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西游记与中国古代政治-第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唐书》卷五十《兵志》),一方“日治兵缮垒,天子不能绳以法”(《新唐书》卷五十一《食货志》一),他方“朝廷或完一城,增一兵,辄有怨言,以为猜贰,常为之罢役”(《资治通鉴》卷二百二十五唐代宗大历十二年)。即朝廷对于方镇只有宽忍,而方镇对于朝廷,则不许其有任何准备。朝廷力不能制,于是姑息愈甚,“王侯通爵,越禄受之,觐聘不来,几杖扶之,逆息虏胤,皇子嫔之”(《新唐书》卷二百十《藩镇传·序》)。然而贼夫贪心没有限界,“地益广,兵益强,僭拟益甚,侈心益昌”(同上)。“喜则连衡而叛上,怒则以力而相攻,及其甚,则起而弱王室”(《新唐书》卷六十四《方镇表·序》)。由此可知姑息政策只能苟安于一时,而结果又往往引起大乱于将来。    
    政治以“力”为基础,“力”又需“法”扶持之。姑息之政最初因为力不能制。到了有功而不敢赏,有罪而不敢罚,而如陆贽所说:    
    欲赏一有功,翻虑无功者反侧;欲罚一有罪,复虑同恶者忧虞。(《旧唐书》卷一百三十九《陆贽传》)    
    则“法”亦破坏了。法纪荡然,当然是藩臣叛上,继之而发生者将校横行,又继而发生者士卒骄恣。将校横行开始于肃宗乾元元年以侯希逸为平卢节度使《资治通鉴》卷二百二十唐肃宗乾元元年:“平卢节度使王玄志薨,上遣中使往抚将士,且就察军中所欲立者,授以旌节。高丽人李怀玉为裨将,杀玄志之子,推侯希逸为平卢军使。希逸之母怀玉姑也,故怀玉立之。朝廷因以希逸为节度使,节度使由军士废立自此始。”。德宗贞元以后,“藩臣缺,必取本军所喜戴者授之”(《新唐书》卷一百四十一《卢从史传》)。朝廷既然放弃用人之权,择将校所喜戴者授以节度使之职,则有野心的人不能不怡颜悦色,讨好将校。于是前此帅臣主政,而将校感其噢咻之恩,乐为之死,现在则将校擅权,而主帅之生死去留一系其手。河东诸将杀邓景山,而请任命辛云京为河东节度使(《通鉴》卷二百二十二唐肃宗宝应元年),成德军将吏诛田弘正,而请任命王廷凑为成德军节度使(《新唐书》卷一百四十二《王廷凑传》),即其例也。


第二部分 玉帝永保至尊的地位第8节 太白金星的姑息政策(2)

    将校横行,浸假士卒也骄恣起来,因为将校欲奋取主帅的位任,不能不结士卒,以为爪牙之用,而又虑士卒之以助己者助人,患生于肘腋之间,遂不敢制以威令,只能厚其恩施。最初尚是将校收买士卒,以便实行其逐帅自立之计例如魏博节度使田永嗣将死,顾诸子弱,乃命从子悦知节度事,令诸子佐之。悦使绪主牙军,绪率数十人手刺悦,下令军中曰:“我先王子,能立我者赏。”众乃共推绪为留后,诏即拜绪节度使。(《新唐书》卷二百十四田悦、田绪传)。其次,士卒便于旧帅死时,自择新帅,号为留后,以邀命于朝廷例如魏博节度使田绪暴卒,子三人,季安最幼,年才十五,军人推为留后,朝廷因授魏博节度使。(《旧唐书》卷一百四十一《田季安传》)。最后士卒又撼逐主帅,选择一位傀儡,立之为节度使例如田布为魏博节度使,自引决,军情嚣然。史宪诚为中军都知兵马使,诸军即拥而归魏,共立为帅,国家因而命之。大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夜为军众所害。军众害史宪诚,连声而呼曰:“得衙内都知兵马使何端公(何进滔)知留后,则三军安矣!”推而立之,朝廷因授进滔魏博节度使。(《旧唐书》卷一百八十一史宪诚、何进滔传)。各地士卒以魏博牙军最为骄悍,士卒也同主帅一样,世袭其职,父子姻党盘踞军中,成为一种封建势力,主帅稍不留意,举族有被害之虞,时人以魏府牙军比之长安天子(《新唐书》卷二百十《罗绍威传》)。汴州士卒亦甚骄恣,多逐杀主帅,以利剽劫(《旧唐书》卷一百四十五《刘玄佐传》)。主帅力不能制,或“置腹心之士,幕于公庭庑下,挟弓执剑以备之”(《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十五唐德宗贞元十二年);或屈身取媚,以求士卒的欢心,“至与之杂坐饮酒,把臂拊背,或为之执板唱歌”(《资治通鉴》卷二百五十唐懿宗咸通三年),其欲峻法以绳骄兵者,往往不旋踵反为骄兵所杀例如陆长源为宣武军司马,初欲峻法绳骄兵,为节度使董晋所持,不克行。晋卒,长源总留后事,大言曰:“将士久慢,吾且以法治之。”举军大怒,军乱,杀长源,食其肉,放火大掠。(《新唐书》卷一百五十一《陆长源传》)。秦汉以来,有叛将,无叛兵,至唐中叶以后,方镇兵变比比皆是。推原其故,姑息政策实为厉阶。朝廷畏藩臣之生事,用姑息以羁维之;藩臣惧将校之反戈,用姑息以安抚之;将校恐士卒之叛变,用姑息以取媚之。而其结果,兵愈骄,将愈悍,藩臣亦愈跋扈。    
    到了五代,此风更炽。五代之世,丧乱相承,七十余年之中,易代五次,朝为藩臣,暮为天子。安重荣说:“天子兵强马壮者当为之,宁有种耶?”(《旧五代史》卷九十八《安重荣传》)这和孙行者所说:“强者为尊该让我。”(第七回)同出一辙。兵强马壮者得为天子,而在佣兵制度之下,一般士卒均预备卖给出价最高的人,因之谁赏赉最厚,谁就得兵强马壮。朱瑄悬金帛以诱朱全忠之兵,“诸军贪其厚利,私遁者甚众”(《旧五代史》卷十三《朱瑄传》),其一例也。帝位用金帛买来,所以要维持帝位,不能吝惜金帛,唐庄宗不能平李嗣源之乱,就是因为不听宰相卢革之言,出内府金帛,优给将士。到了形势危急,急出钱帛,给赐诸军,而军士皆谓:“吾妻子已殍矣,用此奚为?”又说,“陛下赐与太晚,人亦不感圣恩。”(《旧五代史》卷三十四《唐庄宗纪》)军纪如斯腐化,当然政变相承,然而吾人须知每次政变又是出于兵变呵!唐时军士只能拥立藩帅,五代军士又能拥立天子。杨光远对乱军说:“天子盖公辈贩弄之物。”(《旧五代史》卷九十七《杨光远传》)唐明宗(李嗣源)、唐废帝(李从珂)、周太祖(郭威)、宋太祖(赵匡胤)都是由军士拥立的,其拥立未成者尚不知几何。废立天子之权操于军士,这可以说是天下之奇观,考其原因,实不能不归咎于唐代姑息之政。    
    现今的人常把宽大认为姑息,又把姑息认为宽大。其实,两者完全不同。冯唐讥文帝虽有廉颇、李牧不能用(《汉书》卷五十《冯唐传》),汲黯谓武帝用人如积薪,后来者居上(《汉书》卷五十《汲黯传》),两帝皆能忍受,这是宽大。盖冯唐官不过郎中署长,汲黯虽为右内史(即京兆尹),而无迫主之势。“众辱我”而能忍受,这反可以证明天子之阔达大度。反之,臣下苟有所恃,而乃不守朝仪,或出不逊之言,则忍受不是宽大,而只是姑息。由此可知同一言也,出之于属官,语虽不敬,亦可优容,优容乃表示吾之雅量;出之于政敌,语虽可采,亦应拒绝,因为采纳之时,世人将谓吾畏政敌,而证明政敌之力在吾之上。这是政治上的秘诀。奇怪得很,后世政治家往往不明此旨,一方不肯开怀访纳,下询刍荛,使岩穴之士愿进于阙下而申其辞说,他方又极力敷衍野心难驯之辈,虽然没有“王侯通爵,越禄受之,觐聘不来,几杖扶之”,而软语温存,派使慰问,假之以名义,赠之以黄金,确是常见的事。刚者不敢茹,柔者不肯吐,何怪乎人们争为枭鸱,而朝廷的权威乃日渐低落。    
    明代初年,亦有藩国之变。结果,建文逊位,成祖入承大统。此盖建文为人既不能忍,即位伊始,即从书生齐泰、黄子澄之言,削夺周齐湘代泯诸王之地。又不能狠,在诸王之中,燕王“智勇有大略”,“屡率诸将出征,威名大振”(《明史》卷五《成祖纪》一)。太祖崩殂之时,燕王自北平入奔丧,建文已经发表遗诏,令其无至京师了(同上),建文元年二月燕王入觐,行皇道入,登陛不拜,监察御史劾其不敬,帝曰至亲勿问。户部侍郎卓敬密请徙南昌,以绝祸本,帝又谓燕王骨肉至亲,何得及此(《明史纪事本末》卷十六《燕王起兵》)。此际若能如相如奏缶,血犯秦王;朱虚行酒,追斩吕氏,抑数武士力耳。顾齐黄不敢进言,建文亦仁柔寡断,失去大好机会,纵虎归山,建文地位已不安全。    
    历史上的事说得太多了,现再言归正传。玉帝对于孙行者极尽优容之能事,可谓姑息极矣。而皆不能买其欢心,反而引起孙行者的蔑视,卒至大乱天宫,若非佛老救驾,也许天上皇室早已易姓。此后孙行者皈依佛法,然他仍谓“天上将不如老孙者多,胜似老孙者少”(第五十一回),所以每次觐见玉帝,不过唱个大喏,固然群仙不平,认为村野,而玉帝却说:“只得他无事,落得天上清平是幸。”(第三十一回)反之,孙行者觐见如来,却肯低头礼拜(第五十二回)。此无他,十万天兵不能抵御,如来略施法力,就把孙行者压在五行山石匣之中。以力制力乃是政治上的原则,以恩情笼络叛徒,只是姑息,不但不能钳束其人,反将引起更严重的叛变。唐及五代的历史可为殷鉴。


第三部分 孙行者与紧箍儿第9节 孙行者与紧箍儿(1)

    《西游记》称孙行者为心猿,这个心猿曾打到地府,强销死籍,打到天宫,强索官职。他既有上天入地之力,故可称为力之象征,若合“心”之一字言之,则为“力之意志”。意志本来自由,而再加之以力,则更无拘无束,由意志自由表现为行动自由。行动自由出于个人,有时尚难免妨碍他人自由,要是出于政府,势将变成暴政。    
    所谓“政治”由吾人观之,不外命令与服从的强制关系,一方有命令的人,他方有服从的人,命令的人得依自己的意志,强制服从的人作为或不作为,这种强制关系何以发生?人类生存于社会之内,固然有连带关系,而同时又互相对立。由于连带关系,便发生了“众人的事”;由于互相对立,又使人们关于众人的事,发生了各种不同的意见。怎样综合各种不同的意见而统一之,乃是维持社会和平的前提。这种统一的意见就是国家的意见,而可以强制人民服从。固然统一的方法随社会的势力关系而不同:或由一人统一,而强制千万人服从;或由少数人统一,而强制多数人服从;或由多数人统一,而强制少数人服从。统一的人虽有多寡之别,而其对于异议的人,能够强制其服从,则为古今政治的共通性质。    
    要强制别人服从,“权力”是必要的,所以政治乃以权力为基础,而政府亦不外权力的组织。政府的权力必须委托自然人行使。这个自然人既然掌握权力,难免不滥用权力,以他个人的事宣布为众人的事,租税、徭役,不是用以增进众人的福利,而是用以满足个人的享乐。个人的福利与众人的福利同视,其结果也,便发生了“朕即国家”的观念。    
    如何控制政府滥用权力,更切实言之,如何控制组织政府的自然人滥用权力,那就需要“紧箍儿”了。孙行者戴上紧箍儿之后,不敢不听唐僧的教诲,不敢再对唐僧无礼,“死心塌地”,随他而去,“再无退悔之意”(第十四回)。紧箍儿是佛老如来交给观世音菩萨(第八回),再由观世音菩萨交给唐僧,最后才由唐僧授予孙行者的。孙行者戴在头上之后,见肉生根,不能取下。他若不遵教诲,唐僧只将咒语一念,他就眼胀头痛脑门皆裂(第十四回,参阅第八回)。孙行者神通广大,可以借以成事。而“性泼凶顽”,往往“不伏使唤”,若能加以拘束,则一方可以使唤,他方不敢行凶(第八回及第十四回)。观世音菩萨对孙行者说:“你不遵教令,不受正果,若不如此拘束,你又诳上欺天,知甚好歹。须得这个魔头,你才肯入我瑜珈之门。”(第十五回)这是紧箍儿的效用。    
    自古迄今,人君如尧、舜者少,人臣如皋、契、稷、夔者亦少。韩非说:“今贞信之士不盈于十,而境内之官以百数;必任贞信之士,则人不足官。人不足官,则治者寡,而乱者众矣。”(《韩非子》第四十九篇《五蠹》)贞信之士既然不可多得,则为预防政府不会滥用其权力,亦有紧箍儿的必要。这个紧箍儿就是法律。法律不但拘束服从者,且又拘束命令者。韩非说:“明主使法择人,不自举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韩非子》第六篇《有度》。案此语亦见于《管子》第四十六篇《明法》及第六十七篇《明法解》)又说:“明主使其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韩非子》第四十九篇《五蠹》。案此语亦见于《管子》第四十六篇《明法》及第六十七篇《明法解》)人主群臣均受法律的拘束,于是政治上便发生了一种变化,命令的人本来可依自己的意欲,能(knnen)为其所欲为;现在须受法律的限制,惟依法律之规定,得(dürfen)为其所能为。换言之,不是权力不足,不能为(Nichtknnen),而是法律限制,不得为(Nichtdürfen)参阅G。 Jellinek; System der Subjektiven ffentlichen Rechts; 2 Aufl。; 1919; S。 46 ff。尤其S。 48。。这样,命令的人本来只有权利,现在便负一种依法行使权利的义务。服从的人本来只负义务,现在也有一种无须服从违法的命令的权利。权力受了法律的限制,变为“权限”,从而个人之服从权力,亦由权力之发动局限于法律所允许,而变成服从法律G。 Jellinek; a。 a。 O。 S。 194 ff。 S。 197。。法律为命令者及服从者共同遵守的规范,因之,“以罪受诛,人不怨上,以功受赏,臣不德君”(《韩非子》第三十三篇《外储说左下》)。此即慎子所谓:“君人者舍法而以身治,则诛赏予夺从君心出矣。然则受赏者虽当,望多无穷;受罚者虽当,望轻无已,君舍法,而以心裁轻重,则同功殊赏,同罪殊罚矣,怨之所由生也。是以分马者之用策,分田者之用钩,非以钩策为过于人智也,所以去私塞怨也。故曰大君任法而弗穷,则事断于法矣。法之所加,各以其分,蒙其赏罚而无怨于君也。是以怨不生而上下和矣。”(《慎子·君人》)    
    但是紧箍儿不是孙行者自己制造,而是如来制成之后,经过观世音菩萨交给唐僧,而戴在孙行者头上的。韩非慎子固然主张法治,现在试问此种法律由谁制定呢?照韩非说:“人之情性,贤者寡而不肖者多。”(《韩非子》第四十篇《难势》)而人类又有利己之心,“舆人成舆,则欲人之富贵;匠人成棺,则欲人之夭死也。非舆人仁,而匠人贼也。人不贵,则舆不售;人不死,则棺不买。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韩非子》第十七篇《备内》)。人之情性如此,人主自亦不能例外。倘法律是由人主制定,则人主将依自己的利害,随时改变法律。“利在故法前令则道之,利在新法后令则道之”(《韩非子》第四十三篇《定法》)。此乃必然之势,无可避免。商鞅说:“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商君书》第十八篇《画策》)但是法之不行,往往是自上犯之,如何防止人主不至犯法,吾国法家对这问题,常避而不说,所以他们虽然主张法治,而他们所谓的法治乃无法使之实现。    
    欧洲的政治思想对这问题,确比吾国进步。孟德斯鸠说:“依吾人日常经验,凡有权力的人往往滥用其权力。要防止权力的滥用,只有用权力以制止权力。”F。 W。 Coker; Readings in Petitical Philosophy; 1938; p。 618。孟氏对于人性既同吾国法家一样,不予信任,故其结果,亦主张法治而反对人治。美国制定宪法之时,受了孟氏思想的影响,分权主义成为当时政治家的信条。他们也同孟氏一样,对于人性有不信任之心。哲斐孙(T。 Jefferson)说:“信任我们的代表,忘记了我们权利的安全问题,这是危险的事。信任(confidence)是专制之母。自由政府绝不是建设于信任之上,而是建设于猜疑(jealousy)之上。我们用限制政权(Limited constitution)以拘束我们托其行使权力的人,这不是由于信任,而是由于猜疑。我们宪法不过确定我们信任的限界。是故关于权力之行使,我们对人不要表示信任。我们须用宪法之锁,拘束人们,使其不能做违法的事。”引自B。 F。 Wright; A Source Book of American Political Theory; 1929; p。 227。马的逊(J。 Madison)亦说:“人类若是天使,不需要政府。天使若统治人类,没有控制政府的必要。组织政府是令人类统治人类,一方需要政府能够统治人民,他方又要求政府能够控制自己,困难就在这里。政府隶属于国民,这是控制政府的初步方法。但经验告诉吾人,除此之外,尚有再加警戒的必要。吾人分配权力之时,须使各种机关互相牵制。”The Federalist; Modern Library; 1937; No。 51; p。 337。Virginia一七七六年六月十二日的《权利宣言》(Declaration of Rights)第五条说:“三种权力必须分离而分属于三个机关,任何权力均不得行使别个权力的职务,任谁均不得同时行使一个权力以上的权力”,这个规定又成为同年六月二十九日宪法条文的一部引自C。 Schmitt; Verfassungslehre; 1928; S。 127。并见于The Federalist; No。 47; p。 319。。Massachusetts一七八○年六月十六日《宪法》第一篇《权利宣言》第三○条云:“本国政府乃法治政府,不是人治政府(a government of laws and not of men),故立法部绝不行使行政权与司法权或二者之一;行政部绝不行使立法权与司法权或二者之一;司法部绝不行使立法权与行政权或二者之一。”引自H。 Finer;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Modern Government; Vol。 I; 1932; p。 162; n。 1。美国联邦宪法也本此宗旨,采用三权分立之制,立法权属于国会(宪法第一条第一项),行政权属于总统(第二条第一项第一目),司法权属于法院(第三条第一项)。


第三部分 孙行者与紧箍儿第10节 孙行者与紧箍儿(2)

    制衡原理比之唐僧之控制孙行者似更进步。何以说呢?唐僧能够控制孙行者,孙行者不能控制唐僧。孙行者神通广大,识皂白,辨邪正,唐僧西行求经,一路遇到魔障,理应接受孙行者的意见,不宜自作主张,犹如“汉典故事,丞相所请,靡有不听”(《后汉书》卷七十六《陈忠传》)一样。但是汉时皇帝有任免丞相的权,丞相无拘束皇帝之力。丞相所请求的,皇帝不予批准,丞相所反对的,皇帝必欲施行,丞相亦莫如之何。汉在武帝以前,丞相确有牵制皇帝之力。    
    (周亚夫为丞相,)窦太后曰:“皇后兄王信可侯也。”上(景帝)曰:“请得与丞相计之。”亚夫曰:“高帝约‘非刘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不如约,天下共击之’,今信虽皇后兄,无功侯之,非约也。”上默然而沮。(《汉书》卷四十《周亚夫传》)    
    可以视为一例。丞相有此权力,一因天子选用丞相的权受到相当限制,二因丞相自己有其社会的势力以做后盾。所以天子虽尊,亦不敢任用佞幸为丞相,并以丞相为傀儡,任意施行不合理的政策。汉高祖奋身于陇亩之中,其登帝位,是由群臣推戴,功臣宿将“心常鞅鞅”《汉书》卷一下《高祖纪》十二年,吕后曰:“诸将故与帝为编户民,北面为臣,心常鞅鞅。”。高祖为了安慰他们,不能不剖裂疆土,封为列侯。列侯衣租食税,固然和王国不同,不足成为反抗中央的势力,但是其势亦足以迫主。诸吕作乱所以失败,就是因为列侯不与外戚合作。文帝由外藩入承大统,也是由于列侯迎立(参阅《汉书》卷四《文帝纪》)。列侯在政治上不但成为一个势力,且成为对抗天子的一个势力。汉兴,丞相必以列侯为之(《汉书》卷五十八《公孙弘传》)。这个制度继续到武帝元朔五年公孙弘为相之时才见撤销(同上)。在其尚未撤销以前,天子须于列侯之中选择丞相,而列侯之力又可以拘束天子,所以西汉初年丞相是代表列侯统百官,总百揆,借以牵制天子之专制。“丞相所请,靡有不听”,这唯在丞相有其独立的社会背景之时才能做到。丞相没有独立的社会背景,而天子若有任免丞相之权,则天子自可控制丞相,以丞相为傀儡。汉初,列侯尽是功臣,列侯衣租食税,其所食的租税称为户税,每户一岁二百(《汉书》卷九十一《货殖传》)。最初大侯不过万家,小者五六百户。文景之世,流民既归,户口亦息,列侯大者至三四万户,小侯亦倍,富厚如之(《汉书》卷十六《高惠高后孝文功臣表》)。但是物盛必衰,农村之中乃发生了兼并的现象,土地渐次集中起来《汉书》卷二十四上《食货志》云:“于是罔疏而民富,役财骄溢,或至并兼,豪党之徒,以武断于乡曲。”。土地兼并,农民流亡,税户当然减少,而列侯的户税也就随之锐减。他们最初因为收入增加,不免穷奢极侈。户税减少之后,他们还是奢侈,入不敷出,只有借债。他们向谁借债?向富商巨贾借债《汉书》卷二十四下《食货志》云:“而富商贾或墆财役贫,转毂百数,废居居邑,封君皆低首仰给焉。”。但是借债只能挽救一时之急,接着而来者则为更甚的贫穷。这个时候,国内又有七国之变,中央政府为了讨伐七国,乃使列侯从军,令其赍粮而出。列侯贫穷,又须借债,其息十倍《汉书》卷九十一《货殖传》云:“吴楚兵之起,长安中列侯封君行从军旅,赍贷子钱家。子钱家以为关东成败未决,莫肯予。唯毋盐氏出捐千金贷,其息十之。三月吴楚平,一岁之中,则毋盐氏息十倍,用此富关中。”。乱事平定之后,不但藩国失去势力,便是列侯也更贫穷。列侯经济上既然破产,便不能不依靠朝廷的薪俸和赏赐,以维持自己的生活。生活既然倚靠朝廷,于是政治上又须忍受皇帝的压迫。武帝时代既发行皮币,以榨取列侯的动产《汉书》卷二十四下《食货志》云:“禁苑有白鹿,乃以白鹿皮方尺,缘以缋,为皮币,直四十万,王侯宗室朝觐聘享,必以皮币荐璧,然后得行。”,又假酌金之名,没收列侯的食邑《汉书》卷六《武帝纪》:“元鼎五年列侯坐献黄金,酎祭宗庙,不如法夺爵者百六人。”参阅如淳注。,或委以太常之职,而乘机以罪废之《容斋随笔》卷七《汉晋大常》。。列侯失去势力,政治上就发生了一个变化:前此有功者才得封侯,封侯者才得为相,现在列侯没落,任谁都可以为相,而为相之后,任谁都可以封侯了。即前此须有功而后封侯,封侯而后才为相,现在可以先为相而后封侯。丞相一职解放于列侯之外,固然政治脱去了贵族的色彩,然而因此,丞相没有背景,便失掉牵制天子的力量。到了这个时候,不是“丞相所请,靡有不听”,而是天子所要求的,丞相必须奉行。其或不肯奉行,则天子一怒,念起紧箍儿,必使你“痛得竖蜻蜓,翻斤斗,耳红面赤,眼胀身麻”(第十四回)。哀帝之于丞相王嘉,即其例也哀帝时,董贤爱幸于上,上欲益封贤二千户,丞相王嘉封还诏书,上怒,嘉竟坐言事,下狱死。参阅《汉书》卷八十六《王嘉传》、卷九十三《董贤传》。。这与英国内阁总理以国会为后盾,一方英王的诏令须有内阁总理副署,他方国会又能控制英王之钱袋者,大异其趣。唐僧之与孙行者有似于皇帝与丞相的关系。唐僧肉眼凡胎,不识魔怪,孙行者劝他“收起慈悲之心”,他偏要“一心向善”,认妖精为好人(第二十七回、第四十回、第八十回)。孙行者画地作圈,请他坐在中间,以为强似铜墙铁壁,他偏要走出圈外(第五十回,参阅第五十三回)。孙行者不能拘束唐僧,又没有别的力量能拘束唐僧。唐僧会不会滥念咒语,一唯良心是视,既没有法律可循,而又不受任何掣肘,一切问题都是由此发生。孙行者“怕念紧箍儿咒”,往往遇到妖精,不敢打杀,而听唐僧堕入妖精圈套(第四十回,参阅第二十七回、第八十回),最后还是孙行者“劳苦万端,方救得出”(第五十三回)。由此可知孙行者固然要受紧箍儿咒的拘束,而唐僧如何应用紧箍儿咒,似亦有拘束之必要。否则他将不听良言,自作主张,其尤甚者,或将利用咒语以控制孙行者之神通广大,做出各种枉法之事,以满足他个人的野心,这是《西游记》的漏洞,其实就是吾国政治思想的漏洞。


第三部分 孙行者与紧箍儿第11节 孙行者劝唐僧收起善心(1)

    刘备殂,遗诏敕后主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蜀志》卷二《先主传》章武三年注引《诸葛亮集》载先主遗诏)此言也,是教后主如何修身,不是教后主如何治国。换言之,是教后主如何做人,不是教后主如何做一国元首。人主所恃以治理天下者,不是道德,而是法律。韩非说:    
    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恃人之为吾善也,境内不什数;用人不得为非,一国可使齐。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夫必恃自直之箭,百世无矢;恃自圆之木,千世无轮矣。自直之箭,自圆之木,百世无有一;然而世皆乘车射禽者,何也?隐栝之道用也。虽有不恃隐栝,而有自直之箭,自圆之木,良工弗贵也。何则?乘者非一人,射者非一发也。虽不恃赏罚,而有恃自善之民,明主弗贵也。何则?国法不可失,而所治非一人也。故有术之君不随适然之善,而行必然之道。(《韩非子》第五十篇《显学》)    
    何况“君臣非有骨肉之亲”(《韩非子》第十四篇《奸劫弒臣》),“人臣之情非必能爱其君也,为重利之故也”(《韩非子》第七篇《二柄》。《管子》第六十七篇《明法解》亦云“群臣之不敢欺主者,非爱主也,以畏主之威势也,百姓之争用,非以爱主也,以畏主之法令也”)。刘项相争之际,豪英之士曾比较他们两人的性格。王陵说:“陛下嫚而侮人,项羽仁而敬人。然陛下使人攻城掠地,所降下者因以与之,与天下同利也。项羽妒贤嫉能,有功者害之,贤者疑之,战胜而不与人功,得地而不与人利,此其所以失天下也。”(《汉书》卷一下《高祖纪》五年)陈平说:“项王为人恭敬爱人,士之廉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