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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不败之缘定今生-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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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自古以来,管人都是最复杂最精密的一门学问,人心不可测,更难以掌握,怎么把手底下的人管好,对领导者来说是顶重要的一件事。在各行各业中,尤其是身体交易的从事者们,因为其特殊的工作内容、工作性质和社会地位,大多心理都有扭曲之处,想把他们管理得服服帖帖,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不过,就算那位楚老板有什么独到之处好了,我这辈子又不打算涉及这类生意,想来也不会和他有什么交集,心里欣赏一下也就罢了。
我一边听,一边想,一边吃,一边给苓儿夹菜,待差不多吃饱之际,却见苓儿的碗还是满满的,一动未动,不禁有些奇怪。再抬头一看,就见苓儿面色铁青地瞪着我。
“苓儿……?”
我一开口,苓儿立刻“唰”一下站起来,怒气冲冲地往外走
这一下可把我吓着了,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生气,但肯定是我什么地方做错了!苓儿不是个不讲道理的人,而我有时候又比较神经大条,没准就无意间什么地方惹他不快。不管错做了什么,先上去认错、让他解气是真!
心念电转间,我掏出约莫比饭费略多些的银钱放到桌上,急匆匆地追着苓儿而去。
还好苓儿虽然生气,却没有躲起来不理我,不然我的轻功哪里及得上他?只要我还能看见他人,别的都好办。
看着僵直身子坐在卧房中,一脸面无表情的苓儿,想到他中午几乎没吃什么东西,我既心疼又自责,小声道:“苓儿,我错了,你不要生气好不好?打我骂我,只要你能解气就好,但是不要不吃东西啊。”
一边打量苓儿神色,一边反省。现在想来,方才在酒楼中,我又犯了爱神游太虚陷入自己思绪的毛病,冷落了苓儿,实在粗心。换成我,吃饭的时候苓儿老想着别的事儿,只是习惯性地给我夹菜,却看都不看我的话,我也会心里不舒服吧?苓儿又是个心思细腻敏感的性子,这不舒服的感觉肯定要比我所可能感受的强烈得多了
“你有什么错?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你喜欢看那年少又漂亮的少年,何错之有!”苓儿看也不看我,细长的眼睛闪着冷光,声音低沉,语气毫无起伏地说道。
我发现,苓儿只要一生气,就和平时的样子大相径庭,嗓音会变粗些,态度会强硬些,只是静静坐着却气势十足,很有一种久居人上的威严,也很有男人味。
老实说,撇去他心情不好我也会心情低落这一点来说,男性气质大比例释放的苓儿,会让我格外心动——当然不是说我还是更偏爱男性,只是觉得他虽然喜欢女装打扮,可骨子里男性的味道其实更足,强势的本性使他的雄性魅力十分之强大。
知道苓儿误会了,我并没有大意对待,而是认真地解释道:“苓儿,那个男孩子确实长得漂亮,可是对我而言,他就跟路边一朵漂亮的小花一样,会忍不住多看两眼,欣赏一下,然后继续前行,完全不会想把那朵小花摘下来,更不会放到心上。这世上美好的东西很多,我们的后半生一定会见到、经历许多精彩的人和事,可是和我关系亲密的,让我心心念念长久牵挂的,只得你一个而已。”
我从不敢轻视误会,尽管我还未因为误会吃过什么大亏,可过去的影视文学作品实在在我心中留下不小的阴影,要是因为没有及时沟通而犯下什么不可挽回的错误,我绝对不能原谅自己。
苓儿听我说了前两句话,就肯转眼看我了。他抿着嘴,看着我,等我说完,脸色已经好了许多,方才那惊人的气势也收敛了起来,只是还是面色不愉,狠狠瞪我一眼:“我看你可不止看了一眼两眼,根本就是看得转不过眼了吧!方才听那些人讨论那个南馆,也很用心嘛。”
我连忙向他详细解释我方才听曲之时的感想,又表示听人谈论时脑子想的是那位楚老板的管人手段,并为此感叹而已。
“管人有什么难?大多数人之间,不外乎是利益牵扯,只要自身实力足够强大,给手下施以恩惠,再加些笼络手段,管束好大部分卒子不成问题。对那些能力更强些的人么,则可以……”
知道了我的心思,苓儿没好气地撇撇嘴,然后开始给我讲起课来。
苓儿讲的自然都很有道理,可是,好想提醒他先吃饭再说啊……可是我又不想打断他的侃侃而谈,觉得这样自信地指点江山的苓儿,真的好耀眼好迷人。的
第三十四章 逢友
春节前后,邻里都张灯结彩,走亲串户,整日鞭炮震天响,热闹之极。
我和苓儿嘛,则过得比较简单。
苓儿几十年来经历曲折复杂,对这类节日不太看重,上一次重阳还是在我的撺掇下才过上一过。我之前二十几年生活的那个年代,传统节日更是淡化,春节最常做的事,就是大年三十包饺子、看春晚、放几响鞭炮,之后串串门,招待招待客人,也就过去了。过重阳时是恰赶上时候,加之现代人已经很少庆祝这个节日(至少在我家乡那边没见过),贪个新鲜。
春节前,我在苓儿的指挥下,在院子里进行了一次大扫除,然后贴上了新买的剪纸、窗花、对联,又在街上购置了些应景的年货,便算作是全部的新年准备了。
大年三十,苓儿包了饺子,那馅儿叫一个香啊!真不知道苓儿怎么有那么好的手艺。我也是会做饭的,勉强入口而已,不难吃却也绝对算不上美味,如今有这么个手艺好的老婆,真是八辈子攒的福气。不仅有鲜美多汁的大馅儿饺子和美味小炒若干盘,苓儿还专门为新年缝制了崭新的棉衣,外袍和斗篷,用得是上好的料子,精细却不打眼,做工精致之极,穿着特别舒服,我心里那是别提多骄傲、多美滋滋了。
记得小时候,家里条件一般,我过年最期待的事情有二,一是十块二十块的压岁钱,可以用来买大红气球、小烟花和零嘴;二就是新衣了。虽说夏季时妈妈也会扯几尺碎花布给我做小褂子小短裤,可新年时的新衣意义却大不相同,有新年新气象的意味,再说那光鲜漂亮的新衣服,可不是碎花小衫能比的。
我妈妈不擅手工,最多能给我补个袜子,我自己连袜子都补不好。在遇到苓儿之前,我从来没敢想过,有生之年还能有人亲手为我纳鞋底、做鞋子、做衣服,每天变着花样给我做香喷喷的饭菜……有时候想想,觉得自己真是走了天大的好运,幸福得没边了。哎,也不知道我是做了几辈子大善人积的德,这辈子能得到苓儿的青睐。
穿着爱人亲手缝制、绣花的衣服走在街上,我那腰板,挺得不要太直!雄赳赳,气昂昂的气势,活像一直骄傲的大公鸡(——by苓儿)!嘿,大公鸡怎么了?公鸡,那也是一只苓儿喜欢的公鸡,哈哈!
当然了,大年夜吃了饺子,放了鞭炮之后,重头戏还是和苓儿卿卿我我——嘿,嘿,嘿,先把人抱在怀里,在晴朗的夜空下望星星、赏月亮,浪漫一把说说情话,说着说着嘛,自然忍不住就啃上了,啃的同时嘛,手下也闲不住,我把狼爪往苓儿衣襟里一探,苓儿毫不客气地回敬——“唰”地把我腰带一抽,手掌直取俺家老弟……不愧是做惯了头领的,教主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这边啃着摸着揉着捏着,自然就滚到床。上去了,苓儿说今天是大年夜不必想往常一样束手束脚,我一听,大大地在理儿啊!这过年总得有点福利嘛,当下乐得在苓儿身上为非啊那个作歹,一回啊那个又一回,啊哈哈。
三十晚上先塞了一肚子饺子小菜,而后老弟也饱餐两顿,由此可以想见初一早上一起来,我是何等的意气风发,舒爽快活了。
不过,苓儿大约真是神功盖世,神勇无敌,他永远比我起得早,精神也永远比我好。等我练完功,苓儿早饭也做好了,笑吟吟地端进屋来,样子比我还容光焕发。
在心里抓头,我对自己说:年轻人,你还有很大、很大、很大的进步空间啊。
吃过早饭,我打开院门,想扫扫门前的鞭炮屑,冷不防见着一个大活人抱膝蜷缩在门口,身上落了一层霜气,也不知道是死是活。
除了寿终正寝的亲戚长辈,我还没见过死人呢,这一下可给吓了一跳。我试探地拍拍那人的肩膀,手下一片冰冷,要不是有内力护体,准得冻得我一哆嗦。扔下扫帚,我把那人肩膀往上一拉,呃,倒是很轻易就拉起来了。
万幸,那人只是模样看着可怕,似乎没什么大碍,头发乱糟糟地,遮了大半脸面,头发上也都是白霜,虽说眼睛半睁着,迷迷糊糊的样子,却没有我想象中冻得脸色发青发白的惨状。
这么一看,我又不禁心生疑惑了。
寻常人,身上那么冰冷,脸色怎能还丝毫不变呢?这人恐怕也是个身负武功的。
在这个金老书中的武侠世界生活了近七年了,我所遇到的会武的人却屈指可数,且全是与苓儿有关的。我知道,这世界还是普通人居多,总体上还是个太平普通的明朝时代,武林人士只占很小的一部分。
这么一想,我立刻起了防心,暗暗运起内力,打起十二分精神来。
那人被我唤醒,迷糊了一会儿,渐渐清醒过来。他掩在乱发后面的眼睛,黑沉沉的,似乎压抑了太多东西,竟似一丝波光也无,让我突然想起那日在酒楼里见到的少年,与眼前这人的眼神颇为相似,只是不及这人的沉郁黯淡。
他站起来,身量比我还高些,怎么也有一米八几,穿着略旧的锦缎长袍,浑身有一股不可忽略的英武之气。他身材偏瘦,肤色苍白,却丝毫不显虚弱,背脊笔直,身姿甚是挺拔有气势。
“天亮了啊……又一年过去了。”低沉浑厚却有些嘶哑的声音,似清醒又似迷茫地喃喃着:“二十年了,第二十年的春天,就要到了啊。”
我正瞪着这个旁若无人的怪人摸不着头脑,苓儿不知不觉地来到我身边,使劲拧了一下我的耳朵。
“哎哟!”我措不及防,当然了,就是知道了还不是任老婆大人随便拧?只是颇觉无辜:“苓儿,干嘛拧我呀?”
“是哪个说来扫院子,结果看着人家回不过神来的?还敢问我!”苓儿佯作凶恶状。
我知道苓儿不是认真的,只是醋劲儿稍微大点,扫射范围稍微广点,但凡我看一个人超过10秒,就让他不爽。没关系没关系,这代表苓儿很在乎我,只是可怜我的耳朵经常要玩玩变形记,咳咳。
我们这边说着话,门口那人终于回过神来,正身对着我俩,抱拳拱了拱,语含歉意道:“在贵院门前叨扰,扰了二位清净,明善这厢赔罪了。”
言辞有礼,语调温文,感觉很有礼貌教养。
难道这人是间歇性抽风患者?
我看了看苓儿,根本没有把此人放在眼里的无所谓神色,便回了一礼,温声道:“明公子,不必客气,你并无叨扰到什么……明善?!”
慢了半拍,我脑中突然闪过什么,不由得瞪大眼睛,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
要是这人叫王明,李善,之类的,我肯定不会如此大惊小怪。实在“明善”这个姓氏和名字都不多见,让我不由自主地惊了一下。
虽然移民大明朝六年多快七年了,过去的一些人、一些事我已记得不太清楚了,保存完好详细的记忆,全是这六七年里的。可是,那个和我交好了四五年,和我一起去滑雪,一起遭遇雪崩的人,却是根本不可能忘记的!
不过一时恍惚之后,我很快反应过来,眼前这人和我的好友除了名字无一处相似,何况连名字也可能只是读音相同而已,这都一个明朝一个二十一世纪了,重名并不值得大惊小怪。
我迅速反应过来,正想为自己的惊呼道歉,却见那男子扒拉了一下眼前的乱发,眼睛也瞪得大大地看着我,把我由上往下、由下往上地看了好几遍,直到我感受到苓儿散发的腾腾杀气,正想出声警告时,就听男子用变了调的声音不可思议地喊道:“小白!!!是小白吗?萧一白!阿白!大白!小白!白白???”
“白你个头啦还白!天啊!真的是你!明善!”我目瞪口呆,张口结舌,惊诧得不能自已,激动得心跳加快呼吸急促身体发抖。
“萧一白!”明善的症状和我如出一辙,毫无二致,深吸一口气,他大踏一步上前一把将我抱住,身体犹自微微颤抖,我匝紧好友的肩背,哐哐在他背后狠锤了几下。
一时间,跨越了四百多年,两个好友异地相逢,且都变化巨大,变化之处还颇为相似,让我俩激动得失去了表达能力,只能狠狠相拥,拍击彼此背脊,想哭又想笑,状若癫狂。
第三十五章 差异和忧虑
把我拉回现实、帮助我冷静下来的,是背后苓儿冷飕飕的一顿一顿的声音:“萧、一、白!”
我这边回过神来了,虽然还是激动,总归有了理智,明善也是个见过世面的,立马跟着平静了许多。
“相公,既然是你的朋友,何不把客人迎进屋里再做详谈?”
居然叫我相公……我呆了呆,感觉有点不妙,赶快按照苓儿的指示,招呼明善进屋。
我和明善实在有太多话要说,对对方变化的疑问,雪崩后的经历,这些年怎么过来的,现在情况如何……反倒不知从何问起,从何说起。
这时,苓儿有效地充当了指明灯,他眸色沉沉地盯着明善,平声却暗含威压地问道:“明公子,是相公的朋友?不知公子今年贵庚?也是从相公家乡而来么?公子离开家乡多久了?”
问句一个接一个,苓儿问得并不快,也并无咄咄逼人之感,却让人感到心神一凛,压力十足。
明善愣了一下,看看我,再看看苓儿,我对他点点头,示意他坦诚以待。苓儿的眼睛何其尖,我要是使眼色暗示明善语带保留,苓儿一定会多心。不过我不希望让苓儿知道我以前的性别,来自未来这件事也有些过于荒诞惊悚,若能不说,还是揭过的好。
希望明善能和我心有灵犀。以前,我俩性情颇有相似之处,默契还是挺足的,但愿明善没有变得太多。
“呵呵,弟妹你好,初次相见,明善过于激动有些失了分寸,还望弟妹谅解。”再次扒拉了下头发,露出大半张脸,明善喜气洋洋地笑道:“我和小白是同一个地方来的。当年我二人滑雪时遭遇雪崩,我再醒来已到了此间,本是二十六岁的人,过来以后却是十岁左右的模样,至今已在这边生活二十年整了。若以我活过的时间算,今年是第四十六个年头了,可论外表和身体状况,现在大约是三十左右。”
“咱俩时间不一样!我是六年半前的夏天,在河北山林里醒来的,人瘦了,皮肤光滑了,力气大了,跑得快了,记忆力和理解力也变好了。当时是十五左右的模样。你来的时候,身体也发生了类似的变化么?”我既惊且奇,连忙问道。
明善含笑点头:“看来除了年龄和时间,别的咱俩都一样。你也习武了吧?我能感觉到你的内力很扎实,应是修习了很高明的内功吧。我在过来的第三年遇到一个世外高人,说我是不世出的武学奇才,极为适合练武,便开始学了武功。”
我们心照不宣地忽略了性别一事。
说到这里,明善的态度已经冷静了大半,眨了眨眼,抓了下头发,看了看苓儿,道:“小白,你暂时不离开西安吧?你看我现在这个样子,太不修边幅了,我先回去梳洗一下再来找你,咱俩好好聊聊这些年的事情!”
我有些不舍,知道不应急于一时,便点点头,送明善出去。
屋里,苓儿的脸色很不好看,细长凤眼微眯着,眸光闪烁不定。
令我吃惊的是,苓儿的不豫中更多的是焦躁不安,而非往常那种吃醋、独占欲发作。我搂过他,抚摸着他的背部,给他顺顺,半晌后苓儿的面色稍微好些,略微压抑地问:“你们当初统共几个人一起的?”
“只有我和明善。”我能理解苓儿的反应。若说当初我只是身体优化了一点(苓儿不知道我变性了),在武侠世界里还不是不能接受的话,我和明善同时遇险,可是来此的时间却相差十几年,可就绝对上升到“灵异事件”的高度,非常理可以解释了。
以苓儿的见识和心性,又把我当作最爱最重要的人,自然不会对我的出身来历有所介怀,我相信,哪怕我成了山精鬼魅,苓儿所会想的也只是如何修炼与我同寿之类的事情。现在他的焦虑,是怕这未知的事情对我们的将来有什么影响么?
“萧一白,你说,你们既可以这样来,是否也会……”苓儿抓住我的衣襟,打了个哆嗦,说不下去了。
他脸上竟有惶然之色,这本是永远不会出现在我的苓儿脸上的神色,让我心里一酸,定了定,边想边说:“你担心我哪一天会离开?我想这可能性不大。雪崩虽是意外,可老天总不会让我们白来,若是随时会让我们回去,又何苦改造优化我们的身体?我和明善都大变样子,以我们现在的体能和本领,回到家乡会被认为是“超人”,也就是超出人们认知、比大部分人都厉害的人,这不符合人类社会的定律和规则。明善已在此生活了二十年,不是还没有离开么?而且我俩境遇相似,为何单单来此的时间和当时的外表年龄不同呢?我猜测,这是为了适应我俩不同的际遇和人生。刚才明善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无论因何缘由,想必大半甚至全部心思,都已经在这个世上了。难道老天会让我们在这世上都有了最重要的牵挂之后,再把我们送回去么?苓儿,我不是个宿命论者,但我也不敢小觑‘命运’一词。自从遇到了你,和你相爱,我便觉得,自己专门远离家乡来到此间,全是为了你,为了成全你我后半生的幸福……”
苓儿紧紧抱住我,下巴枕在我肩上,我看不见他的表情,只听他低声却坚决地说:“不管是谁,不管是什么原因,都别想把你从我身边带走……谁也别想!”
那语气中的狠厉,让我也不禁心中一颤,生出几分冷意。
第三十六章 小院闲聊
“我和明善是在一次聚会上认识的,聚会的举办者是我们共同的朋友。那年我二十岁,读大三,明善比我大一岁,在另一所学校,读大四。他很聪明,不像我只会读死书,他办事能力、交际能力都挺强的,学得也是商学专业,从大二就在外面的商铺里实习了——也就是给人家打工。这在我们学生中,除了家里有背景的,就只有很优秀的人才能有这个机会。这些都是我跟他慢慢熟悉以后,逐渐了解的。明善虽然很能干,却一点也不张扬,为人处事尽量低调。他和我最大的共通点,就是‘懒’。说好听点是与世无争,难听点就是胸无大志。明善事事都做到最好,只是为了符合父母的期待,他是个很孝顺很有爱心的人,在家很听话,几乎从不当面违逆父母,不过他也不死板,偶尔会阳奉阴违啦!哈哈。嗯,刚接触的时候觉得他是个斯文安静的人,其实骨子里很热情活泼,我们要好以后经常一起出去玩儿,结伴旅行或者郊游之类的。明善以前身体就比我结实,擅长各项运动,攀岩、蹦极这类极限运动也有尝试过,不过他说这些还是比较危险,有过一次体会就够了。像滑冰、滑雪什么的,都是他教会我的。”
明善未必是我最好的朋友,那是因为我很难为“最好”定义,但我们确实是最常一起玩,最频繁聚会聊天的朋友。不熟悉我们的人,会认为我俩差别不小——明善在人前寡言少语,交往的人不少,算得上朋友的却不多,经常参加各类比赛,在全市高校圈子都颇有名气,自信,骄傲,气场强大,是那种很优秀却有些孤僻的学生。我的圈子没有他那么大,但是关系还不错的朋友却很多,有泛泛之交但彼此感觉很好的,也有要好的。我的成绩一直保持在前列,但没有其他才艺,也从不参加任何比赛,没什么争强好胜的心,人很随和,和谁都能聊上几句。
可是其实我和明善,是很相似的人。
我们从不让外界的眼光和期待束缚自己,在自己心中,自有一杆衡量事物的标准,心里总是很“明白”的。虽然明白,却宁愿得过且过,懒得计较那么多。明善的优秀是为了父母,他自己对出风头一点兴趣也没有,爱好广泛,也只是聊以取乐而已。过去的我们,都没有过于执着的人和事,对亲人和真正要好的朋友看得重,其他则看得很淡。明善那么出色,熟悉他的人也了解他其实并不骄傲,性子平和包容,人长得也文秀,在他大学、研究生乃至工作第一年,不乏追求者,可明善却从未谈过恋爱。这一点我最能理解他,我们都不是挑剔的人,伴侣未必是多完美的人,但一定要让我们心动,愿意与其相守一生——是的,不只是结婚,是“相守一生”。在流行速食爱情、速食婚姻的现代社会,可想而知我俩的想法多异类多少见,可我们就是这么坚持的。没有遇到愿意与之共度一生的那个人,那就宁缺毋滥——充满理想主义的愿望。
不过,记得我们一起去滑雪的路上,明善曾不乏惆怅的说过,父母已经在催他了。二十六岁,不小了,该谈朋友准备成家了。明善的父母是三十多岁才有的他,老两口把全部心思都放在独女身上,为了让父母安心,明善说他很有可能会相亲结婚……人生总有太多无奈,明善可以不在意外界眼光和世俗标准,却绝对无法置父母期待于不顾。
“萧一白,我很矛盾……我不喜欢听你说过去的事情,不喜欢你过去的朋友,因为那是我永远无法参与的一段时光,是你生命中与我无关的部分,我讨厌这种感觉。可是,我又无法不好奇你的过去,你的家人,你的朋友,你前二十五年的人生经历——究竟是怎样的环境,养出你这样的一个人呢?在遇到你之前,三十多年来,我从未想过这世上还能存在如你这般的男子……而这男子,居然与我相识,相知,相恋……任我何时想来,都觉得不可思议,像一场梦一样……”
我们坐在小院子里,紧挨的两张躺椅上,手牵着手聊天,苓儿语声轻柔地将他的心事娓娓道来。
老实说,此刻我也觉得有些不真实。
苓儿的个性不是可以用几个简单的词汇形容概括的,他永远想得多,做得多,说得少。和我调笑的话,苓儿从不吝啬,可涉及到剖白自我,剖析感情,一向大胆的苓儿,就充分表现出属于这个年代人的保守了。他对我的爱意,通过他的眼神、表情、行动,让我感受得清清楚楚,让我常常觉得温暖满足。反正我是个热衷于言语表达的人,我喜欢说甜蜜的情话,喜欢用直白的语言向爱人传达我热烈的情意,而苓儿也从不觉得我肉麻,百听不厌。我想,这就是伴侣之间的互补了。
却没想到,在今时今日,苓儿会毫无预兆地向我诉说他的心事,让我既惊且喜,不由得深深地看向他。
半躺在椅子上的苓儿,神态懒洋洋的,乌发如墨,只随意绾了起来,松松地坠在脑后。几绺发丝顽皮地脱离了束缚,在他的鬓边垂顺下来,趁得他的脸庞更加白皙。白玉般的肌肤,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出几分晶莹通透,半睁半闭的眼睛,目光有些朦胧,无意识地落在某个点上,看似闲适慵懒的同时,却给我一种蓄势待发的危险感觉
无论苓儿对我多么温柔缱绻,无论他如何作女子打扮,容貌秀致身姿纤瘦,他永远不会让人觉得弱小可欺,也永远无法具有大部分女子天生的弱质纤纤。强悍有力量的肉体,饱经风霜的坚强的心灵,他的强大是由内而外散发的,再如何收敛也不容忽视。相处得越久,了解得越深,我越发觉得自己无法把他看做一个女人。不是我不能爱女人,只是苓儿身上散发出的雄性气息太明显太强烈,除了身体的残缺,他比我认识的、见过的任何男性都要强大,这是骨子里无法改变的东西。
苓儿之所以想做女人,不是因为他适合做女人,更不是因为他真的变得像女人,他只是为了适应自己身体的改变,为自己受创甚深、懊悔无路的心灵寻找一个寄托,寻找一个方法,让自己能够接受自己的残缺,让残缺尽量“合理化”,不为此发疯发狂。这是人的本能反应,并不难理解。
当然,这些我逐渐明晰的事实,我并不打算说与苓儿听。观察揣测爱人的心理,只是为了更好的和他相处,有些话并不应该诉诸于口,心知肚明足矣。
我的苓儿,在这样一个小小的院落里,静静地懒懒地躺在躺椅上,与我牵着手,神情放松地轻声和我说话,却依然无法遮掩他身上睥睨天下的不凡之气。他是个天生的领导者,可他无法在江湖最大势力的领导者、武功天下第一的地位上获得快乐,相反,和我这样一个平凡平淡如温水的人在一起,无论在什么样的环境中,做什么事情,都能使他高兴和满足。这,真的是月老牵的红线、天生注定的缘分吧?
这是他的命,也是我的,幸福的命运。
第三十七章 明善的痛苦
明善是吃午饭的时候来的,还好苓儿嘴上说讨厌(估计心理也确实不爽),但还是多做了几道菜,准备了明善的份儿。
收拾整齐的明善,头发束起来扎得一丝不苟,穿着青色绸缎新衣,偏白的皮肤,浓黑的眉毛,炯炯有神的双眼皮大眼睛,鼻梁挺直,唇瓣丰厚性感,唇角上翘,自然带着三分笑意——当真是长身玉立,眉目俊朗,好生光鲜俊美的一个男子。
羡慕死我了!
想当初我和明善的长相属于同一类,不算美丽,清秀耐看而已。据说我圆脸的时候更可爱些,瘦一点会有点贤妻良母的秀丽,“变身”以后,就成了五官漂亮的娃娃脸男人(悲!)。明善眉黑眼大高鼻梁,以女子而言,稍显硬气,但上翘的嘴角却很讨喜,中和了他五官的硬朗,只是他在人前不爱笑,总绷着一张脸,人家难免觉得他有些孤傲不易亲近。其实这家伙和我们在一起的时候,那叫一个爱说爱笑,大笑起来整个脸都像在发光,比他不笑的样子耀眼十倍。其实以前我就觉得了,明善虽然说不上女生男相(尤其是和某位阿潇同志对比),但若他的容貌生在男人身上,必定比他目前的姿色强上许多。
现在,事实验证了我的想象。
经过细微的优化调整加变性以后,明善的五官更精致了,可以说俊朗,也可以说俊美,男人味儿很足,却没有很强的男性的侵略感和危险感,英挺的同时,气势内敛显出温文来。让我来形容的话,就是跨一步可以做将军,退一步可以做宰相,进可攻退可守,立于不败之地,完美啊。
难道这就是当男人当了二十年培养出来的么?啊,我还有十几年要努力!握拳!
我的要求不高,像明善这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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