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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恶补趣味历史:世界历史有一套之老大的英帝国-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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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辈分,威廉的爸爸是埃玛王后的哥哥,所以,英王爱德华就是威廉的表哥,从小一块长大,开裆裤级的发小。爱德华死后,一听说是哈罗德伯爵成为新的英王,威廉立刻就不干了,据威廉自己说,爱德华国王曾经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跟他许诺,万一自己有个好歹,威廉就接班成为新的英格兰之主。英格兰人好不容易把一个法国英王等死了,怎么可能再接受另一个法国式的英王呢?所以对于威廉在海对面的呐喊,基本是没人理会他的。于是又有钱又有兵的威廉决定,打过海去,把自己的王位抢回来。
  威廉实力不弱,还娶了个很有嫁妆的老婆,可他毕竟只是个诸侯国王,虽然用各种方法集结了800多艘战舰,可用来攻打英格兰这么大的国家,毕竟还是有些可笑的。不过后来威廉的故事告诉我们,有的时候,有些人的运气会好得邪门。
  话说威廉的战队在港口准备出发,英格兰这边不敢怠慢,哈罗德国王也算是有战斗经验的,很快就在南部沿海设下道道防线,单等威廉过来以卵击石。哈罗德在英格兰南部静候威廉,结果这家伙说话不算数,哈罗德等了好几天,这帮法国人总是不出发,急得英国人直跳脚。没有等到法国人,可等到其他的敌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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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的英帝国(十二)(1)
欧洲中世纪的历史很容易让人晕,因为正是国家形成的时期,满地都是国王和王子,只要有幢小城堡就敢到童话故事里诱骗公主,当然公主也数量颇多,珍贵程度自然也不高。这段时间咱国家是北宋,虽然跟北方金、辽、蒙古的恩怨弄得有些混乱,但从《清明上河图》中的市井生活我们大致可以推断出,老赵家的皇室生活绝对是金尊玉贵的,其排场和奢华估计欧洲那些林立的王室想都想不出来。在中国,如果遇上战争,皇帝亲征可是天大的事了,整个北宋,真宗赵恒算是在寇准的忽悠下亲自出征过北辽,名垂青史的结果是“澶渊之盟”,从此中原正统开始向北方蛮夷缴纳岁贡换取平安。所以说没什么特别需要炒作的,打架这种事,皇帝还是不要亲身参与的好。
  在欧洲可不一样了,重要的打仗事件都是国王亲自带队的。上篇说到诺曼底的威廉公爵自称有英王的继位权,他也并不是完全胡说。话说哈罗德做国王之前有一次海上遇险被一个法国伯爵救了,这法国伯爵不地道,当他知道哈罗德的身份后,直接将他当做肉票向戈德温家族要求巨额赎金,后来威廉公爵行侠仗义把哈罗德解救出来,可是这次解救的条件更刻薄,他要求哈罗德答应将来如果取得英王之位,要无条件让给威廉。当时的确是白纸黑字签过协议,不过在那种情况下的条约,多半是按着头被逼就范,哈罗德一旦获得自由,肯定不认账,所以两边就预备拿刀剑解决合同纠纷。
  新的英格兰王哈罗德听说诺曼底公爵预备打过海来找麻烦,赶紧亲自在南方设防,万事俱备,只欠威廉,可这小子叫嚣了好几天,舰队在港口里就是不出来,让对手非常着急。其实威廉公爵更着急,他士气高涨地准备跨海打仗,可从他出门那天开始海上就刮西北风,他的船也没有核动力,就是靠风吹过海去,天公不作美,威廉也只好天天在岸边感叹运气。这一阵西北风,足足刮了四十多天。威廉不知道,这阵他天天诅咒的西北风比咱家三国时火烧赤壁那一阵东风值钱多了。
  海上刮西北风期间,风干物燥的,英王的后院也起火了!哈罗德不是戈德温唯一的儿子,他还有几个兄弟,对于哈罗德成为英王的事,都有不服。于是各施本事给自己兄弟找麻烦,这帮人并不知道“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这个道理,不仅不一致对外,还将“外侮”引进来。先被引来的这位是当时的挪威国王哈达尔,克努特大帝的一个后代,说起来也是王室血系,如果按血统来算,他成为英王似乎要比哈罗德更名正言顺一些。哈达尔王与哈罗德的兄弟里应外合,很快就在英格兰北部取得了优势,并节节进逼,顺利攻下了重镇约克。哈罗德这下着急了,威廉还在海对面,可挪威人已经到眼前了,简单权衡一下后,哈罗德赶紧调大军北上,阻挡挪威军队去了。
  英勇的英格兰军队在斯坦福大桥跟挪威人决战,并取得胜利,还当场干掉了挪威国王。可是就在对挪威人的战斗中,海上的风向突然变了,非常诡异,诺曼人、挪威人和老天爷似乎是联手设局,要置哈罗德国王于死地。听说威廉的舰队已经登陆的消息,哈罗德完全顾不上休整远征且连续作战的军队,这帮人只能发扬跑马拉松的精神即刻掉头向南,阻挡诺曼人。 txt小说上传分享

老大的英帝国(十二)(2)
威廉此时绝对不再埋怨上帝了,他无惊无险地登上了英格兰的土地,估计是因为有点晕船,威廉一落地就摔了个“老太太钻被窝”,样子很狼狈,不过他反应很快,马上扑在地上,动情地说:“上帝已经将英格兰赐与我了!”英格兰的土地也不辜负他,几乎没有抵抗,威廉大军轻松地向伦敦挺进,在离伦敦60英里的黑斯廷斯,诺曼军队列好战阵,等待哈罗德大军远来。
  这场英国乃至欧洲历史上的重要战役就是“黑斯廷斯之战”,算得上是英国的立国之战。哈罗德的正规军队只是在伦敦进行短暂整编,很多士兵都是临时征召的农民,当时英军是步兵,威廉带领的是骑兵,哈罗德设计的战法是所有的士兵举起盾牌组成铜墙铁壁,让威廉的精锐骑兵无孔而入。一次次进攻无效后,威廉军队中开始出现溃逃的迹象,因为哈罗德军队的很多士兵是临时工,相当于民兵,没有经验,也没有纪律,看到对手示弱,自然是丢掉盾牌就冲上去追杀,结果固若金汤的盾牌阵出现缺口,威廉的骑兵掉头回来时,轻松就冲破了英军的战阵。哈罗德跟自己的侍卫队一起参加最后的白刃战,最后被箭射穿了眼睛(三国的夏侯惇也被射中眼睛,不过他把眼珠子拔出来吃掉了,哈罗德作为一个英王不会这么变态的),和自己的兄弟一起惨烈战死,金色的龙旗染满鲜血!
  这是1066年,诺曼底公爵安葬了哈罗德的尸体后,整个英格兰大地向威廉打开了怀抱。兵临伦敦城下时,威廉觉得如果强硬攻城自己不见得能轻易成功,所以他非常聪明地选择向英格兰的贤人会议妥协,答应对方保全盎格鲁…萨克逊的传统,伦敦此时已经无人可以领导抵抗诺曼人,在无奈之下,只好接受威廉公爵成为英王,圣诞节那天,在威斯敏斯特教堂加冕,开创了英国历史上的诺曼王朝。顺便说一句,威廉在攻打英格兰之前,已经取得了罗马教廷的大力支持。欧洲的王都有自己的绰号,威廉的名号最威风,史称“征服者”。
  虽然已经加冕登基,可是英国百姓并不认可这位新王,各地的起义反抗不断。威廉出名的就是手段残酷,1066~1070年,他血腥*了各地的反抗,铲除了各地的地方力量。
  抵抗基本平息后,为了增加赋税以应对随时会发生的各种战争,威廉开始土改了。他派出大量官员做土地和财产普查,这帮官员个个穷凶极恶,对待老百姓态度恶劣,所有人都感觉到,被这伙人调查犹如在世界末日接受审判,所以威廉国王的土地财产调查报告又被称为“末日审判书”。掌握了全国的土地数据后,威廉还下令没收英格兰贵族的地产,将其七分之一留给自己,其他的分封给随他来的诺曼贵族,但他宣布,所有的土地所有权还是属于国王,开创了以国王为中心的封建集权王朝的英国历史,从此后,王权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他仿照诺曼底公国的制度改组了英格兰的中央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把诺曼底人在审判中设立陪审团的古老制度带到了英格兰。同时顶住罗马教皇的压力,顽强地保留了对英格兰各主教的任命权,因为这一手,使威廉的诺曼王朝拥有整个西欧国家最强大的王权,可以跟罗马教廷叫板。威廉要求将法语作为官方语言,他自己不会说英语,也学不来,因为威廉同学是个文盲!于是法语对英语进行了一轮强行渗透,英语也吸收很多法语的词汇,更新了一个版本。
  进入诺曼王朝后,英伦诸岛想独立在欧洲大陆之外隐居已经不可能了,西欧尤其是法国的事务肯定是经常参与的,由于威廉国王依旧是诺曼底公爵,所以,英法的土地纠纷成为那段时间欧洲的主要矛盾,两家纠结不清,终于发展成为冤家和世仇,让整个欧洲为之乱翻天。而威廉之前的英格兰一直是被动挨打的,自从被诺曼人统治后,禀性发生了重要变化,后来,英格兰开始主动欺负别人家,到别人家地盘上去打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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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的英帝国(十三)(1)
现在英法面临这样一个复杂的问题,那就是诺曼王朝的土地,除了英格兰本土还包括塞纳河下游的诺曼底。对法国国王来说,这是件很腻歪的事,你既然已经拥有英格兰那样大片的土地,就应该把诺曼底还给法国啊,这个事在道理上说是成立的,可是纵观所有国家的历史,只有豁出命去争取新的土地,绝对没有无端将自己的土地送出去的高尚先例。威廉从骨子里是个法国人,虽然称为英王,但是伦敦的环境和气氛也不让他舒服,所以他将英国的管理工作交给当时的英国主教,自己回到诺曼底,继续过着公爵的生活。
  此时的法王是腓力一世,赖在诺曼底不走的威廉一世简直就是插在他眼中的一根钉子,忍无可忍之下,终于决定向诺曼底动手了。威廉这样的人是不会任人宰割的,所以虽然年近60,威廉还是亲自披挂上马向法王发动了战争。在这次战斗中,威廉一世依然骁勇无敌,甚至打到了巴黎附近。只是,他的好运终于用完了,一路势如破竹的威廉一世意外堕马,居然很快就死了。这位盖世的英豪一生的命运犹如一部传奇,比任何一部大片还跌宕奇异。他改变了英国乃至整个欧洲历史,如果上帝没有骤然收回他的幸运,不知道他还会做出什么惊人的事情来。
  “征服者威廉”登陆英格兰,建立了带有浓郁法国风格的诺曼底王朝。威廉一世虽然是英王,但他死前最闹心的事是自己在法国的诺曼底领土,与法王作战,也是为了保留这片故土。离奇地死于堕马,对久经沙场的老战士威廉来说,这种死法相当丢人,不得不怀疑这是上帝的故意安排。尤其是据传说,他下葬时棺材尺寸不合,为了把他已经发胀的尸体塞进棺材,工作人员用力过猛,尸体竟然炸了!可以想象,那气味肯定不会让人愉快。
  作为旅游手册,我们要特别介绍伦敦旅游的必到景点——伦敦塔,在英国人的眼中,似乎伦敦塔跟咱国的故宫地位相当,代表着王权的辉煌历史和一些诡异的、散发着腐朽气味的皇家密事。伦敦塔就是威廉一世进入伦敦后花了二十年修建起来的,一个外地人入主伦敦,不但害死了一个优秀的本土国王,还鸠占鹊巢,名不正言不顺,自然全英格兰的人都是敌人,所以威廉到达后第一件事肯定是修个碉堡保卫自己的安全。
  伦敦塔中心的白塔又叫诺曼底塔,就是当年威廉一世的王宫,后来时局稍定,他感到总躲在碉堡很不威风,就搬家到威斯敏斯特宫去了。后来的英国人以白塔为中心又建了好些城堡,这个碉堡群成为伦敦一个重要中心。既是一座坚固的军事堡垒,又是华丽宫殿,内部还配备了天文台、监狱、教堂、刑场、动物园、小码头等设施,但是最出名的还是监狱和断头台,我们以后的故事中会提到很多大腕都在这里被监禁、折磨或是处决,整个伦敦塔的印象如同伦敦的天气一样阴森冰冷。在伦敦市建碉堡并没有让老威廉觉得安全,于是他还在伦敦的外围建造一条碉堡链,一个接一个的城堡环伺伦敦,相互呼应,防备森严以保卫自己来之不易的英国王权,而最大的那座城郊堡垒就成为后来英国皇室的行宫,著名的温莎堡。
  老威廉有四个儿子:长子罗伯特,接受了诺曼底的土地,成为新的诺曼公爵;二儿子也有一块封地;三儿子威廉二世继位为新的英王;四儿子没有爵位也没有帝位,只好给他一大笔钱。看起来,似乎分得还算公平,只是,其中的三兄弟都不是省油的灯。老威廉是死于对法王的战斗,起因是诺曼底的国土,而跟法王勾结在一起跟自己作对的,就是自己的大儿子罗伯特。

老大的英帝国(十三)(2)
威廉二世继位登基后,罗伯特继续跟自己弟弟为难。他经常派人到风雨飘摇、人心不稳的英格兰挑拨离间,挑唆英国人反对威廉二世。所以威廉二世的帝王生涯十分动荡郁闷,他的外号叫“红脸王”,赤色面庞,脾气暴躁,对自己哥哥的行为自然火冒三丈。从上台开始,红脸王就一边*英国的内乱,一边还亲自到诺曼底去跟自己大哥打架,这幕诺曼底的兄弟斗殴持续了七年,好在,发生了一件大事,让诺曼底公爵罗伯特找到了比对付自己弟弟更有价值的生活。
  这件大事就是第一次十字军东征开始了!这场被誉为世界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宗教性军事行动是怎么开始的呢?教皇发起的!他告诉西欧所有教众:基督教的圣地耶路撒冷被穆斯林占领了,必须夺回来!这是教皇的说法,对于基督教来说,在欧洲取得的统治地位让他们的理想更大,而全世界最富庶、最肥沃、文明最深远的地区成为*教区,这让教皇常常睡不着,所以教会要东征;而根据我们已知的西欧历史,西欧人骨子里有个根深蒂固的概念,那就是如果手头紧,GDP增长缓慢,西欧人第一时间考虑的绝对不是发展生产,而是找个有钱的地方武装抢劫,西欧的战争几乎都是这样发生的。听说教皇要组织到富饶的中东一带打劫,那肯定踊跃报名啊,于是,贵族们加入了;当时西欧贵族的继承制规定,长子继承一切,其他的儿子什么也捞不着,日子很窘迫,这批人都是骑士,还数量众多,既没有工作又不愿意打工摆地摊,骨子里就是喜欢打劫这项高等业务,这样一来,骑士们也加入了;对商人来说,打下中东一些要塞,就可以将东西方贸易的通道掌握在自己手里,商务利益的考虑让商人们也加入了;而对于老百姓来说,封建制成型到成熟的这个阶段,地主贵族的盘剥是非常苛刻的,长工们在自己家日子不好过,种地种得很没前途,参军到国外抢劫如同到外劳输出,利益方面还是很诱惑的,大量的长工们也加入了。于是从教皇到百姓,社会各阶层都对东征取得一致意见,认为早下手是非常必要的,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集合在一起,1096年,十万大军分四路在君士坦丁堡会师集结,他们的盔甲外贴着用红布绣成的血色十字,从此正式得名“十字军”,开启了西欧对地中海东岸的浩大远征。
  回到诺曼底,罗伯特公爵作为西欧著名的封建领主,东征这样的盛事肯定是一定要参加的。他带领自己的军队出征,指战员的吃喝拉撒,兵器马匹都要他掏钱购置啊。抢劫这门生意,虽然收益好,但前期投入也是很大的,为了取得抢劫的军费,罗伯特公爵不得不想了个无奈的办法,那就是将诺曼底公国抵押给弟弟威廉二世,跟他借了一万马克。这事正是威廉二世求之不得的,赶紧给钱,收编了诺曼底的领土,也就是说,英国被分割在海峡两岸的领土算是又统一了。可惜威廉二世没高兴多久,第一次十字军东征结束,罗伯特娶到一个很有钱的老婆,手头宽裕了,自然第一时间要求赎回自己的领土——诺曼底。大家都猜到了,对威廉二世来说,罗伯特给十倍的钱,也不会愿意将诺曼底交还。威廉二世在家里积极准备,预备着如果大哥坚持索要诺曼底,他就继续发兵揍他!不幸的是,红脸王突然遭遇了一场奇异的无妄之灾。 电子书 分享网站

老大的英帝国(十三)(3)
1100年8月的一天,威廉二世在皇家林苑打猎。英王打猎,是很重要的集体活动,从者甚众,随行人员包括他弟弟亨利,还有国王最信任最亲密的顾问蒂雷尔。狩猎开始不久,一只赤鹿就进入了国王的射程,红脸王拈弓搭箭,准确命中目标,谁知那赤鹿竟然十分坚强,带着箭伤逃跑了。红脸王目不转睛盯着那只赤鹿,希望看清楚它的逃跑路线好追杀上去。就在这个时刻,不远处的蒂雷尔也射出一箭,这一箭没有命中赤鹿,却准确射中了国王的胸膛,红脸王翻身落马,箭直接将他的身体穿透,威廉二世当场驾崩。这个突发性重大事故似乎并没有让王弟亨利痛哭或是慌乱,他甚至没有查看兄长的尸体或者找救护车,便带着随从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曼彻斯特,那里收藏着英国皇室的所有财宝。亨利将这些钱财全部掌握后,便赶回伦敦,宣布接位,成为新的英国国王。
  威廉二世之死是英国皇室著名的神秘事件之一,从亨利的动作看,他弑兄篡位的可能性巨大。凶手蒂雷尔射杀国王后逃到了法国,而亨利居然没有派人捉拿他,甚至对蒂雷尔留在英国的财产家小都没有任何动作,显然不合常理,显得嫌疑更大。但蒂雷尔作为威廉二世最信任的大臣,权势已极,如果他自己不想做皇帝,为什么要给亨利帮这个忙呢,还把自己弄得流落异乡的?如果说是蒂雷尔眼神不好闯了大祸,而亨利反应迅速获得渔利,似乎也说不通。还有一种说法是威廉二世自杀,可是他既然摩拳擦掌要争夺诺曼底,大志未酬,为何要此时轻生呢?鉴于就算找到真相我们也不能惩办凶手,就不继续研究啦,更何况,红脸王不是个和善的君主,不论是教会还是百姓都不太喜欢他,这种人死了,就死了吧。
  亨利成为英王亨利一世,他很快向所有人证明,他取代自己的哥哥是完全有道理的,不仅马上改善了和教会的紧张对立,更是将从他父亲开始的各种苛捐杂税、横征暴敛全部结束。他以自己的贤明和诚意终于让英国人接受了这支来自法国的王系,英伦大地获得了难得的平静。因为上台初期需要处理的内部事务太多,亨利不想激怒自己的大哥罗伯特,所以让他回到诺曼底,继续做公爵。可以想象,对于英国的王位,罗伯特肯定是垂涎的,加上他在英国内部还配置了大批支持者,随时预备抢夺大位,所以亨利在大局安定后,马上派兵去收拾诺曼底的心头之患。
  后方稳定,前线自然更顺利,亨利一世杀进了诺曼底,手下的300名贵族骑士击溃了诺曼底所有抵抗,没有伤亡一人。罗伯特公爵落在亨利一世手里,被押到英国监禁了28年,一直到死。
  收复诺曼底后的亨利一世很快又遭到了法王的阻击,跟法王联手而来的是法国盛产葡萄的领地安茹的领主——安茹伯爵。让法王郁闷的是,虽然是本土作战,可他对跨海而来的英王却毫无优势,亨利一世一次次挫败法王的进攻。毕竟是法国的土地,在自己家打架,打坏东西都是自己的,打久了对本土不合算,只好求和。而法王的帮手安茹伯爵则更有诚意,直接率部投降,向英王称臣。
  这样一来,亨利一世再次统一了英格兰和诺曼底,励精图治,为英国带来很长一阵的和平与兴荣,这是诺曼底王朝最好的时代,亨利一世自然就成为本朝最优秀的英主。
  不过世事无完美,亨利一世第一次婚姻迎娶苏格兰公主,这个动作本来是让英国和苏格兰的边境安稳了不少,可是苏格兰公主生了两子两女,小儿子没成年就死了。大儿子也没活多久,在一次渡海的沉船事故中淹死在海上。为了生出新的继承人,亨利一世又结了一次婚,传宗接代的目的还是没有达到。为了延续英国的皇室血统,亨利一世不得不考虑自己的女儿继位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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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大的英帝国(十四)(1)
诺曼底王朝最好的君主亨利一世没有儿子,找谁来接替王位一直让他寝食难安,这样的心思重重最容易导致各种慢性疾病,比如消化不良。当时的欧洲上流社会流行吃八目鳗鱼,又叫七腮鳗,据说当时亨利一世已经是龙体欠安,医生给他开的药方就是吃这种鳗鱼(中世纪的欧洲医生没现在那么牛,都有点像巫医),亨利一世跑到诺曼底去休养,想到自己没有儿子接班,自己绝对不能随便死,所以遵医嘱狂吃鳗鱼,终于导致消化不良,在买不到“吗丁啉”的情况下,溘然而逝,怀着无比的遗憾,为英国王室留下一个谁也解决不了的难题。
  亨利一世儿子死光了,还剩俩闺女,当然还有私生子数量不详。他曾经想让女儿继位。亨利的二女儿玛蒂尔达先是嫁给了德国皇帝亨利五世,没多久就做了寡妇,亨利赶紧让她回娘家,预备接班做女王。可惜环境不允许。中世纪的欧洲,给一个女老板打工这个事还是有点惊世骇俗,贵族们也不能接受朝堂上对一个女人汇报工作,所以这个事就暂时搁置。可女儿也不能做一辈子寡妇啊,于是,亨利又做主将女儿改嫁安茹伯爵,就是上篇说的伙同法王进攻诺曼底,后来没得手就投降了英王的帅哥。虽然亨利国王对安茹伯爵器重有加,可是英国的本土贵族却视他为仇敌,因为他毕竟是法国人,毕竟曾经攻打过英王,所以玛蒂尔达成为他媳妇后,英国贵族更是不能接受玛蒂尔达成为英女王的事了。
  在这部皇室争位大戏中,还有一个主演,那就是亨利的外甥。亨利一世的亲妹子嫁给了一个法国伯爵,生了个儿子叫斯蒂芬,亨利生前对这个外甥是非常钟爱的,因为妹夫参加十字军战死圣地,所以亨利将斯蒂芬接到自己身边教养,视同为亲生儿子,恩宠无比,斯蒂芬不断受封领地和爵位,年纪轻轻就成为英国最有钱的人。但是喜欢归喜欢,国王之位,亨利还是倾向传给跟自己血缘更近的玛蒂尔达。
  可惜亨利死得太突然,既然没有明确的遗诏,那各路英雄就凭本事抢吧。斯蒂芬离得最近,动作最快,亨利前脚一死,他后脚就进入伦敦,因为手里有钱收买人心,立刻取得了当地贵族的支持,加上他弟弟在亨利的扶持下,已经成为教会的高层,稍微走了走人情,送了点礼,又得到了教皇的认可,于1135年成为英王,诺曼底王朝第四位君主。
  玛蒂尔达目瞪口呆之际也不能善罢甘休,她预备出兵抢回本来属于自己的皇冠。她的妈妈不是苏格兰的公主吗,所以现任的苏格兰王是她舅舅,外甥女求助,当然要发兵援助。
  当然,苏格兰也有自己的利益考虑;还有一支人马也站在玛蒂尔达这边,那就是亨利的一个私生子,叫罗伯特。这三股人马气势汹汹杀进英格兰,跟斯蒂芬叫阵。
  这场姑表兄妹之争鏖战了快十年,互有输赢,斯蒂芬曾经被玛蒂尔达活捉,监禁了快一年,后来因为罗伯特落在斯蒂芬的军队手里,交换战俘,才把英王换回来。这期间玛蒂尔达成为实际上的英王,可是因为所有人都反对她,众怒难犯,她也不敢贸然登基。斯蒂芬回到伦敦拿回皇位后,奋发图强,很快就在战斗中取得主动,玛蒂尔达节节败退之下,只好无奈回到诺曼底,把持这块家族的龙兴之地,斯蒂尔一时也拿她没办法,如此一来,英格兰隔海的土地又被分割,各有其主,虎视眈眈。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老大的英帝国(十四)(2)
原来说过,诺曼底王朝的开国之君是个运气好得离谱的人,上帝的眷顾还真是奇怪,现在又一个蒙主喜悦的人物出现了,那就是玛蒂尔达的公子小亨利。话说玛蒂尔达这个妈妈像个女战神似的长期在外打架,家里的儿子没人照看,竟然不知不觉地长大成人,不仅像他父亲一样潇洒倜傥,玉树临风,还博学有识,头脑发达。
  就在玛蒂尔达与斯蒂芬打得难舍难分的时候,安茹伯爵已经配合老婆取得了诺曼底,并将之赠与自己的儿子,于是小亨利成为诺曼底公爵,安茹伯爵不久死去,他辖下的安茹等领土也归入小亨利的名下,小亨利不到20岁,已经成为法国有名的大地主,有若干个爵位,领地大得吓人。因为这些领土毕竟是法国境内,所以小亨利还是要觐见法王,表示一下忠诚,这一次觐见,竟引出一场著名的桃色绯闻。
  先给大家隆重介绍一位改变了中世纪欧洲历史的美女,欧洲历史上最有权势的女人——埃莉诺。在法国的所有领地中,最肥最好的一块叫阿奎坦,在法国西部,毗邻大西洋,南部与西班牙接壤,气候宜人,地理条件优越,富庶而祥和,当时的法国人称之为“世界中心”,埃莉诺就是这块属地的公主,她父亲去世后,因为没有子嗣,埃莉诺就接班成为阿奎坦公爵。这位女公爵绝对是财貌双全,不仅坐拥法国最好的土地和大量财富,还生得貌美如花,性格火辣,引无数欧洲贵族折腰。埃莉诺不是个普通女子,心胸中怀着些大志向,希望锦衣玉食之余,还能整出点事来,所以在婚配方面,她自然选择了法国王储,随后成为欧洲最强国家的王后——路易七世的老婆。
  欧洲最有权力的女人的地位并没有让埃莉诺幸福,结婚几年,生了三个女儿,路易七世是个有点懦弱,没什么主见的人,这样的男人很容易让埃莉诺这样的强势女人厌倦。为了让自己的生活多一点激情,埃莉诺干了件惊人的事,她组建了一支娘子军,也带上红色十字架标志,作为女子十字军参加了东征,跑到中东一带旅游去了!我们不指望法国王后成为另一个花木兰或是穆桂英,但她的远征收获也颇为丰盛,艰苦而枯燥的行军旅程让埃莉诺找到了理想中的激情,堕入爱河。整个东征过程中,十字军营里最热闹的话题就是法国王后和皇叔的香艳事件,让十字军打仗之余也有娱乐。埃莉诺私通的是自己老公的叔父,这个事变成各种版本流传到路易七世耳朵里,再老实的人也是不能忍受的,尤其是这个婆娘一直没生出儿子来!所以,回到巴黎后,埃莉诺的王后之位有点岌岌可危,就在这个时候,19岁的新大地主小亨利来到了法国王宫。
  这几乎是一段孽缘,30岁的埃莉诺第一眼就爱上了19岁的亨利。对亨利来说,埃莉诺还不算太老,风韵依然,最重要的是,只要娶了她,作为嫁妆,小亨利就自动接收了阿奎坦的土地和不计其数的金银财宝。埃莉诺在这个事件上保持了高度的清醒,显示了极强的办事能力,她先因为没有子嗣而向教皇要求跟路易七世离婚。本来她已经犯了风化,法王就想休她,既然她主动提出,自然马上答应。没过几天,教皇和法王就发现她高调下嫁诺曼底公爵小亨利,这才反应过来,改嫁亨利才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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