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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恩仇录-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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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方孝祥有幸生在一户富商家庭。所谓的富商,当然不是指可以挥金如土的那种巨富,而是我们在沿海城市经常见到的那类小富翁。他们衣食无忧,并能至少保证他们的下一代人的富足生活,仅此罢了。
方孝祥的父亲就是这一类的富商的典型。他经营花木,持家有道。做生意重信誊和诚心,为人精明而正直,讲究的是踏踏实实,靠自己的勤劳和聪明赚钱,而不是投机取巧,耍手段,搞钻营的现代商业之路。总之,把他视做我们老一辈的代表,是十分合适的。
所以说,这是一个简单而祥和的家庭,虽然在老实本分的父亲眼中,方孝祥确乎轻狂张扬了一些——那多半也是出于年少气盛,但说到底还是一个不坏的孩子,尤其是有了这样一副美男子的相貌以后,你从此就再也找不到他有什么缺点了。但有些事情是注定要发生的,这注定要发生的事,我们称之为命运。
方孝祥英姿挺拔,身材瘦削却坚实有力,皮肤由于酷爱户外运动而晒成健康的棕色,乌黑丰密的短发,长而直的眉毛直刺两鬓,再配上底下一双雄鹰般时而锐利,时而阴沉的眼睛,使他天生有一种盛气凌人的劲头。
他生就一副硬汉子的体格,凡是男子汉喜欢干的事他都爱干。他自学搏击术,热衷拳击与打猎,他豪放不羁,随时随地地肯为一个毫不相干的人花钱——许多人都爱上了他这一点,因此表面看来,他交游很广,朋友遍天下。但另一方面,他性情暴躁,举动鲁莽,对人对事,不留情面。
“他有一副铁石心肠。”
他的那帮狐朋狗友们这样说他。当他握紧拳头,青筋暴跳的时候,谁见了都胆寒,另外,他赌搏成瘾,无赌不会,只是又听说他赌品很好,愿赌服输——这点诚信被认为是他唯一像他父亲的地方,不过显然用错了地方。
总之,只要除去踏实本分地工作,和正正经经地做人不算,你几乎可以把他当成一个好人来看。
“他需要取一门亲了。”
父亲总是为此担忧。目前,他与方孝祥住在一起,那是一所门庭阔大,古朴雅致的大宅子。起于哪个年代,现已不得而知。他的哥哥,也就是方孝祥的伯父,因年老昏聩,屡屡出错而被一家会计事务所扫地出门后,也带着一家老小投奔来此。
方孝祥很看不起这个伯父,因为他胆小如鼠,萎琐贪婪,以及女人一样爱说三道四的嘴巴。他认为他伯父家的人都有这个毛病。而他们对于这个“一身邪气”的侄子,也是畏惧得很,饭桌上不敢正视,见了面他们先点头微笑。至于方孝祥是不是愿意礼尚往来,他们认为以他们目前的处境来看,是不便强求的。
“我倒知道有这么一个合适的姑娘。”
伯父热心地对方孝祥的父亲推荐道。他是巴不得这个不可一世的侄儿快点找门亲事,从这大宅子里独立出去。而方孝祥的父亲想给他儿子尽快说亲,也多少有这方面的考虑——正像前文所说,他那老实纯朴的品性正是中国老一辈人的典型,他早就为自己心爱的独子,过于任性胡来,搞得全家鸡犬不宁而不安了。
伯父指的姑娘,是他事务所一个同事的女儿。二十三岁的样子,刚从一所师范院校毕业不久,当时在广州第七中学当美术教师。体弱而貌美,生性娴静,不爱嬉闹和说笑,但头脑却并不死板,相反,她很知书达礼,总是肯为他人设想,宁可自己受委屈,也怕与别人争这争那。甭说吵架,谁要是说话大声了点儿,她那脆弱的神经也受不了。她爱哭,但即使哭,她也是很小心得哭,可能地话,她尽量做到不打扰别人。
我们可以把她叫做孙小姐。
孙小姐的父母亲也都是中规中矩的人。一个在这家事务所上班,另一个在那家事务所上班。生活稳定有保障。在他们朴素,简单的心目中,他们的女婿不需要有什么开天辟地之才,干什么气壮山河的事业,他们需要的是能给他们女儿带来安逸,充裕的生活的一个各方面可靠的青年。因此,比起什么将军啦,领袖啦,明星啦之类的奇货来,他们更容易接受一个教师、律师或医生这类的白领人士来做他们的乘龙快婿。
现在,他们听了方伯父的一番介绍,都很为方孝祥头疼。头疼的意思是说,对于方孝祥这个人,他们不想一口回绝,但也不能立马拍案,而需要从长计议,权衡来权衡去,故而头疼。
从方伯父提供的情况来看,他方孝祥仪表不凡,一表人才,为人作风厚道正派,温文尔雅,文质彬彬——这在他们那一带是有口皆碑的。而父亲经营有道,事业蒸蒸日上,看起来完全有实力给孙小姐提供一幢温馨、小巧的别墅——这一点他们很满意。他们头疼的是:当问道方孝祥的学历时,方伯父好像并没能使他侄儿给人留下一个学富五车的印象,至于说道方孝祥的工作,方伯父虽说用了很好听的“子承父业”,目前正帮其父打点业务,他们觉得也未能尽善尽美,照他们的心思,方孝祥现在(就这个晚上)应该在一个机关单位里与某局长商谈明天即将举行的党员培训大会,而不是与他的老头子一起,钻在哪个花木大棚里搬盆子,翻泥土地摆弄些花花草草。
综上所述——他们头疼。但他们并不反对某一天方孝祥会来个电话,约他们的女儿出去喝喝茶,散散步什么的,说到底,在这种权衡状态下,女儿的意见差不多可用来做最后定夺了。
以方孝祥的习性来看,他跟地道的登徒浪子之间似乎已不到一层油纸的距离了。他放荡难拘,落拓不羁,总是东闹事,西闯祸,招惹各种是非,为人虽不阴险,但却毒辣。
“他有一副铁石心肠。”——确实如此。
但是,从某一点上看,他倒也算不得我们通常所指的那种流氓。因为他不好女色——沾花惹草的苟且之事,他从来不干,也嗤之以鼻。这倒不是说他的情欲跟常人相比有什么不正常,实在是因为他生性高傲,目中无人。
他虽然一事无成,但他并不笨,实际上他很有艺术上的天赋和不俗的口才。因此,我们不妨说他是个聪明人,正因为他是个聪明人,他才把他伯父的那点心思看得一清二楚,他看着他心怀鬼胎的伯父为自己的亲事忙忙碌碌,但即不抽手,也不过问,只是冷眼旁观——一个人一旦被他看不起之后,他甚至连跟他说几句话的兴致都打不起来。
“他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吧。我懒得与他计较,顺了他的愿,他总该满意了吧。”
我想,这大概就是只有方孝祥这类人才会有的心态吧。
与孙小姐的见面,他自己都觉得好笑。在他潇洒而威武的体魄下,在他锐不可挡的眼神中,孙小姐就像一只刚从蛋壳里孵出的小麻雀,一直在发抖。她的头经不起他盯上几眼,就低得伸出舌头就能舔桌子了。他瞧不起她,打一开始就这样——什么大学生,在他看来,一文不值。
他肆意而谈,毫不避讳,平时跟一个赌徒会怎么说话,他就跟孙小姐怎么说话。更无意想刻意地装成什么样,他不是那种会因为谁,因为某种场合而把自己改变的人。
“我要去赌场了,你怎么样?”
“那……我……我跟你去吧。”
他轻蔑地朝她一笑,她红着脸跟他走了。他步子迈得很大,她时而不得不小跑几段,好跟上他的节奏。
他一到那香烟缭绕,吵吵嚷嚷,整天里乱哄哄、脏兮兮的赌场,就把孙小姐撂下了。
他敞开兴致,大玩起来,淹没在一群完全狗屁倒灶的人中间。小家碧玉的孙小姐,可怜巴巴地在他背后站了几个钟头,他一句话也没跟她说,甚至根本也没回过一次头,她就这样默默地站着,等他发现时,已差不多快哭起来了。
那一夜,他手气很好,赢了很多钱。他一赢钱就忘乎所以,挥霍无度——输钱的人都喜欢他这一点。非洲大草原有一种髭狗,自己不捕食,而一味地跟在狮子后面,它们知道狮子总会捕到猎物的,到时,它们跟着狮子尝点现乘的甜头,似乎显得比狮子更高明——方孝祥的身边就有十几打这种类型的髭狗。
不出这些髭狗们所料,方孝祥果真要请他们上附近一家声名狼藉的夜总会去喝酒。
“一起来吧。”他毫无表示地对孙小姐说,而孙小姐也真卷在了那群乌七八糟的人里头,跟他去了。
一路上,他听任他那些狐朋狗友取笑她,他只在适当的时候喝止他们不要过分——他的话也就像草原上狮子的吼声那样有效。
孙小姐是本分人家的女儿,是大学生,是美术教师,她看中这些名号,并一直努力让自己的行为,规范在这些名号所允许的范围之内。她今天莫名其妙地去了赌场,这已让她十分不安,现在她就要踏进那个一塌糊涂的夜总会了,她更觉得双腿发软,望而却步了。
“有我在,你不用怕。”方孝祥回过头冷淡而坚定地看了她一眼——以他的智商,是不难猜到她的内心的。
这次方孝祥主动与孙小姐说话,在孙小姐的心中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她引起了极大的波动。她直感到脸红心跳,受宠若惊,在她看来,他是那么与众不同,富有魅力,她不禁笑了。
这家夜总会之所以声名狼藉,当然有声名狼藉的理由——人们往秦桧的石像上撒尿,当然有他们不上厕所的理由。
该夜总会不仅在当地居民中的影响极差,而且已成警方的监控对象。那儿不仅肆无忌惮地提供传统人士深恶痛绝的色情服务,并且只要你有钱,你总能在那儿买到白粉和兴奋剂。
因此,当方孝祥带着他那些个没什么清白可言的朋友进去时,夜总会里的三陪女郎会做何反应,我们就可想而知了——就像苍蝇闻到了它熟悉的茅坑味,她们几乎一眼就看出了对方正是自己要找的那种人——他们当然也一样。
他们各自从方孝祥手中或多或少地讨得了一些啤酒之后,就各自寻欢作乐去了。他们所能干出来的那点好事,方孝祥根本耻于过问,因此,当他们像苍蝇那样飞散时,他连瞟都没瞟他们一眼,只当他们是讨得了一点东西就离开的叫花子——他压根就瞧不起这些家伙,在他眼中,他们跟臭虫相差无几。
“滚开!”
他以他那种特有的傲慢,不由分说地就把一个前来搭讪的女郎给喝走了。那个女郎甚至还没开口说几名话,就噤若寒蝉了。她穿着一条黑裙,模样很风流。方孝祥听说过这里有一个常穿黑裙的女郎,是这里的“花魁”。没想到他今天就碰上了。
他看到孙小姐孤零零地坐在舞池边上的一把沙发上,神情很慌恐。他知道让一个大学生和如今的美术教师来欣赏这里臭名昭著的脱衣舞表演,也确实够呛。
他向柜台处走去,要了两杯酒。依然是走到半路,把揉成一团的钞票朝柜台扔过去,既不问够不够,也不问能不能找钱。
他把酒端到孙小姐面前时,他自己的那一杯就已差不多喝得见底了。孙小姐看起来像受了很大的委屈,她把眼睛直愣愣地盯着桌子看,好像那是一面镜子,她正在端祥自己的形象。见方孝祥端酒给她,她也只是疲倦地摇摇头。方孝祥只能把这一杯也自己喝了——不过他一点都不勉强。
“我送你回去吧。”
也不知是不是酒精起了点镇定作用,他的语气很温和。她抬起头,颇觉异样地看了他一眼,就跟他挤过乱哄哄的人群出去了。
一路上,她的感觉是惊慌、紧张、美妙。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第二章
孙小姐的父母像通常他们那阶层的人们一样,都是谨慎而精明的人。他们固然在方伯父面前唯唯喏喏,满口应承,但实际上从第二天起,他们就在暗地里展开了对方孝祥的明查暗访。要是当时的中国也有私家侦探的话,想必他们也已在那里登记业务,办了手序了。
调查马上有了结果——他们很头疼。
首先,方孝祥这个人比他们预想中的最低限度的女婿还要糟糕,而与方伯父那日所言更是大相径庭。人们普遍认为,这是一个无药可救的花花公子,正经人是不屑与之为伍的。而当地居委会和老年协会,更视此人为洪水猛兽。说他天暖气清,则吃喝嫖赌,月黑风高,便杀人放火,对亲不孝,对友不忠,见色起异,见利忘义,是一个彻头彻尾要不得的恶棍。唯一可以说几句的,也就是相貌不凡——而相貌压根就不在他们对女婿的要求范围之内。
他们痛下决心,责令女儿与其一刀两断,从此井水不犯河水。
其次,据他们所知,孙小姐还在与方孝祥偷偷约会,通电话,给他买这买那,或送些小玩意儿。他们成日里忧心忡忡,大骂方伯父是十足的卑鄙小人,招摇撞骗,无耻之极。骂完后又怪自己的女儿利令智昏,引狼入室,骂她没有骨气,优柔寡断,迟早会引火烧身,葬送全家。
孙小姐呢,她只是一味地哭。她趴在饭桌上哭,躲进卧室里哭,坐在沙发上哭,站在阳台上哭……一百平方米的房子没有一处是她没洒过眼泪的——只要父母亲开口说方孝祥是个衣冠禽兽,混世魔王,要她马上与他断了关系,她的泪腺就像水库泄洪那样地打开了。
“我看他不像你们说的那样坏。”她偶尔小声地争辨一句。可也就这一句,我在前文说过,她生来就不是那种善长争辨的人。
孙父孙母闻言,大把大把地揪着头发,围着她团团转,显然无计可施。
“今后你要是发现自己嫁错了人,到时别来怨我们就成。”这是对孙小姐的最后警告。
方孝祥的父亲自然乐不可支,如果孙小姐这样贤淑的女子能做他的儿媳妇,他真是求之不得。他仿佛已经看到了未来的幸福图景。他的操了一辈子心的儿子结婚了,夫妻俩情投意合,同心同德,方孝祥浪子回头,走了正路,到了一定的时候,他让他全权接管他的生意,他则激流勇退,尽享儿孙满堂的天伦之乐。
方父有一个生意场上的朋友,打了多年的交道。我们权且称之为陈老板。
陈老板生意做得很大,因此财源广进。他在富商云集的广州西郊兴建了一栋带花园的欧式别墅。他嫌他以前那套小别墅太陈旧,太过时,早就配不上他目前的势头与身份。他正有转手的之意。方父听到这个消息,当下就找他商议,不想两人一拍即合。
方父觉得这套小别墅虽然外观少了点摩登和洋气,但正符合他一贯的庄重、素雅的口味。需要改善一下的,不过是室内装潢,这方面他希望能听听孙家人的意见,甚至于只要他们怎么说,他就照办。
孙父孙母抱着极大的不情愿,前去查看那套别墅。待初步审查了那幢别墅之后,突然认为如果别墅能够修饰一番,再添点体面的家具、电器的话,是有可能抵消方孝祥本人的缺点和不足的。当然,他们既然在嫁女儿上冒了如此九死一生的风险,别墅装修上的目标自然只有一个,那就是——到他们满意为止。
孙小姐最终还是做了方孝祥的妻子。
但方孝祥之所以会与孙小姐结婚,可能会出于这两方面的考虑:其一,他这一生虽然还没把任何一个女人放在眼里,他骄傲的心也排斥一切柔声细气的事物。但他毕竟还有正常人的情欲,以及根深蒂固的婚姻观念,而这些东西,都是非由女人配合所不能完成的。
“迟早都是这么回事,”他会这样想。他无意于花前月下与一个个女人约会,然后选择最佳的结成夫妻——什么互诉情话,耳鬓厮磨,对方孝祥来说,都是恨不得一脚踢飞的玩意儿。他最受不了这个,在方孝祥看来,那些市政公园里搂成一团的情侣,甚至抵不上他用猎枪打死的两只鹌鹑——卑贱的生命!这就是他对爱情的定义。
其二,他看不惯他那为人卑琐的伯父已经很久了。他心高气傲,很难容人。实际上,他可能看不惯每一个平平凡凡,庸庸碌碌的人。他总能从那些人身上看出他讨厌的东西来。而一旦你被他看轻后,你在他心中就很难翻身了。他不会给你好言好语听,也不会给你好脸色看,不管你是他长辈还是朋友,或其他什么人。只要他是讨厌你,蔑视你的,你就总能非常及时地从他那高高在上,倨傲无礼的表情中看出讯息来。一句话,他是无意于掩藏他的态度的,他没这个耐心。但如果你成了那个被他所厌恶,所轻视的人之后,你倒也方便,因为这就表示,你的一切行为,他方孝祥,都耻于与你计较了。你把他的衣服撕破,他不会揍你,你砸烂他的名表,他不需要你赔,你要与他争一个位子,他立马起身让给你坐。总之,他再也不屑与你争些什么了。
“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他会这样想。而像他这样的聪明人,难道会看不出他伯父打的算盘吗?但我说了,他是不会与他争些什么了——他希望他走,他走就是了。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第三章
除了方孝祥依然游手好闲,天天必赌之外,婚后的生活倒也风平浪静。
孙小姐知道他嫁的这个人是瞧不起女人和与女人一样柔弱的东西的,自然更无法指望能从他身上得到什么柔情蜜意了。但她却并不因为他瞧不起她而讨厌他。相反,她无怨无悔地深爱着他,誓死跟他在一起。不管将与这个浪子面对怎样险恶的命运,她只求他能允许带上她,与她一起风雨同舟。
“我看他不像你们说的那样坏。”这就是她的信念,她抱定了这样的看法。她觉得方孝祥虽然瞧不起她,但并不因为瞧不起她而把她怎么样。他不会对她大吼大叫,大摆威风——不会,因为你是他所瞧不起的人,他可怜你,同情你,他在你面前绝不说半个“不”字,你尽可以把他摆弄得团团转,他不会跟你一般见识。正因为他不与你计较,所以他一切都听你的吩咐——他就是这么一个矛盾的人。
在别人的骂声中,她甚至敬重方孝祥。因为在别人眼中,方孝祥是胡作非为,无法无天的流氓。在她看来,她的丈夫一身是胆,铁骨铮铮,无论你是什么达官显贵,还是天王老子,都不能使他奴颜婢膝,改变本色。他有仇必报,但也报恩如泉。他嗜赌成性,但并不把金钱本身放在眼里。他虽然瞧不起你,但却不介意好吃好喝地招待你。他虽然把你视为可怜虫,一个贱货,但当你有难,他却能够拔刀相助。
方孝祥穿梭于两个赌场,像大都数的赌鬼那样,他也迷信什么运气、手气。今天在甲赌场失利了,明天他就去乙赌场;明天乙赌场又失利,后天你若想找他,请去甲赌场。
他常年累月地这样来回跑,结识了几乎全广州的赌鬼。但照例,没有一个能入他眼的。不过到底还是有两人与他交往密切。
甲赌场的一个外号叫“红眼”的人,经常与他在赌桌上并肩作战。方孝祥很推崇这个人,他虽从未与他交过手,但却能看出此人赌技高超,他有意与之接近。经过长期了解,他才认定此人确实是职业赌手无疑。
红眼对他很客气,开始叫他“方少爷”,后来两人的关系渐渐好了,才直呼其名。
“孝祥老弟,我再教你几手。”每次,当方孝祥在酒馆里把他灌饱之后,他就会拍着方孝祥的肩膀这样说。
“有我在,你尽管放胆去玩。”在赌场上,他也是方孝祥的坚实后盾。
红眼对他总是和和气气,说话时显得既亲密又豪放。每说几句话,他就要放声大笑一两次,好像世界上真有那么多值得欢笑的事情与话语。在赌场上,他是愿赌服输的好汉,与方孝祥不同的,只是他输少赢多,因此也就无所谓“愿赌服输”了。他从不作弊,反正从没被人当场抓住过。他也自视甚高,方孝祥也从没见过他像赌场上那层出不穷的小混混一样总是与不入流的女人沾上这样、那样的关系。方孝祥将他引为知己,对他忠心耿耿。他请他到家里吃过饭,并叫孙小姐称他为大哥。而下馆子,上酒店更是三天两头的平常事。方孝祥的钱你就说不出有几毛是花在了孙小姐苦苦经营的这个家上。
乙赌场有一个很风趣的伙计,人们都叫他何老板。何老板所开的顺风旅馆,在房价上是市区一带最贱的。那不过是一家极其普通的家庭式旅馆,有两幢共十五个房间。装置一般,不算典雅,更别提堂皇,但显然已能维持何老板在“老板”的高度上不掉下来。
何老板非常潇洒地经营这间小旅馆。他常年雇佣了两个女招待,一个值白班,一个值夜班地轮流换。他提供她们吃与住,支付足以使她们不想跳槽的薪水——这就在时间上充分保证了他能数十年如一日地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二十一点”的赌桌旁。
何老板爱赌,也爱钱。这两者只有在他偶尔赢钱时才取得两全其美的效果。这时他就把方孝祥拖到一边,露出他那排因过度抽烟而发黄发黑的牙齿:
“啊呀,孝祥老弟,兄弟我今天手气不错,散场后我请你出去喝两杯,你千万别走啊。”——不过在赢钱上,他跟方孝祥一样,机率之低不亚于摸福利彩票。
“老弟,啊呀老弟,我悔不该啊,”他一把鼻涕一把泪地缠住方孝祥:“我悔不该再要那张‘K‘啊,我悔啊……”
像这个样子,每天不下十遍。而哭诉的对象,他又偏偏挑中了方孝祥。方孝祥对这个赌鬼是既好气又好笑。他与其把他看成是他的朋友,不如说像众人那样把他视作一个老傻瓜。他对待赌博的那个认真劲,真像小孩子对待他们信以为真的游戏一样。他又哭又笑,好像真能在骰子的投掷声中感受到莫大的快乐和心痛。可想而知,方孝祥宁可花钱去请红眼吃饭,却极少接受邀请,去吃何老板请的饭。
方父依然为这个逆子而生气。他原本以为他结婚之后,他那贤惠的妻子就能把他野马一般的心给收住——她是他的缰绳,方父就是这样想的。现在看来,没有任何人,任何事,能教会他这个儿子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做人的本分。他不止一次地奉劝过这个儿子,趁他这把老骨头还有点精力,在他手下学会点什么,他想传授他的“生意经”,帮方孝祥安排一个个宴会,让他学会真正能有助于在社会上立足的处事之道,结识与他有业务往来的商人,手段灵活地奉承、巴结一些重要的、有用的官员,可他一句话就把他的苦心给拒绝了——“你认识的那些人,我不感兴趣。”
方父一次次地失望,心灰意懒,但他得照顾他的生意,为这个刚刚有点转机,有点像样的家庭多赚一点是一点,因此他有时甚至连失望的时间都没有了。
孙小姐有了身孕,渐渐地就无法在操劳学校的事务了。方父请了一个保姆来帮助她。她推辞了一番还是同意了。
她这个人虽然初看娴静内向,而实则眼###细,相当敏感——她发现自从方孝祥知道她有了身孕以来,去赌场的次数明显少了。
“今天有点累,我懒得去了。”于是他跑到别墅阁楼上,去击打他的沙袋:他不是累吗,却有力气打沙袋?孙小姐不禁笑了。
“晚上恐怕会下雨,还是不去了吧。”他说。其实谁都知道,这整个月广州都不会有一点雨。他悄悄走到孙小姐背后,看她在宣纸上画画,孙小姐有所察觉,但当她把笔一搁,转过头来时,他已吹着口哨走远了,接着可能会若无其事地打开电视或音响。可像孙小姐这样聪明的人,怎么会摸不透这颗浪子的心呢。
第四章
广州的秋天风和日丽,天气干燥。有关部门总是不忘在这个时候不厌其烦地提请广大市民小心用火——当然,这丝毫没有影响到方孝祥在赌场里大抽其烟,乱扔烟蒂,让香烟在地毯深处自动熄灭。况且他今天有点烦燥,他有好几次想断然歇手,从麻将桌上跳下来,但他是个极爱面子的人,因此,他苦苦死撑着。
他平时是很少玩麻将的,他只喜欢玩扑克和骰子。今天为了陪红眼的两个朋友才破例玩几把。
“孝祥老弟,跟我一起陪陪我几个兄弟,怎么样?”红眼说。于是他就这样义无返顾地掺和了进去。碰到这种情况,他向来都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何况谁也不能肯定他方孝祥就一定会栽在那麻将桌上——赌场上不是有“生手摸大牌”的说法吗?不料才一个多小时,他随手所带的几千块现金就散去了大半,幸亏红眼一直暗中帮他(这个他看得出来),他那些钱才能撑到这么久。
“最后一副。”红眼说,“孝祥老弟是不玩麻将的,你们两个也已经过了牌瘾了,我看就到此为止吧。”
对于红眼的意见,方孝祥非常感动,在牌桌上,他处处留情,有时甚至还故意给他好处。如今即使在最后一刻,他还是为他着想,尽力而为,顾全他的利益。他本来很想请红眼和他的两个朋友吃吃饭,假如他不是输到对此已无能为力的话。他虽然玩的是他一玩就腻味的麻将,并且输了很多钱,但他依然觉得十分痛快,十分值得,他毫无怨言。
他最终没有谈请客的事,也没有再继续玩下去。像他这样既想维持在赌场上的体面(出去时不是一丝不挂,在赌场被认为是体面),而口袋里又所剩无几的人,乖乖地回家是上上之策。
他有气无力地推开门,百无聊赖地躺倒在沙发上,闭上眼睛,什么都不去想。他想让自己睡着,可是没办到,像他这样精力旺盛的人怎么可能说睡就睡呢。于是,他又重新睁开困倦的眼睛,这回他看到前面的茶几上,搁着一张大纸条。上面的字写得既仓促又有力,且一看便知是出自孙小姐笔下——多半是在情急之中留下的。因为有好些地方,那字迹都力透纸背,把纸都划破了。
孝祥:
我们去那儿找过你,无功而返。看来你今天没去赌钱。一见到我的留言,请速来广州第二医院,父亲伤得很重,现在急救中。
妻留
方孝祥这才意识到这大房子里已空无一人。一想到自己又在赌钱,只不过刚好换了一个没带孙小姐去过的赌场,他就颇觉惭愧。他咬咬牙,将纸条往怀里一揣,就冲出家门而去。
他很快就在医院三楼的过道里,发现了妻子和他的伯母。孙小姐一见他来,就扑在他怀里一个劲地掉眼泪。
“你先去看看伯父吧,”她指着一道敞开的门。
“伯父也受伤了?到底怎么回事,快告诉我。”
她也说不上来,她让他自己去问伯父,伯父是当事人。
他走进那间病房,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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