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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的盛宴:中国保险产业1919-2009-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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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疾病必须有一个合理的存活率。否则,就同一般的死亡保险几乎没有区别。设计重疾险的基本原则包括生存给付,身患重大疾病,同时需要花费大量费用等。
    但是,生存给付和重大疾病之间本身就可能存在一定的矛盾。因此,海外市场选择重疾极为小心。日本重疾险一般只承保3种大病(癌症、中风和急性心脏病),最多也只增至五种(增加糖尿病和肾透析),而台湾地区市场最初只承保7种大病,后来增至15种左右。
    显然,这和国内动辄承保二三十种,甚至40种大病的做法相去甚远。
    内地市场的重疾险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单一的癌症保险;第二阶段承保7种重大疾病;第三阶段是增至20种以上。
    承保疾病迅速增加,既有市场需求因素,更有市场竞争因素,保险公司都希望制造一些营销的噱头。因为市场竞争,保险公司需要不断增加重疾的种类,因此制造营销卖点;但是,同样因为市场竞争,保险公司又不能大幅提高保费。
    两难之下,保险公司只能借助非常之法。
    第一种为拆病法,把一大类疾病细分,分裂出多种疾病。表面上疾病数量增加了,但是保费可以不增加。
    第二种为引入发病率小的怪病。例如有保险公司承保象皮病。象皮病学名淋巴丝虫病,是一种由丝虫引起的亚热带慢性人体寄生虫病。对于多数国土位于亚热带之外的我国而言,象皮病的发病率很低。这样,尽管疾病数量增加,但是保费只会少许增加。
    第三种为引入死亡率高的绝症,或者其他保险保障的风险。例如失明,失明是全残的一种,定期寿险中也承保该风险。尽管疾病数量增加了,但是一般而言,类似条件下,定期寿险(承保死亡和全残)的费率小于重疾险,因此增加的费率也不多。
    从字面上看,保险公司确实扩大了保障的范围,但是投保人真正所能享有的保障权益并没有实质上的提高。例如,有保险条款规定承保I型糖尿病(胰岛素依赖性)。临床经验表明,患此种疾病多数是少儿,成人基本上不会。成人一般患Ⅱ型糖尿病,但是Ⅱ型糖尿病不在条款之内。
    承保疾病数量的超速增加导致两个恶果。一是增加了代理人向客户解释的难度,影响营销成效。二是增加病种实际上是在增加保险公司的风险,华而不实的“空壳条款”,则成了投保人质疑的软肋。
    此次友邦保险的遭遇即是一例。
    诉讼一直延续几月,最后以“私了”告终——原告代理律师于4月3日向法院撤销了起诉,开庭前双方达成庭外和解。
    但是,友邦的重疾险究竟是不是“保死不保生”呢?
    根据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的理赔数据,2005年1~10月份,友邦重大疾病保险赔付336万元左右。其中,癌症(直肠癌、肺癌、宫颈癌、胃癌、乳癌、肝癌、甲状腺癌、鼻咽癌等)及心脏类疾病等,发病率较高疾病的赔付位居前列。
    另外,300多万的理赔中,7%左右的赔付是身故赔付,其余是在被保险人仍然生存时给出的。
    这成为唯一可信的重疾险理赔数据。
    而根据中国卫生部2005年6月发布的《中国卫生统计年鉴2004》,癌症、心脏疾病、中风等仍然是对我国人群威胁较大的疾病,因此承保这些疾病的大病保险有可取之处。
    不过,重疾险风波已经远不是友邦一家公司的问题。
    最后,保监会和保险行业协会都不得不出面为重疾险“正名”,并于2006年4月启动了重疾险行业标准定义的制定工作。7月,保险行业协会初步完成了26种重大疾病的标准定义,并根据行业理赔经验初步选出影响最大的7~10种重大疾病,确定为重疾险产品必须包含的“核心疾病”。
    大半年之后,2007年4月3日最终出台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对25种最常见疾病的定义有了统一标准。重疾险须包括6种疾病: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此次定规之后,中国成为继英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后,第四个制定并使用行业统一重疾定义的国家。
    世纪博弈:争夺广发
    2006年,为争夺广发银行,花旗银行、法国兴业银行和平安展开了明争暗斗,演绎了一出金融业的世纪资本战争。
    广发银行宛如一座有瑕疵的中国青花瓷瓶。
    这家1988年9月成立,中国最早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之一,其真正的“大老板”为广东省政府。截至2004年年底,广东发展银行总资产3445亿元,各项存款余额300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157亿元。
    但是,该行核心资本充足率只有不到3%,而不良资产率却接近20%。中国由地方政府控股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多数未能摆脱地方之习气,几乎都走进了类似广发银行的困境。
    1995年以前,广发银行一直实行多级法人制,总行对各分支行控制力微弱,各市县财政和专业银行在各地分支机构掌有大权,在某些地方,广发银行一度充当“二财政”的角色。
    1996年10月,广发银行从央行手中收购破产的中银信托,实际背负了40亿元的债务。作为回报,承担“试验”的广发银行,则获得由地区性银银行扩张为全国性银行的机会。
    但是,形式的扩张并没有改变银行粗放经营的做派。最终巨额的不良资产将广发逼到绝境,同时也迎来重大的转机。
    2006年12月11日,中国入世5周年,标志着中国加入WTO过渡期将结束。中国的银行业将全面开放,大限将至,外资巨鳄们摩拳擦掌。不缺资本、不缺技术,但是唯有网点尚是木桶的短板。
    截至2006年9月末,广东发展银行在全国共设立27家直属机构、502家营业网点,其中广东省内营业网点339家,初步形成了全国性、城市化大商业银行的格局。
    这对外资来说是致命的诱惑。
    而且外资参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三大行重组,以及汇丰参股交通银行后获得暴利的神话,也激励着外资们奋勇争先。
    除了外资,经历20年的金融发展之后,国内亦诞生了一家能够收购广发银行的本土金融机构——中国平安。其时的平安正在构建银行支柱的路上衔枚急进。2005年7月5日,平安银行总部7月5日正式落户上海,其中平安持股比例达到73%,汇丰持股27%。
    而随着平安银行的挂牌,平安集团成为继中信集团和光大集团之后的第三家具有证券、保险、银行、信托等多张金融牌照的大型“金融航母”,平安集团也成为国内首家以保险为主业的跨行业金融控股集团。
    梦想虽然伟大,但是此时平安的银行战略是跛行的,而平安银行像一个头大身小、发育不良的“大头娃娃”。
    2007年8月,平安集团从全球重金礼聘了“豪华”的高管团队,其中至少500万以上的薪酬让业界大开眼界。豪华团队中既有花旗老将理查德·杰克逊,以及同样花旗出身的Ali Broker(深圳平安银行财务总监);还有林小燕(曾担任浦发银行个人银行市场企划部总经理)、方乃贞之类的国际金融专才;更有来自招商银行的常务副行长的陈伟,来自老平安银行的常务副行长冯杰(原为中信银行上海分行行长),来自华夏银行的副行长叶望春(曾任华夏银行总行营业部总经理),来自平安集团的副行长谢永林,来自中信银行的副行长雷志卫等的本土金融干将。
    不过,这样的“国际纵队”注定了协调是一个难题。一年之后,或者工作调整,或者个人原因,部分人选择离开,部分的权限发生变化。离开者包括主管零售银行的副行长林小燕,以及原为花旗银行(日本)运营与技术主管Imran Ibrahim等。
    人已到位,牌照亦不缺,但是就没有机构。
    不管是最早的福建亚洲银行,还是随后的深圳商业银行,都无法在短期内承载平安银行的世纪梦想。
    遍及全国的广发银行,成为平安梦想最好的寄托者。而环顾当时之中国金融界,类似广发的机会几乎已经绝迹。撇开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第五大的交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深发展已经易手新桥,没有境外战略投资者进入的只剩下4家,这其中包括出身显赫的中信银行和光大银行,而自认出色的招商银行则根本对引进战略投资者不感兴趣。
    唯有广发,只有广发。
    但是,巨额不良贷款,以及潜在的隐性债务,成为横亘于广发银行重组之前的最大障碍。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03年底,广发银行五级分类下的不良贷款高达357亿元,不良贷款率18。53%,拨备率不足3%,资本充足率3。8%,位列股份制商业银行之末。
    此时,深圳蛇口式的改革思路出现,(政府)不给钱可以,给政策就行。可以突破政策的底线,成为广发重组的一道免死金牌。
    广东省政府明确了自己的底线:承诺不剥离不良资产的情况下,将持股比例、控股权、管理权等向投资者敞开。不良资产最后由政府、老股东、投资者团队共同分担。
    此前,国内金融的重组均是“先剥离、后注资、再引资”,这种“先打扫干净房子再请客人”模式为后来外资们获取暴利,以及“贱卖论”争论埋下伏笔。
    2005年5月,广发银行正式开始重组,引来海内外一片关注。允许外资参股突破政策上限魔力无穷,海外投资者蜂拥而至。先后40多家国内外潜在投资者表达了投资意向,其中传出“绯闻者”甚众,包括总统俱乐部Carlyle Group(凯雷)、JP Morgan Partners LLC、德意志银行和星展银行等。
    2005年7月广发银行向其中20多家发出了正式邀请。经过讨价还价,以及评比筛选之后,只有3家投资者团队进入最后一轮竞投阶段,分别是花旗团队、法国兴业团队和平安保险。
    2005年11月底,广发银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现有股东用历年累积的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全部用于弥补亏损,并重新计算持股量。原有股东的35亿元股东权益按照竞标方的出价——约2倍净资产溢价,折合成约18亿股,在重组后(股本是125亿元)持有15%的股份。
    这意味着,广发银行可以卖出85%的股份,这足以绝对控股一家银行!
    2005年12月28日,花旗等3家投资者团队向广发银行递交了最后报价。其中,花旗财团241亿元、法国兴业财团235亿元、平安财团226亿元,分别相当于对应净资产的2。27倍、2。22倍和2。13倍。
    花旗出价最高,抢得沙发。但是,广发银行之竞争并非简单的价高者得。
    按照花旗财团方案,花旗集团占40%,凯雷集团占9。9%,其余中资投资者,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中国节能投资公司和中信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要求的持股比例各为8。775%。(1)
    这个安排刺穿了现有监管的底线:参股国内银行的外资总体持股上限为25%,单一实体持股上限为20%。否则,广发银行将会被视同外资金融机构来进行管理,而这显然又是花旗不愿意看到的局面。
    2005年,还发生一件火上浇油的意外事件。
    这一年,中国著名的国有企业中海油收购美国石油公司优尼科,曾在美国国内激起了关于“经济安全”的深度忧虑,而导致其最终失利。国内政治经济气氛悲愤交织,关于经济、金融安全的讨论不绝于耳。
    3月14日,在两会记者招待会,国家领导人首次为金融改革定调,商业银行改革的过程中将坚持两条原则:第一,国家绝对控股,保持对经济命脉的控制权;第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花旗的原方案显然与第一条相悖。
    相对张扬的花旗,法国兴业则打合规牌:法国兴业一直打着“遵守政策”、“稳定团队”和“长期承诺”的旗号,希望树立一个“无意控股广发银行”的战略投资者形象。
    “我们的诚意无可争议,有关部门应当认真考虑这一情况。”法国兴业中国区总经理普瓦耶接受媒体采访时称。
    初始方案中,法国兴业希望外资持股比例为24。838%,其中法国兴业银行为24%,Proparco占0。838%。(2)Proparco是一家国人极为不熟悉的私人投资公司,不过,Proparco后来因为被银监会认定不合格而被要求退出。
    面对两家出钱比自己多的外资,平安巧甩民族牌。实际上,自2006年年初荷兰银行退出竞标团后,平安就没有了竞购伙伴。平安几乎以一人之力,独自抵挡风雨。
    这样三足鼎立的局面造成了一个微妙的博弈关系:花旗团队出价最高,但突破了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法国兴业银行团队未超过所需的外资持股上限,但报价稍低;平安保险作为内资,没有任何政策障碍,但报价最低。
    不仅如此,原本是一宗商业买卖,却掺入了政治的催化剂。
    2006年1月底,距离2005年12月28日3家投资团队开标已经过去近一个月,一封来自美国的信通过外交途径被紧急送到中国外交部美大司,并由外交部迅速转给银监会。
    “我也在做一件自己前所未有的事。”这是一封来自美国前总统老布什的“求情信”。信中,老布什自言,“以个人名义力谏中国政府支持美国公司对广东发展银行的收购努力,我诚恳地认为,这将有利于中国及中美关系的全面发展。”
    他推荐花旗集团和凯雷集团是由于对这两家公司非常熟悉。“据美国驻华大使雷德先生告知,他已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就美国花旗集团拟收购广东发展银行事宜进行过接触。另据我了解,我所熟知的凯雷集团也将与花旗集团共同参与此事。”
    不过,老布什仍然澄清,他的推荐是以个人的名义做出的,并非受令于美国政府或者是他的儿子——美国时任总统布什。
    同时他宣称本人在这笔交易中也不会获得任何财务上的好处。不过,公开的媒体资料显示,这位前总统老布什是凯雷集团(号称“总统俱乐部”)股东,曾担任凯雷集团高级顾问,其间接的经济联系不言而喻。然而,颇有戏剧色彩的是,不知何故,凯雷最后退出了这场世纪盛宴,老布什的推荐落空了一半。
    花旗方面,不仅前美国总统老布什,时任美国财长保尔森,都曾力挺花旗竞购团队,而且为促成此交易,2005年12月16日,美联储甚至解除了对花旗集团海外并购的禁令。法国兴业方面,法国总统希拉克乃至欧盟,也曾对此交易有所游说,但是力度上显然逊美国人一筹。
    这样的游说贯穿始终。2006年7月26日,美国商务部副部长拉文在上海访问时还表示,希望中国政府在广发银行重组问题上,优先考虑花旗集团。此时距离最后要约提交不足一月。甚至同年9月,美国新任财长保尔森访华时表示,一直在关注花旗集团收购广发银行。
    商业还是归于商业。
    及至2006年5月,外资银行入股中资银行比例不得超过25%(单个不得超过20%)的讯息明确之后,花旗和法国兴业急忙变阵。
    法国兴业又以最快的速度递交了新的标书,将拟持股比例降至20%。调整之后,法国兴业的中方伙伴名单中增加了大连实德集团以及吉林信托投资,后两者的广发银行持有比例均为10%,法国兴业、宝钢、中石化的持有比例为20%,剩余5%则由加拿大Caisse des Depots基金持有。
    花旗的变阵颇费周折。
    但是,这次调整却为另外一个保险巨头——中国人寿制造了机会。同时保险“国十条”的及时出炉,也使得中国人寿参股的制度障碍不复存在。
    6月初,花旗与国家电网和中国人寿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约定将一起竞购广发银行股权。花旗集团将持股比例下调为20%,凯雷私人投资公司持股比例调整为5%,中国人寿和国家电网各持20%,剩下的20%由中粮集团持有。
    不过,市场怀疑,花旗和战略投资者之间有默契,团队成员只作为战略投资者,行使股东分红权益,而将广发银行的实际控制和管理权交给花旗集团,同时花旗将保持未来政策松动时增持的权利。
    事后的安排也表明,花旗获得对广发银行绝对的经营控制权。董事会16个席位,花旗占6席,行长由花旗派人担任,花旗派出重兵担任主要部门业务主管。
    表12…1 花旗入主广发银行之后派驻的高管
    资料来源:《花旗广发百日裂痕 辛迈豪的五年计划再次被否决》,2007年4月15日《经济观察报》,李利明。
    9月,花旗的团队意外生变,凯雷集团决定退出。一个传言称,凯雷不满自己仅持有5%的股权,因而萌生退意。同时传出,花旗集团旗下的Associates First Capital(第一联合资本)将加入花旗竞标团,计划持有广发银行5%股权。
    实际上,第一联合资本并不合适。第一联合资本是花旗集团6年前收购的子公司,这实际使花旗集团牵头的财团获得广东发展银行25%的股权。事实表明,这部分股权后来为IBM信贷所获得。
    当两家外资做到表面合规之后,平安似乎离目标越来越远。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在广发银行的收购大战中似乎处于劣势的平安,并未停止其收购银行的举动——深圳市商业银行最终成为平安之囊中物。
    7月中旬,保监会主席吴定富罕见地表示,保监会支持中国平安收购深圳市商业银行,中国人寿参股广发银行。就在此时,市场甚至传出,平安退出广发银行的竞购。
    然后出人意料地,8月上旬,原本出价最低的平安放手一搏,修改其广发银行竞购方案,将向广东省政府捐赠现金数十亿元人民币,以解决广发银行的坏账问题。
    这使得平安与前两者价格上的差距缩小。
    不过,这一奇兵无助于改变结果。2006年8月31日,花旗等3家投资者团队向广东发展银行提交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最终要约。
    广发银行按照“报价选高不选低、条件选好不选差、报价和条件要完美结合、对广东发展银行未来持续发展有利”四个方面的标准,选择花旗投资者团队首先进行最终签约性谈判,另外两个团队作为备选团队。
    2006年11月16日,广发银行与花旗投资者团队签署股份认购协议及相关附属协议。此前,仍有波折,2006年10月,花旗集团的重要中方合作伙伴中粮集团突然退出。不过,这空缺很快由中信信托和普华投资填补。
    最终的持股结局是,花旗集团、中国人寿和国家电网分别持股20%,中信信托持股12。8488%,普华投资8%,IBM信贷4。74%。
    这场超过一年的世纪大战,最终以花旗之险胜而画上一个句号。
    参股广发银行,花旗唯一感到道德上歉疚的就是浦发银行。
    2006年年初,花旗终结了和浦发银行签订的排他性协议,这份排他性协议规定:“花旗银行及其子公司不得购入任何中国境内银行(浦发银行、浦发银行子公司以及花旗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实体除外)的股权或股本经营权”。
    入主广发银行之后,花旗和浦发合资的信用卡单元处境尴尬。因为广发银行本身有信用卡牌照,而且经营得不错。
    不过,花旗和广发之间的蜜月并没有持续太长的时间。
    2007年3月28日,辛迈豪担任广发银行行长100天。此前一周,花旗派出的工作小组提出的广发银行中期战略规划具体框架又一次被否决了。在过去的100天里,这已经是第二次。
    花旗的蜜桃何时能够成熟,这是一个悬疑剧。
    螳螂捕蝉:新华局中局
    2006年10月8日,这一天,保监会宣布暂停关国亮履行董事长职责,工作移交给总裁孙兵,关国亮的权力实际上被终止。
    震动中国保险行业,乃至中国金融管理高层的关国亮一案爆发。
    然而,就在两天前,针对媒体有关高层人事震荡的报道及传言,新华人寿还不遗余力地“正式做出回应”,说保监会不过对该公司进行了例行检查,“并强调目前该公司日常经营运行良好,发展局面稳定”。
    纸包不住火。
    3个月之后,关国亮的董事长职务被正式免除。2006年12月27日,新华人寿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关国亮的董事长职务被免,总经理孙兵代行董事长职权。
    一年之后,关国亮受刑事调查。
    2007年11月20日,中国保监会公告称,新华人寿原董事长关国亮因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已对其立案侦查。
    当天上午,保监会还召开新华人寿股东和中层干部会议,通报关国亮累计违规挪用资金130亿元,须承担违法违规的主要责任,已于11月16日下午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关国亮成为保险行业内极少数受刑事调查的董事长之一。该纪录直到2008年,才被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唐若昕打破。
    关国亮,哈尔滨人。1983年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先就职于黑龙江省财政厅,后于1992年“下海”加入民营企业东方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东方集团上市后,关国亮曾任职总会计师和副总裁。
    1998年,借大股东东方集团之力,关国亮出任新华人寿董事长。由此,拉开了新华人寿的“关国亮王朝”。
    这一时期,新华人寿有过表面的辉煌。开业即盈利,并年年赚钱;距离上市一步之遥,几乎成为保险第一股;力压同城兄弟泰康,保费规模行业排行老四。
    2000年,新华人寿还高溢价实现资本国际化,4家外资股东取得了24。9%的股权,当时4家外资的持股情况为:苏黎世保险公司10%,国际金融公司、明治生命保险公司和荷兰金融发展公司分别为6%、4。4%和4。5%。
    表12…2 新华人寿股东(截至2006年)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鲜为人知的另外一面,新华人寿不仅成为关国亮“内部人控制”的典型,而且股东也分裂为“倒关派”和“挺关派”。
    根据“倒关派”的检举,多年来新华人寿在公司治理方面乱象重生:“公司已连续三年无法出具审计报告,股东无法了解公司真实的财务状况以及面临的财务风险;董事会、监事会已逾期近两年,至今未改选,且法定代表人至今仍未更换;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股东无法行使正当权利;被盗用资金和赚取的非法利润绝大部分没被追回;违规、违法相关人员没有得到处理等。”
    新华人寿的该届董事会早在2005年12月即告届满,但是迟迟未有新的改选。两派的斗争让关国亮成为真正的“孤家寡人”。其核心之处在于,关国亮挪用保险资金违规投资,侵害国有股东和外资股东的利益,使得以宝钢和苏黎世等结成坚决的“倒关阵营”;而关国亮欲摆脱老东家东方集团,从“管家”变“老板”的种种布局,使得原来提携关的大老板张宏伟与之交恶。
    如何突破新华人寿的治理困局?
    旧有股东利益难以调和,而引入新股东则可能火上浇油。新华人寿的整顿表面上陷入一个僵局。此时,2005年成立的保险保障基金意外出马。
    2007年5月18日,新华人寿的15家股东收到了来自中国保监会的一则书面通知。通知称,将动用保险保障基金,购买隆鑫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格林岛投资有限公司、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新华人寿的股权。这3家股东分别持有新华人寿10%、7。51%和5。02%的股权,合计持有22。53%股权,共2。7亿股。
    有媒体注意到,此次股权转让定价为每股5。99元,较之原股东当年平均3元的入股价有近一倍增幅。购买总共动用保险保障基金超过16亿元,在2006年年底总规模达80亿元的保险保障基金中占到两成。
    这是保监会首次动用保险保障基金。随后6月,保险保障基金又以相同价格收购了东方集团所持股份。至9月,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9012万股股份(占总股本7。51%)已全部转让给保险保障基金。
    至此,保险保障基金已经持有超过38%,问题股东的股份多数被收购。完成收购之后,除保险保障基金之外,苏黎世等外资股东合计持股24。9%,宝钢集团持有17。273%,其余为上海亚创控股有限公司9%、北亚集团5。683%、仪征化纤1。502%、太极华青1%以及新产业0。751%。此后,股东略有调整,仪征化纤和新产业先后退出,股东中出现新面孔——博智资本公司和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表12…3 保险保障基金收购之后的新华人寿股东  单位:万股
    数据来源:保监会,数据截至2008年9月16日。
    但是,对于新华人寿的争夺并没有结束。例如,保险保障基金如何退出一直是一个悬念。
    2008年,保监会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上,保监会发出了声音:“保险保障基金持有新华人寿的股权是阶段性的,在各方面条件成熟以后,保险保障基金将按照有关的规定进行股权转让,从新华人寿退出。同时,保监会还将进一步加强监管,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改组董事会,完善公司章程,使董事会能够正常运作。”
    与此同时,多家保险公司,包括平安、人保以及中再在内,都曾经对新华人寿的股权表示出特别的兴趣。
    再起波澜的是,2008年年中,注册资本1亿元的全国保险保障基金公司被批准成立,原由保监会财务部管理的超过100亿元规模的保险保障基金将交由基金公司运作。
    更为诡谲的是,关国亮被移交给司法机关的消息传出之前不久,某财经媒体突然爆出了一份早在1996年就秘密签订的有关新华人寿股权的代持合同,称外资第一大股东苏黎世保险通过股权代持已实际控制新华人寿股权达到27。5%,从而逾越了监管层规定的外资持股不超过20%的政策“高压线”。
    关国亮事件中的另外一条主线意外曝光。这份尘封了11年的合同被披露,而且爆料者对其条款内容了如指掌,如果不是内部人,做到的难度相当大。
    种种迹象不免让人联想,这似乎是关国亮被移送司法处理之前的最后一搏。神秘合同透露的信息显示,苏黎世10余年不停追索,暗中交易,规避政策限制,力图获得新华人寿控制权的努力和决心,亦是外界所不能想象的。
    此时,回首关国亮事件的起始,不妨做几个假设推理。
    如果不是关国亮意图从“管家”变“老板”的努力,他可能不会失去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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