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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神养成记2-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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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饶他大爷,膜拜他大爷,后悔他大爷。

    事实证明,唐坤不止毒术高,轻功高,他的反应更快。

    醉生梦死,我还尚未来得及撒出,唐坤又开始撒丫子逃跑起来。

    面对唐坤是个龟儿子的事实,也不知道唐坤的老爹老娘会作何感想。

    我和唐坤,宛若猫和老鼠一般,在郊外又是你追我赶了半个时辰。

    半个时辰之后,我和唐坤来到一处山头。

    唐坤突然停了下来,落地。

    我也跟着停了下来,落地。

    唐坤转身看向我,嘴角微微一笑,“常言道,穷寇莫追。女子毕竟她就是女子,连这么浅显的道理都不懂得。如今落入我的地盘,看你还能翻出天去。”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当唐坤停止的那一瞬间,我其实已经知晓自己是上了当。

    真是肠子都悔青了,还是乌青乌青。

    可惜,一切已经为时已晚。
………………………………

第51章 :落入秦广王的手里

    唐坤这孙子,竭力装作一副害怕的模样,使得我当真有了几分掉以轻心,当真误以为他是真的忌惮于我。@樂@文@小@说|

    唐坤不去演戏,真是可惜了他那出神入化的好本领。

    话说我所遇上的男人,一个比一个聪明,一个比一个腹黑。

    虽说这年头流行腹黑的男人,可腹黑的男人倘若太多,让我们这些神经大条的女子还怎么活?

    怎么活?自然是硬撑着活呗!

    唐坤这孙子,真是再次丢尽了毒术界的脸。好好的用毒高手,他不用毒,偏偏让这一群黑衣人围攻我。

    片刻之前,唐坤话语刚完,我的面前突然出现十数位黑衣人。

    此十数位黑衣人,将我团团围住。

    是个傻子也明白,这是要群殴的节奏。

    劳师动众,用十几名黑衣人对付我这个只有花拳绣腿功夫的弱女子,唐坤果真看得起我,也果真是在忌惮与我。

    我是该觉得受宠若惊呢,还是该觉得受宠若惊呢?

    方才走马观花粗粗瞄了一眼,此时细细一看,大吃几惊。

    这伙黑衣人,头上都一律扎有一些小辫,身上的佩刀,是弯形大刀。

    这种装束打扮,和昔日在岐山府衙时,行刺公孙狗贼那伙黑衣人全然一致。

    他们是秦广王的人,是秦广王的手下。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我这一生,注定是杯具的一生,注定是在火坑里跳来跳去的一生。

    毒王是秦广王的得力爱将,毒王虽然并不是直接死在我的手里,但你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

    毒王的死,的确和我有脱不了的干系。

    秦广王一年多以后才找上我,绝迹是发了慈悲之心。

    难怪唐坤并未对我下毒手,秦广王并不是要我死,他是要唐坤留下活口,是要唐坤把我给引过来。

    我道唐坤为何杀人之后没有逃跑,反而是躲在柱子之后任我发现,感情脑子被驴给踢了的,不是他而是我。

    我虽不是什么大慈大悲之人,但因为我的缘故,使得唐坤白白害了一个无辜,心里多少还是有几分过意不去。

    唐坤这个败类,不好好在他唐门待着研习炼毒,看样子是给秦广王新进当了走狗。

    死了一个毒王,又来一个唐坤,秦广王的身边,倒还真不缺毒手。

    不对,秦广王的地盘正好在巴蜀一带,恐怕唐坤早就已经是秦广王的走狗。

    或许,不止是唐坤,整个唐门都是秦广王的走狗。

    秦广王让唐坤把我引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想来不会一刀就结果了我、让我早死早超生,估计八成是把我身上的肉一块一块割下来,以解他心头之恨。

    我在公子刑天身边跟了几年,虽没有见过秦广王的真面目,但对他素日的手段还是颇为了解的。

    那些年,昆仑山之巅的弟子,死在秦广王手下的,不在少数。

    而秦广王的手下,死在我手上的都不少,更何况是公子刑天。

    世人只道昆仑山之巅和秦广王有仇,其实,那梁子还是因为我。

    昔年,我跟着公子刑天上了昆仑山之巅,公子刑天偶后派人一夜之间将土库族差点给杀光灭绝。
………………………………

第52章 :都是孽缘

    土库族是秦广王的地盘,公子刑天和秦广王的梁子就此结下。本文由 。。 首发

    我和秦广王,当真也是一场孽缘。

    秦广王和昆仑山之巅的梁子,起源是因为我。

    这梁子,只为我和秦广王之间的孽缘拉开了帷幕。

    此后数年,我与他的手下,交锋的次数不计其数。

    昔年有一次,我更是差点就死在秦广王的手上,还好公子刑天当时及时赶到救了我一命。

    那次,我不是去干别的,正是获知兰州地境有位富贾手里有天魔神功秘笈的消息。

    昆仑山之巅的弟子,遍布整个昆仑山和鞑靼一带,甚至就连大明都有不少昆仑山之巅的弟子。

    公子刑天并不是皇帝,但他的势力范围和影响,比皇帝还要广泛和深远。

    兰州地界的弟子,得到消息之后,第一时间飞鸽传书了我。

    当时,公子刑天的拈花一笑已经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他的武功,亟需进一步大的突破和提升。

    天魔神功,正好能助于他武功更上一层楼。

    得到消息之后,我是快马加鞭,连夜往兰州赶去。

    抵达兰州之后,很快便见到了那位商贾。

    那位商贾,并没有武功,他的那几位保镖,武功虽然不差,可对付起来,也并未费多大的事。

    然而,就在我抢了秘笈回去的路上,遇上了秦广王。

    当时,秦广王是带着一个面具的,而我,也是蒙着面的。

    我们虽然看不清对方的长相,但我很清楚知道他是秦广王,他似乎也很清楚知道我是公子刑天身边那个女亲信。

    秦广王的武功,极高极高,高到有些出神入化的地步。

    公子刑天和他并未直接交过手,但凭我的判断,他们俩人应该旗鼓相当。

    跟我一起去的弟子,几乎都是一掌被秦广王给直接拍死。而我,我比那些弟子能强那些一丢丢。

    被秦广王拍了四五掌之后,我才开始有香消玉损的节奏。

    秦广王似乎说了一句:“是有那么几下子,难怪公子刑天会派你前来。”

    秦广王说错了,不是公子刑天派我前来,是我自己主动前来。

    我来兰州一事,并未禀明给公子刑天,我是偷偷下山的。

    本以为,那将是我此生生涯的终结。

    殊不料,公子刑天突然从天而降,宛若天神下凡一般。

    那日,气候极为寒冷,正是三九严寒之际。

    当时,公子刑天如同我第一次见到他一般,身披一件红色的皮裘,像血一般的红色,刺地我的眼睛生疼生疼。

    公子刑天和秦广王打斗的细节我有些记得不大真切,只依稀记得,当时的场景,是在一片雪地里。

    洁白的雪花,黑色的衣裳,白色的衣裳,红色的皮裘,这是停留在我脑海深处最刻骨铭心的记忆。

    公子刑天和我一起回去的路上,对我说道:“以后行动的时候,切记要禀明我一声。”

    我问他:“你如何知晓我去了兰州?”

    公子刑天答道:“你莫要忘了,这昆仑山之巅是谁在掌管。”

    我与秦广王,是一场孽缘。

    我与公子刑天,其实更是一场孽缘。
………………………………

第53章 :我们主子有请

    言归正传,再论此时,此时,我落入到秦广王的手里。し

    十数名黑衣人将我团团围住之后,唐坤悄无声息地退到了他们身后,站在一旁观看起来。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这十数名黑衣人也在安安静静地看着我,既不言语,也不出招,宛若在看一道风景一般。

    面对如此匪夷所思的状况,我只能说一句:这到底是个什么子情况?

    秦广王的手下,杀公孙狗贼的时候,可是一点也不带含糊的。

    我以前的武功,或许是比公孙狗贼要高,可如今,顶多算个武功低手。再则,我与以前的容貌,实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们若能认出是我,那他们绝迹不是人,而是天兵天将下凡。

    既然如此,那他们这幅好生怕怕的模样是几个意思?

    我这一路走来,碰到了太多无厘头的事情,时日一久,就算此刻有人对我说他是玉皇大帝或者王母娘娘,那我多半都不会眨一下眼。

    如此面面相觑地僵持了半晌,我的忍耐力开始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兄台们,要杀就杀,要剐就剐。不杀不剐的话,就请你们有多远给我滚多远!”

    须知,时间是在这世上最宝贵的东西。

    把大好的年华和光阴浪费在这些不打粮食的事情上,比生不如死还要让人抓狂。

    许是我说出滚蛋这样的字眼,黑衣人其中之一,眼里的神色大变,显然是动了怒气,但说出来的话语,却是极为平静:“我们主子请姑娘走一趟。”

    什么叫走一趟?跑一趟成不?

    秦广王的手下没有杀我,自然是得了秦广王的命令。

    秦广王该不会是已经查明了我的身份,认出了我吧?

    秦广王倘若真的认出了我,估计会活活剥了我的皮,再把我放在油锅里给煎了。

    天魔神功的秘笈,可是秦广王当初梦寐以求的东西,不成想,落入到我的手里。

    当日,秦广王和公子刑天交手之后,约莫记得谁也没有占去谁的便宜。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秦广王当时和公子刑天的武功的确旗鼓相当、不相上下。

    然而,公子刑天有了天魔神功的秘笈之后,武功大增。

    我不在的那些年,他们两人绝迹还交过手。

    不敢妄言公子刑天的武功已经甩出秦广王几条街,但想来至少应该比秦广王高出那么一丢丢。

    秦广王当时对此事怀恨在心,派手下一直在追杀我。

    如今,我再次撞到了枪口之上,前有旧仇,今有新恨。

    若不然,我为何要说自己和秦广王是一段孽缘呢。

    “既然你们主子如此盛情相邀,那我唯有却之不恭。”

    此时此刻,我除了乖乖地跟着他们走以外,岂非还有别的选择吗?

    以我往日的性子,绝迹会掏出一包毒药把这群黑衣人和唐坤那败类给直接放倒。

    然而,转念一想,我与秦广王之间的仇恨,逃得了初一,逃不了十五。

    秦广王既然找上了我,那我就是逃到天涯海角,估计也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公子刑天和秦广王相较起来,那自然还是秦广王要好一些。
………………………………

第54章 :你的思维,碉堡了

    落入秦广王手里,我兴许还有活命的机会,落入到公子刑天手里,我只会生不如死。…………

    只因,秦广王并不了解我,而公子刑天,是这世间比荣华还要了解我的人。

    和这两位大神都结下恩怨,我这命,实在忒好!

    五名黑衣人走在我的前方,八名走在我的后方,唐坤则和我并排走在一起。

    若是被不知情的人给瞧见,准会误以为唐坤和我是旧相识。

    唐坤虽和我并排走着,但离我甚远。

    唐坤在刻意和我保持距离,他似乎真的有些怕我。

    一想到他毒死了我的小黑,毒死了荣华送给我的小黑,我就恨地牙痒痒。

    袖中的手,早已一触即发过数次,但冷静之后,最终每次还是收了回来。

    我若诚心想要唐坤的狗命,唐坤绝迹不是我的对手。

    然则,唐坤只是受命于人,只是别人的一条走狗。

    秦广王手段毒辣,残酷无情,他手下的毒王,更是昔日惯常使用阴招。

    虽则如此,他让唐坤毒死我的马,这样的事倘若传出去,实乃有损他秦广王的威严和名声。

    秦广王此人,我往日对他还是有几分膜拜和敬仰的,此刻对他,除了严重鄙视之外,还是严重鄙视。

    荣华常说,这个世上,有太多的东西是我们无法去预料,更是我们无法去掌控的。

    出了山头,待我看清远处停着的马车之后,我是大失一惊,“公孙狗贼,为何又是你?”

    我道他们为何不杀我,这群黑衣人的主子,不是秦广王,而是公孙狗贼。

    然而,为何会是公孙狗贼呢?这群黑衣人,和往日行刺公孙狗贼那群黑衣人明明打扮装束完全一致。

    我再朝这群黑衣人细细看去,他们身上所佩戴着的,岂是什么弯形大刀,明明是最普通不过的大刀。他们的头上,岂有什么小辫,明明与大明百姓完全一致。

    我的眼睛,似乎出了问题,难道说,星光灿烂的毒,还尚未完全根除么?

    此刻,不是考究这些的时候,而是考究公孙狗贼的时候。

    “如此出其不意的相见方式,相信你会再次难以忘怀吧?”公孙狗贼的脸上,带着一丝得意洋洋地笑意。

    我一口血直接喷死你,话说你的思维,当真碉爆了。

    公孙狗贼的思维,绝迹是四次元或者五次元,由此可以断定,他不是来自人间的他,而是来自天上的他。

    “话说你还不如像上次一般直接把我打晕扛在麻袋里带到你面前,方才差点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是秦广王的人。”

    公孙狗贼每次的惊喜,在我眼里,都成了惊吓。

    还好我拥有着一颗强心脏,即便如此,再来上几次这样的惊喜,我绝迹会在惊喜中去见真正的秦广王。

    公孙狗贼听闻我说出秦广王这三个字之后,脸色顿时大变,“你是说秦广王就在此地吗?”

    “在不在此地我不得而知,我只是方才一瞬间,看花了眼,误以为他们是上次行刺你的那伙人。”

    “看花了眼,装束明显不同,你何以会看花了眼?”公孙狗贼的脸上,一片讶然。
………………………………

第55章 :现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我中了星光灿烂的毒,眼睛出了一些问题。|”我如实回道。

    接下来,我将自己如何中星光灿烂一事,简单向公孙狗贼叙述了一遍。

    公孙狗贼听闻之后,唏嘘了几声,说道:“你一个毒手,三番四次中他人之毒,你说你要不往后别在毒术界混了?”

    我直接啐了一口,“我唯一的特长,就是毒术,不在毒术界混,那我做甚?”

    公孙狗贼极为小声地说了一句什么,但我并未听到。

    我的眼光和注意力,全在一旁围观的唐坤身上。

    “唐坤是你的人?”我开口问公孙狗贼。

    “是我一位朋友。”公孙狗贼答道。

    “你为何让唐坤毒死我的马?”我质问道。

    “不是他让我毒的,是我自个毒的。”

    唐坤说完之后,又开始撒丫子逃跑起来。

    既然他想逃,那我倒要看看,看看他究竟长着几双翅膀。。

    待我看到公孙狗贼的那一瞬间,其实我便猜出毒死小黑一事,并不是公孙狗贼主使,而是唐坤自己的主意,果不其然如此。

    唐坤驾着轻功在天上飞,我则两手叉腰站在地上安静地观赏。

    唐坤在空中飞了几十丈之后,突然跌落下来,身子重重摔在了地上。

    “你,你,你给我下的什么毒?何时下的,我为何没有察觉出来?”

    唐坤的眼里,五分不可置信,两分疑惑,三分恐慌。

    我给唐坤所下的,不是别的,正是冰魄散,还是经过我改良之后的升级版冰魄散。

    荣华离去的这一年,日子实在过地真心无聊,这一无聊,我自然只能把所有精力放在研习制毒之上。一来二去,毒术水平着实提高了不少。

    “你给我下的,是冰魄散吗?你把毒,把毒藏在牙齿里?”

    唐坤直到此刻才幡然醒悟,不得不说,他当真是毒术界的败类。

    “你若再猜不出来,那我着实得替你的智商捉急了。身为一个毒手,你的术业马虎到如此程度,真是丢尽了你们唐门的脸。”我不耻道。

    “冰魄散不是毒王的秘传吗?你何以会有?”唐坤说道此处,仿佛想到什么,“你杀了毒王之后,从他手中拿到了秘方?”

    “秘方?你觉得毒王的冰魄散会有如此威力吗?”我再次不耻道。

    “不是毒王的,莫非是你自己研制出来的?”唐坤惊地眼珠差点掉了出来。

    “话都说到这种程度,是个傻子估计都已经明了。你看你,智商总是令人捉急。你的父母,想必替你操碎了心吧?”

    唐坤的脸色,方才并未有所变化,此刻,许是听闻到我极为有礼貌地提及他的父母,脸色瞬间大变。

    “唐兄,切莫生气,切莫动怒,你越生气,越动怒,毒发作地越快,你也死地越快!”我在一旁落井下石。

    “你……”

    唐坤不傻,说到此处,赶紧用手点住身上的穴道。

    见此,我又说道:“唐兄,若不然,我把解药给你?”

    “少在这幸灾乐祸,我不需要你的解药,这毒,我能解。”

    “有信心自然是好事,可现实,往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

第56章 :同病相怜

    唐坤有信心,或许更有骨气,然则,骨气和信心这东西不能当饭吃。``し

    不止如此,因为骨气这东西的作祟,往往会事倍功半。

    唐坤此时,早已没有和我扯犊子的功夫,他在忙着替自己解毒。

    公孙狗贼许是见我对唐坤下了毒手,又许是因为见识过冰魄散的厉害,更许是以身作则领教过我的手段,脸上有些惊魂未定,“还好毒死你的马一事和我无关,若不然,只怕你对我又下了狠手。”

    公孙狗贼又这个词语诚然用的十分公允,方才有一瞬间,我的确差点真的对他下了毒手,幸亏后来及时悬崖勒马,这才避免错伤无辜。

    公孙狗贼昔日扔下我撒丫子就跑,上次又给了我一个十足巨大的惊喜,依我素日睚眦必报的个性,多少绝迹会送还给他一些见面礼。

    然而,公子刑天在我身边阴魂不散,秦广王的人或许马上就会找上我,如此节骨眼的关键,再把公孙狗贼给得罪了,那我彻底是活腻歪了。

    公孙狗贼暂且还不能伤害,留着他,兴许还有大用。

    “话说你下次想要见我的时候,能不能采用一些平和的手段?”我自问提了一个极为良好的意见。

    你道公孙狗贼是如何回答的,他回道:“平和的手段?没有创意的相见方式,你岂能刻骨铭心?”

    好吧,我承认你这两次的的确确真真切切给我留下了刻骨铭心的记忆。

    “刻骨铭心归刻骨铭心,现在要找我的人不止一个,你若想我活久一些,那还是尽量表现地平庸一点。创新不是一件坏事,但倘若用得不恰当了,那也绝迹不是一件好事。”

    毒王死在我手里一事,早已传遍了整个江湖,公孙狗贼自然应该知晓此事。

    当初,若不是因他,我岂会惹上毒王,岂会和秦广王的梁子进一步结大?

    “难得你有自知之明,秦广王的人,的确在找你,相信不日之后便会来到京城。”

    公孙狗贼对秦广王的行踪,果真极为熟识,看来,他和秦广王的梁子也结地不轻。

    “秦广王的人在找我,只怕他更在找你。”

    凡是和秦广王做对的,皆没有好下场,我不会例外,公孙狗贼更不会例外。

    “他的确也在找我。”

    公孙狗贼似乎对秦广王忌讳莫深,每次提起秦广王来,眼神里都会有一丝恐惧在里头,不由得让我怀疑秦广王或许以前杀了公孙狗贼的老娘。

    “如此看来,那你我二人当真有几分同病相连的意味。”

    公孙狗贼许是听出了我话中的讽刺,急忙说道:“算来都是因为我才害了你,上次我扔下你不管,实乃有情非得已的苦衷。此时还不是合适的时机,以后自会对你言明。当今之计,你还是和我待在一起为妙。即便毒术再高,倘使遇上真正的高手,你压根就没有施展的余地。”

    “和你待在一起?谁知道你什么时候又会丢下我不管?”我反唇相讥道。

    “我若再丢下你一次,依你的个性,化成厉鬼也会缠着我不放。为了使得我往后过的安生一些,还是带上你一起为好。”
………………………………

第57章 :摄魂术(一)

    我道公孙狗贼是良心发现,原来,他是为了他自个。し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他约莫还是有几分了解我的。

    虽说他有几分心不甘情不愿,然而,跟他在一起,的确会比我一人单独要安全一些。

    介于我这一路以来处处倒霉的情形来看,若是有人跟着我,兴许那霉运会传染给别人一些,以致于我的前程道路能光明一些。

    再则,我如今可是身处在京城。京城是天子脚下,更是天子的女人万贞儿的脚下。

    有了公孙狗贼这个大靠山,我届时便可以肆无忌惮地横着走。

    “难得你也有自知之明,那你可千万得把我给照应好喽!”

    我回敬了一句,三两步上了他的马车。

    上次在马车的时候,是透过麻袋里的一条缝观看马车里面的情景,看地不大真切。

    话说此时看这辆马车,愈发觉得瞎了自己的狗眼。

    马车是用金丝楠木打造而成,还是用最上等的金丝楠木打造而成。

    金丝楠木属于皇家专用之物,别说是普通的百姓,就连王爷想要使用,那也是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和皇帝的批准。

    据我所知,整个大明,有金丝楠木马车的,只有两位。一位是皇上的叔叔靖江王,另一位便是公孙狗贼。

    万贞儿有多么宠爱公孙狗贼,由此可见一斑。

    皇帝有多宠爱万贞儿,由此也可见一斑。

    车帘是用珍珠串联而成,珍珠颗粒饱满圆润,色泽极为明亮,一看就是出自南海一带的上等品种。

    车中的伽蓝香,是印度国进贡过来的贡品。

    由于伽蓝香是佛家专用之物,当今皇上将其大部分赐给了法门寺,留下一小部分供自己使用。

    伽蓝香有个最大的好处,那便是:闻了之后,能使得人的整个身心都放松下来,心情前所未有的宁静。

    皇上给公孙狗贼赐这伽蓝香不足为奇,稀奇的是,我每次在场的时候,公孙狗贼为何都要点上这金贵的伽蓝香呢?

    马车不会轻易用坏,可伽蓝香倘若用了,以后可就没有了。

    公孙狗贼这是在我面前炫耀自己受到了得天独厚的宠爱、让我对他羡慕嫉妒恨呢?还是让我对他刮目相看呢?

    公孙狗贼并不是让我对他刮目相看,也不是让我对他羡慕嫉妒恨,而是要催眠我。

    伽蓝香还有个不为人知的功效,那就是具有催眠的作用,或者说地直白一些,伽蓝香具有霍乱人心智的作用。

    然而,伽蓝香的这种功效,必须和茶花结合在一起使用才能产生作用。

    方才踏进马车以后,当我瞥见马车一角放着一束茶花的时候,原本还是觉得有几分讶然的,待伽蓝香的香味扑鼻而来,心中顿时柳暗花明又一村、彻底幡然醒悟。

    有些使用摄魂术的低手,在施展摄魂术的时候,正是将伽蓝香和茶花作为引子。

    公孙狗贼敢把主意打到我的身上,还是使用这等拙劣的手段,不由得让我对他的智商产生几分怀疑。

    须知,在一个用毒高手的身上使阴招,那就无疑等同于鲁班门前耍大刀。

    更何况,若论摄魂术,这天下间,我若称第二,那绝迹无人敢称第一。

    我不拆穿他,我倒要看看,公孙狗贼究竟想做什么?
………………………………

第58章 :摄魂术(二)

    继我之后,公孙狗贼很快上了马车。|

    公孙狗贼在我对面坐下,聚精会神地看着我,轻声问道:“你与秦广王什么关系?”

    我与秦广王什么关系?自然是仇人的关系,公孙狗贼缘何有此一问呢?

    竭力装作一副中了摄魂术的模样,瞳孔涣散,双眼无光,神情呆然而木讷,语气不带一丝感*彩,“我害死了毒王,秦广王要杀我。”

    “当真只是如此吗?”公孙狗贼追问道。

    “当真只是如此。”我答复道。

    “你与秦广王认识吗?”公孙狗贼仿佛思索了片刻,再次追问道。

    “不认识,从未谋面。”我再次答复道。

    公孙狗贼复又陷入了思索之中,良久之后,才抬起头来,继续审问我:“你此次来京城,是要做什么?”

    “找人。”我如实答道。

    “找何人?”公孙狗贼问道。

    “找我大师兄。”我答道。

    “为何要找他?”公孙狗贼问。

    “师父让我找他。”我答。

    “你是一个人前来的?”公孙狗贼问。

    “对,是一个人来的。”我答。

    “你师父还说了些什么?”公孙狗贼问。

    “没有说什么,只说让我找到大师兄以后,把他带回来。”我答。

    “你大师兄人如今在何处?”公孙狗贼问。

    “不知道,我还没有他的消息,只知道他不久前在京城来过。”我答。

    “你师父,当真是鬼谷子的后人松凌子?”公孙狗贼问。

    “当真是!”我答。

    公孙狗贼到底在这东一句西一句瞎扯甚?

    按捺住内心的波动,继续等着他提问。

    “昔日,我们遇上无情有情两姐妹的时候,救你的那个人是什么人?”

    公孙狗贼为何要提起大魔头来,好生奇怪!

    “不知道是什么人,只知道他很厉害。”

    “那你和他什么关系?”公孙狗贼问。

    “我救过他的命,他也救过我的命。”我如实答道。

    我倒要好好看看,公孙狗贼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如此说来,你和他的交情很不一般喽?”公孙狗贼问,看向我的眼神,除了探究以外,似乎还有一丝别样的情愫。

    “比陌生人的关系自然要好一些。”我答道。

    “你爱慕于他?”公孙狗贼问道。

    爱慕你大爷!我真想一口血喷死这磨磨叽叽的公孙狗贼,他究竟想从我口中套出什么来?

    “不是。”我竭力使得自己保持先前的状态。

    “那他爱慕于你?”公孙狗贼继续探究道。

    “也不是,他喜欢的是男人。”

    “你说他喜欢的是男人?”公孙狗贼的眼里,一片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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