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天下三国-第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由于董卓这个大军阀,从西凉来到东都洛阳,废了一个皇帝,立了一个皇帝,一下子改变了游戏规则,众诸侯不干了,便联合起来反董。这其中,除了曹操有政治头脑和策略远见外,其他十八镇参与会盟的牧守,主要因为摆不平,气愤董卓一人把整桌筵席全吃了,连残羹剩饭也不赏一口,才带兵来会盟的。
接着,群龙无首也不行,经曹操提议,那时用不着选举,也无须乎差额,连举手表决也没有,这可实在省事,免伤很多口舌和脑筋。袁绍走马上任,当了这次讨卓联军的总司令,径抵虎牢关挑战。
袁绍不费事地就当上盟主,不是他武艺高强,不是他谋略英明,而是曹操的一句话。他说:“袁本初四世三公,门多故吏,汉朝名相之裔,可为盟主。”于是众皆曰:“非本初不可。”实际上是沾了他老子娘的光,靠爹吃饭,当上一把手。
要说这次讨卓,积极性最高涨的是曹操,革命性最坚决的是曹操,组织才能、领导水平,最出色的也是曹操。实际上,他是灵魂,他是思想库,他是统帅人物。可他觉得自己出身不好,官品也低,于是犯了一个可说是不得已的错误,把盟主位置拱手让给了袁绍。当然也可以认为曹操是为了团结的目的,为了讨卓的大方向,才这样做的。但事实上曹操有他的心理弱势,因为,门第出身,尊卑贵贱,是构成封建社会等级观念,维护封建统治的不成文的精神支柱。曹操深知,当时他要是自荐为盟主的话,祖父还是中常侍,还是宦官的他,众诸侯未必会齐声曰“非孟德不可”了。
所以,在十八镇会盟讨卓的动员大会上,他只有高风亮节地推荐袁绍。但他哪里知道,“父是英雄儿好汉”的血统论,是站不住脚的。马铃薯若不引种更新,结出的果实,一代不如一代,正如俗话所说,黄鼠狼下豆鼠子,一窝不如一窝。这种物种退化现象,对于养尊处优的豪门望族,皇亲国戚,政要显贵,将帅高官,往往表现更明显,蜕变和萎化,会来得更快一些。就看刘备的公子,乐不思蜀的阿斗先生;司马懿的侄孙,饥馑之年让老百姓去吃肉饼的惠帝,其实未出三代,几乎形同白痴,这才有古人“君子之泽,五世而斩”的感叹吧!
结果推上去这么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的首领,把轰轰烈烈的局面,弄成虎头蛇尾的下场。等到曹操终于明白“竖子不足与谋”,自己单干,去追董卓,那当然要大败于荥阳了。四世三公之后的袁绍袁术两兄弟,一对高干子弟,不过仗着老子娘的余荫,依赖先人光荣,在那里食采封邑,衣冠盛事,其实不过尸位素餐罢了。但这些不学无术,无德无能的了了之辈,却都有一份很良好的自我感觉,良好到令人惊讶的麻木程度。
会盟的主席台上,最不好受的莫过于刘玄德了,这位祖上是皇族,如今已是一个编筐织席的手工业者,根本找不到一点自我感觉。颐指气使的袁绍赏他一个座位,还要说明,“非敬汝名爵,吾敬汝乃帝室之胄也!”其实,刘备也满可以回敬他:“你算什么东西呢?老子早先比你阔多了!你现在仗着你爹娘的神气,一旦你神气不起来,比我还不如呢!”
那位关云长老爷,要去和华雄较量。袁绍的弟弟,跳出来嚷嚷,还发了一顿脾气:“让人家笑我们没有大将么,派一个弓箭手出场?”这个更加草包的草包,上阵打仗的样子,才叫可笑。双刀不是握在手中,而是悬在腕上,不伦不类,洋相出足,评注《三国演义》的李卓吾老先生,批到此处,也说袁术是一副呆相。
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难兄难弟(2)
而他哥哥,一当上总司令,第一件事,就委任他为粮草联勤方面的总管。武大郎开店,物色比自己个头更矮的伙计,这一点不必讶异。过去如此,后来也未必不如此,其实是物种在退化过程中的自我保护行为。中国的封建落后保守封闭的社会,能够维系数千年,就是汰优存劣的结果。
所以,封建的门阀等级余荫世袭制度,就是袁绍、袁术这对兄弟登上高位的保证。虽然这出闹剧,是很久远的故事了;但有时候,古老的已成历史垃圾的幽灵,也未必不会被人重新祭起亡幡,借尸还魂。“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这样的语言,不也热闹过几天吗!这大概也是历史书能够被人津津有味地看得下去的缘故吧?
豺狼董卓
人类历史就是一个从野蛮向文明逐渐过渡的过程。
野蛮渐渐少下去,文明渐渐多起来,这是个总趋势。但也保不齐,野蛮又猖獗起来,实行灭绝文明的大倒退。在我们中国历史上,这种短暂的,或相当长时期的野蛮占主导地位的回潮,也是屡见不鲜的。
我们今天能够看到挖掘出来的兵马俑,很大程度得益于深埋在地宫里的缘故。如果秦始皇当时把这些显示其“振长策而御宇内,执敲扑以鞭笞天下”的力量象征,全摆在地面上的话,那么就和“覆压三百余里,隔离天日,骊山北构而西折,直走咸阳”的阿房宫命运差不多,就难逃“楚人一炬,可怜焦土”的命运了。
烧,也就是焚,是野蛮施于文明的最基本,最常见的手段之一。项羽一看刘邦占了上风,就本着你不让我得到,我也不让你得到的同归于尽的野蛮心理,一把火把阿房宫烧了个精光。幸亏兵马俑埋在地下,否则,也片甲不留了。
火,对于人类来讲,功效非凡。要是一直茹毛饮血的话,也许至今与其他动物无甚区别。自从原始人掌握了火种以后,便和其他动物分道扬镳,走上了进化发展的道路。所以在西方神话中,把火种的取得,归功于一位叫普罗米修斯的神,他甘愿忍受重罚,忍受鹰的啄食,也要把火偷到人世间来。在中国古代传说里,钻木取火的燧人氏,虽然并未因此而犯了什么天条,受到处分,但也好像没有什么纪念他的节日,凭吊他的庙宇之类。
然而奇怪的是,千百年来,老百姓却怀着敬畏之心,供奉那红面孔的火神爷,对取火的燧人氏倒一般对待。这很可以了解中国人欺软怕硬的性格,燧人氏的火,不过烧饭煮菜,而火神爷的火,却是要烧掉房屋烧死人的,所以谁厉害,就拍谁的马屁,就对谁磕头如捣蒜,就对谁山呼万岁。于是,那些反文明的凶神恶煞,耍起野蛮来,也学这一条,当火神爷。一个烧字,统统化为灰烬。这大概是普罗米修斯,或者燧人氏绝想不到的负面作用,他们二位盗来或取来的火,竟还有这样可怕的功能。
秦始皇焚书,用火;项羽焦土阿房,用火;而汉末的董卓毁灭洛阳这个城市时,也用火。同样是放火,文化层次愈低,野蛮本性愈甚者,也烧得愈无选择,悉皆付之一炬。秦始皇焚书,至少他还有一份理智,医学农林的书他还是不烧的。项羽把阿房宫烧得瓦砾不存,但长安都城无恙。而董卓焚洛阳,就是要从地图上消灭这个城市了。他最野蛮,所以他最凶恶,不加区别,一律烧光。
史称:董卓“豺狼也”,是个杀人成性,无恶不作的军阀,他的兵士部曲,也多以仇视中原的西凉羌胡充任,上下交征恶,这才把洛阳烧得如此彻底的。所以,野蛮的精神基础,是建筑在整体愚昧上,正因为这种愚昧,才对文化、文明、知识、科学的产生憎恨恐惧之心。再加上专制严酷的高压统治,和物质生活的贫穷匮乏,社会的封闭与不开化,以及思想禁锢,和神人双重迷信的泛滥,野蛮越出理智的常轨,必酿成可怕的具有毁灭性的历史大倒退。
而作为这股野蛮力量的前锋人物,几乎无一不是充满报复狂的不可理喻的心理变态者。烧杀抢掠,就成他们宣泄的手段,董卓迫不及待地进军洛阳,来了就抢,抢完了杀,杀完了烧。关中连绵数百里,两汉经营数百年,全被董卓这样一个疯子毁了。
因此,火虽然给人类带来福祉,但也会带来严重的灾难,这大概也是中国人敬畏火神菩萨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戏文三国(1)
旧时的京剧舞台上,著名的老生,言菊朋老板有一出脍炙人口的戏,叫做《让徐州》。看过他戏的人,如今大概不是很多了。但由于当时有一家叫“百代”的公司,做过这张唱片,造福后代戏迷,所以现在还能够听到。
这是言派的拿手戏,他把那个徐州刺史陶恭祖,演得温文儒雅,慕贤若渴。他创造的唱腔,字正句清,精致细腻,婉转曲折,回肠荡气,真有一唱三叠,余音绕梁之感。三十年代,言老板在上海天蟾舞台唱这出戏,很叫座的,称得上风靡一时,观者若鹜。
看京戏,并不在戏,遂有“听戏”一说。因为旧时戏园子里,卖瓜子糖食的,提水壶沏茶的,送热手巾把的,川流不息,像走马灯似的。即使非常有名的角儿,台下照例这样闹闹哄哄的。想认认真真看戏,实在有些困难。真想听戏的人,索性在楼上后座一靠,闭上眼睛品味。这大概也是中国人的一种很了不起的,说归说,做归做,你归你,我归我,正面是一回事,反面又是一回事的习性。
名曰看戏,实际却在那里谈价钱,做生意,拉交情,套近乎。名曰喝茶,踱进茶馆,意不在茶者多,而是听弹词,扯闲淡,吃点心,看堂客。名曰开会,手捧茶杯,个个落座,上面发言,下面看报纸,打瞌睡,织毛衣,练气功者,各干各的。名曰义演,贡献之余,也无妨其拉赞助,要回扣,索酬金,讨高价,为了腰包奋斗。所以,《让徐州》的这个“让”字,不过是刘备为谋立足之地,表现得斯文一点的夺取罢了。
这出戏,剧情很简单,徐州刺史陶谦老了,本来应该把刺史牌印传给自己儿子,但陶谦高风亮节,举贤荐能,一而再,再而三地,要让位于解了徐州之围,如今屯兵在小沛的刘备。这样子虔诚地让出自己的交椅,差点都要跪下来央求刘备接受这份官职,在中国历史上实在罕见,所以就编成了戏文,弦歌不绝,一直唱到了现在。刘备也是难得的谦虚,别人打破头,削尖脑袋,就为了做官,可他,说什么也不肯接这个印。于是抱病的陶恭祖,在天蟾舞台上就是那位言菊朋老板了,一口一声,皇叔啊皇叔,恳求他走马上任。这时,有一大段四字句的唱词,声声紧催,字字动情,总能激起台下观众一片叫好喝彩之声。
《三国演义》第十二回,写的就是这段故事,当然,并不符合历史真实。陶谦根本没让,但他两眼一闭,刘备捡了个便宜,倒是真的。目的达到,话就可以尽量说得动听了。于是这两位成了“温良恭俭让”的典范。
历史上并没有让徐州这一说,完全是民间文学一厢情愿的创造。
虽然糜竺传达过一句陶谦病笃时的话:“非刘备不能安此州也。”而这位先生此时已完全站在刘备一边,而且很快就有郎舅之谊,事先造一下夺权舆论,也未可知的。其实正史称陶谦这个人,寡廉鲜耻,陈寿在《三国志》里说他“背道任情”,“刑政失和,良善多被其害”,并不是一个好东西。
《三国演义》虚构这场三让徐州的情节,倒不是为后来的言菊朋老板唱戏考虑的。罗贯中是为了突出刘备的忠诚,仁义,谦虚,逊让和施恩不图报的高尚品格,才不得不让陶谦也随之被美化,若是一个政绩很坏,名声很臭的州牧,刘备让来让去,那岂不是一种虚伪了。
所以,戏文是戏文,生活归生活,尽信书不如无书,有时候是当真不得的。
在封建社会里,为一顶乌纱帽,即使是亲兄弟,也要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别说史书中那些禅让,是冠冕堂皇做给人看看的,《三国演义》中的这个陶恭祖,也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把屁股从交椅上挪下来。那个汉献帝做皇帝做得多苦啊,连怀了孕的老婆都保护不住,最后被曹丕一脚踢开时,不也是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舍不得丢掉王位嘛!
一般来讲,凡骑在人民头上的统治者,上自天子,下至里正(也就是街道保甲长之流),是绝不会心甘情愿把权拱手让人的。除非屈服在某种压力,如果不放弃权力,可能还要失掉更多(包括脑袋)的情况下,才会乖乖地腾出位子。尽管孟德斯鸠说过“久握权力会使人腐化”,但所有这些大小官员,宁愿被腐化,也不愿交出权力,这大概也是个颠扑不破的真理。
戏文三国(2)
但《三国演义》却创造了这样一个让贤擢能的千古佳话,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老百姓的心理和愿望。因为,历朝历代骑在人民头上,那些作威作福的,无德无能的封建统治者,谁也不肯自动退出历史舞台。而皇子皇孙,无论好坏,老百姓根本无权选择。幸运碰上一位不那么坏的,不致草菅人命,那就谢天谢地;而若是相反,老百姓就得遭殃,而无以为生。所以,人们才喜欢听《让徐州》的说书,看《让徐州》的戏文,实际上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感情宣泄,和乌托邦式理想的寄托,取得一种虚幻的满足罢了。由于这出臆想的戏文,更接近老百姓所希冀的,但难以实现的美丽憧憬,所以唱的人也好,听的人也好,便不细考究历史的真实,而能津津有味地陶醉其中了。
说到底,《让徐州》是一段伪托的历史,是戏文中事罢了。但作为言派的看家戏,值得一听,可如今,大概很难找到一位像言老板那样出色的演员,唱这出戏了。
灭绝人性的款待
中国人之善良和平,谦恭仁爱,在这个世界上,是数得着的。但某个皇帝,某个军阀,或某个什么也不是,手中有杀人之权柄,一旦暴虐起来,那份残忍之心,也着实可怕。古代在刑法中,有一条凌迟罪,那简直比医科大学里的解剖课还麻烦。行刑的时候,刽子手要将犯人一刀一刀地割切,用刀必须达到三千多次,还要保证罪犯不能马上毙命,所以,凌迟一个罪犯,常常要两天工夫。这种处决的方式,已失去任何惩罚的意义,而是人类最丑恶的变态心理的残酷发泄而已。
在中国旧小说中,有许多血淋淋残忍的描写。《水浒传》里那十字坡孙二娘开的黑店,如何将人肢解,肥的当馅,瘦的当臊,著书人一点也不觉得多么不妥地津津乐道。武松为张团练所害,返转来进行报复,不但将仇人的脑袋砍掉,连无辜的家属,使女,也一并杀死,著书人描写时,可谓有声有色,淋漓尽致。等到李逵劫法场去救宋江,挥开两把板斧,逢人就砍,许多看热闹的群众,也成了刀下之鬼。扬州说书中,光这一段屠杀无辜的场面,能说上好几天。这种以血腥为乐,以杀戮为快的残忍心理,很足以表现人类潜意识中的恶本质的。
《三国演义》里,曹操杀吕伯奢一家,杀管粮官,杀吉平,杀贵妃……充满了血腥气。而那个猎户刘安,杀了自己的妻子,挂在厨房里,将她臂上的肉割下来,炒出几盘菜肴来,供刘备食用,则是尤为令人发指的残忍。这是刘备被吕布赶出了小沛,匹马逃难,且投曹操途中发生的事情。因为途次绝粮,夜宿一个猎户家求食,此人闻豫州牧至,欲寻野味供食,一时不能得,乃杀其妻以食之。作者以平淡的笔墨,写这一件惨绝人寰的事情,面不改色心不动,实在是很可怕的。
因仇立意杀妻者,有之,无心误伤杀妻者,也有之。像刘安这样把妻子当成一只羊,一口猪,杀了待客,还说是狼肉,自有人类以来,大概也少见的。虽然,在此之前,杀了亲生儿子,烹制成一道菜呈给君王者,在此之后,杀了自己的爱妾与部下将士共餐者,这种人性泯灭的事,也并不乏见。无论如何,只是因为寻不着野味,而把老婆宰了拿她的肉来顶替,除非此人丧心病狂,是疯子,实在是让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不能接受的。
上帝在伊甸园里,赋予亚当、夏娃那种男女情爱的本能,正是人类于摇篮中就有的最基本的感情,在此基础上才得以子孙繁衍,才有这个生生不息的世界。姑且撇开这些不言,作为人,一个生命载体,有她几乎是本能的求生欲望,只是为了贵客盘中的一道菜,就给杀了。而视他的妻子,如同栏中圈养的猪羊鸡鸭的这个丈夫,做出这种绝对是反人类的罪行,姑且把他当作神经上的不正常。但写书的人写了,不以为荒谬绝伦,评书的人评了,漠然不动感情,真是令人骇异。
毛宗岗评到这里,曰:“刘备以妻子为衣服,此人以妻子为饮食,更奇。”只是有一点点不以为然的意思。李卓吾在回目后曰:“刘安杀妻,固非中道,犹胜吕布因妻而杀身者也。”虽然有否定之意,但觉得他杀妻杀对了,至少比吕布强。这位在当时属于思想解放一流的李贽先生,竟不抗议一声,就有些莫名其妙了。
由此可见,人道主义,在古老的中国历史的残暴和愚昧中,是无法植根的。
另一位《三国演义》的评点家李渔,可能有些看不过去了,此公是特别钟情女性的。所以他从创作这个角度,发表议论:“欲以感切之事形容受之者之好处,不知言之太过,反成惨毒。文字不可太过,于此可见。”
愚昧和残暴是一对孪生子,只要有愚昧,就有非人的暴行。时至二十世纪末的文明世界,不把人当人,尤其不把女人当人的种种恶行,在我们这块土地上,难道就会完全绝迹了吗?
电子书 分享网站
汉献帝和衣带诏(1)
在《三国演义》里,汉献帝是一个当得不很开心的皇帝。他先是被董卓当作手中的一张王牌,后来,又成了李催郭汜争来夺去的一份本钱,结果,是曹操掌握得牢牢的绝对是被摆布的一个傀儡。
所以,他不能忍受这种高级囚徒的生活,被曹操挟制得喘不过大气来,就策划一次反曹的行动。但他实在没有力量,也不知道谁可靠,谁不可靠。就给国舅董承写了封血书,不好公开交给他,藏在衣带里,连衣服一块赐给他,要他以这封信为号召,地下秘密串连,组织力量,举事起义,推翻曹操。后来未能成功,被曹操的特务系统发现,于是,杀了许多人,汉献帝更加不自由了。
在历史上,这种失去皇冠的帝王,重新坐回到他的龙椅上,叫做复辟。有的皇帝,虽然名义上还算是九五之尊,但只不过是别人手中的一个玩偶,为摆脱这种被人操纵的命运,做一个名副其实的皇帝,所进行的种种作为,也是一种复辟行为。
同在这部《三国演义》里,公元200年曹操因衣带诏杀董承、王子服,诛董妃。无独有偶,公元254年司马师仍因衣带诏杀夏侯玄、张缉,诛张皇后,这实在太巧合了。不但故事情节一样,人物身份一样,场景地点一样,连具体做法也一样,只不过时间相差半个世纪罢了。由此证明,衣带诏是皇帝自己搞复辟的一种实在没有办法的办法。当这种皇帝,真不值得羡慕,还不如当老百姓。
到了如此田地的皇帝,任人俯仰,其自由的程度,通常都是和囚犯的境遇相差无几的。其所能依赖凭借的政治基础、军事力量,大半是远水不救近火的。由于生活在荆棘之中,周围除公开身份的名为御前官员,实际是除监督皇帝行动的耳目外,更有秘密身份的暗探,作为后宫的阉人奴婢之类环视左右,窥探一切。所以,皇帝落到这步田地,充其量是一个享受高级待遇的囚犯罢了,在牢笼里搞复辟,成功的可能性,通常是不大的。
法国路易十八所以能成事,居然搞出来一个复辟王朝,并不是他的功劳。虽然他日夜都在梦想,夺回他哥哥路易十六于断头台丢掉的王位。要不是有实力的反拿破仑的联军获胜后,在政治上希望法国恢复旧有的君主制,从国外把他找回来,他也不可能梦想成真。所以,惟有靠这类实力派的重温旧梦的复辟,倒往往能奏一时之效的。不过,几乎也是规律的,凡这类复辟一旦成功,旧的王朝卷土重来,君临天下,重建旧秩序的过程中,必定是充满了血腥和恐怖的。于是,凡逆历史潮流的任何复辟,寿命总是长不了的。而复辟者的名字被钉在耻辱柱上,也是毫无疑问的。因为时代的潮流,总是向前的,想回到昨天去重温旧梦的人,他们感情上的依恋和怀旧,或许可以理解;但对于已经生活在今天,并且向往着明天的大多数人来说,这种沉重的梦,已经不可能再有吸引力。
皇帝的复辟,在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里,是屡见不鲜的事实。一直到辛亥革命以后,清朝的最后一个皇帝宣统逊位,还有张勋复辟的丑剧发生,这便是真正的授人笑柄了。皇帝早是明日黄花,帝国也已烟消云散,为什么这些人非要逆潮流而动呢?因为遗老遗少,仍沉醉于昨日王朝的梦中不醒,拖着小辫子的失意政客,还幻想找回早日的辉煌,身无片甲的没落军头,怀着江山易色、江河日下的恐惧,曾经被御用过的无耻文人,对于新生事物的难以遏制的切齿痛恨,和那些也被御用过的贵妇名媛,继续眷着黄金岁月的风流。所以,这班人一遇机会,便像鲁迅先生讲过的沉渣泛起那样,来一通闹剧。这种游戏式的复辟,在历史上,是从来也不曾绝迹过的。
凡搞复辟,都不可避免地要倒退,打出来的昨天多么多么好的旗帜,是飘扬不多久的。汉献帝可怜的复辟,落得这样一个悲惨结果,并不是他个人的过错,而是他所代表的汉王朝,已经衰朽枯竭,土崩瓦解,无法与新兴的政治势力,进行一搏了。时代如滚滚江河,流向的选择很明显,只有向前,不会倒退。
汉献帝和衣带诏(2)
凄风苦雨,寒螀霜草,既老且病,时光不再的人,除了沉湎在旧日灰暗的回忆里,做复辟的梦,还能有什么作为呢?
所以,一个社会,一个朝代,一个阶层,一个政治集团,哪怕具体到一个人,如果任何时间,任何事情,总是朝后看,总是想着昨天,总是回忆着过去岁月,总是以陈年的目光不能适应现实的话,可以百分之百地肯定,此公,倘不是生理上的衰老,十之###,便是心理上的病态了。
刘备的突围(1)
魏、蜀、吴三分天下,以刘备最为步履艰难,一直是在颠沛流离中求生存,并逐步拓展。
魏得天时(挟天子以令诸侯)、地利(中原腹地悉归于曹)、人和(谋臣良将、贤俊鸿儒均集中在许都);吴守江东,天堑可赖,三代经营,励精图治。只有刘备,东窜西突,无所依傍,茕茕独立,形单影只。他在未入蜀前,先后依吕布,投曹操,奔袁绍,靠刘表,托孙权,寻求庇护,赖以立足,不止一次地置妻子家室于不顾,兄弟分散,仓皇逃脱,流离失所,无以为生。他比之曹操,比之孙权,处于困境中挣扎奋斗的时间要多得多。
到西蜀灭亡为止,它始终是三国中最小的一国。
孙皓降晋时,户口五十二万三千,男女老幼二百三十万。刘禅降晋时,户二十八万,男女九十四万。即使从人口看,西蜀也只有东吴的一半。撰官史《三国志》的陈寿,曾做过蜀国的黄门侍郎,入晋后做著作郎。所以,他把蜀放在吴前,也是一点故国之思的寄托吧?但晋承魏祚,他又当着晋朝的官,吃晋朝的粮,不得不在奉命撰著的《三国志》里,承认魏为正统。但到了罗贯中,笔下就没有这点顾忌了。刘备姓刘,是那个穿着金缕玉衣埋葬的中山靖王刘胜之后,自然,就把刘玄德成了正统,其实,这才是历史的颠倒。
西蜀不但在国力上,弱于吴和魏,作为领袖人物,刘备也比不上孙权,更比不上曹操。但文学这东西,所以让历代统治者感到挠头的,就是它的舆论造势功能,很难估量;也许什么作用都不起,也许还真能影响后代人的视听。一般说,捂同代人的嘴容易,防民之口,胜于防川,措施还是很多的;要捂后代人的嘴,就怕不那么容易了。例如《三国演义》,把其实不怎么样的刘备,捧成贤德之君,而把称得上是大政治家,大军事家,大文学家的曹操,定为一个千古唾骂的奸雄,永远一张大白脸,这怕是曹操万万想不到的。
刘备的才智,算是个庸人,不过,在适应环境,谋求生存上,却也有不弱的表演。
吕布败后,他本以为可在徐州安身,谁知曹操不放心他,被挟带到了许都,一切仰仗于曹操,他除了俯首称臣,小心侍候,别无他途。在夹缝中求生存,当然也是一种磨砺。既要保存自己,不被吃掉,又要发展自己,以待来日。有求于他人的荫庇时,韬光养晦,保持最低姿态;利用列强彼此矛盾时,挑拨离间,可又不露痕迹。胯下之辱,称臣不二,闻雷失筷,卧薪尝胆,都是为了一个远大的目标。
谚语说道:“刘备的江山是哭出来的。”这倒是准确地描绘了刘备在创业过程中的艰辛。由于根基薄弱,实力不足,地盘有限,资历、声望、影响、权威还不到一呼百应的地步,只有在苟安中徐图奋进,在迂回间寻觅生机,因为本钱不大,只有寻找空隙,努力把握机遇,争取脱颖而出,这才能一展宏图大志。
在一个竞争的社会里,两强对立冲突,不共戴天,是矛盾;双方信誓旦旦,拥抱接吻,也不等于就不存在任何矛盾了。强与强,固然是矛盾,强与弱,又何尝不是矛盾?因为弱方要强起来,强方又不甘于弱下去。于是即使在实力并不平衡的两方之间,也存在着强对于弱的蚕食,弱对于强的反抗。强无时无刻不在抑制着弱的发展,弱也须臾不忘壮大自己的势力,以期有朝一日真正强大,除非愿意在强方的卵翼下,永远作二等公民,才无进取之心。这样,为了未来长远的打算,韬晦,是最好的保护色,韬晦,是一种弱者的行为,韬晦,是最典型的藏身之计。
最初,刘备起事,只不过想摆脱织席贩屦的手工业者的平凡命运。早些时,他们哥儿三个,只求能够站在公孙瓒后面,当一个马弓手,步弓手,就心满意足了。后来,被当作诸侯间的小角色,哪怕敬叨末座,也很知足。作平原相时,孔融派太史慈去请他出兵救陶谦时,兴奋得马上坐不住了,得意地问道:“孔北海知世间有刘玄德耶?”李渔评到这里,批了六个字,“自负语,肮脏语。”露出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可见,直到此时,他还没有给自己定位,还没有意识到在历史中应该扮演一个什么角色。
txt小说上传分享
刘备的突围(2)
他的顿悟,是从他被汉献帝尊呼为皇叔那刻开始的,这时,他忽然意识到他的价值,他的前景,他的能量,已不是琢县楼桑村里的一个没落户了。而后又被董承邀他参加由皇帝亲自发起的反曹操的神圣同盟,在衣带诏上署上左将军刘备时,他明白,他是应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