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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不败之缘定今生-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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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善本是个聪明通达的人,会如此犯傻,终是用情至深被情所困。易地而处,换成我还不知如何呆傻痴愚呢。光想想苓儿离开我那三年,那时对他还只是精神依赖和朦胧好感,却已让我浑浑噩噩了很长时间,为了振奋精神竟然主动奋发图强……可见刺激之大。
苓儿朝我笑笑,吩咐明善:“你去准备下吧。尽快安排好。”
明善连忙点头如小鸡啄米,就差双手合十把我家苓儿当菩萨一样拜拜,祈求保佑了。
第三十九章 苦肉计
大年初二,明善在明,我们在暗,一起去拜访那位让我好奇不已的黎念同志。
“苓儿,你说,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能让明善执着二十年呢?”如今我的轻功大有长进,轻身前行时,也可分神说话。
“按说明善是你的朋友,我知之甚少,不过……这其实和明善、黎念是怎样的人关系不大罢。这世间之大,唯情一字难解。情一旦生,莫说二十年,执着三十年、四十年也未可知。”
苓儿淡淡地说。
我转眼看他,他眉目平和,眼神宁静而温柔,话语中带着感同身受的了然。
我毫不怀疑,若是为了我,苓儿也可执着一生。
可我却想不出那般场景。
若我们无奈分离,苓儿一定会用尽一切办法与我聚首;若我先他而亡,他一定会殉情与我为伴地下
定情之初,我以为我爱得比他热烈激情,他则带着些年长者的包容内敛。
相伴时日益久,我方明白,苓儿的爱,或者说,那个曾经为自己改名为“东方不败”的男人的爱,乃是这世上最浓烈醇厚的情感,平时不显山露水,一旦激发却可令天地为之失色。
虽然爱人之间,没必要去衡量评比你爱的多些还是我爱的深些,可我却不得不惭愧却又欣喜地承认,我的爱人,对我的爱,无人能比。
曾经很无聊地想过,很多文学影视作品中,恋人总要经历百般磨难。好的只是受伤,糟的直接没命。若有朝一日,谁伤了我,害了我,苓儿一定会做出激烈万分的事情来。
有人伤害苓儿的话,冤有头债有主,我只会锁定仇人然后报仇。
可苓儿肯定不会管这些。冲冠一怒为老公,迁怒之下,到时定时伏尸遍野,天下同悲。
这种假想很无聊,但未雨绸缪,我一点也不觉得自己是杞人忧天。我的苓儿,若变得疯狂,绝对有一怒之下流血千里的能力……每当这么想想,就给了我努力练功提高自身的动力。
我一定得好好保护自己。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的和苓儿相守到老。
我已经非常荣幸地觉悟到,苓儿是颗威力十足的不定时炸弹的话,他的导火索,只是我。
到了地方,苓儿非常灵敏地寻到一个死角,带着我隐在暗处观察。
那是个称得上简陋的院落,面积很小,杂物都码放得有条有理,打扫得也很干净。
听见叩门声,一个身着厚棉衣,个子娇小的妇人便脚步利落地前来应门。
打开门,看见明善,她的脸上并无惊诧之色,淡淡问道:“不知明老爷一大早过来,所为何事?
明善看来并不常和她打交道(我很理解,这女人他看一次就是往身上扎一针啊),脸色有些僵硬,硬邦邦地说:“我找小念有些事。”
妇人平声说:“我家相公不想见明老爷。”
明善脸色更僵了,不过似乎不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话,他默了一下,才道:“我要说小音的事。”
妇人冷静的样子终于变化了,她咬咬下唇,眼神复杂,半晌才绷着脸道:“我是小音的娘,有话和我说也是一样的。”
明善冷笑一声:“我怎么不知道,什么时候咱们大明朝的风气变了,女人也可以当家作主了?小音有些日子没回家了吧?他的事情,我只和小念商量,与你无关。”
短短一段对话,可见明善对这女人的怨气之深啊。
以明善的脾性,居然会说出这种藐视女性的话,在我家看我事事听苓儿的他可没半点觉得不妥,说明他并没有被大明朝轻视女子的风气侵蚀改变嘛。面对情敌,果然人会大变啊。
妇人默然一阵,才扭身回屋,不一会儿,房中便走出一个中等个子,身材消瘦的男子。
男子也穿着厚重的棉衣棉裤,外层的青布洗得发白,头发扎得很整齐,因为角度关系看不全五
官,但能看到他白皙的皮肤和清秀的眉眼。
男子站在门口,面对着明善,头微微垂下,静静不语。
明善也一动不动地看着他。
我挺能体会明善的心情,难得能见一面的爱人,好容易逮到了,肯定是“敌不动我不动”,能呆多久是多久了。
不过天不予我这老朋友。两人静静呆了好一会儿,那男子忽然几不可见地打了个哆嗦,看出来是他无法克制的,打完哆嗦,男子头垂得更低了。
明善估计是心疼了,扛不住先开口了:“最近……还好么?”
声音轻柔得,让我差点也打了个哆嗦。
“嗯。”男子小幅度地点了点头,声音很轻很轻地应了一声。
“小音,你也别太担心。”
“嗯……”男子慢声道:“他……他大了,我说什么,也不听。”
“咳咳……”大约这话里有丝自嘲意味,明善假咳了一声才道:“他虽然住在‘晓拾馆’里,可是老板楚迁时这个人我熟悉,早就打过招呼,小音只要做些表演便好,不会有危险。”
闻言,男子只是默然。
又过了一会儿,男子捂着嘴打了个喷嚏,明善连忙心疼地道:“要不……那个,小念,小音的事情我会注意的,你别担心。天冷,你,你先回去吧。”
男子垂着头,半晌没有答话。
又站了一会儿,他才慢吞吞地转过身,打开身后小院的门,再转过身,关上门。
他的身影一消失,明善一下子像只斗败的公鸡一般,肩也塌了,头也低了,身上沮丧哀怨的黑色气息能蔓延到方圆10米以内……
我们回到我家。
明善往椅子上一坐,一脸迷茫状。
他充满怨念地念叨着:“小白啊小白,你说说,为啥小念连看我一眼都不肯呢?每次见面就给我个头顶,偶尔来个额头眉毛什么的,就谢天谢地了。
长长叹出口气来,他接着怨念:“也不咋和我说话,好容易说点啥,都是一个字儿、一个字儿憋出来的……”
呃……
不知为何,我总觉得有点不对劲儿的地方。
回想刚才那情景,黎念怎么也不像不待见明善的样子。
反而……
“分明是,依依不舍,磨蹭着想与你待久一点罢。”
苓儿靠在我肩上,闷声笑起来。
他边笑边道:“真没见过你们这般的,分明两情相悦,竟能分离十七年……哈哈……”
苓儿抱着我的腰,呵出来的热气透过不厚的衣衫渗入肌肤,我终于哆嗦了。
我将手覆在苓儿的上面,把玩着他细长却有力的手指,和一脸呆滞状的明善面面相觑,都是一头雾水。
苓儿笑够了,方抬起头,下巴枕在我肩上,悠悠地说:“真不知明兄是如何想的,那黎念对你的情意就差写在脑门上,你竟能一拖十七年。”
明善抿紧了嘴唇。
就听苓儿语气淡淡却胸有成竹地道:“明兄,你以前就是显得自己太强了,爱人面前,何妨示弱?只要用那苦肉之计,我保明兄将那黎念——手到擒来。第四十章 我的爱人是东方不败!
“你就是一贯表现得过于强悍,反而让黎念认为你没有他也能好好生活,或许有朝一日便得一与你相配的如花美眷,不比他要强得多?”
“若要他回心转意,非得造一场大声势,使你落到极惨的一个境地不可。如此方能让他改变自己多年的坚持,与你为伴。”
“你如今倒也算是有几分事业,功夫也不错。只做表面功夫,就算一时骗得他,也无法长久。你这份基业不用动,拥有五万两银子和五百两,想来在黎念看来区别也不甚大。你若对自己恨得下心,这身体损上一损,反而可图与黎念之长久。”
苓儿一番教导,让明善直点头。
用一个最通俗不过的比喻,现在的明善就是落水的人终于抓到一块浮木,死马也要当活马医,何况我家苓儿一看就是很值得信赖的样子?
过去我和明善一起活动时,我比他更懒,所以他做决定的时候更多,他的主意也常常很有趣。却没想到有一天,我能有一个心思如此活泛,拥有大智慧兼且机敏善思的爱人。哈哈!
我们几个商讨一番(其实主要是苓儿在说,我和明善在听啦),便定下了计划。
几天后,待一切准备就绪,明善介绍了一个人给我认识。
“楚迁时,我在南方认识的朋友。”
百闻不如一见,面前这位,想来便是“晓拾馆”的楚老板了。
因我之前只是仰慕这位传闻中的楚老板管人用人的手段,却未设想过一个南馆男老鸨的形象,也就没有什么先入为主的观念,见到楚老板真人,并没有如何吃惊。
楚迁时是个让人看不清年龄的男子,中等身高,身材偏瘦,模样是江南水乡之人特有的清秀,气质清雅中带着书卷气。明善介绍他的时候,他含着微微的笑意看向我,眼睛里流动着浅浅的光彩。
感觉温暖柔和,又不失清爽。
这男子,与其说是个经营风尘之地的商人,不如说是哪家不解世事一心读书的少爷,更适合。
果然人不可貌相。
一个成功的商人,必有其过人之处。
比如我(呃,貌似我现在在事业上还算不上多么成功),就有一个独一无二天下无敌的老婆!
“久仰萧公子大名,今日一见,果然不愧为明兄至交。”
楚迁时微笑说道,有着南方人略带侬软的口音。虽说着客套话,眼神却很真挚温暖。
我想,不是他演技太强,就是和明善关系很好,由此连他的朋友也被另眼相待。
“楚老板客气了。待此事了,改日我还想好好请教楚老板管理手下之计。”
楚迁时颔首:“好说。
客套几句,我们便步入正题,再次明确了下各自的任务,大致串了串。明善在一旁虎视眈眈地盯着,摩拳擦掌。
也不知谁到时候要挨打,居然这么兴奋。
外人都走后,苓儿从房中出来,道:“明善此人,我也观察了许多日,果然是与你从一个地方来的,对许多事情的见解反应与世人大有不同。萧一白,若你觉得无碍,不妨把我之前的身份告知与他。”
我有点奇怪,问道:“我当然没什么关系,可是我知道,苓儿你是介意此事的吧?反正你现在也只是我的亲亲爱人而已,告不告诉明善你以前的身份有何差别么?”
苓儿摇了摇头,轻声道:“萧一白,你远离家乡,亲友俱失,难得还能和一个老友在此重逢……明善他,毕竟是你家乡的人。”
他说着,垂下了长长的眼睫
我想了想,有些明了苓儿的心思,便笑道:“说的也是,快乐的事情,若有朋友分享,会觉得更快乐。”我抬起苓儿的脸庞,朝他挤了挤眼:“我可要让那小子知道,我的老婆是多么了不起的人物,让他小心不要惹到我,不然……哼哼。”做出一个仰头斜眼,用鼻孔看人的表情。
苓儿捂着嘴,笑得眼睛都眯成两条细缝。
这话可不光是哄苓儿的,若让明善那个金庸迷知道我明媒正娶、约定终生的爱人,居然是笑傲江湖里的终极大BOSS,那位大名鼎鼎的东方不败的话……哈哈,明善的表情,我现在已经开始期待了。
苓儿又说,他表明身份还有一层意思:等到动手的那天,让明善不要缩手缩脚,放心大胆用尽全力便可。明善虽然学了十几年武功,加上天赋异禀,如今早是一流高手,可是他毕竟心不在此,武功从未成为他的爱好,只是自保和扬威的手段,意境上就比苓儿差了一层,更何况他实战的经验远不如苓儿这般纯粹在血雨腥风中拼杀成长起来的江湖中人,所以胜负根本毫无悬念。
当然,我们本来的目的,就是让他必输、必伤。
“那个,明善同学,有件事我想先知会你一声。”
“大战”前夕,苓儿出去采购,我约明善到家里,神秘兮兮地说。
明善一脸紧张:“啥,啥事?难道、难道咱的计划……”
这些日子明善一直有些魂不守舍,大概因为对我们的计划寄予了太大的希望,这么多年的失望下来他实在经受不住再一次的打击了,所以既盼着决定性的那一刻到来,又怕就算自己受伤甚至濒死也改变不了什么。
又或者,黎念会照顾他一时,可待他痊愈后……苓儿却说,如果给了他那么多时间和这么好的机会都抓不住,那也只能说明他和黎念无缘,或者他太无能了。
“是这样的,关于我们家苓儿……”
“哦!对了!”明善一拍脑门:“看我,早该想到的。我是不是该先和弟妹演练一下?我俩都没有交过手,怎么才能让我输得比较自然,伤得恰到好处?我能看出来弟妹内力很深,武功很高,比你强得多,可是我和人交手较少,拿不准她到底什么程度。”他有些不好意思:“万一明天不小心伤了弟妹,我还不被你大卸八块啊!”
我嗤笑一声,摸了摸下巴上根本不存在的胡子,高深莫测道:“放心吧,想伤到他,可不是那么容易的。嘿嘿,嘿嘿,你明天只要用力打,一定会很‘自然地’受伤。”
明善看我一脸贱样,也摸了摸下巴,他可没我过得这么滋润,加上这些日子心焦,样子落拓得多,下巴上真有不少胡茬胡渣之类的,别说,还颇有些天涯浪子的风范。
“你小子卖什么关子?嗯嗯?”
“你知道当今天下,最强的人是谁么?”
“咦,你也会对这个感兴趣?我也有些江湖上的朋友,知道些消息。令狐冲今年大约二十多岁,福威镖局还没出事,书上的故事还没开始,当今武林最强之人,自然是日月教的东方不败了。”
“东方不败,嘿嘿,嘿嘿嘿嘿。”我一径笑着,从开头故作的奸笑,到现在无法克制的傻笑。
虽然平时都是以苓儿称呼,东方不败我一次也没有叫过,但这毕竟也是我爱人的名字嘛,而且还是用了许多年的名字。
“小白同学,拜托你不要傻笑了好不?那位‘日出东方,唯我不败’,难道和你有什么关系不成?你干嘛一副与有荣焉的……样……子……”
明善开始还是一脸笃定地鄙视我,后来看我得意洋洋的样子,眼睛慢慢瞠大。
“难道、难道你还真认识东方不败!!!”
惊呼一声,明善看看左右,凑过来搂住我脖子,小声地说:“喂喂,小白老弟,你不是这么走运吧?东方教主可是终极大BOSS,深居简出,一直到最后才出来露了露脸。这些年虽然我也见过些书中人物,却没一个是我稀饭的!笑傲里我最有好感的是箫琴双绝,最向往的是他们的合奏‘笑傲江湖’,最好奇的人是东方不败!可惜我是个配角控,想见到这几个人可是难上加难……”
如果我这个时候告诉明善,东方不败是我老婆,我曾与箫琴双绝共游千佛山欢度重阳,并曾有幸聆听‘笑傲江湖’,明善会不会当场吐血倒地……啊?
“那个,书里,是怎么描写东方不败的呢?”我循序渐进地诱导他。
“嗯,他出场的时候已经是很靠后的时候了,那时已是女装打扮,以绣花针……针……针……”
沉默。
明善可是见过我家苓儿那一手漂亮利落的绣花功夫的。
我家苓儿,那穿针引线的功夫,说是出神入化也不为过。
大眼对大眼,我和明善瞪啊瞪,他是呆滞,我是不知所谓。
以明善的聪明,现在一定已经想到了什么,只要我不否认,就是落实了呗。
时间不多,快快消化吧您哪!
“萧一白!”
苓儿的唤声突然传来,有丝不悦的语气让我立马反应过来,却见我和明善还在勾肩搭背,脸对着脸离得极近……就算苓儿再怎么知道我俩不会有啥,这样的姿势,也怪不得他看见不高兴。
我连忙往后一跳,颠颠地跑去迎接苓儿,从他手中把买来的东西接过来,转身看见明善终于恢复了神智,却变成目瞪口呆地直直盯着苓儿,神色僵硬。
苓儿皱皱眉,往厨房去了。
我把一些东西放到房间,拎着食材来到厨房,掩不住得意道:“哈哈,苓儿,明善那小子现在恐怕要震惊死了。你知道他刚才说什么吗?‘当今世上,我最有好感的是箫琴双绝,最向往的是他们的合奏‘笑傲江湖’,最敬仰好奇的人是东方不败’!嘻嘻,这小子现在一定在满头雾水,我这个平凡普通没志气没本事的家伙,何德何能,到底是怎么拐到这么了不起的老婆的,哦哈哈哈哈哈~~~~~~”
苓儿本来还绷着几分的脸,在我叉腰仰天小人得志地大笑中完全憋不住了,也跟着抿嘴笑了起来。他净了净手,一把拥过我就堵住了我的唇,先是几下蜻蜓点水,边亲边柔情蜜意地注视着我,渐渐我俩呼吸都有些急促,两唇辗转按压,各自的舌尖也自觉地探入对方的领地,攻城略地,口水交换中,勾起阵阵酥麻。
这几天明善这个灯泡老来发出千瓦光芒,让我对他的痛惜也淡了许多,怨念倒是慢慢涨上来了。过去我和苓儿的小日子多舒心啊,情之所至,平均隔上一天便能颠鸾倒凤一番,何等消。魂滋味……
一番热吻,直吻得我嘴唇发麻,心跳加速,一阵热流从小腹升起,才不情不愿地中断。
但见苓儿,也是双眼水汽氤氲,雾蒙蒙的眼神无限娇媚迷人,丰润的嘴唇水嘟嘟的有些红肿,真是……让我小腹更加紧绷啊啊啊!
唉,若不是明日要‘大战’,今晚我怎么也得先把这只大妖精XX之,而后再OO之,然后再……(此处略去8000字色。情幻想)
我有些气息不稳,苓儿大约内功太深厚了,呼吸依然平静,只见他抱着我的腰,懒懒地靠在我怀里,细长眼眸一转,向外间瞥去。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见了站在厨房外,脸颊发红,嘴巴微张,满脸羡慕的明善大朋友。
以前只是为了苓儿这么好的爱人感到骄傲,直到此刻,因为明善这个我的家乡好友加金庸迷的关系,我头一次为苓儿过去的身份翘起尾巴——
嘿嘿嘿,我的爱人是东方不败!
第四十一章 成人好事
对于我的“传奇”经历,明善暂时没什么心情听,不过他一句话就已经可以概括总结了:“你小子,真是太好运了!”
哈哈,没错,我真是太、太、太幸运了!
而且,我后知后觉的想,我的苓儿虽然的确是个了不得的大人物,可是我们的相识、相交、相处、相爱——其实这一路下来,都还算平淡而平顺的。尽管因为我的迟钝和苓儿的想不开,中间我们分别了近两年,还有在接受苓儿的身份和性别时稍微折腾了一下,但总的来说,我们并没有经历过什么大的坎坷磨难,那之前和那之后都是开开心心幸福顺利的。
当然,我可一点也不想经历什么狗血情节,只是忍不住感谢可爱的老天爷,让我们这么快乐幸福!
尤其是对比一下明善(当然我知道只是很不道德和没有良心的行为啦,只是悄悄地想一下而已),我愈发觉得,自己真是个运气好的不得了的家伙!
莫非,这就是所谓的,傻人有傻福?
当然,和我这个有福、最重要的是还有个好老婆的傻人相聚后,我相信,明善同志的霉运,也终于走到尽头了!
因知道了苓儿的身份,明善对苓儿的实力大有信心,当日便放开了全力而战。
苓儿是爱武之人,虽然如今爱我胜于爱武,不过有机会和武艺高强者交手一场,舒展一下筋骨,还不用担心伤到对方(苓儿教导我时都不会和我认真动手的,他对我心太软啦),所以打得也是酣畅淋漓,十分痛快。
这是他们后来跟我说的。
那个时候,我在旁边观战时,可实在有些胆战心惊。他们打得……委实太激烈了!
知道的是高手切磋,且兼有做戏成分,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有甚么深仇大恨,不灭了对方不足以解心中之恨似的。尤其苓儿,我事后确定他没有伤到明善要害,动手很是精准,可对战时出手可是相当狠辣,那一股凌厉之气,让我光看着就禁不住打了几个寒颤……汗,我知道自己很没出息……
不过,我想,正因为苓儿入戏甚深,表演十万分地到位,我们的计划才得以顺利实行。
这是个很简单的故事。
背景:黎如音长期在晓拾馆“驻唱”,楚迁时和他关系不错,同时也是为明善所信任的朋友。
起因:黎如音某次偶然从楚迁时处得知明善得罪了一位日月教的高层。
经过:黎如音非常担心,毕竟日月教在大部分人眼中是“魔教”,作风狠辣邪恶,且教众甚广,势力不容小觑。相比之下,明善实在过于势单力薄了。忧虑之下,黎如音自然无法如常表演,在楚迁时的劝说下终于回家了。他父母看他整日愁眉不展,自然会关心询问,于是年少的黎如音小朋友就憋不住,说了。他知道明善对黎念的感情,这个话说起来,自然就不会那么心平气和,反而更能刺激到黎念。
黎如音一直关心着明善的动态,于是每日都去楚迁时处打探一二。某日,楚迁时佯作无意地透露出明善已被日月高手约战,而在这之前,明善所有的店铺都遭到了日月教众的打压,生意一落千丈,境况不容乐观。黎如音心急如焚,终于撇去自己的青春期别扭心理,上门劝说明善避一避。明善坚决不肯,黎如音无奈,只好回家希望黎念能够亲自出马。正当黎念被劝说之际,楚迁时上门,告知约战提前,明善已去赴会。
高。潮:楚迁时在黎念黎如音的恳求下,带着他们来到明善对战之地,正看到遍地飞沙走石,明善和一高手战得难分难解。约一个时辰后,明善力战不敌,被一剑刺中要害,倒地流血不止。敌人见此,也就不再多做纠缠,冷冷一瞥后便傲然离去。
结局:明善奄奄一息,拉住黎念的手说:小念,我明善来这世间走一遭,与你结识,恋上你,二十年不悔,这是我的幸运。小念,我不知为何你总不十分相信我的真心,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无论你对我如何,总归你要信我对你的心。
黎念抱着明善痛哭不止,真叫一个撕心裂肺,天崩地裂。楚迁时从旁出手,道明善或可还有一线生机,需及早救治云云。几人回到明善住所,楚派人请来大夫,大夫言道明老爷已无求生之念,还是早早准备后事等。此时黎念情绪却是颇为镇定,拉着明善的手,轻轻地说出了藏了十几年的掏心窝子的话:小善,这或许就是咱们的命了……不打紧,你前脚离开,我后脚就去陪你。有些事我应当说与你知道:当年,兰娘找到我,说已怀了我兄长的骨肉,可恨他二人还未成亲,兄长他就溺水身亡。我若不娶兰娘掩饰,在这世道,她是再无活路……我当时本想,就做个表面功夫,待你回来,再与你商议日后安排,却不料你回来后,已是那般光鲜模样……小善,你长得真好,一身高强武艺,精神抖擞,好一个鲜衣怒马的俊俏儿郎!你该当娶个配得上你的好女子,生几个聪明伶俐的好娃娃,才是真。我不能耽误你的前程,耽误你的终身哪……眼看你一年比一年,买卖做得大,友朋遍天下,我更不敢同你在一起,丢你的脸,叫你被人在背后戳脊梁骨。虽说你痴了这么些年,可我总想着,你才三十,还不大,不着急……男人五六十也能要上孩子么……再等等你总会对我死心……如今看来,小善,我真傻,真傻……其实,我不是在为你着想,我是自己心里头瞧不起自己,过不了自己心头这一关,却害你苦了这么些年哪……小善,我的小善,别怕,小念过会子就下去陪你……
听着这番话,看着神情呆滞眼神哀痛之极的黎念,计划全程都隐身暗处监控的我,硬生生打了个寒颤,不由得往房梁上缩了缩,抱紧了身边戴一张铁质面具、男装打扮的苓儿。
苓儿安慰地摩挲了一下我的后背,我轻轻咂咂嘴,真觉得自己做了件大善事!哈哈!
第四十二章 交流很必要
有句老话,大意是“做人不可以太嚣张,人在做,天在看”。
想要隐藏身份,就不该大张旗鼓的招摇。
本来我和苓儿夫妻一直很低调地,如今为了成全好友加老乡,豁出去一回,付出的代价就是,我们暴露了。
本来这一路游历,苓儿只和几个心腹保持联络,需要的时候吩咐他们做些事,关健的教务必须他批示的,也通过这些心腹传达。
苓儿固然已经对日月教的权利不怎么感兴趣,却要防止他人掌控了日月教的势力后,用来对付他给他找麻烦,所以在找到可信任无威胁的接班人之前,他仍然操控着日月教的核心力量。
这次找到我们,明为表忠心,实则探虚实的,不是别人,正是苓儿的前情人,我的老情敌,杨莲亭!!
杨莲亭这个人,不能不说,是我心里的一块小疙瘩。
从和苓儿相识,相知,到相恋相伴,除了他离开我之前的那个夜晚,他提到了杨莲亭的负心薄幸以外,我们之间,从没有谈论过任何关于这个人的话题。
从那夜的只言片语中,我能猜到对于苓儿来说,那是一段委屈无奈的岁月,苓儿不愿提,我更不会主动挖开他的旧伤,让他不快。
可是,作为一个有正常情绪的人,偶尔,我也会不能自已地想象苓儿和杨莲亭相处的情景,他对杨莲亭的感情……会失望,是因为有期待;会伤心,是因为在意;他们有过那么久的一段感情……每个人都有过去,在意爱人过去的恋情,是非常愚蠢且无意义的。这些道理我都知道,只是真的做到克制自己,很难。再理智的人,也会有情绪化的一面,何况我没有谈恋爱的经验,在和恋人的相处中,无可避免的会患得患失,会拿自己和他的旧情人对比……他是如何得到他的心的?他是如何讨好他的?他对他的感情有多深?相比之下,我会不会太幼稚,太生涩?我们真正相处的时间,终究太短了。
苓儿总是做得多,说得少,我能感受到他的情意,平时过日子也不会胡思乱想,很和谐顺遂,可……当爱人的旧情人真的出现在我面前时,我还是会觉得——不安。
那个人伤了苓儿的心,那个人已经被苓儿放弃,苓儿现在爱的是我,我们在一起很幸福……这些事实,我心里很明白,可些微嫉妒在意的感觉,还是从心底泛起。
这个混账家伙,到底为什么还要出现在我们面前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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