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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幸福来敲门-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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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边是弗莱迪的斧头虎虎生风,一边是我尖声呼救、鲜血四溅、木片横飞,这时传来妈妈迫切的声音,她在冲着弗莱迪大喊:“住手、住手。”

  弗莱迪咕噜了一声,手中的大斧停顿了片刻,还在为自己的行为辩护着:“我告诉过他别弄出那该死的声音。”

  妈妈不再理睬弗莱迪歇斯底里的破坏活动,安慰着我,清理着腿伤,又缠上了绷带。本来伤口快要结疤,我却性急地把硬皮掀起,结果伤口很快感染化脓,妈妈又给我换了条绷带,结果有一天,她忙着干活的时候,绷带掉了。

  我认真清洗了伤口,想找块大点的绷带盖上伤口,结果从沙伊店的商品口袋里找到一个又大、又柔软的清洁白绷带,我仔细地把绷带敷在伤口上,系在腿上。我对自己的包扎手艺相当满意,决定到附近走走,炫耀一下自己的超酷绷带。

  结果在街上我碰到了表哥泰瑞,我挺胸抬头,骄傲非常,结果却看到他一脸惊愕,上上下下不停地打量着我。

  “你腿上那是什么东西?”他问道。还没等我回答,他接着说,“没事你带个高洁丝干什么,你疯了么?”

  我一头雾水,搞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这么恼火。

  泰瑞用手指戳着我:“别让我再抓到你带着女人的高洁丝到处乱跑!拿下来!现在就拿下来!别再让我看到你带着这东西,听到没有!”

  虽然斧子的砍伤留下了永远的疤痕,但是后来当我知道高洁丝为什么绝不能用来当绷带之后,我花了不少时间才从那种羞愧和自责中走了出来。

  这只是让我对弗莱迪的仇恨又多了一分,愈发希望他能从我们的生活中彻底消失。但一想到要除掉他,那种感觉就像是让几个毫无经验的年轻骑士去杀死一头刀枪不入的喷火恶龙,任务的艰巨和难度可想而知。

  我该怎么办呢?用枪么?这事情一想起来就分外可怕。对弗莱迪而言,他从小就是看着大人靠打猎和捕鱼为生,舞刀弄枪他早已习以为常,这辈子都不会对枪支感到陌生和恐惧。甚至和酗酒一样,玩枪也让他上瘾,仿佛当事情一不如他的意,就只知道拿枪来摆平。只有这样,他内心的愤怒才能平息,这远比不痛不痒地踢别人几脚来的过瘾。

  在我8岁的时候,荷枪实弹的枪械给我带来的感觉只有灰心丧气。几年前,我和一个朋友在雷鸟酒店外面的巷子里玩耍,在一个废弃的炉子里找到一枚0。22口径的手枪。不知这东西是真是假,我们决定拿个什么人试试--现在回想起来都有些后怕。多亏我们打偏了,否则我们瞄准的那姑娘就完了。当弗莱迪接到告状的电话,我猜可能是妈妈打来的,弗莱迪开始破口大骂。我知道自己做了件蠢事,也是件错事,但我不想为此挨打,所以我飞奔到自己的卧室,钻到床下,屏住呼吸,不敢出来。还没等我缓过神来,弗莱迪就过来把整个床都掀了起来,我暴露无遗,像个受惊的小兽哆嗦个不停。挨皮带抽的滋味是不好受,但是感觉他无处不在、无所不在那才更为可怕。
而且,即便此时此刻我有一支枪,我也会用,也无济于事。实际上,一天晚上突然传来消息,他喝多了,在酒吧和人家打了起来,他最好的朋友西蒙·格兰特一枪打中了他的肚子,赞美主啊,感谢神!但是弗莱迪的大肚子似乎是有防弹功能,他是流了不少血,可是当取出子弹,在医院观察了一晚之后,他第二天就直接上班去了。

  因为不知道自己到底该怎么做,所以每当有这样那样的意外出现,就愈发证明了我别无选择,只能干掉这个家伙。一天晚上,当他又准备对妈妈无礼的时候,我跑去叫了警察,那一刻我真的起了杀心。

  离沙伊店不远的第九大道万利捷大街的路口,有个酒吧叫做卡西巴。希望能找个人借给我10美分,在酒吧外面的收费电话上报警,看到旁边有个人,我去碰碰运气,他头戴窄边帽,鲨皮套装,带着粉色圆点领带,活像个1962年密尔沃基北部区的球员从明信片上走了下来。

  “先生,打扰一下,”我跑了上去,上气不接下气,“能给我10美分打个电话报警吗?我继父正在使劲儿打我妈妈。”

  这家伙眼睛都没眨一眨,就说了句:“小黑鬼,别挡路。”

  我当时真想杀了这狗娘养的,当然要先干掉弗莱迪再说。

  终于我找到一个人愿意相信妈妈真的性命难保,我终于借到了钱,叫了两个警察过来,两人都是白人。

  等他们到了家,弗莱迪正坐在沙发上,而两个警察显然没想到他是这么个大块头。两人紧张地对视了一下,有人清了清喉咙,说道:“崔普雷特先生,我们可以用下电话吗,得叫辆警车过来。”

  弗莱迪当时的表现居然有些幽默的味道,他前倾了一点,答道:“见鬼,你们甭想用我的电话叫警车来,把老子送到监狱,去你的吧!”

  太滑稽了,两个警察最后连哄带骗地把他送到警局。弗莱迪一走,我就问妈妈,为什么警察人都来了,还要打电话叫警车来?妈妈答道:“也许他们觉得应该叫上几个大个儿警官,才能把他弄出去。”

  有一天更恐怖,为躲避弗莱迪的暴力,妈妈居然逃到第十大道右街的奥多姆街角店。店主奥多姆是我校友的父亲,看到妈妈躺到柜台后面,他也没说什么。

  弗莱迪手里挥着猎枪横着走进了商店,问奥多姆先生:“那婊子在哪儿呢?”

  奥多姆先生耸耸肩:“弗莱迪,她没来过,但别在我的店里摆弄你的猎枪,听到了吗?” 
奥多姆先生可不是吃素的,弗莱迪也知道这点,他这种人其实是吃软怕硬,当遇到比自己还厉害的人时,他立刻就服软了。也没再多说什么,弗莱迪转身走了,在光天化日之下,拎着枪,招摇过市,找寻妈妈的踪影。

  妈妈一直在柜台下躲到傍晚时分,后来弗莱迪好像终于冷静点了。在接下来的几天,弗莱迪体内的“气压阀”似乎放了些气,“气压计”显示暴风雨一时半会儿还不会爆发。但我和妈妈、12岁的奥菲丽娅、4岁的沙仑以及两岁的金牡,我们几个都如履薄冰,胆战心惊,因为“气压计”这种东西有时也没准儿。

  我知道大家对弗莱迪又恨又怕,但母亲对于我们这种人间地狱般难以忍受的境地是作何考虑,我却不得而知,这个问题就像我生父是谁,人在哪里一样,我无法知晓。直到有一天,我偶然了解到有关她内心世界的些许线索,我才有一点概念。

  就在这次,妈妈才真正提及了那个让我来到人世的男人。之前,弗莱迪刚刚再次提醒了我,他不是我那该死的老爸。为了安慰我,她提到我的生父是在路易斯安那,有一次还给我寄来一封信,里面夹着5美元。我从没见过这封信,也没见过这些钱,更不知道他姓甚名谁。妈妈说,她总在尽量给我钱花,这倒是没错。但这也没法解释,为什么她会以为我见到生父的信会心如刀割,比对他一无所知还要更加痛苦。

  一天下午,我突然发现屋里除了自己就再没别人,我的脑子里就是在想着这些东西,我决定要翻一翻抽屉,找找有没有这么一封信,或是其他什么东西。可我找到的却是妈妈写的一张纸片,字迹很小心,用词很简单,也没有什么抬头落款,仿佛就是写给自己一个非常信赖的朋友的。我打开她床头的抽屉拿起她那本已经翻阅得很旧的小本《圣经》时,这张纸片就顺势滑落到我的手里。

  我当时就意识到,即便弗莱迪不认字,妈妈也知道他要是看到这么一封信,也会认为这是在背叛。所以,她只能偷偷摸摸的写完这张纸片,并秘密地将它藏在自己的《圣经》里,弗莱迪基本是不会去碰这本书的。

  信里写的很多内容是关于妈妈和一个老人之间的事情,这人我不认识,他们说的是什么我也不大明白。其中还提到他在底特律想做生意,但一直也没能落实。信里的内容很多,写的很费劲,字里行间透着惊慌和失措,特别是开头这样的一句话: 帮帮我,我对生活充满恐惧。

  的确,偷看别人的东西是不对的,但我还是把信从头看到尾,希望了解她心里的真实所想,想知道她到底需要怎样的帮助。接下来的几天内,我都小心观察母亲的反应,确认她并未察觉我动过这封信。连我自己都没有注意,我已经继承了家族保守秘密的这种能力。

  最后,我终于找到一种更为可行的杀死弗莱迪的办法,我开始配制致命的药水,让他误以为是酒喝下去,没人知道会是我干的。首先,我成功地拿到了他的杯子,那是个不锈钢的饮水杯,他喝水就用它,而且爱不释手,仿佛这是个嵌满钻石的银杯。接下来,看到左右无人,我把各种液体倒入其中,有外用酒精、清洁剂、还有那些标有毒副作用的药品,我把这些充分混合后又加入了滚烫的开水。这东西像开了锅一样不停地冒着泡泡,远比电影《科学怪人》里弗兰肯斯坦博士配制怪物药水还要精彩、还要够劲儿。但问题是这味道实在难闻,我怎么才能让弗莱迪把这东西喝下去呢? 
一个办法是把这东西留在洗手间,希望他能出于好奇尝上一口。这办法好是好,我刚进了洗手间,就听到外面有动静。担心他会不会出于好奇,让我把这东西喝下去,这又让我心头一紧。我转念一想,觉得可以骗他这是好喝的烈性饮料。这主意实在荒谬,我随手点燃了一根火柴,扔了进去。“嘭”的一声,弗莱迪的宝贝杯子里窜出了长长的蓝色和橙色火舌,我配制的毒药转瞬化为乌有,连我自己也要被一同点着了。情急之中,我只能把这团火苗和泡沫倒入马桶。杯子底朝上扣在马桶里,总算是化险为夷,但问题是杯子里还冒着烟和火苗子。

  “什么狗屎味道?”传来了弗莱迪的声音。

  我慌忙冲水,居然怪味也一同消失了,而且没有引发爆炸,我和这所房子都幸免于难。我从洗手间溜了出来,把弗莱迪的水杯放回原位,一边若无其事的答道,“哪有什么味道?”

  看到自己所有努力终以失败告终,我还自我宽慰,这不过是练练手,下次一定能成功。我的最新方案是趁他睡着不备,再下手,结果没有想到,妈妈与我不谋而合,而且还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她的保密工作实在过于出色。一天晚上,他再次对妈妈大打出手。之后,她大声说道:“他不会再回来了。”但这话似乎不是具体说给谁听的。接着她又说,他若是再这样伤害她或是我们,她就会要了他的命,而且似乎是信誓旦旦:“我会在他睡着的时候要了他的命。”

  如果说妈妈要把自己复仇计划的具体细节严守秘密的话,她有件事却没能瞒过我的眼睛。在她从阿奇舅舅那里把我们接回来三年半之后,她又一次消失得无影无踪,没有任何解释和说法。就在她销声匿迹之前,我发现她可以变得超级静止,那是在我发现她写的信后不久,我在客厅里看电视,她在餐桌前读报纸,弗莱迪在一旁仿佛是个斗牛士一般,像要拼命激怒公牛让母亲做出反应,他又喊又叫,大声咆哮,用最恶毒的语言攻击、羞辱她。

  某种程度上,屋里的氛围有些超现实的感觉,弗莱迪仿佛是恐怖片里的斧头杀手,妈妈和我便是寻常百姓过着寻常的生活,我看电视,妈妈读报,弗莱迪的暴风雨愈发的猛烈,妈妈就愈发处乱不惊。

  我以前从未经历过这种阵势,以后也再没机会见过。弗莱迪狂轰滥炸的能量却千万倍地转化为她纹丝不动的定性。这是我这辈子所见过的最坚如磐石的人或事。也许桌椅都无法保持这种一动不动。妈妈坐在那里,就是一尊雕塑。眼睛盯着报纸,也似凝固了一般,不会翻动任何一页,仿佛她完全躲到自己的身体里,不愿对外界作出任何反应,因为她知道,只要她说一个字,翻一页纸,或是眨一下眼睛,甚至一个轻轻的呼吸,弗莱迪的拳头就会雨点般落在她身上。她的沉静居然战胜了暴风骤雨。我万万没想到,他最终选择了放弃,不再怒不可遏,而是突然间换了个人似的,“好了,就这样吧。”
那一夜之后,这种处乱不惊的能力在我身上也扎下了根。似乎它就存在于本能之中,当需要作出斗争与否的选择的时候,它就有可能被激活。面对凶狠的猛兽,妈妈唯一的反抗就是纹丝不动,当猎物面对眼镜蛇或是鲨鱼的攻击时,保持静止仿佛就是就此隐身不见。似乎,在那一刻,她决定作为猎物,保持冷静可以让她有机会实现除掉猛兽的办法,兑现她所说的弗莱迪不会再回来的承诺。似乎从那以后,她就一直小心行事,确保弗莱迪喝醉回家时,包括我在内的所有孩子都不在家中。

  既然了解到孩子都不会受到伤害,她就开始着手实施自己的计划,在弗莱迪睡熟的时候把房子点着。或这只是我后来听到的版本,但至于他怎么会中途醒来,扑灭了大火,就不得而知了。但我知道弗莱迪还是利用母亲企图谋杀他,来支持他的指控,认为母亲已经违背了假释条例,而上次入狱本身就是遭弗莱迪阴谋陷害所致。最后,他的所作所为导致母亲再次锒铛入狱。

  我和姐妹们最终都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些什么。我所能做的就是当猛兽扑将过来的时候,保持静止,一动不动。因为我害怕会失去我所拥有的一切,这种恐惧跟随我好多年,挥之不去。纹丝不动是我的防御手段,也是我的避难方式。即便当我后来长大成人,我还保留着这种能力。丝毫不动,宛若磐石。我并不会因此而感到骄傲,但是当我周遭有着太多的喧嚣,当世界就要分崩离析,当我害怕我所珍爱的人或事将离我远去,当我担心哪怕是眼睛一眨都会让一切飘然逝去的时候,我,一动不动。

4第3章
转眼间,我心中最大的恐惧还是过去了。可母亲刚回来才几年光景,却再次消失了,与她当初回到我们身边一样的突然。我身边的一切乱成一团,充满了无数的未知和不确定。没等我回过神来,我已经在十二个街区以外的第九大道万利捷大街的威利舅舅家了,我在这里又住了将近三年的时
妈妈在哪里?
转眼间,我心中最大的恐惧还是过去了。可母亲刚回来才几年光景,却再次消失了,与她当初回到我们身边一样的突然。我身边的一切乱成一团,充满了无数的未知和不确定。没等我回过神来,我已经在十二个街区以外的第九大道万利捷大街的威利舅舅家了,我在这里又住了将近三年的时间。仿佛我生活中那个早已熟悉的剧本突然被换掉了,我不得不马上另找一个剧本,要和一套全新的角色配戏,而我不可以问任何问题。

  当初我在阿奇舅舅家的时候,我问的问题往往得到的只是些含混的答复,在家里,妈妈对我那些问题的回答也多为笼统或不全面,而在威利舅舅家,他和妻子艾拉梅则不做任何答复,仿佛我说的是外语,没人能懂一样。

  大概十个月就这么过去了,这对于一个8岁男孩儿几乎是一辈子的时间,这时我才依稀知道了一点有关妈妈的事情。之后,我参加了一次葬礼,那是我孩提时最为悲伤的经历,我看到她站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旁边还有个狱警。不过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毕竟她还活着,但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情,我还是等了几十年之后才得以知晓。

  让我更加费解的是,就在这时,姐姐奥菲丽娅被送走了。她对我的意义仅次于妈妈,但也从我的生活中消失了。有关于此的任何解释和说辞都含混不清,真正的原因我也是在很多年之后才知道,威利舅舅和舅母觉得应该把12岁的姐姐送到少年管教所,那里收的都是些不服管教的女孩子。

  威利舅舅家很拥挤,我加上他们自己的三个孩子确实让人够受,所以舅舅,特别是舅母,觉得必须制定一整套严格的规矩要我们遵守,这也可以理解。但在阿奇舅舅缇缇舅母家是那种其乐融融的氛围,在弗莱迪那儿,他虽然每天酗酒闹事,但是只要我们躲得远远的,孩子们还是有相当的自由空间的,威利舅舅家的这些清规戒律确实让我非常吃惊,感觉到文化上的差异。开始时分,姐姐奥菲丽娅还努力去适应这些规矩,而我干脆就是反抗到底,我没法忍受突然有了固定的起床时间,必须做家务,而且只能用固定的方式完成每件家务。

  只要艾拉梅舅母吩咐了,洗盘子这类活也得我来做,她黑黑的,人高马大,是那种骨架很粗大的女人,像是亚马逊人的样子。她总是透过眼镜片,盯着我们的一举一动。但我怎么可能洗盘子呢?以前在家时,这种问题我已经和奥菲丽娅争吵过无数次了。以前妈妈曾让姐姐奥菲利娅负责家里的事情,她也想让我打扫厨房,包括洗碗。为了反抗,我居然生平头一次引用了弗莱迪的观点,拒绝服从,“弗莱迪说过,洗碗这种事是女孩子干的。”奥菲丽娅气得要踢我的屁股,但是我笑着跑开了。
但在艾拉梅这里我无处可逃,首先,她让我洗了一个月的盘子,因为她看到玻璃杯上有油渍,我说肯定洗干净了,她嘲笑我说:“这么脏,我不用戴眼镜都看得清楚。”这还仅仅是刚刚开始。

  舅母比威利舅舅整整要高15公分,舅舅每天自己的事情都忙不过来,更无暇顾及家里这些琐事,据我估计,舅母艾拉梅就每天琢磨着让我们多干些,这样自己就可以少干些。而且她信奉要勤俭持家,为了节省牛奶,甚至让孩子们用同一只碗喝麦片粥,一个吃完另一个吃,用同一套餐具进食,而只加一次牛奶。我了解到她的心思之后,就主动要求最后一个吃早点,这样就可以在吃完碗里的麦片后,再把牛奶一扫而光。

  也许,姐姐奥菲丽娅是对我们的处境充满愤怒,无法接受,也许是由于我们所经历的痛苦和伤害积得太深,忍无可忍终于爆发。也许她一心要捍卫自己的权利,用行为来表示她的愤慨和反抗。据我所知,奥菲丽娅素来可爱善良、聪明可人,其实没有做什么太出格的事情,但她还是被送走了,因为她至少顶过嘴、不听话、多次晚上回家太晚。不管怎样,也就是眨眼的工夫,妈妈离开了我们,而且奥菲丽娅也伤心欲绝。不仅如此,更让人不堪忍受的是两个妹妹沙仑和金牡还要住在弗莱迪家人那里,所以我彻底成了孤身一人,独自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中度日,虽然威利舅舅和艾拉梅舅母是我的家人。

  当奥菲丽娅离开之后,我才意识到自己多么感激身边曾一直有她相伴,我们彼此对于对方而言是多么重要。我们几乎从不打架,只有一次,我给她的芭比娃娃做手术,结果把娃娃弄坏了,她才和我急了。也许我那么做,是因为她拿到的圣诞礼物比我多,好些年来,我只是得到了一双双的袜子,这难免让我心里不平衡。或许是弗莱迪说“家里只有你是个没爹的孩子”刺激了我,让我迁怒于这个布娃娃;或许也是我外科手术天赋最早的一次显露。当然,奥菲丽亚看我这么糟践娃娃怒不可遏,但还是很快就原谅了我。还有一次,我偷看她和她的朋友聚会,正当我从门上的小洞往里瞅的时候,被里面的人发现了。她的一个朋友顺手抄起一个沾满肥皂水的橡皮擦,直接就射中我的眼睛,当时就痛得火烧火燎一般,但真正让我的眼睛落下毛病的是我回家想用块布擦洗眼睛,结果布子上已经粘上了化妆品,为此我和奥菲丽娅大发雷霆,但是我也落下了永久的眼疾。

  而在其他时候,我们俩就是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早些年的一个7月4日(美国独立日),那天的事情我还历历在目。贝希的孩子们和一些年纪大点的亲戚朋友准备那天去穆斯科基海滩玩,可我们没钱去那种地方,所以就准备去密歇根湖看焰火。这还得靠弗莱迪开车顺路把我们放到湖边,等晚些时候,再来接我们回去。

  我们到的正是时候,一大群当地人也正看得兴高采烈,焰火腾空而起,在天空中已是花海沸腾,华美壮丽。突然,空中响起一声炸雷,瓢泼大雨直泻而下。四周无处可藏,而且我们也意识到弗莱迪也不会来接我们了。 
天色已经很晚了,我们知道只能步行回家,仿佛电影《奇幻森林历险记》里的男女主角一样,只能顺着弗莱迪送我们来的路,一直往回走。天气阴冷,大雨滂沱,道路泥泞,又冷又饿,再加上担心走丢,我们一路上只能边走边聊。此时我主要的信息渠道还是奥菲丽娅,她总是知道很多我不知道的东西,这次奥菲丽娅决定告诉我,为什么我们这一带的邮件总是延误。

  “是啊,为什么呢?”雨下得太大,我们不得不提高嗓门,才能听得到彼此说话。

  “因为邮差总是和弗莱迪在鲁克的快乐屋酒吧喝酒,”她告诉我,这个酒吧弗莱迪常常光顾,离我们在第八大道右街的大屋只隔了一条马路。这天晚上弗莱迪肯定又是在那家酒吧,喝得烂醉,把要来接我们的事情早忘到脑后。奥菲丽娅又说,据附近的大人们讲,要想能及时收到信件,就去酒吧找邮差本人,他在那里有自己的固定位置,你就直接翻看他的邮包,自己找自己的东西。若是你要自己的福利支票,就直接到酒吧找邮差,说:“黑鬼,把我的支票给我!”

  从湖边到家我们整整走了一个半小时,但是雨在半路就停了。一路上听姐姐讲故事,说这说那,让这段路好走了很多。我们到家的时候,家里空无一人,我还是从送牛奶的小门那里使劲钻进屋的。

  就是在如此艰难的环境中,我和姐姐两人相依为命,彼此给对方打气,彼此抱怨,不管怎样,这都可以让我们分散注意,不去想那些困扰我们的麻烦,因为这些事情太痛苦,我们根本不愿去提及。现在妈妈走了,姐姐也不在我的左右,我无法想象还有谁能填补这样的空白。

  但是正如俗语所讲的那样,上天不会扔下任何一个人不管的。也就是眨眼的工夫,母亲的三兄弟相继出现,轮番填补着我身边的空白,他们充当着父亲的角色、同时也是师长、玩伴、传道士,他们风格各异,方法不同,但对我这个没爹没妈也没有姐姐陪伴的小孩而言,这已经是无尽的解脱。特别是当我开始为自己难过的时候,有他们就会让我深深感到作为加德纳家的一员,我是多么的幸运。

  每当我去看望阿奇舅舅,或是就住在那儿的时候,我就又一次意识到勤奋工作、目标明确、专注和自学的重要意义。阿奇舅舅本来是工会的普通一员,后来他一直晋升为工会主席,这与他的博览群书、努力学习,以及熟悉社区工作等是分不开的。

  然后就是威利舅舅,他是个很有意思的人,本是个平淡无奇的下午,可是有了他就完全不一样了,他能想出很多好玩的事情,比如国际间谍和充满阴谋诡计的大冒险。自从他从朝鲜战场回来,听说威利舅舅的精神状态就不乐观。这不过是种委婉说法,意思是说他患上了精神疾病,我们这个大家族里是有些人在受着这种疾病的困扰的。结果,大多数人因为无法承受高昂的医疗费用,他们往往会去找舞蛇者,而不是去找精神病医师。这在当时并不鲜见。

  称某人是个疯子,也是一种委婉说法,这实际是在否认这人存在严重的问题,从而使得这种情况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比如弗莱迪就是这样,他很可能患上了躁郁症或边缘型人格障碍症,酗酒让病情愈发恶化。可不管他怎么闹,人们总会说:“那黑鬼就是个疯子,他就是疯了。”没人想过他是不是需要接受治疗。对于很多人而言,说这人疯了本身就已经是解决办法。提到弗莱迪,人们总是说:“没事,他就是喝多了,酒醒了就好了。吃点什么东西,别让酒精太刺激胃就没事了。” 
实际上,威利舅舅被诊断为战争疲劳症或炮弹震惊,后来病情继续恶化,但他不会伤及别人。虽然我住在他家的时候,就已知道他的病情,但我觉得没什么不对劲,舅舅只是说自己是联邦调查局的人,直到今天他也还是这么说,但他所在的精神病疗养院里没有人试图更正他的说法。后来,在我头一次和他一起玩“完成任务”时,我自己也根本没想过要更正他的说法。那一次,我们头一次一起开车去完成任务,他开着自己货真价实的绿色漫步者,那车是20世纪60年代的款式,就在密尔沃基本地产的。我不由得仔细端详了舅舅威利酷酷的行头: 夹克衫、白衬衫、领带、领带夹针,还有一顶带边草帽。据他说,这套行头能帮他乔装改扮,便于打入敌人内部。但他只字不提这次到底是什么任务,突然他挺直了腰杆,只是说话却没有动嘴巴,仿佛是一个腹语者,这样就看不出来他是在冲我说话。

  “他们一会儿就要检查我的身份了,”威利舅舅说,“马上就要查我了。”

  “他们?”我兴奋至极,满脑子都是比尔·考斯贝主演的《我是间谍》系列里面的情节,还有就是007詹姆斯·邦德的故事情节,这实在太酷了。

  正当我转身想看看后面有没有跟梢时,威利舅舅手握方向盘,压低声音警告我:“别看,千万别看,否则他们就知道被我们发现了。”

  不幸的是,我已经转过了身,结果发现后面什么人都没有。突然间我意识到,这就是说舅舅这些年来讲给我的他那些惊心动魄、光灿炫目的事情,当然也包括他讲给别人的那些事情,都不是真的。这其中还有这样的一个说法,是我从别人那里听来的,就是舅舅说他自己有些毕加索的画作,都是珍品,藏在一个秘密的地方,他已经立下遗嘱,要把这些画留给奥菲丽娅。还有很多这样很炫目的大胆说法,都曾让我陷入无尽的遐想,但如今我真不愿意得知这些不过是舅舅的想象而已。

  但他还是相当有说服力的。我们一起执行任务之后不久,加德纳家的一个亲戚就接到了帕玛屋酒店的一个电话,这是芝加哥最豪华最辉煌的酒店,与纽约的总统御用的沃多芙酒店齐名。经常光顾赛马场的威利舅舅住进了帕玛屋酒店,他在前台出示了他的赌马票根,称他赢了大钱,还说第二天只要抽空去把赌马赢的钱拿回来,他就立刻付账,而且他直接住进了总统套间。酒店方面很快发现,那些票根一文不值,不过是捡来的旧票根而已,连别人的中奖票根都算不上,所以马上联系家人把威利舅舅领走,但不愿惊动警方,以免让这件不光彩的事情进一步扩大影响。

  当家里人开车把威利舅舅连哄带骗从总统套间弄出来的时候,我有幸看了一眼舅舅成真的梦想。帕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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