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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不是你-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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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过后,迎来我的生日。去年这个时候我和向晖还未相识,他为错过而备感懊恼,因此这次绞尽脑汁想给我办一个生日party,邀请些朋友共同为我庆祝,结果遭到我的竭力反对。

    “为什么?”

    问这话时我和向晖正踏进学校对面的一家茶室,名字很怪,叫缘来缘去,据说就是专门为即将分手的情侣而设,虽不太吉利,但我和向晖都不信这邪,所以,我们是常客。

    我扯开嘴角一笑,“我喜欢二人世界。”

    他精神一凛,笑嘻嘻看我。

    我瞪眼,他悠闲的抬手召唤侍者,为我点了杯奶茶。将温热的奶茶推到我面前,他顺手在我鼻尖上刮了下,“寿星最大,你说了算。”

    我笑着说:“party就不必了,生日礼物可不能少。”

    “你想要什么礼物?”他目光炯炯的看着我。

    不带这样的,我扁嘴,哪有这么问的。礼物不该是事先准备好的吗?

    我眼珠子溜溜一转有了主意,伸手拽住他的袖扣,“我要两样礼物,一件算是你补给我的。”

    “好,”他很爽快的答应。

    我在肚中偷笑,慢条斯理的说:“一件嘛,我要你陪我逛街,”我故意顿了顿加重语气,“要逛一下午。”

    他的脸立刻跨下来,“不是吧。”

    我知他最怕陪我逛街,因为我平日不喜运动,可一说起逛街必定精神抖擞,而且,体力惊人,常常是一逛四五个小时,不用休息不用喝水。

    “你答不答应嘛?”我很自然的冲他撒娇,他马上举双手投降,“好好好,你说怎样就怎样。”

    我抿嘴,这招百试不爽。

    他喝了口水,问:“那二样呢?”

    话还没说,我的脸先红了,他奇怪的瞅着我,我垂下头,轻声说:“我要你把上次到手机上的最后那段话,亲自对我讲一遍。”

    他的脸上迅飞起一片红云。

    自从知道我拿回手机以后,他试探过我多次,我都装作不知。确实,我对今天这事,预谋已久。

    “叶子,”他支吾嚅喏,表情有片刻停顿。

    我微微笑开,眼睛一瞬不瞬紧盯住他。

    他宠溺的笑,头凑过来,我心跳开始加快,耳朵却竖起,准备迎接这世上最美丽最令人震撼的三个字。

    他有些苦恼的说:“叶子,难道你要我在这里说吗?”

    我也笑了,好像真的有点不合时宜呢,虽然我心中多少有些失望。

    在上海,适合逛街的地方不少,有顶级的购物天堂淮海路,有外来游客必去的购物场所南京路,也有需要独具慧眼从中淘宝的平民购物区华亭路,可我偏偏独爱人民广场地铁下的香港名店街和与之相连的迪美广场。

    我对这里有种近乎偏执的狂热。

    向晖笑我,“又是这里,你自己算算来了多少次了。”

    我哼哼两声,“我就是喜欢这。”

    可能真是来多了,我感觉闭着眼睛都不会走错路,这边是饰品一条街,那里有美食广场,再过去就是屈臣氏,等等,我拉着向晖停住脚步。

    这家店面显然是新进场的,上周我和竹喧来的时候依稀记得贴着即将开业的通告。

    店内古色古香的装潢吸引住我,我一贯对美丽的事物没有抵抗能力。

    等到拖着向晖在店内转了一圈后才现这是一家婚纱摄影工作室。

    “两位想拍婚纱照?”负责接待的小姑娘笑脸相迎,殷勤拿起桌上的海报递给我。

    我吓的急忙摆手,还没来得及说话,向晖先开口道:“是啊,我们先看看。”说完他一屁股坐下。

    我傻了眼,拼命朝向晖使眼色,他都不予理会。

    那小姑娘手忙脚乱的倒来两杯水,又从柜子里取出样照和推广资料散在桌上,“我们的工作室和影楼不同,影楼拍的照片取景大同小异,化妆又是千篇一律,而我们既能按照你们的要求拍的有特色,价格又便宜上许多。”她一笑起来就成了咪咪眼,年龄和我差不多大,可能是勤工俭学的大学生。

    我低下头看看自己,高腰衬衣牛仔裤,一身清爽的学生打扮,哪里像是要结婚的样子。她的眼神着实不好。

    再看向晖,他饶有兴致的翻阅着相片,不时随着小姑娘的讲解点头,若是听的不够清楚,他还会再问一遍。

    我直翻白眼,如果说真要照相,也该要听听我的意见吧,可这两人,似乎都忘记了我的存在。

    也许是听到我的腹诽,小姑娘仰起头平平扫我一眼,很诚恳的说:“先生,你太太适合这套古装造型,相信我,拍出来的效果一定好。”

    我顺着她的手势看去,大红的肚兜和薄如蝉翼的披肩,很好,效果的确很惊人,更会吓死人。

    向晖笑了笑,将我从头到脚扫视一遍,眼神肆无忌惮,末了,来了句,“嗯,不错,很有肉。”

    “……”我狠狠踹他一脚,除了这法不足以泄愤。

    “要不我先给你们照张相,免费的,你们看下效果如何。”小姑娘很会做生意,当即做了如下提议。

    反正是免费的照片,不要白不要,我们欣然应允。

    完事后,小姑娘递给我和向晖各一张名片,上面没有任何抬头,只有印着名字:刘慧君。

    “我是这里的负责人,”她笑的很真诚。“下次来的时候,我给你们打八折。留个地址给我,照片印出来后,我就给你们寄过去。”

    她的睫毛很长,脸蛋圆圆的,像是可爱的芭比娃娃,真没想到如此年轻的她竟然已有了属于自己的工作室。

    出门后,“喂,”我咬了一口向晖刚买来的冰淇淋,口齿不清的唤他。“你是不是看人家女孩子长的漂亮,心痒痒了。”我用脚踢他。

    他做了个夸张倒地的动作,吃吃的笑。

    “那我叫你走,你干吗动也不动?”向晖拿纸巾帮我擦干净沾着雪糕的手,慢吞吞的说:“我看看照片拍的怎样。”

    “有什么好看的。”我不以为然道。

    他飞快的答:“有比较才能做选择。”

    我傻气的问:“什么选择?”

    他在我额上轻点了下,“傻姑娘。”

    我这才明白,脸微醺,不甘心的嘟囔:“那也不用现在就看。”

    他狭长的眼里满是笑意,薄削的唇微上扬,眉宇间莫测高深。

    我硬是拉着向晖走进拍大头贴的小店。上次在北京拍的那些全部被他抢走,一张都没留给我,这次,说什么都要他陪着我一起照。

    不知为何,有一架设备前围观人群特别多,我本不喜凑热闹,但见他们讨论的兴高采烈,我也被挑起了兴趣。

    分开人群才现看热闹的人多,尝试的人少。

    设备上贴着使用说明,简单的说这是款最新的娱乐机,可以凭借父母的外貌合成将来孩子的相貌。

    “真的假的?”我喃喃自语。

    向晖接道:“试试就知道了。”

    “怎么试?”我不解。

    向晖投进五枚硬币,又噼啪按下几个键,拉起我面对屏幕,只听见一阵机器运转的“呲呲”声,然后“啪”的一下,从左侧吐出一张约莫七寸大小的相片。

    我拿在手中,乐歪了嘴,照片中我们两人的中间,有一小小的婴儿正冲我甜甜笑着,红润的小嘴微启,像我,眼睛黑如点漆,和向晖如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一般。

    我看看向晖又看看照片,脸有些烧。

    向晖不动声色的抽走相片,看了一眼以后塞进衣袋。

    好不容易挤出包围圈,我马上去掏向晖的口袋,“还给我,凭什么又被你拿走。”

    他淡淡勾起唇角,一边左闪右躲,一边笑着说:“放在我这里比较保险,等我们以后有了孩子就可以拿来对比其准确性了。”

    我脸更烫了,原来这就是他所谓的试试,我哇哇乱叫,“你占我便宜。”扑过去拳打脚踢一番,向晖悠悠的笑,轻松躲过,捉住我的手再也不放。

    “逛累了吧?”向晖微微一笑。

    我抬头,端正凝视他,“不累。”我要是说累,他一定骗我去吃东西,再然后,他就可以顺理成章的要我回去休息了。

    他笑着揉我的头,仿佛能看透我内心所想。“还想去哪儿逛?”

    我垂,仔细想了想,最后满脸通红的憋出一句话,“我饿了。”

    他大笑出声,一记敲在我脑门上,“想去吃什么?”

    我眼笑的弯弯的,“人家想吃你做的菜。”见他面露难色,我嚣张的笑,原本就是想为难他一下,谁知他在片刻迟疑后,爽快的答:“好吧,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好了。”

    我愣住了。

    他摸摸下巴,忍俊不禁,“去我家,我做给你吃。”

    我更为惶恐,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上门见父母。

    我艰难的开口,“我……还没做好思想准备。”

    “要做什么准备?”我知道他是故意在逗我,所以我毫不犹豫的一脚踏上去,很满意的听到他的哀嚎声。

    要求是我提的,可是事到临头,我退缩了。

    向晖却不给我反悔的机会,他拖着我走了几步,回过头,笑容绚烂迷人,“只需坐一辆车,三十分钟路程,你就可以吃到正宗向氏独门秘方美食。”他暖暖笑意融进我心,低沉的嗓音蛊惑着我,等我意识到的时候,已然坐在车上。



………【第三十一章Ⅱ】………

    我不安的动了动身体,向晖与我十指交握,深邃眼眸直摄入心,我不得不放弃逃跑的念头。

    车到站,向晖走出五步有余,我仍在原地不动。

    他无奈折回,没等他开口,我咽了口唾沫,低低的说:“还是下次再去拜会伯父伯母好了……”

    我紧张的连双腿都在打颤,向晖“扑哧”笑出声,“原来从上车到现在你一直都在害怕这个。”

    我脸一红。

    他打量着我,眉梢一挑,浅浅的笑。

    我被他瞧的心慌意乱,抓住他的胳膊猛烈摇晃,“我去就是了,你不要再对我使美男计。”

    他抬手轻揉我的眉心,眼中是计谋得逞的满满笑意。

    “我们去买些水果,或是营养品,对了,你父母平时常吃哪类补品?”我自顾自说着,向晖环抱双肩,好整以暇的瞅我。

    “干吗?”我瞪大眼。

    他似笑非笑,“你还挺有做贤妻良母的潜质。”

    我不理他,他一下拉住我,“不用破费。”

    “这不太好吧,”我犹犹豫豫的说。

    他捏住我的鼻子,“我说不用就不用。”霸道的不容我质疑。

    “那好吧,”我耸耸肩,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我还能怎样呢。

    走进一栋小高层,步入电梯,向晖按下十二层的按钮,我深吸一口气,好似没有刚才那么紧张了。

    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为何我忽然有上刑场的感觉。

    就在我胡思乱想之际,“叮咚”一声,电梯门开了。

    向晖牵起我的手,我挣扎了几下都没成功。

    他掏出钥匙开锁,我在肚中打腹稿,琢磨着用哪句开场白才显得不那么突兀。

    “叶小姐请。”他做了个手势,我失笑。

    刚进门,迎头窜来一团毛茸茸的物事,我想都没想就接在手里,待看清后,被吓的“哇哇”乱叫。

    “怎么了怎么了?”从里面走出一名妇人,肤色黝黑粗糙,容颜苍老,乍看之下和向晖并无相像之处。

    她抱起被我扔在地上,可怜兮兮舔舌头的小狗,抚摸它服帖柔软的长毛,笑着说:“不要害怕,吉娃娃不会咬人的。”

    我大窘,这次可糗大了,我怎么都没有想到和未来婆婆的初次会面会是在这样的情形下。

    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连呼吸都觉得困难,我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

    我正自懊恼向晖怎么还不来帮我解围,他转向中年妇人,很有礼貌的打招呼,“肖阿姨,她是我女朋友。”

    哦,不是他母亲,我下意识舒了口气。

    肖阿姨眯起眼笑了笑,“都收拾干净了,我也该走了。”说完这话,她把怀中小狗往我这送,我往后退了一大步,坚决不伸出手。

    向晖强忍着笑意抱过小狗,送肖阿姨出门后,他回头取笑我,“你不是向来天不怕地不怕的吗?”

    客厅中央的一面大视镜映出我此时苍白的脸色,我从小就怕狗,说不清为什么,总之这么多年也不见改变。

    我嘟起嘴,向晖视线胶着在我脸上,把小狗往地上一放,“乖,莎莎,自己玩去。”就看它粉色鼻头顶了两下,大而圆的眼睛警惕扫视过我,抖动一身淡黄色的长毛,竖起短尾巴屁颠屁颠跑开了。

    “过来坐。”向晖拍了拍身边的空位。

    我瞅他一眼,凶悍的说:“先去把手洗了。”

    乘他在洗手间之际,我观察起这套简洁别致的二居室。

    客厅一角是布艺沙一组,极富现代感,正对面摆放电视机,墙角搁置冰箱,其他再无累赘,使得诺大的客厅更为显得空旷,综上所述,我得出的结论就两个字:简单。

    向晖扔了包奥利奥过来,“饿的话先垫垫饥。”

    “哦,”我拆了包装,叼了半块饼干在嘴里,“你要不要?”抬头惊见他围上一条甚是卡通的围裙,险些笑晕。

    不过看他熟练的样子,又很有居家男人的风范。

    我不觉笑了。

    他敏锐的觉察到什么,挑起一边眉,“过来帮我拿东西。”

    我乖乖的走过去,接过他从冰箱取出的冷冻肉,他笑眯眯的拍拍我的头,“冰箱里有饮料和水果,电视机柜子里有影碟和杂志,不会让你无聊的,我很快就弄好。”

    “你真会做菜?”我始终抱着怀疑的态度。

    他作势扬起手中的菜刀,我抱头鼠窜。

    杂志是清一色的财经、房产类信息,没兴趣。

    影碟全部是战争片,我从来不看。

    我脱了鞋,缩进沙,随便点开一个频道,正在放映的是老掉牙的连续剧《新白娘子传奇》,看到许仙和白娘子唧唧歪歪的深情对白,我打起了哈欠。

    感觉脚下痒痒的,我伸出头一看,那小狗莎莎不知从哪里跑了出来,正在舔舐我的脚趾,似乎还津津有味。

    大脑在瞬间空白一片。

    一分钟我反应过来,“向晖,你快把它弄走,啊啊啊啊。”我带着哭腔大呼小叫,向晖从厨房冲出来,手中还拿着锅铲,见此情景,放声大笑。

    “你还楞着做什么?还不快抱走它。”我急的快要哭出来,身体簌簌抖。

    “这是它表达友好的一种方式。”

    “我宁可不要。”

    向晖捉起小狗,它四个蹄子乱蹦,乌黑的两眼珠委屈的瞪着我。

    我扁着嘴,同样瞪着它,臭狗狗,竟然把我的脚趾当作肉骨头。

    向晖被我们的表情逗的笑个不停,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小狗被关进了封闭的阳台。

    直到向晖合上露台的门,我长出一口气。

    向晖不住摇头,“真没见你怕一样东西怕成这样。”

    我无言以对,还是继续看电视好了。

    大约半小时后,向晖走出厨房,解下围裙,脸上挂着轻松的笑容,“开饭了。”

    标准的三菜一汤,回锅肉,辣子鸡,麻辣白菜,酸辣汤。

    很好,他绝对是故意的。

    “你知道我不吃辣的。”我平静的说。

    “可这是我的拿手菜。”他强词夺理。

    好吧,我给你面子。

    我拿起筷子又放下,“不用等伯父伯母回来吗?”

    “不用。”他答的简单明了。

    夹了筷肉片入口,口感相当不错。

    “没想到啊。”我轻声说。

    他头都没抬。“怎么?”

    我笑,“颇有大厨的水准。”

    他也笑了,语气慵懒,“我从十岁起就开始自己做饭了。”

    我有些惊讶,因为直到现在我还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而他看上去,也不像是事事亲为的人。

    “我父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我们,母亲常年在国外,”他微微侧过脸,用一句话简短带过,“所以……”

    “哦,”我想我明白了。“啊,”我忽然醒悟,“也就是说你一个人住?”

    他点下头。

    我又被他耍了。他一直知道我在担心什么,居然,居然一个字都不透露。

    好你个向晖,我气炸了。

    他闲适的靠在椅背上,对我的怒气浑然未觉。

    “我要走了。”我气乎乎的扔下筷子,推了推他。

    “不会是生气了吧?”

    “我就是生气了。”

    “你就这么急着想见我家人?”他眼中是促狭的笑。

    我瞪大眼睛,这人,颠倒黑白,无法无天了。

    向晖笑意盈盈,一把勾过我的后脑勺,呼吸声至耳畔,“叶子……”

    “嗯,”我垂下头,他轻轻抚弄我的长,用手指柔柔梳理着,“头这么长了还不舍得剪掉?”

    我抬起头,“不好看吗?”当初可是他的一席话,让我下定决定蓄起长,别提多痛苦了。

    他的眼睛亮亮的,“好看。”

    我无声的笑起来,有他的肯定做什么都值得。

    我双手按住他的肩头,深深的,深深的看住他,“向晖你当初是怎么喜欢上我的?”他从未告诉过我喜欢上我的缘由,虽然爱情本身并不需要理由,可我还是想知道是哪点吸引了他。

    “因为你看起来傻乎乎很好骗的样子,我怕你被人骗了去,想想我就吃亏点好了。”声音中含着戏谑的笑意。

    “……”

    这人好没正经,我蹙起眉,眼神变的幽暗。

    他替我抚平眉心,清醇的声音低低传入耳中,“我爱你,叶子。”

    他一下把我紧搂在怀中,他的手越过我的肩头,禁锢在我的腰部,唇轻轻刷过我的唇角,我只觉得整张脸都要烧起来。

    我双手情不自禁攀上他的脖子,他温热的手轻揉的在我脸上拂过,吻密密落下,柔软的唇一寸寸的向下蜿蜒,弄得我酥痒难忍,逸出一声轻吟。

    他的眼底一片灼热,我双颊酡红,咕咚咽下一大口唾沫。

    他缓慢靠近我,鼻尖几乎抵住我的,手滑过我的肩头,慢慢解开我的衣领,唇滑下,辗转深入……

    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一样叫做手机的东西……

    如果,没有被适时打断……

    如果……

    当然没有如果……

    “小叶子,我和你爸去苏州叔叔家了,饭菜都在冰箱了,你回去自己热着吃。”我还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对方已挂上电话。

    我呆呆望着手机,今天可是我的生日,他们居然就这样抛下了我。

    这个消息尚且没有消化,我又被自己衣冠不整的模样吓到。

    沉默片刻。

    “你,你,你欺负我。”

    “我,我,我没有欺负你。”

    “你干吗学我说话?”

    “我哪有学你说话。”

    和他扯不清了,我抚着滚烫的面颊,低声说:“我要回去了。”

    他帮我系好衣扣,哑哑的说:“我送你。”

    等我穿好鞋子,背上背包,手插进口袋一掏,坏了,我使劲拍脑门,“钥匙拉在学校里了。”

    向晖晶亮的眸子锁住我,“那怎么办?”

    我无奈摊手,“凉拌。”

    他摸摸我的头,“那今晚你就住这吧。”

    “不行,”我摇头,慌张的样子让他失笑,“你睡床上,我睡沙。”

    “哦,是这样。”

    “你以为怎样?”他反问。

    我垂下眼,“没。”

    向晖好笑的挑起眉。

    我不声不响的起身收拾餐具。

    我忙着洗碗,他用布抹干碗筷放进厨里,我擦桌子,他端着小簸箕在下面接着。我托着下巴看他把垃圾装进塑料袋,又去厨房冲泡好香甜的果真,心头一股暖流缓缓袭过,有一丝居家的归属感。

    我歪了歪头,接触到他的眼神,他眼中温和一片,脸上倏地浮起一层淡淡的,极其可疑的红晕,伸手过来抱住我,在我唇上印下深深的,深深的一吻。

    我们就这样,静静相拥,直到天明。

    =====



………【第三十二章】………

    我们也许可以同时爱两个人,又被两个人所爱。遗憾的是,我们只能跟其中一个厮守到老。

    时光匆匆流淌。

    又一个新学期到来的时候,梅玫如愿以偿的登上学生会主席的位置,竹喧和程英继续为中国的铁路事业做出卓越贡献,柳如烟同大鸟依旧吵吵闹闹笑料不断,好像所有人都沿着既定的轨迹上行,也包括我和向晖。

    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梅玫上台后烧的一把火就使我们深陷水深火热之中。

    她兴致勃勃组织的校园辩论大赛,遭到冷场,几乎无人报名,她只得强令每个系必须派出四名代表参加,而外语系的名额自然而然的落到我们寝室身上。

    “竹喧,柳如烟,叶紫,程英,”梅玫扳着手指,脸上泛起谄媚的笑,“你们四个要支持我的工作。”

    我和竹喧装作没听见,自顾自聊着我们感兴趣的话题。柳如烟跑到露台晒衣服,程英索性戴起随身听,来个耳不听为静。

    “喂,你们……太过分了。”梅玫怒了,满脸通红。

    竹喧懒洋洋的截住她的话,“还有陈冬和子瑜呢,为什么偏找上我们四个?你自己也是外语系的一份子,也可以贡献你的一份力量嘛。”

    “靠,”梅玫气的扯直嗓子,“我要维护比赛的公正性,我自己怎么可以参加。”她看着在一旁笑的春光灿烂的陈冬和娴静的裴子瑜,说:“她们两个不被人欺负就不错了,还能指望着为外语系争光?”

    如烟跑进来诡异的笑笑,“老大,据我所知,轮抽签的结果可是计算机系对垒外语系,你要是不怕我和叶子临时倒戈,我们很乐意效劳。”

    我轻轻笑出声。

    梅玫没好气的说:“那为什么不是计算机系的帅哥们倾倒在你俩的石榴裙下?”

    如烟眨眨眼,“你见过我和叶子穿裙子吗?”

    梅玫险些被自己口水呛住,竹喧再也忍不住了,捂着肚子放声大笑,也只有在此时她俩是出奇的默契。

    梅玫一拍桌子,指着我们,“竹喧,程英,子瑜,陈冬,你们四个,就这么定了。”

    我和如烟互相拥抱了下,竹喧心有不甘,可最后还是屈服在梅玫的“淫威”之下。

    比赛结果可想而知,拥有向晖,陈宇华,大鸟和凌峰这样重量级别选手的信息工程学院,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的拿下外语系,接着力克土木工程系,又将历史系的才子们挑落马下,最终和人文学院在决赛中相遇。

    决赛的辩题是顺境出人才,向晖他们需要充当的是反方的角色,即逆境方能出人才。

    经过三轮的唇枪舌剑,信息工程学院以孟子在两千年前就指出了成材的必经之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增益其所不能——作为论点,又通过爱迪生,曹雪芹,奥斯特洛夫斯基成功的坎坷道路等实例反复论证,以一票的优势胜出。

    本以为这事到此为止,谁料梅玫兴奋之余又别出心裁的想出新花样,她主动邀请其他高校辩论赛冠军来我校切磋,ZJ大学作为百年名校自然也在受邀行列之中。

    消息传来的时候,我微微一怔。

    先想到的是林森会不会也在其中,二反应则是笑着摇头,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

    可世上偏偏就有这么巧的事儿。

    后来我才知道这不是巧合。

    林森所在专业是ZJ大学的临床医学类,他为了争取到这个机会,先是以一人之力在医学院中脱颖而出,再与法学院的另三名高手组成队,最终成行。

    在J大校园同他擦身而过时,我惊讶的张大了嘴。

    擦了擦眼,我才小心翼翼的唤道:“林森?”

    他淡淡的应:“唔?”然后就一直看着我,眸色深了起来。

    我被他瞧的手足无措,默不作声的别转开头。

    陪同在林森身旁的梅玫悄悄扯了扯我的衣袖,“叶紫,你们认识?”

    我点点头,“我们是……高中同学。”

    “我们认识很多年了。”另一个声音同时响起,明明两句话的意思大同小异,偏偏在感觉上又相差了许多。

    梅玫笑了笑,意味深长。

    林森熟络的拍拍我的肩,“我先去比赛,一会再去找你。”

    “哦,好。”说完,望着他离去的背影怔。

    “原来他就是传说中的林森啊,长的不错嘛,和我家袁琅有的一拼。”回头见竹喧若有所思的喃喃低语,又摇头晃脑作自我陶醉状,我不禁失笑。

    “叶子,话说当初你怎么就没给他机会呢?”走了几步,竹喧忽然转过身问我。

    我微微一笑,爱情本就毫无道理可言,我相信缘分,而缘分之说,向来奇妙。它来的不早也不晚,碰上了便是一生。

    在对的时间遇上了对的人,那一切就开始的顺理成章。

    竹喧同袁琅,如烟和大鸟,又何尝不是缘分的牵引呢?

    快走至礼堂时,竹喧的一句话使我放慢了脚步。“叶子,林森不会是来参加辩论赛的吧?”

    我沉默了。

    之前的点滴碎片逐渐拼凑成一个完整的画面。

    “竹子,我……还是不去看比赛了。”半晌,我犹犹豫豫的开口。

    竹喧想了想,“也好。结束后我告诉你结果。”

    我心神不宁的回到宿舍,总觉得有事要生。

    惴惴不安的度过一个下午后,我终于盼来了竹喧的电话。

    “叶子,你快来。林森把向晖约出去了。”

    我当时就怔住了。“他要做什么?”我听到自己颤的声音。

    “我也不知道,总之没好事,你快来吧,我看见他们往小操场附近去了。”

    我脑中一片混乱,强自镇定的说:“竹子,你等着我,我马上就到。”

    急急忙忙的冲下楼,顾不得脚上还穿着拖鞋。

    在瞬间整理出几条可能生的状况:

    林森是见过向晖的,他来这里就是想找他麻烦,可是事情都已经过去了这么久,他不应该再放在心上才是,这条很快被我自己推翻。

    辩论赛失利,林森心有不服,要以拳脚一决高下,但这代表的是整座学府的荣誉,据我对林森的了解,他不是是非不分之人。这条也被我推翻。

    总不见得是英雄惜英雄,两人化敌为友,这希望尽管渺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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