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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杀刘-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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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民不愿意去,草原人也不愿意去,那你这个城筑得还有啥意思。
要是城费劲巴拉的建好了,没人去住,那就瞎了,别说指望这个城卖钱赚钱了,估计得赔到姥姥家去。
就现在来说,有需求的其实应该是拓跋部。但是拓跋部根本不觉得是自己的需求,反而觉得这本来是刘璋强加给他们的,却又要问他们要钱。拓跋力微就是再蠢,也不愿意轻易答应。
刘璋其实也就是想多忽悠忽悠拓跋,让拓跋部在这个未来的草原城市上,多付出一些心血,这样他们对这个未来的草原城的归属感就会强些。
未来,会不会有更多的草原人,对城市有需求,这个刘璋不清楚。也许得看几个绝计划的实施效果。
如果有越来越多的草原人,对城市有需求,想要定居下来,那就可以在草原大规模筑城了,那时候反而不担心钱的问题了。因为有需求就有钱。
看来绝计划还是不能放松。
“筑城的地点选好了没?”刘璋问。
“第一个城,我建议在武威北面,朔方郡和张掖郡中间,这一大片草原的正中。筑好以后,可以方便我们控制凉州正北,这一大片草原。以后,我们还可以在东北,狼居胥山下,以及西北,燕然山下,分别再筑两城。这样,鼎足三城,屹立草原,有这三城,就可以控制整个草原。”庞龙指着地图道。
刘璋看着地图,皱眉想了良久。
为啥历史上,草原筑城那么少呢?
主要还是难度比较高。
也许没必要筑太大的城。
“嗯,这三个位置不错。不过,单单只是这三个城,还是显得太空旷了,而且也很难填满整个草原。我觉得,可以多筑一些小城,城堡之类的,一个城堡容纳个几百人的部族,就如同我们汉境的乡村一样。这样,星罗棋布,由城堡遍布草原,再由几个大城串起来,这样整个草原就会彻底稳定下来。”
刘璋说的城堡,是欧洲那种城堡,一个城堡就相当于一个乡村或者一个部落家族了。未完待续。
………………………………
第34节 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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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境内的乡村,很多也都是带有家族性的。
草原上其实也一样,大部落也是由很多小部落组成的。
而这种城堡的想法,一方面来源于刘璋对一些养殖基地的考虑,一方面也出于对筑城难度的考虑。再有就是,考虑到未来行政管理方面的问题了。
如果只建一个大城,肯定是容纳不下,管理上还是有问题。
不如用很多城堡围着一个大城,一个城堡,就表示一个小部落,这样,小部落的管理归到家族内部,再往上,就是官府了。就算是目前的益凉地区,官府的公务人员,也只是到县一级机构,乡村里面也有名义上的村长里长,但其实都不是官府的正式编制,都是村里德高望重的族长之类兼任的。
想最终完成对草原的控制,必须走定居化道路。
走定居化,就得大规模建城。
想要大规模建城,就得把草原的经济弄起来,把定居的需求弄起来。
当然,草原定居化的基本需求,需要草原人来完成。
想要草原人有定居需求,则还得看那些个绝计划的实施。需要让草原人,由离散状态,走到一起,由游牧生活,走向定居生活。
这种转变,需要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一起作用。客观条件,就需要刘璋的绝计划营造了。等到草原狼群遍地,毒草遍地,水里全是鱼虾的时候,草原人的客观定居需求就会大量来到。
主观条件,就需要文化输出了。
其实拓跋部的这次依附,总的来说,虽然刘璋等上下没有多少心理准备,但还算是比较重视的。
这个事情做好了,就会对以后,有很强的示范效应,也会对其他草原部落,有很强的吸引作用。当然,如果做坏了的话,那负面的影响也一样会很大。
时间过的很快。
几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转眼,就到了胡僧支谦杀人案再次开庭的时间了。
这一天,一大早,大街上有无数好事者就早早聚集在法曹衙门附近。
州衙的六曹两署,其中,对民间开放的,有户曹、法曹、审计署、卫尉署。户曹,涉及到一些户籍管理、钱粮存取等跟民间直接关联的法曹就是类似古代县官审案一样,是判案定罪的审计署和卫尉署,主要是接受民间投诉举报的。其他的几个部门,则很少这种直接涉民的业务。
法曹衙门,自己单独有一套办公的院子。就紧挨着州衙,而且可以直通到州衙大院。法曹衙门,左边是卫尉署,右边是审计署。三个强力衙门,背靠着州衙大院。
法曹院子中间,是一个独角兽獬豸的雕像。左右两边,是一排挂牌的厢房,有侍卫值班房、有公房、有暂时的羁押班房。院子正面,则是三个审判庭。
獬豸,也称解廌或解豸,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上古神兽,体形大者如牛,小者如羊,类似麒麟,全身长着浓密黝黑的毛,双目明亮有神,额上通常长一角,俗称独角兽。它怒目圆睁,能辨是非曲直,能识善恶忠奸,发现奸邪之人,就用角把他触倒,然后吃下肚子。它拥有很高的智慧,懂人言知人性。它能辨曲直,又有神羊之称,它是公正、勇猛的象征,是“清平公正”“正大光明”的象征。所以在古代,獬豸就成了执法公正的化身,古代法官戴的帽子又称“獬豸冠”。
汉字的法字,古字法是这样的灋,后来简化演变成现在的法。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会意。两者合二为一,取公正不阿,取法平如水。
作为中国传统法律的象征,獬豸一直受到历朝的推崇。相传在春秋战国时期,楚文王曾获一獬豸,照其形制成冠戴于头上,于是上行下效,獬豸冠在楚国成为时尚。秦代执法御史带着这种冠,汉承秦制也概莫能外。到了东汉时期,皋陶像与獬豸图成了衙门中不可缺少饰品,而獬豸冠则被冠以法冠之名,执法官也因此被称为獬豸,这种习尚一直延续下来。至清代,御史和按察使等监察司法官员都一律戴獬豸冠,穿绣有“獬豸”图案的补服。
凉州州衙法曹,不是只有杨阜一人。
法曹整个是一个大衙门,有一大票人。
因为益凉律法比较多,法曹生意比较火爆,所以州衙的法曹,直接建了三个法庭。
今天,来看热闹的百姓很多。
一大早,法曹衙门前面,各种摆摊了,卖点心卖早点的,再加上瞧热闹的,早早就候在了外面。
其实,平常法曹判案,百姓根本就不怎么关心,除了当事人的亲人之外,很少有百姓跑来看热闹的。
但是这一次不一样。
从和尚被判死刑,到一百多羌人法场救人,到州牧大人与和尚刑场辩法,到和尚死刑被暂缓执行要二次开庭,再加上大汉新报的推波助澜,连篇累牍的大篇幅的报道。整个事件,早就轰动了姑臧城,整个益凉,整个关西,最近的热点话题,都是和尚杀人事件。
另外,还有传言说,有神秘人士将会出庭为胡僧辩护。
更有小道消息说,州牧大人,会亲临法庭。
到底,年轻的胡僧,最后会不会因为好心要救人,最后被判砍头,目前成为了凉州百姓最感兴趣的话题。
整个民间,总体来说,同情胡僧的居多。
管你律法是如何规定的,人家和尚是好心,人家是想要救人,又没有真正动手杀人,要命的是那个急症,又不是和尚。
这是一般凉州百姓的看法。
法曹衙门前,有三个外地汉子,一边吃着早点,一边在窃窃私语。
“主公,这里戒备森严,根本就难以下手。我们也没有兵器,完全没有胜算,还是罢手吧。你看,这院内,两边厢房之上,另有四个突出的角楼,必定有弓箭手埋伏,四周还有这么多侍卫。一旦有异动,逃都难逃脱。”
“可叹,某今日竟又沦为杀手。且看看再说,实在没机会的话,也就罢了,回去也好交差。”
“未必姓刘的就会真来,这种案子,他大可不用理会。外间所传,未必就可信。”
几个人正小声说着话,突然人群一阵喧哗。
“门开了,要开庭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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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 化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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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无权保持沉默,你必须为自己辩护,你若三缄其口,将会被默认有罪,会受到最严厉之制裁。”
“你无权保持沉默,你必须为自己辩护,你若三缄其口,将会被默认有罪,会受到最严厉之制裁。”
“你无权保持沉默,你必须为自己辩护,你若三缄其口,将会被默认有罪,会受到最严厉之制裁。”
……
法庭两边的走廊上,一干人犯,被卫尉押着,还不断被训着话,走进法庭。
刘璋治下,益凉的律法,最有名的,其实不是那个无罪不罚、有罪必罚,而是这个‘你无权保持沉默’。
凡是嫌犯,有审问的话,就必须有问必答,必须得开**代问题。若是咬紧牙关,拼死不说,那你完了,卫尉直接就在口供记录上,直接给你下个定语:三缄其口。那就是死不交代。这个定语,后面法曹一看,直接就会给你判个最高刑罚,你到法庭上再想喊冤,已经没用了。法曹根本就不会再听你迟到的解释了。
这个和后世那个所谓的‘你有权保持沉默’,可以说是最大的差别。
嫌犯带到,法曹、律师等也都接连入场,旁听的百姓也都纷纷入场。
各就各位以后。
杨阜法槌落下。
“开庭,原告、被告就位。”杨阜宣布正式开庭。
就见杨阜头戴獬豸法冠,在审判席就坐,而原告李婶以及被告胡僧支谦,还有原被告的辩护律师,也都各自就位。
法庭内的布局,与后世的差不多。
有审判席、原告席、被告席。
审判席有主审法曹,以及两个负责记录的主簿。
原、被告,都可以请律师。
下面是旁听席,外面的群众可以进来旁听。
益凉的司法程序,和现在大汉其他地方,都不同,更接近与后世的司法模式。但是,也不完全一样。
正常的案件程序,由卫尉负责接案、抓人、取证(口供、证据等),然后递交审计署审核,审核没问题的话,就提交法曹进行审定判决,判决以后,若没有上诉,而且审计署也没有驳回判决结果的话,就会执行判决。
从大的过程看,和后世基本一致。
不过,在小的地方,在很多细节上,很多重要的地方,都还是有很多不同。
比如,在后世,一个案子的真凶主谋,一般只有一个,也通常是真凶主谋重判,从犯酌情定罪。
但是,在益凉,在现在,则不一定。益凉治下,一旦涉案,必须交代。若是硬抗着不交代,不说话,则被视为默认,通常会按照本案可能的最高刑罚标准直接定罪;再有就是冒认罪行,顶罪的,也是会直接定罪,后面若是发现真凶另有他人的话,早先顶罪的,不但不会被平反,还有可能加重判决,直接按本案可能的最高标准定罪,后面也不可能再有翻身的可能;还有,一个案子,即便是有死扛不说的,有冒认顶罪的,也无济于事,也不会随便结案。因为审计署会看整个案情结果的,所以,卫尉署会自己进行调查取证,来确定真凶。真凶若是被确定是前面没有老实交代,妄图蒙混过关的,将会加重判决。卫尉取证的时候,会有记录,每个人的录取口供的时候,都有记录。撒谎等,发现一次,记不良记录一次。不良记录的多少,将直接决定最后法曹量刑的轻重。
所以,整体来说,益凉现在的律法,执行标准,要比后世严厉得多得多。一旦涉案,必须老实交代,争取宽大处理,想要蒙混过关,只能罪上加罪。
像支谦在刑场遇到刘璋,直接就翻供,这就是非常严重的不良记录。
杨阜今天可不打算轻易放过他。
他已经严重挑战了杨阜法曹的威严。
“原告或原告律师,请陈述案情。”杨阜道。
接着,一个原告方一个委托律师,站起来,将案情陈述了一遍。
整个案情经过,和刘璋之前了解到的,并无多少出入。
“对于本案案情,被告方有无异议?”法曹问。
“无异议。”支谦答。
“原告起诉被告何种罪名?”法曹再问。
“我方控告被告,杀人致死罪。”
“好。现在,原被告双方,进入答辩提问环节。请被告律师先提问。”杨阜开始主持双方答辩。
刘璋站了起来,“我想问原告几个问题。第一个问题:这位大神,你和被告认识吗?”
“认识,那和尚就是附近传教的,经常见,也经常舍些斋饭给他,所以认识。”
“那你们在街上相遇,是被告先和你搭讪,还是你先和被告搭讪?”
“额那天急吼吼的去找郎中,哪有时间和他废话,是他先拦住了额,问额有啥子事,额就说娃儿有病了,闹腾的厉害,这不麻溜去找大夫的嘛。然后,他就说给他瞧瞧看看。结果,额娃儿就死了。”
“你知道他以前有给人看过病吗?”
“额没见过,但是额听说过,说是和尚可厉害可灵验了,好多人的病都是他治好的,所以额才把娃儿交给他治,没想到,他竟然是个骗子,把额娃儿给害死了。”
“我想问被告,原告刚才说的可属实?”
“属实。不过,和尚不是骗子,和尚没有要害人。”
“你先别急着分辩,我再问你,你是哪里人氏,以何为生?”
“和尚祖籍月氏,灵帝时迁入大汉,先是挂靠在洛阳白马寺,主要在京畿一带弘扬佛法。后来京畿生乱,才来凉州。和尚皈依我佛,自然是以奉养我佛为生。”
“奉养我佛为生?我佛可有赐你衣食?说明白些,别说那乱七八糟云山雾罩的。”
“…,和尚乃游方僧人,自然是以化缘为生。”
“和尚可有习研过医术?外间所传你治病救人,灵验无比,可有此事?”
“和尚确有学习过医术,弘法世间,一些小病小灾,多也顺手为之。外间所传,想来是因为和尚助人,不求钱财,所以信众多为之宣扬,所以才口口相传。”(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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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节 化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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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既明知原告正急着去找郎中,何以还要主动为之医治?”
“和尚看那孩子,似是伤寒之症,和尚有些偏方,也曾奏效,所以才拦下救人。”
“和尚提出救人时,原告可有出言拒绝或者反对过?”
“未曾有过。”
“和尚是如何诊治的,急症发作时,和尚又是如何应对的,原告当此时又是如何反应的?”
“和尚看那孩子,脸红目赤,呼吸短促,于是除去他身上衣物,以湿巾擦拭身子多次,并颂经祈福,祈祷佛祖保佑。等到急症发作,和尚回天无力,唯有祈福。当时这位女施主,也有与和尚一起,祈福。”
“原告,和尚说的可属实?”
“属实。”
“那就是说,和尚提出要给孩子诊治,你未曾反对?”
“民妇是不曾反对,因为他说他能治好额娃儿,所以才信了他的话。”
“你不会是贪图和尚治病不要钱吧?”
“怎么会。那可是额儿,性命攸关。”
“他说他能治好,你就信了?”
“额当然信了,不是都说和尚不打诳语吗,再说了,都说和尚治病非常灵验的,有佛祖保佑的。所以民妇才让他治的,结果他把额娃儿给害死了。”
“也就是说,和尚开始救治之后,你再没提出去找别的郎中,或者去医院?”
“,没有。”
问到这里,刘璋觉得问的差不多了。
“法曹大人,我的问题问完了。”
“现在由原告律师开始提问。”
于是原告的律师开始发问。
原告方的律师,可以由原告自己花钱请,也可以由官府指派。一般性的案件,都是由官府指派律师,提出公诉。
“谢大人。请问和尚,当时救治地点,离本城新建的医院有多远距离?”
“…,约有两条街,数百丈远吧。”
“急步速行多久能到?”
“大概要一刻钟吧。”
“请问和尚,是故意在医院附近游弋,还是确实是恰好路过?”
“…,和尚不明白你的意思。”
“那我换个问法,你最近是一直在这医院附近传教,还是刚好就是那天路过那里?”
“和尚弘扬佛法,自然不是蜻蜓点水,最近几天都在姑臧城,没有说故意要在医院附近。”
“那你前一天,是不是在医院附近?”
“…,是。”
“再前一天呢?”
“…,是。”
“和尚觉得,你的医术,比之专门从医的医生来说,何者更为高明?你的医术比之医生郎中何如?”
“…,不如。”
“请问原告,你同意和尚被你儿子看病,是因为不舍得花钱,还是因为相信和尚能治好你儿子?”
“当然是相信和尚能治好额娃儿。”
“你知不知道,和尚不是医生,替人看病其实是违法的?”
“额也是刚刚才知道,额以前可不知道。”
“孩子病故以后,和尚是直接离开了,还是做了些什么?”
“额娃儿咽气后,那和尚说,额娃儿去侍奉佛祖去了,让我不要悲伤,然后念了一会经就走了。”
“和尚,原告说的可属实?”
“…,属实。”
“法曹大人,我的问题问完了。”
“好。本庭第一轮辩论结束,休息一炷香时间,接下来将进行第二轮。现在控辩双方,可以到前面来,进行庭前合议,其他人等,可以休息,但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
第一轮辩论结束,刘璋表现平平。
其实刘璋没干过这活,要真论起来,未必比专业干这行的律师出色。
“主公,你看,接下来该…”
“你是法曹,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不过,法庭还是要注意到判案结果可能造成的影响,如果能促成和解的话,那是最好。”
“控方有什么意见?原告有没有什么特殊诉求?”
“回主公,回法曹大人,原告当然是想法庭尽快判决嫌犯罪行,尽快执行,好消除心里的怨恨。刚才主公说想要和解,被告是个和尚,能拿出什么东西出来和解?我看很难。”
原告律师说的没错,被告是个和尚,身无长物,想要和别人和解,也拿不出任何赔偿出来,别人如何肯与他和解。
一炷香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法庭继续进行审判。
“控辩双方还有问题没,没有的话,本庭将进入第二个环节,结案陈述。”
“法曹大人,我方有话说。”刘璋急忙举手要求。
“被告方有何话说?”
“我方当事人,支谦和尚,愿意向原告表示忏悔,请法庭准许。”
“准!”
这个忏悔也是原来刘璋他们提前商量好的,一个是期望能获得原告的谅解,一个是希望能获得观众的同情,再有就是,希望瓦解一部分信徒们的信念。
获得了法庭准许以后,刘璋示意支谦,可以开始了。
“尊敬的法曹大人,善良的原告女施主:支谦是我佛中人,吃百家饭,穿百家衣,行走世间,扶危济困是我辈的本分,救死扶伤是我辈天性使然。支谦见到有人痛苦,就情不自禁想要帮忙,是支谦莽撞了,支谦不该行力所不能及的事情,妄图去救女施主的孩子。支谦罪孽深重,铸下重错,愿意以身赎罪,或杀或剐,或奴或役,皆从所愿,只愿女施主不冤枉我救人之心即可。”
和尚一番话,说的虽然不全是刘璋想要的,但也算是声情并茂了。
“和尚真是可怜,本来是好心来着,结果弄出人命了。”
“谁说不是呢。”
“你们没看到,州牧大人亲自出来给和尚辩护,还不是觉得和尚冤枉。”
“和尚才不冤枉,谁让他胡乱给人治病,还不是想借机传教,四处宣扬什么佛法。”
“你说的好听,以前没那么多医生郎中,大家生病了,找和尚道士的多了去了,以前也没见什么官府管过。”
“那是以前好吧,现在有医院了,现在明令禁止了,非医不得医,你还要去找那些和尚道士之类的,那你就是自己给自己找不自在,要么就是怕花钱,贪图便宜,被治死了活该。”
“你到底哪头的,你这不是在向着和尚说话吗?”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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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 化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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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尚的悔过声明,并没有按照刘璋设想的意思,而是按照和尚自己的意思说了出来。支谦仿佛识破了刘璋的想法,想要以此来损害佛教在百姓中的形象,这是支谦不愿意看到的。所以,支谦按照自己意思,说了些表示忏悔的话语。
这世上,真正厉害的心理医生,或者说神经病,一个是政客,一个是宗教领袖。刘璋目前还在前往政客的道路上,遇到支谦这样的宗教人士,可谓势均力敌,暂时还未取得绝对的上风。
但是,两个神经病加一起,也未必能打败世俗的权力。
目前看,此案刘璋败诉的可能性非常高。
因为,法曹杨阜有着强烈的冲动,想要判被告一方败诉。如果被告败诉,那此案的轰动效果就会更强烈。有益凉最高军政长官,益凉律法的奠基人,刘璋亲自参与辩护的案子,被他杨阜给裁定败诉,那这个轰动效果就太强烈了,杨阜本人也能得到刚正不阿不屈权贵的法曹形象。
杨阜所以被定为法曹,就是因为这个人非常刚直。
而且,手也比较黑。
历史上,马腾死后,马超作乱凉州的时候,就是杨阜,在天水,把马超一家老老小小全部绑上城头,当着马超的面给全部处死,最后激怒马超,血洗历城,杀人无数。
“原告可有话说?”
“没有。”
“那好,现在本案进入第二阶段,请原、被告双方进行结案陈述。原告方面先请。”
“尊敬的法曹大人,原告、被告,现场的旁听群众,本人谨代表我的当事人原告,进行我方的结案陈述。
如前所知,本案被告,主动要求给被害人治病,造成被害人可能的正常治疗被耽误。当时,我的当事人,抱着被害人,正在去往医院的路上,距离医院也不过是几百丈远,就是两条街的距离。就差这么点儿距离,就差这么点儿时间,被告出现了,主动要求给被害人治病,结果大家都知道了,半个时辰左右,被害人因救治不当而离世。
原告,刚才已经言明,最近几天都在医院附近活动,这说明他有不当动机。原告在医院附近活动,涉嫌故意寻找目标,以替人治病为手段,妄图施人恩惠,意图发展教众。
再有,原告业已承认,是主动要求给被害人看病的。
综此两点,原告给被害人看病,不是原告所说的扶危济困,救死扶伤,而是意图传教,目的不纯。
另外,被告只是略通医术,根本就谈不上精通,更遑论能救死扶伤了。更不要说,他也没有医生的证明。所以,原告是非法行医,而且是蓄意非法行医,目的很不纯的非法行医。
被告所说的救治,只是摩顶洒水念经而已,根本没有医家的望闻问切等诊断,也没有开方抓药,更没有喂食汤药等,被告的救治手段,根本就是在做戏,根本就是草菅人命,根本就是在杀人害命。
等到被害人急症发作,被告没有采取任何补救措施,也没有建议原告赶紧去医院或者去找其他郎中,而是一味的念经求佛。所以,要么被告是根本就不通医理在招摇撞骗,要么就是被告明知自己救治不了还非要医治的故意害命,不管是哪一种情况,我方认为,被告人,和尚支谦,杀人罪名成立,请本庭法曹,依据益凉律法,做出公平公正之裁决,为我的当事人,为受害人,伸张正义。”
原告律师也是正经的法学院毕业的,一番结案陈述,说的是入情入理,有理有据。按照控方这样的结案陈述,随便来个法曹,也都得判和尚杀人罪成立。
“看来和尚够呛,和尚给人看病,八成是糊弄人的,想要传教是真的。”
“唉,人心不古阿,这外来的异族,也没安什么好心。”
“李大婶太好骗了,自己儿子性命攸关,也能相信一个和尚的话。”
“和尚确实该死。”
“应该禁止和尚传教。”
“怪不得官府要禁止医生之外的人,给人看病。原来很多给人看病的都是骗子阿。”
“你才知道阿。别说和尚了,就连真正的郎中,骗人的也有不少,更不要说这些和尚道士了。”
……
原告的结案陈述一出,立即获得了大量的认同,下面很多人都在窃窃私语。
“肃静,肃静!下面,由被告方进行结案陈述。”
刘璋觉得现在益凉的法庭,还是有些草率,结案判决比较草率。不像后世那些法庭,你来我往,好多回合,提出各种证据证人,还经常要休庭好几次,现在的人们都比较老实吧,说谎的比较少,原、被告之间,就一件事情的陈述方面,异议比较少,现在弄得自己这个辩护律师也没多少发挥的空间。
看来,自己人生第一场官司,就要败诉了。
“咳,嗯咳,尊敬的法曹大人,原告、被告,以及现场的各位朋友:本人谨代表我的当事人,被告人支谦,现进行结案陈述。
如大家所知,我的当事人在传教途中,路遇原告母子,我的当事人当时是好心,看被害人病情严重,所以才想到要出手相助。
大家试想,你若是当时的路人,你看到有人危难,会不会伸出援手?你若是危难之人,会不会希望当时有人伸出援手?
我的当事人,当时看到被害人病情严重,看到原告情急万分,这才伸出援手。
我想大家应该都承认,我的当事人,粗通医术。既然是粗通医术,这时看到有人病急,怎么还会主动上前,要求帮忙医治?难道他不怕惹上麻烦吗?他不怕治不好苦主会找他算账吗?显然,他没考虑这么多,他考虑的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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