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向东向东,再向东-第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向东的积累,在世界文明发展史上表现得非常清晰,次第晚近,世界历史地理图上几乎一目了然。由于种种原因,人们首选距离故土近的地方居家落根,一旦被驱逐迁徙就会如丧考妣,只有不得已的才到遥远的地方去,当然随着近距离的殖民饱和,人们越到后来就只能到更远地方去,而美洲是距离中东最远的“东方”。这或许就是为什么美洲文明发展最晚的秘密。  另外,我在某些资料处偶然看到这样一个古埃及人的信念:西方属于死亡之地。这就是他们避讳向西的原因所在。并且,不仅古代印度人有西天就是死亡的代称,中国人一样如此,比如马王堆T型帛画的方位,是古埃及人开创了这个“西天”的称谓吗?  当我发现下面这段文字后简直有点喜出望外的感觉,在一本叫《波波尔·乌》(Popul Vuh)的玛雅文献中,玛雅首领通常接受加冕的时候会唱着这样的诗歌:“我们去向日出的地方,我们的父辈来自那里”。看来他们的祖先真的曾经越过海洋,然后来到日出的地方①。不过从后一句语焉不详的诗句中,我真得说它起码有三个解释:一,“走向日出的地方”是个传统与他们祖先曾经有过的举动,可以认为就是我说的人类一直从中东附近向东走去;二,假如一直“去向日出的地方”,则可以到达父辈们生活的地方——那里依旧是越过大西洋的北非、中东地区——这只表明他们清楚了解父辈的方位,不表明他们父辈直接从北非、中东越过大西洋西去到达美洲地区;三,他们的父辈就是直接越过“狭窄的”大西洋到达美洲的,所以他们才知道父辈来自“日出的地方”。我想我是不能排除在后期曾经有人从北非越过大西洋来到美洲的可能性,并且他们了解到地球是圆的这一概念。但我强调:最先的主流首先是从中国越境而至美洲。  一般认为亚伯拉罕生活在4 000年前,美洲成型的文明也多在这个时段之后才开始,2 000年前左右达到辉煌顶点。亚伯拉罕的子孙成群结对地来到美洲开拓新的天地合情合理。父辈们告诉他们目的地就是日出的地方,假如他们有环球的概念,那么他们还可以被告知:不断向日出地方走去就能重新回到故乡。  《圣经》一直强调以扫有“红皮肤”、“多毛”的生理特征,这是不是在暗示我们那正是美洲的红土,美洲的荒芜呢?据说玛雅人一点也不多毛。但是玛雅人有拔毛的通行习惯。是因为当初“多毛”受到驱逐使以扫的后代以不断拔毛才发展为今天不多毛的这一现状呢,还是他们本来就不多毛,这是个疑问。假如一个民族一直保留拔毛的习惯,4 000年后多毛者的后代还会多毛吗?这是个专业生物学问题,我回答不了。不过我有几个推测以说明“多毛”问题:一,数千年的生活环境改变了他们的生理特征。全球人类生理特征以经度方位从欧洲到近东、到远东有顺序地在眼睛、毛发颜色、鼻子高低方面呈明显的群体渐变,另外纬度方面则展示了肤色深浅差异,显示出地理可能对人种生理特征的影响力;二,最初西班牙传教士到达美洲之后故意对玛雅人的上层精英进行肉体灭绝,玛雅人中间“多毛”而鼻子高大的人种很可能正是玛雅人中的高等级被消灭人群。以上两个原因都有可能导致我们今天在玛雅人那里看不到“多毛”人的存在。  “多毛”的生理特征的提出确实很有意思。撇开肤色不谈,就今天“多毛”和“少毛”而言,人类的差别真的很大,几乎可以分为“多毛人”和“少毛人”两类,即便在中国也有这个分别,并且和男女无关,有的男性皮肤光滑无毛,有的身为女性却毛发发达。但总体看西方人毛发比亚洲人毛发浓密一些。《圣经》里对以扫“多毛”的提出,说明了确实在亚伯拉罕家族中间也存在着“毛发”方面的差别:既然有人(以扫)是“多毛”的,就暗示出有人(雅各)是相对少毛的。  “多毛”算不算是一种生理缺陷呢?  据说中东地区有为王必须完美的传统,即便有一点身体的缺陷或者外伤损害都会有剥夺王位继承的危险。后来为什么中国人有“发肤受之于父母”而不可随意而为等,可能与此有关。在有众多禁忌的古代社会,以扫以某种不名誉(比如他喜欢外出活动受有外伤,或者干脆因为“多毛”等)而自认失去王位继承权,不得不主动离开中东也是有可能的,给他的选择只是比如“你愿意以什么样的语言在家谱中表述你的离开”,而他也完全可以回答说:“我少年无知以红豆汤出卖过我的长子权。”  不知道大家是否注意过这样一个事实,中国传统审美中非常注重人的外表,王侯将相经常把外貌与品德联系起来对待,似乎面貌丑陋几乎等同于不道德。中国人一直到今天都比较歧视外貌不美的人,但是西方人在基督教化下基本上割除了这种狭隘的观念,把“人人平等”也贯彻进面貌判断方面。据说摩西就是一个面貌出众的男人,但不幸此人舌头似乎受到过伤害,这个损害很可能导致了他的一些命运的改变也未可知。  《圣经》中雅各从舅舅家逃跑进入迦南后不久,两兄弟再次相遇。我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久以扫就带着家人乖乖离开了,他把家园故土留给了雅各(以色列)。这里肯定存在一些我们还不知道的古代政治秘密,原因不会是“红豆汤”之类的生活琐事,那只是个隐晦的表达方式而已。并且请注意雅各更名的时间发生在他离开舅舅家回到迦南的途中,这个细节不是没有意义的。在古埃及更名一般意味着一个新的法老开始掌握政权。  《圣经》说:“以扫就是以东”。后来命名的“以东”地理方位就在红海湾的尽头北岸区域。我想这里很可能留下了以扫的根,但主要人员却离开了。并且那肯定是个数十万的大军,并且他们一部分人乘船从红海离开。  两兄弟的母亲利百加怀孕的时候两个孩子在子宫中争斗,耶和华对他说:“两国在你腹内,两族要从你身上出来,这族必强于那族,将来大的要服事小的”。实际上就意味着雅各留下做地主,以扫要被驱逐出去,尽管他也建立新的国家,但是却要臣服于“天”(中东),我推测作为殖民地他们要向母国定期进贡纳税。  “25:25 先产的身体发红,浑身有毛,如同皮衣。他们就给他起名叫以扫〔以扫就是有毛的意思〕”,以扫与红色有缘,不仅直接形容其“身体发红”而且《圣经》后面一句话直接告诉我们“以扫就是以东”,“以东就是红色”①。  目前全世界人种大致分黄、白、红、黑,而印第安人恰好就是“红人”所以皮肤红色的以扫就是印第安人的祖先,我不相信这是个巧合,因为有太多的“巧合”都指向一个结论。而美洲以其母亲利百加的故乡Aramaean命名就更合逻辑,经过四千年的演变成为今天的America也没有什么奇怪的。以扫的妻子叫Judith;而中国商朝之母“简狄”的玉圭又出现在印第安人那里。这一系列的巧合不可能是偶然的。  “27:40 你必倚靠刀剑度日,又必事奉你的兄弟,到你强盛的时候,必从你颈项上挣开他的轭”。  这是父亲对以扫预言的解读:你一路出去,必定遭遇无数战争,并且要向兄弟纳贡,一旦羽毛丰满就可以挣脱开去,自立门户。这也是所有东方殖民地的发展规律,最初与母国有联系,一旦强盛就可以独立。几千年后的美国与英国之间重演了这一幕。   电子书 分享网站

《向东向东,再向东》之创世记(14)
“28:8 以扫就晓得他父亲以撒看不中迦南的女子。便往以实玛利那里去,在他二妻之外又娶了玛哈拉为妻。他是亚伯拉罕儿子以实玛利的女儿、尼拜约的妹子”。  以扫是不是因为父亲看不上迦南女子,但是这个事实恐怕是真的:以扫娶了“以实玛利的女儿”。假如说以实玛利就是中国的“禹”,那么以扫就是和中国人联姻,他从中国经过而到美洲去就有了一个中转站与根据地。我想以扫是经水路和陆路结合到美洲去的。以扫生活的时代接近中国的殷商,确实一些印第安人在今天自称他们是来自中国的殷人。种种迹象表明,以扫带领自己的家族曾经长期在中国生活过,“禹”(假如是“以实玛利”的话)按辈分是以扫的伯父和岳父。这些信息都象是以扫建立了殷商取代了夏朝。但我觉得殷商的来历很复杂,以后会有专门的章节讨论商朝的出现,现在先说以扫及其家族与美洲的联系。  我怀疑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沿中国的南部海域北上,在中国的东北和山东一带曾经长期居留,一部分蒙古人、赫哲人、鄂温克人、满族人以及更北地区等民族可能为以扫后裔或与之有密切的族源关系。以扫的一个妻子就是“赫人(Heth或Hittite)”。在今天的英语翻译中把“Heth”直接音译为“赫哲”恐怕一般专家不会有太大意见。  美洲与中国北方民族的文化联系不可小觑。玛雅人与中国草原民族的许多习俗传统、甚至是称呼都有相近的地方,比如玛雅人在公元10世纪之后经常受到来自北方的“陶而泰克人”(又称“托尔特克”Toltec①)的侵袭,实际上他们有可能就是中国元人的祖先,也可以说,在西班牙人到达美洲之前的公元10世纪正是这些蒙古人进入并结束了玛雅文明。其后200年,向西,蒙古人使用战马推进到今天的法兰西;向南,蒙古人把自己的政权推行到了两河流域和印度境内。古代人的许多达行壮举都是愈加纤秀的今人不可想象的。玛雅人属于蒙古人种这也是公认的事实。  当然我不认为美洲文明是由单一的民族建立的,它很可能经历了几个层次。  夏朝结束了中国境内的原始社会,依照中国的情形,以实玛利也同样会顺利结束美洲的原始世外桃源。我十分吃惊地闻知,玛雅的一个重要都城就叫“乌希马尔”(Uxmal),这不就是“以实玛利”(Ishmael)嘛!现在我倒是要怀疑,以扫和岳父谁最先到达美洲。  美洲玛雅人尽管没有埃及的法老,但是玛雅人的社会政治形制却与古代中东人大同小异:贵族(Akneg…ebob)和君王(Halach Uinic;即真人)处于最上层;祭司又是一个特别的阶层,与贵族一样享有特权;第三层是平民;最后是奴隶。一个特别的地方是,美洲也有中东地区的长老制痕迹。  我注意到美洲的玛雅“贵族”发音表现为“Akneg…ebob”,他们的酋长阶层也属于世袭贵族,但被表达为“Almehenob”。还有几个高级别的人士最后两个字母都是“ob”,玛雅祭司就叫“Ahjubob ”。远在中东的古埃及贵族就是“nob”,它发展到今天英语的“noble”(贵族)。  中国古代一直有个游离于政治体制之外的群体是特别受人尊敬的,那就是“高人”或者“高士”;中东有称“博士”的人基本相当于他们;玛雅人则称呼这类人为“Chilanese”,翻译为“先知”,属于祭司的一个组成部分。整体看,这些人很有可能是古代负有特殊神秘使命传送全球信息的人,他们会定期长途跋涉到各个国家或部落中去。他们不是王侯,但他们象钦差大臣一样有着超然于王权的决断权。但在大约2500年前这个制度就没落了,到后来他们演变为一种文化符号保存于东方和印第安文化之中。我特别奇怪从中国定期到玛雅部落中去的中国人是不是可以被称为“Chilanese”(先知)呢?假如他们从中东母国而来,假如中国是他们的必经之地,他们自然就是信息最充分、无所不知的“Chinese”或“Chilanese”(先知)了。中国的知识分子中有一个传统以远离政治为荣,甚至他们远离世俗生活,其极致综合后成为“隐士文化”,从宗教可能成为了中国的道教,以居住山野为荣,远离人群社会。我觉得从古埃及的阿蒙神中我们也可以很方便地看到这种远离喧嚣保持极端神秘的姿态与中国这一文化特色的紧密联系。“他(阿蒙)隐藏了起来,不为人所知,他比天还远,比杜阿特还深。任何神都不知道他真实的样子……他的神秘让人敬畏”。  玛雅文化中还有一个名字叫“Chinampas”的水中开田方式,简单讲就是在水中放筏,多为芦苇扎成苇筏,在上面放土种田,也叫“浮田”。很准确地说,中国也有同样的浮田。日本人名中也有“浮田”,比如“浮田久惠”,所以日本应该也有此传统。古埃及人利用芦苇的技巧达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他们甚至利用芦苇扎成大船,结苇为田当是小菜一碟。  玛雅人历史短却具有高超的数学、天文历法和医疗、建筑等文明成就。有人以为玛雅人的智慧是“天生”的,因为有人认为玛雅人在短短的时间内竟然可以创造出目前我们所见的文明来。我觉得这一推测是极不科学的。对玛雅文化假如不做外来推测就不是历史唯物主义者,因为玛雅文明按照目前的水准起码需要六千年左右的成型文明积累,但实际上目前考古所知相对要短得多。  太阳神崇拜是古代中东最主要的一个神,欧洲古代人一样崇拜太阳,印度、中国(三代时期)莫不如此,玛雅人更不例外。美洲地区巨大的太阳神庙不断地向人们诉说着他们祖先走向日出之地的传奇,他们的祖先用行动实践了对于太阳的无比崇拜。  玛雅地区重要的的蛇、龙、鹰崇拜与中华民族的图腾统一性,与以古埃及和以色列为代表的中东图腾或宗教崇拜的一致性,都说明了他们之间的文化继承关系。尤其让人惊奇的是,以色列的“但家族”曾经在预言中被称为“ an adder(龙纹蝰) in the path”,这种“蛇”中国人称之为“(龙纹)蝰(kui)”,而印第安人中最著名的神——身披羽毛如龙一样的巨蛇——却被称为“Quetzalcoatle”,通常被翻译为“奎特查尔科亚特尔”。实际上三地的“巨蛇”为同一种东西“蝰”,印第安人更是直接承袭了中国人对这种动物的发音:“奎(kui)”。同时玛雅人也继承了中国人对这个动物的高度崇拜:“奎特查尔科亚特尔”在印第安人中是王权和威力的象征,同时它还是掌管天上雨水的神灵。“蛇”就是“龙”。  人类大洪水的传说毫无例外地也在美洲玛雅人这里出现。但是比起中国的大洪水传说,似乎与世隔绝的玛雅人神话更接近中东的原版,他们几乎照搬了中东“挪亚方舟”的传奇,不同的是主人公“挪亚”从一个有家室的人变为一个小伙子,“上帝”成为“大地母亲”神,“方舟”基本没变,是“方箱子”,报信的鸽子成了鹦鹉。中国版的田螺姑娘神话在玛雅人那里重新被演绎一遍,并且和玛雅版的“挪亚”后来成为恩爱夫妻。  玛雅石文化的发达是另外一个重要的根据,尽管石刻风格与中东不尽相同,但是表现主题却有明显的统一性。  尽管玛雅人属于蒙古人种,但是他们在石刻中的人物经常长着明显的鹰勾鼻子,这是他们的祖先以色列人的一支所具有的特点。或许那一支正是当时中东的统治者,所以玛雅人一直记得如此表现他们尊敬的祖先神人。尽管我们今天看到现实中的玛雅人都长着“中国脸”,但是他们保留下来的残缺图片中却不乏白种人的特征,甚至神话传说中也有金发白人,都说明了最初来到美洲的人们本来就是种族混合体,各个人种都有,只是时间悠久,少数种族就被多数种族同化了,以致于今天我们再也找不到金发的白种玛雅人。这与中国的情形是一样的,当初到中国来的人群中一定是黑人、白人和黄种人都有,但是最大的群体黄种人经过两千年彻底同化了黑人和白人,欧洲则相反,同化掉了罕见的黄种人。但是偶尔也会有返祖现象,这就是我们间或在中国农村也能碰到一些头发红黄皮肤特别白的人的原因所在。最典型的例证是,从中东或中亚地区来到中国后经过千年风霜的大多数回民,现在已经看不出与汉族的显著区别。中国云南宁蒗町地区的普米族也自称“普日米”或“培米”,意思都是“白人”,但是他们今天看起来却也不“白”。他们是象回民一样被同化了吗?当然这些“白人”也有可能是“崇尚白色之人”。  

《向东向东,再向东》之创世记(15)
不过对于今天玛雅人中不再有石刻画中的鹰钩鼻白人的另外一个解释是,当初处于贵族和祭司阶层的很可能正是这些白人,但是16世纪开始的西班牙殖民者故意对上层玛雅人进行肉体灭绝,甚至彻底烧毁了玛雅人的所有文献,形成了一次美洲大地上的“焚书坑儒”。所以今天一个释读玛雅文字的后人也没有留下来,并且特征明显的鹰钩鼻白人也没有传承下来。  另外一个让我惊讶的是,玛雅人对黑、红、白有着特别的宠爱。而这三色却正是中东的“三原色”,并且它们也对应了中国境内至今保留了古老传统的红、黑、白彝人。让我高兴的是,红、黑、白三色也是澳洲土著人最崇尚的三色,这种全球统一性给我的同源说以极大的支持。有证据表明,美洲阿兹台克人尤其崇拜白色,他们的房屋庙堂都使用石头,并且尤以白石为贵,王宫直接用白石,平民则会涂刷为白色。在今天的耶路撒冷,放眼望去传统建筑尽是白色石头建筑。为保留传统,以色列政府曾经明文规定“建筑外观装饰必须使用耶路撒冷石(一种白色的石头)”!  尽管玛雅人的文字表达、读音与其他地方相差很远,但是当我看到这两个名字时却异常敏感:一个是玛雅人传统文献名字《奇亚·巴兰》;另外一个是玛雅人的一个常用人名:Ah Balam。这“Ah Balam”不就是以色列人的祖先“亚伯兰”(Abram)或“亚伯拉罕”(Abraham)嘛!“l”、“r”在南方中国人那里根本没有分别,玛雅人与中国人同源当然也会有这个发音习惯。更为巧合的是,中国人直接把亚伯拉罕的“ram”翻译为“拉”(la),玛雅人和中国人一致地把“ram”中的“r”转换为了“l”!它不仅说明了玛雅人与以色列人的联系,同时更说明了玛雅人与中国人的关联——发音的同样习惯。  《奇亚·巴兰》就是《奇·亚伯兰》,“奇”是什么含义我一时还没有答案,是个虚词也未可知。  Balam“巴兰”是今天玛雅语中“美洲豹”的称谓,原本生活在中东的人不会有“美洲豹”的概念。但很明显在古代美洲“美洲豹”是一种最有力、最神秘和最强大的动物,所以玛雅人把自己敬仰的祖先命名为“美洲豹”也是顺理成章的。说到命名,专家说玛雅人一般有三个名字,必要时会有四个,这和《圣经》中的众多改名现象是一个根源,不同时期就有不同的名字,连西方欧洲也继承了这个特点,中国人也不缺少这个传统,  “美洲豹”与“Balam”之间的联系应该是一种图腾崇拜结果,即玛雅人后来把祖先Ah Balam的图腾称呼为“美洲豹”,由于古代人生物分科并没有今天这样细致,所以这个“豹”实际上很可能就是“狮”或“虎”。很遗憾在《圣经》中我们没有亚伯拉罕的对应图腾信息。一个巧合是,中国境内的古老民族彝族有“虎”图腾崇拜,“虎”在彝族的语言中发音为“罗”,今天他们也常常自称“罗罗”,意为“虎的后代”,这个“罗”是不是来自“lam”呢?部分彝族人有明显的鹰钩鼻。  墨西哥一带的印第安人一再声称他们是古代来自中国的“殷人”,而公认的玛雅前身“奥尔梅克”文化起源于公元前1200年,其时正是中国周朝建立、殷商灭亡的时刻,几者之间的联系是偶然的吗?我的推测是,正是中国的殷商后裔逃亡美洲建立了“奥尔梅克”文化!在他们中间发现商朝之母简狄的玉圭就更使这一结论铁证如山。  只要我们破除禁锢的思想,我们还可以从玛雅文化中找到许多可以与以色列对应的符号和名称来。比如一个重要的城邦“里奥·培克”(RioBec)很可能就是以撒妻子“利百加”(Rebekah)演变而来。雅克齐兰(Ya…xchilan)这个城市会不会是因“雅各”而来?我们必须把中国人的发音习惯考虑进来。中国人一直有把“J”发为“Y”的传统,汉语版《圣经》直接把“Jacob”翻译为“雅各”就是个例证,继承了中国传统的玛雅人理应有同样的习惯,所以”Ya…x”应该是“雅各”。玛雅有一个古城“皮德拉斯·尼格拉斯”(Piedras Negras;印第安原意是“黑石”),我怀疑它来自“Pillar (of) Negro”。专家为这块“黑石”实际上是白颜色而大惑不解。从来没有人想象过玛雅人与今天的西方字母语言之间有什么关联,在我的人类文明同源的结论里,一切疑惑都能迎刃而解,不管是希腊语还是西班牙语还是玛雅语,它们的很多词根和名称是同源的!离开大胆猜想,人类古代史将永远保持一片空白。  “Pillar of Negro”的意思是“黑人立的石柱”,可能时间长久印第安人简称其为“黑石”,到最后只剩下发音和原意。其实这里又引出另外一个话题,假如以上推测为实,那么玛雅人的语言习惯将为中国殷商时期的语言提供基本的线索,那就是,除了甲骨文之外,中国殷人实际上很可能另外使用一套语言。几种语言并行并不奇怪,秦始皇统一六国时据说就有六国语言呢。  玛雅人有在鼻孔、耳朵、嘴唇上穿孔佩饰的习惯,中东人也一样,从古埃及到两河流域莫不如此,《圣经》中以扫的母亲甚至戴了鼻环,印度这一习俗也很很常见,不知为何中国人这方面倒是很“朴素”,或许与秦、汉前后的“文化大革命”有关。另外中国的儒教本身就有崇尚朴素的审美观,使得中国人渐渐革除了这些妆饰习惯,只有在偏僻的少数民族地区还能看到些遗风古韵。  玛雅人男尊女卑,长幼有序,是个极端的道德社会,沿着中国的线路再回到中东古代依然是一条完整的道德伦理序列线。  玛雅人中间,婚姻家庭的组成与中国一样凭媒妁之言,另外他们有娃娃亲的嫌疑。他们有一个特别的风俗:定亲的女婿必须在新娘家里打7年的长工!为老丈人服务七年可能是个古老的风俗传统。远在中东的古代,雅各曾经对舅舅拉班说:“为你的两个女儿服事你十四年” (《创世纪》31:41),第一个七年不得已被舅舅掉包娶了利亚,又做了第二个七年长工才娶到心爱的拉结。  看玛雅人的历史越多,越发现玛雅由于与世相对隔绝而得以保留了许多远古积习。比如日本男人相扑时的兜裆布,在玛雅这里完全可以找到不折不扣的玛雅版,在石刻上面都能轻易找到一些图片。  另外一个“巧合”是,中国人有“天子居处有九门”的习惯,玛雅人似乎有同样的讲究,在巨大的蒂卡尔广场南侧耸立着一座巍峨的“九门宫”!  在印证玛雅人与以色列人联系的同时,我也想再次阐述我对《圣经》的这个观点:《圣经》是一本历史书籍,一本严肃的祖谱,并且其中得以记载的家族都是王公贵族,他们绝非平民和普通的牧羊人,否则他们就没有足够的财力与智慧在全球有计划地开辟殖民地。曾经统治埃及几个世纪的喜克索斯人或“牧羊人王朝”就是希伯来人,他们中最伟大的代表就是亚伯拉罕、雅各、约瑟、犹大等人,到远方开垦处女地的并与我们中国人有直接关联的先祖就是他们的亲人:夏甲、以实玛利、以扫、犹滴、犹大家族、但人家族等,当然首先是亚伯拉罕以及他们的祖先挪亚。  以上玛雅信息参考书籍为林大雄先生的《失落的文明:玛雅》。如此多的相同之处,还是没有让林先生怀疑到玛雅人与中东的文化联系。在《发现与思考》一章中,林先生断然否认了关于“玛雅文明外来说”的观点,但林先生却没有给出否定的证据。我看到的只有林先生对玛雅文明的炽热感情。林先生认为玛雅外来说否定了玛雅文明的独立价值,我认为这个认识是片面的。无论玛雅的文明根源来自哪里,都不影响玛雅文明作为一个学术研究对象的成立。从某种角度讲,恰好是这个外来说才是玛雅研究会成为一门未来显学的基础,因为玛雅是整个人类从中东外迁最远的一个终点,这个特点使其处于一个极其特殊的地位,它是全球(主流)东迁的一个最不可缺少的证据,只有证明了玛雅人也是从中东而来,才能说明这个体系的完满。我们从以上已经看到,由于玛雅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其很少受到外界的干扰,另外至今玛雅人后代依然生存在这个世界,他们是活化石,研究他们将是揭开人类古代文明发展的一个基点,全世界其他地方的文明都已经被各种各样的文化革命革除了原始特征而失去考察的价值,玛雅人成为罕见的纯洁的“少数民族”。并且由于3 000年前的全球文明基本上都没有完整的历史文献保留下来,即便要探求古埃及与以色列人的一些宗教和政治关系,恐怕最简便的方法也是到玛雅人中间去探寻了——这是一条不可多得的活的捷径。  

《向东向东,再向东》之创世记(16)
无论外来说还是自发说,轻率地给出这一定义都不是严肃的学术行为,客观地把历史事实展现在世人的面前,从而解释人类文明的发展规律,才是每个历史学家不可推卸的责任。  林先生在书中罗列了以下几种曾经有过的玛雅外来说,总结他们为“文明扩散说”:  “(有人认为)……美洲所发现的任何高级文明的特征都可以溯源到欧洲或其他大陆上某个更早的文明。一定是埃及人、或腓尼基人、或斯堪的纳维亚人、或罗马人、或威尔士人和爱尔兰人中的流放者,甚至可能是传说中的大西洋城亚特兰提斯覆灭时逃出避难的人,修建了那些遗址。滑稽的是两位荷兰学者还争执不下,一个宣称斯堪的纳维亚人是美洲人祖先,另一个义愤填膺地坚持2 500年前居住在黑海边草原上的一个游牧民族塞斯人才是美洲始祖。更有甚者,不少人认为北美印第安人是《圣经》中所提到的失散了的以色列部落的后裔。  “前述那几位踏访过玛雅城市遗址的人也不知道究竟谁是这些建筑的修造者,但大多坚信一条:肯定不会是居住在这一带的玛雅人修建的,因为他们过于愚昧,不可能是如此一个伟大文化的传人。加林杜则认为中美洲是世界文明的起源地,然后整个文化和文明向西移动,传到中国、印度、美索不达米亚,最终传到欧洲,而中美洲自身却沦落为蛮荒之地。王尔德克则宣称玛雅文明只是印度文明的一个旁支。”  林先生说,“斯蒂文斯这位游历过欧洲、俄国、埃及、近东、阿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