《易经》“至哉坤元”,以示大地功能的开始、生成万物的根源之意。
  《元史》本传记载:“‘至元’四年又命秉忠筑中都城,始建宗庙宫室。八年秉忠奏建国号曰‘大元 ’。而以中都为大都。”
  忽必烈是一个拜倒在汉文化脚下的一代帝王。也就是在他完成定国号的那一年,他又下诏定都燕京,称“大都”,就这样,一个全世界独一无二的伟大都城在东方横空出世。
  三
  忽必烈大帝这时管辖的版图,东邻日本海,西过多瑙河,南接越南,北达北冰洋,这是一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庞大帝国。他每天威风凛凛地坐在琼华岛上的宫殿里,接见一批批来自遥远国度的使者,并乐此不疲地向全国颁发着一道道雷霆万钧的诏书。
  忽必烈大帝周身透着降龙伏虎的霸气,他喜欢雄视四方,君临天下的感觉。他坐的龙椅座北面南,其座位之高,使臣工只能仰望而无法平视。这位满面红光、鼻子高挺、留着两撮山羊胡子的皇帝,习惯在身边放两只豹子,使本来就望而生畏的场面,更添几分戾气。缺少胆量的人,见了忽必烈是不敢正眼相望的,碰上皇帝打个喷嚏,朝觐的大臣不是筛糠般的哆嗦,就是尿湿裤子。
  元朝至元十二年(1275年),跟随父亲经过三年多长途跋涉,经两河流域经过中亚一带,从意大利威尼斯远道而来的马可·波罗,有幸看到了忽必烈参加大典的热闹场景:元大帝坐在四头大象拉的龙辇上,十万匹骏马列成一排排杀气腾腾的方阵,五千头大象整齐的排列在队列中央,龇牙咧嘴的虎豹蹲立在忽必烈身边,其身后是穿着朝服的文臣和肩披盔甲、手持宝刀的武将。除了站在大帝两侧的皇后、太子、公主外,手握经书的和尚、提着桃木剑的道士,以及来自西洋拿着圣经的传教士,也被赐请到龙辇两旁。
  马可·波罗像一堵厚厚的石灰墙横立在那儿,他的心被一只从黄土里钻出来的手死死揪住,根本没有空气挤进去的胸腔却最大限度地膨胀。这个二十来岁的西方小伙子,在1295年回到他的祖国后,写了一本叫《马可·波罗游记》的书,他把在元大都亲眼看到的宫殿、庙宇、街道、观象台、钟楼、城墙、城门、宅院、桥梁、瓷器,以及帝王将相和普通百姓的生活,全方位地收拢在书中。
  自负的欧洲人,终于从马可·波罗的书中知道了这样一个强大的帝国,一个神话般的都城。
  航海家哥伦布也正是看了这本游记,才扬帆出海,试图寻找东方的天堂,可上帝偏偏戏弄了他一把,使他偏离航向,驶到了美洲大陆。他的航舵在某一时刻心不在焉,欧洲人便莫名其妙地拿起了书写美洲殖民历史的鹅毛笔,世界发展的走势图陡然间波澜汹涌。
  马可·波罗这样描述元大都:“整体呈正方形,周长二十四英里,每边为六英里,有一城墙围绕全城,城墙底宽十步,愈向上愈窄,到墙顶,宽不过三步。城墙上全披上苇草编的草席,成为不镶砖的蓑城。城垛全是白色的,城中各条街道都沿一条直线,直达城墙根。外城有十一个城门,北面有两个,东、西、南各三个。在城里的大道两旁有各色各样的店铺,全城建屋所占的地也都是四方形的,并且彼此在一条直线上,每块地都有充分的空间来建造美丽的住宅、庭院和花园,整个城区布局像一块棋盘那样。整个设计的精巧美丽,非语言所能形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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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必烈—横空出世的帝王(3)
马可·波罗的游记,使一些保守的欧洲人难以置信,他们认为,这是马可·波罗杜撰出来的神话,“马可·波罗太不诚实了”。
  为了马可·波罗不至于死后下地狱,在他临死之前,神父要他在上帝面前忏悔。马可·波罗听后叹出了最后一口气:“上帝呀!你可以作证,我所写的,连我亲眼看到的还不到一半呀!”
  他想,为啥把心掏出来两手捧给他们,这些人不领情就罢了,还愣说是个热地瓜呢?
  正是马可·波罗的游记,才使我们的世界完整的留下了元大都—这座只在纸页上热闹浮华的都城!
  四
  至元三十一年正月二十二日晚上,在位三十五年,享年八十岁的一代帝王在大都紫檀殿阖然长逝。忽必烈死后,他的子孙们躺在琼华岛广寒殿他用过的“五山珍御榻”上,喝着从“渎山大玉海”里舀出来的陈年美酒,日夜笙歌燕舞。
  好日子过得快,就在大都城建都九十二年,元顺帝招集文武百官,提前筹备大都建成百年庆典之时,小和尚出身的朱元璋麾下的一员猛将徐达,正亲率一支虎狼之师朝大都扑来。几个回合下来,元顺帝抵挡不住,匆忙中,扔下了堆积如山的金银财宝和背不走的大都城,带上老婆孩子逃回了蒙古茫茫的草原。
  这一年是1368年,从此,这座城市不再叫大都,而改叫“北平”。
  朱元璋的儿子燕王朱棣登基后,为了显示他抗击匈奴的决心,他特意把都城由南京迁到北平,以实现其“天子守边”的战略构想。
  元大都被朱棣当作前朝的不祥遗物,很快被扫荡干净。一座当时世界上最繁华、最壮观,与罗马、雅典、开罗、耶路撒冷一样著名的都城,像一场下在仲春的不真实的雪,轻而易举地融进了地平线。这时的大都,不再叫北平,又改称北京。
  从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起,北京这个名字一直沿用到今天(民国与北京陷落时除外)。忽必烈和元大都留到今天的,除了北海团城里的那只“渎山大玉海”酒缸外,就只有横趴在蓟门桥一带的一段土墙渣子了。
  五
  在元大都消失了六百三十九年后的一个冬天,我从明光村学院路元大都城垣遗址的南端开始,踏着厚厚的积雪,一路朝土城东端走去。电影学院对面的“蓟门烟树”,花园路口的“元水关遗址”等元朝遗迹,并没有引起我思古之幽情。盯着矗立在小堰河土城绿化广场上的一组忽必烈巡行的雕塑,就像看着一堆刚刚出土的石俑,此时,再没有一匹蒙古战马的嘶鸣可以战栗这老钝的黄土;再没有一头骆驼驮得动元大都那厚重的历史;再没有一只广寒殿的蝙蝠可以看得懂如血的残阳。
  如果元大都和她的大汗忽必烈再从元曲里飞出来,已无处歇脚。
  

袁崇焕—牵引明清两代(1)
古时的北京,有三个砍头行刑的地方:元朝的柴市口(今东城区交道口),明朝的西市(今西城区西四)和清朝的菜市口。每年过了秋分,朝廷就对犯了死罪的囚犯开刀问斩。
  杀人是对犯罪者的惩罚,是对尚且无事可犯的人的震慑,更是统治者精心设计、比祭祀还要庄重的一种仪式。
  监斩官站在熙熙攘攘的闹市高台上,面无表情地手执令牌,眼睛紧盯着时辰的变化,时辰一到,便把杀人的令箭掷向刽子手。此时的刽子手凶神恶煞般的环顾四周,尔后抡起鬼头大刀,随着寒光一闪、咔嚓一声,人头落地,鲜血喷出一尺多高,一个生命就这样被按部就班地终结了。那些围着里三层外三层的看客,直等到人头被挂上一二十米高的木桩上,拖罪犯的囚车吱吱呀呀地消失在胡同尽头,才意犹未尽地渐渐散去。
  看杀人,是人们从老祖宗那里传承下来的一种廉价娱乐方式。那些头脑麻木,生活乏味的观众,可以从被杀者恐惧的眼神、绝望的哀号、痛苦的抽搐中获得瞬间的满足和快感。他们瞪着眼皮肿得鼓鼓的眼睛,青色的眼白像碎玻璃渣子,被行刑者从站在囚笼里直到人头落地,都像踩在钢丝绳上的一出猴戏,大家饶有兴致地瞅着他们指指点点,像仰望一只哆嗦个没完的猴子。
  那个时代,被杀者并不一定都是罪犯,那些人当中许多是遭受了冤屈,有些甚至是在后世被载入史册的千古忠良。
  元朝时在柴市口遇害的文天祥,明朝时在西市被冤杀的于谦,清朝时在菜市口就义的戊戌六君子,他们当中随便哪位不是顶天立地的栋梁、铮铮铁骨的好汉?然而文天祥、于谦、谭嗣同的死与袁崇焕的死比起来,应当算是幸运的。首先他们死的痛快— 一刀下去脑袋碗口大的一个疤,一了百了,更为重要的是,当他们走到生命尽头之时,他们看到了都城的百姓是如何为自己夹道哭送。老百姓的泪水,是在壮士远行前喝下壮胆的烈酒。为了京师,为了百姓,死得其所。
  可明朝蓟辽督师袁崇焕,这位北京的保护神,当他在西四街市的十字路口上被凌迟处死时,没人落泪哭送也罢,在行刑的全程他都尽是领受百姓的唾骂和叫好。“袁崇焕是通敌叛国的头号卖国汉奸!袁崇焕是丧家卖国的大奸贼!”
  崇祯三年八月十六日(1630年9月22日),袁崇焕被明廷以“通虏谋叛”、“擅主和义”、“专戳大帅”、“失误封疆”的罪名处以磔刑,其家产没收入官,兄弟、妻子被流放两千里外的福建。
  磔刑,俗称凌迟处死,按大明刑律,磔刑应剐三千六百刀,一刀刀片下去,让犯人短时不会死而活受罪,直到皮肉被片尽,露出筋骨,生命才在极端的痛苦中气力耗尽而死。
  据计六奇《明季北略·逮袁崇焕》记载:“时百姓怨恨,争啖其肉。皮骨已尽,心肺之间,叫声不绝,半日而过。所谓活剐者也”。
  老百姓们像一群扎着冲天小辫、穿着开裆裤的黄毛小儿,被统治者撺掇了两下之后,苦大仇深的情绪便如火如荼地烧着了。
  当人们聚到一起形成群体,仇恨便成倍地扩张,人群的鼻息将一个“恨”吹成一堆活蹦乱跳的“恨”。此时,唾骂已难平心中之愤,大家干脆争相拿银钱买其肉食之,大家看准了这个苦命人,于是将心头的陈年旧账一同翻出来让袁崇焕付总账。
  一个混账的皇帝,一个凶残的刽子手,一群不明是非的糊涂百姓,就这样举重若轻地杀死一位忠臣。
  袁崇焕死了,拱卫北京城的长城变成一堆碎砖烂瓦。
  袁崇焕死后,京城陷落,崇祯皇帝铣足披发,煤山上的那棵歪脖子树上多出来一条软绵绵、飘忽忽、干巴巴的黑影。
  崇祯错杀袁崇焕,是袁崇焕的悲剧,是北京城的悲剧,也是这个皇帝自己的悲剧。崇祯在死前哀叹:“朕凉德藐躬,上干天咎,然皆诸臣误朕”。
  这位颇为勤政的皇帝,死前仍不忘把丢掉江山的责任推给他的手下臣子。其实,真正断送大明江山的怎会是他朱由检以外的人,如果硬要拉上几个分担罪责的活羊,那也只能找到万历皇帝头上。
  

袁崇焕—牵引明清两代(2)
万历朝因为滥杀无辜,误杀了努尔哈赤的父亲塔克世,使努尔哈赤椎牛祭天,含恨起兵。而崇祯错杀袁崇焕,是明廷自毁长城,大明皇朝这座华美的大宅院本不该遭受此劫难,但无奈它于百般聊赖之时,自己捅破了贮洪的堤坝。当袁崇焕驾着木舟前来搭救的时候,明明是同坐一条船的崇祯,却在将袁崇焕一把推下水之后才记起自己压根不会用桨。
  是努尔哈赤的儿子皇太极,巧妙的利用了反间计使崇祯上钩,才使这位曾取得“宁远大捷、宁锦大捷”,又在北京保卫战取得了“广渠门”、“左安门”两战的胜利,他本人更是“两肋中箭如猬,赖有重甲不透”的战将,死在了自己人的刀下。
  《明史·袁崇焕传》,这样评述这一事件对明朝历史的影响—“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因果相成,努尔哈赤不敌袁崇焕,但袁崇焕却成了皇太极掌中的一只死老虎。
  袁崇焕(1584—1630年),字元素,号自如,广东东莞人,后随父落籍广西藤县,父辈以耕田经商为主。农民的勤劳、俭朴与商人的机警善变,使袁崇焕具备了双重性格特征。1619年(万历四十七年)经过十三年的不懈努力,袁崇焕终于由举人考中进士。这一年他刚好三十五岁,就是在这一年,明朝的军队在萨尔浒大战中被清金军全线击败,此战既决定了明皇朝由盛转衰的历史命运,同时也决定了袁崇焕这位读书人,将要放下笔杆拿起刀剑,由四季如春的南国邵武县衙,走上冰天雪地的北国抗金前线。
  历史上有人曾把文官不爱钱、武将不怕死作为这个国家是否太平昌盛的评判标准。作为邵武县令的袁崇焕,他首先是一个清官,在任上没有为自己敛财不说,更是身体力行为民做事。据乾隆《邵武府志》记载,袁崇焕“尝出救火,著靴上墙屋,如履平地”。这个父母官,遇到百姓房子着火,立即穿着官靴上墙爬屋,实在让人感动。他微服私访、秉公执法、平反冤狱,史料称“明决有胆略,尽心民事,冤抑无不伸”。
  天启二年(1622年),到京师接受朝廷政绩考核的袁崇焕,在明朝先失陷抚顺、清河、开原、铁岭、辽阳、又失陷广宁,丢弃全辽,举国上下谈敌色变的情形下,单骑出关,了解战场形势。
  就在失陷广宁第四天,御史候恂慧眼识才,不泥成规,上奏皇帝请求破格任用袁崇焕。天启皇帝的一纸诏书,使袁崇焕一下子由文官变成了武将。随着袁崇焕积极防御,营筑宁远的战略主张被皇帝采纳,他的苦心经营实施,使宁远城终于成为努尔哈赤一道无法逾越的战略屏障,明清两军从此进入战争相持阶段。
  是袁崇焕改变了明朝军队一败再败、一退再退,不得不把山海关作为屏障北京的最后一个营垒的危险处境。
  可是就在袁崇焕取得了“宁远大捷”、“宁锦大捷”,升任兵部尚书、督师蓟辽,创立的功勋达到了他人生的顶峰之时,祸患也随之而来,他临死前曾留下这样带血滴泪的名言:“勇猛图敌,敌必仇;奋迅立功,众必忌;任劳则必招冤,蒙罪始可有功。怒不深,则劳不著;罪不大,则功不成。谤书盈箧。毁言日至,从古已然”。
  看来袁崇焕活得明白,死也死得不糊涂。问题是到死他也没有参透自己的主子,为何皇帝高鸟未尽,良弓便藏,敌国未破,谋臣已亡,狡兔没死,走狗便烹?
  袁崇焕哪会明白,一个昏庸残暴的皇帝是不按常理出招的。
  有人统计,崇祯在位十七年,除杀死袁崇焕外,还杀死或逼其自杀的督师、总督十人;杀死巡抚十一人;逼死一人;十四个兵部尚书中,有九个或被杀、或自杀、或入狱;在这位亡国皇帝上吊自杀前,他还残忍的把刀挥向他的妻子女儿及身边柔弱的女子。
  崇祯的黄袍太像一个躯壳了!这个貌似坚硬的外包装里头是滑腻腻、脏兮兮的一摊杂碎。愚蠢的人遵守的人生法则应是“袖手旁观”,他们越辛勤地将脑中的想法付诸实践,他们对社会的恶性冲撞程度就越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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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焕—牵引明清两代(3)
袁崇焕就是为了这样一个不争气的暴君,出生入死、血战疆场!
  历史常常是公正的,但又喜欢同现实开玩笑。在袁崇焕被冤杀155年后,清乾隆皇帝在修明史时,终于公开了清廷这份天字号绝密档案,并为大清国的昔日仇敌树碑立传。乾隆为袁崇焕平反的目的很多,当然有拉拢汉臣、粉饰太平、收买民心、故作姿态的作秀成分。但作为一朝天子,如果把表面文章能作到如此程度,实在也够水平了。此举,并非小肚鸡肠的崇祯之辈所能做到的。
  为袁崇焕平反,是乾隆一生创造出无数政治杰作中,最为出彩的一个作品!
  直到这时,北京的百姓才昏昏沉沉地醒过来。
  但北京毕竟是一座有良心的城市!当年,在袁崇焕遇害之后,一位广东籍姓佘的义士,冒着杀身之祸,盗走了袁崇焕被挂在旗杆上示众的头颅,连夜掩埋在了自己在广渠门一带的居家后院里。没有墓碑和坟头的袁大将军之墓,一年年、一代代地保护下来。佘义士和他的后人为袁大将军守墓的责任,也一代又一代地传承着。到了佘树芝老人这一代,已是第十七代的守墓人。有位来自美国的游客,在参观过墓地和了解到佘树芝家历代守墓的历史后说:“我们美国的建国历史才两百多年,佘家人为一个蒙冤死去的将军竟然守了三百七十年的墓,实在令人敬佩!这正是中国人的精神和北京城的魂魄所在啊。”
  今年夏天,我找到北京广渠门东花市斜街52号,在参观了袁崇焕之墓后,打算再拜访佘树芝老人,不过我这时才知道,佘树芝一家因袁崇焕墓已列为北京文物保护单位,被动员外迁了。尽管在此之前,她和她的祖辈世世代代守住在袁大将军的坟墓旁;尽管这座宅院是自己祖宗留下来的房子;尽管她们一家人本身已成为鲜活的历史,但这些也难以动摇有关部门执行红头文件的决心—“文物保护单位,不能有私家居住。”佘树芝老人与丈夫焦立江及子女,一步三回首地离开了这座精神居所。
  如今,东花市斜街已完全拆尽,重新修葺一新的袁崇焕墓在新开发的居民小区里躲躲藏藏。不过,站在袁崇焕的墓前,可以听到广渠门学校里孩子们的读书声,袁崇焕当年他认为值得丢弃生命去保护的好日子,现在,可以天天看到了。
  

多尔衮—一切都如过眼云烟(1)
北京紫禁城的东侧,有一条叫南池子的街道,这里在明清两代属皇城禁地,普通官吏和庶民百姓是不能随便进入的。大清顺治朝摄政王多尔衮的王府,就设在了紧挨紫禁城的南池子。
  一
  多尔衮的摄政王府就建在明朝的“南宫”、又称“小南城”的旧址上。这里曾是明英宗在“土木之变”后幽居的地方。
  摄政王府殿宇雄伟,地基有一丈多高,三十六根檐柱撑起了主人在世时的尊贵与奢华,单那色彩绚丽的三层椽檐,就连皇宫内的殿堂都逊色三分。
  紫禁城内所有宫殿,包括太和殿,其檐椽无一例外都是两层,唯独功高盖主的多尔衮敢于拿自己的王府挑衅皇宫里的宫殿。通过摄政王府这不可一世的建筑,就可以读出多尔衮当年的冲天霸气,以及不把皇帝当回事的骄横与跋扈。
  当年,南池子的摄政王府,是不折不扣大清国的第二朝廷。那时,大清皇帝福临才刚刚六岁,国家所有军政大权,都掌控在多尔衮一人手上。
  人们可以想象,当时摄政王府的喧嚣、气派是何等浮夸、撩人,每天进进出出的文官武将,足以把南池子这条街巷,塞到抛起一粒豆子都找不到落下去的空地。若是哪一根腿能跨入王府的大门,当时,便是被咵地一声掇上了一枚价值盖过黄金万两的身份确认章,好像是动物具有了群族间相互辨认的气味儿,且不说这味儿到底是臭还是香。
  多尔衮白天在紫禁城武英殿临朝摄政,夜里回王府休憩。他的生活习惯还沿袭了关东时的许多旧俗,就连王府的大殿建筑在许多架构细节上,都凸显着旗人的风格,譬如在柱头上弄一个鬼脸装饰,殿宇的窗台开得极矮,窗户纸糊在了窗棂外,以防窗户积雪损坏窗纸。
  多尔衮率大军入关进驻北京时,已32岁,在此之前,他一直生活、战斗在冰天雪地的关东地区,应该说,多尔衮是土生土长的东北人。
  二
  1612年11月17日(明万历四十年十月二十五日),多尔衮出生于赫图阿拉(今辽宁省新宾县老城)。他是清太祖努尔哈赤的第十四子,是乌拉那拉氏阿巴亥为努尔哈赤生的第二个儿子,他上面有个叫阿济格的同母哥哥,下面有一个叫多铎的同母弟弟。
  这一年,努尔哈赤可谓双喜临门,第一喜,他又添了多尔衮这个儿子;第二喜,他再添了一个媳妇,添子娶妻福喜双至,兴头上的父汗,为多尔衮起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字— 爱新觉罗·多尔衮。
  “爱新”是一个姓,满语“金”的意思;“觉罗”就是汉语“姓”;“多尔衮”在满语中就是东北原始森林中的一种威猛彪悍的动物“黑熊”。爱新觉罗·多尔衮,用汉语来说,就是姓金,名熊。
  人们常说,少年丧母是人生最大的苦难,在多尔衮刚刚长到14岁时,对他格外偏爱的父汗努尔哈赤去世,在父亲死后的第二天,还没在痛苦中醒过神来的多尔衮,又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母亲阿巴亥大妃被人活活勒死,做了父汗的生殉。多尔衮几乎是在眨眼之间失掉两位亲人。一个14岁的少年,遭受如此沉重打击,再高妙的文字也无从描述。
  努尔哈赤死后,与多尔衮同父异母的哥哥皇太极继位。从此,他必须每天把头缩在胳肢窝里生活。也许因为他是块铸剑用的钢,生活的磨难不但没有击垮他,反倒成了他的磨刀石,与他的生命蹭出“霍霍”的燎原之火。
  多尔衮从一个纨绔少年,在短短的十年时间里被晋升为统兵元帅、晋封为硕睿亲王。多尔衮征蒙古,攻朝鲜,围北京,攻无不克,战无不胜,23岁时获元朝传国玉玺“制诰之宝”,为皇太极实现改汗称帝、一统中原,寻找到了一把冲锋向前的号角。
  三
  凭多尔衮个人的文韬武略,他在努尔哈赤所有儿子当中,应当是最为出类拔萃的,他的才干甚至超过了皇太极。让这样一个人当一辈子的王爷,显然是委屈了点儿,后金大汗的宝座才是与多尔衮最相衬的东西。幸好老天有眼,终于让多尔衮等来了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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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尔衮—一切都如过眼云烟(2)
1643年9月21日,就在多尔衮已经坐到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的时候,皇太极白天还在大殿接见群臣、谈笑风生,晚上就在寝宫里双腿一蹬,痛痛快快地翘了辫子。
  皇太极死了,一块活生生的肉被从龙椅上抠了下来,留下一口煞眼的疤。
  按中国历代帝王产生的方法,无非是两种,一种是父死子继,另一种是兄终弟及,多尔衮与皇太极的大儿子豪格在众多帝位继承人中最有分量。
  照常理推测,不论是从年龄、阅历、战功,还是军事实力,继承皇位的不是多尔衮便是豪格。然而,正是由于他们两人实在过于势均力敌,才使得二人最终都与皇位无缘。
  于是,有人把多尔衮两次竞争帝位的失败,看成是他人生最大的失败。
  其实在明白人看来,多尔衮在争夺帝位的问题上能够顾全大局、知难而退,采取隐忍、妥协的方略,正是他的高明之处。
  多尔衮没有眼疾,至少他肯定没长着一双绿豆大的小对眼,只会死死盯住后金的帝位宝座,他解开胸襟,放眼看到的是整个大中国。
  努尔哈赤与皇太极去世的时间,都处在后金与大明争夺天下的关节点上,多尔衮在争夺汗位中的敌人,在对抗大明皇朝和李自成的大顺政权方面,又恰恰是他的战友加兄弟。为了完成鼎定中原的大业,多尔衮甘愿牺牲个人当汗称帝的理想,与他的兄弟子侄们一起结成牢不可破的统一战线,来共同对付大明国这个敌人。正是因为有了多尔衮这样有本事将天下收入眼底的人,后金政权在帝位的转换过程中才避免了内讧。
  多尔衮在拥立爱新觉罗·福临继承皇位以后,很快抓住了大明与大顺政权鹬蚌相争的大好时机,成功降服吴三桂,在取得山海关大捷之后,一举攻占北京城。
  1644年,旧历十月初一,在这个汉人忙着为死去的祖辈过鬼节的日子,年仅六岁的福临在皇极门正式昭告天下,定鼎北京。
  多尔衮辅佐顺治帝,采取了一系列正确措施:以“和”字为治国总纲,颁布法令、设立官职、整治吏治、恢复科举考试、创建绿营、准许满汉联姻,废除三饷,奖励垦荒,废除匠籍制度、放宽对手工业的垄断、提高商人地位,等等。在这十多项正确的措施中,多尔衮做得最为漂亮的还是为崇祯皇帝发丧。多尔衮大肆宣传:“国家之定都,燕都,乃得之于闯贼,非得之于明也。”今天,我们大清国为汉人报了仇,按大明皇朝的典制给崇祯举行了最隆重的葬礼,我们可谓做到了尽善尽美。”
  不过,就在多尔衮沿着正确的路子顺利迈进的时候,他又出人意料地接连下了几着臭棋。
  首先,他颁布“圈地令”、“剃发令”,紧接着又实行“投充法”、“逃人法”、“禁关法”,以及后来的“屠城令”。
  多尔衮实行的六大弊政中,最为错误的是叫汉人剃发。
  按照中国传统文人的价值取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丝毫不可损伤也。”常言道:士可杀,不可辱。在这些知识分子眼中,你大清政权掠地敛财、强权暴政都可以勉强对付,唯有让他们改变生活习俗和文化观念不能忍受。当面对多尔衮制定的“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的法令时,中国许多孱弱的读书人选择了留发不留头。
  1645年,同时发生的阎应元领导的“江阴八十一日”和黄淳耀组织对抗清朝的“嘉定三屠”,总算让多尔衮领教了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的厉害。他怎么也弄不明白,这些人是怎么了,不就是换身衣服剃个头,何必这样较真儿?
  多尔衮似乎觉着受了很大委屈,在写给一位明将的信中愤愤不平地写道“李闯攻破京师,平西王吴三桂来我朝乞师。大军入京之日,为你朝帝,后追赠谥号,择吉安葬,一切都是按照你们的礼仪进行,已经做到了仁至义尽”,可你们为何非得端出几副莫名其妙的臭骨架同我过不去?
  多尔衮如果能够换个角度想一想,他或许就不会这么认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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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尔衮—一切都如过眼云烟(3)
历史上朝代更迭,就如同冬去春来,花开花落一般自然,对普通百姓来讲,江山易姓与他们居家过日子,有时关系并不太大,只要“天下太平”,百姓便“阿弥陀佛”了。可如今大清亡明,却偏偏要把庶民百姓的风俗习惯和衣冠装束都强行改变了,满人亡的不再仅仅是大明王朝,而是整个天下,是可忍,孰不可忍!
  多尔衮这等聪明人,也不是不明白剃发令带来的后果之严重性,但他为何不知错就改,偏要一意孤行呢?
  在大清之前,满人的祖辈女真人,曾在北京建立过一个大金王朝,今天的北京就是那时的金中都。可当多尔衮入关后,这些满人都跑哪儿去了?除了留在北京远郊房山绵延百里的祖陵之外,凡是活在世上,能跑能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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