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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史-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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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的某一天,温暖的阳光照耀着多伦多市政厅门前、混凝土地面的内森·菲利普斯广场。在这个秋意盎然的8月下午,一群参加婚礼的人们正向广场走来。婚礼派对规模不大:新娘希瑟和新郎格雷格、双方父母、一位姑妈、两个叔叔、一个带着未婚妻的表弟和一位单身的朋友,一对说唱艺人和着节奏为他们表演,周围一群小孩子在鼓掌。婚礼参加者们三三两两地漫步着,走过亨利·莫尔的雕塑杰作“弓箭手”,来到因为是周末而安静关闭的市政厅大门前。
大家挤进电梯,来到三楼,遇到另一批参加婚礼的人,他们正在焦急等待晚来的宾客。新娘很年轻,穿着纯白的婚纱,肩上有深蓝和血红两色的刺青,与她的一袭锦缎拖地长裙和白色的捧花形成鲜明对比。电梯门突然打开,出来几个推婴儿车;穿高跟鞋、迷你裙的女人。前一批人涌进婚礼大厅。希瑟和格雷格他们坐在空出来的椅子上。┳米┳花┳书┳库┳ ;http://www。7mihua。com
希瑟穿着一套闪光的无袖夏装,围着披肩,戴着粉色项链,挎着银色的手提袋(都是借来的),脚上是崭新的派勒斯便鞋。神采奕奕的格雷格穿着深灰套装,配一条粉色条纹领带。他们和宾客们低声交谈着。格雷格心想,这是十年多来他第一次看到他母亲和父亲出现在同一个房间里。在场等待的每个人都很放松、愉快。很快,前一批参加婚礼的人出来了,簇拥着一对新人走向电梯。
经过14年的事实婚姻,希瑟和格雷格终于决定将他们的关系正式化,在市政厅举行了婚礼。
引言 过去的婚姻(真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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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大厅内播放着古典音乐,希瑟的父母陪同女儿走过狭窄的过道,本地治安官穿着长袍,打扮得像个牧师一样,开始为他们举行简短而动人的结婚仪式,包括询问宾客们是否愿意帮助希瑟和格雷格履行他们的结婚誓言。大家纷纷点头,身体坐得更直。他们不仅是见证人,也是庆祝仪式的参加者。格雷格面向希瑟,声音有些颤抖地重复他的誓词:“我小的时候,我妹妹有一件T恤衫,上面的图案是一条雷龙,一个小女孩骑在它的脖子上,还印着一句话:‘他跟着我回了家,我可以留下他吗?’我就像那条雷龙,跟着你回家。而且,我的爱,很高兴你留下了我。”希瑟忍住激动的眼泪回应道:“你擅长言辞。我擅长画画。所以,我不会说什么的,我会给你画一幅画来代替。”她要画的是他们在一起14年来的全景画:两个棕色的盒子,里面装着两人的信件;充满了泡泡和棒棒糖的雷湾的天空;一座细长的维多利亚式房屋,墙上全是钉子眼,房子里都是吃的;两条猎犬在海滩上一起吃冰淇淋;拉斯维加斯的火烈鸟和芝加哥大餐;两台并排的笔记本电脑,播放着他们喜欢的歌曲;一份隐藏着爱情信息的报纸;一只晨鸟和一只猫头鹰;手拉着手接吻。
接着,希瑟提高声音完成她的誓言:“我会画一架飞向一个不知名的国家寻找一个不知名的孩子的飞机。我会画快乐的过去、奇妙的现在和激动人心的未来。我会画下14年来我对一个男人——我的丈夫和最好的朋友的爱。把这些加在一起,我会画下你和我。”
我流泪了(作为他们的朋友我荣幸地参加了这个仪式),我周围大部分人都流泪了。过了一会,治安官微笑着朝我们挥挥手。“好了,”他宣布,“现在你们真的结婚了。”
我们离开市政厅,乘坐出租车来到希瑟和格雷格的维多利亚式房屋,他们打算在这里爱护和养大那个不知名的孩子,而且这个孩子来自一个不知名的国家。两人委托的儿童收养机构建议他们结婚,因为他们只能把孤儿托付给正式结婚的配偶。宽敞的花园中点着锻铁灯笼,他们还邀请了邻居和朋友前来庆祝这一最为传统的盛事:基于希望一起抚养孩子的想法的婚姻。
多年来我一直在准备这本关于婚姻的书,我参加过很多婚礼:我儿子的、我弟弟的、我以前的学生的,还有最近希瑟和格雷格的。我们的社会总是哀叹婚姻是个即将衰亡的制度,但现实情况是我们大部分人都会结婚,还经常再婚。在研究和组织材料的时候,我频频为过去到现在的各种巨大变化感到震惊——甚至也为那些至今没什么改变的事物感到震惊。
《婚姻史》是一套三部曲作品的第三本,前两本分别是《独身史》和《情妇史》。这本书探讨的也是数个世纪以来男男女女之间的故事。但是与《独身史》和《情妇史》不同的是,《婚姻史》主要讨论北美地区的历史和我们的欧洲祖先的往事。我还将在这本书里阐述和分析今日婚姻的状况,定位和讨论与婚姻发展历程有关的最重要的问题。换言之,《婚姻史》的潜台词,是过去与现在的联系,婚姻曾经是什么样子以及现在成了什么样子。
希瑟和格雷格是这个潜台词的缩影。他们结婚的时候,已经共同生活了14年,最后的10年是在一座宽敞、绿树成荫的维多利亚式房屋里度过的,社区里的狗很多,包括他们的两条猎犬(也是他们的孩子)。他们认为自己是真心的结合,因为通过这种关系可以真正感受到快乐和满足。他们有各自的职业、爱好、朋友、家庭,并且彼此拥有。但是因为不能生育又想要孩子,他们希望能够收养,为了这个目的两人正式举行了婚礼。现在同过去一样,孩子——无论你想不想要——都是婚姻的核心。
引言 过去的婚姻(真相)(3)
人们会争论和庆祝婚姻,也会因婚姻哭泣,因为无论从情感、逻辑、社会和经济的方面看,它都很重要。《婚姻史》将追溯婚姻的足迹,将其视为一种法律、习俗和宗教方面的制度,还将在爱情和责任、性与忠诚、育儿与同居、经济互相分担、社会认知等方面从个体角度探讨婚姻的现实。
本书将这些真实的经历放到广阔的历史背景下:配偶双方除了在一起还有什么别的选择?以死亡为终点的婚姻,平均延续时间有多长?穿长裤的丈夫和穿裙子的妻子每天都在过着怎样的生活?赋予男人权力——剥夺女性的投票权、控制属于她们的金钱、获得她们孩子的监护权、不受惩罚地搞外遇,这种双重标准到底有多普遍?家务管理的标准和现实是什么样的?食物如何准备?孩子如何抚养?离婚还很罕见的时候,离婚法是什么样的?配偶会不会在没有合法离婚的前提下分居(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仍然是已婚)?富有和贫穷的夫妇以及经济状况中等的配偶,他们的婚姻体验分别是怎样的?例如,玛莎·科芬·莱特和不知名的移民女人(我们叫她玛塔,1911年一个寒冷的3月下午,她把孩子们锁在公寓门外)的婚姻状况分别如何?∧米∧花∧书∧库∧ ;http://www。7mihua。com
玛莎和玛塔都有四个孩子,丈夫负责养家,她们需要做活计补贴家庭:玛莎写文章,玛塔做纺织零活。玛莎是个狂热的废奴主义者和女权倡议者,她在丈夫的协助下把逃跑的奴隶藏在自己家里。1848年,身怀六甲的她,带着她的登报文章《给妻子和丈夫们的提示》,出席了在塞内卡·福尔斯(SenecaFalls)召开的、具有历史意义的女性权益大会。文章讲述了她那枯燥、没完没了的家务活和照顾“蹒跚学步的儿女们”的过程,每天都像套在桩子上碾磨粮食的牲口一样疲惫不堪,不像她的丈夫可以休息,她每天早晨都是“带着没有恢复的疲惫,重复同样的工作”。
玛塔在历史上留下的足迹少之又少。如果社会公正问题观察家伊丽莎白·C。沃特森没有偶然在玛塔家门口发现那些瑟瑟发抖的孩子,也许我们根本不知道她。玛塔回到家时,伊丽莎白问她发生了什么事,玛塔的话让她沉默了很久:“我还能怎么做?我做大衣,我男人没工作,他今天找工作去了。我把孩子锁在家里,他们能把房子烧了。把他们锁在外面,他们就哭。我还能怎么做?”
在纽约玛塔家租住的公寓门口的走廊里,七岁的小女孩照顾着弟妹们,他们的母亲要给老板送做好的零活,不得不把孩子们锁在门外。
引言 过去的婚姻(真相)(4)
像大部分零活工人一样,玛塔劳累过度,承受着不堪忍受的严厉。和玛莎的孩子不一样,玛塔的孩子吃不到自制的姜饼和肉汤,只能吃小摊上卖的快餐或者自己做饭,孩子们经常营养不良和挨饿。他们住的地方拥挤不堪,堆放着玛塔缝好的大衣,到了晚上就都挂在钩子上。就算男人找到了工作,她还是得干活,因为他的工资根本不够,大点的孩子也要帮忙。
每日的挣扎、孩子的负担、失业的丈夫,这就是玛塔的婚姻。每天的杂务、孩子们、爱她的丈夫则是玛莎的婚姻现状,这本书讲述的就是无数玛莎和玛塔的故事,通过他们的故事研究历史上的婚姻。
本书第一部分考察了浪漫与情欲的爱情在几个世纪以来人类婚姻发展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及其对婚姻和择偶过程的影响。例如,17世纪的数百位“国王之女”——法国政府鼓励他们外嫁到新法兰西殖民地,成为当地单身移民的妻子;与19世纪上层社会初入社交圈的年轻姑娘们相比,她们的当务之急和生活前景大为不同。对这些后来者的首先要求和期望却是丰厚的嫁妆、强大的社会关系和多样化的个人技能,包括音乐、刺绣、素描,也许还包括会用法语和意大利语对话。♂米♂花♂书♂库♂ ;http://www。7mihua。com
第一部分还包括已婚者是如何明白婚姻的意义以及婚姻对他们的要求的,包括规则、指南、目的和奖励。我们将回顾婚礼的演进和已婚状态的定义(两者不是同义词)。“婚姻与家居”一章探究了构成婚姻体验的日常生活的现实。例如玛莎和大卫·莱特的生活。“你们要生养众多:作为婚姻核心的子女”一章集中讨论育儿的方方面面,包括节育、生产、护理、训练、教育、关爱、管教、悼念等等。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既特殊又是争论焦点,也是联系过去与现代的一条重要的线索。过去,死亡结束了很多年轻人的婚姻,而现在离婚充当着这个角色。“出现问题怎么办”一章概述了配偶对婚姻破裂问题(重婚、分居甚至谋杀)的处理方式,但我们的重点是考察复杂的离婚制度以及监护权和财产的分配。
通过从社会和个体的层面分析历史上的婚姻的核心价值与实际,第一部分将带你近距离观察过去,关照现实,设想未来。了解历史上的婚姻,有助于更好地认识和解决现代社会的婚姻问题。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不要把历史上的婚姻浪漫化,因为就像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家居斯塔夫·福楼拜所说的那样:“对历史的无知导致我们诽谤自己的时代。”我们自己的时代当然也非常有趣,第二部分将要讲述的就是漫长婚姻历史中最新的篇章。
第一章 过去的丈夫与妻子(1)
配偶
1670年11月10日,加拿大魁北克城地方督察吉恩·泰伦给法国的财政部长写了一封信:“被送到新法兰西的年轻妇女(所谓的‘国王之女’)都结了婚,并且几乎都已怀孕或育有子女,此事证明该地区具备充分的人口繁育条件。本人强烈建议那些准备(明年)到该地区来的妇女具有可观的相貌且身强体壮,适应当地的劳作,或者至少具备一些操持家务的技能……最好由其教区牧师或原籍法官开具证明,确保她们是自由之身并适合婚配。”
信中所描述的这一野心勃勃的“配种”计划成功地招募到了737位妇女,人称“国王之女”,她们远离故土法国,来到以毛皮贸易闻名的新殖民地——新法兰西,那儿的男人数目远超女人,所以无论是士兵、移民还是毛皮贸易商都渴望娶到老婆。大部分“国王之女”出身贫寒,半数以上的人是孤儿,除了姿容可观与善于持家之外,不少人还能识文断字甚至计算账目,另外,国王还给她们每人至少50里弗的嫁妆(国库空虚的时候例外),很快她们便找到了丈夫。
其中,19岁的凯瑟琳·保罗是法国拉罗谢尔人,嫁给了26岁的石匠兼农夫艾蒂安·坎波,两人生了15个孩子。来到新法兰西时,29岁的马杜丽娜·蒂博尔与刚刚丧偶的吉恩·米洛结婚,他是个制作精密工具的专家,与蒂博尔生了6个孩子。只有极少数的妇女做出的一些不端行为,让计划的赞助人失望。例如凯瑟琳·桂茜冷,其生活方式令时人不齿,还曾经被法庭以卖淫罪判刑。她有好几个私生子女,却连自己与丈夫合法的婚生子女都不愿抚养,任由别的家庭前来收养。然而,声名狼藉如凯瑟琳,也不难觅得配偶,她一共离婚两次,并很快有了第三次婚姻。如泰伦和其他法国官员所愿,身强体壮的“国王之女”们生养众多,甚至连现代的法裔加拿大人皆是她们的直系后裔。凭借其个人品质与技能,她们在17世纪阳盛阴衰的法属加拿大殖民地婚姻市场上证明了自己的价值,同时也行使了选择未来丈夫的权力。“国王之女”的监护人、乌尔苏拉修道会高级监事玛丽·德·兰卡纳斯嬷嬷认为,选择夫婿之时,她们首先考虑的问题是男方是否拥有房产。根据较早来到新法兰西的妇女的经验,没有合适的住处,会给婚后生活造成极大的不便,直到宜居的新房建造完成之后,情况才会有所改观。
1667年,一批“国王之女”抵达魁北克。当地官员向其中地位高者致意,一旁,热切的单身汉们在列队欢迎新人的到来。
第一章 过去的丈夫与妻子(2)
如同历史上的新法兰西殖民地一样,社会中的各个阶层都有其特定的择偶标准,而且,无论何时何处,想要确定一段婚姻,都应从考察配偶双方本身开始:他们是怎样的人?两人有哪些共同点?双方对婚姻有何期望?他们为什么要选择对方作为结婚对象?
首先,新郎和新娘必须是活人——这一条似乎应是天经地义的标准,而且顺理成章到被人们忽略的程度。但是,在一些罕见的例子中却并非如此——处于绝望和痛苦之中的人甚至可以克服生与死的障碍。例如,中国的“冥婚”,做父母的会为已经死去的儿子或女儿举行婚礼,希望这样可以使他们摆脱因生前独身而导致死后变成“孤魂野鬼”的命运。甚至在现代的法国,总统依然拥有将生者与死者的婚姻合法化的大权。。xjqi。
婚姻必须发生在异性之间的所谓“规矩”也早已被打破。以古罗马为例,埃拉加巴卢斯(Elagabalus)皇帝与来自士麦那(Smyrna)的男性运动员佐提库斯结为连理;他还与自己金发碧眼的奴隶希洛克勒斯以“夫夫”相称。古罗马历史学家、传记作家苏维托尼乌斯曾经描写尼禄皇帝“阉割了少年斯波罗斯并试图把他变成自己的女人;尼禄按照一切传统的典仪与斯波罗斯举行婚礼,甚至为他准备了嫁妆和新娘佩戴的面纱……而且把他当成妻子一样对待”。与苏维托尼乌斯同时的文献作品也记载了一些女同性恋的行为,但是,或许由于当时的妇女社会地位低下,不具备与同性恋人成婚的能力,所以并没有女性之间的婚姻记载。
已知最早的北美同性恋结婚照——“新郎吉姆与他的丈夫”。
吉姆是一名侦察兵,在1876年6月17日的罗斯巴德战役中,他曾经勇敢地拯救了一位部落成员的生命并因此成名。
第一章 过去的丈夫与妻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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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联姻并不是古代才有,早期来到北美大陆的欧洲探险家们惊讶地发现,北美土著中也存在同性婚姻。例如,克罗族印第安人便承认“第三性”(即异装癖或同性恋)的存在,他们认为这种人同时拥有“两种灵魂”——兼具阳刚与阴柔之气,当地的许多部落都允许同性结婚。奉行一夫多妻制的阿留申人和夏延族人则允许一个男人同时娶几个男人与女人为“妻子”。但即使是同性恋者,无论他们拥有一个或多个配偶,也都必须恪守传统的姻亲规则。1833年,来到美洲的毛皮商人埃德温·T。德尼格对此评论道:“在这个奇怪的地方,男人穿起女装,履行主妇的职责,而女人变成了男人,与同性结婚!”当时的欧洲本土与北美殖民地,同性恋者是受到主流社会漠视或者压制的群体,甚至被判有罪,法律也规定婚姻必须是异性之间的结合。
初婚年龄
还有一个影响到所有婚姻的问题便是结婚者的年龄,特别是女性初婚的年龄。历史学家布伦特·D。肖认为,新娘的年龄是“决定某个群体的整体人口繁育能力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因此是一个重要的人口统计学数据。所有与人口繁殖有关的社会习俗和惯例都受到它的影响,包括家庭的‘形态’、母亲与孩子的关系、夫妻关系、财产与物权的继承方式等等”。初婚年龄是女性现状的一个指标,折射出社会希望女性扮演何种角色。
在世界大多数地方,甚至连婴儿都可以成为许婚的对象。中国历史上便有“童养媳”之说——把未来的儿媳从小养大,或者将只有数周或几个月大的女婴卖给愿意收养她的家庭,将来给这家的儿子做老婆。人们相信,这样做可以培养唯命是从、任劳任怨的儿媳妇,使其熟悉婆家的规矩和需要,而且不会像年纪大一点才嫁过来的女人那样有逃婚的危险。“童养媳”至少在中国宋代(960—1279)的时候就已经出现,到20世纪末,中国社会中大约20%的婚姻都采取了这种形式。在印度,印度教教义认为婚姻是具有“超自然意义的神圣结合”,因此人们必须在神的指引下组建家庭,而且幼女是可以结婚的。4与中国一样,印度的家庭也认为从新娘小时候便由丈夫或公婆对其进行训练和定型是非常重要的。1921年到1931年这十年间,童婚在印度相当盛行,“童妻”的数量从8565357人暴增至12271595人。不过,有一种叫“过纳”(gauna)的习俗——将未进入青春期的女孩留在父母身边,待其生理成熟之后再送至丈夫家——使得许多童婚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举行婚礼。第二阶段是“过纳”仪式,仪式结束后,新娘才开始与丈夫及其家人共同生活。
西欧上层社会中的婚姻习俗与亚洲不无相似之处。为人父母者经常会把正处青春期或者青春期前的女儿嫁出去,以至于“性成熟”与“适婚”成了一对同义词。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往往是希望在女儿生下私生子、令家族蒙羞之前将其稳妥地嫁出去,或许还可以借此巩固家庭的地位、荣耀门楣,甚至通过婚姻带来财富。
12世纪,教皇亚历山大三世试图通过教廷法规来保护这些年轻的新娘。他规定了最低合法婚龄——女孩12岁、男孩14岁,男女一方或双方年龄低于这个标准的,婚姻可以不算数。有些精明的父母想方设法钻这条法规的空子,他们将“12岁”曲解为“第12年”,结果在女儿11岁的时候便将其嫁了出去。有的父母则直接无视该条法律或者想通过申请教皇特许让远低于12岁的女儿成婚。
第一章 过去的丈夫与妻子(4)
12世纪的欧洲,尽管教廷规定的最低订婚(这里的“订婚”与“结婚”差不多是同义词,区别在于,若一方死亡,另一方不算寡妇或鳏夫)年龄7岁,但还是有很多男孩女孩在低于这个年龄的时候被父母指婚。法国国王路易七世的女儿玛格丽特年仅两岁时,父亲就代她与英王亨利二世5岁的儿子小亨利订了婚。两年后,玛格丽特的母亲康斯坦斯因难产去世,路易七世五周后便再婚,出于外交目的的考虑,亨利二世立刻为小玛格丽特与亨利举行婚礼予以响应。
一位朝鲜女孩注视着包办婚姻为她安排的新郎,两人即将举行婚礼,拍摄时间约为1920年。
大多数已经订婚的女孩都会住在家里,等到年龄够了再举行婚礼。但是在中国和印度,有的女孩是由未来的公公婆婆养大的。这些女孩在丈夫家学习各种风俗、文化、语言和惯例。埃塞克斯女伯爵艾格尼丝,3岁时与杰弗里·德·维尔订婚,6岁就被交给杰弗里的哥哥牛津伯爵抚养。英王亨利一世的女儿玛蒂尔达7岁时与大她21岁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五世订婚,随即进入亨利的宫廷,“从幼年起便开始学习该国的语言、习俗、法律等作为皇后应该知道的东西”。为了确保她融入日耳曼宫廷,皇帝还遣散了她的英国保姆。
第一章 过去的丈夫与妻子(5)
就初婚而言,新郎的年龄一般会接近新娘或者比她们稍大几岁,不过,60岁的老头子迎娶比自己小四五十岁的女孩的情况既不少见,也不违法。例如,16世纪英国翻译家安格尔·德伊曾经指责一位贪婪的父亲打算把他“幼小娇弱的”女儿嫁给一个令人厌恶的吝啬鬼,这人“肮脏猥琐……卑鄙丑陋”,而且“丧心病狂,毫不体贴”。
那些被迫与陌生人订婚或结婚的小孩子的情形又是怎样的呢?7岁订婚、13岁结婚的圣雄甘地谴责童婚是“残忍的风俗”,他还补充道:“年幼的我没有想到的是,将来有一天我可以有机会严厉地批评父亲给我安排童婚的做法。”19世纪孟加拉的拉桑达里·德维生有11个孩子,也是童婚的受害者,她形容自己是“像被拉到神坛前献祭的山羊一样,无助地发出痛苦的呼号”。今天我们已经难以寻觅大部分曾经的童婚新娘和新郎的踪影,当然也不能请他们出来指证,虽然其中的有些人不在意过早结婚,但是,我们可以想见童婚风俗伤害了大批女性,禁止童婚的法律体现出人们对妇女受到的恶意对待和不幸的理解与同情,即使没有受到虐待,她们也被剥夺了童年。
一旦在新家中安顿下来,这些孩子也不会总是得到良好的照料,有的女孩甚至遭到缺乏耐心的丈夫或者冷酷无情的公爹的弓虽。暴。如果通过联姻促成的关系破裂或者新郎新娘将要继承的财产不复存在,岳父母或公婆对他们施加的报复通常是难以承受的。在她的父亲失去财产之后,埃塞克斯女伯爵艾格尼丝就被关进一座塔楼里遭受虐待。即使那些没有遭到刻薄对待的孩子也要受到其父母、亲属和家庭变故的影响。另外,人们一般希望新来者——通常总是对女孩这样要求——能够谦恭顺服、唯命是从,而且在言行方面纯洁无瑕。
然而,尽管过渡困难、要求苛刻,而且对仍是孩子的新人而言难以担当婚姻重任,大多数女孩在身体发育成熟之前就被迫有了性行为。所谓成熟通常是指月经初潮或者年满12岁到14岁,这一般也是大多数社会所认为的法定适婚年龄,至少对特权家庭的女孩而言是这样的。普通家庭的女孩男孩则会体验另一番经历。古代雅典的多数女子都在14岁到18岁之间结婚,几乎是月经初潮后不久,而她们所嫁的男人年龄通常比新娘大上十多岁。年龄的不对等引起的后果是,做父亲的在自己40岁左右的时候就要尽早安排女儿的婚姻,免得以后来不及。(但是儿子可以到了成年之后再结婚,所以在自己的婚姻大事方面有更多的发言权。)早婚避免了未婚先孕和家族蒙羞事件的发生,而且让步入夫妻性生活的年轻女子注意治疗各种妇科病,还能为其解决青春期荷尔蒙失调的问题。为了保持崇兵尚武的社会文化,古代斯巴达人对本族的未婚少女——他们称为“parthenoi”——加以训练,以确保她们将来能够生育严格遵守纪律的强壮勇士,从而在希腊各城邦中保持军事领先的地位。身强力壮、适应性强的“parthenoi”至少要满18岁才能结婚,婚后她们无拘无束的生活也就结束了,因为要与丈夫或公婆生活在一起。不过,如果新郎不满30岁,他必须继续住在军营中,只有“在黑暗的掩护下,瞒过伙伴甚至其他家人”才能与新娘相会,即使他们想孕育下一代时也不能例外。因为家庭生活会令人松懈,所以斯巴达社会从上到下都会尽可能久地避免家庭因素对军事组织造成影响。
与古希腊一样,古罗马的大多数女孩会在20岁前后结婚。现在很多学者相信,只有来自有产阶级的女孩才能在更小的年龄嫁出去,她们的丈夫通常是25岁左右的年轻人。所以,上流社会的婚姻中,配偶间的年龄差异是相当大的,因而进一步导致配偶关系、生育、鳏寡、再婚以及财产继承方面的问题。几个世纪后的西欧,非精英阶层的女子倾向于在15岁之后或者20出头的时候成婚。这是不同国家和不同文化中存在的一个普遍现象,我们可以总结出一条有用的规律,并据此对婚姻的发展变化与本质进行学术分析,具体解析详见以下事例。
第一章 过去的丈夫与妻子(6)
16世纪下半叶的德国,手工业者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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