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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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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刹那间好像背上浇了一大盆的冷水;老实说一句,觉得一肚子的不高兴,尤其是因为很努力地编译了三万多字。但是黄先生的话却有很充分的理由,尤其是他指导青年时候那种心平气和轻声解释的诚恳态度,使我发不出脾气。我接受了他的批评,从头写过,写完了一万字就给他看,并把全书的纲要也写出来给他看。这一次的结果和上次同样地出乎意外,虽则是在两极端的相反。他看后大加称赞,不但他自己欣赏,立刻还交给沈信卿先生看看,沈先生看了也大加鼓励。
我应该老实承认,我对于职业教育并没有怎样浓厚的兴趣。(这当然不是说职业教育的不重要,也不是说我看不起职业教育,我只是就我自己的工作兴趣说罢了。)可是黄先生给我的这个教训,却很有益于我以后的著作方法,很有助于我以后办刊物时的技术。所以我特把这件事提出来谈谈。我认为这是有志著述的人们最要注意的一个原则:在写作的时候,不要忘记了你的读者。
18英文教员
我在纱布交易所做英文秘书大概不到半年,这一段时期是我在职业界里最烦闷的时候。穆先生待我很好,优礼有加,但是这个英文秘书的职务是有名无实,所以我在那几个月简直如坐针毡。我找到了职教社的新饭碗,便抛弃了这个旧饭碗。我向穆先生提出辞职还不到几天,人还未离开,交易所忽因节省开支起见,裁了一大批人员,有名无实的英文秘书当然也在内。我说“当然”,因为如果我做理事会的当局,也觉得这一个职位可裁。但是有一点却使我自幸的,由于我一向不愿居于有名无实的这个职位,惶惶然找新饭碗,总算安然改业,否则也许还有一段青黄不接的失业时期,而在“由手到嘴”的我,失业却是一个很困难的问题。
我觉得我们做事,要做到使人感到少不了你。这并不是要包办或有所要挟的意思,是说我们要尽我们的心力把职务上应做的事(这里指的当然是有益人群的事,不是残害人群的事),做得尽量的好,使人感到你确能称职,为着这个职务起见,不肯让你走开,或至少觉得你的走开是一件很可惜的事情。同时我又深信有名无实的事情终于不能长久的。诚然,像纱布交易所的英文秘书,并不是我不把英文秘书的职务做好,却是在事实上没有什么事——合于这个职位的事——可做。一个有名无实的职位被裁撤,是一件毫无足怪的事情。
我的新饭碗仍然只有一半是名副其实的事情:那就是半天替职教社编辑月刊和丛书。还有半天不是没有事做,可是不能称为什么编辑。在这个时候,有一段时期,因为平海澜先生创办海澜英文专门学校,离我的办公处不远,每星期被他拉去教两三小时的书,课程是英文文学和英文地理,教的时间都排在我的办公时间以外的时间,有的在清早,有的在午饭后。这是零星的“外快”工作,算是帮帮朋友的忙。
大概过了一年光景,当时在中华职业学校担任校长的顾荫亭先生正在物色一个英文教员,想到了我。刚巧我所“贴”的科学名词也可以告一段落,于是便接受了他的聘请。从那时起,每日上半天便在中华职业学校教英文,并兼该校的英文教务主任;下半天,仍在职教社主持编辑股的事务。夜里是用来预备教课、修改卷子和自己阅看书报等等。
我在加入时事新报馆以前,对于教书的这个职务却有着不少的缘分。其中陆陆续续的教书生活,在上面已谈过了一些。自从兼任中华职业学校的英文教员,一兼就兼了七八年之久,直到加入时事新报馆为止。最初请我去的是顾先生,后来经过的校长还有黄伯樵和潘仰尧两先生。我始终要感谢这几位先生的,是他们肯优容我这样一个“硬汉”的英文教员干了许多年。我觉得随便换一个别的不是以教务为前提而只以营私植党为得计的校长,我老早就要滚蛋的。
中华职业学校在当时只有两科,商科和铁工科。商科对于英文的课程特别注重些,约等于高中的程度。英文教员大概有四五个。英文教务主任的职责是要排列课程,分配钟点,选定课本,协助教员解决问题等等。这种职责,大概都是在开学和学期终了的时候特别忙些,平日主要地还是执行我的教书职务。讲到教英文,我对于这件事的兴趣比“贴”名词好得多了。因为兴趣比较的好,所以虽在每天上午要教三四小时,忙而不甚觉其苦。而且在英文教授法方面,自信还不无一些可取之处。现在有些朋友或是职校毕业的同学,谈起我当时的英文教授法,还大加谬奖,我听了虽觉惭愧,但是在当时却费了一番功夫。现在虽脱离了教书的生涯,回念前尘,有如隔世,而且在这许多年来,从事教英文的先生们,对于教授法一定有了很大的进步,原用不着我再来献丑,但是仍想乘此机会贡献一些我的意见,也许可给有意研究英文的朋友们做参考。
我在这里要把英文当做“学问的工具”看,注重应用方面。我们学英文,原可有两种目的:一种是把英文做研究其他学问的工具;一种是把英文本身就作为文学的研究。我不是英文文学家,也不过把英文看做工具用,所以只能谈谈前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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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外国文和外国教师
教外国文的教师,最理想的当然是外国人。例如教法文请法国人,教英文请英国人或美国人。(英国人的英文和美国人的英文也有差异,尤其是口头语,虽则它们是彼此看得懂听得懂的。)这倒不是我要盲目地崇拜外国人,却有我的理由。
试以英文为例。学习英文者所学的技能不外三种:说、看、写。教英文的人所应该教好的也是说、看、写。先讲“说”。教“说”的人先要自己说得好;要说得好,最起码的条件是要:(一)发音正确,(二)成语适当。无论发音或成语,都要很自然。这就一般说,只有这语言的本国人才可以无憾,虽则在极少数的别国人也有例外。依我们寻常的观察,往往湖北人有湖北口音的英文,江西人有江西口音的英文。(这只是随便举例,并不是说湖北或江西人就学不好英文,下例同。)即就更小的区域说,也往往无锡有无锡口音的英文,宁波有宁波口音的英文。我曾在上海看见一个宁波籍的英文教员,虽教了多年的英文,对于教授法不无心得,但说的却是满口宁波音的英文,我就很替他的学生们担心!这并不是说只是中国有这样的情形;英国人说法语,或俄国人说英语,也常有相类的毛病。以他们彼此间的文字相类,还不免有这样的毛病,那么以特异于西洋各国文字的中国,中国人可告无愧了。可是无论如何,教英文的人如把“走样”的英文或语音辗转教给学生去学习,这却是一件很不妥当的事情。例如一个满口宁波音英文的那位朋友,他自己勉强可应用这样“走样”的英语,在需要英语的场所,勉强可以表达出他所说的意思。这于他当然比“走样”英语都不懂的好些,可是要把他的“走样”的英语教给学生,以误传误,那就是很难恕谅的另一回事了。
讲到成语,有些人的脑里不是没有若干成语,但是用起来,叠床架屋,拖泥带水,如由那种语言的本国人用来,就不是这样的。倘竟大胆把这类 “走样用法”教给学生,也很显然是不妥当的事情。我就亲见一个留美学生用这样“走样用法”教他的学生。学生的耳朵平日熟于这种“走样用法”的浸润熏陶,英文是永远学不好的,至少要用很大的功夫才能纠正过来,这是一件多么不经济的不幸的事情!
看的能力和写的能力的严格训练,尤其是后者,要获得“自然”的良果,那也只有请外国人做外国文教师,最为妥当。
教会学校诚然有不少的流弊,但是关于这一点,即用外国教师教外国文,却不无它的优点。就是在外国教师教外国文的情况之下,还不免有人在所学的英文中保留着他的乡音;如果尽由夹着中国乡音的英文教师以误传误,那不是要更糟吗?
有些人到外国去留学,却未先把那个外国的文字弄通,到了外国才开始补习那国的文字。这在经济上固然很不合算,但是有件事实却是无可疑的,那就是在外国环境中,由外国教师教外国文,在效率上确有“事半功倍”的优点。这是在国外求学,对外国文的研究特别注意的人所共同感觉得到的。在德国补习德文,或在法国补习法文,进步的速率,不是在别的地方所能比拟的。这虽不是人人办得到,但哪一国文字最好请哪一国人来做教师,却是比较适宜的办法。
不过就中国的情形说,要各校的外国文都请外国教师教,在经济上也许是不可能的。既是在事实上不可能,我竟说了一大堆的话,不是辞费吗?却也不然。我所以特别郑重先把这一点提出来,是要特别注重英文教学法的根本问题。倘若教英文的人,不得已而求诸中国人,即由本国人教外国文,对于这一门课程的知识技能,也须努力有充分的修养,也须努力求得和外国教师差不多,否则便不免要“误人子弟”!
20一个基本原则
我以为做英文教师的都须懂些语音学(Phonetics),不是要用来教学生,却是教师自己要用来作为一种重要的参考材料。有了这种参考,关于发音正确方面,可以得到很好的保障。就是你的音本来正确,再懂些语音学,于教授的时候也有很大的益处。所以我做英文教员的时候,对于语音学是有过相当的注意,虽则我只是用来使我的英文教学增加效率,并没有意思要做什么语音学专家。
此外关于英文教学法方面,我有个很简单而却非常重要的基本原则。那就是在英文课堂里,要用全部分的时间使学生听的是英文,讲的是英文,看的当然也是英文;非万不得已的时候,最好一个中文字都不讲。(所谓万不得已的时候,也许有时遇着一个名词,用中文解释一下最容易明白,但也只可说一次,不宜多说。)这个原则也许有人觉得不必,甚至有人觉得中国人何以不许说中国话?固然,我们有时在电车里(尤其是在上海这样的地方),听见中国人和中国人谈话,抛弃本国话不用,却用起外国语来,好像要以此骄人似的,这是最可厌恶的卑鄙的心理。但是不要忘却的是我们在这里所指的地方是在英文课堂里,更不要忘却我们在英文课堂里是要尽量用最好的法子达到我们学习英文的目的;为着这个特殊的目的,在这样特殊的地方(指英文课堂),必须应用这个原则:教师和学生都须用全部分的时间来讲英文、听英文。我在教英文的时候,开宗明义第一章,就是要使我的学生明白这个原则,相信这个原则。我很郑重地告诉他们:倘若他们不明白这个原则,不相信这个原则,他们不必来上我的英文课,因为他们的英文就很少进步的希望。尤其是从一九二六年,中国革命高潮发生以后,有些青年发生误解,把仇视帝国主义的心理也应用到仇视外国文方面来;一方面虽到课堂去学习外国文,一方面却满不高兴地在课堂里听外国语,讲外国语,所以我更要在开始教他们英文的时候,消除他们的这种误解。我对他们指出:如果他们不能消除这种误解,就索性不要学习外国文,否则便是糟蹋时间和精力。如果遇着学生的英文程度较浅的一级,我上第一课的时候,也要用一小部分的时间,用中文说明这个原则的要旨,使学生们彻底明白,随后便抱定在英文课堂里不说中国话的决心。
我很不愉快地说,就是在今日,我们在有些学校里,还可以看到外国文教师用着二三十年前的老古板教授法:由教师在课堂里向学生用中国话逐字逐句逐段讲述外国文的课本!在教外国文的课堂上,有着一大半的时间说的是中国话,听的是中国话!就是那一小半时间里,学生所听的外国文,也只是注意中文的意思,对于外国文还是很隔膜的,很生疏的,因为学习任何外国文都要靠反复多次的练习,不是听用中文逐句讲一下就能收效的;而这种练习——说的练习,听的练习,乃至看的练习——都要由教师和学生共同做的,虽则教师是处于领导、纠正、推动和鼓励的地位。
谈到这里,诸君也许要发生一个疑问:学生的英文程度已经有些根底的,对于教师的英语诚然可以了解,但是初学的学生怎样就听得懂呢?
这个问题确是值得注意的。但是这个问题可用直接教授法来解决。这并不是我发明的方法,只是采用来解决这个问题罢了。这个方法说来也没有什么希奇,简单的内容,只是用英文教英文,不用中文教英文。因为初学的学生不能立刻听得懂,所以一定要先从实物入手,从可见的行动入手。教师要把实物带到课堂里去,拿什么给学生看的时候,就把什么名词说给学生听,同时叫学生随着你说;随后你可以做相当的行动给他们看,同时把这种行动的说法说给学生听,并叫学生随着你说。先从身体,身上可见的一切,课堂内可见的一切,学校内可见的一切,慢慢儿推到一般社会的事物。先由教师帮助学生练习得烂熟,用种种问句和答语练习得烂熟,然后叫他们翻开书本来看。他们看书的时候,对于其中的意义和读音已经烂熟了,所注意的只是拼法和写法罢了,用不着教师再用中文来解释英文了。这种教授法,在教师方面,当然比依样画葫芦地讲一遍——用中文讲一遍——来得吃力,但是在学生方面却可以得到较大的益处。
21进一步的研究(1)
上次所谈过的直接教授法,只是对初学而言,略进一步,最重要的事情是要训练学生用英文字典。最好是要用英文注解的字典,至少也要用中英文注解的字典,这样不但可以得到正确的意义,而且也可于无意中多学得几个生字。况且教师用的既是直接教授法,在课堂里是不许用中文回答,学生亦非用英文注解的字典不可。用英文字典的方法很简单(对于注音的符号和重读的方法要叫学生注意),重要的是在用得熟,用得惯;要能用得熟用得惯,全在乎多“用”。要使学生勤用字典,只须使学生养成自己预备功课的习惯。像那样用中文讲解的老古板教授法,学生便无须勤用英文字典了。我们要知道,教师的重要责任是要训练学生养成独立研究的精神和能力,并不是仅仅在课堂里教了一些课本上的东西就算了事的。就英文一科而说,要训练学生养成独立研究英文的精神和能力,勤用英文字典的习惯是绝对必要的。所以英文教师应于每次上课的时候,指定下一次的功课;开始的时候,所指定的页数可以少一些,渐渐地可以增加。学生在下次上课以前,自己就要利用字典把所指定的功课预备好。他们在预备的时候,不但要把每个生字的意义弄明白,而且要把全课的意思弄清楚——要弄到上课的时候,关着书能用英语把要点说出来。这和训练看的能力是很有关系的。依我教学的经验,最初就用直接教授法教的学生,训练他们这样自己预备书,可以毫无困难。如果学生在开始时就受了用中文讲解的遗毒,这方法便比较地有些困难,用的时候便不可过于求速;例如在开始的时候,所指定的功课页数要特别的少,慢慢地一点点增加起来,否则使学生过于感觉困难,反而容易破坏他们对于研究的兴趣,消失他们前进的勇气。
要使学生在上课前自己预备所指定的功课,这原是一种很平常的方法,不过因为到现在我国学校里还有许多仍死守着用中文讲解英文的老办法,所以仍值得提出来说一下。
其次便要谈到上课时教师考问学生的事情。教师问的时候,应该也把自己的书关拢来,这样公平的态度,可以给学生一个很好的印象。问的时候,对每个学生不要问得太多,每次要在可能范围内使越多学生问到越好;这样一来,学生知道不易躲避,大家都要用心预备。但也不可问得太少;如果每人只问一两句简单的话,容易使预备好的学生觉得表现太少,不易引起兴趣。教师一方面要注意自己的问句是好英文,一方面也要注意到学生答语的结构。他要知道这个时候不但是问读本,同时也就是训练会话,纠正发音和语调,研究文法的结构,在这种种方面都要顾到教育的效用。教师每次对于各个学生考问的结果,都要在簿子上记下来,使学生知道教师是在很认真地记载他们的成绩。
除考问之外,还要匀出一部分时间,叫几个学生各读一段,听听他们的读法对不对;并叫几个学生分析一段书的文法结构。我教英文,对于文法的钟点是向来主张要减少的,特别注意在读本中研究文法。这样研究文法,才是活的实际的研究法。学生在读物中能够明白每句每段的结构,文法上的死法则不记得,那是毫无关系的;而且有许多结构上的巧妙,不是文法书所能包括,也只有在读物中才能看到。
除上面所说的几点外,还有一点也很重要:教师每一次要把书里的最有用的生字和成语特别指出,用笔画出来,并叫学生也要用笔画出来。这事的注意,对于学生的英文生字和成语的增富,有着很大的关系。有许多学生在写作的时候不是没有意思要发表,却是因为生字和成语不够用。这种困难的克服,没有别的什么巧妙,惟一的办法,只有努力“积蓄”最有用的生字和成语。(字句和段落的结构法,同时也要顾到。) “积蓄”不能仅由硬记隔离开的生字和成语,尤其重要的是要彻底明白怎样运用的方法,所以必须注意研究上下文的意思。学生知道运用这种研究法之后,他们即在自看课外的读物,重复几次遇着同样或同类的成语,也知道特别注意,把它“积蓄”起来。
21进一步的研究(2)
关于考问学生对于成语的“积蓄”,我常常用笔试;每星期至少有一两次,每次只出十个题目,只费学生一刻钟,所以多试并不妨碍正课的进行。笔试的时候,是抽取书里最有用的句子,读着令学生默写,把成语空出,叫他们自己把所知道的填写进去。每次各人的笔试成绩,教师也要在簿子上记载下来。
教师每次收去的笔试考卷,只要在错误处用红笔画出,第二次上课时交还学生自己改正后再交进来。这样可使学生对于所错的成语得到更深刻的印象,将来用的时候不易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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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写作中的“积蓄”
上两次所谈过的是关于英文的说和看的方面,现在要谈谈怎样训练学生的写的能力。
写的能力当然和看的能力有着很密切的关系。我已经说过,中国学生不是没有意思发表,往往苦于所习的英文生字和成语不够用;要补这个缺憾,只有在看的时候注意“积蓄”最有用的生字和成语。可是仅在看的时候“积蓄”还不够,还要训练他们在写的时候也要下“积蓄”的功夫。这又怎么说呢?需要相当的解释。
学生们所用的读本的内容,大概不外乎故事或传记之类,并且是分章的。每遇学生读完一章的时候,我就叫他们各人在课外预备一篇短文,把那章的内容要点,用自己的结构,重新写出来。这种短文的长短,可根据原文的长短和学生的能力而酌定下来。开始的时候,可限学生写两页或三页,以后可略为增加。这短文当然不可和书上的原文一样长;那样,学生便没有运用自己重组能力的余地,所以要比原文短,使学生要用一番思考和选择。这短文的内容要能尽量包括原文的全部要点;如果学生只是随便抄录一段,那是要不得的。这短文既比原文短,又须包括原文全部分的要点,所以学生尽管用着原文里的许多生字和成语,却并不能把原文照抄下来。但是因为要用着原文里的许多生字和成语,便在写的里面也包含着“积蓄”的功用。当然,有些学生在课外还自己看些英文的书报,如果他看得有心得,也另有些生字和成语运用在这短文里面,只须是用得好,也是可以的。这种地方,做教师的也可以鼓励学生的自动研究的精神。
初学英文写作的学生,通常往往因为所有的生字和成语不够用,文法的知识也不够用,而教师的英文题目却摆在他的眼前,他为交卷计,不得不瞎写一阵;生字和成语固然用得一塌糊涂,大半都是“独出心裁”,只就他所有的中文的语句,“捏造”成不中不英的语句来塞责,文法也是乱七八糟的。教师看了只有皱眉,改不胜改,叫苦连天,大怪学生的不行,不知道学生也不是愿意自己这样不行,无奈脑里“空空如也”,“行”不出何!用上面所说的那样办法,学生写的时候,有书里的原文做参考,文法不会错,就是有也极少,辞意的表现也不必求助于“捏造”的不中不英的语句了。
这种短文须学生于课外自己预备好,然后在课堂上写出来。他们在课堂上写的时候,可以看原书,但是不许看自己所预备的稿子。这理由很简单。学生在外面的时候,也许因为自己的程度差一些,要请教请教比较高明的同学,甚至难免有一两次请人代写(虽则这是不应该有的,但是在最初的时候,在事实上也许不能完全没有),本人也不得不用心,把这短文原稿的意义和结构弄清楚,记清楚,否则在课堂上既不许看原稿,也仍然是写不出的。学生在课堂上写的时候,所以许他们翻阅原书,这倒没有什么重要的意义;我觉得只是给学生一些便利,使他们不要感到过分的困难,对原稿不必用死记的功夫。学生觉得既有原书可以做参考,在精神上也似乎可以减少过于紧张的苦痛。他们在课堂上写的时候,不但可以带原书做参考,还可以带字典到课堂上来用。
学生这样开始练习写作,不但于他们大有益处,就是做教师的看卷子,也可以减少许多麻烦或甚至于苦痛!教师改卷子的时候,只须把不妥当的地方(无论是字的不妥,或是文法的不妥),用红笔画出,下次上课时发还学生,叫他们自己在课外改好后再交进来。有的学生需要发还三次,修改三次。为鼓励起见,教师在第一次发还给学生的卷子上都要依成绩的优劣,注明ABC等的等次,并另在簿子上记下来;第二次的修改也要把成绩记下来。每次全体文卷这样结束之后,教师还应把这次各文卷里所犯的较大的错误,在课堂上提出来解释或讨论。
这样写作每做若干次后,可用一次来出一个学生所熟悉和有经验可以表现的题目,让学生自由(即不必根据书本)做一次文章,成绩一定是有相当可观的。
23一种有趣味的工作(1)
我因为做过七八年的英文教员,便噜噜苏苏地讲了一大堆关于英文的教授法或研究法,但这不是什么英文教授法的书,我就把这件事告一结束吧。倘若这里有些意思可供给诸君研究外国文的参考,那就算是没有白说的了。
我这七八年的英文教员都是兼职,还有一半的时间仍在职教社里做我的编辑的工作。所以自我出了学校以来,除最初的半年时间做着“有名无实”的英文秘书之外,可以说一直到现在没有和编辑的生涯间断过关系。编辑的职务是最合于我的个性,关于这方面,以后再谈,现在请再谈谈关于教员的职务。做教员,在我也可说是一种有趣味的工作。我尤其感觉愉快的,是可由这样和天真的青年接触。我觉得青年都是可爱的,虽则有时也有一两个使你感到不舒服,但是仔细想来,他自身也有特殊的原因而不能任咎的,像我将要谈到的一个低能学生,便可做个例证。讲到大多数的青年学生,只须教员教得认真,教得好,赏罚公平,青年学生没有不敬爱教员的。
做教员在我既是一种有趣味的工作,我为什么后来不干呢?这里面至少也有两个理由。一个是我的性太急,看见学生有时答不出,或是错误多了一些,我很容易生气,对于这种学生,我易于疾言厉色,似乎予人以难堪,事后往往懊悔,第二次遇着同样情形时仍不免再犯这个毛病;这样容易生气不但觉得对不住我的学生,对于我自己的健康也有损害。我觉得忍耐性也是做教师的应有的特性,我的忍耐性——至少在教学方面——太缺乏,因此我觉得自己还不十分适宜于做教员。第二个原因是:因为经济的关系,教员的钟点太多,夜里缺乏自己看书的时间。我每日上半天要教三四时的功课,这还不打紧,但课外应该为着学生做的工作还是很多,修改考卷和文卷就要费了很多的时间,都不得不在夜里做。这样一来,除了全天的紧张工作外,夜里的时间也是不自由的,自己看书固然没有了时间,一遇着有应酬,或其他的临时事情,往往不得不“开夜车”。因为有着这两个缺憾,所以我不得不抛弃教员的生活。
当然,我不是想抛弃就立刻抛弃,因为这不是我的经济能力所许。我一面要留心更适宜的机会,一面对于我的职责仍然是要很认真地做去的。因为我对于我的职责要认真,所以我对于我的职权也不得不认真。关于这一点,我还记得有一件事可以谈谈。我有一年在所教的商科三年级里遇着一个低能学生。他在别科的成绩怎样,我不知道,但至少关于英文这一科,他所表现的是低能儿。我平日对于学生的成绩都有很详细的记录。平日记录好的学生,在大考的时候尽可放心,因为就是在大考的时候不幸考得不好,无论如何也不会不及格的。而且我对于分数的计算也不愿斤斤较量,差几分分数我都认为应该通融,因为分数这东西本来只能表现个大概。这个学生的平日成绩总结算起来不过十分(六十分及格),大考的成绩不过五分,这相差实在是太远了。这样的学生怎样能升到三年级,在我已莫名其妙。后来仔细打听一下,才知道他的父亲是有着相当大势力的。他做着某教育会的干事,和这个学校的董事们都有着密切的关系!但是我做的是英文教员,所知道的是英文的成绩怎样,不知道学生背后的“势力”的大小。他补考后仍得到不上十分的成绩。我对此事的办法是决定他不能升级。这个决定居然引起了一个轩然大波!这位自信有势力的“父亲”跑到校长那里去大办交涉,他的理由是我对他的儿子有成见。我把平日的记录给校长看,校长没有话说。我并向校长声明,如果这样的学生可以升级,我要立刻提出辞职不干,请他另请高明。校长被他缠绕得没有办法,老实说这是某某(指我)的职权,你可以和他去交涉。他不敢来和我交涉,却直接跑到两个校董那里去糟蹋我,幸而那两位校董平日知道我在校里教学的情形,竟给他一顿教训!我倒不怪这个学生,因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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