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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史:中华民国史(下)-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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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问题之所以复杂,因为当时的经济既反映了诸多原因造成的种种短期的
不稳定性和并非与过去全然无关的进展很慢的内部变革;也反映了西方贸易
和帝国主义的外部冲击。讨论 19 世纪的经济,有一种方法是回溯几百年去考
虑商品化、城市化和货币化的过程,或是考虑农村的社会关系与土地的占有
的变化;这些至少可追踪到 16、17 世纪的明代。①尽管有些历史学家甚至仍
在争论,晚期帝国的经济及社会结构的轮廓是不是在宋代固定下来的,可是,
其他学者则把注意力集中在 19 世纪西方国家的入侵上。
20 世纪以前的资料贫乏和较近期数字的不完备可靠,妨碍了分析工作。
区域的多样性与缺乏国内的统一市场,意味着总数字有可能掩盖重要的区域
差异,而局部的研究又难免失之于描述非典型状况。情况如此,历史学家无
法取得一致的看法。然而,我们确实需要考虑这些问题的争论,如帝国晚期
经济的性质,帝国主义的冲击,20 世纪经济在何处并是怎样发展起来的,以
及农村生活水平是否并以何种方式处于恶化之中,等等。对如此广泛的经济
问题作出的答案,也已影响社会和政治史的解释。因此,这些经济问题构成
了逻辑上的出发点。

中华帝国末期的前资本主义商品化

在清代,商品化渗入了农业经济。绝大多数从事耕作的民众,可以自由
迁居和聚集在相互连结并通过市场结构与更大的贸易中心连结的小村庄里。
农民很可能既生产基本粮食作物,也生产商品、手工业品来补充他们的收入
和购买一些家庭必需品。地区间长途贩运基本商品,补充了地方商业。例如,
到 18 世纪,江苏和浙江已不再生产足够的稻米来养活其大城市的人口,而由
长江中游肥沃的农业区来供应。①在条约口岸开放很久以前,沿海及长江流域
的区间大宗贸易就已存在。在上海和宁波地区,在清代,特别是从 18 世纪后
半期起,集镇数量大为增加。原野上逐渐布满一些集镇,表明乡村经济与大
城市中心逐渐成为一个整体。②


① 关于这方面文献的综合评述,见马若孟:《中国经济和社会史中的变革与连续性》,亚洲研究杂志》第
33 卷第 2 期(1974 年 2 月),第 265—277 页。19 世纪 80 年代初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学者的解释倾向,在
威廉?T。罗:《述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清初经济史的最近论著》,《清史问题》第 4 卷第 7 期(1982
年 6 月),第 73—90 页有综述。又见伊懋可:《中国昔日的模式》;居蜜《地主与农民:16 世纪至 18 世
纪》,《现代中国》第 6 卷第 1 期(1980 年 1 月),第 3—40 页;罗伯特?马克斯:《华南农民社会与农
民起义:海丰县的社会变迁,1630—1930 年》(威斯康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78 年)第 6 章;阿里夫?德
里克:《中国历史学家与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的观念:批判研究》,《现代中国》第 8 卷 1 期(1982 年
1 月),第 105—132 页。关于中国早期近代经济和社会方面的中美最近成果的概要,见费维恺编:《宋代
至 1900 年的中国社会经济史:美国代表团在中美学术报告会上的报告》。
① 全汉昇和理查德?A。克劳斯:《清代中叶的米市场和贸易:物价史论》第 59—65 页;何炳棣:《中国人
口研究,1368—1953 年》,第 289—291 页。
② 斯波义信:《宁波与其腹地》,收入史坚雅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第 397—405 页;伊懋可:《集
镇与水道:1480 年到 1910 年的上海县》,收入同书,第 470—471 页。



当然,商品化及与之相关的城市化,没有均衡地在全国各地发生。人口
密度与城市的发展,以在长江下游为最高。某些估计提出,这一地区尽管太
平天国叛乱时期人口大量死亡,仍然保持了它的领先地位;并且城市化最快
与最慢的区域之间的差距,在 19 世纪扩大了。①长江下游持续不变的经济中
心地位表明,这是个发展的核心区域;先是从国内其他地方运进粮食,后来
又从国外输入粮食,并把该地的货物分散到其他区域的市场。
商业的发展促进了各种配合的组织,这些组织到 19 世纪已很复杂精细。
专门化的商行与经纪人,经营不同方面的商品生产。同业公会及同乡会的会
馆制定商业的常规,并为商人提供帮助。金融机构随之发展起来,满足不同
范围的需要。最早的金融机构之一,是山西商人发展的网状组织,以便用票
号汇票给地区间的交易提供资金。在 19 世纪,另外一种通过钱庄的信用延长
制度也发展起来,以便为成长中的沿海贸易提供资金。这类重要的机构,在
整个民国时期继续与规模更大的西方式的银行一道继续发挥作用。较小额的
交易,则可通过当铺和押行通融。同时,大量的商业习惯法也被制定出来,
用以规范商业业务。②
在 18 世纪大部分时间内,农产品和手工业品的总产量显著地增长。这种
增长得力于人口的增长、可耕土地的利用、“最佳”农业技术从先进地区向
落后地区扩散,和对劳动力一般没有人身限制。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学者
进一步提出,在 19 世纪从国外引进现代工业之前,明末和清初的经济是否开
始了有本土“资本主义”发展倾向的性质上的改革。他们的研究着重“生产
关系”的改变。从以下方面举出了生产资料所有权与劳动者分离的证据:采
矿中有商业投资和使用雇佣劳动;在华北和长江下游,地主和富农使用雇工
经营农业;在丝织业的生产组织过程中,有类似欧洲原始资本主义生产制度
的迹象。①
然而,这类迹象合乎“近代”以前经济增长的典型模式:人口与总产量
均在增加,但人均产量没有持续增加。我们不能说粮食与手工纺织品生产的
增长,或贸易及市场范围的扩大快于人口的增长。“资本主义”——或者不
妨说,以人均及总产量增加为特点的“现代经济增长”——未在近代欧洲早
期(或两世纪后明治天皇时的日本)出现,是由于仅仅在财产所有制的形式
上有了改变。同样重要的是科学技术——包括金融、投资及管理方面的“技
术”——的发展,用马克思主义的术语来说,也就是“生产力”的改变。正


① 史坚雅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城市》第 213、226、229 页的表表明,太平军叛乱后,长江下游人口密度
比其他任何大区下降得更多,但是,在 1843—1893 年期间,和城市化较差的区域相比,城市人口在总人口
中的比例却提高了。华北人口密度在民国时期显著增加,但到 1953 年尚未达到长江下游的水平。关于中国
的大区,见同书第 214—215 页。关于太平天国造成人口减少,见何炳棣:《中国人口研究》,第 236—247
页;珀金斯:《1368—1968 年中国农业的发展》,第 210—211 页。
② 关于钱庄,见《上海钱庄史料》;安德里亚?麦克尔德里:《上海老式银行(钱庄),1800—1935 年》;
苏珊?曼?琼斯:《宁波的金融:“钱庄”,1750—1880 年》,收入 W。E。威尔莫特编:《中国社会的经济
组织》。关于押当,见斯波义信:《宁波与其腹地》,第 405 页。中国习惯法的例子的英译文,载陈张富
美和马若孟:《习惯法与中国清代的经济增长》,《清史问题》第 3 卷第 5 期(1976 年 11 月),第 1—32
页;第 3 卷第 10 期(1978 年 12 月),第 4—27 页。
① 《明清资本主义萌芽研究论文集》和《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论文集》收入了中国经济史学者关于这个
问题的最佳近著。



是在连续运用投资及再投资新方法的基础上,欧洲才进入资本主义时代。可
以举出一个强有力的实例——既是欧洲的也是日本的——现代经济增长的关
键性的起点是“农业革命”,也就是切断了人口规模和粮食生产间古老联系
的技术和组织上的重大进展。
18 世纪中国土生土长科学技术的最重要的方面,是对宋代发明的完善。
②在有显著发展的地方,这些发明显然都未能加以扩散或应用。限制中国“近
代”以前科学技术的因素,似乎和它的相当大的成就一样地突出。要对这个
重要问题作出解释,怕已超过我们现在的能力。但是,即使技术的改进增加
了生产,例如谷物的大量增产,也很可能由于清代初期人口-土地的比例已经
很高,很难使人均产量轻易地增加。这正像 17 世纪欧洲的低地国家①的情况
一样,由于人口密度过高,采用在人口稀少的英国促成农业革命的新技术在
那里并非有利可图。中国历史学者所发现的农业和手工业中的“资本主义萌
芽”的例子,或者说就全国而言,在量上是重要的;或者说这些例子接近于
沿着资本主义方向启动社会-经济大改组,似乎都是可疑的。中国 19 世纪的
经济可以更恰当地描述为相当商业化的农业经济,这种经济在“近代”以前
的技术范围内,是高度“发展的”。它经历的变革是很有限的,却照样能在
原有的框架内调节社会和政治的结构。

经济停滞

由于中国经济自身未曾经历过制度的大改组或技术的突破,由此导致可
与近代欧洲和日本相比的人均经济长期持续的增长,注意力便集中在阻碍这
种变革的因素上。众多的解释一般可分为技术论和分配论两类。后者关切剩
余产品在民众中的消费,并较重视各种政治、文化和历史的阻碍作用。②
分配论者和技术论者均认识到人口增长的重要性,虽然他们对影响的估
计各不相同。似乎很明显,伴随 17 世纪和 18 世纪产量增长的是单位面积农
业生产率的显著上升,这是采用了良种和更好的耕作方法,以及增加耕地和
收获面积的结果(后者是推广双季耕作的结果)。但是,采用传统方法增产
的可能性终究很小,而且在某一时间点上(大致估计在 18 世纪末和 20 世纪




② 这在最重要的农业技术部门是明显的,天野元之助的《中国农业史研究》一书中有详细的研究;例如,
关于农具和农械见第 697—978 页,关于种稻技术见第 389—423 页。
① 低地国家(尼德兰)大致包括今日的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以及法国北部阿图瓦地区的一小部分——译
者。
② 若干正在争论的问题见维克托?利皮特等:《中国经济史专题论集》,《现代中国》第 9 卷第 3 期(1978
年 7 月)和 W。E。威尔莫特:《评〈中国不发达状态的发展〉》,《亚洲研究杂志》第 41 卷第 1 期(1981
年 11 月),第 113—115 页。两类见解均见于珀金斯编:《从历史角度看中国近代经济》,其中卡尔?里
斯金的论文最强烈地提出分配论观点,而伊懋可、托马斯?罗斯基及罗伯特?德恩伯格支持技术论观点。
有关问题的讨论见于苏珊?曼?琼斯:《误解中国经济——一篇评论》,《亚洲研究杂志》第 40 卷第 3 期
(1981 年 5 月),第 539—558 页。分配论者一般认为经济增长受到社会经济不平等以及分配不当、社会
政治结构和外国帝国主义等因素的阻碍,而技术论者强调技术水平、人口和对私人资本投资和积累的障碍。
以生产关系立论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分析早于这两派论点,而且已被分配论派历史学者引用。事实上,两类
论点不必相互排斥,而综合的解释把两者结合起来。



初之间),农业单位面积的产量开始停滞,并落后于人口的增长。①这种停滞
部分地是由于沉重的人口压力造成的,它可以破坏生态平衡(如在湖南修筑
堤垸过多,造成洪水泛滥)②,或导致土地占有的不经济的分散,降低农民的
生活水平,以及产生流动的农村贫民的社会边缘阶层。丰富的廉价劳力,还
降低了创造发明和花钱改进技术的积极性。
技术论对于停滞的最复杂解释,被系统地阐述为“高水平平衡阀”。③
这种论点断定,令人注目的高水平的农业、水运技术与人口的增长和未利用
土地的消失结合在一起,减少了超出生活所需最低量的可用剩余产品总量。
即使这种剩余从未完全消失,人均剩余的下降也减少了需求。生产与消费进
入仅可维持生存的循环运动,再没有什么剩余留下供投资之用了。同时,由
于主要依靠人力的现有技术的复杂性,也难于以机械动力来取得降低成本所
需的巨大进展,并且也难以大量提高人均产量。因此,这种“平衡阀”引起
“近代”以前的生产技术在高水平之上的停滞。
批评这种理论的学者断言,事实上在 19 世纪和 20 世纪,中国经济内部
颇有剩余。①他们不仅是指摆阔气的挥霍浪费,而且指商业投资、地方日常管
理的开支以及类似的迹象,它们表明不是缺少金钱,而是未能用来发展经济。
持这种见解的学者,超越技术问题去寻求阻碍发展的社会、政治和文化的因
素。马克思主义历史学者,由日本人领头,已对农村阶级结构及土地占有的
性质进行了大量研究;它们都是 20 世纪 20 年代和 30 年代实地调查的题目。
②虽然这一工作可能提出了相互矛盾的证据——事实上,由于详尽说明一个普
遍的“地主社会”模式,支持了分配论派的观点;由于通过文献证明持续缺
少投资,也支持了技术论派的分析——但它至少就 20 世纪来说还是给中国以
外的学者,提供了足资利用的以经验为根据的最佳数据资料。对剩余如何使
用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成功的工业化在历史上不是与早期农业现代化联系在
一起,就是与同时出现的榨取农业的作法有关;不管剩余的规模如何,或是
否有剩余,中国在 1949 年以后所经历的经济增长,似乎主要来自向农业部门
的榨取。
佃农-地主的关系是复杂的,因此,用剥削来解释为什么剩余未用于投资
以促进经济的发展,这一简单的论断通常都要加以限定。在华中和华南(那
里租佃率最高),佃农已获得各种各样的永佃权,从而具有很大程度的保障。
租佃本身的确不是促进农村繁荣的好办法。在经济边缘地区农业过于无利可
图,不足以吸引对土地的投资,那里的土地所有制更可能是平均分配的。而


① 伊懋可:《中国昔日的模式》,第 308 页;珀金斯:《1368—1968 年中国农业的发展》,第 188 页。
② 彼得?珀杜:《官方目标与地方利益:明清时期洞庭湖区域的治水》,《亚洲研究杂志》第 4 卷第 4 期
(1982 年 8 月),第 745—747 页。
③ 伊懋可:《中国昔日的模式》,第 298—318 页;伊懋可:《评论》,载于维克托?利皮特等:《中国经
济史专题论集》,第 329—330 页。
① 卡尔?里斯金:《现代中国的剩余与停滞》,收入珀金斯编:《从历史角度看中国近代经济》,第 64—81
页;里斯金:《讨论与评论》,载于利皮特等:《中国经济史专题论集》,第 359—375 页。
② 关于日本学者研究成果的最佳综合评述,是琳达?格罗夫和周锡瑞:《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日本学
者关于中国农村社会变化的学术成果》,《现代中国》第 6 卷第 4 期(1980 年 10 月),第 397—438 页;
民国时期的研究有卜凯:《中国土地的利用》;陈正谟:《各省农工雇佣习惯及需供状况》。见本书第 5
章(马若孟著)。



另一种情况,像在四川或长江下游那样的中心地区,佃农可能很富有,他们
租到大片土地以后,或转租出去,或自己经营。①
地租高低不等,但平均为产量的 50%左右,虽然地租实收多少并无定额。
江苏苏州周围的非乡居地主,在 19 世纪中期设立了专门收租的租栈,收租时
得到官方的帮助。不过,一些租栈的管事显然谨慎从事,不违犯公平收租的
原则。太平军叛乱以后,长江中下游各省人口锐减,地主一度相对地较弱,
收租有困难。②
一些 20 世纪的观察家提出租佃正在消失,但在长江下游直到 20 世纪 20
年代或更晚些时候,土地仍然是有利可图的投资。尽管地区间不尽相同(特
别是北方,租佃率低得很多),全国大约有 40%的农业土地出租。而且所有
权分配不均,大约 10%的人口划分为地主或富农,占有 50%以上的土地。①若
干地区的详细研究表明,在民国时期,地主的收租得到政府的帮助较多,而
租佃契约给佃户的保障则较少。地租的负担常常很沉重,但很难说租佃具有
任何一种经济影响。
在清代和民国的大部分时间里,农业经济为相互勾结的地主上层人物(在
清代常为有功名的乡绅)、商人和高利贷者所把持,这种论点更有说服力。②
这一阶层通过地租、利息和价格机制,吸取了农民的全部剩余。同时,通过
借贷和购买土地不公平地为农民的生计通融金钱,并通过购买商品作物,通
过向家庭手工业销售原材料和购买其产品,把农户与市场联系起来。这种经
济循环关系虽然灵活,很可能已经阻碍一个新的阶级,即富裕的农民,或其
他既有资本又有积极性引进技术改革的人的发展。人口的压力和继承人之间
均分土地的社会惯例,造成了占有土地的分散,又进一步阻碍了农业财富的
集中。一般说来,农村的人要求稳定的安排,各个方面从中能够保护而不是
扩大他们的利益。这样一些模式很难打破。在市场结构的城市一端,有种种
类似的循环体制的模式。
中国商人在有刺激因素存在时,是很有企业才能的。宁波的方氏、李氏
及叶氏家族开创沿海贸易,而且在上海参与开办对外贸易。江南丝商能很快
抓住大出口造成的机会。在 19 世纪末,有一个有进取精神的市场行为的突出
例子,是杭州金融家胡光墉对外商控制蚕丝出口价格的不成功的挑战,他有
两年收购杭嘉湖地区大量蚕丝,不让其进入出口市场,终致破产。中国商人


① 格罗夫和周锡瑞:《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第 408、412—413 页;陈张富美和迈尔斯:《习惯法与
中国清代的经济增长》,第 16—20 页;马克斯:《华南农民社会与农民起义》,第 76—90 页;裴宜理:
《华北的叛乱者与革命者,1845—1945 年》,第 25—33 页。
② 关于收租账房(租栈),见村松祜次:《清末民初江南地主所有制引证研究》,《东方及非洲研究学院
学报》第 29 卷第 3 期(1966 年 10 月),第 566—599 页;和弗兰克?A。洛耶夫斯基:《苏州租栈:晚清
的佃租管理》,《清史问题》第 4 卷第 3 期(1980 年 6 月),第 43—65 页。关于佃租的减免,见洛耶夫
斯基著作,第 53—55 页;马克斯:《华南农民社会与农民起义》,第 338、362—363 页;赵冈:《中国
明清土地所有制模式新资料——研究笔记》,《亚洲研究杂 志》第 40 卷第 4 期(1981 年 8 月),第 733
页。关于太平军叛乱的后果,见 格罗夫和周锡瑞:《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第 417—418 页和同时期
的新闻报道,如《申报》,1878 年 3 月 5 日第 3 版。
① 关于土地分配和租佃的估计数字,见周锡瑞:《数字游戏,革命前中国土地分配的一篇笔记》,《现代
中国》第 7 卷第 4 期(1981 年 10 月),第 387—411 页。
② 河地重造对这个理论的解释在格罗夫和周锡瑞:《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第 422—424 页有摘要。



很善于用利润再投资,如方氏家族能维持商业利润数代不衰。据日本社会学
家根岸佶描述,上海商人秦祖泽为人正直、俭朴、忠于职守,比得上最虔诚
的日本武士或有道德的新教徒。①
然而,从事经纪业务仍然是清代商业活动的主要模式,并延续至民国时
期。商人们颇喜划分市场和销售阶段,把他们的资产分散在若干个企业中,
或一种以上的商业行业上,并在远离家乡的中心城市营业。不用于商业再投
资的利润,或不用于维持高生活水平的利润,被投资于土地、家庭成员教育、
宗族机构和乡里公益事业。这类支出,既表现了生产性的有利可图的经济利
益多种经营,又体现了士绅的价值观。然而,在这种经济行为中,固有的风
险和责任的扩散妨碍了财富的组合集中,并且阻止了广大资本家的企业家精
神。②调动财富的公私金融机构,如欧洲的合股公司、股份公司及股票市场或
长期公债,在中国均告阙如。
在循环而长存的经济和社会组织的情况下,国家的作用怎样呢?不少经
济的发展似乎是发生在国家控制之外。国家抽取相对少量的剩余。清代的田
赋比日本明治时期为轻。③清末的厘金及其他商业税,并未根本改变这种状
况。清政府力图控制重要的专卖事业,维持粮食北运供应京城,并由于其利
益在于稳定粮价而监督粮食市场。然而,官仓制度在 18 世纪以后已在一定程
度上破坏。①专卖事业也不起多大作用;不断增加的市场和萌发出来的商业组
织,大多不受清政府的控制,或所受控制极松。在民国时期,不论是众多的
军阀政府还是国民党,都向商人勒索金钱,商人经常抱怨税收的频繁和过重。
但是,这些政府都不对经济进行全面控制。有一种估计提出,1931 年全部政
府支出,尚低于 1880 年日本明治政府支出的水平。②
不论是在帝国晚期还是在民国时期,商人一同政府接触就要受到勒索。
但是,他们并未受清政府的压迫,不然他们就不可能享有 19 世纪时所拥有的
财富和地位。详细研究表明,清代官吏愿意大力鼓励商人在盐业等专卖事业
中合作。③满足官方索款要求的商人,常能得到合同、存款或其他间接报酬的


① 关于方氏、叶氏及李氏家族,见《镇海县志》第 26 卷,第 31—32 页;第 27 卷,第 12—13、40—41 页;
《上海钱庄史料》,第 730—734,743—744 页;苏 珊?曼?琼斯:《上海的宁波帮与金融势力》,载伊
懋可和史坚雅编:《两种社会之间的中国城市》,第 84—85 页;根岸佶:《上海之行会》第 142—146 页。
关于胡光墉,见罗伯特?恩格:《帝国主义与中国经济:广州和上海的丝绸业,1861—1932 年》(加利福
尼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78 年),第 112 页。关于秦祖泽,见根岸佶:《上海之行会》,第 118—119
页。
② 叶氏家族和李氏家族的投资是分散经营的例证。关于丝织业,见莉莲?李:《中国丝绸贸易:现代世界
中的传统工业,1842—1937 年》,第 61 页。关于在外地经商,见史坚雅:《中华帝国晚期的流动战略》,
载卡罗尔?史密斯编:《区域分析》第一卷《经济制度》,第 343—348 页。
③ 王业键:《中华帝国的田赋,1750—1911 年》,第 128 页;第 6 章各处。田赋负担波动很大,在 19 世
纪中期,负担较重;而在 19 世纪末和 20 世纪初,随着通货膨胀负担不断减轻。
① 维尔:《18 世纪的中国官吏与饥荒》,第 97—100 页。莉莲?李:《粮食、饥荒与中国政府——专题论
集》的《导言》,《亚洲研究杂志》第 41 卷第 4 期(1982 年 8 月),第 694—699 页。
② 托马斯?罗斯基:《中华民国经济概论》;托马斯?墨子刻:《论中国经济现代化地历史根源:明末清
初经济与行政日益分化》,载侯继明和于宗先编:《中 国近代经济史》,第 3—14 页。
③ 墨子刻:《清政府在商业方面的组织能力:两淮盐专卖,1740—1840 年》,载威尔莫特编:《中国社会
的经济组织》,第 23—27 页。



益处。
官僚和商人的关系,可以在缓慢增长的稳定局面下达到相互有利。然而,
总的来说,政府的政策并非有利于长期生产性投资。没有法律保护,是商人
宁愿分散他们资产的一个原因。而且,高利率把资本转为短期消费导向的贷
款,部分原因是朝臣和高级官吏放债得利,不坚持实施反对高利贷的法律。①
然而,当政府试图对此作更积极的或促成的作用时,问题就产生了。官僚政
治要实行控制的愿望,就可能和商人在自治和营利方面的利益发生冲突。双
方行贿受贿会相互影响而破坏企业的基础。在 19 世纪末,清朝官吏创立图谋
自强的公司,显示非经济的政治及社会行为可能阻碍工商业的发展。商人很
快学会避免卷入其中。在 1904 年以后,同样的问题妨碍了新政府部门与工商
业领袖的合作。在清末数十年间,政府缺乏财力提供发展现代工业所必需的
资本。政府往往会扼制已参加合伙经营的商人和士绅,而且不能创立有利于
经济增长的财政及其他条件。②与之相类似的缺陷,也在 20 世纪 20 年代和
30 年代南京政府实行的“官僚资本主义”中表现出来,甚至殃及一些无利害
关系的改革工作。例如,改良蚕种和蚕丝生产方法的尝试受到阻碍,就是因
为政府既没有贯彻政策的手段,也没有获得地方民众的信任。
总之,技术因素与分配因素似乎相互加强,使经济变革保持在有节制的
限度内,不能突破现有的平衡。变革正在发生,但是,由于缺少对农业成分
的重大改变(中国式的“农业革命”),那么,持续的商业化、资本在长江
下游的进一步集中,或与东南亚可观的贸易(即使在技术上非法)的增长会
很快导致经济的彻底改组,这似乎就是不大可能的。事实上,主要的推动力
来自海外。

外部因素:对外贸易与帝国主义

几乎所有历史学者都认为,西方帝国主义对中国经济增长起了作用,但
是,他们对这种作用的份量和时限,以及它的影响是消极的还是积极的,认
识并不一致。一类分析认为,外国人的活动在促进 19 世纪末和 20 世纪工业
持续发展上起了关键作用。外国工业在条约口岸提供了大型设备,起了刺激
中国企业的作用。贷款为交通、通讯、运输的现代化和建立重工业提供了资
本。外国人是新技术知识的来源。总之,中国需要外来的冲击以克服它的经
济的惰性,并集中必需的财力。①
反之,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学者和另一些历史学者则争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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