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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国大土改-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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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中国以地主经济为主导的经济,是小农经济长期化的根本原因。因为,政府从地主阶级利益出发,采取重农抑商政策,抑制商业积累向工业资本转化,生产要素流动范围小,这导致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经营方式长久固化起来,生产力长期停滞,新的生产方式难以形成。
三是中国封建社会农村的基层政权被地主阶级所掌握,官僚、地主、商人、高利贷者四位一体,形成垄断势力,对农民进行经济的和非经济的剥夺,农民不仅要承受高额地租,而且还要承受高利贷、贱买贵卖盘剥、苛捐杂税及本应由地主承担而转嫁给农民的负担等,使农民几乎没有剩余,勉强维持简单再生产,有时简单再生产也难以为继,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甚缓。
由于上述原因的存在,中国长达2000多年封建社会的社会变革,一直走不出改朝换代的怪圈。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长久延续,使中国的生产力逐渐落后于西方新兴的资本主义国家。到了近代,中国的封建制度更加制约生产力的发展,以至国力越来越弱,最后沦为半殖民地。
在北洋军阀和国民党统治的30多年中,农民由于遭到经济和非经济的多重剥夺,生活更加贫困,农村中土地集中的情况变得越来越严重。
正如刘少奇在《关于土地改革的报告》中所分析的:“就旧中国一般的土地情况来说,大体是这样:即占乡村人口不到百分之十的地主和富农,占有约百分之七十至八十的土地,他们借此残酷地剥削农民。而占乡村人口百分之九十的贫农、雇农、中农及其他人民,却总共只占有约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土地,他们终年劳动,不得温饱。这种情形,经过了最近十余年来的抗战和人民解放战争之后,是有了一些变动,除开已经实行了土地改革的地区不说外,有一些地区的土地是更加集中在地主的手中,例如四川及其他地区,地主占有土地约占百分之七十至八十。而在另外一些地区,例如长江中游和下游地区,土地占有情况则是有一些分散的。根据我们最近在华东及中南一些乡村的调查材料来看,一般的情况大体是这样:地主占有土地及公地约占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富农占有土地约占百分之十至十五,中农、贫农、雇农占有土地约占百分之三十至四十,小土地出租者占有土地约占百分之三至五。乡村中全部出租土地约占百分之六十至七十。富农出租土地约占百分之三至五,富农自耕土地约占百分之十。这就是说,乡村中百分之九十的土地是中农、贫农及一部分雇农耕种的,但他们只对一部分土地有所有权,对大部分土地则没有所有权。”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二章 新区农村调查(3)
极不合理的土地分配和落后的经营方式和租佃关系、苛重的地租剥削、惊人的高利贷盘剥、残酷的商业资本剥削、不堪负重的苛捐杂税等一系列压迫,使解放前的中国农民过着世界上罕见的贫困生活,从事着每况愈下的农业生产。农民的命运也就更加悲惨了!
各地的具体情况到底如何呢?还是看作者在华东、华中、西南等地区的一系列调查吧。
2、苏南农村经济关系
开国大土改前的苏南是指长江以南的江苏省地区,包括镇江、苏州、常州、松江四个专区和无锡、苏州两个苏南直辖市(当时南京为中央直辖,不含),共27个县,3万余平方公里,耕地万亩,土地肥沃,出产丰富,交通便利,人民文化水平也较高。城乡人口共有1170余万人,农村人口约占75%。
苏南农村的土地占有情况是比较集中的,特别是在吴县,最大的地主有万亩以上的土地,地主富农占有的土地在75%以上,最多的如该县淞北区甚至占有90%,那里有很多的村庄居民完全是佃户。江宁县龙泉乡地主方义和,强占、强买农民土地,积成10万亩,挂“千顷牌”,免完钱粮。其他各县土地的极大部分也是占据在少数地主、富农手里,据句容天王乡的调查,地主、富农与贫农、雇农占有土地的悬殊情况十分明显。据苏南行署粮食局统计材料,全部田亩如照人口分配,平均每人为亩,就各专区具体情况来说,有田少人多的,也有田多人少的。如无锡县田少人多,每人平均亩。其他各县有每人-2亩的,也有—亩的,还有-亩的。但是在封建的土地制度与地主富农剥削强占下,地主人均占地达亩之多,富农人均占地也有亩,贫农人均占地只有亩。
苏南农村封建的地租剥削形式,基本上分为包租制与分租制二种,其中以包租制为主。这是比分租更残酷的一种剥削形式。
包租制,也叫定租制,地主租给农民土地时,规定好租额和押租(也叫坐租)及交租时间、地点、手续,还有的规定有出租年限。以后地主一般的是不管年成好坏,佃户经济情况,只按照规定收取稻或米、麦、钱、草等租额,不增不减。这种制度又分以下几种:
两熟租:麦熟收麦,稻熟收稻或收米,如武进有些地区是这样收的。
一熟租或两熟租并一熟收:如句容大多一熟;而无锡、武进大多两熟并收(稻后收),较一熟租苛刻,因为麦租折米剥削重。
预租,在太仓叫“上交租”。即在耕种前至迟收获前就要交足租额,此种剥削比两熟并收还苛重。
借租田,如无锡部分地主、富农、中农自耕田因外出或缺乏劳动力,无法自种,暂借佃农租种,一待业主有法自种,立即拔田,且租额比任何包租要高。
分租制,有的也称做活租制,不预定租额,每熟视实际产量按成分收,有多收多分,少收少分,不收不分的原则。但不少地区规定有分租的标准,如句容规定主佃完全平分,无锡则有三种标准:主三佃七,此种约占全县%;主四佃六,占全县%;主佃平分,占全县13%。这种规定标准的分租,形式上虽轻于句容,但由于成本负担大部分归于农民,实际上则重于句容。
分租制中的耕种成本负担也不是统一的,如句容完全由地主负担,农民至多以自己仅有的少数农具使用到农作上。无锡基本上由农民负担,统计全县66个乡,完全归佃户负担的%,另外%的乡,佃户成本负担70-95%,地主负担只5-30%,只有个别乡主佃各负担一半。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第二章 新区农村调查(4)
租额一般占产量50%左右,但以无锡来说,少数借租田及租额特高的占产量的60-70%。
由于经济发达的原因,苏南农村还有其他地区农村所没有的“永佃权”这一情形。
“永佃权”的来历:永佃权是农村中地主残酷剥削农民的一种表现,由于封建地主强买农民土地,或是农民受高利贷盘剥,最后无法清偿债务,以田抵押或被迫出卖给地主,但是地主夺得土地后,自己仍不耕种,仍然租给农民,农民为求活命,经过无数次的反抗,争得在自己出卖的土地上永久耕种权。这样,地主以低价夺得了土地与租额,农民以交租换得了耕种权,当然比耕种自己的土地更苦了,而且一般的如三年交不出租,地主就要摘田(取消永佃权)了。开国大土改前,农村封建地主是常以摘田来威胁、*、吓唬农民的。由此可见所谓“永佃权”者,实际上是把农民束缚在地主的土地上,永远被地主奴役与剥削。
有了“永佃权”以后,产生了所谓田面与田底之分:地主占有田底,即土地所有权,农民占有田面,即土地耕种权,地主与农民都可卖买,有一地双卖现象,而且互不相涉,但是地主摘田,那农民仍然一无所有了。
苏南农村以产米为主,其他有麦、豆、棉等,据1948年国民党省田粮局产量估计:水稻35641580担,小麦8082598担,大麦2212740担,大豆3740099担,棉花170999担,油菜603684担,麻22055担,产销上海、南京及浙江、苏北等地,主要农产品不够苏南自给。
在苏南大部农村中,整个生产过程还保留着全套的落后技术与农具,少数地区也有用抽水机灌溉,化肥肥田。抽水机如在无锡有2000多部,苏州有1000多部,但四分之三都掌握在地主富农手里,抽水机燃油与化肥均来自英美,因而这种情况一方面表现了地主富农对农民的剥削;另方面也表现了解放前苏南农村依赖帝国主义的特性。当然,也可以反映出苏南农村经济较中国其他农村发达。
副业生产主要是蚕、桑、茧丝,产量和收获,解放前夕与抗战前比较,是每况愈下。战前副业生产收入占农村总收入的30%,以后下降至6-5%,解放前夕下降到零了。据研究有以下原因:
第一、茧价太低,抗战后,日商压价收买蚕茧,茧价逐渐下降,战前每担合米10石,下降至1948年,合米4石。1949年低到2石至1石5斗(当然与无市场有关)。
第二、没有市场,中国市场受日本及美国的统治,世界市场被日货、意货代替,中国货无出路。
第三、蚕种受日军、国民党匪帮的战争破坏。
第四、收益太小,农民伐桑种麦,桑田减少;仅余桑田,不注意施肥培植,且夹种杂粮,桑叶减收50%。
苏南农村中征粮以银元折实为赋额的基数,银元赋制创于清代,国民党统治时代,因纸币贬值,故在战后改银元折实征收,1948年定每元折稻40斤,分夏秋二季征收,实际上除正额外苛收数字甚大,作蚀耗费与保甲长的办公费。农村粮征全由乡保长、地主、恶霸操纵,苛收大部分加在农民身上。
国民党统治时期除田赋以外的苛捐杂税,某些地区实际上还超过田赋,如户口捐、保甲捐、工事费、办公费等等名目多达30余种,尤以壮丁费占苛杂中40%至79%,如句容老塘乡第五保,一年苛杂总数稻14910斤,壮丁费达11800斤,占苛捐杂税中79%。 。 想看书来
第二章 新区农村调查(5)
农村苛杂负担,按户、按田亩、按经济状况计算摊派是很少的,由于过去农村在国民党官匪和封建势力统治下,因此形成占农村土地最多、不劳而获的地主富农负担最少,无地少地的生活贫困的农民负担最重。
大革命开始,苏南农村中发生过反地主恶霸、土豪劣绅的斗争,部分地区发生争取永佃权的斗争。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松江、江阴、常熟、溧阳、宜兴、无锡也曾发生过农民暴动。抗日战争期间,自1939年以后,共产党领导新四军东进,开展了南京近郊、茅山地区、及太湖、澄锡虞、苏常太等地区的抗日游击战争,同时领导与支持农民,进行让租让息、减租减息的斗争。人民解放战争中,由于蒋介石反动政府与封建势力更进一步的压迫剥削,农民在共产党领导下及人民解放战争胜利和苏北土地改革斗争影响下普遍掀起了抗丁、抗捐运动,抗租斗争也在不少地区发生,有些县份农民交租只交20%左右。这些运动一直坚持到苏南解放。
开国大土改前,有些人认为“江南地主无剥削”、“江南农村无恶霸”。以上事实说明,那些说法毫无根据。实际上苏南地主的封建剥削,比北方地主更加狡猾。旧中国的半殖民化,曾使苏南农村各阶级起了很大变化,不少地主将长期剥削所得,在宁、沪、杭沿线城市购买房产,兼营工商业,但不是说,他们不进行封建剥削了。只要还能够在农民身上剥削,哪怕仅仅是一点点,他们也不会轻易放弃的。
3、浙江农村剥削情形
定租制
这是浙江租佃关系中最普遍的形式,一般凡是地质较好的土地都采用定租制。定租制租额很重,农民起码得以正产收获的一半以上给地主交纳租子,一般地主得每亩总收入的60%或70%,佃户得40%或30%,而生产资料加牛力、肥料等等都由佃户负担。据丽水城镇第十行政村的调查材料,他们那里过去属于这种租额的土地,平均最好的每亩能收正产量350斤稻谷,每亩交出租额为200斤稻谷,占总产量的57%,而农民生产每一亩土地需要劳动力99斤稻谷(包括牛工33斤,人工11个,每个以6斤稻谷折算共66斤稻谷),需要肥料折算66斤稻谷,另外再加下种秧谷7斤,共计172斤稻谷。这样,佃户每亩收入350斤稻谷,除去交租200斤,生产成本172斤,不但没有剩余,还得亏空22斤。再把农民每亩副产收入也折算成了100斤稻谷的话,抵亏以外,农民辛苦一年,仅实得副产利益七八十斤稻谷!这叫旧中国贫苦的佃农们如何不挨饿受冻啊。
分租制
分租的租额一般是按照土地的等级而有高低,这种租额在名义上一般是以业主、佃户对半分租,实际上,一般大都为倒四六:即地主得六,佃户得四。有更重的如丽水区缙云县因人口多,土地少,分租租额则为倒三七,个别的甚或有倒二八的:即地主得七或八,佃户得三或二。如遇土地地质实在太差了,农民因租额太高无力耕种,地主也会将租额压低一点,而找劳动力最强的农民租种,因为劳动强,掘土深,收获就多,租额也可以随之加高,一旦农民们在贫瘠的孬地上,放本钱,卖力气,加工使地质变好了的时候,地主又会一转身,藉故撤田,转租别人,仍旧进行高租剥削。
预租制
也叫典租制。地主把田预租给农民,农民需要在种田一年前就预交清楚头年租谷,种了头年后又得把种第二年的租谷交清,依此类推,农民的负担越背越重,如果再不幸逢着次年天旱或水灾,农民的痛苦就更大。例如奉化县奉中镇农民周阿龙,1946年秋天向地主预租田1亩8分,就预交租子350斤,第二年秋天,又得预交第三年租子,那时周阿龙因无力交纳,经过地主同意写好借单,延至1948年早稻时交清,以5分利计算,交还525斤。但到了1948年,周阿龙更加无力交清,于是又再写借单,继续延长一年,利滚利加上去,要还778斤。三年中,周阿龙得交出预租斤(连1949年的350斤预租也算在内)。而三年中1亩8分租田的实际收获量总计还不满1650斤,再加上周阿龙每年每亩所需花本钱170余斤,三年倒贴血本350斤稻谷。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第二章 新区农村调查(6)
高利贷押租
预租制发展的另一种剥削形态,叫做高利贷押租,地主往往是乘人之危,借钱借粮给农民,利息加4、加5,加利最高的达借1还2。地主为谋掠夺农民全部家产,在借出当年可以故意不加追还,待利上加利,利息已巨,即算账押田。第一次押田,地主还把原田租给原户,只按期收租,如又欠租,即加利;利大,押山、押屋……待其全部家产押光,变成一贫如洗的无产者,原押租田也就抽给别人租种了。如建德县杨付桥区自耕农杨水芳,他原来有自耕田三亩,地一亩。1947年因急用借得李家地主15块银元(当时能买500斤稻谷),押田3亩,每年押田加利600斤稻谷,以后他已经艰难地还清了1200斤稻谷。可是,利滚利至解放时止,还欠李家地主2000多斤稻谷。解放后人民政府实行减租减息,杨水芳感动地说:“建德不解放,我欠地主的债是永远也没有还清的一天的!”
有些地主巧立名目,把押租叫做“桩钱”。镇海县恶霸地主童协浙出租每一亩土地,每年要向农民收3斗稻谷现金的“桩钱”。“桩钱”名义上虽然规定到期归还,但是地主常用各种借口,到了期使农民仍然拿不到手,即使拿到手,也因为那时伪币常常跌价,到头来吃亏的还是农民。镇海县栅下村贫农童宏顺,1935年为了交20元“桩钱”,他和儿子给人打了100个短工。可是第二年拿回来时,因为物价飞涨,这20元钱已买不到一包香烟。
劳役地租
就是地主在出租土地时,规定佃户在农忙季节无代价或半价给地主出几天工。于潜、新登等县的地主就规定佃户要在农忙季节给地主出四五个工。富阳县何家、坂里等地的地主则规定佃户在大忙季节,要先给地主做十四五个“泡头工”(紧要工)。秋收时,还要佃户合家上门,替地主家撕6谷包、缚6谷把、磨粉、舂米……每天做到深更半夜,筋疲力尽,白白地替地主做工。有的地主租给农民田地,却要农民作长工或作短工来抵交租子。
空头租
就是虚加亩分、多收租谷。很多地主有两本“土地登记簿”:一本是以多报少,专门为了完“钱粮”用的;另一本以少折多,是向农民索取“空头租”用的。有的地主为了多收地租,甚至把场地、屋基、河界、岸界都算在田亩之内。嘉兴县新塘乡小陆家浜农民陈双全,租种崔姓地主9亩5分田,地主却要他按12亩田交租。
转租
就是“二地主剥削”。二地主自己没有土地或者只有很少一部分土地。专门靠从大地主那里租进土地,又用更高的租额转租给农民,从中进行剥削。农民种了这种租田,等于要交纳两份地租,受双重剥削。
地主们凭着占有的土地,除了地租剥削以外,还有种种额外剥削。例如:有的地主出租土地时,硬逼佃户请“中人”和“代笔”写田契。写田契时要佃户请酒送礼,甚至索取“小租”,把家里管事人的开支也摊到佃户头上。余姚县恶霸地主邵恂儒,出租每亩土地,要额外加收“小租钿”银币七、八角。上虞县大地主王蓣塘,规定佃户必须每隔三五年换一次田契。每换一次契每亩租田要交银币五角。他家有14000多亩土地,换一次田契,就可捞到7000多元银洋的额外剥削收入。这些银洋在当时约可买到1450多担米。
陋规
有些地主还定有一套“陋规”:每当秋收前,地主带着狗腿子下乡“估租”,要佃户杀鸡、买肉,供给好酒好饭。地主翁生茂还把大嫂、小嫂、大舅、小舅等都带去吃喝。秋收时下乡逼租,同样要佃户杀鸡买肉,供给好酒好菜。有的地主甚至在租契上给佃户开好“菜单”,规定要吃多少鸡鸭,多少肉,吃什么样的菜和吃什么样的酒,等等。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二章 新区农村调查(7)
另外,地主阶级在收租时,还采用大斗大秤,筛、扬、扇等一套手法来进一步剥削农民。诸暨县枫桥赵家地主王昭华收租时用的“加3斗”,比市斗就要大3升。余杭县乾元乡地主袁坤龙所用的收租斗,每斗足足有1斗1升。富阳县地主何维木用的大秤,每100斤要大10斤。地主王泽如所用的“活箍斗”,收租时把铁箍放大,每斗大2升5合,放债时又把铁箍放小。地主汪家镇所用的“活底斗”,斗底板能装能卸,一进一出要相差2升。地主姜醒吾的“四面收租秤”,看秤的里花每百斤大16斤,看外花大19斤,看上花大20斤,看下花大16斤。地主张长泰的秤,秤砣上有二个铁圈,收租时将铁圈加上,放债时将铁圈拿下,这样一进一出,每100斤就要差8斤。
恶霸地主邵展成特制了六叶风车。这种风车扇起来风力特别大,扇过的稻谷粒粒饱满。在收租时,他总是命人先用六叶风车一扇,然后伸手插进谷箩,抓起一把一看,便摇摇头说:“不行,是花谷,要打九五折!”再把谷放在茶盏那么大的手磨里一碾,把碾出的米放进嘴里一咬,又摇摇头说:“不行,是潮谷,再打九五折。”这样几个折扣一打,再用大斗一量,农民还能剩下些什么呢?最多只能付牛耕米和种子谷了。
至于逢年过节,或者地主家要办什么婚丧喜事,那末倒霉的又是佃户。地主不但要佃户给他当帮工,作牛马,还得要佃户送礼贺喜。有的地主甚至在租契上附带规定,每年要佃户送租鸡租鸭等等。恶霸地主童维梓规定,佃户每种一亩以上的租田,每年要交1只2斤以上的租鸡或租鸭,轻一两也不行。童维梓每年单从佃户身上刮来的鸡鸭,就有几百只以上。
买青苗
地主除了用地租方式残酷压榨农民的血汗外,还乘人之危,将剥削得来的钱物放给农民,榨取高利。
像地租一样,在高利剥削上,地主也挖空心思,想尽了花招。流行在浙江农村的高利贷,真是名目繁多,花样百出。这里试举几种:
“买青苗”:在“三春”、“六月”青黄不接的季节,农民因为生产上要下农本,生活更加困难,只得把还没有成熟的庄稼卖给地主,这就叫做“卖青苗”。当农民危急关头,地主趁机用低估产量和杀价手段,买进青苗,就叫做“买青苗”。诸暨县长山村大地主何邦坤,每年要放万余斤米和2000多元钱高利贷。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在青黄不接时“放青苗”的。和这种剥削方式相类似的,在蚕区还有“买青桑”;出产桐子的地区,地主、富农和投机商人在春荒时,还把稻谷贷给农民,要农民还给高出稻谷价格好几倍的桐子。武义县俞源乡俞樟清,在解放前春荒时节,向地主俞晶钧借了100斤谷,到了秋天要还150斤桐子。这150斤桐子当时可换稻谷400斤。
滚雪球
也叫“滚滚利”或“连利滚”。这也是地主普遍采用的一种高利盘剥手段。这种高利贷的计息期限很短,有10天一期,也有5天一期的,利息往往很高,有1块钱一期加5角利息的,也有超过一倍的。
诸暨县长山村贫农何旺稻,穷得只有1亩桑园。他为生活所迫,去向村里的大地主何邦坤借钱。何邦坤想吞没他的桑园,眉头一皱,便对他说:“旺福,你人穷家贫,不是我不借,实在怕你日后无力归还。”旺福不得已,只得将桑园押给了地主。当时何旺福从地主手中只拿到12块钱,结果本上加本,利上滚利,不上几年,一直滚到了八十九元。这个大地主就趁机吞没了他的桑园。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第二章 新区农村调查(8)
临安县潜川乡上沃村农民陈阿余,为次子娶媳向地主邵开富借了30元银洋。邵开富看中了他的房子,故意一直拖着不催,直到6年后的大年夜,才把把陈阿余叫去。邵开富说:“阿余,媳妇也讨啦,孙子也抱啦,欠我的钱,你知道连本带利多少了,500元啦,”阿余一惊,还是倔强地说:“500元我还就是了。”邵开富连连冷笑地说:“不要再硬啦,还是把你那三间两厢楼房抵给我吧!”陈阿余开始不肯,邵开富威胁说:“不拿房子抵,当晚还现钱,不然不准出门,立即送官法办!”一直相持到半夜,陈阿余没法,只得忍痛伸出发抖的手,在地主写好的文契上盖了指印。
随涨不随落
也叫“听涨不听落”。地主放债时,如果借出的是米,就按当时的市价折成钱;如果借出的是钱,就把它折算成米。农民还债时,如果米涨就以米算,外生米利;如果米落就以钱算,外生钱利。富阳县农民潘阿庆,在1945年青黄不接时,向地主马承发借了1石谷,折价5000元。一到新谷登场,米价大跌。马承发就趁机上门逼债,连本带利,要潘阿庆立刻归还7000元现钱。当时这笔钱好买10石谷。
出门利
除此以外,还有“出门利”(即钱一借出门,即使是半天内归还,也得算一期的利息)、“撞撞利”(春借一斗,夏还二斗,秋还三斗,一年翻上好几番)、“借米还工”、“借钱还工”、“借六谷还黄豆”等等花样。临安县恶霸地主陈罗珍,有一次借给梁志福4斗米钱,却要他做55个工抵偿。1947年陈罗珍又借给梁志福1万元伪币(当时只能买2斗米)。第二年梁志福却给她做了130个工,可是陈罗珍还无理地对他说:“再做40个工,才能勾销上年这笔账。”
受过高利剥削的农民都这样说:农民借了地主的高利贷,好比“雪天穿蓑衣,越穿越重”,也好比毒蛇缠身,脱不了身。
牛马力、猪狗食
在重租和高利贷的盘剥下,许多农民被剥削得只剩下一双空手的时候,就只得被迫给地主、富农当长工,作短工;很多贫苦农民的孩子长得还不到牛腿那么高,就开始替地主看牛、牧羊,过着苦难的小长工生活。
长工一到地主家做工,就丧失了人身自由,成了地主日夜管束下的奴隶。地主要长工出的是“牛马力”,给长工吃的却是“猪狗食”。黄岩县焦坑乡凉棚岭村农民叶根土,在13岁的时候,就跟着哥哥,远离家乡,到嘉兴七星桥给地主做小长工。他在地主王度六家每天要管两头大水牛,还要烧饭、晒谷、喂猪……每餐早饭都得在四更天烧好。烧好饭就得牵着两头牛去吃草,直到天墨黑才能回来。一天起码要干16个小时的活。冬天寒风刺骨,他穿不上棉衣,盖不上棉被,夜里只好裹着稻草睡,冻得牙齿格格响,手脚生满了冻疮。这种牛马不如的生活把他折磨得生起“黄胖病”来。由于没有钱治疗,到第二年5月,他开始便血,路也走不动,可是凶狠的地主还说他是假装的,经常打他骂他。他回到家里,娘见他病得不像人样,抱着他嚎陶大哭。
地主压榨长工的手段是十分毒辣的,他们恨不得把长工骨头里的油都榨出来。绍兴县恶霸地主叶其锦,一年四季,不管农忙农闲,或是晴天雨天,总是逼着长工起五更出工,天墨黑才收工。收工回来,还要每人点着灯给他舂好1斗5升米。不要说平时不让长工休息,就是连过年过节,也不让长工松口气。既不让长工回家去睡,又不让长工睡在他家屋里,就在田间搭个草棚给长工栖身。有的地主还强迫长工住“抬铺舍”。这种铺舍只有六尺长、二尺宽,是用几块破木板钉起来的,顶上盖点草,可以抬来抬去。平时放在地主门门口,要长工给地主看门守家,收获季节,就抬到田头地里,要长工给地主看管庄稼和瓜果。住在这种特制的“牢房”里,夏天热,冬天冷。杭州市笕桥,永墩村地主俞启丰怕长工偷偷休息,常常不声不响,暗中跑来监视长工。有时他在茶店里坐到太阳快落山了,却拖了把锄头,装模作样地下地和长工们一起做活,要长工们做到很迟很迟才歇工。“活阎王”邵展成压榨长工的手段也很毒辣。他家雇有26个长工,每天天不亮,就赶着长工下田干活。等到长工们天黑收工回来,为了不使长工闲着无事消耗体力,影响第二天的劳动,就将长工关进阴森森的下房,不让他们自由活动。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二章 新区农村调查(9)
凡是给富阳县凤仪山村地主马承发做过长工的,都说在马家做长工,比牛还辛苦,比狗还不如。马家的牛还能夏忙冬闲,日耕夜息。做长工的却是天天起早摸黑,长年累月,得不到休息。马家养的两只恶狗,整天吃肉汤拌饭。长工们常年吃的却是粗菜杂粮、冷粥冷饭;年糕要酸臭得连狗也不要吃了,再给长工吃。长工们吃饭的时候,地主婆还要坐在一旁监视,看谁吃多了,便破口大骂:“我一餐连个鸡蛋黄也吃不了,你们要啃三四大碗,真是牛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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