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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戈-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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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〇〇一

    【一】

    文安十六年春。

    元奚国大乱,已十六年矣。十六年间,元奚分崩离析,王权势微,奸臣当道,枭雄并起,各地封疆诸侯相争频繁,更有自立封号者无以计数,全然视元奚王朝如虚设。

    夷州,本为元奚最为富庶的一州,历经多次洗劫之后繁华荡然无存。举目望去,满目苍夷,青草乱石遍布,时见尸曝于野。

    百姓苦不堪言。

    夷州城南一处破败的野草地,少年迟衡手拿一只破烂叉子静静等候着。等了好些时候,一个野兔窜出,在野草里穿梭。乱世人可怜,个个瘦骨如柴,野兔也是木呆呆的。

    迟衡大喜,手起叉落,野兔蹦了两步就倒下了。

    拎着野兔一路小跑,到夷州河就听见一阵喧哗、哭天喊地声震春野,合着破铜罗的嗵嗵声听得人心惊肉跳。

    又是捉兵役的。

    迟衡连忙往野地里缩,无奈旁边没树没山没任何遮拦,急忙中他噗通一声跳下河,缩在水草里头,看着四五个蛮横的差役捉着一个瘦骨如柴的中年男子招摇而过,全然不管后边的妇人小孩哭得撕心裂肺。

    见他们往河边走来,迟衡潜入水中。

    那几个差役却不急着走,慢腾腾地四处搜寻漏网者。

    初春时节,河水入骨的冷。迟衡憋在水下,全身都快冻住了,右脚冷得要抽筋,却听见两个衙人越走越近,就在他潜水的上方,其中一个扯着嗓子说:“真他娘的背,一天就逮着一个人,这怎么交差?”

    另一个人说:“一个月,换了三拨人当头,捉了七八拨兵役,割了一茬又一茬,慢说咱地儿本来人就少,就是人多,也经不住这么捉法。听说现在的皇帝都快保不住了。”

    粗嗓子差役呸了一声:“老子才不管谁当皇帝谁的天下。能过上太平日子,磕头叫爷都行,走了走了,交差去!”

    “唉……都恨咱们拆人一家,谁乐意干这缺德事啊!”

    两差役晃悠悠走了。

    等声音越来越远,迟衡从水里钻出来,寒风一吹,脸上的水顷刻成冰。

    抹一脸冰渣,他哆哆嗦嗦地站水边,可怜的兔子都冻成块儿了,沿着河小跑了一段路,还没到那小破茅草屋,就有人拦了出来:“放下东西,人走!”

    迟衡一看,眼前站着衣衫褴褛的三人,最中间是一个脏兮兮的男人,挺凶,挺壮,比迟衡高一头,两边是俩小孩。

    迟衡鼻子都气歪了:“半路打劫?有本事自己逮去!”

    男人不多话,伸手就抢。

    迟衡眼里冒血的红,豁然出拳,他很瘦,但拳头很硬,又发狠,一拳就打在男的鼻子上。那男人手脚迟钝躲不及,听见轻脆脆的咔嚓一声,已捂住鼻子直叫唤。两小孩急了,抓起石头就往迟衡身上扔,迟衡左躲右闪,身上还是被砸了好几块。

    眼看着男人缓过神来,挥着拳头要打自己,迟衡急忙抓起破叉子,一叉叉在男人腿上。

    鲜血涌出来。

    一个小孩子大喊一声,朝迟衡扑了上来。迟衡一急,抓起冰兔子就往他身上一砸,听见嗵的一声,那小孩两眼一翻晕过去了。

    这下可乱了,那男人也不抢兔子了,抱起小孩就叫。

    另一个小孩哇的一声就哭了。

    见这情形,迟衡抓起冰兔子拔腿就跑,不管后边的叫骂声和哭喊声。

    “钟序,我逮着了只兔子,来,吃点。”迟衡端着一碗汤多肉少的兔肉,拍了拍趴在草堆里的钟序。

    钟序与迟衡同岁,都十六岁,上个月被差役差追堵截,眼看要逮着的时候,钟序一跳跳下几尺高的崖,一下子就把腿摔断了。幸亏迟衡就趴在崖下躲避,把他背了就跑。怕再被差役逮着,更怕留下什么病根,迟衡愣是把他押在着草堆里养伤。

    两人都是孤儿,就这么搭成了伴。

    钟序饿得两眼发绿,端起肉汤呼噜呼噜吃了大半,停下来。

    “你没吃?”

    “吃了。”迟衡勉强笑了,“这兔子肥,还藏了一半在草垛里,万一饿了,我又没回来,你就翻出来吃。”

    钟序瞧出他的不对劲,追问他生了什么。

    迟衡就将把半路遇上打劫、不小心把小孩打晕的事说了:“你都饿了好几天了,我一着急,怕兔子被抢去,没看清是小孩,就……我出手没个轻重的,但真没想打他。”

    钟序抹了一把脸,气呼呼的说:“明明是他们不对,砸就砸了怎么的,谁叫他们乱抢东西。”

    迟衡还是惦记。

    “天这么黑了,要不放心明天你再去看看。”

    想想也是,迟衡移开火堆,和钟序两人肩并肩躺着,远远的,古埙呜呜的声音传来,又悲伤又苍凉。两人仰望苍穹,淡月疏星,天高地远,有一颗星星光芒灼灼,比那月亮还耀目。钟序指着那星星说:“没遇见你那会儿,我跟一群逃难的人呆过,有个老神仙掐卦掐得可准了,他说,有星从东南出,异人入世,可一统天下了。就是这颗星吧,我都没见过这么亮的。”

    “异人?”

    “就是有帝王命的人。等我腿好了,咱们也去投奔一个靠谱的,说不定能时来运转呢。”钟序怕冷,搂着迟衡的腰,亲热地抱着他取暖。

    迟衡兴趣缺缺:“又不是没投过。一会儿这个王,一会儿这个军,都把自己说得好破天,最后还不是乱糟糟的见到东西就抢,见到人就砸。我都死里逃生好几次了,你身上穿的这件衣服,还是我去年秋天从死人身上扒下来的呢。”

    “所以说,咱们得看好,谁是能一统天下的,别胡打了一场,还成了乱军。”

    帝王头上又没刻字,迟衡敷衍地点头。

    迟衡先是在野地里被冷了半天,又在河里冻了好大一会儿,被连续激了好几下,很快就浑身发冷,头脑发热,双腿发虚,全身就跟在冰和火里轮流煎熬一样,嘴里开始胡言乱语。

    钟序给惊醒了,也不管腿伤还没好全就起来熬热水,灌给他喝,反反复复倒腾了一晚上。

    第二天,月亮还没下去太阳就出来了,天边云霞绮丽,阳光晴好。

    迟衡睁开眼,晴明一片,浑身是劲。

    钟序都快累瘫了:“早知道你什么事没有,昨天晚上全白折腾了,我这个腿呀……”一边说一边抱着那腿假模假样的哭,乌黑的眼珠子滴溜溜的转,他下巴尖尖的,看上去又机灵,总把迟衡骗得团团转。

    迟衡信以为真,哭笑不得:“以后你就别管我了,别管多重的病,过一个晚上就什么事都没有。”

    “真的?扔你冰窖里试试?”

    迟衡给钟序上了草药,又把他挪到河边一个隐蔽的:“你给咱钓几条鱼,等咱换了地方,以后全得靠它们活了。”

    钟序拍了拍腿:“去吧,我这腿早没事了。”

    迟衡跑去昨晚遇上“打劫”的地方,一丝风也没有,一个人也没有,他不甘心地围着河找个好几圈,真的消失得一干二净。想想那个男人也不像坏人,可能是饿疯了才抢自己东西的,能上哪里去呢?

    河东边有人家,许是抱着孩子医治去了,迟衡又往河东找去。

    忐忑不安,一直走到一条官道上。官道荒凉,道旁只有野草青青,比人头都高。走了一会儿,他听见一阵簌簌的声音。不会是兔子吧?迟衡又惊又喜,赶紧抓紧了破叉子,循着声音就往草里钻。

    他脚步又轻又快,那声音越来越响。

    唰的一声,草豁然斜了,迟衡目瞪口呆地望着眼前一尊黑乎乎的东西——竟然是一头壮实的野猪,一双绿乎乎的眼睛盯着迟衡。

    要命!

    迟衡拔腿就跑,那野猪受了惊,怒气冲冲追了过来。见跑不及,迟衡拿起岔子往野猪猪头上猛然一叉,咔嚓一声,叉子结结实实地断成两半,野猪半点事都没有。这可把它更激怒了,野猪气呼呼地拱了上来,四条腿跑得比马都快。

    迟衡一边大喊救命一边沿着官道跑。

    就在这时一串笃笃的马蹄声由远及近传来。

    迟衡更喊得撕心裂肺了,两条腿跑得比兔子都快,那野猪也撵得紧。

    像听见迟衡的呼喊,那马蹄声更急了。恰似红云从天际滚过,官道弯处一匹白马飞驰而来,只见马上的人翻马而下,抽出弓箭,唰唰唰连发三只。那奔驰的野猪中箭后还跑了十几步,訇然倒下。

    迟衡惊魂未定,跌倒在道上只剩下喘气的份了,腿抖得像筛子一样。

    好半天,他才抬起头看救命的人:一袭红裘衣,艳丽堪比青山晚霞。二十岁模样,容颜比那红衣还耀目,俊美超群,唇边一缕笑荡人魂魄。只见他绕着野猪转了一圈,恰如行云流水般潇洒,迟衡看呆了。

    红衣人转向迟衡:“吓傻了,还能站起来吗?”

    迟衡哗的一声站起来。

    “没傻就好!”红衣人翻身上马,挥鞭要走。

    也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冲上脑门,迟衡一个健步上前,将勒马的嚼子死死拉住。白马呼呼地喷出两串白气,原地踏步不能前行。

    “你是谁?你救了我!我要报答你!”迟衡大声地说。

    红衣人笑了,居高临下笑得也好看:“怎么报答?你一小孩,肩不能扛手不能挑,给我喂马都嫌力气小,跑得倒还快。”

    迟衡很瘦,面相又嫩,十六岁了还被人认为是十二三岁。

    听红衣人这么说,迟衡大声辩解:“我什么都能做,喂马可以,磨剑也可以,饿了我可以给你劈柴做饭,你让我干什么就干什么。”

    红衣人一扯缰绳:“等你学会骑马杀敌,再来找我吧!”

    白马奋踢,仰天长啸,向前一跃,瞬间甩开迟衡的束缚,绝尘而去。迟衡拔腿就追,跑得比被野猪追还快,却也快不过那绝世好马。很快,红衣白马消失在官道的尽头。

    迟衡双手撑在膝盖上,上气不接下气。

    骑马?杀敌?

 3〇〇二

    【二】

    迟衡藏好野猪,下顿有着落了,兴冲冲地回去找钟序。

    看路边的柳枝初发,青竹苍翠,一月寒风吹面如刀,他心情也好极了。急急地跑回河边,石头旁却不见钟序的影子,这下可糟了,该不会被差役给撞见了吧?白石堆在河边,石下还长了一些青草,到处湿漉漉的,钟序留下的足迹很清楚,没有多余的痕迹。

    不像出事了的样子。

    迟衡大声喊着钟序的名字,他的声音嘹亮又高亢,惊起了一只只潜在野地里的野鸟。

    很快,就听到喧闹声。

    不知道从哪里钻出了三个人,朝迟衡走过来,他们都穿着窄袖窄身的黑色长袍,走起路来虎虎生风,跟夷州平常百姓不同。迟衡一溜烟钻进了林子里,那林子挺大,树木又多,纠纠缠缠的老藤数不胜数,更有常年不落叶的铁松枝繁叶茂。迟衡蹭蹭蹭地爬上树,又快又轻,树叶都没太抖动,他就在树干上躲了个严严实实。

    三个黑衣人跟进了林子。

    离迟衡的树下不远,一人纳闷的说:“烈哥,这小子溜得挺快的。”

    “找的就是这样的人,要么壮实要么机灵,得占上一头。”中间被称为烈哥的黑衣人手执长刀往两边一指,“你,上那边去;你,去那边;都别走远,放麻利点,还有,别整得跟大白天强抢民男的土匪一样。”

    等那两黑衣人走散了,烈哥却停在原地。迟衡心里一紧,心说他要再细心一点,就会看到树下的足迹了。正心惊肉跳着呢,却见那黑衣人不急不忙地把长刀放在地下,找了一棵树,撩起了黑衣。

    原来是小解。

    迟衡暗喜,哧溜一声下了树,飞速地跑过去捡起了长刀。正小解的烈哥感觉背后一阵风袭过,抖了抖尿,察觉不对劲回头看去时,迟衡已经拿起刀。

    “兔崽子!”烈哥气急败坏,想追,急忙还尿不完。

    迟衡冲他挤出鬼脸,在□做个挥刀自宫的姿势,不顾他“兔崽子,老子我宰了你”的骂声,撒开腿一路狂奔。

    “兔崽子,站住!”烈哥满脸通红,扯开喉咙就喊。

    数百年的林子照不进多少阳光,绕着白茫茫的晨雾,三个黑衣人哪有迟衡熟悉这地儿,你呼我应也不济事,差点还迷在了林子里头。迟衡早把他们甩得远远的,跑出了林子直奔草房,草房也不见钟序。迟衡一路找,一路喊,想找个人问吧,今天跟撞鬼了一样,死活见不到人影。

    这地儿不是老就是幼,不会都逮了去吧,迟衡心底一阵凉。

    “阿衡。”一个白发的老奶奶颤悠悠地出来,“小孩儿们都领粥去了,说是来个了王族的什么侯爷,在城中的庙前给大家散米来了。”

    迟衡气鼓鼓地说:“骗人的,千万别信。奶奶,见到序子吗?”

    奶奶笑呵呵:“就是序子领着去的。”

    “他领着去的,他的腿……谁背他去的啊?”钟序腿脚不好,不可能跟着大家胡跑,更别说领着跑了。

    奶奶却说:“他的腿早好了啊,阿衡你也赶紧抢点米去,就在那观音庙……”

    早好了?又骗自己?

    迟衡半信半疑往夷州城中跑,还没到城中就见四面八方逃难的人涌过来,一个比一个穿得破烂,面黄肌瘦,个个眼珠子放光。还有洪亮的铜锣声嗵嗵作响,十分热闹。从去年的大旱又大涝之后,已经很久没见过这么多人了。

    迟衡没心去抢米,在拥挤的人群里喊着钟序的名字。心诚则灵,不一会儿一个脏兮兮的小孩过来:“阿衡哥,序子哥在衙门里说事,让我们在这里等他。”

    衙门?这混蛋又犯什么事了?

    黑压压的衙门府是夷州城里少数没被破坏的地方质疑,因为无论谁来占城为王,总得找个地方落脚。

    衙门府红砖黑瓦,明亮宽敞,虽旧却气派,像大家族里最有威严的老头一样。迟衡心急如焚往衙门前一瞧,不见升堂更不见衙役,反而衙内大院里头有几个人在装模作样的耍刀弄枪。说是耍刀也不像,要架势没架势,有个人举起刀不知道怎么会,估计刀太沉了没抓住,往后一倒差点把他自己后脚跟砸了。

    旁边看的人笑嘻嘻的。

    不像有事的样子,迟衡放下心来,大着胆子进去就问:“大哥,见过一个叫钟序的小哥没?”

    有个知道的就往衙门里一指:“好像是在里头。”

    这可是大堂啊,从没进过,听过进里头的甭管有理没理都得先扒一层皮,迟衡好奇地往里走。就这当口,大堂走出来一年轻人,二十来岁模样,戴着一顶秀才帽,一身青衣齐齐整整,长得斯斯文文。两人撞见,他把迟衡打量了一下,笑眯眯地说:“小哥,你也参加我们颜王军么?”

    阎王军?名头真是越来越奇怪了,迟衡没摇头没点头:“我找钟序。”

    “你是迟衡?”

    他怎么知道自己的?迟衡睁大眼睛看他。

    那人笑了:“钟序说自己还有个兄弟,人瘦,力气特别大还跑得快,想来是你了!”

    这都是夸人的话?正说着呢,从大堂的里屋跑出一人,圆溜溜的眼睛,不是钟序是谁?两只眼睛又亮又圆,两条腿比谁跑得都利落,声音很开心:“阿衡,我还说找不见你呢!”

    钟序嘴快,没等迟衡问就跟倒豆子一样全倒出来了。

    原来,之前占了夷州城的是乱军,当朝天子特派了大将军颜王下来平乱。

    这颜王来路大,是皇上的大舅子,特别能打仗,据说可以一人之力敌千人,带兵作战百战百胜。颜王军就是颜王统领的军队,颜王派人平了夷州城,现在又平隔壁的元州去了,只留下一支队伍来讨伐剩余的乱军及安抚夷州百姓。带队伍领头的,封的是“招讨草贼校尉”,叫梁千烈。

    眼前这个秀才模样的年轻人是辅佐校尉的副校尉,叫左昭。

    夷州现在破成这个样子,连活人都见不了几个,梁千烈和左昭就想了这么个领粥的法子,把人都吸引过来,一是赈灾,二还是招兵。

    等钟序说完,左昭慢悠悠地续上一句:“我们奉的是天子之意,名正言顺,上有良将,下有精兵。我们招的也不是普通的兵,而是骁锐骑兵,以一敌百,收复夷州,指日可待。”

    说得一套一套的,迟衡将信将疑。打战的,不管赢输都说自己是替天行道,别人全是乱军。

    “你也能以一敌百吗?”迟衡反问。

    一看就是文人,手无缚鸡之力。左昭却不恼,淡然一笑:“上兵伐谋,其次伐交。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更是大丈夫。”

    迟衡愣了,钟序扯了扯他的袖子:“我都替你写上名字了。”

    啥?迟衡瞪着他。

    左昭不急不躁:“没有关系,我们颜王军不强抢不豪夺,不想从军的不勉强。就算实心想留下,还得能过关才行。”

    “过什么关?”

    “骑兵,当然要能骑才行;不会骑的,也得会耍些刀剑;就算什么都不会,至少身体也要扛得住。”左昭指了指外边正耍花枪的人说,“比如那位小哥就欠了点,风一吹就倒。勉强留下,也得苦练上半年才让上战场。”

    这么一说,一般人还不行,迟衡看看自己,不比耍花枪的强。

    “说到底,最要紧的是上进心,敢打敢拼,善学活用。狭路相逢,勇者胜。你们才十六岁,守着现在能有什么?四处逃窜,跟飞禽走兽有什么两样?就活了一条命。要是跟着我们,建功立业有的是机会,大好河山供咱们开疆拓土。”说这话时,左昭掷地有声,听得人不由得一阵热血上头。

    钟序凑到迟衡跟前说:“这次跟以前真不一样,是不是?”

    迟衡沉默了一下,忽然问:“能学骑马不?”

    夷州曾是富庶之地,民风温和,青山绿水,却不产马匹,善骑射的人更少。左昭笑道:“等梁校尉回来,他骑马飞出的流星锤,气势如雷,无人能敌。”

    院子里耍刀耍枪的人渐渐都走了。

    两人眼巴巴地等着。

    不出半个时辰有人风风火火地闯进衙门来,左昭迎上去:“千烈,怎么去了这么久?”

    迟衡定睛一看,顿时傻了,黑衣凛凛,威风八面,正是在林子里被自己抢了刀的人——他就是校尉梁千烈?梁千烈也抬眼一看,巧了,咧嘴就笑:“你这兔崽子,让我好找!”

    迟衡拔腿要跑。

    梁千烈一个恶鹰扑食,迅疾如风,将迟衡逮了个正着。他的劲大,稍微使力,就跟攥桶的铁线一样牢固,迟衡根本动弹不得。

    “以为我是吃素的呢?刚才是老子我没留心,不然怎么会你这臭小子得手!”梁千烈哈哈大笑,单手叉腰,“我的刀呢?臭小子!还来!”

    “我藏起来了,你先放开我!”见他并没有恼羞成怒,迟衡喊道。

 4〇〇三

    【三】

    那么一把长刀能随身带着?早被迟衡藏好了。还好梁千烈没计较,他看中了钟序的机灵,见迟衡胆子又大身手也快,是两个可塑之才,便将两人留在旁边吃午饭。

    迟衡食不知味,啃着窝窝头,凑近钟序:“他真的很厉害?”

    钟序使劲点了点头:“我都看见了,梁校尉骑在马上,抡起了那什么流星锤就把一头特壮士的牛给砸死,可快可准了。跟着他,咱们准没有错!”

    “在哪里看见的?你的腿没事了?”迟衡终于想起了这茬事,质疑地挑了钟序几眼。

    钟序脑袋一缩反咬一口:“还不是你整天让我呆着,要不早好了!”

    “我爹就是因为扭伤了腰没好好休息,最后风钻到骨头里,受寒去世了。大夫都说他要是歇好了,再活一百岁都没问题。”

    “大夫肯定胡说,扭伤能让人去世啊?”钟序一吐舌头,把迟衡的腰一搂,“别生气了,逗你玩呢!待会儿梁校尉还抡那个流星锤,你要是觉得不可信咱们混了这顿饭就走呗。还有,你猜梁校尉多大了?”

    “三十多?”

    “二十三!他们都才二十多岁,跟着颜王打了好几个州了,骑马骑了几万里路,翻过的山游过的河不知有多少!”钟序信口开河,毫不掩饰心中的羡慕向往。

    迟衡睁大了眼睛,左昭也就罢了,左右是个二十来岁的白面书生;梁千烈身形高大,肌肤黝黑,蓄的是络腮胡子,说他三十都有人信,想不到这么年轻,心底的敬佩添了几分。

    吃完饭,梁千烈有心要亮一亮绝活,便找了个空旷的野地,让那些报名从军的人站一旁看着。

    听说领头的将领要献技,一时间观者如堵,钟序拉着迟衡站到了最显眼的地方。

    一个军士牵出一匹高头大马,那马膘肥体壮,皮毛黑得发亮。梁千烈一身黑衣,飞身上马,黑马一声长鸣,奋蹄向前,扬起灰尘无数,眨眼工夫连人带马消失在尘埃之中。

    众人不明所以,都伸长了脖子等着。

    不多时一个黑点飞驰而回,黑衣如夜黑马如电,直奔一棵老树而去。马上的梁千烈双手一扬,铁红色的流星锤闪着红光穿树而去。眨眼功夫,他又猛然一收,流星锤稳稳落回他手中。与此同时听得一声巨响,只见那树已生生的穿了一个洞,洞口极圆,就好比树中心掏出来的一样。

    众人又惊又喜大呼过瘾。

    梁千烈爽朗大笑,手执缰绳又跑了一圈,瞅准贴着地面有棵小草,不过三四寸高,那枝头先发了一朵淡红花。梁千烈两腿一夹,黑马斗志昂扬向前,眼见离那草近了,梁千烈双腿夹住马背,忽然翻身倒下,半个身子都歪出了马身。众人惊得大叫。只见他长手一伸,轻轻松松地将那小花掠到手中,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坐回马身。

    众人又发出喝彩声,迟衡也看得眼珠掉下来。

    一招穿树一招摘花也不过是眨眼的功夫,众人纷纷折服,有个四五十岁的兵士还说:在战场上生死不知多少回,也没见过这样出众的人物。在一片赞扬声中,梁千烈意气奋发地翻身下马,手中的花依旧盈盈可爱,不见一丁点伤痕。

    钟序趴在迟衡的耳朵旁说:“连校尉都这么厉害,可想颜王有多厉害了!”

    钟序在落难前是大家子弟,见得不多但听得多,知道元奚国那些个森严的等级。校尉统兵三千,上边还有都尉、行军总管、朗将、大将军等等好几层军衔呢。

    迟衡则是一般人家出身,出生那年恰是永安元年,皇帝刚就位。迟家祖上有人官至大将军,所以家中藏书不少,到迟父这一代早就没落了。迟父是个迂腐秀才,逃亡时非要把书带上。除了迂腐,迟父还有些文人的傲世情怀,便带着家眷逃进了深山,归隐起来。山高战祸远,过了几年太平日子。因极少见到外人,迟衡也就不谙世事,到了十二岁,只会跟着父亲写写字,倒把那些极深奥的古书看了个遍。

    谁知十二岁那年,迟父因病去世。不出半年,迟母也病逝,将迟衡托付给了两个家仆。

    两个家仆将迟衡带出山来,结果就遇上了一场乱战,从此走散。迟衡孤身一人,跟流浪儿一样四处游荡,以天为幕以地为席。好几次也被差役匆匆抓上战场,奈何时运实在不济,他一上战场这战一准输,每次都只剩他一人,连投奔的地儿都没有。遇上了同样家破人亡的钟序后,日子过得紧巴了,以前还能吃上饱饭,两人搭一起,连吃的都捞不着。

    迟衡一琢磨,自己连刀都没摸过,以前都是拿着铁锹锄头上的战场。看这梁校尉身手这么好,又说会亲自教大家刀枪剑法,应当跟以前是大不一样。

    除开这些,他还有一个私心:今天早晨遇上的红衣郎就让自己学骑马要杀敌,指不定他就是从军的呢。

    迟衡转头对钟序认真的说:“要是能骑马,呆这里也挺好的。”

    钟序笑弯了眉:“就知道你会同意,我也是看了梁校尉的功夫这么俊才心动的!你竟然喜欢骑马?没听你说过呀!你还喜欢什么呀?从什么时候喜欢的?”

    见他越凑越近,迟衡脸都红了:“……今早。”

    借着取刀的时间,迟衡又跑去河边找了一圈,终于找到了被自己误伤的小孩,那孩子鼓着脸不理他。而“半路打劫”的男人原来本就受伤,没法子才会抢迟衡的兔子。看着旧伤添新伤的一家人,迟衡便领着他们去了藏野猪的地方,看他们割了一条野猪腿一家人就地烤着吃,个个兴高采烈。

    迟衡悄然离开,循着官道一直走一直走,往夷州城的方向从傍晚走到了星辰漫天。

    在衙门府外,钟序手执一杆长枪一刺一挑地练着。见迟衡回来,又高兴又抱怨:“老半天的你上哪里去了。”

    迟衡抽出梁千烈的长刀。

    钟序拿着看了看,摇头说:“我还是喜欢枪,使枪的时候离人远,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

    “我也不爱这种长刀,我喜欢大刀,很大很重的那种。”迟衡认真地说,“任何一种武器,用好了都很可怕。就像梁校尉的流星锤,我小时还玩过呢,绳子又软,抡起来就砸脚,想不到能这么可怕。”老树尚且如此,要是砸在身上,啧啧,一砸一条命。

    “阿衡,你像使刀的人,狠得下心又有劲。”钟序收了长枪,“我明天就问梁校尉去,让他教你刀法。对了,我刚才学了长枪十八式呢。”

    迟衡笑了:“这一会儿你就十八式?我要练刀,练一式就练透了。”

    “你还想一招吃遍天下?”钟序撇撇嘴,自得地说,“咱俩路子不同,人家也只练了一遍,谁叫我记性好,看过就没法忘记啦。”

    两人并排坐在衙门府外的墙根下,钟序跟软骨头一样靠在迟衡身上。

    “你可得练勤快点儿。”钟序忽然声音低了一低,“战场上刀枪没眼,胳膊腿儿说没就没了。你得好好活着,我也是。别叫我看见你死,我都看够了。”他口无遮拦,说死也不忌讳,但那话听着都伤心。

    迟衡捅了捅他的胳膊:“别总死不死的?我命硬,自己没事,都把别人克死了……”

    钟序嗤的笑了:“我也命硬,要不全家怎么就活我一个?怎么不太高兴,是不是怪我脚好了还瞒着你?”

    “还说呢!”迟衡掐住他的脖子,“好就好了干嘛不告诉我!”

    钟序不仅不躲,还就势搂住了迟衡:“咱们哥俩好啊!你照顾我又怎么了!想当年,我还是被十几号人伺候的公子哥呢,有些人想伺候都伺候不上!”

    谁乐意伺候你!迟衡把他的手使劲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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