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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神养成记2-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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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岂能不了解,岂能不了解呢?

    若说这世上最了解公子刑天之人,绝迹非我莫属。

    公子刑天的身边,有四大使者,分别是东风夜,香满路,鱼龙舞,火阑珊。

    然而,只有昆仑山之巅的弟子才会知晓,唯一能靠近公子刑天的,唯一跟在刑天身边不离的,是一位叫千寻的女子。

    千寻这个名字,是公子刑天专门所取。

    公子刑天有多宠信那个女子,由此可见一斑。抑或在那些弟子眼中,那不叫宠信,而叫宠爱。

    不是宠信,也不是宠爱,而是,而是什么,我用了几年的功夫,始终看不清、猜不透。

    昔日,公子刑天将我从雪地里带回了昆仑山之巅。

    就在我即将昏迷的瞬间,他把我从雪地里抱了起来。

    当时的他,身披一件红色的皮裘,像火一般的红色,格外扎眼,有如烙印一般印在我的心头挥之不去。

    看着他那张雌雄莫辩的脸,我好想开口说句什么,可头一歪,直接失去了意识。

    等醒来之时,才知晓自己来到了昆仑山之巅;才知晓自己躺着的地方,是昆仑山之巅的无常宫;才知晓自己所躺着的床,是公子刑天的千年寒玉床。

    无常宫是公子刑天的住处,是昆仑山所有弟子不得轻易踏入的禁地。

    而公子刑天的千年寒玉床,我是第一个躺在其上的女子,也是唯一一个躺在其上的女子。

    那时,我曾以为,他救我,除了怜悯之外,也许还带有其他的情愫。

    后来,我才发现,公子刑天是一个绝迹不会给任何人任何怜悯的存在。

    再后来,我又发现,公子刑天所喜爱的,并不是女子,而是男子。

    昆仑山之巅的弟子们没有说错,公子刑天是在修炼天魔神功。

    别人不清楚天魔神功是什么武功,我则最清楚不过。只因天魔神功的秘笈,是我帮他抢夺回来的。
………………………………

第43章 :天魔神功

    天魔神功并不像外界传闻那般会改变修炼者的性取向,然则,待修炼到第五层的时候,修炼者的容貌便可随心所欲地变化。换而言之,这就意味着,修炼者想成为何种模样,便会成为何种模样,可老可少,可男可女,可美可丑。

    待修炼到第七层的时候,修炼者不止可以随心所欲改变自己容貌,也可以随心所欲改变他人的容貌。“

    待修炼到第八层的时候,第八层是什么内容,突然有些记不清了,只记得第八层是最至关重要的一层。

    待修炼到第九层的时候,便是天下无敌、大罗金仙一般的非人类。

    待修炼到第十层的时候,那便是神、是大神、是天神一般的存在。

    天魔神功这一门武功,乃南宋末年黄莲教的教主黄老邪所创。

    黄莲教属于邪教,天魔神功这门武功也带有邪功的性质。

    黄老邪修炼成了天魔神功之后,在当时的华山论剑当中,一举打败了昆仑、峨眉、嵩山、华山、少林这五大门派的掌门,从而成为天下武林第一高手。

    后来南宋被元太祖成吉思汗给攻陷,天魔神功从江湖上从此失传。

    二十多年前,一位盗墓低手从他人嘴里得知,女皇武则天和唐高宗的乾陵主墓位于咸阳梁山一带,于是带上他的盗墓工具,前往梁山作案。

    说来这位盗墓低手也是走了狗屎运,乾陵没被他给寻见,可阴差阳错,墓道打到了元朝一位王爷的墓里去。

    天魔神功的秘笈,就在那座墓里。

    令人大跌眼球的是,这位盗墓低手虽然是走了狗屎运,可十足瞎了他那一双狗眼,最终只以一两银子的价格将这本秘笈卖给了一位商人。若不然,怎会说他是盗墓低手呢?

    真正的盗墓高手,那都熟识各朝文化和历史,绝迹不会犯下这等低级的错误。

    此后,这本秘笈辗转数人之手。

    然而,拥有过天魔神功秘笈的这些人,最高者,也只有修炼到第三层而已。

    天魔神功的第一层,是第一道关卡,虽说是关卡,但对于武功中手以上的人来说,只要用功修炼,只有不是个白痴,并不是什么难事。

    天魔神功的第二层,算是比较柔和,也比较容易掌握。

    天魔神功的第三层,是第二道关卡,也是最容易走火入魔的一层。

    若想过了这一层,必须是武功高手,并且需是心性意志坚定的高手。

    普通之人,修炼到这一层,即便是个高手,若是意志受到外界干扰,功亏一篑是小,走火入魔是大。

    练武之人,最忌讳的,便是走火入魔。

    一旦走火入魔,性命必定堪忧,即便侥幸活了下来,那也命不久矣。

    迄今为止,公子刑天是除了黄老邪以外,唯一将天魔神功修炼到第七层以上的人。

    当年,我离去的时候,第七层他已经修炼成功,如今,这么多年过去,想必他已经到了第九层或是第十层。

    当年,他和秦广王的武功还不相上下、旗鼓相当,如今,多半已经在秦广王之上。
………………………………

第44章 :神灵和魔鬼的综合体

    公子刑天的手,仍抚摸在我的脸庞之上,动作温柔,眼神残酷。。

    “你究竟想怎么样?”我的声音,早已生出几分颤栗来。

    公子刑天缓缓俯下身来,在我耳边小声说道:“怎么样?难道你当真忘地一干二净了吗?”

    “你究竟在说些什么?”我无语道。

    “方才有一瞬间,我当真以为你已经忘记了一些事情,只可惜,你莫要忘了,你的所有本领都是我教的。在这世间,你能瞒得了所有人,但唯一瞒不了我。”

    指尖缠绕,药包还未掏出,听闻到他的话语之后,我将手伸了回来。

    这道声音,就像醒世恒言一般,在我耳边不停地回荡。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什么命呢?

    我怎能忘了,我的摄魂术是他亲自所传授。

    我怎能忘了,除了毒术以外,我昔日的所有功夫,也都是他亲自传授。

    公子刑天,弟子数以万计,然而,他并没有招收一名弟子。

    公子刑天在这个世上唯一传授过的对象,那便是我。

    正是因此,我成了昆仑山之巅弟子当中的众矢之的,成了他们羡慕嫉妒恨的活靶子。

    昔年,那些弟子们绘声绘色地将我形容为公子刑天的女宠,更有甚者,将我勾画为一个千年狐狸精的角色,说我在床上用尽一切手段勾引他们的主上。

    公子刑天,或许待我与待别的弟子是不同,然则,那份不同,绝迹不会是宠爱,更不会是爱。

    都说秦广王是这世间最冷酷最无情的存在,其实,公子刑天的冷酷和无情完全不亚于秦广王。

    公子刑天时常在笑,然而,他笑地时候,比千年冰山还要寒冷万分。

    他的笑容,无情而狠决,他的笑容,美地蛊惑人心,他的笑容,就像魔鬼一般,能使得人心甘情愿堕入地狱,只因,他的容颜,是神灵和魔鬼的综合体。

    若说这个世上的第一美男子,绝迹当公子刑天莫属。

    可惜,这个世上见过公子刑天真正容颜的,估计也就唯有我一人。

    公子刑天召见任何人的时候,从来都是隔着一道帘子的,昆仑山之巅的弟子们,压根就不晓得他们的主子长何种模样。

    昆仑山之巅的弟子和鞑靼一带都把公子刑天奉为神灵一般的存在,自然把他美化为举世无双的存在,但其实,他当真是绝世无双的存在。

    昔日,我去昆仑山之巅的时候,会觉得熟悉,会轻车熟路,那是因为,我在那里,待了足足有几年的时光。

    在土库族的时候,火阑珊和十数名弟子之所以轻易离去,不是因为荣华,或许是因为我,或许是因为她认出了我。

    我去昆仑山之巅找老妖精的时候,公子刑天之所以没有拦着我,之所以没有捏死我或者一掌拍死我,那是因为,因为他想亲眼看着我痛苦,想亲眼看着我生不如死。

    他迟迟没有找上我,不是因为他真的没有找我,而是因为他就在我的身边,而是因为他掌握了我的一举一动,而是他想看看我会有什么好下场。
………………………………

第45章 :收起骄傲和自尊

    他如愿以偿了,我的确没有好下场,我上辈子准是祸害了万民、祸害了国家,若不然,此生也不会沦落到如此悲催的一个坏下场。樂文小說|

    练武之人,都有一个生门,公子刑天十分清楚我的生门所在。

    我的生门,就在左脸侧下的位置。

    他之所以抚摸上我的脸颊,不是怜香惜玉,不是爱恋,而是死死捏住我的生门,让我不敢有半分胡乱动弹的心思。

    荣华,荣华,快来救救我,救救我。

    荣华没有横空出现,也尚未有天兵天将的降临。

    事实再次证明,戏文里都是骗人的。

    事实也同时证明,我是名副其实的杯具和炮灰。

    对此,我已然时时刻做好了认命的准备。

    公子刑天捏住我的生门捏了有足足半个时辰的功夫,在这半个时辰里,别说是荣华,连只鸟都没飞过。

    就在我闭上眼睛,准备和黑白无常两位使者会晤的时候,公子刑天突然缓缓松开了手。

    我又忘了,当年他能饶我这条狗命,早就打定了让我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如意算盘。

    他捏死我诚然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般,可他不会让我就这般轻易死去。

    如同我遇见他的第一日,他等待的,无非是我跪在他的面前,抱着他的大腿,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苦苦求饶。

    可惜,求饶这个词语,与我来说,就像天外之物一般遥远。

    荣华总是说:“寻儿,你为何总是这般犟呢?你若不犟,那该有多好!”

    以前的时候,我总是不大明白,不明白他为何说我犟。

    在我离开他以后,在我开启囧神的路程以后,渐渐明白了一些。

    待荣华不声不响地离开我之后,待到此刻,我是约莫明白了七八分。

    然而,我的这种犟,已经深入骨髓,已经病入膏肓。

    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话,是自古以来不变的真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这也是恒古不变的真理。

    然则,我若是不肯像条狗一般摇尾乞怜和求饶,公子刑天绝迹不会放过我;他若不会放过我,那我这辈子也休想逃出他的五指山;我若这辈子也逃不出他的五指山,那我永远也不会见到荣华,见到我的老妖精。

    为了荣华,我打算收起骨子里的这份倔强,收起我所谓的自尊,收起我所有的骄傲。

    “求求你,放过我!要怎么样,你才能放过我呢?”我开口乞怜。

    活了二十几年,求求你这三个字,我实乃平生头一次说出。

    别说是求求你,求人的所有言语,在我看来,那都是只有弱者才会说出来的话语。

    从来认为自己是个强者,而强者,是不会向任何人低头的。

    然而,为了荣华,为了我的老妖精,别说是求饶,别说是摇尾乞怜,就算是让我死,我也心甘情愿。

    我的倔强,已经深入骨髓、病入骨髓。

    而我对荣华的感情,已经超越我的生命。

    “为何说出这种求饶的话语,你不是这样的人。”

    公子刑天的眼里,不是厌恶,而是有了一抹讶然。
………………………………

第46章 :只是一场灾难

    为何说出求饶的话语?只因我不能死,我要活下来,我一定要活下来,然后站在荣华的面前,问问他,一年前的时候,他为何要狠心抛下我一走了之。樂文小說|

    “不是这样的人?那在你眼里,我是怎样的人?”我反问道。

    公子刑天没有作答,突然之间,捏住了我的下巴,恨恨说道:“你是比我还要无情残酷之人,殊不料,为了一个男人,竟然沦落到如此贪生怕死的地步。”

    “比你还要无情残酷?到底在这说什么瞎话?”我继续反问道。

    “你修炼的武功,可是要绝情绝爱的,动了情会有什么下场,难道你当真全都忘记了吗?”

    绝情绝爱?绝情绝爱?

    脑中有如五雷轰顶一般,我所修炼的,到底是什么武功?

    隐约记起,我的武功并不差,可是为何如今只有三脚猫的功夫呢?

    这时,耳边又传来他的声音,“我还以为,你永远也不会对男人动情。”

    公子刑天的眼神极为可怕,我还从未见过他有如此的神情。

    “你这是羡慕、嫉妒,还是恨呢?你反应如此巨大,莫非是因为你早就喜欢上了我?”我反唇相讥。

    “不喜欢!”公子刑天一口答道。

    脑海中突然浮现出往日的情景,那时,我问荣华,问他是否是喜欢我,荣华当时给出的答案是:不喜欢。

    一想到荣华,心里难受地厉害。

    赶紧收回心思,继续反唇相讥:“不喜欢,那是爱我是吗?”

    “爱?你懂爱吗?你与我,根本都是不懂爱的人。一个不懂爱的人,说出爱这个字,你不觉得太荒唐了一些吧?”公子刑天冷声回道。

    不懂爱?我一口血喷死你!我若不懂爱,那我对荣华的感情算什么?算儿戏?算过家家?

    “一个不懂爱的人,倘若果真爱上别人,于那人来说,只是一场灾难。”

    公子刑天说完这句话语之后,仿佛陷入了沉思之中,神情极为飘渺。

    公子刑天是一个从来不会说爱的人,只因在他的一生中,他从未享有过爱。

    从未享有过爱,所以他不懂爱。

    一个不懂爱的人,竟然说出了这样具有哲理的话语,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奇迹。

    在我的一生中,享有过满满的爱,因而我懂爱,我深深懂爱。

    我懂爱,所以不会给荣华带来灾难,绝迹不会,绝迹不会。

    我继续步入正题,“你究竟怎样才能放过我?”

    公子刑天从飘渺之中恢复过来,嘴里嗤笑了一句:“放过你?究竟是谁不放过谁?”

    “你到底在这鬼扯什么?”我大声喊道。

    “见到你之前,我心里的确恨你,可待见到你之后,我突然对你生出几分可怜来。原以为自己可怜,殊不料,你比我还要可怜。须知,自欺欺人是这世间最值得可怜的事情。我醒了,可你仍在糊涂之中。”

    或许是九年未见的缘故,我和他,思维已经不再停留在一个层次之上。

    他在说什么,我听不懂,一点也听不懂,完全听不懂。
………………………………

第47章 :缩头乌龟

    “糊涂你大爷!”我嘴里啐骂了一句。小说

    “看来你当真改变地不少。”公子刑天又说了一句。

    当今之际,我该如何去做才能从他的魔爪中逃脱呢?

    凭借我一己之力,自然是无法和他相抗衡。可是,我身边又没有其他可以借助的人和物。

    “落到我手里,你还想难脱。”

    我一口血喷死我自己,是啊,落到他的手上,我岂能逃脱掉?

    逃是逃不掉,当今之际,必须先缓和他的情绪,想方设法让他对我下手的时候不那么残忍和毒辣。

    真是悔地肠子都青了,还是乌青乌青。

    早知如此,我就该安安稳稳地待在秦家庄,指不定还能守株待兔等到五皇子的出现。

    我想静静,想彻底静静,然而,此时,不容我静静。

    话说他在我身边待了这么久,为何一直不肯出现,偏偏捡着我眼瞅就要找到荣华的节骨眼,像鬼一般突然冒出来呢?

    还有,他身上的猪皮究竟是怎么子回事?是用来迷惑我的工具?抑或是他有了这种扮猪的癖好?

    脑子里想着,嘴里不自觉问了出来:“你身上的猪皮怎么一回事?”

    “猪皮?”公子刑天嘴里嗤笑了一句,“你若不知晓,那这天下间还有何人知晓?”

    公子刑天在说些什么,我真心一句也听不懂,完全听不懂。

    既然他不肯告诉我,那我唯有选择沉默。

    言多必有失,当哑巴,其实也有当哑巴的好。

    此刻,我和公子刑天站在这荒无人烟的山头,面面相觑。

    事实上,他用一种极为莫可名状的眼神看着我,仿佛是在探究,又仿佛带着某种情绪。

    九年不见,我总感觉他似乎改变了许多,但又说不上来是哪里有所改变。

    昆仑山之巅的弟子,都称呼他为主上,昆仑山乃至鞑靼一带,都称呼他为公子,称呼他为唯一的公子。

    然而,我清清楚楚地记得,自己不曾叫他主上,也不曾叫他公子,那我究竟是如何称呼他的呢?

    他没说错,我是忘记了一些事情,或者可以说,我的记忆,始终未曾全盘恢复,包括我和我的老妖精,和荣华之间的事情。

    当花蝴蝶将那盏花灯交给我的时候,我是有如五雷轰顶,我忘记了一些事情,还是极为重要的一些事情。

    或许,并不是忘记,而是不愿意想起来罢了。

    每个人的身上,都有一些痛苦的回忆,有的人选择记住,选择时时刻沉溺在痛苦之中,有的人则会选择将其尘封在记忆深处,其实,那只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而已,只是为了避免自再次受到伤害而已。

    记住的人,勇于面对,是生活中的强者。

    而忘记的人,选择的是逃避,是生活中的弱者。

    一直以来,我始终不想承认,也不愿承认,然而,在看到公子刑天的那一刻,我明白,有的东西,即便我再想回避,再想从记忆深处抹掉,也到了必须去面对的时候。

    我必须去面对,只因我能做得了一时的缩头乌龟,却无法去做一世的缩头乌龟。
………………………………

第48章 :噬魂散

    或许,我并不是强者,然而,为了荣华,为了我的老妖精,我必须去做一个强者。‘‘‘‘

    我若一直选择逃避,那我这辈子,估计再也无法见到荣华。

    我的的确确真真切切背叛了公子刑天,背叛了我昔日对他的承诺。

    他要我死,我毫无怨言。

    “你想怎么对我,我都可以接受。不过,我有一个请求,能不能让我去见一个人。等见到他之后,要打要杀,悉听尊便。”

    公子刑天不语,半晌之内,始终不语。

    抬眼看他,我是差点一头栽倒在地。

    没有公子刑天,没有山头,没有红殇。

    此刻,我正站在一处大街之上,街上,熙熙攘攘地人群,车如流水马如龙,好不热闹。

    这是京城,我的前方不远处,赫然正是顺风客栈。

    我怎么会在这里?我为何会在这里呢?为何会在这里?

    没有公子刑天,我不是该高兴才对吗?然而,我的脸上,铁定比哭还要难看。

    我的记忆,出了岔子,还是大岔子。

    在这个大岔子当中,荣华又是充当着什么样的角色呢?

    突然之间,极度害怕,极度恐慌。

    我要去找扁源,必须去找扁源,让扁源看看,我的身体究竟是出了什么事情。

    去找他大爷,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就在我下定决心去找扁源的那刻,大街之上,忽然传来一记响亮的声音:“死人啦!死人啦!”

    伴随着这道声音,大街之上的人群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开始四散逃离。

    这一逃离,偌大的街上,我的眼前顿时一片开阔。

    在我前方约莫三十丈的地上,躺着一个人,准确来说,躺着一个死人。

    那是一个男人,年纪四十左右,浑身上下周遭全是鲜血,还是紫红色的鲜血。

    毫无疑问,这个男人是被人给毒死的,并且是被噬魂散给毒死的。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天子脚下,有人竟胆敢在大白天众目睽睽之下下毒手,最重要的是,他竟然敢在我的眼皮之下下毒手,还是下噬魂散,我看他绝迹是活地腻味了。

    一年多以前,毒王死在我手上的消息传遍了整个江湖。

    将那个消息传出去的,正是毒王唯一存活下来的徒弟,那日突然消失不见的阴招女侠。

    其实,毒王何曾是死在我的手上,但江湖上的人,总是喜欢以讹传讹,喜欢添油加醋夸大事实,喜欢指鹿为马扭曲事实。

    一时之间,我在毒术界声名鹊起,成了毒王一般的至高存在。更有甚者,甚至将我称呼我新的毒王。

    毒术界的毒手们,自然而然把我当成了挑战的对象。

    唐门之中,有个叫唐坤的用毒高手,撂下狠话,说他定然会让我死在他的毒药之下。

    唐坤的成名毒药,赫然正是这噬魂散。

    唐坤知晓我是鬼谷子的后人松凌子的徒弟,也知晓我住在空雾谷。

    他在空雾谷外头踩点踩了几个月,最终遗憾地发觉,空雾谷别说是人,连苍蝇都飞不进半只,只得在空雾谷之外扎了一个帐篷,等待我自己出去送死。
………………………………

第49章 :娘炮也需要资本

    唐坤的这种毅力和恒心,不得不令我为之动容。

    待我出谷以后,令人大跌眼球的是,唐坤并未对我直接下手,而是下毒毒死了我的小黑。

    毒死我不打紧,可唐坤这卑鄙小人,千不该万不该将主意打到小黑身上。

    小黑是荣华送给我的坐骑,这匹马,极有灵性,日行千里,外形也很漂亮,堪与汗血宝马相提并论。

    我对自己的东西,包括我自己,从来都是不在意的,可一牵扯到荣华,哪怕是荣华的一件衣裳,都是我心头珍重的宝贝。

    唐坤这小人,毒死小黑之后,撒丫子就跑。

    我追了他几天几夜,愣是没有追着。

    我原是低估他了,他的毒术本领不差,轻功更是非比寻常。

    这天下间,武功比我高的,大有人在,可轻功能和我相媲美的,那绝迹没有几人。

    一直寻思着机会找他算账,不曾想,他竟然乖乖主动送上门来。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偏要闯。

    话说唐坤那噬魂散的威力,倒果真厉害。

    小黑中了噬魂散之后,顷刻之间就倒地身亡,我是压根来不及救治。

    地上的人刚刚死去,看样子,唐坤应该还没走远。

    没走远是没走远,可偌大的京城,我该去哪里寻他?

    前一刻还在思索去何处找唐坤那小人,下一刻,我便停止了思索。

    唐坤这货,看来他绝迹当真是活腻歪了。

    杀了人,他竟然没逃,而是躲在死者不远处的一根柱子之后得意忘形地观看。

    他刚探出脑袋,就被我给一眼瞧见。

    我瞧见他的同时,他也瞧见了我,脸色顿时大变,撒丫子又跑起来。

    这次,若再让他从我手里逃掉,我就把自个给毒死。

    唐坤驾着轻功在前跑着,我在后追着。

    追到京城郊外一处小树林的时候,我从怀中掏出一个瓷瓶,信手朝唐坤的后背打去。

    唐坤中了我的暗算,身子一个不稳,直接从空中落了下来。

    我一个跃身,来到他的面前。

    “毒术界有你这样的败类,十足是一件耻辱。你想同我比试,就光明正大的比试。你毒死我的马,也不怕传出去被其他毒手们给耻笑死。”

    虽则用毒本身就属于阴招,虽则所有的毒手在某种程度上都属于小人的范畴,然则,毒手行业也是有它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

    唐坤在毒术界,无疑是个败类。

    “我毒你的马,只是想先给你提个醒,让你好有个心理准备。”

    面对唐坤如斯狡辩,我是如痴如醉。

    “这么说,我该感谢你才对?”我出言讥讽道。

    唐坤似乎并未听出我的讥讽,答道:“对啊,你是该感谢我才对。”

    看着他那理所当然地神情,我嗤笑道:“既然如此,那你为何一见到我就像老鼠见到猫一般夹着尾巴逃跑呢?心里忌惮我就忌惮我,害怕我的毒术水平你就乖乖磕头求饶,敢做不敢当,你还算什么男人!”

    虽说如今这个年代盛行娘炮,可当娘炮,那也得有当娘炮的资本。

    倘若没有一张花美男的脸,再没有一个纯爷们的个性,那你就不是娘炮,而是杯具了。
………………………………

第50章 :穷寇莫追

    唐坤的相貌,极为平凡,平凡到丢在人海堆中,你绝迹发现不了。;

    “你一个女子,我忌惮你,开什么玩笑!”

    唐坤的演技不错,着实不错!

    你看他表面上一副十足讥讽和耻笑的表情,搞地好像当真完全不把我放在眼里,可惜,他的肢体动作还是出卖了他。

    就在他答复之际,他的右脚微微像外移动,此种动作,无疑是做好了逃跑的准备。

    唐坤为何会如此忌惮于我,这其中的缘由,似乎并不止是毒王死于我手那般简单。

    唐坤的毒术,在唐门中算是佼佼者,在天下的用毒高手中,也算是佼佼者。

    毒术界中,毒术水平能超越得了他的,应该绝迹不会超过十人。

    唐坤的毒术水平高,此人更是心高气傲、不可一世。

    据闻,他昔日把毒王和毒圣云莱子都不放在眼里。

    第一个大放厥词,第一个自不量力,第一个传出要挑战我的,正是唐坤。

    唐坤算是有本事有脾气有个性的那种人,既然如此,他此时何以像个孙子一般怯场呢?

    我的长相,诚然跟混世魔王和夜叉沾不上边,不止如此,我长着一副标准的良民脸。

    “好吧,你确实没有忌惮我,若不然,你毒我的马做什么?”我一边反唇相讥,一边寻思机会对他下毒手。

    小黑是荣华送给我的唯一活物,我把它珍之爱之,每日给它亲自喂饲料,就差和它同吃同眠。

    小黑这一死,死的不是小黑,而是给我一种极大的不安感。

    小黑在我心目中,已然不是一匹马,而成了荣华的替代品。

    小黑这一死,让我有种极为不好的感觉,总感觉自己和荣华之间又要经历巨大的波折和心酸。

    唐坤给小黑下的是噬魂散,我给唐坤要下的,是醉生梦死。

    醉生梦死,是我一边思念荣华,一边捯饬炼制出来的毒药。

    这种毒药,人吃了以后,犹如喝醉酒的情形一般,在睡梦中直接死去。

    醉生梦死,我在活人身上还尚未实验过,唐坤正好成了我光荣地试验品。

    届时,唐坤必定躺在地上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求饶,必定心悦诚服地向我膜拜,必定对自己年少轻狂地行为后悔不已。

    求饶他大爷,膜拜他大爷,后悔他大爷。

    事实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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