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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恩仇录-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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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见方孝祥的背影紧紧地靠着栏杆,像泰坦尼克号中的杰克。她发自肺腑的嫣然一笑,迎着海风用手拢了拢头发,就迈着轻盈的脚步走了过去。
她向他打招呼。他机械地回过头来。
“孩子呢?”她问,见他两手空空,觉得有点奇怪。
他沉默着,眼睛看向别处。
“孩子呢?”她又问,语气明显得急促了。她喘起气来。
“孩子呢?”她一声比一声凄厉。她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又惊又怕,面如死灰。
方孝祥又转过身去,两手搭在栏杆上。掏出烟来,想抽一支。孙小姐似乎明白了什么,发疯般地扑到栏杆上,身子最大幅度地往下俯,仿佛要把大海看穿。
突然间,她回过神来,眼神极度惊恐地看着她的丈夫,又低头看看海水,然后她跑到左舷,往船尾的海域望去,一阵阵撕心裂肺的哭号着。
客船依然无情地向前行驶。
方孝祥就这样亲手结束了他孩子的生命。至于他为什么想到要结束孩子的生命,他的动机是什么,心里是怎么想的?我本人当然已经有了一套我认为非常接近真相的推断,但是,推断再与直相接近也总归是推断。既然是推断,说出来就冒险。而我世故圆滑惯了,也不想冒这个险了。只不过,我脑子里浮现的第一感觉,依然不妨跟大伙说说,那就是,我再次听到了这句话:
他有一副铁石心肠。。 最好的txt下载网
第九章
走在万家灯火的街头,哪怕像方孝祥这般秤铊似的心也不觉怆然了。
路边有小贩叫卖爆米花的声音,令他想起他与孙小姐在上海光明电影院一边看电影,一边吃爆米花的情景。他用袋里仅有的一些钱买了少许,边走边吃。
他依然清楚地记得自己向刚被噩耗击倒的孙小姐坦白另一个噩耗,即,他们已无家可归时,孙小姐那种绝望(或许还有无声的怨怒)的眼神。她默默地流泪,不去擦拭,任凭泪水顺着脸庞滑落。她一句话也没说,因此方孝祥不知道她的伤到底有多深。
她发起高烧,呓语不断——从那些胡言乱语中出现频率最高的三字词语是:孩子、妈、孝祥。
船到广州,方孝祥就将孙小姐送进了医院。他打电话通知了丈人丈母。然后坐了二十几分钟,估计他们快到医院了,他就悄悄离开了。
他看不出他留下来还有什么意义,他与孙小姐的生活还有什么前景。所有的一切都结束了。
爆米花在舌根部融化了。一股香甜沁人心脾。他至今说不清自己是否曾经爱着,或者爱过孙小姐,直到他走出医院大门的那一刻,他才被胸口的一阵绞痛惊醒了。然而,正像一场把他毁灭的赌局,他知道他只能朝着未知的路程走下去,再也无法回头了——他把爆米花扔进了垃圾桶,他本来就不喜欢吃这个。
他要去顺风旅馆找何老板。何老板的旅馆是全广州生意最惨淡的一家。十五个房间常年倒有十来个空着。他想他至少可以在那儿寄宿到旅馆倒闭。
前台的服务员正在嗑瓜子。手里捧着一本《知音》。听到脚步声,抬起头来,认出了方孝祥。她见过方孝祥好几面,因为何老板请他到旅馆来吃饭。她虽与方孝祥说话不多,但对他很有好感。
“来找何老板吗?”她卖弄风骚地冲他一笑。
“他在吗?”
“你跟他多久没见面了?”
“干嘛问我这个?”
“起码有一个月了吧?”
“不止。他人呢?”
“回家了。”
“回家?旅馆不就是他家吗?”
“旅馆已经不是他的了。他呆在这儿干嘛。”
“什么意思?”
她卟哧一笑,向方孝祥抛了一个媚眼。方孝祥纹丝不动,稳如泰山——她很快泄了气,无精打采地说:
“卖了呗。”
“卖给谁了?”
她翻了一个白眼,痛恨方孝祥与她说了这么久,还没说到她新做的发型。
“当然卖给我现在的老板了。”
方孝祥有点急了:“他为什么要卖旅馆。”
“你是他的朋友,你没看出这是迟早的事吗?他赌场、旅馆两头赔钱,还不如卖了旅馆,安心伺候另一头。”
“果然是高招。”
方孝祥想转身走了,他很少有犹犹豫豫的时候,这下倒是服务小姐着急起来。
“喂,等等。”她缓了缓气,“你没觉得我有点变化吗?”
“嗯——皮肤黑多了,怎么搞的?”
“你——该死的方孝祥,”她直跺脚,不惜直接点明道;“没发现我新做了发型吗?”
“发现了。”
“那你怎么不说几句?”
“我以为那是你专门用来吓唬潜入旅馆的盗贼的。”
他说完就头也不回地走了——一把瓜子从他身后飞来,不痛不痒地砸在他的背上。
方孝祥以为何老板不得已卖了旅馆,虽倒足了霉,但也够他维持一段逍遥、快活的神仙日子了。谁知事实并非如此。何老板印证了中国的一句俗话——“晚景凄凉”。
何老板不仅赌债累累,债主遍布全广州,更不幸的是,年迈的父母又同时染上重病,而他除去扮演了丢脸的商人,失败的赌棍之外,还兼有一个显然更有传统色彩的身份——孝子。
他心肠很软,看不得杀人、流血、死亡、不公……与他一点不搭界的方孝祥父亲的去世,他都能流上百升的眼泪,更何况自己的面临辞世的父母——他当然要拆砖卖瓦地去挽救他们的医生说已经无药可救的生命。
方孝祥再次见到这个好心的,善良的,然而又迂腐可笑的小老头时,他正往一个个造型拙劣的绒娃娃上塞棉花。广州有成千上万家这种小玩具厂。它们不厌其烦地生产一些销量有限的绒制玩具。都是些小动物,用绒布缝出动物的模型,然后往里面塞上棉花,于是中下层市民们就可以买去哄他们的小孩了。其产品因技术含量低到了史前水平,而很好地满足了那部分不喜欢闲着,或多少还想赚几个养老钱的老太太们的劳动需要——它在广州敬老院受欢迎程度几乎超过麻将。
但现在,曾经请过方孝祥在广州某家四星级饭店吃过好几次饭的何老板居然在做这个。而他实际上才五十多岁。
何老板(我们姑且延续前文的称呼)叫方孝祥尽管放宽心,山穷水尽的他有不容置疑的实力安顿好他与他的生活。
他原本就对这个浪子寄予厚爱,如今更是同病相怜。他既不建议方孝祥找份什么事做,也不让他在两个人的生活中尽什么义务。他只把他当做一个可以倾吐衷肠的朋友,一个可以举杯对酌的伴侣。他任凭他睡到中午,然后大摇大摆地下来吃饭。他看方孝祥时的眼神百感交集,里面有真挚的情义,深切的同情,但方孝祥因为他的聪明,竟也看出那眼神中有些闪闪烁烁、忽隐忽现的东西,方孝祥断定何老板有事瞒着他。。 最好的txt下载网
第十章
一天饭后,方孝祥帮他的老伙计干那种幼稚却是养家糊口必不可少的活儿。何老板戴着玳瑁边的老花镜——据说价格很昂贵,是何老板财力最强劲时在广州的明珠商厦买的。他买它倒不是因为他的眼睛有什么不好使,而是与他交往的几个小老板都用这种眼镜来看报。
“我不能落伍啊,老弟。”这是他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几年过去了,如今这副眼镜才开始发挥它的实际效力。
何老板从不勉强让方孝祥帮他干这种低贱的活儿,但方孝祥如果存心想跟他聊天,这种活儿倒很适合一边说话,一边做。现在他们就是这样。
“你好像有什么事没对我说。”方孝祥问道。一边以斗牛的力气塞着棉花。
何老板叹了口气,认命似地说:
“你怎么知道?”
“我看得出来。说吧,什么事。”
说与不说在何老板的心中斗争了很久。这种斗争自从他听到那件事情的第一夜起就开始了。而当他再次见到方孝祥后,就更加强烈了。
头脑里如果有两种思想日夜交锋,是相当痛苦而折磨人的。他想,他早晚有一天会受不了这种折磨的。那么,干嘛要等到明天?
“的确有一些事,是关于你的。”他不置可否地从眼镜底下瞟了方孝祥一眼。方孝祥干得很投入。
“只管说便是,我听着呢。”他头也没抬。
“唉。”他费力地吐出一个字。咽了一口唾沫,“我跟你说了以后,你得答应我不准惹事。”
方孝祥机警地竖起脑袋,何老板郑重其事地看着他。
“我干嘛要惹事,我现在过得很好。”又低下头去塞棉花,一把比一把有劲。
“你大概认识一个叫叶迁的人吧?”
“认识,”方孝祥淡淡地说,“一个药材商。”尽量不去想已经勾起的往事。
“狗屁药材商,十足的泼皮无赖。”
“就因为他赌钱?”
“他就是一个赌鬼,跟人参、枸杞没有一点关系。”
何老板把镊子砸在桌上,接着说道:几天前,我在赌场(此处指乙赌场)碰到了他。我跟他十几年前就认识了。那时他常来这儿赌钱。后来凭空消失了,人们说他有了另外的去处,到那儿混去了。嗨,赌场里的人,谁顾得了谁啊,第二天起我就没再想起他。
那天,我们在牌九桌边碰头,认出了对方,就与他叙起旧来。几年不见,他富态多了。大享的模样,头发梳得又黑又亮,足足泼了两桶油。
“发了吧?”我问他。
“嗨,哪里哪里。你怎么样?”
“我连旅馆都卖了。”
他一惊,想装沉痛,可惜不像。
我们找了个地方坐,抽起烟来。我跟他的旧情不错,因此,马上就很谈得来。我们边谈边看人家赌钱。大约十一点半的时候,他说他肚子饿,于是我说我请他吃夜宵,也算为他的“重出江湖”接风洗尘。
“不不不,我请,我请。”他客气地说——以前他向来是照单全收的。我料他一定从哪儿赚了点。
我们在马路对面找了一家火锅店,吃起火锅来。他是个爱酒如命的人,看来改不了了。他爱喝白酒,我则以啤酒作陪。
我问他来了多久了,他说通共才两个月。他一来就去找红眼。红眼安排他打了一场麻将,他小赢了一千块,输钱的是你方孝祥。
“你知不知道一个叫方孝祥的人。”他跟我谈到兴头上,喝得很起劲——往死里喝。我以前就怕他这样。因为他一喝多酒,你就得花一个晚上的时间叫他闭嘴。这时,你最好是别理他,别搭腔,让他自说自话,直到醉倒。我以往都这么做,可是那天,我见他话中牵涉到你,就立马提起了精神。
“知道。”我极有分寸地说,不露一丝口风,说你我是朋友。
“这小子人长得倒挺……挺……我想一定讨女人喜欢……”
“是的,他是很俊。”
“可他是糊涂蛋,”他忽然生起气来,“是个他妈的傻瓜。”
我故作坦然,叫他息怒,别乱发火,慢慢讲。我知道他话匣子已被酒精冲开了,一时半会儿是关不上了。于是他大吼大叫,把桌子拍的“啪啪”响,沫星四溅,指爹骂娘,不一会儿,我就把前因后果听清楚了。
你父亲受了重伤后,你急需要用钱,你的困顿在赌场人所共知。换一个人绝想不到在你身上还有钱可捞,有利可图,何况是平日里兄弟相称的人。不,红眼想到了,他几乎在瞬间就想出了一个天大的圈套,他正是那种能在石头上榨出油来的家伙。
他找来刚重新来这儿混的叶迁。那小子欠他钱,红眼支使他,他不敢说个不字。况且红眼允诺只要大功告成,叶迁的欠债不但一笔勾销,并且还给他百分之三十的好处。两人一拍即合。
于是叶迁摇身一变,成了大药材商。红眼相信,不是像我这样有几十年赌龄的老赌棍是识不穿他的假身份的,更何况是你方孝祥。那姓叶的在这儿赌钱的时候,你还缠着你父亲要一根冰棍呢。因此,当你跟姓叶的赌了一场麻将,而他第二次以叶老板的面目在你面前亮相,并在红眼的调停下答应借你二十万元钱时,你没起一点疑,而你就这样一步步地踏进他们早已布置的密不透风的陷阱。
红眼是个老奸巨滑的人。他识人无数,早就把你看透了。你虽然生得人高马大,并且会一些拳脚,但充其量是个头脑简单的纨绔子弟,不知天高地厚,不通人情世故。没有头脑,缺少社会经验。他料定你对高利贷一窍不通,因为你自小衣食无忧,没机会接触这东西。退一步说,即使在叶迁借钱给你那天(这钱当然不是叶迁的),你识出了这是高利贷,他想你到最后也一样会收下。他知道你正缺钱救命,他更知道你这人爱面子,讲义气,不会因为识出了这是高利贷而不借,让热心的朋友为难。——明知是火坑,那小子也会跳!红眼就是这样对叶迁说的。看,他把你整个的摸透了。
以后,就好办了。你父亲出殡那天,我告诉你那笔钱是高利贷,劝你倍加小心。然后你就去找红眼。红眼早就料到你终有一天会去找他。他的理想算盘就是这样:首先,让你借下这笔高利贷,然后,让你带着背上高利贷的恐惧去找他。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他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你引入圈套的第二层。
你没有收入,自然为怎样还钱绞尽脑汁,最后一定不惜铤而走险,答应与红眼合谋,在三人赌局中赚回那欠下的二十万。你没有赌本,因此顺理成章地向红眼借了本钱。
你雄心勃勃,以为有了红眼这样的高手与你连手,定能旗开得胜,却不料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红眼与那姓叶的早已合谋在先。红眼不过给你一个他在暗中相助的假象,好让你有耐心一次次地赌下去,而他们两虽不动声色,实际上才是真正的同盟。
你连输了八十万,与最初借的二十万高利贷合在一起就逾百万了。红眼认为该是你倾家荡产的时候了——果不其然,你终究把眼光盯在了你的别墅上。
红眼太了解你了,知道你宁可砸锅卖铁也尽可能不欠别人一分钱。你不用人提醒,自然会拱手让出别墅——实际上,红眼就是冲你的别墅来的(只不过他没料到你居然会傻到最后把别墅全权委托他处理)。你曾请过他好几次到你的别墅来用饭,要求自己的妻子喊他大哥,甚至提出过叫他来给你即将出生的孩子起名,而他却在那时候估算着别墅的价值……
“有一点我不明白,”方孝祥虽然出语平静,但面孔却被胸中的怒火烤得通红,“红眼竟能在短时间内连续借给我一百万。因为我平时常跟他在一起,他不像是百万富翁啊。我当时就怀疑,只是要急用他的钱,才忍住没问,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哦,这个叶迁也跟我说了。你赌了那么些年,也一定听说过刁荣这个人吧。人们都叫他老刁,也有的叫他刁哥,反正就是这么回事,人们说他是赌王,不过我从没见过。”
“听说过。他半年前犯下了人命案,失踪了。”
“是啊,外面传言红眼是他的门徒,其实不然,都是谣传。刁荣的门徒中有一个绰号叫‘杨戬’的,意思是说他判断力强,知已知彼,仿佛像杨戬那样有第三只眼一般,这个人倒是继老刁之后,以赌起家,成了呼风唤雨的财主——红眼也就是在他那里学了点皮毛。那些说什么红眼是失踪的赌王的徒弟啦,都不可信。不过红眼用来引你上钩的那几十万钱,杨戬还是借给了他。记住,不过三十万而已,他就把这三十万元钱翻来覆去地借给你,你难道还不明白?”
方孝祥已把牙齿咬得格格作响,何老板预感事情不妙,连忙加以提醒:“你答应过不去惹事的……反正事情已经……”
“不,我不会,”他又塞起棉花,“叶迁为什么要跟你说这些,仅仅是因为酒喝多了吗?”
“不是,他不过是一只逮光了老鼠就被一脚踢开的瘟猫——有牢骚罢了。”
“怎么讲?”
“我刚才说过,红眼在做事前应允他事成之后,不但把以往赌债一笔勾销,还给他全部所得的百分之三十,可一旦阴谋得逞,他除了确实没再追究叶迁的赌债外,却只给他几千块钱。”
“就像给狗扔了一块排骨。”叶迁就是这样说他的。
“还有,”何老板象征性地钝了一下,“你的别墅的最终转让价也远远高出你在旅游途中所得到的数字。”
方孝祥略作回忆道;“我所知道的是一百零五万。其中一百万抵债,剩下的五万元按我的意思汇往孙家。”
“事实并非如此。据叶迁那日所言。红眼实际上将别墅的价格敲定在一百五十万。买主也已同意。但付款时,红眼却只收他一百四十万。条件就是让他们答应:假使有‘闲人’来问这栋别墅的价格,务必请买主回答是一百零五万。买主自然求之不得。红眼就这样在把你整得皮开肉绽之后,最后抽掉了你的骨髓。一转眼,他又多赚了三十五万。”
方孝祥塞棉花的手又停下了。他阴沉、冷峻而又有力的目光像一把利剑,似乎要把桌板穿透。脑中滑过的一幕幕,是惨痛无比的蒙太奇,使他英俊的脸孔呈现出痛苦与坚定相交织的复杂表情。
“好一只笑面虎。”他咬牙切齿地说。
第十一章
何老板说出了憋在心里的话,本以为能使自己畅快些,谁知新的担忧又开始了,他知道方孝祥不是一个会打落牙齿往肚里吞的和平主义者。他有恩必还,有仇必报。一旦下定决心,几乎没什么东西能阻挡他去实行。他身上有一种烈火般的气质,是很危险的。
但出其不意的是,接下去的几天,方孝祥一如往常。如果有什么异样,就是他更加嗜睡了。有几次他一连睡十八个小时或更久。他像一只正在冬眠的熊,了无生气,颓废消沉。
“这倒也好。”何老板暗想。他还是坚持着自己很有规律的生活方式。一日三餐,勤恳劳动,毫无怨言地伺候方孝祥,尽他患难之交的本分。
方孝祥变得懒得下床,他就把饭菜、茶水端上去。他知道他这一辈子已经完了,也知道穷途末路的方孝祥没啥指望了。看着床上如一滩烂泥般的方孝祥,又想想往日他们生活宽裕时的日子,他禁不住偷偷试泪。
方孝祥对何老板的不离不弃,无微不至没什么值得一提的表示,或许他天生就不是做什么抒情诗人的料。他永远是一副拳击家般冰冷而坚毅的的面孔。
他有一副铁石心肠!
几天后的清晨,何老板刚做好早饭。方孝祥竟也早早地下楼了。何老板取笑了他几句,便叫他洗一把脸,与他一起吃饭。
饭吃得很沉闷。人一旦背上生活的重负以后,谈笑的能力就会在体内沉寂。
何老板努力地说了几个笑话,想缓解气氛,结果反而欲盖弥彰,好像一个黑皮肤的女人穿了一套白衣服,原想使自己增白,却不想反衬之下,更加黑得出众了。
“你最好去哪儿走走。你在家闷得太久了。”
“我也这样想,”方孝祥一边喝着粥,“你那支猎枪还在吗?”
“在。搁了很久了,是得开开火了。你想上哪儿打猎?”
“鸟多的地方。”
“敢去西郊森林吗?”
“可以试一试。”
“跟你说着玩的,那儿八百年没踏进过一个人。要打鸟还不容易,去我们前年打到过野鸡的龟甲山。”
吃完饭,何老板就从楼梯底下一个隐秘的小仓库里取出猎枪和霰弹,交到方孝祥手中。两眼含笑地说:
“能吃到麻雀,我们宁可让白菜烂掉,你说呢?”
方孝祥还是像以前那样笑着拍拍何老板微微谢顶的头,说:
“你这个老傻瓜。”
一头冲出门,走了。
方孝祥在打猎方面是个高手。不过自他越来越多地沉迷于赌博后,他的枪法是否还像过去那样神妙,就很让人置疑了。
他大清早出门,就是想去打一圈猎,使枪法得以恢复。到了晚上,他是完全有可能以神枪手的身份出现在红眼面前的——但可怜(或者说是可爱)的何老板却万分坚定地等着他的麻雀、松鸡套餐。
方孝祥选的猎场不是什么龟甲山,他去的就是何老板所谓的那个八百年无人问津的西郊大森林。他必须全面的训练自己。枪法、胆量、身手、力量……而这些是不可能在龟甲山上打几只小鸟所能练出来的。
只要你对某样东西产生过极其强烈的兴趣,那么这样东西就永远盘踞在你的脑子里。你没去做或长时间没想到它,并不代表它已经消亡。它只是像青蛙那样的沉睡着,一但春雷打醒它,刺激它,它就会复苏,重返地面了。
打猎对于方孝祥或许就是这样。
虽然他已经很久没碰过猎枪,这一趟打猎的动机又不纯,而当他用了整整半天功夫到达目的地,进入这块原始森林般的鸟兽天地时,他觉得自己又是个猎人了。
起初他还很有理智地为自己打造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案:尽量立足森林边缘,不盲目深入森林腹地。
他手脚敏捷,目光如炬,再加上基础扎实,因此很快就上手了。一只只斑鸠相即落地,他用随身所带的匕首削了根坚韧细长的藤条,将打到的猎物串起来。他打得得心应手,完全忘我了。
我是不是可以走得更远,更深入些了,他想。
阳光从东南方向射进来。下午两点左右,但林子里并不明亮,树木间交错的枝叶在头上形成一个巨大的穹顶。繁盛的乔木,茂密的灌木,大片的荆棘和厚厚的不知堆积了几千年的落叶,以及“沙沙”的林涛声,仿佛森林之神的低语:人类的足迹到不了这里。
一只野兔从他身前一跷一跷地跑了过去。褐色的皮毛跟枯黄的落叶融为一体,最后它停在了一株少说也有两千年的大楸树下。
视野很好,距离适合,没有风,猎物几乎是静止的,除了转来转去的耳朵。方孝祥想在原地蹲下射击,便让身子缓缓地坐下来。他放稳了前脚,而当右脚跟正着地时,却踩断了一根枯枝,发出“砰”的折裂声。
方孝祥知道功败垂成了,野兔像惊弓之鸟般乱蹿。方孝祥紧追不舍,不过他一点不抱能追上野兔的希望,他不是猎狗,能在荆棘丛中狂奔急驰。他只是下意识地追出一段路罢了。我想换作你,你也会撒开双腿不由地追出个三五十米。
方孝祥跑了几十米,正想放弃,另寻目标了。不料那野兔自已倒毙在路旁,侧身躺下了。可以肯定的是:那绝不是装死,而是它真的受了伤。方孝祥靠近它,它没再做一点反抗和试图逃跑的努力。它已耗尽了最后一点求生的精力,它睁着眼睛,摆出一副任人宰割的可怜相。
野兔前腿的大动脉破了,再加上它刚才的挣扎,血流如注。看来没什么生还的可能了。方孝祥检查了它的伤口。伤口很新,但令人费解的是:竟是一处枪伤——森林里有人?有其他猎人?方孝祥触电般地环顾四周,似乎会有一只豹子或豺狗冷不防地蹿出来,咬住他的喉咙,掏空他的内脏。
他侧耳倾听,也一无所获,他又看了看那只兔子。它正在死去,眼睛浑浊起来,呼气加重了。他想离开这个不祥之地了。
他想抬头再看一眼太阳投下来的方向与角度,以确定他所在的方位。可是不成,太阳好像被云团遮住了,要么就是天气转阴了。他这才感到黑暗正在来临。他微微一惊,向来路返回,但是他再也没能找到那棵野兔曾经在底下歇息的大楸树了。看来他得重新确定路径。
他打算沿着一个方向一直走下去,并用匕首在沿路经过的大树上刻下记号,以避免兜圈子。而冬天的黄昏比他想像中来得更快,更何况又碰上一个倒霉的意料之外的阴天,早知这样,他就另作安排了——下回记得收看“新闻联播”之后的天气预报。
森林夜间的瘴气开始升起,渐渐地,他的视线迟钝了。到后来,根本辨不清来路,也不确定前进的方向了。他的行走变成了麻木而机械的生理运动。但是他走得更加急促了。
四周响起了许多怪异的嚎叫,仿佛在为黑暗的到来而欢呼。再过一个钟头,这儿可不是百灵鸟歌唱的乐园了——大型食肉动物、猛禽和真正的丛林之王将尾随而至,随时会给擅闯禁区者以致命的袭击。他把猎枪握得更紧了。
忽然地,他踩着了一堆软绵绵的东西。他向后滑倒在地。定睛一看,倒是又出了一身冷汗——一只死兔。他走上前,对,没错,正是方才那只受伤的野兔。它流血过多,死了。而他又回到了老地方?或者是野兔在他离开后又胡乱跑了一通,死在另一个地方了,而他又刚好到了这个地方?不,是老地方,他又回到老地方来了。方孝祥以一种近乎自卫的本能,再次环顾四周,像是有无处不在的敌意围住了他。
方孝祥不是一个会轻易害怕,缩成一团的人。但他也不是中国古典小说中那些被神化了的英雄,面对生命的威胁,就像看到苍蝇叮在西瓜皮上那样无动于衷。
他记起那只野兔的死因——是被一个神秘的持枪者击中了前腿动脉而死的。不管那持枪者可能是谁,至少有一点是对方孝祥有利的,那就是;在这广袤而荒凉的丛林中,还有另外的人。
“喂——有人吗?说句话。”他把双手拢成筒状,向丛林各个方位喊。没人回答,只惊起了停在附近的几只大山雀。丛林显得更寂静了。
人们说他是个出色的猎手,看来那仅仅是指龟甲山而言。
雾气越来越浓,到处是“戚戚簇簇”的响声,疲倦、饥饿和那一点点心慌令他不得安宁。这会儿,他再也无心在树上做什么记号了,到处是一样的树,一样的荆棘和灌木,一样,全都一样。分析与推敲此时显得一无是处,困境中的人更需要的是勇气。而正当他加快步伐,想一口气冲出这片不祥的土地时,他却一脚踩空了——但是,他明明记得是踩在一片灌木丛上的啊。
追究原因已太晚,他只觉得自己正朝一处海拔更低的地方坠下去。身子不断与岩石发生磨擦和撞击,他几乎在着地前就已丧失了知觉。脑海中只是一片黑暗和死亡的幻想。唯一有印象的是:他肯定没有大呼小叫——他完全拥有痛觉,但他不是那种会喊痛的人。
第十二章
不知过了多久,他开始感到蜂群的“嗡嗡”声。不像是在周围,倒像是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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