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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史-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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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过去的丈夫与妻子(6)
    16世纪下半叶的德国,手工业者必须通过从新手到熟练工的考试才能结婚,但是经济方面的限制使得娴熟的工匠也较难承担成家立业的重担,因此出现了一个为数众多的因穷困而无力结婚的男性阶层。其婚约往往从几个月拖至几年,迫使许多未婚夫妇申请法外破例,有的是因为女方怀孕,有的申请者则声称是出于“重要原因”。尽管有批评家认为婚姻可以防止人沉迷色欲,对新婚夫妇而言经济问题无疑是上帝给他们的难题,所以,结婚的平均年龄不得不相应提高,许多已订婚的人仍然保持单身。

    还有一些说明初婚年龄出现较大分化的例子。1864年,葡萄牙北部和南部的维亚纳堡区和法鲁区20~24岁的女性的已婚率分别是15。5%和42。7%;c米c花c书c库c ;www。7mihua。com

    50~54岁之间的单身女性比例分别为37。8%和11%。1880年,比利时蒂尔特郡50~60岁的妇女单身率达到30。5%,而沙勒罗伊只有9。2%。19世纪40~70年代,英格兰和威尔士有三分之二强的男女在25岁左右的时候尚未成婚,12%的50~60岁妇女保持单身。

    到19世纪,北美也受到西欧晚婚和独身主义(或者至少保持名义上的单身)风潮的影响。上加拿大和下加拿大(现在的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的男女结婚几乎和西欧人一样晚,不过只有少数人保持独身。下加拿大的鳏寡人士再婚率更高,上加拿大的15~39岁男女的人数比率为145∶100,寡妇一般都有再婚意向。1871年,新斯科舍省的女性通常在25岁或30岁前结婚,对象往往是比自己大几岁的男性,该现象尤以苏格兰人聚居的郡县为甚。虽然有的妇女会在21岁生日之前结婚,但男人很少这么做。1880年,费城的爱尔兰移民女子——很多都是家庭妇女——平均结婚年龄是26。4岁(爱尔兰男人平均婚龄是29。1岁),德国女人平均婚龄23。9岁(男人25。9岁),出生在美国的白人女性平均婚龄25。4岁(男人28岁)。

    婚姻模式

    许多研究探讨了婚姻的细节和发展变化,学者们也相应地提出曾经存在的一些婚姻模式。从历史上看,欧洲地区的婚姻就分为三种模式:西欧、东欧和地中海模式。每种模式都与婚姻双方的初婚年龄有关,而且我们最好把它们放到环境、经济和人口统计学的语境中加以理解。这些婚姻模式有助于我们理解过去的历史,特别是理解初婚年龄对具体配偶造成的影响、对他们的族群和社会的影响以及对其婚后所组成的家庭所造成的影响。

    在西欧模式中,男人和女人的结婚年龄都相对较晚,夫妻年龄差距不会超过几年,他们组成了一种新式的“核心家庭”(译注:指一般只有孩子和父母两代的家庭),少数家庭由多代人或者一个以上的家庭组成。例如,在法国大革命爆发前的整整四个世纪里,由于根深蒂固的文化使然,法国农民一直有晚婚的习俗。还有一项习俗是,婚后不再和父母住在一起,必须建立自己的家庭,另起炉灶。换言之,西欧家庭很少由多个小家庭组成,也几乎没有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现象,但可能会雇佣仆人或者劳工等。
第一章 过去的丈夫与妻子(7)
    东欧的婚姻模式与西欧几乎是对立的。大多数人年纪轻轻就结了婚,加入某个已经存在的大家庭——通常是新郎家,而不是组建新家庭。通常一个大家庭中包含多对已婚夫妇,他们一般是亲戚关系,还有其他亲戚,如未婚的兄弟姊妹或者鳏寡的长辈。这种模式所导致的结果之一便是很少有人会独自居住或者和没有亲缘关系的人住在一起(在远东地区,新婚者组建新家实际上是被禁止的)。

    地中海模式的特点是年轻的新娘嫁给较年长的丈夫。就像东欧婚姻那样,新婚夫妇很少组建新家,而是加入原有的大家庭或者从中分出一支。因此,社会上的大部分家庭都是由一代以上的人或一个以上的小家庭组成,包括许多亲戚在内。6米6花6书6库6 ;http://__

    地中海模式与东欧模式的主要不同是由二者的社会、文化与经济背景的迥异所决定的。首先,丈夫年龄较大的话,其父亲可能已不在世,这会极大地影响到家庭的收入与生计。例如,父亲去世后,男性就获得了法律上和社会上的独立,他在社会和家族中的地位也会相应改变;通常,家族中由年龄最大的男性担任族长。在古罗马,四分之三强的男性和二分之一的女性在结婚时父亲已经去世,父权——罗马男性在其家族中终生享有的权力——的影响大为减弱。不过,还有一种婚姻模式是多配偶制。一般来说,只有富人才可能拥有多个配偶。中国的男人可以娶一位以上的妻子,还可以纳妾。这种婚姻制度所导致的不寻常后果之一便是,现在有150万的中国男人都是爱新觉罗·觉昌安——清朝创立者努尔哈赤的祖父——的直系后代,因为他的子孙有许多妻子和小妾。另一方面,只有一个妻子的普通中国男人平均每人只留下20个后代。

    《圣经·旧约》中的一些著名人物也拥有多位妻子,包括亚伯拉罕、大卫、所罗门王等。所罗门王有700个妻子和300个小妾。马其顿的菲利普国王和他的儿子亚历山大大帝分别拥有多名妻子。一夫多妻在贵族和其他特权阶层中并不鲜见。随着基督教的发展,教会逐渐开始反对一夫多妻,部分原因也由于希腊—罗马文化提倡一夫一妻制。“现下的时代,在保持罗马风俗的同时,我们不再允许娶更多的妻子。”圣奥古斯丁指出。

    然而,后来出现的伊斯兰教却没有禁止一夫多妻制。《古兰经》限定,每个穆斯林男子最多可以有4位妻子。先知穆罕默德曾经建议一个拥有11位妻子的男人与其中的7位离婚。“如果你担心自己无法公正处理孤儿的问题,”《古兰经》如是说,“选择两到三名女子与之成婚;但是,如果你担心自己无法公正对待她们,那么最好只娶一位妻子。”与中国的婚姻制度——妻子可以管理其他小妾——不同的是,伊斯兰教认为一个人的所有妻子都是平等的。

    与此同时,崇尚基督教的欧洲数个世纪以来都在努力废除多配偶制,不过,很多神学家认为,离婚比多配偶还要道德败坏。亨利八世想抛弃他的第一任妻子阿拉贡的凯瑟琳时,教皇克莱门特七世及其顾问一度建议国王再娶一位妻子,这样就能避免离婚并且保证第二位妻子可能生下的男性继承人的权利。

    宗教改革领袖马丁·路德并没有在《圣经》中找到多配偶制值得谴责的依据,因此他持有类似的观点;这在他针对黑森的腓力的通奸行为的建议中可见一斑。腓力抱怨他与萨克森的克里斯汀的婚姻有名无实,意欲撕毁婚约,路德建议他再娶一位妻子,而且是秘密结婚,以避免流言和被处决的风险,结果导致腓力被判重婚罪。(腓力与玛格丽特·冯·德·萨勒秘密结婚的消息泄露后,路德催促他否认此事。)19世纪初期的北美洲,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俗称摩门教——恢复了已是奄奄一息的“一夫多妻制”或多配偶制,原因是其创始人约瑟夫·史密斯受到“教会中的长老应该娶一个以上的妻子”的“天启”。虽然一夫多妻制在摩门教内的推行犯了众怒,但史密斯并没有栽在一夫多妻制上。1844年,他因宣称自己是美国总统候选人而以密谋叛国罪被捕。一群约有150人的持枪民众冲击了史密斯所在的监狱,把他打死。
第一章 过去的丈夫与妻子(8)
    史密斯被杀并没有终止人们对摩门教一夫多妻制的争论。1877年史密斯死后,他的继任者杨百翰与56名女子结婚,其中16个人给他生了57个孩子。据杨百翰说,其余的妻子“是些老年妇女,我把她们视为母亲而不是妻子”。他与其成婚的目的是保护她们,因为在部落社会中就有寡妇嫁给丈夫的兄弟的习俗,所以摩门教徒可以和教友的遗孀结婚。

    1878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决摩门教徒乔治·雷诺犯重婚罪,自此重婚者便面临若干项指控。1890年,为了拯救摩门教会,它的第四任领导人威尔福德·伍德罗夫正式废弃了一夫多妻制。有些死硬的一夫多妻制拥护者逃到了美国和加拿大的偏远山区,后期圣徒教会不再承认他们是自己的一员。1892年,加拿大也宣布重婚不合法,因为重婚与1866年英国的“海德案件”的判例相违背:“婚姻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自愿结合,不包括第三人。”

    摩门教领袖杨百翰的七位遗孀,摄于1899年,杨百翰去世20年后。后排右一为艾米利亚,她在24岁时嫁给了61岁的杨百翰,是他最喜欢的妻子。
第一章 过去的丈夫与妻子(9)
    (北美历史上并没有出现过一妻多夫的现象。一妻多夫的情况几乎总是出现——也许这是符合逻辑的后果——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如土地无法养活日益增长的人口:如喜马拉雅山区的典型例子,与放弃做父亲相比,男性宁愿与其他人分享父亲的身份,从而形成有利于投入多产出少的劳动者生存下去的社会结构。)

    除了摩门教徒以及逃跑的摩门教徒之外,北美的乌托邦公社,如1848年成立的奥奈达社区推行的是“混婚制”。理论上讲,社区的成员与另一位成员保持婚姻关系,但是鼓励每位成员之间互相“访问”——即发生性行为。如果想要孩子,首先要得到“优生学委员会”的许可,所以,为了避免女方怀孕,奥奈达男子会采取体外身寸。米青。到1879年,奥奈达人已经放弃了混婚习俗,支持一夫一妻制。1880年,超过70%的奥奈达人选择了传统的婚姻方式。

    在北美洲和欧洲,一夫一妻制是唯一合法的婚姻形式,在遭到零星抵抗之后,一夫多妻制基本上已被废除。北美人结婚时,他们会选择唯一的伴侣。这一传统的基础是对血亲关系的约束,植根于所有社会定义合理婚姻、反对近亲通婚的原则。大部分发生在近亲之间的婚姻——如姐妹与兄弟、母与子、父与女——是被禁止的,但是允许甚至鼓励表兄妹或姐弟之间的婚姻。在古希腊和东方,表亲通婚是把因子女分别继承财产而散落的祖先产业再次集中的常用手段。例如,犹太教会法允许叔父与侄女结婚。在印度,亲戚之间通婚非常普遍,某些地区甚至今天还保持着这样的风俗。

    近亲通婚是婚姻的禁忌,世系法则不仅定义了何谓血亲,还规定了人们可以和哪些人结婚,甚至应该和谁结婚。以寡妇与亡夫兄弟结婚为例,这条规则要求男人要和兄弟的遗孀成婚。古代希伯来人家族中,如果有男性成员死亡,该成员又没有男性继承人的话,死者的兄弟就要与其遗孀结婚;死者名义上是婚后生下的孩子的父亲,而孩子的亲生父亲则成为叔父。(死者的兄弟可以另行生育子女,以保证他的血系不致断绝。)

    什么是合适的婚姻?这取决于不同社会对自身及其成员的看法。血统——父系与母系——的本质是如何规定的尤为重要(一些小型社会使用的是主要血统概念的变体:如夏威夷的双系血统,孩子既属于母系又属于父系;又如易洛魁族人,他们要么承继母系,要么承继父系)。氏族中的异族婚姻是没有血统关系的人的结合,通常是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求婚者都要送上彩礼。另一方面,同族婚姻是指同一社会阶层、信仰同一宗教或者同一种族的人内部的婚姻。同族婚姻的作用包括保护少数族群文化、防止少数族群文化被主流文化同化或者稀释等等。贵族与贵族结婚,农民和农民成亲;基督徒找基督徒,犹太人找犹太人;白人找白人,非白人找非白人。印度的种姓制度规定,人们只能与和自己同一种姓或社会地位类似的人结婚,婆罗门只能和婆罗门结婚,而达利特人(贱民)只能和达利特人结婚。

    在北美,对欧洲传统的遵循有时会让位于处理紧急事件的权宜之计。加拿大的新法兰西地区以毛皮贸易为盛,不注重种族差别的地方官员会鼓励殖民者与本地人通婚,目的是为毛皮贸易提供便利并且确保殖民地忠于法国。与之相反的是,在北美的13个独立州以及后来建立的美利坚合众国,在种族主义者的煽动下,41个州通过法律,禁止白种人与非白人通婚,宣布白人与黑人的婚姻为非法,而且,为了“公平”起见,白人与印第安人、白人与亚裔结婚也是非法的。这样的法律一直实行了三个世纪,直到美国最高法院以违反宪法为由将其废除。这些法律是白人至上主义的体现,也是20世纪“白人纯化”概念的渊薮,它们将种族通婚视同犯罪。虽然种族在以同系为主的欧洲各国并不是什么问题,但是各种成规无形中缩小了人们择偶的范围。特权阶级的父母们在给孩子择偶时首要考虑的便是政治、经济和社会方面的因素。贵族和皇室成员还要面对复杂的外交问题,例如通过子女的婚姻与外国建立同盟或者巩固外交关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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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过去的丈夫与妻子(10)
    没有什么特权的大多数平民则有着不同的关注点,但是,对他们来说,子女的婚事与家庭的经济密切相关,必须保证与自家联姻的人家拥有足够的财力。父母——特别是父亲——对此负有主要的责任,他们必须就子女的婚姻与各方协商,以期达到大家都满意的结果。

    如果待嫁的女子有魅力、健康又纯洁,而且没有嫁不出去的姐姐或者不体面的亲戚的话,其家人可以期待把她嫁给各方面条件都有保证的丈夫,如果新郎拥有一定的家世背景,新娘就可以分享到丰厚的遗产。在推行长子继承权的社会,人们可以把土地原封不动地传给某个儿子——通常是大儿子,所以,长子成为最有价值的结婚对象,而他的兄弟姐妹的价值则要低许多。

    以上规则在所有推行长子继承制的地方都是适用的。12世纪到14世纪,法国普瓦图地区的贵族中,有77%的长子已婚,只有30%的非长子已婚。

    15世纪和16世纪,葡萄牙的一个省份里,80%的长子结了婚,而在家中排行老四的男性只有39%的人已婚。挪威在19世纪的继承法对此有相当严格的规定,结果使得大约四分之三的男性没有财产结婚和供养家庭。

    嫁妆

    人们也希望新娘为婚姻带来产业、金钱或其他价值——通常是以嫁妆的形式。没有嫁妆,大部分女性都无法结婚。嫁妆还为嫁到新环境的新娘提供了一定程度的保护作用——特别是在她的父母分期支付嫁妆的情况下——为了将来得到经济上的好处,新郎对待新娘会更好。而且,如果新郎去世,嫁妆会归还给新娘;虽然嫁妆由公爹管理,但是新娘是嫁妆的法定主人。如果嫁妆中包括土地,出售这些土地必须经过新娘的同意。

    马里斯泰拉·波提切尼详细研究了15世纪托斯卡纳的嫁妆情况,其研究对象既有富裕家庭又有穷困家庭,研究结果指出了嫁妆的作用。在托斯卡纳,无论社会阶级,嫁妆是婚姻的先决条件。即使新娘是依靠慈善过活的孤儿,也会收到一小笔嫁妆——通常来自慈善捐赠或是好心市民的遗赠。在佛罗伦萨,父母甚至会投资MontedelleDoti(即陪嫁基金),回报率不错,可以为待字闺中的女儿提供未来婚配所需。

    嫁妆涉及实质财富的让与。1415年到1436年的20多年间,科尔托纳城的工人平均年薪为14弗洛林,而每个新娘的平均嫁妆达到了惊人的125。5弗洛林。嫁妆的多少取决于若干因素。为女儿找到合适的结婚对象之后,父母会根据女儿在夫家负担的家务类型确定嫁妆,有时候还要看她能生养多少孩子。年纪较大的新娘是“不值钱的商品”,因为家里为了养她付出了更多的经济投入,而且她给丈夫家生的孩子会比较少,提供劳务的年数也没有别人多。为了把这样的女儿嫁出去,父母一般会拿出更多的嫁妆吸引提亲者。(类似的还包括二婚的女子。)而较年轻的女儿因为能生更多孩子、干更久家务,只要付出较少的嫁妆就可以安排好她们的婚事。
第一章 过去的丈夫与妻子(11)
    社会流动性也决定着嫁妆的多少。下嫁的托斯卡纳女子(例如,从商人家庭嫁到农民家庭)得到的嫁妆通常比“上嫁”(如从农民家庭嫁到专业人士家庭)的女子多。波提切尼认为,这是因为父母想要女儿过上与自家条件类似的生活。与嫁妆较少的女子相比,嫁妆多的女孩有可能生更多的孩子,因为她们的生活条件更好。

    不过,嫁妆制度也引发了许多悲剧。社会重男轻女的习气导致父母认为女儿是家庭财富的消耗者,结果,因为得到的嫁妆低于一般水平,无数不受父母喜爱、缺乏魅力、残疾、孤立或者不那么幸运的女孩子嫁给了不适合自己的丈夫或者进了修道院。

    在殖民时代的北美洲,因为适婚女子的缺乏,嫁妆就显得没有那么重要。例如,17世纪的新法兰西,每三千人中的男女比例是5∶1,而且许多女性是修女。虽然有的毛皮商人、探险者和殖民者的仆役与当地女子保持性关系,而且少数人娶了她们,大多数单身汉还是面临无妻可娶的风险,因此,法王路易十四及财政大臣让…巴普蒂斯特·柯尔贝尔推出了一个项目,把健壮的年轻女子送到新法兰西,让她们与殖民者结婚。本章为大家介绍了737名“国王之女”,大部分人的年龄在15岁到近30岁之间,来自城市地区。有一半以上的人是孤儿,在巴黎总收容院长大,院方训练她们的家务技能,使其可以在中产阶级的家庭中工作或者嫁给需要这样的妻子的男性。6%的“国王之女”来自没落贵族或者破产的资产阶级家庭,她们受到了项目的欢迎。项目的管理者塔隆在写给财政大臣柯尔贝尔的报告中说:“其中有三到四个出身高贵、品质优良的姑娘,如果她们能与殖民地的官员联姻,将会很有帮助,因为除此之外使他们对国家保持忠诚的途径只有授以职位和领地。”在法国,有一群出身良好、健康性感的女性自愿嫁给这样的殖民地官员,她们富有冒险精神,认为与旧法兰西相比,在新法兰西可以过上更好的生活。┳米┳花┳书┳库┳ ;http://www。7mihua。com

    “国王之女”的嫁妆相当重要而且必不可少:社会高层家庭出身、希望嫁给军官的妇女,得到的嫁妆最少50里弗,最多可以达到3000里弗,而且婚礼还需要更多的精美服饰(皇室国库会为这些淑女提供最多100到200里弗的服装资助)。例如玛格丽特·查伯特·德·拉·加雷和朱迪斯·德·马特拉斯,她们每人的基本嫁妆就达到了3000里弗。玛格丽特和雅克·杜·麦斯尼尔…欧瑞上尉结了婚,朱迪斯嫁给一位叫做查尔斯…皮埃尔·勒·加多的领主。凯瑟琳·德·巴鲁则带着1000里弗的嫁妆和另一位叫做让…巴普提斯特·莫林·德·巴勒罗歇的领主结了婚。

    “国王之女”收到的嫁妆还包括家常穿用的衣物和一些有用的小东西,例如针线、剪刀、别针、一把梳子、长袜、手套、一顶无边帽,还有2里弗零花钱和(多少取决于皇家金库的收入)50里弗用来为新家购置物品。

    至少95%的“国王之女”都结了婚,而且看起来过得不错,她们成功地适应了加拿大冬季的严寒。观察家们赞美她们的家庭、行为举止和多产——大约90%的人都生了孩子。十年过去,新法兰西地区的性别不平衡现象大有改观,结婚率上升。“国王之女”计划后来中止了,它的成功大部分要归功于计划推行者把殖民者中在军队服役的单身汉和嫁妆丰厚、在操持家庭方面训练有素的女子巧妙配对的苦心,而且他们特别考虑到了让来自相似社会阶层的人联姻的重要性。
第一章 过去的丈夫与妻子(12)
    父母对婚姻的影响及其带来的压力

    与受到法国政府监护的“国王之女”不同,很多欧洲和北美的年轻女子,其婚姻是由父母出面积极安排的,不过当时社会的高死亡率意味着相当一部分人的婚姻是由继父母或监护人安排。例如卡特琳娜·冯·博拉5岁丧母,父亲把她送到本笃会寄宿学校读书,不久之后他再婚,再也没有把卡特琳娜接回家中居住。卡特琳娜在修道院度过了青春期,后来,为了找到一位丈夫并过上正常的家庭生活,她逃离了修道院。与之相比,美国的玛丽·韦斯特科特的继母和父亲却对女儿关怀备至,十分重视她的婚姻大事。

    除了必须考虑经济等关键因素之外,很多父母都要花心思考察子女婚姻对象及其父母的性格特点。人们希望初婚的新娘是处女,但初婚的新郎却无需是处男。相貌好、性格好和身体好非常重要,而且在婚姻市场中是被公开讨论的话题。脸上有麻子、龅牙、罗圈腿或者斗鸡眼的求偶者会遭到鄙视并且不得不提高(或降低)嫁妆或彩礼的数额。

    美貌有价,巧妙掩饰也有其用武之地。鉴于金发白肤受到欢迎,所以条件欠缺的姑娘们会利用涂脂抹粉、戴太阳帽和漂白等方法精心打扮,比如用榨汁柠檬和大黄使发色变浅。16世纪,香粉、口红和睫毛膏已经成为改头换面的首选道具。如果牙齿长得不好,可以(暂时)利用故作忧郁的表情或腼腆的微笑掩饰。体臭也可用香粉掩盖——或者至少冲淡一下。

    母亲们的责任之一是把女儿打扮得符合当时当地的美貌标准,能够拿得出手。1609年,本·约翰逊指出,女人应该利用各种手段掩饰自身的缺陷,例如:“如果个子矮,就经常让她坐着,不过当她站起来的时候人们会以为她是坐着的……如果有口臭,千万不要让她讲话太快,而且一定要与受话人保持距离。如果牙齿发黑且不整齐,不要经常让她笑,如果她笑起来嘴巴会咧得很大,则尤其要注意。”

    在高死亡率的时代,身体健康与相貌好看同等重要,人们羡慕强健的身体。在面色红润的农民眼里,贵族圈里流行的苍白脸色是残疾的代名词,而农民惯于侍弄农具的粗糙手掌则是贵族们避之唯恐不及的。

    选择配偶过程中可能犯下的严重错误所导致的恐怖和持久的后果使得择偶中的人们忧心忡忡,紧张不已。有的家庭不敢依靠自己的判断,他们甚至会雇佣专门的侦探进行调查。

    19世纪末,年轻的艾德玛·格里格斯——底特律市议员斯蒂芬·阿德尔波特·格里格斯之女(她还是本书作者的叔祖母)与人相爱并且接受了对方的求婚。随着婚礼准备的进行,艾德玛的父亲雇佣的一位侦探也开始展开调查。可是,等婚礼请柬都印刷好了,这位侦探才发现新郎已有家室。艾德玛的父母取消了婚事,把心碎的女儿送到欧洲旅行,以期修复她的精神创伤。旅行归来的艾德玛与父母住在一起,并在父母去世后成为付费女伴,她终身未婚,她当年那失败的婚约成为家族成员尽人皆知的一段悲剧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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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过去的丈夫与妻子(13)
    柏林一家犹太博物馆的一个展览详细展示了萨拉蒙斯基侦探事务所进行的某次成功的婚前调查。侦探们的雇主是19岁的安妮·施密特的父母,28岁的保罗·本尼迪克向安妮求婚后,他们就委托这家事务所调查保罗的情况,佣金是40德国马克——和保罗每月支付的房租一样多。萨拉蒙斯基的调查内容包括:保罗的叔叔西格蒙德是干什么的·保罗的家族来自哪里?他家族的事业发展如何?保罗能继承到多少财产?保罗的姑妈嫁给了谁?保罗的母亲有什么秘密?保罗赚多少钱?他能否养活一个家?他是什么样的人?他每月需要支付多少房租?他喜欢在大城市中过怎样的生活?他是否有能力生育健康的子女并把他们培养为合格的犹太人?幸运的是,萨拉蒙斯基事务所没有发现保罗有任何问题,于是,1928年安妮和保罗喜结连理。+米+花+书+库+ ;http://www。7mihua。com

    “国王之女”们一定理解安妮的父母为什么雇佣萨拉蒙斯基侦探事务所,换做她们,一定也会提出类似的问题请侦探调查,也绝对会同情艾德玛·格里格斯的不幸遭遇,因为让·塔隆和本地牧师对新法兰西地区的移民们也有同样的担忧——当然忧虑的对象还包括少数“国王之女”。

    纵观历史,选择配偶一直是个复杂过程,对贵族和皇室成员来说尤其如此。在最终确定之前,要权衡各种因素,例如家庭需要,而且个人喜好通常屈从于家族责任。不过,现代人的婚姻选择一般是个人说了算,未来的福祸与责任也要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第二章 婚姻与生命礼仪(1)
    作为赌注的婚姻

    19世纪20年代末,卡洛琳·谢立丹被正式引见进入伦敦上流社会。在阿尔马克聚会大厅中跳舞、调情和闲聊之余,她从未忘记自己的任务:在“一个社交季节”的时限内找到一位丈夫。卡洛琳似乎有大把的觅夫机会。她是阿尔马克初登社交舞台的12位最漂亮的女性之一,因其美貌和出身,卡洛琳和她的姐妹——海伦和乔治安娜——被誉为“天之骄女”。她们住在汉普顿宫中一套优雅富丽的公寓中,这是人们为了纪念其祖父、剧作家理查德·布林斯利·谢立丹而送给她们家族的礼物。

    三姐妹在择偶方面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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