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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幸福一点点-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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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紫若鱼
1重生
余晓菲时常想,如果可以重新开始,如果自己再努力一点、用心一点,会不会能够幸福一点点?
清晨的阳光照射在余晓菲的脸上。眨眨眼睛,看着熟悉又陌生的房间,半天没回过神来。旧色的红瓦房顶,微微泛黄的墙壁上贴着抱着鲤鱼的胖娃娃,墙角下放着老式的蜂窝煤炉子……这是自己的家,准确的来说,说是自己二十六年前的家。
自己怎么会在这里?余晓菲裹了裹身上的被子,真冷。视线转移的到自己胖嘟嘟的小手上,这是三岁的余晓菲的手。自己明明躺在家里的床上,感慨二十九年虚度的时光,怎么突然回到了二十六年前的家,是梦?还是传说中的——重生?
“妞妞,起床了”妈妈从屋外走了进来,轻轻的拍了拍女儿的脸。余晓菲看着年轻了二十几岁妈妈,笑了。
“这孩子,傻笑什么,快点起来了。”妈妈笑着捏了捏女儿胖胖的小脸,拿起床边的衣服,帮女儿穿了起来。
余晓菲配合着妈妈穿好衣服,低头摆弄着衣角。这是重生了吧,脸上还残留着妈妈捏过后的微微痛感。嘴角微微翘起,重生了……真好。
余晓菲重生前的29年,可以说是浑浑沌沌的29年。一切不求最好,得过且过的结果就是当29岁生日来临时,才发现自己可以说是一无所以,没存款(那少的可怜的工资再节省也没存下多少钱)、没房子(房价涨成了天价,连个厕所也买不起)、没工作(在某些人眼中,私企业小员工相当于没工作)、没老公(重生前一天,刚刚有人介绍了个男朋友,结果还没见面就吹了,理由是对方已经谈着了——不过是找理由吧了,现在人看重的是工作、学历和家庭,普通人家、工作一般的余晓菲对方当然没相中了。)当被现实打击的已经没什么感觉的余晓菲,吃掉自己给自己准备的生日小糕点(一小块A里小蛋糕,非生日蛋糕),再一次躺在床上感叹着青春不在,进入梦乡之后,再次醒来回到了三岁半的童年时刻。这算不算被老天爷可怜,从天上砸了块馅饼下来呢?
心情愉快的跟着妈妈走出屋子,来到前院爷爷奶奶的大屋(大杂院爷爷奶奶住的地方,以后简称大屋),接过温热的毛巾擦了擦脸,小手从面霜瓶子里挑出一小块粉色的乳膏,均匀的抹在脸上,淡淡的草莓香,就像童年的记忆一样,有种甜甜的感觉。
吃过早餐,余晓菲搬着小板凳坐在院子里,看着街上的行人,手里拿着一串小山药串成的糖葫芦。这是爷爷刚刚特意给她做的,爷爷是个闲不住的人,退休后总想找点事做。夏天批发冰棍到学校门口卖,冬天就开始做糖葫芦,有时间还批发茶叶在家里卖,整个街道上的茶叶基本上都是从爷爷家买的。
对于重生这件事,余晓菲接受的很快,没有一点的不适应。想想也是,整天没事泡在晋江网上看文的人对于穿越重生什么的早就习已为常了,不过是回到小时候,比起那些穿清穿NC的人们来说,这其实不算什么,是吧,是吧。用力点点头,对于自己淡定的接受重生一事再次肯定,这只是一件很普通的事,不是吗?
“妞妞,再吃一串吗?”爷爷推着车子来到院门口,车后自制的摸具上插满了鲜红的糖葫芦。
“不要了,爷爷”余晓菲举着自己手中的山药串,甜甜的娇声对爷爷说“小山药的好吃”
“呵呵,那爷爷回来再给你做小山药的。”爷爷拍拍孙女的头,推着车子走了出去。
“爷爷早点儿回来”挥挥手重新坐回小板凳上,对于自己娇滴滴的声音一点也没有不自在,现在自己是小孩子不是吗?咬下一个山药球,眯着眼睛感受着口中甜蜜的味道,童年的感觉真好……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三岁的孩子是很轻闲的,没有繁重的功课,没有工作的压力。或者说,这个时代的人是幸福的,没有过多的压力,没有太大的贫富差距,各行各业、各各工种和职务之间的差距也不是很大。即使是公务员也不过是个普通的工作,分工不同而已。谁又会想到二十年后会是那样一种情景呢?
余晓菲过着吃饱了睡,睡醒了吃,偶尔疯玩的童年生活。直到某一天,串门的邻家奶奶抱着她捏着胖嘟嘟的脸笑着说:这孩子又胖了,真可爱啊……才突然间惊觉,自己在末来的几年中一直是个小肥妞,直到初中毕业时才瘦了点儿。
从那儿以后,余晓菲的生活除了吃、睡、玩又多了一项——运动。坚决不能再做小肥妞!
然后,周围的邻居突然发现,每天都会看到一个胖嘟嘟的小女孩迈着小短腿在街上慢慢的小跑(没办法,娃太小,跑不快),在很长一段时间,成为了街道上的一道风景!?(大婶,你是看到一个小肉球在街上滚来滚去很有趣,是吧!是吧!)
自我感觉效果不错的余晓菲坐在大屋(孩子,你就认命吧,这辈子你是成不了苗条淑女了,双下巴是天生的啊!),手里拿着小剪子,跟着奶奶学剪窗花,床上一个包得厚厚的小肉球瞪着眼睛看着。这是三叔家的宝宝,余晓菲的堂弟余晓晖。记忆中,这小家伙自懂事起就与自己不对盘,见面吵,没事儿闹,两个人还喜欢抢东西。后来在某次俩小孩一起住了一晚,然后就好成一个人了,这难道是不打不相识?!当然,现在已经很成熟的后人余晓菲不会再幼稚的再做上面的事(娃,你那有事没事的撒娇叫成熟?)
伸手捏了捏弟弟的小脸,软软的手感真好。再捏捏自己的脸,嗯,手感也不错(娃,你自恋了!)
小小孩看着小大孩,小大孩捏捏小小孩子……这就是余晓刚来奶奶看到的影像。
“呵”余晓刚笑了声,来到两小孩面前。对着这两个小自己很多的堂弟堂妹,他总是有一种当哥哥的责任感。轻轻的拍拍堂妹的头,拿起一个窗花。图案很简单,有些地方剪的也不是很流畅,这应该是堂妹的作品“晓菲剪的不错嘛。”
“是啊,妞妞学的很认真”去里屋拿东西的奶奶走了出来,笑着道“女孩子就应该文静一点儿”
“奶奶”余晓刚接过奶奶手中的东西,放到桌上。
“刚儿来了,正好,今天咱们包水饺”奶奶看到大孙子心情很好。
“嗯,我爹妈一会儿过来”余晓刚放下窗花,又逗弄了下小堂弟。小小孩被逗的不开心了,嘴巴一撇,眼看就要哭。
奶奶见状急忙抱起小孩子“乖啊,不哭,不哭,哥哥逗你玩儿呢”
见状,余晓刚摸摸自己的头,不好意思的笑了。本来是看着小弟弟可爱多逗了两下,没想到居然抱小小孩给逗哭了。
余晓菲爬到床上,凑近堂弟,拿着手中的红色窗花在小小孩子面前摇晃“弟弟乖,不哭,看,窗花,漂亮不?”
小小孩子看到色彩鲜艳的窗花,精力被转移,渐渐地止住了哭声。在奶奶怀里咬着手指,瞪着大大的眼睛,笑了起来……
2一年
时光如流水,这句话一点儿也没错。余晓菲穿着新做的红棉袄,手中拿着一根长长的没点燃的烟花,看着满天闪烁的烟火和门口欢笑的人们,突然感慨了起来。
“妞妞,别光站着看,来,爸爸给你点着”爸爸拿出火柴,走到女儿面前,先帮女儿将烟花拿远,然后点燃。
彩色的火花从手中的烟花中喷出,余晓菲忍不住拿着烟花在空中画着圈圈,笑容渐渐在脸上绽放。
我很幸福,上天给了我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是的,很幸福。
放了会儿烟花,一家人回到大屋,电视里正在播放春节晚会。大家围坐在一起,看着节目,吃着瓜果。
余晓菲趴在床上,拿着玩具逗着堂弟玩。余晓刚也坐到床边,拿出给弟弟妹妹买的玩具。余晓菲看着抢走堂哥手中两个玩具的小小孩有些黑线——这难道就是当年两小孩争斗的开端?如果自己真是一个三岁的小女孩,一定会把玩具抢过来吧。郁闷的戳了戳紧握玩具不放的小胖手,拉了拉玩具……这孩子抓的真紧。忍不住抓住小小孩的手放到嘴边轻轻咬了一口,没什么痛感的轻咬让小小孩感觉有些痒痒的,咯咯的笑了起来。于是,一个小大孩,一个小孩,一个小小孩笑闹在了一起。周围的大人们看着开心的小孩,也跟着笑了起来。过年要的就是开心,不是吗?
天气渐渐转暖,屋檐下住进了一对燕子。在余晓菲的记忆中,这对燕子以及它们的后代一直住在这屋檐下,每当春暖花开的时候便飞回来。重生前每次来奶奶家,第一件事就是看看那屋檐下的燕窝,听听窝中小燕子叽叽喳喳的叫声,看看燕子归家喂食的温馨画面。即使在冬季到来的时候,也会忍不住抬头看一眼那空空燕子窝,等待着燕子们的到来。然而这样美好的画面,在大院搬迁后,就再看不到了。不知道那时的燕子又会在哪里再建造一个家。
燕窝中已经有三只小燕子孵化出来,叽叽喳喳的伸着脖子,呼唤的父母。两只成年燕子忙碌的寻找着食物,不断在燕窝中进出。
余晓菲拿着一本小人书,从在院门口看着,家里的小人书有很多,有些是爸爸妈妈新买,但更多的是堂哥、表哥们送的,这也算是兄弟姐妹多的好处吧。
今天是周末,学校不开课,来到奶奶家的余晓刚看着坐在门口看小人书的妹妹,和不远处不时看过来的几个小孩子,突然灵机一动。现在的小孩子家里面有小人书的并不是很多,就算是有,也不过是几本。因为家里的小孩子多,一代代传下来小人数算是比较全的(喂喂,小哥,你以为这是什么传家宝吗?)。想到这儿,余晓刚让堂妹回家把家中的小人书都拿出来,自己跑回大屋,搬来一个二叔(余晓菲的爸爸)打的小型书架,把小人书仔细的排好,又用纸写上“租看小人书,一本一分钱”贴在书架上。余晓菲看着放在院外的书架和慢慢围过的小孩子,满头黑线。记忆中好像还真有这么一回事,出租小人书。难道说,这就是所谓的遗传?爷爷的优良基因被大堂哥完美的继承了吗?!
最后虽然说收到的钱不多,不过余晓刚很满足,第一次“做生意”就有收获,还得到爷爷的表扬。用挣来的钱买了几块大白兔,分给弟弟妹妹,自己也吃了一块,满意的点点头。嗯,明天继续!
余晓菲抱着一个小茶杯,里面是刚刚沏好的绿茶。因为爷爷卖茶叶,所以家里天天喝的都是茶,余晓菲虽然不会品茶,但从喝茶的习惯从小就养成了,被大人们戏称为“小茶客”
爷爷拎着两大包茶叶走进里屋,准备将茶叶分包。余晓菲放下茶杯,跑进里屋,帮爷爷一起分茶叶。爷爷进的茶都是比较便宜,但味道尚佳的普通茶,价格上也加的不多,很受周围人家的喜欢。都是普通人家嘛,买点便宜茶就好了。爷爷拿着称将茶叶一半斤半斤的称好,余晓菲就帮忙把称好的茶叶放到纸包里,用订书机订好。一老一少,两个人合作的很有默契,很快就将茶叶分好。
爷爷将称放到一边,收起包装好的茶叶,领着余晓菲来到外屋。从口袋里拿出一小包麦芽糖,放在孙女的手中。
吃着粘粘的麦芽糖,余晓菲又看向了屋檐下的燕子窝,三只小燕子已经长大了,可以自己飞出去觅食了。燕爸爸燕妈妈也不用再那么辛苦了。什么时候自己才能长大呢?
突然头被人拍了一下,余晓刚站在身后笑眯眯的看着自己的小堂妹“想什么呢?呆呆的。”
余晓菲抱着头,嘟着嘴巴“会痛啊,晓刚哥哥”
“哎呀,拍痛了?让哥哥看看”余晓刚急忙把小女孩的手拿下来,慢慢的揉了揉。
“不痛了”余晓菲理了理被堂哥揉乱了头发“晓刚哥哥,你怎么来了?”
现在跟爷爷奶奶住在一个院里的只有晓菲一家和没结婚的小叔,大堂哥家离得近,放学经常会过来。
“今天学校有活动,早放学。”余晓刚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长条形纸包装的糖放到余晓菲的手中“看,这是我专门给你买的,泡泡糖,可以吹出泡泡的糖。不过千万不要咽下去啊!”
余晓菲看着手中的长条形泡泡糖,还真是怀念啊。很久没年垤到这种泡泡糖了,想到这儿打开纸包,放到嘴里。在堂哥的示范下,吹出了一个大大的泡泡(这是第一吃泡泡糖,不是吗)。
“啪”吹出的泡泡突然破掉,贴在脸上,好半天才拿了下来,兄妹两个人互相看了一眼,哈哈的大笑起来。
“你们笑什么呢?”一个男孩走了进来,这是余晓菲大姑的儿子,表哥马浩楠。
“楠楠哥哥,我们在吹泡泡”余晓菲跑到表哥身边,指着脸上没有弄干净的泡泡糖“结果吹破了。”
“呵呵”马浩楠笑看了眼自己的表妹和正在擦脸的表哥“你们还真会玩”
把表妹抱椅子上,马浩楠从橱子里拿出三只小碗,从书包里拿出三包海带丝,用开水冲好“正好,我也带了好吃的来”
余晓菲看了眼碗中随着水流飘来飘去海带丝,又看了看两个睁大眼睛盯着碗的男孩,海带丝啊,是自己一直很喜欢吃的东西,不过更喜欢干着当零食吃。
“啊,好了,可以吃了”三个小孩端海带汤,相视一笑,愉快的的喝了起来……
3长辈
余晓菲的外婆是南方人,年轻的时候也是个美女,因为是长姐,所以直到三十岁时候才嫁给外公来到了北方。外公是老铁路技术员,解放前就在铁路局工作,走遍了大半个中国,直到和外婆结婚后,才回到家乡。
外婆喜欢跟外孙女讲她年轻时候的事情,讲她在家乡时的生活。
美丽的南方小城,年轻的少女们在湖面泛舟,清澈见底的湖水中鱼儿们自在的游来游去。好吃的菱角,肥美的湖蟹……还有房前酸酸甜甜的杨梅树,只要一抬头,张口一咬,鲜美的果法就从口中流出……多么美好风景啊……
每次听到外婆讲那过去的故事,余晓菲总是一脸的向往。湖蟹是没有吃到,不过舅姥爷带来的杨梅果却吃过几次,跟商场里卖的味道不一样,那种酸甜的口味让人回味无穷。
妈妈也经常和余晓菲讲自己小时候故事,那时候正赶上文化大革命,外公因为某些原因被关了很长一段时间。在那段时间里,没有工作的外婆靠着纺线养育着三个儿女。晚上没有灯光的情况下,就到路灯下去纺线,直到外公回来。在余晓菲的心中,外婆是传统女性的代表,温柔、贤惠、坚强。
这个时候外婆的眼睛还是很花,没事的时候喜欢带着眼镜坐在屋里绣花。外婆的绣工还是不错的,家里的女孩子都是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学习绣花,家里的枕套、床罩上都是外婆绣的花朵和鱼鸟。有时候余晓菲会想,自己是不是生错了年代,对于绣花、手工类的东西,自己都特别的喜欢,曾经的自己在很小的时候也跟着外婆学过绣花,可是因为时代的不同,只学了皮毛,长大后再也没有学过。这一次——拉拉自己的小棉袄,上面有外婆绣上的两只鹊鸟,因为是给小孩子穿,两只小鸟绣的胖胖的特别可爱,色彩也很鲜艳。抬头又看看正在给自己绣鞋面的外婆,这一次,自己想好好的跟外婆学一学,不只是因为自己喜欢,总觉得这些在以后能对自己有很大的帮助。想到这儿,拉拉外婆的衣角“外婆,小鸟真好看,妞妞想学。”
外婆微笑的抬头,放下手中的绣活,摘下眼镜。对于外孙女想学绣花感到很高兴,虽然时代不同,女儿们都没有再学过,但是自己还是希望这手艺可传承下去,这也是对家乡的一种还念吧。
帮外孙女把线串好,用撑子把布绷紧,在上面画了一个简单的小花样,示范了一个简单的针法,指点着小女孩。一针一线间有着小女孩对未来的向往,包含着外婆对家的思念……
外公喜欢带着外孙女爬爬山,打打太极,拿着自制的沙袋扔着玩。余晓菲也有一个小沙袋,这是外公专门给她准备的,小女孩拿着沙袋学着外公的样子扔来扔去,路过邻居总会停下来笑着边看边夸。
外公很喜欢余晓菲,孙子一家住在外地,外孙见到自己总是有点害怕的感觉。外孙女不一样,喜欢绕着自己玩。也许连外公自己也没有注意到,对着人总是一付严肃面孔的自己在面对外孙女的时候总是会柔和很多。
外公的牙齿很好,没有一颗坏牙,说是吃骨头吃的,为此还特地将自己烤成炭状的骨头拿给外孙女尝。余晓菲咬了一口,有种说不上来的味道,不是很好吃,不过,应该有用吧。直到外公离世,牙齿还保持的很好。
对于外公的离世,是余晓菲上辈子最伤心和遗憾的事情。当时外公查出来的是晚期癌症,在这之前老人也经常说不舒服,但每次看到儿孙们的时候又变得精神很好,所以家人只当做是老人想孩子,感觉寂寞了,当查出来的时候已经太晚了。
余晓菲一直记得那时外公消瘦的样子,病痛来临时痛苦的神情。这一次,绝对不会让它再发生了!这是自己重生后最重要的一件事情!这件事一定要提前做好准备,本来自己是想学医,不过考虑自己的能力,不可能像书中的主角那样无敌,学什么会什么,所以需要另外想办法。比如提前提醒家人陪外公检查身体,做好预防工作;想办法多挣钱,为外公治病做好准备……边想着边将碗中面条放入口中,然后——小脸一皱,惨兮兮的看着坐在自己对面看着自己吃面条的外公“嗯~外公~面条是酸的!”
……这是外公专门给她做的面条,不过老人一高兴拿错了调料瓶子,将醋当成酱油倒进了碗里。
外公拿过筷子一尝,还真是酸的“呵呵,外公放错了,再给妞妞下一碗好不好?”
余晓菲又吃了一口,好像也没那么难吃“嗯,不用了,外公,这个味道也不错呢。”
“哦?”外公看着开开心心又吃起面条来的外孙女,感觉自己也有点饿了“那外公也尝尝这种新味道。”
一老一少两个人面对面坐在桌前,吃着特制的面条,似乎还真美味。
外婆端着一个小盘子走了进来,里面放着余晓菲最喜欢吃的肉松。外婆做的肉松根商店里卖的不一样,没有一点儿添加剂,纯天然,好吃极了。堂哥余晓刚吃过一次后一直念念不忘,每次提到余晓菲的外婆总会想起老人做的肉松,对于能经常吃到肉松的堂妹一直羡慕的不得了。
“来,妞妞吃点肉松”外婆将小盘子放到桌上,盘子里的肉松并不是很多,在这个时期,肉还是很稀有的吃食,而一斤瘦肉去筋去肥后做出来的肉松也就只有一小盒。每一次只能吃一小盘,所以越发觉得好吃的不得了。余晓菲将一小撮肉松放入口中,慢慢的品尝。自己好像对外婆做的肉松有一种很执着的感觉,记得上辈子(重生前应该也算上辈子吧)上小学的时候,有一次用牛皮纸包书皮,剪下来的牛皮纸屑居然能让自己联系到肉松!当然,外婆在笑了很久之后,第二天就做了一盒美味的肉松~
“外婆,我来了!”一个活泼的男孩走了进来——余晓菲姨妈的儿子陈昊。男孩走来桌前,看到自己的外公,立刻站直了身“外公”
“嗯,来了啊”外公表情严肃的点点头,看得男孩紧张了起来。
“小铭,吃饭了没”外婆温柔的声音打破了一老一少之间的严肃气氛,陈昊长出一口气坐到了一边,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外公都会特别的紧张,还真羡慕表妹跟外公轻松的相处气氛。
外婆又拿出一点肉松放到盘子里,叫外孙一起吃。相对来说,外婆更喜欢外孙陈昊。到不是说不喜欢外孙女,不过老人的孙子不在身边,外孙又是自小由自己看大的,感情便更深一些了。
陈昊搬了把椅子,坐到桌前,拿了一块馒头夹着肉松开心的吃了起来。
果然,外婆做的肉松就是受欢迎啊!
4搬家
父母正在忙碌的收拾着东西,余晓菲一家要搬家了。爸爸的单位分下了一套房子,今天就准备搬过去。余晓菲站在一边看着忙碌的大人,对于搬家也充满了期盼。
收拾了一上午,终于准备向新家出发了。告别了爷爷奶奶,还有邻居的大爷大妈,余晓菲坐在车上向生活了四年的地方告别。
新家在城市的东边,处在一片比较新的居民区之中。从大院搬入楼房,虽然不是第一次经历(上辈子),但对于余菲来说也是一件很兴奋的事。
在这里自己将会与儿时的伙伴再次相识,一起玩耍,一起上学……
是的,余晓菲已经五岁了,要上学了,当然只是学前班。不过在这之前,还需要先与儿时好友们重新认识。记得上辈子自己是怎么做的来?拿起身边的电动小火车,是从它开始的吧!
这是在外地的舅舅过年的时候送给自己的,在本市很少见的电动玩具。当年刚刚来到新住所的余晓菲看着楼下玩耍的孩子们,又不好意思直接加入。于是来了一招欲擒故纵——拿着新式电动小火车在楼下玩,引来小朋友主动搭话,于是小孩子的友谊就这样建立了。
其实自己还是挺聪明的不是吗?只不过后来过于的懒散,丧失了很多机遇。
于是余晓菲再次拿着电动火车来到楼下,自己曾经的小伙伴正聚在一起做游戏。轻轻的将小火车放到地上,拿出摇控器,操纵着它转来转去,目标——玩耍中的孩子们!
正在做游戏的孩子们刚开始并没有注意到孤单一人的新邻居,不过当小火车开动起来的时候,视线不由得被吸引了过去。小孩子的好奇新是很强的,对于新式的玩具都充满了兴趣。你推推我,我拉拉你,最后在一个短发女孩的带领下向陌生的小女孩走去。
“你是新搬来的吗?”短发女孩在伙伴的催促下开口问道。
作战很成功,偷偷的在自己心里比了个“V”,余晓菲抬起头,扬起一个大大的笑脸“嗯,你好,我叫余晓菲,今天刚搬过来。”小孩子的友谊就这样简单的建立了起来。
很多人长大后都会怀念童年的时光和同伴,那时的友谊是最纯洁和纯粹的,没有夹杂任何的其它因素,单纯的让人每每想起都会有一种流泪的感觉。也许在当时并不会把它当回事,但当孩子们长大后总会想念起那种纯粹,那种纯真……
在后来的几天里,余晓菲跟“新”朋友们相处的很好,一起玩耍,一起恶作剧。孩子们的领头人就是那个短发女孩,也是余晓菲曾经最要好的朋友——杨柳。
杨柳是个很开朗的女孩,带着一群小孩在居民区跑来跑去。小孩们最喜欢的恶作剧就是跑到别人家的家门口,按下门铃,然后躲起来。虽然这样做很不好,不过——我们是小孩子不是吗?偷偷躲在一边的余晓菲心里想。
时间过的很快,几天之后,余晓菲在妈妈的带领下来到了学校,老师把害羞的小女孩领进教室,跟有些担心的妈妈聊了一会,让她放心把孩子交给自己。
坐在不远处的杨柳向余晓菲挥着手,周围的小孩也向她露出善意的微笑。
学前班的教育很简单,教些简单的拼音汉字,其它时间主要是带着一群小孩子玩耍。余晓菲最喜欢玩的是橡皮泥和折纸,相对于运动类的游戏,她更喜欢手工类的。也许也以给自己未来的目标再加一个——淑女?!
拼音和汉字的学习对于余晓菲来说简单的很,不过她并不想把自己打造成什么神童,一步一步慢慢的走下去才是最重要的,有时间可以学些其它的东西。以前的自己就是因为中国式枯燥的学习方式而错失了很多,这一次一定要好好的做些计划。
首先,要学一种乐器,这是自己一直以来的遗憾。对于音乐余晓菲还是很有兴趣的,不过年少时的自己没有意识到,工作繁忙的父母也没有注意到这些。这一次一定要计划好,最好能学个古典乐器。也许是受外婆的影响,余晓菲总是向往着中国古老的传统艺术——比如听京剧?!
对于余晓菲喜欢听京剧,家里人都很意外,一个小孩居然喜欢听那慢悠悠的曲调,这还真是很奇怪啊。余晓菲喜欢听那曲调中长长的韵味,以前的自己年幼时更喜欢看打戏,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的喜欢上了文戏。重生后,便将这个兴趣延续下来,不过略过了打戏,直接爱上了文戏。也许自己可以把这个爱好再加深一点……学戏要从小开始不是吗?
既然已经有了计划,那么就要尽快的实施。自己有了重新开始的机会,那就更不能再像以前那样浪费时间了!
很快,余晓菲就向父母提出想学京剧。之所以先学京剧,是因为不需要准备太多的东西,而且正好现在有京剧学校在招生。至于乐器嘛,可以做为下一个计划。
对于女儿的要求,父母并没有感到太过惊讶。想想也是,一个从三岁就开始喜欢听京剧的小孩,想学戏也是很正常的。在父母的支持下,余晓菲很快就成为一名京剧学员。
余晓菲学的是程派唱腔,对于程派那种咬字的韵味,她可以向往已久,而且自己的嗓音也很适合,老师也很满意。
其实以前的余晓菲也学过一段时间美声,不过那时候对这些并不是很在意,参加过一次比赛后就没在继续,这一次,一定要坚持!一边跟老师学吊嗓子,一边下着决心。
时间慢慢的度过。余晓菲的字已经写的有模有样了(虽然有成人的灵魂,但是小孩子的身体对于写字还是掌握的不是很好),学戏的进度也不错,老师已经开始教身段和唱腔。偶尔余晓菲也会给外公唱一段新学的戏曲,说起来对于戏曲的喜爱更多是受了外公的影响。不过自从开始练习身段,余晓菲对于身材的保持就更加的注意了,虽然说天生的双下巴是没什么办法了(余晓菲也只好自我安慰——这可是贤妻良母的面相),但是对于身材方面就要下功夫保持了。为此,对于饮食方面,就注意了很多。虽然更喜欢吃肉食,但是为了保持身材,余晓菲的饮食更偏向于素食了。对此外婆总是学得外孙女瘦了很多,心疼的不得了,总是想让她多吃点。余晓菲望望天,貌似在自己已经开始发福的时候,外婆也总是觉得自己瘦,要是社会上的审美观能跟外婆一样该多好啊!
关于外公的身体,在余晓菲的撒娇攻势下,已经解决了大半。外公只要感觉到身体不舒服就会被余晓菲闹着去医院检查,对于外孙女的这种关心,外公还是很受用的。所以,现在外公对自己的身体很注意,也不再看着电视乱发脾气,饮食方面更是注意了很多。没事儿打打拳,练练剑,写写大字。
外公以前也是个文化人,毛笔字写的非常好,过年的时候经常有邻居来求对联。余晓菲在外公的影响下,学习计划中又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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