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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纪事-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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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这场“文化革命”的寿命实在太短,周武帝还没来得及将这场“革命”进行到底,就于宣布“灭佛”的4年后(公元578年)驾崩。宣、静二帝先后即位,开始在小范围内恢复佛、道二教。历史的“轮回”,又一次重复了昨天的故事。
  事实证明,即使以皇帝的权威,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想要消灭一种文化或者宗教,即便当时的效果非常显著,但终究不能长久。北魏太武帝如此,北周武帝同样如此。两年后(公元580年),静帝驾崩,帝国皇后的娘家亲戚杨坚主持朝政,再次将兴佛运动推向高潮。1年后,这位国舅干脆废周建隋,史称文帝。这场兴佛运动,也因此一直延续到一个新的王朝。
  

悲惨世界中的呻吟(1)
与北朝佛教命运的激烈动荡相比,南朝佛教的发展显得非常平稳。梁武帝之前的宋、齐两代,王朝寿命都不长,再加上国力不足,因此佛教的发展并不迅速。随着梁武帝的即位,佛教在南朝迎来了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相对于北朝来说,南朝帝国内部政局相对平稳,民族关系简单。佛教得以生存和发展,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它能在这个动荡的乱世里,给予上至皇帝、王公贵戚,下至官吏、百姓,那些不安的心灵,以慈悲的抚慰。整个南北朝时期,佛教有如此惊人的发展速度,确实与当时特殊的社会背景相关。这促使我们不得不怀着复杂的心情,去回顾那段中国历史上少有的、令人发指的黑暗时期。
  从汉末三国(公元220年)开始,一直到南北朝结束进入隋朝(公元581年),这361年的时间里,中华大地上曾先后或同时存在过35个国家;共发生过万人以上的战争500余次。广袤的东亚大陆,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火药桶,由战争引发大量屠杀的描述,不绝于史书。其中,发生在黄河流域,从东汉中平六年(公元189年)到曹操于建安二十年(公元215年)统一北方,战乱一直持续了26年。这当中,有两位大军阀的名字被载入史册。
  其中一位是董卓,献帝初平元年(公元190年)二月他为了躲避“山东豪杰”们的威胁,决定将大汉帝国的皇帝(汉献帝)及都城,从洛阳迁往长安。当他假惺惺地征求百官们的意见时,受到司徒杨彪等人的坚决反对,他们认为无故移都,恐怕会使百姓受到惊扰而造成###,他们强调海内动荡起来很容易,但安定下来却很难,迁都后都城洛阳的宫室一旦遭到破坏,则无法恢复。但此时的董卓,哪里还顾得上百姓和都城?他的选择是不惜成本,实现其“挟天子,令诸侯”的大计。听到这话,董卓大叫道:“跟百姓小民有什么可商议的,如果有人胆敢前来闹事,我将命大兵驱逐!”在这个家伙的眼里,百姓们就如同一群可以随意驱赶的“牲口”。据说,当他满不在乎地说完这番话后,百官都大惊失色。见到大家的表情,董卓恼羞成怒地拍案而起,宣说了一番他特有的“混蛋逻辑”后,将司徒杨彪等人就地免职。事到如今,百官们噤若寒蝉,只得窝窝囊囊地任由董卓胡来。
  《三国志·魏书·董卓传》谈到,迁都令一发,整个都城立即被笼罩在异常恐怖的气氛中,民众刚一出城,董卓的部将就将洛阳城外方圆百里之内,烧得寸草不留。董卓还亲自带兵将南北所有的宫殿、宗庙、府库、甚至普通百姓的住家,全部毁坏并焚烧,随后大耍强盗加流氓的手段,以各种罪名将富商们的财产尽数没收,杀害无辜不计其数,洛阳城外200里已绝人迹。
  《后汉书·董卓传》记载,迁都途中,被大军押送的数百万民众,扶老携幼行动缓慢,董卓见到他们如此拖泥带水,立即下令以“步军骑兵”进行驱赶。由于人数众多,大家不及避让,导致人们相互践踏,加上饥饿,造成大量死亡,史书用“积尸盈路”描述当时的惨状。到了今天,如果用反人类罪起诉他,都不足以尽量其刑,然而在那个时代,像这样大权在握、草菅人命的家伙,又何止一个董卓呢?
  董卓之乱后,造成的结果非常糟糕,中原一带经常出现饥荒,《后汉书·孝献帝纪》用“人相食”、“人相食啖,白骨委积”来形容人们的饥饿程度。然而,这块还没有平静下来的土地上,刚走了一个董卓,又杀来了一位曹操。
  汉献帝兴平元年(公元194年),曹操举兵对徐州牧陶谦进行报复性(报杀父之仇)###。打到彭城时,这里聚集了董卓焚毁京师时逃出的部分百姓,于是曹操遂起疑心,不由分说,将男女老幼数万人坑杀在泗水河边。因为被活埋在这里的人太多,以致造成河水堵塞。可怜这些吃尽董卓苦头的百姓们,最终又被曹操当作敌人,索去了性命。这些冤死者恐怕到生命的最后时刻,也弄不清楚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以至于要被剥夺生命。后来曹操攻取其他诸县时,都采取了屠城的手段,这些地方当时全部变为空城,连鸡、犬都被杀尽了。就是这位仰慕当年齐桓公“一匡天下,不以兵车”的曹操,为了自己的野心,不仅大发兵车,更是肆无忌惮地杀人屠城。这位被载入文学史册的浪漫诗人、建安派诗风的创导者,在这个特殊的乱世里,为了自己的前程,充当了一位真正意义上的职业“屠夫”。
   。。

悲惨世界中的呻吟(2)
据动物学家分析,狗之所以会凶狠地袭击生人,是因为它们对生人产生了恐怖心理,咬人完全是出于一种自卫的本能。充满恐惧和仇恨,是狗咬人的重要动机。所以,这些肆意杀人的家伙们,很可能是因为内心的恐惧与仇恨交织在一起,才导致了他们疯狂而毫无节制的杀人行为。也有人认为,在这样的乱世中,只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杀人;另一种就是被杀。如果你不想任人宰杀,就要不顾一切地去杀死别人,这也是乱世出英雄的原因之一。
  战争与饥饿,造成空前的大逃亡,东汉末年有记载的逃亡者(包括失踪者)就多达300余万人。
  此后,相对平静的生活持续了1个多世纪,到了西晋惠帝元康元年(公元291年),又开始了一场延续了16年的“八王之乱”。在此,我们不作具体叙述,只列举几个片段和一些数据来说明战争的惨烈程度。
  战争刚刚进展两个多月,死者已达10万人。
  太安二年(公元303年)河间王、成都王颖一同###长沙王,斩杀六七万人。
  《资治通鉴·卷八十四·晋纪》记载,河间王的部下攻入洛阳,大肆抢掠,死者万人。
  《晋书·惠帝纪》记载,同年十一月,被征召入伍的军人年龄,甚至降到了13岁。13岁(含13岁)以上的男子被强征加入正规军,很多未谙世事的娃娃兵,也随同成人一起在沙场中玩命,过早地体验人生最为恐怖的场景。同时,大部分奴隶也被充入军中。这些没有受过任何军事训练的儿童与奴隶,被迫走上战场,等待他们的,除了围绕他们头颅寒光煞煞的屠刀外,就是无尽的恐怖与痛苦。即使侥幸存活下来,他们的记忆里又能留下什么?
  《资治通鉴·卷八十五·晋纪》记载,永兴元年(公元304年)河间王颙的部将张方,掳掠洛阳官家、私人的奴婢万余人,向西撤退。由于军中缺乏食物,难耐的饥饿,终于使得这些堂堂的职业军人们,开始进行有组织的“吃人”活动!此时,“弱肉强食”的“生存规律”在这些饿疯了的军人中间,被表现得淋漓尽致,他们开始大开杀戒,用人肉夹杂牛、马之肉一起煮食。具备强抢豪夺优势的军队,尚且靠吃人活着,那么,到处躲避战祸的百姓们的命运,就可想而知了。
  “八王之乱”结束3年后,晋与北方各少数民族的战争又开始了。
  永嘉三年(公元390年)自立汉国皇帝的匈奴人刘渊,与晋军将领在延津交战时,将3万男女沉河溺死。
  永嘉五年(公元311年)四月,我们前面提到的石勒大败晋军,杀百官、将士10余万人;同年六月,汉将刘曜进入洛阳后,纵兵焚掠,部分皇家宫殿与官府建筑化为灰烬,3万人被屠杀,使得饥饿不堪的民众们,再次重演了人吃人的惨剧;同年秋天,汉兵围长安,晋南阳王投降,战后饥荒,百姓活下来的只有百分之一二。
  永嘉六年(公元312年)夏季,刘曜被晋军攻击兵败后,强行掳掠长安8万人口逃回平阳(现山西平阳);这年冬,刘曜被晋将所败,被杀者尸体堆积数百里,整个山头都被血染成红色。
  晋建兴四年(公元316年)八月,刘曜围困长安,城内发生大饥荒,据说米与斗金同价。让我们感到沉重的是,人吃人的惨剧再次发生,结果是大部分人因饥饿而死去!
  西晋与北方少数民族的战争持续了7年,但残酷的战争仍然没有停止的迹象。汉人的政权被打到了江南,北方的“五胡”又开始在这块原本不属于他们的土地上,甩开膀子相互厮杀起来。这一场场发生在胡人之间,没有规则可言的战争,在中国北方足足持续了70多年的时间。他们之间的关系,完全可以用“民族恨”、“阶级仇”来形容,这就是被史家们称作“十六国”的时期,历史更是杂乱难述。但有一点是可信的:这一时段是中国历史上最为黑暗的时期之一。人命被视为草芥,杀人屠城的事件更是层出不穷。70年后,满目疮痍的北方国土,才逐渐被鲜卑人统一起来,建立了一个完整的北魏帝国,对此我们不再赘述。
  

悲惨世界中的呻吟(3)
此时南方的东晋帝国和它后继的4个朝代,也有很多令人不快的杀人记录。梁武帝后期,侯景叛乱也造成了空前的人祸灾难。公元548年,侯景攻入建康。他进城后发布的第一道命令,就是告诉他的将领们,要杀个干净,好让天下人知道他的威名。他的军队进城后,将金银财宝抢劫一空,并将藏书、文物焚烧殆尽,一时间,米价高至七八万钱一升。据说,朝廷的官员们由于挨饿,面部瘦得像尖嘴的鸟一样,他们身穿绫罗绸缎,抱着一箱箱当年搜刮来的金银,伏在床边等死。全城被饿死的人超过14万。
  此外,侯景所部占据三吴时,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他们还大量掳掠人口,贩卖到北方充当奴隶,以换取银两。
  公元550年,侯景部下在广陵,将8000名俘虏的下半身埋入地下,任骑兵用弓箭射杀以取乐。广陵城被他们这么一折腾,即刻变成一座空城。
  以上发生在这一时段的战乱,已经足以在几代中国人的心灵播下阴霾的种子,迫使这一时期的中国人,深刻地体会到生命与世事的无常。这种感受,不仅停留在那些被迫交出生存权的下层百姓中,即便是那些掌握了生杀大权、驰骋在政治舞台上的风云人物们,也同样患有这类精神“焦虑症”。
  曹操作为其中的代表人物,在他的诗作中同样充满了这种情绪: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①
  心常叹怨,戚戚多悲。②
  神龟虽寿,猷有竟时。腾蛇乘雾,终为土灰。③
  冉冉老将至,何时返故乡?④
  作为当时最有权势的帝国二把手,曹操生杀大权的实施范围,甚至涵盖他的顶头上司——汉帝国的皇帝。但对于人生苦短“譬如朝露,去日苦多”,尚且“忧思难忘”,借酒解忧。被他欺凌得可怜巴巴的汉献帝,不知该做何感想?更不用说那些被他大肆屠杀的人们了。
  相对而言,那些挣扎在社会底层的人们,时时痛念那些因战乱、天灾而暴死的亲人,祈求他们的灵魂能够得到安宁,更希望那些冤魂不要来打扰自己的生活,将他们不幸的阴影投射到自己和后代身上。他们更想求得自身的幸福和躲避悲惨的命运,这种愿望,在长期大战及连年的灾害之后显得更加强烈。
  传统的“方术”,在这方面满足了一部分大众的需求。从前面介绍的那些传统“方术”中,我们不难看出,它们具有安慰、救济死者灵魂、驱鬼降魔、预测生者未来、求得现世幸福等功效。其中“巫蛊”之术,还能满足弱势群体以弱胜强的心理需求。传入不久的佛教,在此时虽然还没有太多的理论成分,尚混同于“方术”,但其思想当中,显露出特有的慈悲、平等精神,已备受中国人的喜爱。因为“方术”背后,没有同情与关爱,它像一种单纯的“技巧”,不管你是什么人,想求得什么利益,只要你参加祭祀,按照方士们提供的程序去做,“鬼神”都会帮助你。神秘的背后,似乎只是接受了祭祀的“神鬼”们例行公事地完成义务——这很符合中国人送礼、走后门,以得到某种利益的传统心理。佛教的慈悲与人情味,却让痛苦不安的中国人多少体会到一点正义与平等。善恶有报的说法,也让那些需要得到同情与关怀的人们,感受到心灵的慰藉。佛教在这个时候,逐渐开始独立出来,随着佛教经典的慢慢丰富,佛教教理日趋明朗。
  东汉末年,刚刚形成的道教,很快被利用来投入到一场试图推翻汉政府的宣传与组织中去。太平道领袖张角及其集团,以“符水”、“咒说”治病,登高一呼,很快得到民间的广泛信仰,迅速形成一个庞大的宗教体系。他们利用阴阳五行及谶言等“方术”进行反政府宣传,让人们相信黄色的“土德”必然取代赤色的“火德”。经过一场激动人心的蛊惑后,这一宗教体系,迅速转化为一个“准军事”组织。公元184年,孕育已久的黄巾暴动开始了。就在162年前(王莽地皇三年,公元22年),东汉的建立者光武帝刘秀起兵时曾以“火德”自命,按照五行学说来解释,替代“火德”的应是“土德”。因此,张角领导的反政府武装,就以黄色为服色(被称作黄巾军),代表将要取代东汉王朝的“土德”。但是,这场由“暴民”组织起来的暴动持续了几个月后,即宣告失败。
  

悲惨世界中的呻吟(4)
道教也因这次暴动受到严重影响,一蹶不振。道教的紧急刹车,给佛教的迅速发展提供了良机:它开始向民间传播,经过三国时期,逐步发展成当时中国盛行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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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人们的“营生”(1)
佛教到了梁武帝时期,已经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所以建寺造庙在梁帝国初期就已经拉开了一个序幕,建寺是为了度僧、为了鼓励更多的人出家,修建寺院仍是多多益善。为此,梁武帝身体力行,把建寺造庙与儒家的孝道联系起来,先从自家做起。为了追思死去的父亲,武帝亲自规划,在钟山的北涧建造了一座“大敬爱寺”。据说这座寺院共由36个院落组成,从大门到中院有一座7华里的长廊相连接。中殿里有一座高达丈的檀香木佛像。此外,寺内还有梁武帝下令雕凿的石佛像,立像高达10丈、坐像5丈。用现在的视觉参照物来形容,立像相当于我们现今的12层住宅楼;而坐像相当于现在的6层楼。这座寺院,可以容纳千名以上的常住僧人,就是现在看来也算是一座巨型建筑了。每当梁武帝步入这座寺院时,总会因思念父亲而哭泣。搞得陪同人员及侍者们也都大受感动,陪着流泪,梁武帝的孝心由此得以体现。
  光向父亲显示孝道还是不够的,母亲同样需要孝心的报答。梁武帝又选择了京城的一块风水宝地,为其母献太后建造了一座宏伟的寺院,取名“大智度寺”。这里可以容纳500名常住僧人,寺内有很多精美的金铜佛像。
  就这样,建寺造庙的工作,在梁武帝的亲自主持下正式拉开了阵势。梁武帝继而将他的旧居也改建成寺院,并取了一个有趣的名字叫“光宅寺”。
  最值得一提的是,建造于大通元年(公元527年)的“同泰寺”,可算是梁武帝匠心独运的杰作。他将皇宫的建筑模式移植到这里,院内有一座9层巨塔高耸入云,可谓雄伟庄严。这座寺院相当于皇家御用寺院,与皇宫只有一墙之隔,梁武帝与宫内其他成员走来走去非常方便。这里成为梁武帝佛事活动的重要场所,也成为他后来开坛讲经的殿堂,更是他几次“舍身”(出家)的地方。以至于到了晚年,侯景叛乱打到京城脚下时,梁武帝还在这里拜佛。
  其实,梁武帝建寺造庙的气势,比起北朝来还是有限的。以皇家资助的方式敕建的寺院基本上集中在首都建康,但并不表明位于建康的500所寺院都是皇帝敕建。按照当时的情况看,寺院的建造有几种方式:一种就如同我们前面提到的那几座皇家寺院,是由皇帝下令亲自督造的,属于国家级的;还有就是王公贵戚、各级官员们集资兴建的,属于半官方的;更多的则是富商、百姓们集资建造的,属于民间的。皇家寺院不用说,肯定是靠吃皇粮度生活。后两种,除了接受信众们的施舍,就要自己想办法了。
  据传说,东汉明帝时,来自西域的两位僧人摄摩腾和竺法兰用一匹白马驮着很多梵经来到洛阳。汉帝国皇帝为了迎接这些高僧,并使他们能够顺利地开展译经工作,考虑再三,暂时把他们安排在鸿胪寺。“寺”是当时国家机关驻地的通称。依史料分析,鸿胪寺可能是当时处理涉外事务的官署,相当于现今的外交部。鸿胪寺作为政府机构,终究不是外国僧人的久居之所。就在这两位“胡僧”到来的第二年,皇帝下诏在雍门外另修一处建筑,取名白马寺。白马寺可以被看做一处国家机关的驻地,或勉强称其为“国宾馆”。这可能就是中国历史上,最早出现的佛教寺院,也是后来大量兴建佛教寺院的开始。
  最早的寺院由于是国家机构的一部分,都是由皇家兴办,或称为官办,与民间无关。官办寺院的情况,一直延续到三国时期。此时,寺院除了政府出资外,信众们也会参与集资活动,他们往往会施舍大量资财用以建造寺院、供养僧人。最初,这些寺院主要承担汉译佛教经典的工作。到了魏晋时期,外来的僧人越来越多,国内也逐渐开始有人出家为僧,寺院中渐渐出现各类公开的佛事活动,建立新的寺院成为当时的一项重要的工作。据记载,到了晋时仅洛阳就有佛寺42所。当然,除了政府直属的几座之外,大部分寺院是民间兴建的。与官办寺院不同,它们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来维持生存。随着寺院的增多,简单地依靠信众们的布施已经难以维系寺院的正常开支,为了求得更多的生存空间,渐渐地,具有中国特色的寺院经济就开始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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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人们的“营生”(2)
寺院除了接受信众们的资财供养外,也开始接受土地。这些土地的大施主主要是皇帝、贵族及高级官吏。寺院有了属于自己的土地,僧人们也就和农民一样,开始从事各类生产劳动。当然,他们不像职业农民那样将日子都消磨在田间地头,因为他们还有自己的本务,那就是持戒修行。这样一来,土地的增多与劳动力的不足,就形成了新的矛盾。很显然,仅有土地,荒而不耕,并不能产生效用。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方法,就是雇佣一部分农民,对寺院空虚的劳力进行补偿。寺院收获的粮食,既可以供寺僧们食用,又可以通过买卖盈利,当然,在饥荒出现时,寺院也会拿出部分粮食来赈济穷苦的百姓。寺院经济的加强,对于寺院的生存固然是件好事。但一旦生存不再成为问题时,其他的问题就出现了。僧人们集体劳动集体收获,寺院对于所得财产进行统一管理,是无可厚非的。但是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和部分不法僧人为满足自身贪欲而采取的个人经营行为,严重影响到佛教整体的形象,甚至为佛教带来灭顶之灾。
  根据记载,我们得知,当时僧人们不仅与农人一同耕种,与商贾讨价还价,还会以自身的医术等换取金钱,这和普通手艺人、郎中游医的经营行为已经相差无几;有的僧人甚至用被佛教所禁止的“方术”,为人举行祭祀、预测吉凶祸福等为自己聚财。《弘明集·释驳论·释道恒》中记载说,一些不学无术的僧人甚至“指掌空谈,坐食百姓”。《魏书·释老志》还有记载说,北魏时有寺院“侵夺细民,广占田宅”、“寺夺民居,三分且一”等严重的夺取土地的事件。南北朝时期,寺院已经占有大量的土地,属于寺院的财产更是不可估量。
  据《宋书·王僧达传》记载,南朝宋时,吴郡太守王僧达曾派人洗劫西台寺竺法瑶①等僧人,竟得到数百万,以作挥霍。当时这座寺院中,像这样富有的沙门还不少。显然,僧人私蓄财物,在当时形成一种风气。
  南齐的时候,有一位叫法愿的和尚,出家前就是一位有名的“相士”,他出身于一个信奉“鬼神”的家庭,从小就学习“鼓舞”。“鼓舞”很可能与祈求降神的“筮祝”类似。据说,他还精通所谓“世间杂技”,在占相方面的成就已经达到妙不可言的境界。他后来以此为业,据说每占必中。一次,他拿着一面镜子照着自己的脸,自言自语道:“我不久将会见到天子。”结果,不久后他果然见到了刘宋太祖。皇帝对这位“相士”颇感兴趣,打算对他的能耐进行一番验证。于是挑选了一名长相不错的囚徒,身着上等衣冠,请法愿为他相面。法愿一见此人,就指着他说:“你是一个多危多难之人,下了殿就会被戴上枷锁!”他接着说:“你是下贱人,只是暂时得到赦免而已。”皇帝被镇住了,于是将他留在自己身边,主持各类阴阳秘术的修持。这位太祖皇帝还为此开设了一个小型的宫廷秘术学习班,由法愿主持,以培养更多的专业人材。
  后来法愿多次请求出家,并向皇帝陛下正式提交了3次书面申请,最终得到恩准,出家做了和尚。出家后,他似乎并没有放弃这些家传的“本事”,并借此获得了很高的声誉。后来,齐高帝代宋禅位,改朝换代后,高、武两位皇帝都对他百般信任,以师相待。皇帝老子如此推崇,慕名皈依的弟子也就不计其数。据《高僧传》卷十三记载说,他能够“日赢万计”。但是,他并不像有的僧人那样将这些财物据为己有,而是用这些钱“或雇人礼佛,或借人持斋,或收籴米谷、散饴鱼鸟,或贸易饮食、赈济囚徒”。可以看出,到目前为止,有点“伎俩”的出家人,特别是能够为时人解决点“形而上”问题的僧人,更容易得到上至皇帝、下至百姓们优厚的供养。
  《高僧传·慧基传》中还有这样的记载:南朝宋初时,建康祗垣寺,一位叫慧义的僧人有很多皈依弟子,其中不乏很多官吏。由于皈依他的人很多,所以得到的供养也很丰厚。当他去世后,人们整理他的遗物时,发现“资生杂物,近盈百万”。可见,当时的僧人,特别是一些名僧是何等的富有。
  

僧人们的“营生”(3)
在《宋书》卷九十五中,我们还看到这样一个记载:南朝宋元嘉二十七年(公元450年),宋文帝###北魏时,因为资金紧张,筹款无门,竟然想到向寺院借贷以解燃眉之急。后来,仗打了一半,军费再次告急,皇帝走投无路,只得下“猛药”,要求4个州县中,家产满50万的在家人和资产满20万的僧尼各自拿出四分之一财产借给国家,战事结束后立即奉还。国家向私人借贷的事情,自古并不罕见,但是向僧人借钱,确实是个特例。这也表明,当时的部分僧人已经可以跻身“有钱人”的行列,身价可谓不低!
  僧人蓄私财,在印度佛教中是绝对被禁止的。印度佛教,尤其是释迦牟尼时期,曾对僧人提出过非常严格的要求。释迦牟尼灭度前,对弟子们最后的教导中,曾反复强调:“以戒为师”。《佛遗教经》对此还做了详细地解释:
  持净戒者不得贩卖贸易,安置田宅,畜养、奴婢畜生。一切种植及诸财宝,皆当远离如避火坑。不得斩伐草木垦土掘地,合和汤药占相吉凶,仰观星宿推步盈虚历数算计,皆所不应,节身时食清净自活,不得参与世事通致使命,咒术仙药,结好贵人亲厚。
  在佛教初期,僧人参与买卖、购置田宅,私蓄钱财、私养奴婢、畜生,利用“数术方技”占卜等,都受到严格地禁止。这些在释迦牟尼最后的教诫中被特别地加以强调,可见其重要性。然而,就在释迦牟尼灭度将近10个世纪后的中国,这些教诫早已被人们遗忘。此时的寺院不仅占有田产,更吸引了大量的社会劳动力,并且在当时的法律中,为寺院进行各种劳动的农民可以免除多种税赋和徭役。
  此外,寺院不仅从事土地耕种,还进行各类经营活动。《南史·甄法崇传》记载,南朝有些寺院甚至开设当铺(寺库)以达到赢利的目的。《古清凉传·卷上》也谈到政府对于佛教经济方面的支持力度非常大,特别是在北朝。据记载,北齐时朝廷曾割八州的税收供给五台山僧众们作“衣药之资”。北齐文宣帝,也曾承诺将国储的三分之一拿出来供奉佛教。北魏时,政府曾以法律的形式,将许多战俘及部分官奴、罪犯划归为“僧祗户”和“佛图户”。所谓“僧祗户”,就是每年向“僧曹”①缴纳固定数量的粮食,每年每人上缴60斛粟。在当时,这个数量相当大。“佛图户”则完全隶属于各寺院,成为固定的仆役,参与寺院的各类生产劳动及勤杂事务。再加上那些“假慕沙门,实避调役”的平民们,也都纷纷跑到寺院充当劳力,躲避政府的税收与徭役。所以北朝两次大规模的“灭佛”运动,就不能简单地被看成是一场文化运动,而更可能是一场政治和经济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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