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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三部曲-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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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秀一蹦一跳地跨过一个个污水凼子,好不容易才到自家门前。黄泥垒基芦杆夹的墙,不少泥都被水淋融了,露出变黑的芦杆,芦杆上还敷着一朵朵绿色的霉斑。打开门,一股酒味、霉味、馊味、汗味直冲鼻子。可能在刘园生活了一阵子,高的桌子低的板凳,高屋敞轩,鸟语花香,一日三餐,习惯了,对这一股子棚户人家所特有而又十分普遍的气味,秀秀已感到陌生了。

她麻利地推开所有的窗户也就是偏厦屋的一扇窗和堂屋的一扇窗,想把这些难闻的怪味放出去。接着又操起扫帚,刷掉结在窗上、墙角的蜘蛛网,呼呼啦啦又把地扫干净了。锅台上,放着两个空酒瓶、两只脏饭碗、两双脏筷子。揭开锅盖,锅里还有一点糊叽叽的剩锅巴。看不出三狗子叔叔与谁在一起喝过酒,也看不出是用什么下的酒。

真该娶个婶娘了。秀秀一边洗洗涮涮,一边想。这种想法最近越来越强烈,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是为了叔叔呢还是为意识到自己就要离开这棚屋呢?“我已经离开棚屋了吗?这就算离开了吗?刘园是我的家吗?”这些念头一经产生,她的自信,她的利索和泼辣,顿时没有了,代之而出的是心慌和茫然。

她带回几个萝卜。这种萝卜春季过了也不急于开花结籽,靠近叶子的部位粉红色,水灵灵煞是好看。汉口人给这种圆溜溜比鸡蛋大不了多少的萝卜取名“春不老”,贴切且有几分诗意。秀秀把“春不老”切成丝,用盐腌上,又把生姜切成丝,撒在萝卜丝上。把买回的一包拆骨肉和带壳花生装在碗里。拆骨肉是从猪头骨的缝隙里剔出来的,全是些带碎骨脆骨的瘦肉,零零碎碎的不成形,但便宜,卤一卤,是出体力的汉口人下酒的好东西,最受离不开酒的“酒麻木”们的欢迎。秀秀把拆骨肉端在鼻子底下闻了闻:“包了半天,这鬼闷天气,闷臭了冇?”还好,卤得透,还香喷喷的。看看萝卜腌得差不多了,秀秀把腌出的水滗出来,淋上点酱油、醋。酱油不多了,醋像是长了白白的醋霉。想倒一点小麻油出来,一看,瓶是空的,把空瓶倒过来,等半天,才算滴出来两滴。她用指头把瓶口抿一抿,再把指头在萝卜丝上一揩,用筷子拌匀。

她进到偏厦她睡的房间,揭开粗糠枕头,压在枕头下的几件衣服也有一股霉味。她从腰间荷包里抽出一块手绢——这是刘宗祥给她买的,打开手绢,里面是一张20两的银票。这是她这个月的工钱。本来,刘宗祥要每月开给她50两,不算做衣服,另包吃喝。她死活不肯。她清楚,50两银子,对于刘宗祥,一根汗毛都算不上,但对于做工的人,奔一年也难挣到手!三狗子叔叔白汗跑成黑汗,一天下来能有几个铜板到手?她是在刘园做工,做工拿工钱,20两已经够多了。刘宗祥对她好,刘宗祥喜欢她,那是另一回事,跟钱没有关系。她又回想起春季种树的那天,她靠在刘宗祥怀里的情景。

“我真的长大了吗?”秀秀抚一抚自己的胸,回头朝堂屋看看,屋门关着。她慢慢解开水绿色湖绸大襟衫,丰满的乳房裹挟着少女的体香弹出来,柔柔的,挺挺的,一点下坠的迹像都没有,颤颤的释放出一股浓浓的期待和骄傲。乳峰上,小小的乳头一点也不突出,像嵌在馒头上的两颗吉祥印。秀秀心里油然升起一股对自己的怜爱。她觉得自己是一堵泥抹的篱笆墙,在绵绵梅雨的浸泡下,变软,终于融化了,慢慢地,她与这梅雨季节一样潮润一样慵绵无力……

“狗子叔!狗子叔!”

秀秀蓦地醒过神来。她羞惭地发现自己是半裸着的,而且不知什么时侯还躺在床上。她记得自己是准备换下这身绸衣服,到张太太那里去坐一坐,再到李大脚家去,商量想请大花子到刘园去帮忙做些为园子剪枝除草的事。熟人熟事的,用起来也方便,有事也好商量。不知怎么竟迷糊过去了。想起刚才的荒唐,秀秀一阵耳热心跳。外面是谁还在喊叔叔,秀秀换衣服已来不及了,又原样把衣服扣好。

“狗子叔,狗子叔!”喉咙沙哑,是那种少年向青年过渡的喉咙,像鸭公哈沙哈沙的声音。…》小说下栽+wRs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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