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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覆古代之癫狂书女-第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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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当白衣潇潇面带微笑的流行云站在他眼前,问他是不是愿意跟他走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点头同意了。五岁,也能看出人心善恶,也能做出正确的选择。但是,他为自己留了余地,这个余地让他进退有余。

衣食无忧了,他和流行云也成了师徒。在所有生活细节上,师傅都不会干涉他的习惯,包括他经常喜欢往云居拿些别人家扔掉的东西,然后自己改装或者拆卸来玩。但是,对于他的练功,师傅却严厉到无情,只要稍微偷懒,稍微走神,或者一时领悟不透彻,都会被惩罚。他和流行云之间的每月一日的约定逐渐成为了一种他锻炼自己的游戏,不管流行云是因为什么原因急迫的想要练成那种武功,五天都不会做一个听命于师傅的人。

他不再当任何人的工具,他要离开云居,要过自己喜欢的生活去。但是,流行云养育他六年,传授给了他满身的功夫,他几次想一走了之,但是都没有狠下心,就这样,一拖就是三年。

每一次师徒二人的追逐游戏都以流行云的失败而结束,这让师傅越来越沮丧。直到最后一次,他11岁,他已经下定决心要走了,他偷走了师傅的墨如意,就是准备激怒师傅,让他赶走自己,这样他就可以走的安心坦然些。

但是,那一次,他差一点就输了。师傅付出了百分之二百的努力。所以,他只好耍了小计谋,在看到一辆马车上坐着一个女娃,不会驾车却非要站在辕木上赶马。他眼前一亮,趁人不注意,钻进了他们的车里。车里三个孩子,她叫锦儿,是他们中的主心骨。

这三人长途跋涉,看样子是家世破落的大户人家的孩子,他脑袋里就有了一个一举三得的好主意。

他向师傅举荐了这个女娃,是因为他看她的第一眼就觉得她有些不一样。他终于可以安心的离开云居了,而那个名叫丘锦书的女孩也顺利的搬进云居,做了流行云的徒弟。

从五天到无天,他变成一个偷儿。几年来,行迹飘忽,而百变神偷的绰号也随着他行走江湖而有了些名气。

偶尔会想起云居,想起师傅,想起那个被她设计了的丘锦书。到后来,他发现无论走到哪里,他都能够听到人们对于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小师妹的议论,她的故事如一个传奇般在坊间流传。坐在酒肆茶馆里听着人们闲谈提到师妹的名字,无天就暗自得意,他的眼光是多么的准确。当然,他也有着一点点的好奇。有时候,回忆起她面对匕首,无所谓的神态和模样,无天就笑。但任何人任何事也不会让他改变自己,师妹是传奇,而他仍是个偷儿。

偷,只是无天自娱自乐的一种方式,当然,有时他也行乞,那是他娱乐的另一种形式。作为一个偷,能偷了皇宫里的东西就是一种大成就,而无天对于皇宫的熟悉程度几乎就像自己家一样。就是因为,他随时会来,随时会偷,也随时会走。皇宫,并不是想象中那么护卫森严,很多宫殿的守卫几乎形同虚设。有一次,心血来潮,他还去勤政殿里坐了坐皇帝的龙椅。

时间长了,他忽然发觉原来皇宫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地方。他只要穿了太监的衣衫,挂了管事的腰牌,素不相识的人就没人不怀疑他的身份,他甚至可以公开的明目张胆的拿了某些东西出去。

而更有意思的是,他一直在听说着的师傅的女徒弟丘锦书奉旨进宫来了。才一进宫就在平静的后宫掀起了不小的波澜,他与她,自四年前的一面之后还从未再见过,他正好可以借此机会接触一下这个师妹,看看她是否如人们传说中的那样——令人仰慕。

于是,他成了沁心阁的头领太监,他也真正的见识到了师妹的聪慧、机敏和才华,这都不是讹传,她确实有过人的胆识,满身的武艺也已得到了师傅的真传,除了轻功,她一身造诣绝不在自己之下。

如果说,成为归五只是他突发奇想,那么,再次见到锦书之后的感觉让他决定留下来。因为,他从锦书的目光里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他与她是同一类人。

她没有认出他,这并不奇怪,如果不是因为事先知道沁心阁住着的就是新进宫的丘史官,那么,无天也不会认得出锦书。

她,用了他这个头领太监,并且连根源底细也没有问,心怀已是常人不及了。

“娘娘,为何不调查清楚归五的身份底细再定夺?”第一天见面,她决定让他做头领太监的时候,他问。

“调查什么?你行事方式光明磊落,说话坦荡自然,仅凭能来沁心阁自荐为头领就说明你绝不是阴险之人。依我判断,你不但不阴险,你来我这里也不是为了攀龙附凤的,因为你的眼里根本没有欲望的流露。不过,我不管你是什么目的,我让你做你就做。通过近日这一天的考察,你做事勤快又有分寸,很合我心,而最重要的是人也长的这么顺眼,虽说是太监,可长的漂亮了自然看着开心。”

“……”这个小师妹说话率直,不做作,且句句是真,看似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实则是非常有分量的。

“娘娘,归五若没猜错,娘娘不愿久留此地吧?”他得问清楚,看师妹是不是打算留下。

“对,不会久留,也不能久留。”

无天,尽自己的努力帮锦书逃出了皇宫,在御书房门前扔下的那几颗响天雷成功的让影帝踏出了房门,哪知道他认为天下无人可比的轻功却还是被影帝追上了,手臂被他抓住,若不是他机灵的扯断了袖子,并在皇宫内胡乱指了位置大喊:有人被救跑了。

皇帝飞速回转,无天才得以逃脱。锦书逃走了,他的任务也结束了?想到这,心中有些难舍,恢复了无天,归五还会回来吗?

第一二四章   选择

这一天,风平浪静。

坐在客栈一楼挨着楼梯的一处位置,锦书和黑子、流行云在坐着喝茶。黑子讲述了去往琅琊炼庄接管的事情,七日之内,流行云和他先以高超的武功降服了庄内的门人,然后又以宽厚的行事作风赢得了众人的真心归向。最后,他们打开了琅琊庄的密室,找到了古道基谋害唐庄主、谋夺山庄的证据。密室中,竟藏有一本唐成启的手书,里边记载了练剑山庄的种种过往,包括他与古道基的相识相知到结拜的过程,还记载了大量的兵器冶炼的方法秘术,书中明言,要将此书传与自己的儿子——练剑山庄未来的主人。

这密室凹凸不平的石壁上,原本还挂着那把巨阙剑,还藏着那条血手帕,这是练剑山庄的主人在庄内留下的曾主掌过山庄的最强有力的证据。

成直,亲捧酒杯,在父母的灵牌前长跪不起,泪,从他的脸颊上潸然而下。一场隆重的悼念活动中,成直认祖归宗!少主归来,那些曾经生活在山庄内的忠诚于唐家的老家人老门人都得到了消息,纷纷上门求见,当他们亲眼看到少主,一个沉默不多言却顶天立地的少年时,也都感叹苍天有眼,唐家有后。

相邻的桌上,坐着冷面、假面、廿朝安三人,听完黑子深沉的讲述,几个人一阵沉默。“若有机会,锦书也当去唐伯父伯母的坟前祭奠。”锦书望着眼前的茶杯,微微的冒着热气,几片茶叶悬浮着,是青瓷茶杯里的点缀,微微泛红的茶水清淡的很,锦书不喜欢喝浓茶。她喜欢那种只飘着几片茶叶的水,一眼便能数的清茶叶的数目,冲进热水时,瞧着它们在茶壶里逐渐饱胀舒展,整个茶壶的水让那几片茶叶有足够的空间可以飘浮游动,稍许,水便染上了一种透明的润红色彩,有茶香,却不苦涩。

“冷大哥,家中可好吧?”扭过头问冷面。

“锦书放心,都很好。”冷面回道。父亲的沉默不语,母亲的整日抱怨,姐姐们的纠缠搅闹,家中的一切都是老样子。

眼遂而转向客栈门外,三三两两走过去的布衣人群。一对小夫妻牵着一个孩童的手,男人不知因为什么正对自己的女人发脾气,女人生气了,抱起孩子便快速前行,将那怒气冲冲的丈夫甩在了身后。右侧路口,突然蹿出一辆奔跑着的马车,妇人一个没注意,马车就奔到了她身边。挪不开脚步的妇人早已面色惨白,身如烂泥般瘫软了。

那驾车者慌忙紧扯马缰,跑在最前面的一匹马高高扬起前蹄,若是那马蹄落下必踩到妇人和孩子的身上。

千钧一发之际,鼓楼客栈里的一道身影如离弦之箭,眨眼从马蹄下拽走了那对母子。惊恐不定的妇人扑通一声坐在地上,半天才反应过来是被人救下了。

“多谢官人,多谢官人相救!”

看着被吓掉了半个魂的女人和她怀疑已经哇哇大哭的孩子,锦书还未及出声,身后突然有人跑上来,抱住母子,同样是一脸的焦急恐惧。“芸娘,没事吧?宝儿没事吧?”正是刚才那名与妇人吵架的男子。

在男子的搀扶下,妇人站起来,两个人双双给锦书行礼。

“既是在乎,就好好珍惜,何故当街吵嚷?”本来并不想管这些事,可是突然之间觉得,这幸福的三口之家,如果不是刚才自己的出手相救,或许就妻离子散、天人永隔了。因一点小事,酿成灾祸,何其不幸?于是,不禁问出那句话来。

“公子不知,我家本已家徒四壁,全仗小女子为人织布维持生计。我家官人他本是读书人,读书是好事,可是,也不能不吃饭哪?年年读书年年落榜,何时是尽头?今年我便不同意他再去应试了,不如踏实的端个谋生的饭碗。可是,他非要拿着我预备给孩子看病用的银两再去参加试举——”女人说着说着,心酸无奈之下,落下了泪。

周围早已围了一圈人,听着这女子的哭诉,都发表着自己的见解。有的说这娘子做的对,有的说是丈夫做的对。

“为人父,为人夫,就要撑起保护和照顾的责任,怎么能只为一己之功名,不顾幼子生病,一意孤行?”

“娶她为妻就要爱她疼她给她幸福,却反倒要让女子出力养家,心酸落泪,便是得了功名又如何?”

不知何时,流行云他们几个已经挤进了人群里。

几句话,早已把那男子说的满面残红,愧疚不已了。他站在当地,耷拉着头,半天不语,似在反省自己。当重新抬起头,他的眼中有了豁然,拉住妻子的手,羞愧道:“芸娘,让你受苦了,为夫再不去考那劳什子的举试了。”说罢,将怀中一本书掏出来,使劲掼在地上。

“兄台不必如此——”锦书将地上那本书拣起来,递到女子的手里。“良言逆耳,但不免偏颇,一切还是兄台自己决定,不必过于在意。我想你坚持要去参加举诗,也是为了能迅速改变现状。即使决定放弃,也不要如此——书,在任何时候都是有用的,以后孩子大了,还可以拿它来识字。”

展颜一笑,锦书与流行云、廿朝安等挤出人群。

“锦书——”廿朝安与锦书并肩走着,轻唤了一声。

“嗯,什么事?”

“我总觉得,你变得有些不一样了。”廿朝安向着锦书的目光里有些浓重的不安。

“恩,或者是皇宫里的那些孤独可怜的女孩子们让我总有一种伤感吧,我一出宫,不晓得春晓她们是不是又会过回到被人欺辱使唤的悲惨日子。”最开始,锦书确实没有想到她的离宫会给那些女孩带来什么?等到她突然间有那么一瞬间响起来的时候,就有了这样的情绪。淡淡的淡淡的愁,为春晓、雨柔、香雪,三个乖巧的女子,三朵娇艳的花就那样淹没在后宫里,永不得出头之日。

为了她的离宫,他们或者要被自己牵连。

“你想去救谁,我们去把她救出来就是。”廿朝安立刻接到。

“不是——”这样的情绪本不应该带给他们的,“锦书觉得自己很幸福了,有你们大家这么呵护疼爱,真的很幸福。”如果有一天,有人离开的话,不知道她的心会不会为缺失掉的部分而痛?

“刚才你们批评那位男子的话或许重了,他不是不想承担,不是不爱,而是他太急于急于改变,太急于证明,才会如此。他为表心志摔书在地,其实在心底里他仍然不想放弃,他那样做是想粗使自己下决心,因为他还不甘心。我想,他还会去参加科举的,而且一定会中。”锦书颇有兴趣的分析着刚才的一对夫妻。“我小时候厌烦写字,就把父亲送我的识字卡藏了起来,谎称找不到了。父亲教育我说,凡事对的就要去做,不对的就不做,不要妄图借助任何外在因素改变。”

坚定的目光,停留在流行云的脸上。“所以,我想告诉大家的事,我和行云师傅既已经有了夫妻之实,三日之后,若能平安无事,我们就拜堂成亲,希望你们祝福我!”

第一二五章   无天带来的消息

第二天,平安无事。

众人都松了一口气,原想也是,皇帝后宫,那都是绝色倾城之姿,少了一个锦书,并不会引人注意,也许就是因为他们心中太在乎,才会关心则乱。

皇城的南城是海龙郡普通百姓们大量聚居的地方,百姓们进出皇城内城都要经过南城门——武玄门。一天之内锦书大摇大摆的走了一个来回,守城的禁卫军也没有追查盘问,如此一来,大家都猜想,后边一般就不会有事了。情绪放松下来,就不约而同的想到了一个问题,锦书要和流行云成亲了。

锦书把成亲的时间就定在了第三天,动作迅速的锦书已经在皇城的外城买了一处闲置的房屋,占地近五亩,主人家举家外迁,房子已闲置一年多了。锦书买的这座院子处于一处村镇的最边缘。买下这处房子,就是为了要举办她和流行云的成婚仪式。

一下午,锦书泡在新宅子里跑进跑出的忙活。列了一大堆的购物单子,这场婚礼虽说简单,但该预备的一样也不能少了。

这栋宅子里,家具橱床等全都完好无损,省了很多事。

“师傅,你瞧我布置的这些好看吗?”锦书指着她亲自动手剪的双喜字,贴在所有能贴的地方,触目都是盈盈红喜。

流行云点头,这一辈子他也能和心爱的女子成亲,可他心里总隐隐觉得这些幸福来的太突然了,突然到他让他有些眩晕。“锦书——”每当被幸福感撞晕的时候,他只有紧紧的抱住锦书,证实他怀中的她是真实的,这所有的一切也都是真实的。

锦书明白流行云的感受,那是一条多么孤独而悲伤的灵魂,只有她才能温暖他,才能带领他走进一个美好的世界。她也乐意这么做,有爱为伴,牵手人间。

让黑子和廿朝安找了些农人拔掉院子里的野草,假面自告奋勇的去布置新房。望着自己亲手搭起的红帐,独坐在椅子上的假面陷入沉思。锦书怎么就要成亲了呢?如果不是因为那老皇帝的媚药,锦书不会这么快就成亲的。可恶——在锦书离开古云去皇宫之前,他才刚刚表明了心迹,他正在等待锦书,等待她回过头发现自己的爱,等待机会继续亲近和拥有她,却万万没想到——流行云,抢了先机。

锦书心意已决,志不再改了,那么他只能寄望于环境会有所变化——那皇帝真的放弃了吗?

“二弟,你发什么呆啊?”冷面跨进刚刚布置的有些模样的新房,看见晚秋蝉坐在椅子上,眼望一处,半天不动。

晚秋蝉听见声音,赶紧抬头,见是冷面,玩笑的语气道:“佳人欲嫁,奈何新郎不是我?”

冷面没想到,二弟说出这样的话来,当即愣住。这句话不也是他的心里话吗?

“大哥,怎么样?我可是说中了你的心思了吧?”

“二弟,不要玩笑了。锦书选择谁便嫁谁,我能守在她身边保护她足矣。”说着,将一个小布袋放下。那是锦书让他去集市上买回来的花生、瓜子、桂圆、红枣,是图吉利的,新房必备的东西。

“大哥差矣,我可不这么想。遑论说还有一天,只要还有一丝机会我都不会放弃。”晚秋蝉这次是严肃的,态度坚决。

“二弟,你不是也——”

冷面的话没问出来,晚秋蝉已经点头了。

自从锦书宣布要和流行云成亲的消息后,廿朝安就是一副倍受打击的样子,整个人沮丧无精神,在前院里带着一群农人拔草,几个长相过得去的农家少妇见他长的俊,主动搭讪他。若在平时,对于年轻美貌的女子的搭讪,廿朝安其实都是很有耐心的与他们打闹的,不是有什么目的,只是一种他的娱乐方式,就像那无天说偷东西是他的娱乐一样,与女子打闹,尤其是与漂亮女子打闹也是廿朝安的娱乐方式,尽管在追求锦书之后,他的这一习惯已经收敛的百分之八九十,但碰到主动搭讪者,他向来是和蔼可亲、有问必答的。

可现在——斜眼看了看周边几个粗布少妇,他大吼:“滚——”粗粝暴躁的声音撞到前边的影壁石,被弹回来,吓得几个女子立刻离开远远的,像看怪物似的瞅着他。

这声暴吼,就像晴天打了炸雷,众人都吃惊的抬头,循声看过来,天哪——这个看着挺温和有礼的公子怎么会这么狂躁,果然是人不可貌相!

一个人行在街上,白花花的太阳,身边的人群来来往往。黑子背着一个黑色的袋子,里边装满了他奉锦书的指派买的东西。坚毅的少年,始终迈着沉稳的步子,在熙熙攘攘的人流中有着自己的那一份沉静。

若说这几个男人中,听到锦书成亲的消息后,反应最正常的就是黑子了。为什么?因为无论在之前还是在之后,黑子都没有想过要独占锦书,更没有想过要拥有锦书,他甚至认为如果他的身体对着锦书有了某些变化都是可耻的,

锦书与小舅舅成亲,黑子心中的某处角落一种叫作希望的海市蜃楼突然破灭掉了,可黑子还是黑子,他还是锦书的弟弟,他还要继续保护着她。

晨昏交替,曙光再现。

喜灯高挑在大门外,流府两个硕黑的大字是流行云亲自写到匾额上去的,他也有了自己的府地自己的家,马上也有了妻子,“流府”,越看这两个大字越是受看,越看心潮越澎湃。

锦书和流行云的成亲除了四个男人,再无旁的人参加,未免冷清。所以,凡是喜爱热闹的住在周围附近的县城里的乡亲前来祝贺的,锦书让廿朝安一律挽留大家在此吃饭。

百姓们都比较淳朴,知道今日这流府里有新人成亲,便自觉的来帮忙了。桌椅板凳、锅碗盆瓢的,都是各家自己拿来的。

最外层的院子,老小同堂,冷面、廿朝安他们三个充当起了临时的服务生。

锦书穿上了大红的嫁衣,是她昨日买了红绸布,然后请邻居的一位大婶给自己做的,虽然朴素了些,可那红红的嫁衣穿在身上,锦书还是很开心。

爹爹,你想不到吧,女儿在这里已经把自己嫁掉了;王爷爹爹,锦书不能去找你,这个婚礼不能让爹爹来证婚,真是很遗憾。

在这里,女儿给你们磕头,谢谢你们两世二十年的养育之恩。

“呀,这是小师妹吗?怎么才两天不见,就成亲了?”无天忽然出现了,诧异的看着锦书。

“无天师兄,锦书要和行云师傅成亲了。”锦书解释。

“啊——”高声一喊,又赶紧压下,“真的吗?那——恭喜小师妹了,师傅有你照顾我更放心了。”无天,说的话自己都恶心了。

“无天师兄有事吧?是不是皇宫里有什么异常情况?”

“没有异常,我接到了师傅的传信,说你们在这个地方落脚,让我有什么风吹草动赶紧来汇报。

“那,可有动静?”

“没有,这几天平静的很,连荣华和常侍两位女主子都不提你了,而且,她俩还规定谁要是在别人面前提到你的名字或职务,就会被拔舌,已经有宫女被拔舌了的。”

“那——就是说,我们已经不必担心了,根本是虚惊一场是吗?”

“是——不过,我听说一件事,庞桂说今日午时三刻在乾德门外处斩一位企图谋反的王爷,听说那人还是皇帝的亲兄弟——估计皇帝这会子根本顾不上后宫的什么变化吧。”

“你说什么?”锦书唰的变了颜色,午时三刻,不是马上就到了吗?处斩王爷,那不就是自己的父亲吗?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呢?

第一二六章   新娘子飞走了

锦书的心猛的翻了个儿,父亲何时到了皇宫?如何突然之间就要被杀头?这件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

“哪里是乾德门?”她抓住无天的手,焦急的问。

“皇宫的北门,那里有一处专门处决重要犯人的法场。”无天搞不清楚,锦书怎么突然之间这么紧张,皇帝处决自己的兄弟,那是皇家内部的事情,别人谁也干涉不了的。可是,锦书这反应——

还没等无天的脑筋转个一半圈,身着大红嫁衣的锦书已经腾身飞起,在大门内的前厅院子里吃吃喝喝的老少妇孺吃惊的盯着头顶上眨眼飞过的一道红云,有人模糊的看见了那红云的样子:“新娘子飞走了!”一句话,惹得一张塞满了食物的嘴巴惊的张开,一个鸡腿从嘴里掉下来。

从那张油光光的嘴巴里调出来的那鸡腿还未落地的瞬间,又是一红一黑的两条影子紧跟在红云后边闪出院子,速度和刚才的新娘子一般的快。

“新郎也飞走了!”一个小孩子高兴地拍手叫起来,这么有意思的事情他大约是第一次看见,新郎新娘玩双飞游戏,整个院子里的小孩子们都开心的蹦跳起来。

“这里交给你了。”冷面忽然把自己手里那些还未分发下去的糖果倒进无天的怀里,转头,急切的朝内喊:“二弟、三弟,锦书往乾德门去了,快走!”气贯丹田,这一声吼震得树叶刷拉作响。

廿朝安正躲在屋内的某处角落黯然神伤,每一个转脸看见锦书幸福洋溢的笑脸,就觉得一支支的芒刺捅进自己的心窝里,血流不出来,干疼干疼的。可是,为了不在锦书的成亲礼上露出哭丧的脸,他强忍住几欲抓狂的冲动,在锦书和行云准备去敬酒的时候,他一个人躲在内堂的某处角落大口大口的喘着气,揉着憋的难过之极的胸口。

结束了,这一切来的太快来的太突然,他还没有想好对策,他还没有时间去争取,就这样结束了。从此以后,她是她,你是你,永远不会再由幻想了,希望就像自己吹起的肥皂泡一般,曾经五彩斑斓,曾经光彩夺目,也曾一度让他信以为真,可如今——真的只是一个美丽的憧憬。

人前强颜欢笑灌进去的几杯水酒,此刻翻来覆去的搅动着肠胃,一股股的化作梗在咽喉的苦涩,咽不下吞不掉吐不出移不走,硬生生的憋的他难受。

“哇——”终于倒出来了,空空的,剩下的生命都是空空的。

晚秋蝉站在离廿朝安不远的地方,他是跟着廿朝安进来的,这个三弟多情时风月欢场纵情声色,如今痴心起来却是无人能及。

虽说他也喜欢锦书,他曾经想过要全力争取,他曾经想过总有机会去争取,可摆在眼前的事实还是让他彻底的明白了,锦书是真的要成亲了,没有半点犹豫,所以,他不会执迷不醒——很明显的区别是,他对锦书的占有欲并不那么强烈,他的付出也还没有那么多。锦书,是一个适宜放在心里的永远被当成美好向往的存在,只要她在就好。无论她与谁成亲,无论她身在何处,只要她踏实安静的在某一处地方展露出自己的真实笑容,假面的内心就会接收到一种安稳的信号,那是他的的“寄血追魂”的玄术所赋予他的特殊的能力,因为这个,他不在乎,不在乎她在谁身边,不在乎她选择哪一个!

他只在乎一点,他仍能感受得到她的安然,他永远能与她产生着这样的心有灵犀。足够了。

呛鼻的酒气和呕吐物的污秽气味传过来,直钻进晚秋蝉的鼻孔,惹得他一阵干呕。不知道自己要不要上前去说点什么,劝解一下三弟?他们几个人里,可能心里最难过的就要数他了。可是,说什么呢——似乎说什么都是软弱无力的。

廿朝安、晚秋蝉,两个人就隔着一道墙,听着外边热热闹闹的欢闹声。讨喜的人们一句句的说着吉祥话。

“新郎喜娘白头偕老——”

“夫妻恩爱,早生贵子——”

“天设地配才子佳人——”

朴实们的百姓们知道这一对成亲的年轻人定是不凡的人物,突然空降到这个地方,三两日内就宣布成亲,排场大场面足,因此,连对他们说的贺喜词都是从戏文里听来的文邹邹的戏词——却也表达着他们最良好的心愿最朴实的祝福。

忽然,大哥的一嗓越林狮吼破空传来——“二弟、三弟,锦书往乾德门去了,快走!”声音里搅动着急切、不安和恐惧,沉稳内向的冷面何曾流露出过这样仓皇急迫的语气?

又是三条身影窜上房顶,追着前边的三人的身影眨眼不见。

原来,这个院子的人们都喜欢玩飞人哪——刚才还在眼前的人,一转眼就上了房顶不见了。院子里没了主人,成亲礼上却先跑了新娘后炮了新郎,那还成的什么亲哪?客人们自然无趣,反正也已吃饱喝足了,打道回府是正经事。

红灯摇摇晃晃的挂在两边的柿子树上,一院子十几张桌子上摆满着的残羹冷饭,刚才还满满当当人仰马翻的,现在空空荡荡,再无一点生意了。

无天望着这场面,一只手还捏着一兜冷面交给他的糖。这到底算怎么回事啊?!怎么他刚来,这里的人就一个个都玩离家出走了?有没有人好心的来跟他解释一下?

满头黑线的无天就这样对着满院子的残席,等着某个突然回来的好心人来给他解释解释,然而他在没有等到有人回来。

此时的太阳从头顶斜过西边。天空是秋季的干净的蓝,午时已经到了,这一刻没有一丝的风。

在皇宫的乾德门外,搭着一个五尺高的台子,台上摆着两张桌子,台子的两侧都有台阶,这里正是监斩台。对面一个高台上,有一人被缚了双手,绑在一根一人多高的木桩上,手镣脚铐都没有。此人就是锦书的父亲,今日要被处决的醇王爷——风之音。

周围围观的百姓们早已是人山人海,风烈国,很久没这样公开处决过重要犯人了。围观的人早已里三层外三层,只是众人都被禁卫军拦在数丈开外,不得靠近。这样一个中年男子看起来那么儒雅温厚,怎么也会被处死呢?处决的方法也不是以前的砍头,而是被绑在木桩上,用绳吊死,叫什么绞刑。听说是皇帝开恩留了全尸,意图行刺皇帝,要谋反——这个罪名可不轻,皇家的儿子们生下来就是你死我活的,年老有辈分的人感慨着。

风之音神色坦然,平静的目视前方,目光中丝毫没有赴死的恐惧和悲伤,相反,只隐隐有着一些担忧。

锦儿会来吗?但愿她不要来吧?希望那几个男人记住了他曾经对他们说过的话,能尽力控制住她的情绪,不要为自己做无谓的牺牲。

第一二七章   法场饮恨

一把九曲黄罗伞撑在一辆人力推动的龙撵车上,两侧包着铁皮渡了金水的木质车轱辘“咕噜噜”压过乾德门的街道。影帝坐在撵车上,身后带了数百名侍卫,早有开道的兵丁在前边开出了足够宽的道路,人们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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